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咽了咽口水,说:「叶大哥,你今天这样不好。」
叶修远转头看了她一眼,再从前两肢和后两肢内侧切开两横线直达蹄间,垂直于胸腹部纵线。
立夏给自己壮了壮胆,眼前的人别看长得着急,其实就是十六岁的弟弟,有什么可怕的。声音又高了几度:「叶大哥,现在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做事就该有商有量,你知不知道你今天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消失,我和修齐有多担心。」
叶修远剥羊皮的手顿了顿,应了一个「好」,又继续他如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一整张羊皮除了摔伤的几处伤口有些缺憾外,还算完整,全头、全耳、全腿。
叶修远身高腿长,做事情手脚利落,看他干活是一种视觉享受。只是当看到他剥皮结束后直接拎着羊肉要出门,立夏连忙站了起来:「叶大哥,你要去哪?」
叶修远本来是不打算给她这个显而易见的答案,好歹还记得刚才她都说了些什么,停了下来,示意她看后山:「扔掉。」
「扔掉!」立夏要疯了!之前只听叶修齐说山上的野味不值钱,她还没一个清晰的概念,现在听他这意思,除了一张羊皮留着之外,羊肉居然要扔掉!扔掉!扔掉!
「对啊,羊肉是臭的,镇上酒楼根本就不收。」叶修齐估摸着锅里的水快干了,出门就见着立夏一副震惊的模样,忙帮叶修远解释了句。
暴殄天物!
立夏只想说暴殄天物!这果然是上辈子历史书上没有的世界,饮食习惯竟然如此截然不同。后来立夏才知道,这和地域有一定的关系,不过现在,立夏已经看到了第一桶金的来源。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一头野山羊被分解成好几个部分。羊排、羊肉、羊蹄、羊杂、羊头、羊蝎子等等。
今晚原定了蘑菇炖鸡和二合面馒头,立夏为了证明山羊肉也是很能吃的,特地又让叶修齐烧火炒了个羊肝、煎了个羊排。
有她这两天屋前屋后翻找的姜葱花椒,以及今天山上摘的几种可以稍微替代大料的枝叶和一种味道和柠檬差不多的酸果,羊肝和羊排那浓烈的膻腥味虽然还有,但却被浓郁的香味儿也盖住了,不细细品味根本就不尝不出那「臭」味。
叶修远小时候生肉都嚼得喷香,对这些味道其实并不敏感。可叶修齐曾经尝试过一次吃「臭」肉,不但那味道上头熏得他差点原地去世,勉强吃下去几坨煮熟的肉之后上吐下泻了好几天,一条命都差点给整没了,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现在!陶罐里猪油化开,姜、葱、蒜、茱萸、花椒、香叶陆续下锅,一股浓香升腾而起。
没有叶修齐这个升火杀手,叶修远烧的柴火在立夏要求下可大可小。大火中,那香味极其霸道,嫩嫩的羊肝用酒壶底部一点点残酒渍了一会儿,直接滑入浓香的调料中。
没有方便颠勺的铁锅,立夏就用木头铲子快速翻炒了两下,抓了一把前两天腌制的酸萝卜片和泡发的木耳扔下去,起锅。
利用锅里剩下的酱料和陶罐的传热性,羊排最嫩最美味的部分放下去小火慢煎,红色的肉渐渐变色,滋滋声响中一个个小气泡在肉的表面开始跳舞,肉的内部结构也发生着变化。
当羊排的每一面都变了颜色,用筷子去夹的时候韧性十足,用竹签从中间插个对穿轻松且不冒血水,羊排便熟了。撒上粗略制作的香料粉和茱萸粉,灶下八风不动的叶修远都有些坐不住了。
「好香啊……」叶修齐从来没闻过这么霸道的香味,围着灶台团团转,「大嫂,什么时候能吃饭?」
今天的晚饭本来就比前两天迟了将近一个时辰,前面三天的饭菜虽然也好吃,可哪有今晚上这径直往鼻孔钻的味道诱人,叶修齐的这声「大嫂」喊得那叫一个真情实意又殷勤谄媚。
别说兄弟俩,刚被叶修齐喊醒喝了一碗蘑菇鸡汤泡馒头的叶山都被这奇异的味道给引得来了精神,罕见没再次昏昏沉沉睡过去,而是在房间里喊了声「阿远」。
有一句话叫「丑媳妇终将见公婆」,进这家门三天,立夏第一次见到了清醒状态的叶山,紧张什么的不会出现在她身上,倒是有些好奇这个当家人对于花了那么一笔巨款却娶了她这么个「童养媳」回来会是什么态度。
叶山只是身体维持不住清醒,但家里这几天的变化他都知道。一是叶修齐的唠叨,二是卧房里的变化,三是每天四到五顿好克化的吃食。
前几天的汤菜都比较简单,味道也都比较清淡,更有益于养生。而今天这个,用上了立夏来这陌生朝代后能找到的所有香料,也使出了自身十成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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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两买个药膳妻 卷一 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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