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爱上猫 第七章

  宁雨没想到灵与肉的完美契合,会给人一种前有未有的巨大满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装得满满的,她现在是个快乐的小女人。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静的表相下,会是如此的大胆与……放纵。若被母亲知晓她二十多年来的严格家教下,女儿竟在婚前主动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会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对李斯,她所有的自制、理智、矜持就会全然崩溃,只能凭感觉行事。她喜欢他的拥抱、他的热吻、他的抚摸,他的点点碰触都会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荡!哦!天啊!
  更令她震惊的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欢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后,他们之间更加亲密了。
  她感觉出他是爱她的,虽然他没说过,但他眼中的温情及平常对她的细心体贴是骗不了人的。不了解他的人很难想象他粗犷外表下会有一颗细致温柔的心,有时心细得连她都自叹不如。
  她曾笑着调侃他若把一点点的细心用在打理家务事上,也不至于住在猪窝里。因为他不是懒,而是根本不屑一顾。
  李斯则大言不惭的说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费精力。
  也不想想没她的时候,他不也一样没花费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厅给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种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觉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样开玩笑,每每弄得她面红耳赤,还戏称她脸红的样子最吸引人。
  这天傍晚,两人手牵着手优闲的走在路上。
  宁雨突然说:「李斯,明天是周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场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欢,人一多,她就觉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气清新又安静,她喜欢与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灯处处的黄昏。
  谁知李斯却扫兴的说:「我起不来,晚上陪妳不是一样?」
  宁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还是不要强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着一身运动装出现在她家门前,宁雨一出门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来吗?」宁雨问。
  「是起不来,所以昨晚没睡一直到现在。」李斯回答。
  「骗人!」宁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宁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园,他们沿着公园的斜坡缓步慢跑。差不多时就停了下来,两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处凉亭坐下,晨雾未散,宁雨伸展双臂,深深吸了口气:心情愉悦得不得了。
  李斯将她揽进怀中,突然感觉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妳又带刀了。」话落的同时,他已经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来。
  「防色狼呀!」宁雨回答。
  「哪有那么多色狼,妳真以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皱着眉,一甩手刀飞掷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远的垃圾桶。
  「哇!真厉害!」宁雨羡慕的说,真不知道他这些功夫都是从哪儿学的,又会耍刀又会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问过他又不说,她的小伎俩全被他看在眼里了。「你教我飞刀好不好?」
  李斯笑着摇头,「免了,我当初只教妳用刀的技巧,妳倒是毫不吝啬的都回敬给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划伤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妳飞刀,搞不好妳哪天又发起疯来,我的命会给妳搞掉。」李斯笑着说。
  「对不起嘛!」宁雨不好意思的垂下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情绪会失控,事后连她自己都纳闷怎会发那么大的脾气。
  「你以前答应过要教我的,怎么?现在把我追到了你就想赖帐?」
  「聪明!被妳猜对了。」李斯坏笑的说。
  「讨厌!」宁雨气得跺脚,就要去打他。
  李斯往西边的林子里躲,宁雨在后面追。直到看到一群人才停下,原来是清晨到公园来溜鸟的人。
  李斯兴致勃勃的走了过去,嘴巴里学着鸟叫,逗弄着。宁雨也不甘示弱,站在旁边想吹几声口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李斯转过头,眼光怪异的看着她,突然道:「妳有小镜子吗?拿给我。」
  宁雨由口袋里掏出镜子,她的头发又直又长,因此她身上有两样东西一定少不了,一是镜子,一是木梳。
  李斯拿到镜子后,照向宁雨,「来,看看妳现在的样子。」
  宁雨疑惑的看向镜中的自己,天!脸蛋好红,比煮熟的大虾子好不到哪里去。她只不过也想象李斯那样用嘴吹出些声音,却搞成这样。讨厌!她不是很健康吗?为何脸蛋总像充血似的红呢?她挫败的想。
  李斯突然俯下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宁雨羞涩得脸都不敢抬了,可恶的家伙什么恶劣的话都敢说,也不管场合。
  李斯站在她旁边得逞的笑着。
  宁雨气得抢过镜子照向他,「有什么好笑的,看看你自己的样子。」
  「我怎么了?」
  「你的皱纹啊!就在眼角,哼!老男人了!」她故意把老说得很大声。
  「妳嫌我老?」李斯瞪大眼。
  宁雨看他的眼光,猛地意识到情况不对,也顾不上四周溜鸟的人怪异的眸光,拔腿就跑。想看笑话就尽管看吧!反正她宁雨自从爱上李斯的那一刻起,她就被他改变了,还文静什么呀?她现在根本就是个疯婆子!
                
  这段时间内,最高兴的莫过于父母接受了李斯,让宁雨悬于心口的大石落了地。那日,他去拜访她父母时,她紧张得喘不过气,就怕他玩世不恭的样子给父母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这人是需要慢慢了解才能体会他的好。
  他倒是神情自若,一进门就开始投其所好,跟宁父谈书法经,什么柳体、王派,什么行书、草书,各家渊源说得如数家珍,接着又是一阵挥毫泼墨,直到宁父的嘴角扬起。
  隔天,她问他怎么懂那么多,连是行家的爸爸都十分折服。
  谁知他竟朝她眨眨眼,嘻皮笑脸的说:「为了让未来的岳父大人满意,我可是不眠不休猛啃了几天的书,看我这样为妳,妳要怎么报答我啊?」
  李斯跟宁母心目中忠厚、稳重、儒雅的女婿人选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好在宁母信佛,一切都说成是缘,十年前相遇是前缘,十年后再次相逢是老天安排、不得违背,总算是勉强通过,否则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爱情,再幸福也枉然。
  李斯有些事情是瞒着她的,她能感觉得出,若说不介意是假的。比如他有钱的父亲,他复杂的生活圈子,他时而繁忙、时而清闲,有些神秘,却从不对她说原因,再有就是一个女人--艾芬!
  有一次她到卧室拿他的脏衣服,无意问在他掉出的皮夹里看到了一张旧照片。照片上是个神采奕奕的女孩,短发,穿着运动装,背靠着大树站立着。
  她直觉的认为,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是艾芬,她不只一次在杨大哥和丽娟姐的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丽娟姐曾说过,艾芬是李斯的女朋友,跟杨大哥是同事也是警察,几年前在一次缉毒任务中不幸殉职。
  看到自己心爱男人的皮夹里装着另一个女人的照片,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那一瞬间的酸涩心情无法用言语形容,无论那个女人是否还活在世上。
  此时,李斯恰好走进来。
  「我……我不是有意看到的。」宁雨听到了自己用微弱、颤动的声音说。
  李斯的神情有一瞬间僵住,随即又恢复笑容。「以后我会跟妳解释。」
  宁雨只是点了下头,便急忙抱着衣服跑出去,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
  知道他曾经爱过一个女人是一回事,但他心中至今还对那女人念念不忘,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爱他,她无法接受,所以心痛。她爱他,她又必须接受,心更痛。她在等他的解释,他说他会解释,那么--她等。
  李斯本想等一切事情了结再跟她说,但见宁雨这些天郁郁寡欢、神情落寞,每每看到他都欲言又止,让他终于心软的放弃原则,决定对她说出真相。
  若非遇到宁雨,或许他一生都不会晓得自己竟然会再次动情。
  或许事情结束时,他会去浪迹天涯,而现在出现了令他心痛、心怜的宁雨。他在戚念上苍赐予的同时,也会加倍珍惜这段情缘。
  错过一次,他不想再错过第二次。
  因此在一个假日的午后,他拥着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平静的说道:「艾芬曾是我的女朋友,我们的感情是小时候一点一点累积的……」
  宁雨由他怀中抬起头,有些愕然也有些欢愉,他终于肯对她坦诚心事了。
  李斯笑着吻她一下,惊喜她哀愁多日的眼眸终于显现出另一种风情。「这个故事很长也很闷,妳要不要听?」
  「只要是你说的,我都想听。」宁雨高兴的说。
  李斯心中十分感动,于是决定说出他所有的一切,包括他从不向人提起的童年。
  「母亲去世时,九岁的我被外婆收养,两年后外婆也走了,我住到舅舅家。最初他们对我还好,起码不会让我饿着。谁知我跟表哥不合,见面就瞪眼,话不投机就开打。表哥比我大三岁,个子比我高,受伤的总是我。舅舅一家人从来不过问,我忿忿不平,可毕竟是寄人篱下,有什么苦也只有咬牙往肚里吞。」
  「那你父亲呢?他有抚养你的责任呀!」宁雨忧虑的说。
  李斯冷哼,「他早把我们忘得一乾二净,母亲死时,我外婆找过他,但没寻到。」他挑下眉,有些不以为然,也有些自嘲。
  「我就是在这时认识了艾芬,她与表哥是同班同学,就住在舅舅家隔壁,每次表哥欺负我,她只要看到就一定会替我出头。她也是孤儿,三岁的时候跟父母出去旅行,途中发生车祸,只有她活了下来,被疼爱她的奶奶收养,境遇要比我好得多,可能是同病相怜,我们虽然差三岁却很谈得来。又过了两年,我的个子长高了,力气也大了。渐渐的受伤的变成是表哥。不过,还是没得到什么好处,每次表哥一受伤,我也免不了被舅妈毒打一顿,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轰出家门。
  他们骂我是杂种,白吃白喝又白住,我恨他们,也开始自暴自弃,性情变得叛逆,开始逃学、打架、斗殴,没人喜欢我,也没有愿意接近我,只有艾芬一如既往,毫不吝啬的对我付出关爱。那时,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们的感情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宁雨静静的聆听着,彷佛看到了一个浑身是伤的倔强男孩,因得不到爱而变得喷世嫉俗。李斯所讲述的童年是她不曾接触也无法想象的。她自小衣食无忧,家人又对她宠爱有加,让她生活得像个公主。
  所以此刻她只觉得心口痛,为他过往不快乐的生活。她很感激那个叫艾芬的女人,在他最需要别人关心的时候留在他身边。不自觉的,她抓紧李斯的手臂。
  李斯察觉后低头看她一眼,宁雨回以微笑,他亦了然她敏感的心思,又笑着吻她一下。
  「有一次,表哥被我打伤了头,舅妈-气之下再也不肯收留我了。我也不在乎,干脆就在社会上混,加上我个头大、身体强壮,又拉帮结伙的,倒也没受什么欺负。艾芬知道后,又把我拉回学校。那时,她是唯一对我好的人,也是唯一能说动我的人,我勉勉强强的读完了高中,大学没考上,学历太低找不到工作,因为脾气坏又不愿受人白眼,找到工作也做不长久。
  后来,遇到了以前在一起混的哥儿们,就又回到了老路,也开始慢慢的变坏,吃喝嫖赌、吸毒、打架滋事,跟学生时期已经完全不同了。想退出,但更想扬名立万,更想变得有钱有势,当时自己什么技能也没有,而混帮派是最快的方式。」
  他声音顿了一下,突然对宁雨说道:「现在妳知道了我糟糕透顶的过去,有没有后悔爱上我呢?」
  宁雨听到他玩世不恭的语气,以为他又不正经的开玩笑,谁知抬头映入眼帘的却足一双充满温情诚挚的眼睛--他是认真的。
  于是,她也认真的回答:「我后悔没能早些遇到你,后悔我晚生了八年,后晦我们不是邻居,更后悔十年前没能及时找到你。」
  「只怕那时妳看到我就会逃跑。」李斯笑着说。
  「我不会。」她忽然激动的说,其实她最后悔的是当年给他关爱的是艾芬而非自己。
  李靳笑着轻捏她的鼻头,把她揽进怀里继续说:「正当我觉得混得不错的时候,艾芬却当上了警察,我知道若再混下去迟早会被她捉,再说我那时想娶她当老婆,不说别的,身分就不配,而她也气我学坏,不再理我。」
  听到他曾经要娶别的女人,心口好酸喔!她下意识的咬住嘴唇。
  「后来,我知道了她正在缉拿一个大毒枭,便自告奋勇的去充当线人。那些人调查了我的出身来历觉得没什么可疑,就接纳了我。在艾芬他们巧妙设计下,我出色的完成了几次任务,得到赏识,也慢慢的接近了这个集团的核心。我跟艾芬约好,破了这个案子我们就结婚。」
  怪不得他不顾危险的去做卧底,原来是为了她。
  「就在这个时候,离开多年的父亲出现了,我恨他抛弃我,但也好奇是什么力量让他变得冷酷绝情,十多年来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他把我带到美国,我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有钱有势,什么是上流社会。豪华的庄园别墅,奢侈的摆设,私人狩猎场,盛大的宴会、香槟、美女,我被迷惑了,真的被吸引了。
  父亲说,只要离开艾芬并跟他所挑选的女人结婚,那么所有的一切就都是我的,而我竟鬼迷心窍的答应了。因为这对一个小时候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生活的人来说诱惑实在太大了!
  后来,我才逐渐了解,父亲之所以会来找我,并非为了什么骨肉亲情,只是怕自己的权势被妻子家族那边的人夺去,于是想利用联姻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财富,只可惜那个金发碧眼的短命女人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十八岁时已经被他嫁出去了,剩下的只有我。我了解他的自私薄情,同样也意识到了他正在把我塑造成另一个他。
  他害母亲所受的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幸好,我的心中比他多了份愧疚,所以我回来了,但却晚了一步。由于我突然的退出毒枭集团,让那些人产生怀疑,结果在一次围捕行动中他们早有了防备,艾芬就死在那些人枪下,集团的首脑也没擒到。艾芬生前的愿望是想将他们逮捕归案,我要帮她完成,也想弥补我所犯下的错。而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怀疑,我坐了牢。」
  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他秘密接受训练。
  宁雨忽然间明白了,「你要继续做卧底?」
  李斯点头,「不错,直到现在我仍是。」他违反纪律的说出秘密。
  宁雨咬着薄薄的嘴唇,他原来那么爱艾芬,为了她不惜坐牢,不惜以身涉险做卧底。她感动他的深情,更嫉妒他的深情。若艾芬没死,他们必定早已双宿双飞。
  若如此,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呢?依然不知情爱滋味,更不会找到灵魂的归属,或许也不会遇到他吧?即使是假设,她都觉得心痛。她只是个平凡女孩,她自私也狭隘,她一点也不宽宏大量。她同情艾芬,也羡慕艾芬。
  「好了,别再咬了!」李斯突然伸出手指解救了她的下唇,同时也打断她的沉思,像是知晓她的心情般,故意笑着逗她。「咬掉就不漂亮了,我吻的时候也不爽啊,妳不怕变丑了我移情别恋啊?」
  「你敢!我不许!」喊完,宁雨也娇嗔的笑了。
  「我当然不敢啦,我的底细都被妳知晓了。我若负了妳,只要妳对外宣布我的身分,自然会有许多人为妳出气,把我砍成八十一块,丢到河……」
  「别吓我!」宁雨突然捂住他的嘴巴,又担心、又惊惧、又埋怨的说:「你的身分不能泄露,会有生命危险,你也不要再对我开这种玩笑,我承受不起……还有谁知道你的特殊身分?」
  「你的杨大哥,还有他的直属上司,就他们两人,现在又多了妳。」
  「你怎会把身分告诉我,按规定是不能说的,不是吗?」
  「不说行吗?妳都不会笑了,再这样下去,我以后岂不是要娶个苦瓜脸当老婆。」李斯的语气突然转为正经,认真的说:「艾芬的死我难辞其咎,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希望妳理解,不要误会,不要胡思乱想,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回忆。妳才是我现在的唯一,明白吗?妳不知道妳对我的影响有多大,我对感情的心灰意冷抵不过妳的一个嗔笑。少年的成长经历让我对人情冷漠,加上父亲的关系,我对有钱人没有好感,因为他们多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却抵不过妳小小的蹙眉,天知道我有千方百计的投妳父亲所好,讨好妳的母亲,每说一句话都要深思熟虑。混混当久了,就怕不小心说了粗鲁的话,让你家人反感,列为拒绝往来户。」
  「李斯……」宁雨感动的看着他,眼波流转,泪慢慢滑落。他爱她,他真的爱他,同她一样。
  就算他心中仍有艾芬的影子又怎么样呢?他心中也有她啊!让他一个堂堂的七尺男儿认真诚恳的对她说出如此一番感性的话语,够了,真的已经够了。
  见她如此感动,李斯竟有些不自在,遂用玩笑口吻说:「小傻瓜,这么容易感动,我说的都是甜言蜜语,哄妳玩的……啊呀!警告妳,不许哭,否则我跟妳翻脸!」
  宁雨感动的泪水像瀑布似的流了出来,伴着呜咽声扑到他怀里。李斯无奈的叹气,基于十年前两人被埋在一起的经验,吼是万万行不通的,只好皱着眉希望她快点感动完。天晓得,他最讨厌女人的哭声,偏偏他最在意的女人竟是水做的,最大的嗜好就是把她的鼻涕眼泪洒在他胸前。
  宁雨由他怀中抬起头,「你真的会娶我吗?」毕竟他心中还有个艾芬呀!
  李斯没好气的道:「本来会娶,但我可不想娶一个爱哭的女人,所以我刚刚正在考虑要不要替换人选呢!」
  宁雨满是泪痕的脸上却露出笑,凝视着他,脸颊微红,大胆的说出心里话:「只有你可以让我一瞬间又哭又笑,让我们疯婆子般对你吼叫。在你面前我没有教养、没有理智、没有文静、没有矜持,你的一句话就可以主宰我的情绪,扰乱我平静的世界。如果我的家人知道真正的我竟如此疯癫,一定会晕倒的。所以你不能替换别人了,你必须负责把宁家疯癫的女儿娶走。因为这个女儿是为你而疯、为你而癫的。」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结,李斯惊异的看着她,眼底闪过复杂的情绪。他知道小丫头爱他,却没想到会爱得如此之深,以致疯狂。看似柔弱纤细的她面对感情会如此的勇敢、大胆,强烈的感情让他心惊。其实他早就知道,柔弱文静是她的假面具,他早就看穿了,不是吗?否则他又怎会对她动情呢?
  他的眼睛有些温热,笑着说:「好,等事情完结,我就把妳这个为我而疯、为我而癫的老婆娶回家,并向我的耳朵发誓,不再听到妳难听的哭声。
」  宁雨没有高兴反而沉默了,「你说的事情是指捉到当年害死艾芬的毒枭吗?」
  「宁雨,我必须做到。」李斯为难的说。
  「你别误会,我并没有反对你为艾芬做卧底,只是担心你的安危。」宁雨解释。
  「放心,我有九条命,死不了的。人家都说好人不长命,我不是什么好人。」
  「你是,但你会长命百岁,这叫善有善报。」宁雨说。
  李斯笑了。「在那些人心中,我是出卖兄弟的叛徒。在警察心中,我又是他们的头号嫌疑犯,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好是坏了。」
  「我知道啊,杨大哥也知道……」宁雨忽然想到一件事,担心的说:「李斯,你跟杨大哥的关系那么好,不会让他们产生怀疑吗?」
  「他们只知道我认识浩林,并不知道我们感情深厚,而且以我的身分若不认识一、两个警察,反而会让别人起疑心。若利用得当,浩林会是我最佳的掩护,也是我的鱼饵。」
  「我不明白,什么鱼饵?什么身分?」
  「我有个非常有钱的父亲,我自然也成了公子哥,他们不会怀疑一个有钱的小开会不要命的当线人,这就是我父亲的钱带给我的唯一好处,也是为什么我恨他却仍要受他控制去跟妳姐夫抢生意的原因,事实上我对经商根本一点兴趣也没有,也玩不会商人的那套把戏。但我需要他的钱,做掩护、布局、做饵,妳明白吗?」他轻吁一口气,接着说:「现在,鱼儿已经上钩,当年杀害艾芬的毒枭出现了,很快的这所有的事情都会结束,我也不会再当卧底,只要做我自己就好了。」
  宁雨静静的凝视着他,神情有些迟缓,慢慢的说:「你为什么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呢?」
  李斯笑着,习惯性的挑眉,深情的回答:「妳明白的,不是吗?」
  是啊,她温柔的笑了,她明白的。
                
  当杨浩林知晓李斯竟把卧底身分告知宁雨时,着实吃惊了一阵,斥责他不该这么无视纪律,他的身分即使最亲近的人也不能泄露,这是攸关生死的事。但又一寻思,反正这是李斯最后一次执行任务,就由他去吧!
  「你真的要去?现身对你很危险。」
  「有比我更适合的买家吗?别忘了消息可是我提供的,而且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他布的局,下的饵,怎么能在最后时刻退出呢?
  「李斯,你该不会乱来吧?」杨浩林担心的看着他。
  李斯冷哼,「我真要乱来,也不会等到今天,老头子的钱足以让我买凶杀他们十来回了,艾芬想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会照她的方式做。」
  「那么艾芬的事了结后,你真的要退出?」杨浩林问。
  「我已经出卖很多人了,再做下去,我会不得好死的。」李斯嘲讽的说。
  「他们那些人不值得同情。」杨浩林严肃的说。
  「你说得不错,但人都是有感情的,无论他们是贩毒还是杀人抢劫,但他们把我当兄弟,而我却在他们背后捅刀子,即使他们该死,我也不想再当刽子手,这种事还是留给你这正牌的警察做吧!」
  杨浩林明白他心里的压力,换作别人早承受不了了,因此没再多说什么。
                
  宁雨在李斯去泰国的前一天才知道消息。
  夜晚无月,有几颗星星点缀在天空,两人吃完饭,李斯送她回家,到家门口时才告诉她。
  「你为什么不早点对我说呢?」宁雨埋怨的说道。
  「早说晚说也是要走的。」他把她拉近怀里亲吻了好一会儿。
  「要去多久?」
  「一个星期左右。」他吻着她的脖颈,语音含糊的回答。
  「你要小心啊!」宁雨担忧的说。
  李斯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勉强把她放开,「我会的,妳进去吧。」
  宁雨走到家门前,门灯照在她脸上。
  这是一栋两层楼房,楼与大门之间大约有十米的距离,鹅卵石铺的S型小径,两旁种着花草,因天黑的缘故显得模糊,温馨的灯光由窗口映射出来,窗台上有花,是宁雨最喜欢的水仙。
  她回身转过头,李斯还站在原地,依着摩托车,笑盈盈的看着她。
  他每次都是看她走进屋才会离开。
  她忽然奔回他面前,郑重的说:「李斯你该知道,我很爱很爱我的亲人,他们是我的血肉,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倘若有一天他们离开了我,虽然会很痛苦,我仍会坚强的活下去。但若是我去你,我连想都不敢想,你知道吗?失去了你,我将无法思考。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有危险,我等你回来。」说完,在他微讶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她推开铁门,穿过S型小径,跑进大屋。
  李斯嘴角咧出大大的笑。小丫头!语不惊人死不休,幸好我心脏够强壮,否则迟早被妳突如其来的行为吓倒,真怀疑是不是把妳调教得太好了,目瞪口呆的人倒换成我自己。
  挑了下眉,他转过身面对拐角处说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杨浩林从阴暗处走出来,「你们吻得七荤八素的时候。」
  「我让你八点一刻来接我,你提前了。」李斯看看表。
  「有时我真怀疑你脑中在想什么,平时小心谨慎的隐藏自己,却在最后的关键时刻把身分告诉宁雨,我倒不是说宁雨会出卖你,而是觉得你不像是没有原则的人,怎会突然间性情大变,不顾危险说出身分?你该清楚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多一个人知道你的身分就多一分危险。」杨浩林不解的说,
  「无论我将来做什么,身分是永远不能曝光的,告诉她,就是把我的性命交到她手上,她明白这代表的意义,这是我仅能给她的,也是我对她的承诺。」李斯认真的说。
  杨浩林怔愣一下,随即笑着槌他一下,「好小子,以命相许,怪不得宁雨对你死心塌地。」
  「你当初不也为了丽娟以命相许过吗?」李斯笑着回道。
  「你要以什么身分出现?」杨浩林收起笑容,转而谈公事。
  「当然是不学无术的阔少爷,你是被收买的警官,需要苦肉计,你可能会受伤吃点苦头。」李斯说。
  「没问题,演技我不比你差,我已跟泰国警方联络过了,就等你这位神秘买家出现呢!」杨浩林说。
  「那还等什么?出发吧!」
  两个男人豪气干云的一笑,他们的战役即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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