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比特的那支金箭是很有名的,被射中的人就那么坠入爱中;但很少有人知道,他那支催情的铅箭。
那一天,隔着一条马路,人群来来往往,车如流水,他站在对面,四周忽然变得无声,他拉满了弓,朝她射来,箭身是纯金的,正中她心脏,没入她的身体里。她骇一跳,叫了一声,惊望着自己,金箭射中她胸口,没入她心口里,但什么感觉也没有,
她惊骇地望着他。突然,她看见他拔出另一支金箭,凝望了她一会,然后往自己胸口戳进去。
她骇一跳,几乎又叫出来。他胸口那支金箭迅速的消失。
然后,他拔起铅箭,射向站在她身旁的他。她惊呼起来。铅箭笔直射进他胸膛,然候没入他心窝。
他浑然未觉。她惊愕地抬头看着对街的他。他只是凝望着他,车流不断闪过,那面貌忽然变成站在她身旁的他。她错楞一下,连忙转头,身旁的他还是浑然未觉,她又抬头望去,对街的他已然消失不见。
她张大嘴,喊不出声音。然后,一阵轰隆车响、人声鼎沸,所有的嘈杂全都回来。
身旁的他看她发楞着,正奇怪的叫着她,江夏?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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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一年……
「深葛格,将来我长大了,要嫁给你哦,好不好?」矮矮小小、丑不拉几的小女孩,迎着光,几乎瞇住了眼,仰着脑袋无限崇敬的看着坐在大楼水泥梯扶手上的男生。
「不好。」坐在扶手上那个理着平头、十七八岁高中生模样的男生,毫不留情的一口否决。
天气热,他穿着运动短衫、短裤,看起来像阳光型的,但散发着优等生的优越冷漠,没有书呆子文弱气,长手长脚的,看得出因为经常运动而显得相当挺拔高大的身材。
「为什么不好?」女孩笨笨的问。
「就是不好。」优等生居高临下的睨她一眼。「小毛头一个!妳昨天晚上睡觉前刷牙了没有?又尿床了吗?」
「人家才没有尿床!」小女孩握紧拳头,小脸蛋都胀红。
「没有尿床那最好。」
他跳下楼梯扶手,拍拍屁股,再用那拍过屁股灰尘的手,在小女孩头上随便乱揉一团。
「好了,我要走了,我跟裘莉约好了。」
「我也要去!」
「妳又矮、腿又短,我带个跟屁虫干什么。好了,妳赶快回去吧,省得妳妈到处找人。」
潇洒的跳下楼梯,长腿一迈,毫不在意的把她丢在脑后。
十二岁那一年……
「妳哟……不是说了吗?这里要代入x,然后求出x的值。按照步骤来,很简单的。哪,懂了没有?」
坐在书桌旁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本外文杂志,散发冷静儒雅的书卷气,笑起来柔柔温温的,亲和暖洋;不笑时则隐隐流露优等生的冷漠。
「知道了。」被数落的女孩扁扁嘴,重新演算试题。但不到十秒钟,便抬起头说:「喂,林大哥,你真的要出国吗?」
「妳也知道了?」
「只要是地球的人都知道了,只有我最后才知道!」女孩红润的嘴又一扁,说不出的委屈。「你要出国了,都不告诉我!」
「因为妳是火星人哪。」男人不以为意。「哪,妳这不就知道了。」
那不一样!她觉得很委屈。
「你要去多久?」
「两三年吧。」男人随口回答,并不怎么认真。这一去念书,往后的发展,谁晓得会多久。
「那么久?」女孩抽口气。在她这年岁,一日别离就可朝朝暮暮,两三年,那岂不要天荒地老了?
她轻轻甩头,像下了一个大决心,一脸认真地说:「好吧,林大哥,你先去,你在那里等我,我很快就去找你。」
「妳喔,」男人高高在上的俯看她一眼,手拿着铅笔敲敲她的头。「我看妳还是先把这些习题做好,先考上大学再说。」
「人家是说真的!」女孩抗议。
「赶快做题吧。」男人看看时间,根本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
「林大哥,这个……给你……」女孩一脸决心,拿出一个绒盒子。
「这什么?」男人拿在手里,不感兴趣的看一眼。
「你打开来看看……」
「我等会再看。」男人又看看时间,催促说:「快点写,我等会还有事要办。」完全没体会女孩那微妙的心思、复杂的情感,只是一径的催促。
连看都不看看是什么。女孩更觉委屈,头一低,不说话。
男人也不费心去懂、去了解,再次看看时间,站起来说:
「我得走了。妳就照我刚才教妳的,自己解答那些习题看看,不懂的先搁着,有时间我再帮妳看看。」
长腿一跨,便跨出门去,没有说再见,将她丢在身后,留下她自己一个人,面对着一大堆数学习题,慢慢地熬煎。
二十六岁那一年……
「小毛头长这么大了,差点认不出来。」坐在大楼水泥梯阶上,闯进她私人秘境的男人迎面对她笑,笑得温温的。
这里只有她会上来;心情好或不好时,一个人可以静静待着的秘地。他不打声招呼,突然就闯进来,她表情一僵,生硬地站在那里。
「喂,火星人。」他还在笑,剑眉往一边挑。
她还是僵在那里。
「怎么了?真的不记得我了?」另一边的浓眉往上一挑。
她这才抽口气,可以反应了。
「来,坐。」他拍拍他身边的水泥地。
楼顶有点暗,浓密剑眉下的双眸黑白分明耀着光,温文儒雅里隐约仍流露优等生的冷漠气息。
她僵硬地走过去,僵硬地坐下去。
「怎么不说话?不记得我了?才几年,都对我陌生了。」他对她笑笑的。
才几年?亏他说得出口。说是两三年,一去八九十年。给他写信,十封他只给她回两封,还在信里头改她的错字。然后他回来了,带着女朋友,大概很快就会变成他的未婚妻--跟从前一样,只要是地球人都知道了,只有她这个火星人最后才知道--他回来了。
要她说什么?
「心情不好?」他又问。
「好得很。」她终于开口。说是好,口气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跟男朋友吵架了?」他笑起来,自以为是的说着。
她闷哼一声。
「你呢?跟女朋友吵架了?」
「我跟妳不一样,又不是小孩。」他又笑起来。
到现在还在说她小?!
她又闷哼一声。「不然你上来这里干什么?」
「很久没回来了,上来看看。这里好像都没怎么变。」定眼望着她。「妳也没变,小毛头--不,是长大了。」
「是你变老了。」她挖苦他一句。「头秃了没有?啤酒肚凸出来没有?」
他轻声笑出来,摇摇头。「毛头,妳还是老样子。」
「什么叫老样子?」她可不乐意,皱着鼻。她是不会再像向日葵那样,仰头崇敬的向着太阳。
「妳喔……」他边笑边摇头,随手揉乱她的头发。
还当她是当年那个小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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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范江夏,今年二十八--去年也是二十八,所以,他们都叫她二十八。
真的,她才二十八,没有以虚报实,也没有以多报少,更没有以少报多。像她告诉他们的,二十八,虚二十八。
虽然她对他们的说辞,每次都不一样。对这个说属马,对那个就变丁卯年出生,对另一个又跳到七十多年次,忽大又忽小,但说到底,她二十七或二十八,三十或五十,跟其他人又有什么干系?
不是她真的喜欢瞒年龄,或怕人家知道她「贝庚」,而是她几岁、是不是老大不小了、有没有男朋友、怎么还不结婚,都是她自己的事,关他家屁事。可是这个社会全患了先天性歇斯底里偷窥症候群,兼带后天性文化白丁症,没听过私密这概念,不懂得隐私两个字怎么写,所以,她就变成永远只有二十八了。
房东旺伯夫妇俩算是好的了,虽然有时啰嗦得很带劲,还算令人可以忍受。至于这公寓其他的人,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各过各的,谁也不理谁--正好,她受不了那种假惺惺的温情。
会住进这破公寓,说起来,还真被旺婶给坑了。
来看房子那一天,她有点心不在焉,旺婶边爬楼梯边介绍,她根本没在听。
这个破公寓,格局很变态,她从没见过有人把房子建成倒凹型的,客厅照不到太阳,两边房间却早晚东西晒,早早被晒醒,晚晚被热得睡不着。
只要是当房东的都一样,说的都是那些--房子有多好、设备有多全、租金有多划算,反正就是那一堆有的没的。她听得是意兴阑珊,脚底已经在撤退,不巧那时打四楼走下来一个英俊的美男子,还带魅的对她笑了一笑。
旺婶千年老妖婆一个,地球上的种种的勾当哪有不明白的,察言观到色,立刻扬声,说:「徐先生要出去啊!」
然后转向她说:「妳看我们这公寓旧,大家都像徐先生那样,斯文有礼貌,人又长得英俊。」故意语焉不详制造错误印象。
她的长腿已经迈出去了,那剎那鬼迷心窍,也不管这破公寓是不是能住人,马上决定租了。
她这辈子从来没做过那么冒险的决定,看到漂亮的男人就昏了头。总是畏畏缩缩、犹豫不决的,这会真的是豁出去了。
反正,她就是倒楣,倒楣的二十八岁,还碰到倒楣的打击--总之,她在林见深可能宣布订婚或结婚什么的之前,搬到这栋破公寓。
当然,旺伯跟旺婶听了会不高兴,但这公寓真是破。旺婶说的天花乱坠,冬暖夏凉、厨具俱全的;结果,流理台阻塞不通、水管漏水、上个房客电话费没缴被断线、电灯像鬼火、瓦斯炉上了一层油垢、排油烟机像一堆破铜烂铁、浴厕镜子则裂成一块一块,一照像科学怪人……
后来又才知道,那个俊男只是来找四楼桃花的,根本不住在这里。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浪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肉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够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Me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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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女二十八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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