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默觉得有股无形的压力直冲她袭了过来,连忙撤掉了嘴边的手,然後规规矩矩的搂住了惠萼的脖子。
程玺麟见她乖乖的收了手,又警告性的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方才凝神开始观察起这一队人来。
这一路加上提前去知会其他人的五人,一共有十一人,其中只有惠萼一人是女子,而这些人中间,除了最先扑到他面前哭喊的人穿了件深绿色马褂之外,其他的人全都穿着同款同色的青衣短衫,可见这队人马应该是女娃娃家里的奴仆。
而方才一直都是那女子在主持大局,被指派的家丁皆是言听计从,可见这女子地位不一般,只是封建社会,当真身分尊贵的女子是不会如此轻易出门抛头露面的,由此可见,必然只是府上受宠爱得依仗的大丫鬟。
搜救的人马似乎还分了好几批,而他们之所以能这麽快的找到他们,恐怕得归功於叶默惊飞的鸟群和那连串的狂笑声。
想到这里,程小帅哥不禁又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似是生怕还沾染着泥巴,毁他英明神武的形象。
而今能看出的事情也不多,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能有一个富足的家庭背景,在这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那叫叶宁的奴仆办事效率确实够高,等叶默他们一群人穿出芦苇群,上了农家割草的小径,便看见一大队人骑着马自右侧的小路飞奔而来。
当头的青俊少年一身白衫,看样子大概只有十三、四岁,胯下骏马高头健蹄,踏踏奔驰,如腾云驾雾,叶默一时竟看得有些呆了,现实版的白马王子啊……不过马好像是枣红色的。
那少年奔到他们面前,竟纵身一跃,轻巧的落在了地上,然後白影一闪,叶默只觉得身体一凉再一暖,自己已经在少年的臂弯里了。
「茉茉,快让哥哥看看,伤到哪儿了吗?是落水了吗?有没有被湖水呛着?有没有被虫子咬到?有没有吓坏了?」
一连串的有没有,劈里啪啦问得叶默呆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麽答他,习惯性的抬头去看她老公,却发现那个四、五岁大的瓷娃娃眼里蹦出凶恶的红光。
呃……而且那光还哔哔哔地往白衫哥哥身上扫,先是抱着叶默的手臂,再是凑到叶默小脸蛋跟前的鼻子,完全无视掉了他那变身成为新鲜萝莉的老婆求救的目光。
没办法,叶默只得自救了,双手被紧紧的裹在长衫里动弹不得,她只得尽量往後仰,以拉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蠕了蠕嘴唇:「哥……」
「呀!」哪知白衣的少年突然一声惊呼,那视线正落在叶默身上青灰色的布衫上,皱了皱眉,然後一把将那布衫扯了下来。
「是谁把下人的衣服裹在五小姐身上的,这麽点礼数都不懂吗?叶家何时养得如此废物?」说话间已经撩起自己的衣摆,将叶默裹了进去。
先前脱衣服给叶默穿的那小厮一脸惊悚,扑通一声直直的跪在了地上,「少爷饶命,少爷饶命,是小的一时糊涂,万万没有辱没小姐名声的意思,就算是借奴才熊心豹子胆也是不敢的。」
就连惠萼神色都变了,也跟着跪了下去,「是奴婢疏忽大意了,请三少爷责罚。」
叶默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心下一片惊悚,只不过是裹了下人外衣而已,这是不是小题大作了些。
而一直冷眼旁观着的程玺麟却想得比叶默深厚许多,这便是真正的封建等级社会,人分三六九等,尊者为贵,卑者为贱,绝对不容许丝毫的逾越。
这时候,自另外两个方向又赶来了两队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疾步赶上来,一把搂了叶默就开始哀号:「哎哟,我的心肝儿宝贝儿,总算是找到了,吓死爹爹了。」
叶默只觉得晴天一道霹雳,她非常配合,身躯一震,被雷得里焦外嫩。
这……这是她爹?
她爹扫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两个人,最後若有所思的看了惠萼一眼,挥了挥手道:「起来吧,跪在这里像什麽话。」
叶默分明看见惠萼身体僵了僵,然後叩头谢了恩才又站起身来。
同她爹一起赶来的还有一位英俊威武的叔叔,说是叔叔还着实有些过了,那人不过三十来岁的模样,顶多只比以前的叶默大个六、七岁,叫叔叔实在是……形势所逼啊。
那帅叔叔走过来,并没有同她爹一样搂了她老公,心肝宝贝儿的叫嚷个不停,他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老公的头,然後吩咐身後的仆人准备回府。
既然侯爷都发话了,叶默她爹也只得暂时松开叶默,回身示意身後的黑衣男子,「回府吧,不然冻坏了你五妹。」那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彷若两人。
一直安静站着的黑衣男子则恭敬的垂下头去,并沉声答道:「是,爹。」
叶默被她爹闷在怀里好半天,这时候终於能喘出一口气来,有些呆愣的看着黑衣男子,这个人也是她哥哥?可她爹的态度……不是该重男轻女才是主流吗?
一直到被她爹抱到了一辆大马车前,叶默才醒悟过来,连忙四处寻找她老公,看见程玺麟他们正朝着前面的另外一辆走去,心里不禁一慌,扭了身体就要挣扎出声,却看见前面欲上车的程玺麟突然转过头来,然後状似无意地将右手食指按在了嘴唇上。
那个意思她当然明白,他是在让她不要说话,见机行事,於是那一声「老公」便又咽回了肚子里,然後听话的随她爹上了马车。
虽然是个冒牌的五小姐,可这始终也是正牌的肉身,再看这些人的态度,看来这个五小姐是真的被宝贝得厉害,那麽只要她不露出马脚,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吧。
何况,还有她老公在。
黎阳城又名水都,以乌水江与墨乘江交汇点为中心,呈三角形扩建出去,地处两条大江交汇,有着相当便利的水上运输条件,再加上这里气候怡人,四季如春,许多人特意慕名前来,或常驻,或避暑过冬,或仅是途经却因诸多因素定居下来,日久天长,黎阳城便发展出了如今的盛况。
叶默他们的马车行驶了不多时便进了城,刚进城的时候,还有许多低矮瓦房,随着马车不断进去,便见红砖绿瓦,高楼耸立,四、五层的更是不在少数。
街道平坦宽阔,能容四辆马车并排而过,街上的行人皆是衣着光鲜,红光满面,还有不少当街摆了棋盘杀上几盘,甚至还有些中年的商户妇女,三五一群的站在自家店铺门口唠嗑家常。
叶家的府邸就在黎阳城正北方位的永华巷里,马车徐徐行过坚实的长堤石板桥,穿过那条闻名的飞花街时,一身白衣的叶青川自外面撩开车帘,冲里面歪在惠萼怀里的叶默欢笑道:「茉茉快看,这便是你最喜欢的飞花街了。」
叶默此时只觉得头昏脑胀,胸腔里一阵阵的泛腥,若是这马车还同先前一样颠簸,她恐怕非得吐出来不可。
身子虽是软绵绵的,可她实在是好奇外面的世界,自上了马车开始,就没人主动掀帘子,她压根儿就没机会瞧一瞧这外面的世界,此时听说外面有好看的,连忙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凑到窗户边就往外面瞧。
还没看见所谓的飞花盛况,便先嗅了一鼻子的槐花香甜,因为数量的缘故,那香味还显得有些浓郁,此时一阵微风,纯白色的花串簌簌飘落,如漫天馨香的白雪,当真好看得紧。
繁美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车轮子压过那些纯白娇嫩的花朵,硬是沾染了一整圈,马车外面护卫的奴仆全都凝神敛气,稳步走在周围,其中还有两位翩翩俊秀的公子哥儿,黑衣的骑黑马,白衣的骑红马,一派气宇轩昂。
有时候遇见些拾花的花农,无不停步回首,还有人交头接耳,细声讨论。
「那是叶家的仪仗啊,最前面那位便是叶大公子吧,看见白衫子的那位了吗,便是叶三公子无疑了。」
「你问哪个叶家?你头晕了?自然是飞花街尽头的那家咯,府邸占去了半边的乌水江北。」
「听说了吗?叶家的大公子要迎娶福家的二女儿了,而且还是正室呢,福家……」
「切,有什麽大不了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他家那几个儿子也没瞧着一个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的。」
议论的声音各持己见,可都在说明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便是叶家的名望和财富。
叶府的正门朝南大开,正对着清澈的乌水江,大门左右分别开了两扇偏窄些的偏门,然後再自东、北、西三方各开一处侧门,其中东门直接通往女眷内侍的後院。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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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们穿了 上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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