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个从族兄那接手过来的妻妾,一得知此事,竟然名不改色的卷了包袱,连夜带了李谦之那个三岁的孩子,前往赵郡避祸去了。
而孔美娴,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前李子期和十八娘没了踪迹,松州府军一直在沿路搜寻,也无人管她这档子事。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人去楼空了。
十八娘再次见到孔美娴的时候,已经是三日之后。
她并没有为李谦之戴孝穿白衣,反倒是火红大妆,看起来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壮烈。
「十八娘,谢谢你帮我。真好,如今我心中已无牵挂,终于能够睡一个安稳觉了。」
她说着抿了一口茶,转了转茶盖子,笑道:「我还是喜欢你这里的茶,干干净净的。」
十八娘没有接话,南枝又与孔美娴添了茶。
「我第一次见到李谦之的时候,是姑母一家子人上长安,想求祖父替李谦之的父亲在国子监里谋个差事。那时候他还不过是个小孩儿,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滴溜溜的转着,显得十分机敏。」
「我才第一眼见了,便觉得他十分有趣。姑母那时候便有给我二人结娃娃亲的意思。我心中甚是欢喜,而祖父却是不同意。他那时候只说,老夫阅人无数,这李谦之虽然聪慧,却目光游离并不清正,非君子。」
十八娘点了点头,孔美娴的祖父是国子监祭酒,在大楚朝是响当当的大儒。他说的话,想来是有依据的。
只可惜,陷入情爱的人,是听不得真话的。就像是当初的沈琴。
「我当然不信。三岁看老?真是太荒唐了。他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我曾经以为,我在他心中当真是最美好的女子。可是后来,他回赵郡祭祖,勾搭上了族中寡嫂,考了探花,又看上了你阿姐。」
「他同我说,他与你阿姐被人陷害,有了肌肤之亲。你的父兄,个个凶恶如鬼厉,范阳沈氏家大业大,他不敢违逆,所以只能娶了。可恨我鬼迷了心窍,继续对他深信不疑。」
「十八娘,你说我当初怎么那么傻?我本是孔氏贵女,不说王公贵胄,随便寻一个家财万贯的世家子,都是轻轻松松的事儿。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寻你了,我已经决定要去松州附近的一家道观里头,做女冠了,师父说我挺有道性。」
十八娘看了看她,笑道:「你觉得好就好。只不过你没有孩子,寡妇再嫁也并非难事。」
孔美娴摇了摇头,「算了吧,万一又遇到一个中山狼呢?再说了,我孔家遵循儒家礼教,怎能有二嫁女?祖父若是知道了,肯定会一条白绫勒死我的。就此别过,我身无长物,只有这些东西,算是报答你救我出火海。」
说完,孔美娴便脚步从容的离开了。
十八娘看着她的背影,不由得有些莫名的起了丝丝敬意。
这是一个敢爱敢恨,也看得清楚前路的人。她心悦李谦之,不过是少女时期犯下的一个错误罢了,只是一个错误,付出的代价便是一生。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十八娘打开她留下的包袱一看,里头赫然是李谦之与吐蕃王叔的往来书信,谈的都是如何进攻松州之事。
此前吐蕃王之所以能轻松攻破松州城,掠夺无尽财富,竟然是与李谦之里应外合的。
十八娘看着看着,眉头越皱越深,在其中的一封信中,竟然提到了长安城中的好几个大人物。
没有想到,这些人竟然也与吐蕃有了牵扯。难怪,难怪当初吐蕃能够直接打到长安,血流成河。
十八娘猛的一拍桌子,这些国之蛀虫。
等冷静下来一想,她还是先将这书信收了起来,如今拿出来,他们并不在长安,很容易就让人糊弄了过去,还不如等待最好的时候,给人以致命一击。
等十八娘的脚好了一些,距离他们回来已经过去十日了。李子期则又是一条好汉。
松州城的大门口,府军们穿着崭新的铁甲,手握斩马刀。写着李字的大旗,在上空飘扬。
李子期站在城楼之上,端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将那碗往地上一砸。
「兄弟们,吐蕃狗杀到我长安,今日我们就杀去逻些,扬我大楚国威。」
城楼之下的三千将士,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三千只酒碗同时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出征!」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响亮的战歌像是一阵龙卷风,席卷了整个吐蕃大地。十八娘骑在马上,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英雄气概。
在那一瞬间,将不是将,士不是士,而是一柄犀利的矛,不管前路有甚阻挡,都将一往无前的勇气。
憋屈的大楚松州府军,终于在有生之年,踏上了吐蕃的土地,要一雪前耻,重振荣光。
承和十三年七月,大楚松洲刺史李子期,率三千府军从中路进发,为先锋军。芳州徐常春从右翼出发,辅攻逻些。原州程知节为后路军,承接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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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师的追妻日常 卷三 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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