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妻 第三十四章

  她并不赞成这么早教孩子写字,但小悯闹得厉害,子京受不了,跑到她跟前诉苦。
  「主子,您不教小悯学写字,他老是对着墙上的挂牌和菜单牌子自己乱写一通,万一写错了,以后要改就更加困难了,定下的钱也不好三不五时的改。」说罢,热血冲动的好青年卷起袖子就要当小悯的师父。
  让子京教?他那手烂字?希帆额头降下密密麻麻交叉分布的黑线,于是她决定自己教。
  但教了之后,才发现小悯真是个与众不同、濒临绝种的稀有孩子。
  她只听说过给孩子玩具糖果、带他们出门玩,孩子会乐得大叫,倒没听说过教写字、读书,孩子会像中乐透特奖似的疯狂。
  那天,小悯听说她这个娘终于松口肯教他写字,他竟高兴得楼上楼下跑三趟,呜呜啊啊的大叫好几回,她乍看之下还以为他是红皮肤的印地安人。
  生个稀奇孩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希帆不打算追究答案,反正不管是好是坏,都不能把他给塞回肚子里从头来过。
  「主子,四月初六快到了,咱们又要卖泡菜饺子、酸辣汤和芋头稞吗?」
  夏子京把账本往希帆跟前一放,揉揉小悯的头,他是小主子,照理说这么做很不礼貌,但主子发话说小孩子不可以给他优越感,否则日后没本事还自视甚高,就是人生重大悲剧。
  优越感是什么他不太确定,但他大概知道就是不能把小主子捧在掌心里的意思吧,可是小主子这么可爱,不疼他很难耶……
  离题了,他们正在谈的是四月初六的菜单。
  不知道什么理由,主子坚持每年的这天,食堂里只卖两道小吃和一道汤品,小吃就是泡菜饺子和芋头稞,汤是酸辣汤,已经好几年了,年年一样。
  希帆看着子京满脸的疑惑,淡淡地笑了。
  与其说她是用两菜一汤来纪念那个喜欢重口味的男人,不如说她是用它们来记录一段爱情、一份感觉。
  五年前的四月初六,她穿越来的第一天,遇见聋哑盲又不良于行的海伦公子,孤独的她一天一点爱上靠在他肩膀上的感觉。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好男人,不晓得他的身分,初初穿越,她依赖上只能依赖自己的他。
  很奇怪的逻辑,但她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反骨分子,辩论社教会她站在反方立场看论点。
  可是在梅花村里,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夫妻,照理说反骨的自己不可能理所当然的接受,她明明就觉得柳树村那卷款潜逃的妇人没有错,身为新时代女性的自己,应该为了追求幸福跟着照做,但是她并没有。
  她认认真真把他当成丈夫,仔仔细细照料他的起居,然后一天一点爱上他,爱得难以自拔。
  针对这一点,直到现在她还弄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傻?只能归咎穿越后会有一段脑袋混沌不清的适应期。
  他和她在一起整整四十六天,她想,他们和四、六这两个数目字很有缘分,他们在四月初六认识,四十六天后分手,小悯刚生出来的时候很小,只有四斤六两重,有时候灵机一动,她想,他们会不会在四十六年后再次相逢?
  倘若再见面,他们肯定认不得彼此了。
  她在二十一世纪里谈过几段恋爱,每次都以分手做为结局,那时候她想过,或许有一种人天生与爱情绝缘,不知是哪部电视剧里说过的她忘了,只记得印象深刻,那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情是一种奇迹,而婚姻是将爱情永久保存的方法。
  也许是因为自己不喜欢魔术,所以始终无法见证奇迹,也许是喜欢她的男人对于永久保存不感兴趣。
  然而不管是哪一种「也许」,总之在穿越之前,她已经断了对婚姻的向往,她想起自己曾改弦易辙,对小米说:「借我几只精虫,我去做人工受孕。」
  那时觉得这种想法相当合理,既然没有办法让一个男人对自己全心全意,那么就把所有的爱放在孩子身上吧,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让自己的一生不至于缺憾。
  但结论呢?结论是小米虽然没有接受她的提议,却也没有收起计算机和手机,把辞呈放到她桌上,对她说「谢谢,再联络」,对于这点她深感庆幸。
  这个念头始终存在于她的脑海,只是还没有累积足够的勇气去对一个生命负责,没想到一场穿越,让她圆了梦。
  她遇见一个男人,谈一段她不晓得算不算成立的爱情,然后没有依赖进步的医学科技,她怀孕了。
  后来希帆才理解,勇气是无法靠累积而足够的,只要状况碰上了,勇气就会倾巢而出,支持你想做的任何事。
  于是如同想象中一般,她把所有的爱,尽数放在孩子身上,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她想,自己的一生再无缺憾。
  只不过,她依然错估了一件事。
  她以为和海伦公子之间的感情,是穿越后脑子混沌的关系,没想到情况似乎不是想象中的那样。
  希帆以为自己会很快就忘记他,却没想到思念像把钻地虎,越钻越往她内心深处去,把那颗鲜红的心脏绞成肉泥,然后每个轻微的跳动之间,痛得她龇牙咧嘴。
  在爱情战场上,她虽然不是无往不利的常胜军,但至少不是毫无经验的菜鸟。
  她早已养出一颗强健的心脏,在爱情来临时,她不会欣喜若狂,当爱情逝去时,也能带着平常心笑看过往,她可以笑着和对方挥挥手,很有理智地说一声:谢谢你带给我的美好曾经。
  不过,在离开海伦公子那天,她确实很潇洒。
  她留下一封信,写着虚伪的感恩话,她说先转身那个是赢家,她试着自我催眠,相信自己是徐志摩,可以理直气壮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是……刚走出梅花村村口,她就忍不住了,旁若无人地蹲在路旁大哭起来。
  她从来不知道失恋会这么痛,会像腐蚀性高强的盐酸,侵蚀她每分、每寸知觉。
  希帆以为两人相交不果短短四十六天,如果这辈子能够活到八十岁,这一段只占了六百三十四分之一,化成百分比也不过是0.1577%,这么小的部分,不应该对她造成太大影响。
  但事实证明,感情似乎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
  因此腐蚀持续进行,心上的洞越来越大,神经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她无法阻止、无法切除,幸好,她有小悯这个强力的止痛药,看着他、疼着他,就会让疼痛稍稍减轻,让日子过得微微甜蜜。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的希帆回答,「当然要卖,这几天得开始备料。」泡菜腌制需要一点时间。
  「知道了。」子京应下话后,走出房间。
  子京和子晨是兄妹,子京二十,比希帆小两个月,子晨是妹妹,刚满十五岁。
  当年离开,她攥着身上的图纸前往木匠铺子换得三千多两。有钱就想买车代步,谁知道马车和她的福特不一样,虽然不必考驾照就可以上路,但马车性格得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驾驭的,而她是习惯让机器服务的未来人类,无法理解动物的感情,于是一人一马在大街上对峙起来。
  直到子京唤住她。
  他说:「小姐,你买下我吧,我会驾车。」
  这是个相当吸引她的提议,除了车夫之外,她也需要卫星定位系统,而眼前的男生看起来值得信赖。
  于是她点头同意做回前世那种不人道、没民主压榨人的坏事情。
  然后他又说:「但你必须连同我姊姊、妹妹一起买下。」
  这就是得寸进尺了,并非银子的问题,而是道德良知的问题,如果贩卖人口会判死刑,那么她就要连续死三次。
  但迫于现实环境,她又点了第二次头。
  子京的姊姊叫子筠、妹妹叫子晨,子筠长得很漂亮,是松岛菜菜子那种等级,可爱、美丽并且满脸的天真无辜,这种雌性生物不管在哪个朝代都会备受欢迎。
  而子京、子晨却是又黑又瘦,两人的头发是像稻草似的黄褐色,一副严重营养不良的模样,子晨那缺了牙的嘴巴更是咳个不停。
  三兄妹跪在大马路上,身前一张草席覆盖着一个男人,草席又破又短,死人的手脚都露出来了,上面已经长满尸斑,腐烂的恶臭味让人蹙眉,而草席旁边竖着一块木片,上头写着「卖身葬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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