V 将军的男人 第三十七章

  一年!母亲和大嫂想替他求情减刑还没门!那一年他每天都觉得自己过得水深火热。
  三哥就更可怕了。通常他不会往上告状,但就要有被他揪着小辫子,得替他做牛做马的心理准备。大哥的惩罚还有刑期结束时,三哥的可没有。
  若是让二哥或五哥知道,顶多就是挨一顿揍——可以的话,他比较想挨五哥的拳头,被二哥痛打一顿,他估计要半年下不了床的。
  六哥大概只会劝他向爹娘坦白自己做错事,若是他自己不坦白,六哥就揪着他去向爹娘认错——虽然爹娘的惩罚一定不重,但这么做实在很讨人厌!
  所以他最讨厌六哥了,老是扮乖儿子,明明没他的事还跟他一起道歉,跟他一起受罚,但他又没要求他这么做,他才不稀罕,哼!
  想来想去,四哥最赏罚分明。有时会视情况替他隐瞒,就算想揪他的小辫子要求他听话,也只会利用一次,比较像是四哥私底下让他将功折过,跟三哥终究是不同的。
  「四哥……」他一脸痛定思痛地看向东方胧明。
  臭小子!东方胧明没好气地看着么弟。他还不清楚这小子只要闯祸想要他帮着隐瞒时,就是这副卖乖讨好的模样吗?
  「坦白从宽,说吧。」
  「什么事都瞒不过四哥法眼。」东方艳火也知事情扯到夜摩国朝廷,虽然暂且看不出会有什么后遗症,但和四哥商量总是比较妥当的。
  东方胧明听完前因后果,沉吟了一会儿,才道:「大哥会忙上好一阵子,恐怕今后也无暇管你了;二哥、老五或小六不会想那么多,三哥就难说了,其实他是最护短的,你不要出事都没事,你小子还是巴结点,记着以后别再惹是生非吧。这次幸好没惹出大事,最要紧的是你人也平安,既然这样,这事就算了吧。」
  看吧,所以说,四哥最好了!
  「四哥,要是你以后讨不到媳妇孤身一人,我一定会好好孝顺你的。」二哥在攻打开明城时有了中意的姑娘,五哥也对嫂子身边的女官态度暧昧,他自己则是有了意中人,现在想想还没消没息的就剩四哥了,他这个弟弟是不是该好好地为四哥盘算盘算?
  东方胧明只是没好气地斜睨他一眼,轻声道:「你可以滚了。」
  先祖海上称霸,家族历代都是江湖名显,如今更是自马背上打下江山,东方家几个王爷,就是衣冠赫奕,也隐隐流露出一股大马金刀的霸气,有时更难掩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潇洒侠气。
  前朝的公侯贵胄对东方家总是难掩轻蔑,说那是草莽之气,如今看来倒也不能说有错,毕竟人家才当了几个月的王爷,锦衣华袍对英雄豪杰来说稍嫌多余。
  但是呢,可不是焰王府的下人们想夸自家的王爷—也不能说是夸,只是就和那些老百姓一样,每次看着主子,总是忍不住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感叹和赞叹……
  原来,有人是真的一生下来,注定就要当王爷。那践践的样子,伸手就有人伺候的天经地义,嘲讽地斜眼瞥人时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骄贵模样,这些几乎自小跟着东方艳火的心腹真的只能说,他们家小王爷可不是才当了几个月的王爷,他生来就很「王爷」!
  而对京城的老百姓来说,他们觉得天家的这几个王爷,还真的就属小王爷甫进京就有王爷的样子,当然还比前朝那些痴肥霸道的王爷更好看。
  老么总是受宠,东方家本非寻常富贵人家,这么一想也很能理解。
  于是这日,夜摩特使进京,小王爷一身月华底织金鸟纹的华袍,头戴束发金冠,俊拔英挺,玉树临风,前呼后拥地上了城墙,底下围了一堆好事的百姓,心里叹道,真是赏心悦目极了。
  但是听说,夜摩国的女人一个个青面獠牙,虎背熊腰,单手能拉开铁弓,嘶吼声堪比惊天响雷,小王爷这么招摇,不怕被抢亲吗?底下又有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井底之蛙如是道。
  可不是吗?在边疆,百姓日日和邻国人民接触,除了文化不同偶尔冲突,大抵都知道异族人并非那些自比为中原高尚之士所说的那样茹毛饮血,可是世代居住在京城的老百姓则不同,不管怎么改朝换代,他们始终相信自己就是住在天下的中心,离中心越远的地方,当然就越是化外之地了。
  可是天家的王爷们来自很遥远的外岛耶!有人又说。
  没读书的懂什么?中原高尚之士们不悦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啦!
  既然如此,怎么会有人生着獠牙呢?不都是人吗?
  生着兔仔牙倒是有可能。街角卖猪肉的刘一嘿嘿笑。
  生着兔仔牙的中原高尚之士不说话了。
  特使进京,是天大的事。此番夜摩女皇将会与新帝缔结百年和平协议,对百姓来说可是件好事。
  「来了来了!」起个大早,在城门前方大路旁排到了好位置的民众欢呼道。燕国内乱了几十年,却坚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严禁所有外邦人进入京畿一带,而夜摩国受到燕国内乱所累,时不时得处置那些从北方逃过来的难民,今天这样的交流,说是百年难得一见也不为过。
  前方为特使引路的,是他们兆国骑兵,金戈铁马,气吞山河,看得老百姓心里觉得在外人面前很有面子,当然也跟着骄傲起来。
  后头跟着穿着夜摩国服饰的高大女子,一个个都是英姿勃发,哪来什么青面獠牙?就是笑得比较开朗一点罢了,人家牙还很白,笑起来好像天上的太阳哩!
  尽管特使队伍浩浩荡荡,宛如一条巨大的人河,东方艳火仍是一眼就在人河前端看见骑着黑色骏马,一身银色铠甲和红披风,长发以银冠束起,脸上依旧是那副悠哉笑意的莫菲。
  小王爷打开扇子,用力掮风。一旁的随侍心里想这城墙上风这么大,还拿着扇子掮风,主子想必热了,伸手要去脱小王爷的披风,却被他拿扇子拍掉手。
  东方艳火只是睨了多事鬼一眼,继续用力掮风,然后直直盯着莫菲。
  他怎么觉得……呼吸有点困难,心跳有点快?
  莫菲的马不只特别高壮,同样披上了银战甲,只有如此才能陪衬牠的主人那意气风发,顾盼玮如的隽爽身姿。
  一旁的侍从见东方艳火面泛红晕,忍不住道:「小王爷,您觉得热的话,要不要……」他家王爷长阵阴冷地、凶狠地扫来,原本多么好看的一双眼写满怨毒,侍从全身寒颤一窜,硬生生闭上嘴。
  东方艳火与莫菲的视线,终于在她接近城门时对上了。小王爷还来不及哀怨——他多早就看着她了,怎么她现在才发现他?可莫菲立刻冲着城墙上的他,笑眯了眼,笑靥灿如朝阳。
  那些老百姓说的没错,南国女子笑起来真像暖日一样,把他心里头的幽怨驱逐殆尽。
  他心跳更快了,而且连头都晕了!小王爷捧着胸口,在莫菲进入城门后立刻转身朝城墙另一侧奔去。
  夹道的百姓开始撒花瓣和彩纸。尽管存在着自以为是的「高尚」人士,但也存在着友爱而且善良的人们,他们知道这是太后出身的国家派来的特使,这些异族人曾经帮助他们饱受内乱所苦的同胞,她们并非青面獠牙,而且大方热情,如果两国能从此永世和平,为何不欢欣鼓舞呢?
  东方艳火打算以无比帅气的仙人姿态,出现在重逢的情人眼前。
  当莫菲穿过城门,向大街继续前进,他跳上城垛,以着俊飒轻功翩然而下,飞越了人群。
  突然间,有个女子高喊:「小王爷!我喜欢你啊!」一抹黄色身影飞扑向大雁一般滑过人河上方的东方艳火。
  我操!矜贵无双的小王爷爆粗口了。这女人是……他忘了名字,是朝中某位一品大官的千金,只要他出了王府,他往往得在京城里被她追着跑。
  所以他爱往兄长们的王府跑,有时也是不得已的啊!「小王爷是我的!」又一个不知是男是女的飞过来胡搅蛮缠。
  东方艳火翻了个白眼,本来是能躲开的,偏偏这时某千金虽然没他的好轻功,但仍是一把抓住他的披风,他猝不及防,眼看就要往前扑倒……
  咻!长鞭破空而来,轻巧地卷住东方艳火的腰,接着长鞭的主人一收鞭,就将眼看要跌滚在地的小王爷卷走了。
  特使的队伍并没有停止前进,可是围观的百姓们都看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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