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出头天 第十四章

  本来在此起彼落的百姓喊叫声中,应该听不见小姑娘娇软的声音,可偏偏皇甫桓回头了,目光锐利的锁定快掉出窗口的小丫头,眉头颦得快成深壑。
  看秦王回头,皇甫寻也好奇地顺着他的视线一看,顿时一讶的失笑,原来是她呀!这丫头胆子真大,敢调戏皇叔。
  于是他举起手,朝二楼包厢一挥。
  这一挥误会就大了,成清仪以为三妹妹口中的「好看的大哥哥」指的是九皇子,而皇甫桓看向成清宁的眸光被她当成在看自己,顿时娇羞地朝他丢出腕上的碧玉镯当定情信物。
  但皇甫桓没接,看也不看一眼,他的注意力在另一个人身上,马蹄一落下,玉镯碎成一截截。
  「啊!好可惜,踩碎了。」成清宁轻呼,小财迷的她还没开始赚大钱,每一分银子她都十分珍惜。表情明显一变的成清仪眼眶蓄着泪,手上的绢帕被她揉成一团。
  「有什么好可惜,大姊夫根本没瞧见。」见不惯大姊姊的嫡女做派,成清贞嘴上不留情的补刀。
  「四妹妹,少说一句。」那玉镯子可是很值钱的,若把它卖了,起码能买六、七十亩地。立志当地主婆的成清宁心心念念要买地,她还欠她姨娘三百两呢!不知何时才能还得清。
  此时的她并不晓得数年后她会成为京城里的一号人物,在贵女圈里无人不知,无人不识,阆出名堂。
  「长嘴巴不让人说话,难道要我当哑巴不成?」她才不当应声虫,让嫡姊大出锋头,人前风光。
  成清贞巴不得这位嫡姊当众出丑,凡是能令嫡姊难堪的事,她都会不遗余力的促成,凭什么嫡女就比庶女吃香?
  在姊妹不和的氛围中,大军已出北城门,长长如人龙似的黑色潮浪在百姓的欢送声中渐渐远去,那鼓噪的嚣闹慢慢沉寂,眼前哪里还听得见马嘶声,只留马蹄践踏过的黄沙,以及那早已失去颜色的碧玉镯碎片。
  两国的战争开打了。
  从初春出发,花了一个月时间到达边关,那时兵贵神速的北夷已攻下大明朝两座城池,大肆搜括财物,强抢民女,屠杀百姓,烧杀掳掠无所不做,还在井水里投毒,让只攻不占的城镇变成废城。
  堆满城墙的尸体,衣不蔽体的受虐妇女,怎么洗刷也冲不掉的血河,孩子不再啼哭,眼睛灰白的瞪着天空,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被杀,他们还来不及长大,选择想要走的路。
  看到此情此景,秦王大军愤怒了。
  同样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奋勇杀敌的将士夺回已丢失的城池,整顿街道,找回流离失所、幸存的百姓,封旧井、开新井,全面清洗一番,先安排好惊慌失措的百姓,使其居有屋,食有粮,衣物保暖,不用担心蛮夷来袭。
  当人心稳定了,皇甫桓便有了下一个动作,他调兵遣将进行草原战,亲自率领精兵突袭敢屠他百姓的部落。捷报如风,一道道传进京城,百姓振奋。
  龙心大悦的皇帝吩咐户部准备足够的粮草送往边关,又命工部赶快打制兵器,不能让前方将士无武器可用。兵部负责运送粮食、弓弩和刀剑,一波波的军用物资绵延十里长的车队,青壮禁军精神抖擞的随军护送,眼中尽是对从无败绩的战神狂热的崇拜。
  用兵如神的皇甫桓在百姓心目中就如同神一般的存在,只要有他在的战场,定是一面倒的胜利,令敌军闻风丧胆,仗未打先弱了三分,把他视为罗刹似的恶鬼,不敢与之为敌。
  草原民族以游牧为主,大大小小的部落有上百个,但草原太大了,要铲除他们不难,难在找不到聚落,不断移动的人和牛羊如大海捞针般找寻困难,迁徙是他们的习性。
  但是对皇甫桓而言这不是问题,他训练出上千名斥候,就为了追踪和捜寻他们,要他们付出代价。
  「好消息,好消息!秦王又打胜仗了,他把北夷的皇都拿下来,北夷皇帝仓皇出逃……」
  「哎啲!又扎到手了,海棠姊姊,你能不能轻点声,我被你吓到了……」又绣坏了,可惜了这块蜀锦。太过兴奋的海棠一脸歉意地放轻语调,「对不起,三小姐,奴婢没瞧见你也在,一时失态了。」
  打仗是很耗时间的事,来回路程和搜寻,调兵布阵到正面开打,事后收拾战场,为伤兵治伤等等,这场仗自开始打后春去秋来,转眼又是一个冬,热热闹闹地过了个年,春暖花开后又继续打。
  转眼间都过了两个年头,身子像柳条儿抽长的成清宁已经十二岁了,她胸前微隆,腰身纤柔,一双腿儿又直又长,彷佛那栽在春天里的香草,十天变一个样,越变越娇美,有往倾城佳人的趋势偏去。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连摘花都摘不到、要踮起脚尖的小丫头,玲珑的身段纤秾有致,皓腕轻轻一摆动香盈满室,灵动的眼儿一溜转,散发引人侧目的光彩。
  本来比嫡姊矮一个头的她长得和嫡姊一样高了,而她还会再长高,不用两年便会高出许多,身形更加婀娜多姿。
  成清仪的成长似乎停住了,从她癸水来过以后,她就没再长高一寸了,胸前也……偏平,除了面容日益美丽,蜕出稚气渐露女子的风情外,其他一切几乎没改变。
  反观成清宁是吹气球似的长大,多活一世的她针对自个儿偏弱的体质进行改善,她知道不少现代增高、丰胸的偏方,因此三天两头地让荷叶、荷心为她熬煮补品,滋补养颜。
  去年一整年风调雨顺,既无风灾又无水患,她一百多亩土地为她赚进了三千多两银子,她拿出三分之二的银两大力买地,其余都用在昂贵到叫人落泪的滋补汤水里。
  不过成效出来了,她很满意,瞧着一天比一天大的小包子,以及令她骄傲的长腿,她作梦都会笑醒。
  只是眼见庶女一天比一天出色,容貌、气度、一言一行的秀雅风姿渐渐与嫡女并驾齐驱,甚至有凌驾之势,董氏和成清仪快坐不住了,她们都不想庶女的锋芒超越嫡女,因此有些刻意的拘着她,不让她在人前出现。五月初五庆端午,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成清仪特意叫两个庶妹到她屋里绣五毒荷包,还有五天就是端午了,她希望她们别乱跑,静下心来做好一件事,别让人看笑话。
  事实上成清仪的用意是不许庶妹们比她更出锋头,先不论成清宁的姿色是否胜她三分,光是容貌神似香姨娘的成清贞也渐露娇艳丽色,天生美人胚子的四小姐相当夺目,已有人在询问她是不是有人家了,有意结亲。这是威胁,一向以嫡女身分为傲的成清仪对此产生些许危机感,她才是侯府的荣耀、将来的秦王妃,谁也不能越过她。
  「以前我个矮,你没瞧见也就算了,如今我个头都快超过大姊姊了你还忽视我,不行,得罚罚你。」欺霜胜雪的手儿一抬,莹白皓腕上套了只质地不错的金丝缠枝水色玉镯。
  她自个儿买的,有点小钱了,小富婆也要挥霍。海棠捂着嘴轻笑,「三小姐要罚我什么?」
  成清宁故作张狂地扬起鼻孔。「帮我绣荷包,十个,三天后给我,一个也不能少,否则……」
  「绣荷包……」她咯咯直笑。
  「胡闹,让你从荷包绣起是磨磨你的性子,瞧瞧你绣了什么,小鸡啄食被你绣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如刚满十岁的四妹妹。」恨铁不成钢的成清仪忍不住轻斥一番。
  一旁的成清贞得意的笑着,她个性不好,爱计较,对嫡姊不敬,老是想在姊妹间出头拔尖,可她纵有千般不妥,绣功却是好得叫人称奇,穿针引线地绣一会儿,随即勾勒出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美景。
  看着自己惨不忍睹的绣件,成清宁抬起满是针孔的手叫屈,「大姊姊,我前辈子一定是农妇,做不来绣娘细活。」
  自从种香草、药草赚钱后,侯府上下都晓得她买地置产了,大手大脚花费的二少爷成弘文厚着脸皮来掺一脚,用了两个月月银买了二十五亩地,让她帮着管理,他做甩手掌柜。
  「满嘴胡话,谁天生会刺绣,不多练练哪行,你就是这方面不用心,满脑子只想着你的银子。」不长进。
  「我……」她数银子高兴呀!又碍着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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