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好处理,别让皇上跳脚。」
「嗯嗯,安啦!」
「阿灿。」侯一钧欲言又止。
「怎样?」
「别和二皇子走得太近,父亲手握兵权,我又在军中,若是被认为选边站了,很危险。」最近谣言四起,他担心皇上多想。
「放心,这件事皇上知道。」意思是,此事是老板点的头。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
关宥慈被拉着进了自己的房间,侯一灿从怀里掏出从大哥那里抢来的匕首,绑在床头,一面说道:「这匕首见过不少血,能避邪。」三两下绑好后,他转过身,笑出一张桃花脸。
「以后,你就不怕作恶梦了。」
她突然觉得心头暖暖的,是孙婶告诉他的吧,没想到他竟放在心上了。
「我昨天没作恶梦了。」
她也大吃一惊,天天都重复的事,昨天竟然会破例?
她试着寻找原因,可是这几天,她的生活作息照旧,只除了……除了失踪的他回来了。
「不管有没有都挂着吧,反正不占位儿。」他凑上前,在她耳边又道:「作恶梦不丢脸,我床头也挂一把,和你这把是一对的。」
他怕她觉得作恶梦丢脸,在安慰她?这么体贴,难怪所有人都喜欢他。
「好。」她点点头。
「来,我们说说正事。」侯一灿拉着她走到桌前坐下。
「什么正事?」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
「咦?」才刚回京,事情多如牛毛,他这么快就看过了?
「是杨掌柜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觉得可以试试。」
「喜欢写吗?」
「嗯,挺有意思的。」
「知不知道你的小说问题出在哪里?」
「知道,情节架构不丰富。」
她占优势的地方,是对女子心情的描述比其它人更细腻,因此买书的客人几乎都是女子,她们对她的评语是感同身受。
「知不知道为什么你写不出大架构、大布局的故事?」
关宥慈摇头,对于这点,她也很苦恼。
「因为你的生活经验太少,没有骑过马,如何描述乘风的快感?没有进过青楼,怎么写出红尘女子的哀伤?没有见识过歌舞升平的景象,你如何叙述太平盛世?要当一个好的写书人,就要多走、多看、丰富阅历。」
他说得她蠢蠢欲动。
侯一灿又道:「我这阵子很闲,要不要带你到处走走看看?」如果不理会大老板的话,如果把事情都丢给岳锋的话,他确实很闲。
「可以吗?」望着他,关宥慈的疑问从他们有这么熟吗,变成他为什么对她这样好?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容易解答的问题,所以……问题搁置。
他笑得风流倜傥、俊逸非凡,「当然可以!」
青龙寺楼高二十八层,是京城最高的建筑,长生殿位于最顶层。
不是人人都可以登楼,因为门票一人一百两,这种钱,打死关宥慈都不花。
但是有很多聚宝庄的侯一灿,想也不想就带她上楼了。
不只带她,连安溪也带上来了,不是因为他是好老板,喜欢提供员工优渥福利,而是他发现这丫头年纪小小,就有招蜂引蝶的高超本事。
京城里,钱多官多,纨裤子弟更多,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凑上前,而他又是个不动手的,如此一来,安溪存在的意义就相对重要了。
一张五百两银票递出去,消费额三百两,他给出七成小费,他觉得自己超大方,简直是大周朝的郭台铭。
三人爬上数百阶,好不容易站在最高楼层。
关宥慈往下看,见来来往往的百姓像蚂犠似的,穿梭在一片片园林之间,真有意思。
爷说的对,不登高怎么能领略高处不胜寒的滋味?不登高怎么能晓得俯瞰众生的感觉?
全新的体验让她笑逐颜开,即使这份经验昂贵得让人很心疼。
「不害怕吗?」侯一灿看着拉长颈子往下看的她,笑问道。
不确定是因为惊讶还是惊喜,她紧绷的小脸松开了,微微的扬眉,扬出一副好姿色,他承认,虽然尚未长开,但她的美已经看得出来,假以时日肯定会千娇百媚,让人别不开眼。
关宥慈侧过头望着他,回道:「不怕。」
弯弯的眉、弯弯的唇,三弯美丽的月亮停在她的脸上,让侯一灿有一秒钟的窒息,回过神来,他看着仰头等待自己说话的她,叹道:「丫头,可不可以不要长得这么美丽?」
并非调戏,他是认真的。
美丽的女人很辛苦,天底下对美女无法免疫的渣男很多,万一她被人骗去?万一她被渣男欺凌?他一定会非常生气。
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她不晓得有多久没这样开心过了。「我可以把爷的话当成恭维?」
侯一灿摇摇头道:「我想,你对我的要求无能为力。」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是因为在认真考虑把她藏起来的可能性,但是她误会了,她认为前后两句凑在一起,没错,就是一种高明的恭维。
天底下的女人,不管五岁还是一百岁,容貌被恭维,都会无比开心。
「爷的要求确实太强人所难,不过既然是爷的指示,我会尽力达成。」
侯一灿哈哈大笑,没办法让她变丑,但能让她变得快乐,这五百两花得忒值。
「来,学我。」他张开双臂,把背挺得直直的,仰头、闭眼,用力吸气。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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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遗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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