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族祖先生于草原,从古至今逐水草而居。我时常感慨,是天道不公,才让戎族不能如盛朝人一样,拥有大片丰饶的土地。
「但经历此事,我却陡然发现,也许是我们的目光太过短浅,天神其实一直给戎族准备了礼物,只是我们却每一年,就像剃掉碍事的羊毛一样,将它们直接丢弃了。」
他话说到这里,曹觅已经明了他的意图了。
丹巴弯弯绕绕了这么一大圈,想要应该就是她手中的羊毛衫制作方法。身为戎族人,他甚至这种羊毛衫的价值。
但更令曹觅吃惊的是,丹巴太能忍了!
羊毛衫在去年秋冬时节就在她的山庄内出现了,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曹觅相信,像丹巴这样的人,应当比普通人更早知道羊毛衫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早当她刚开始与张氏进行买卖羊毛的合作时,丹巴就已经暗中关注上了。
但是,他一直等到现在才登门。
看着放在那边案几上的棉花,曹觅隐隐有些猜测——这段时间,丹巴应当就是派人,去寻找这个东西了。
这是他今天登门的底气,用以交换的资本。
曹觅确实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试探道:「丹巴先生,对羊毛衫的制法很感兴趣?」
丹巴大方地点了点头。
聪明人的交流,有时候根本不用说得太明白。
他将棉花搬到了曹觅面前,只道:「此种奇花,此次我的商队从爪唆带回了约莫千株,其下都包裹着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许需要?」
曹觅点点头。
棉花的作用,与羊毛其实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对于盛朝这些习惯从地里面刨食的人来说,从土里面长出来的东西,和从羊身上剃下来的,其意义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简而言之,种植棉花,远比养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广开来,让普通的百姓获利。
于是她点点头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谢丹巴先生为我寻来。」
「王妃客气了。」丹巴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回应。
曹觅也不装傻了,直接道:「我愿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换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为如何?」
丹巴闻言,双眼微睁。
跟盛朝不同,种植对于擅长畜牧的戎族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棉花对于他们,作用其实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们拥有着无数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尽的材料。
两方这番交易,可以说是各取所需了。
「多谢王妃。」丹巴也不扭捏,直接承诺道:「是小人欠王妃一个人情。十年之内,我名下产出的所有羊毛衫,不会出现在盛朝的土地上,与王妃争利。
「另外,我的商队三年内,每年都会为王妃从爪唆带回至少一千株‘棉’。」
曹觅迤迤然喝了口茶,点点头道:「有劳丹巴先生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很快各自别开眼,默默算计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获得的好处。
丹巴离开之后,曹觅才有时间好好察看他带来的棉花。
中国古代,棉花是直到宋末才在中原大地上流行起来的。在此之前,人们使用柳絮,芦花来做棉被一类的填充物。而分布在中国大地,与棉花有些类似的木棉,因为不能用来纺织,作用有限。
但是棉花却没有这种限制。
曹觅欣喜地摆弄着这一盆棉花,直到自己满足了才将东篱叫来:「东篱,你找几个府里干活细致一点的绣娘或者婢女,将这些棉絮中的黑籽……」
她剥开一朵棉花,将其中的棉籽指给东篱看:「一颗一颗将它们小心取下来。」
东篱并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闻言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了声:「是。」
随后,她确认道:「这是……它们的种子?」
曹觅点了点头。
她摘下一朵棉花,在手中揉了揉,感受着棉花软软的手感,又与东篱解释:「你看它像不像羊毛?或者被揉成一团的木棉絮?」
东篱小心地碰了碰,随即惊讶地回应道:「是啊!」
曹觅便道:「它同木棉一样可以填进被子里保暖,又同羊毛一样,可以纺织成线,用来制衣服。
「丹巴过几天还会送一千株过来,你小心看着,让人将这些珍贵的种子都取出来,仔细放好。」
知晓了棉花的作用,东篱行了个礼,道:「王妃放心,婢子亲自去办。」
曹觅闻言,笑着道:「嗯……你亲自去我就放心了。这个东西很重要,切记当心着些。」
吩咐完棉花的事情后,曹觅终于有空回头,准备起烤肉粉的事情。
回到康城之后,她已经吩咐下面的人,将自己需要的东西采购回来了。
如今,许多十三香的材料在此时都被归为药材,例如陈皮,八角之类。
其中,大部分的材料十分常见,价格也不昂贵,很轻易便寻来了。而不易获得的那些,曹觅便不准备勉强了。
反正十三香少了几香……应该也差不了太多。
曹觅身为王妃,这种调配调味品的事情当然不需要她亲自动手。她只需要坐在一旁,与厨娘提些建议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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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弱继母养儿记 卷三 上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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