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闺秀 第17章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得不走,原因便出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惹得家中母亲不快。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所以今日知道妹妹跑到田间,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出来,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
  他来到近前,突然由袖子里拿出一把花束,那是一把盛开的茉莉,冷不丁的便塞在衣向华手里,「那个……我家的茉莉花开得好,我知道你喜欢,就……就带一些来送你。」
  「谢谢你了,顺哥。」衣向华淡淡一笑收下了。
  香花赠美人?连美人喜欢茉莉都知道?锦琛皱起了眉,阴阳怪气地插话道:「华儿,我记得这茉莉花我们家也有啊!就栽在大门两边,开得又大又白,哪像你手上的花都快蔫了……」
  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支吾着说不出话。
  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地瞋了锦琛一眼,方低头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小娇,你哥来带你回家了,快过去吧!」
  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很慎重地打量了自己哥哥一会儿,直到林来顺露出一记苦笑,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乖乖的上前去牵住哥哥的手。
  「等会儿我让人送炸红薯给你。」
  衣向华轻捏了一下小娇的脸,逗得小女孩咭咭笑,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片祥和,唯独田里的锦琛一脸像踩了狗屎一样。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而衣向华那丫头还傻乎乎的和人交好,未婚妻太好太多人觊觎,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操多少心。
  明明才十七岁,锦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烦忧东操心西的,就是被这丫头磨的。
  然而大伙正乐呵,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众人不明就里地望了过去,就看到一名妇人冲了过来,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把林来顺拉到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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