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魂之吻 第一章

  澳洲雪梨
  在雪梨塔瓜端的旋转餐厅里,一边大嚼澳式风味牛排大餐,一边欣赏美丽的港湾夜景,着实是一件超级浪漫又赏心悦目的约会招术,不过何诗苹和沈君豪不但刀叉闲置、牛排没吃,甚至连眼前的美景都忘了欣赏,两人也不是在谈情说爱,而是在聊有关地球另一端的巴西亚马逊丛林。
  诗苹在听完君豪说要去蛮荒探险的目的之后,她愣了一下,继而仰头大笑,“哈哈!君豪,我拜托你一下好不好?这是台北最新流行的泡妞奇招吗?你想让我对你留下美好的印象,也不必瞎掰成这样嘛!”
  君豪被她取笑得浑身不自在,其他用餐的客人也纷纷投来好奇的眼光。
  他急急替自己辩白,“我没有在瞎掰呀!你干嘛笑得那么激动?”
  诗苹这时也注意到她已成了大家的焦点,有些不好意思地摆出一副高贵淑女的风范端坐着。她掩不住笑意地说:“天底下哪有这么玄奇的事?一株一年只开一朵的黑兰花,花蕊中心还有个白色的骷髅头图案?还有一族住在深山丛林里的士着终生守护着它?你刚才说黑兰花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催魂之吻!”君豪一本正经地说。
  “而且你想邀我一同前往‘毒蚊子之国’?”
  对于她语调中的玩笑意味,君豪感到哭笑不得又难以解释清楚,他微叹一口气,说:“诗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没有听过或见过的事,就不能一口咬定它不存在!”
  嗯,这句话是有那么几分道理,而君豪那一板一眼的表情,似乎也不像在开玩笑。她正色地道:“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唬我?万一你是故意把我骗去亚马逊原始丛林里,再来个……呃,先奸后杀,那可怎么办?”
  这下子爆笑出声的人轮到君豪,为免餐厅里的座上贵客全部被他们这一对东方俊男美女给吓跑,他赶快用餐巾捂住嘴巴笑个够,半晌后才说:“要那样做还不简单?在雪梨歌剧院里就可以进行了,还需绕半个地球跑去巴西那个鸟不生蛋的原始森林吗?。”
  “说得也是。”
  “你考虑考虑,机票、食宿全由我负责。”君豪不放弃地继续游说。
  诗苹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啐道:“住在亚马逊丛林里的希尔顿大饭店呀?”
  “是没有那么豪华啦,就探险嘛,凡事克服些,到时候我们住……呃,帐篷。”
  “帐篷?!”
  天哪!她该不会是听错了?要她放弃舒服的文明生活,跟一个才认识没几个星期的同乡帅哥跑去蛮荒森林,把整个暑假耗在那里喂毒蚊子……嗯,其实也还蛮有趣的。她赶快追问:“到时候我可以自己住一间吗?”
  君豪好笑地纠正她,“不是一间,是一座!你长得还算可以,若有你同行,这一路上我肯定不会寂寞。”
  诗苹杏眼圆睁,没好气地说:“你猪哥啊?森林里不是多得是热情大方的半裸土著美女吗?何必找人陪你去呢?”
  “半裸?!你说错了,大部分还是全裸的呢。”
  “死相!”诗苹啼笑皆非地把餐巾朝他的脸上丢过去。
  君豪接下她擦过嘴巴的餐巾,在自己嘴唇上按了一按,充满暗示性地说:“玩笑归玩笑,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难不成你要我从这儿跳下去,向你发誓证明我的诚意?”
  诗苹一把将餐巾抢回来,低头含笑地说:“从这里跳下去,还会有命才怪!”
  她想用餐巾遮掩嘴边的笑意,但这条用来丢人的餐巾刚才还被他故意地擦过嘴,她现在拿来捂嘴似乎有些暧昧,于是她赶紧转移话题。
  “既然机票、食宿都由你包了,我不去白不去。你倒是再多告诉我一些有关‘催魂之吻’的故事。”
  得到了她的应允后,他兴高采烈地说:“说起这一朵‘催魂之吻’,有关它的传说可多了,最神秘的是花瓣根部有个逼真非常的白色骷髅头图案,于是有人认为它是‘鬼面兰’的变种,但又从没有人见过纯黑色的兰花。有人说它具有治疗疑难杂症的奇效,又有人说它的花蕊具有剧毒,若不小心以皮肤接触到,就会在片刻之间中毒暴毙、死状奇惨。”
  诗苹听得津津有味,忍不住好奇地问:“那到底哪一种才是正确的?有奇特药效?还是剧毒?”
  “这只是传说而已,无从证实。至于守护这株异前的农卡族人到底存不存在,就连人类学家也不敢肯定。”
  诗苹偏着头想了想,若有所思地说:“也就是说,从来没有人去过‘催魂之吻’生长的地方和农卡族人的部落嘛?”
  君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决定向诗苹坦白,“以上则有人组成探险队去寻找,结果不是迷路,就是有去无回。”
  诗苹闻言,立刻骂道:“什么?!会迷路、甚至有去无回?沈君豪,你到底是何居心?我还未出嫁,有着大好前程等着我,你竟然要我陪你去死?万一不幸碰上食人族,那可怎么办?”
  君豪连忙安抚她,“你先听我说完再发飙嘛!再说,那里根本没有食人族。”
  诗苹眨眨眼,再次确定,“真的没有食人族?”
  “真的没有!我以人头保证……呃,我是说人格啦,说人头太恶心了!”
  “亏你还知道恶心!但若真有去无回,那还得了!”
  “你让我说完好不好?会有去无回的是别人嘛!况且我这次是有计划地组织探险队,足以把危险降到最低。”
  “怎么说?”
  君豪深吸一口气,说:“第一,我有非常雄厚的财力支援。你也知道,我们家的‘精灵电脑’在台湾也算属一属二,当然啦,我也不是在挥霍家里的钱,我一直都在帮我父亲经营企业,只是探险是我的最大兴趣,所以我一年总会给自己放个两次长假,这边走走,那边跑跑——”
  “不要废话!那第二呢?”
  诗苹很不给面子地凶他一句,他撇撇嘴,继续说:“第二嘛,我这一支探险队伍一共有三十多人,包括导游、医生、保镖和帮忙扛器材行李的士着。”
  诗苹有些不敢置信地道:“有医生、保镖、还有导游!但这个导游又是干什么用的?你不是说连人类学家也无法肯定农卡族人的存在性,难不成这位导游是专门在沿途用麦克风介绍风光,顺便带队唱歌及做团体游戏?”
  君豪闻言,差点跌下椅子,他忍笑解释道:“我找到的这位向导功用可大了,他叫做塔奇,是巴西的阿里不达族人……”诗苹听到这里,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君豪只好暂停下来,纳闷地问:“借问一下喔,你现在又是笑什么?”
  “你不会讲闽南语吗?阿里不达,哈哈……”
  君豪先前倒没注意,经她这一说,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而人神经兮兮地笑了一阵之后,他又一本正经地继续说:“这位塔奇可不简单,他除了身强体壮、丛林的求生技巧一流之外,最主要的是他曾被农卡族人救过,而且声称看过‘催魂之吻’。但他不愿带任何人前往。”
  “真的?那你是怎么请到他的?”
  “我向他一求再求,除了表明我只是想一访农卡族人,看一眼‘催魂之吻’之外,我还向他保证一定遵守传说中农卡族的一条规矩!”
  “什么规矩?”
  “留下来;否则什么也不带走!”
  诗苹忍不住联想到台湾的一个电视广告词——留下回忆,带走垃圾。
  “有什么特别意思吗?”
  “也就是如果有外人找到了农卡族部落,他们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留下来当农卡族人;二是要离开可以,但是什么东西也不能带走,而且从此不再提起任何有关农卡族人的事!”
  “那黑兰花也不可能被外人带走嘛。”
  “嗯,诗苹,你很聪明。农卡族人之所以有此规定,最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催魂之吻’!”
  诗苹紧接着又问:“若真是如此,现在要当探险队向导的塔奇,他不就严重犯规了吗?”
  君豪点点头,“不过塔奇之所以同意担任向导有个很特殊的原因。”
  “什么原因?”
  “因为他爱上了农卡族酋长的女儿,决定为爱永留农卡族。”
  诗苹听了很是感动,她崇拜地说:“喔,真是太伟大了,为爱放弃一切。嗯,这个塔奇真不错,值得托付终生!”
  “我会放心大胆地组探险队前往,最主要也是因为有塔奇带路。至于第三个原因……”
  “还有第三?”
  “当然嘛,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我的第三点就是探险队随行所带的,都是最尖端科技的设备,像是卫星传讯呼叫器、追踪仪、侦测器、微电脑高度和温度探测器等等。我另外还租用了两架飞机和十辆性能最好的吉普车!”
  听了君豪这番话,诗苹果然放心不少。“嗯,听起来倒是比较像去远足郊游或是参加救国团的夏令营!”
  君豪闷笑了几声,提醒她,“也没有像你所说的这般轻松简单啦!既然是探险,那表示还是有着一定程度的危险存在,我只是利用周全的准备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而已。但人算不如天算,我们无法预知会发生什么事。”
  倒也不是在反对君豪的想法和作法,诗苹只是出自好奇心问道:“君豪,既然具有危险性,行程上又有着无法事先预料的意外,那你为什么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反而一意前往呢?”
  君豪微徽牵动唇角一笑,平心诤气地回答:“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你冒着一切可能的危险,就只为了得到那一朵‘催魂之吻’?”
  君豪急急地摆手,连声说:“不不不!我刚才说过了,我并不想把‘催魂之吻’列为我的稀奇古怪收藏品之一,我只是想看它一眼!”
  这会儿诗苹更加迷惑了,她蹙起秀眉,百思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如果像你以前去探险,然后收集世界各地一些奇珍异品回来,这一点我还可以理解;但这一次冒着更大的危险去亚马逊丛林,只是为了看那朵传说中的黑兰花,这一切值得吗?”
  君豪在未回答之前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诗苹的问题非常好,她是想要了解他探险的真正动机,而这也是他急于想让她多了解他内心的一种方式。
  “认定一件事情或一样东西值不值得,得看这个人用什么样的角度和态度来看待。让我举一个例子来说吧!有个人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小乞儿,他便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然后步行回去;也许有人觉得他很傻,但他却觉得很快乐。所以究竟值不值得,是因人而异的!”
  诗苹微笑地点点头,“照这样听来,我相信你会是那个步行回家也很快乐的人!”
  君豪笑笑地说:“到现在你才发现我的优点啊!”
  她好气又好笑地白了他一眼,娇声呻道:“喂!别才褒奖你一句,你就乐得飞上天了好不好?”
  “没有啦,我只是小小地白我陶醉一下!OK,言归正传,传说中有着白骷髅头图案的黑兰花,现在有很多人对它都是誓在必得,包括植物学家、人类学家、医学专家、私人收藏家、甚至野心家……”
  “有这么多‘家’,那不是成了大家了吗?”
  “对,没错!几乎是只要有点办法的人,或是怀着某种特殊目的的学者专家,都想得到这一朵‘催魂之吻’!”
  诗苹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地说:“我知道了!植物学家如果找到这一朵黑兰花,可以用自己的名字来替前花命名因而名垂青史;人类学家若是找到传说中的农卡族人,那将会是本世纪的一大发现;医学专家可能在黑兰花上找到治疗绝症的奇效药方;私人收藏家则可以拥有一朵独一无二的收藏品;至于野心家则可以把黑前花拿来卖一大笔财富!”
  君豪朝诗苹竖起大拇指,笑道:“你的头脑真是顶瓜瓜,不过你少说了一点,这所有目的不同的人找到‘催魂之吻’后,都可以赚一大笔财富!”那将会是本世纪的一大发现;医学专家可能在黑南花上找到治疗绝症的奇效药方;私人收藏家则可以拥有一朵独一无二的收藏品;至于野心家则可以把黑前花拿来卖一大笔财富!”
  君豪朝诗苹竖起大拇指,笑道:“你的头脑真是顶呱呱,不过你少说了一点,这所有不同目的的人找到‘催魂之吻’后,都可以赚一大笔财富!”
  “除了你。”诗苹补充了一句。
  君豪装模作样地叹口气,一副很无奈的表情说:“唉!没办法!谁教我人品高尚、不贪财爱钱嘛!”
  诗苹用手捂住嘴巴,做了个想吐的表情,没好气地说:“你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时候,难道都不会鸡皮疙瘩起满身、掉满地吗?”
  君豪朝她扮个鬼脸,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说说笑,逗你开心嘛!其实,探险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在最后你可以发现什么宝藏,而是在寻找的过程!”
  不料诗苹忽然说:“天哪!那边得了!只重过程而不在乎结果,那天底下有多少清纯无辜的少女会变成为未婚妈妈?”
  “啊?!你讲到哪里去了?”
  诗苹一阵脸红,很不好意思地低头笑道:“没有啦,我只是想像力太丰富了嘛!”
  说到想像力,君豪觉得整个晚上老是在谈自己的探险计划,于是他决定改变话题。
  “诗苹,别谈‘催魂之吻’了。告诉我一些有关你的事。”
  “我?!我有什么事好谈?”
  “喔,那可多着呢!譬如说,你从台北到雪梨来念大学,毕业之后,你有什么计划呢?”
  诗苹很自然地说出一大串雄心壮志。“我的计划可多了。你也知道,我念的是音乐系,主修横笛,幸好澳洲这边的学制狠开放,大学一般只有三年的课程。毕业后,我打算先在雪梨参加几个有国际证书的资格鉴定考试,然后回台湾,朝演奏家的方向发展,同时我还可以收学生赚点生活费,不必老是靠爸妈,等我哪一天扬名国际,再出个几十张音乐CD……”
  诗苹说得口沫横飞,君豪也听得津津有味,他称赞道:“嗯,志气不小嘛!我相信有一天到处都可以看见有你的照片的CD。长发飘逸,灵气逼人地手持横笛,就像一位从天界下凡人间的美丽仙子。”
  君豪边说边露出一副痴迷陶醉的爱恋表情,不料诗苹摇了摇他的手臂,泼他一盆冷水。“喂!哈罗!有人在家吗?你的梦作完了没有?口水都滴到桌子上了!谁说学音乐的女孩就一定要是那副‘公式’模样?我还打算将来专门穿牛仔裤拍宣传照哩!”
  君豪如梦初醒地眨眨眼,有些诧异地说:“牛仔裤?!呃,那也不错呀!人美穿什么都美,更何况真正的美是美在内在,而不是外在,当然嘛,你是里外兼备,穿起牛仔裤又更添一份个性美!”
  诗苹被褒得很不好意思,她拿起餐巾按在唇角,狠淑女地细声笑说:“哼!讨厌,就会甜言蜜语!不过,你说的都是事实啦!嘻……”
  诗苹仍在嘻嘻笑的时候,君豪倒是想到一个实际的问题,他半是试探地问道:“话说回来,你舅舅和舅妈就只有柏恩这么一个儿子,而你舅妈又很疼你,到时候她会舍得放你回台湾冯?”
  诗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叹口气,讷讷地说:“唉!就算舅妈不舍得也不行,毕竟我爸妈在台湾,再怎么样我还是得回家的。好在表哥跟菲丽诗已经在卡萨布兰卡闪电结婚了,到时候只要他们生了小娃娃,相信我舅妈抱孙子都来不及,也就不会老是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了!”
  谈起陆柏恩和菲丽诗蓝的闪电结婚,君豪在羡慕之余忍不住有些受到刺激。“柏恩和菲丽诗已经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而我却仍是孤家寡人一个……诗苹,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私人问题?”
  “有屁快放吧!别嘛唆!”凶归凶,其实她大概知道君豪想问她什么,于是脸红地低垂着头。
  君豪犹豫了半晌,最后才鼓足勇气说:“我记得柏恩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一句话,他说你认为全天下的男生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喔,当然啦,除了你爸爸和舅舅之外;难道你对我也是这么认为吗?为什么你对男生这么反感?”
  诗苹脸红心跳地躲着他专注凝娣的目光,心慌意乱地说:“不是反感,是不对味……”
  君豪闻言,夸张地闻闻自己的腋下,一脸皮相地笑说:“嗯,我好像没有狐臭嘛!或者你不喜欢我身上的古龙水味道?”
  她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说:“关你什么事呀!况且此味非彼味,你别那么白痴好不好?”
  “那到底是哪一味,请你告诉我。”我尽力配合就是!
  “我从小学音乐长大,举凡钢琴、竖琴、小提琴,外加横笛、长笛……现代的男生又有几个具备音乐素养、文化气质呢?我跟他们根本就聊不起来,更何况很多臭男生是猪,是狼,是小哈巴狗……”
  诗苹越骂越起劲,君豪赶快打岔说:“拜托!你把全天下的男生都说成是动物了。不过,即使是一个完全不懂音乐的男孩子,也可能是个好东西呀!你怎么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诗苹虽然很同意他的话,但还是嘴硬地说:“那也等到我碰上了再说!反正,我对感情就家对音乐一般执着,这辈子我只谈一次恋爱、只爱一个人……”
  “我呀我呀!平常我就很喜欢听歌剧的,而且像乔洽温斯顿和金布里克曼的钢琴独奏曲,我也百听不厌。嗯,赶明儿我就去报名学小喇叭!”君豪马上拍着胸脯,毛遂自荐。
  诗苹被他逗得想忍住不笑都不行,“爱情跟学音乐一样,都是不能勉强的!”
  听诗苹这么说,君豪有些气绥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半晌后,他才以充满感情的温柔语调说:“诗苹,你不觉得我们的相识是一种缘份?你想想看,我们两个都是出生、长大在台北,两个人住在同一座城市里一、二十年,竟然从来没有碰过面,反而在雪梨认识。你要不是来留学,我要不是来出差,然后意外地救了你表哥一命,那我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相识。”
  只要是缘份,都要好好珍惜,而君豪的每一句话都是肺腑之言,诗苹望着他诚恳而感情丰富的脸,他的一宇一句都深深地打动了她。
  有好一会儿,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良久后她才说:“也许我不应该那么固执,你说的话很有道理,两个没有缘分的人可能隔邻而居一辈子都不认识,而有缘的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命运之神都会把他们牵在一块儿。”
  “我相信去了一趟亚马逊丛林探险之后,你一定会改变一些想法;每一次我去蛮荒探险,困来后总会觉得自己成长不少。”君豪的眼中跳跃着兴奋的光芒,他的微笑中有一股浓得化不开的温柔,他的声音充满磁性而予人一份安全感。
  诗苹甚表同感地微笑点头,心里忖想着:岂止是成长不少和改变想法而已。在浪漫、美丽又危险的蛮荒之旅开始之前,除了兴奋心情之外,她还有种前所未有的新生感觉!
  她甚至还有种直觉,自从认识沈君豪之后,她的人生将从此变得不一样;而这趟远征探险,会将她带进一个怎样新鲜和刺激的美妙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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