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金败家女 第五章

  一个星期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通常这段时间,新婚夫妇都是在蜜月旅行中度过,可是特别的她有特别的待遇。
  她花了七天和那群高大的男人斗智,可是除了第一回合外,她几乎场场败阵,再没挖到任何有关「他」的资料……昨晚,雷斯送另外三个人到机场,从现在起,整个房子剩下空荡荡的氧气,以及几个不爱说话、成天走来走去忙个不停的佣人。
  好无聊哦!想出去,可是想起口袋空空,还是安分点好。
  何况,那几「丛」高大的保安人员在门口走来走去,几双眼珠子全绕着她转,好像在防十亿元长脚逃跑似的,弄得她连走到花园的兴致都没有。
  走过长廊,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全是一些摆设高雅的总统套房。
  干嘛!他钱太多可以拿去开救济院、孤儿院、养老院……干嘛拿来盖房间养蚊子,这种人头脑装「塞」,不通、不通。
  是了,五楼……上回那群男人说「他」住在五楼,反正闲得发闷,就寻他来玩玩,他越不想让她见到,她就非得去把他给挖出来不可。
  抓起裙襬,在膝盖上方打个结,免得阻碍行动。她三步并两步,一楼一楼往上攀。
  可是……咦?楼梯怎么到第四层就没了?难不成到五楼要攀绳索或吊钢丝?她来来回回在原处转了几圈,摸不到上楼路,想想算了,不玩啦!
  她走过长廊,一间一间数着,她的房间在二楼,从没走到过这里,一、二、三……也是八间房,不过色系不同,这里都是以蓝色为主色调,二楼则为黄色系。
  色系不同说不定摆设也会不同,她随手打开一扇门,玺郡看到一个面向窗子的男人。
  有人耶!她在这个屋子内又发现一条生灵。
  「嗨!你好,我是童玺郡。」先礼后兵、礼多人不怪,反正多礼就不会错了。
  那个男人的背明显地怔了一下。
  「对不起哦!我打扰你了吗?」通常正常人在这时候都会「多礼」地退出房间,可是童玺郡一向和常人不同。
  她慢慢地移步到他身体右边,仰头看他。
  帅……她的大脑当机了,帅男人耶!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超帅男人,轰隆,猛地出现在眼前,没有干冰、没有气泡,这种出场方式太寒酸。
  好想抬高手,把那帅脸从头到脚摸上一摸,吃吃这块味鲜料美的嫩豆腐……噢!NO、NO、NO,她不可以那么淫荡,别忘了自己是已婚妇女,将来要立座贞节牌坊来玩玩的女人耶!
  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水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乱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屁股上,帅哥的冷屁股总强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妳想聊什么?」
  「嗯……先从身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姿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熟?」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熟」?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床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淫」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淫一番。
  「这个婚姻让妳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针孔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勾引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满腹快乐。
  她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性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皮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
  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吟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唇、粗粗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唇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妳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满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淫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妳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欢他身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安定人心的沉稳。
  「妳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强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摇头失笑,拄着杖走到床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妳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衣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身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舔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妳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干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性病毒咧!玺是玉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乱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妳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摇头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个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妳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迷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妳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胸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强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日子食欲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性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明天好了,我今晚把工作处理掉,明天一早就下去陪妳吃早餐。」
  「说真的?我明天一定准时下楼。」她跳着脚走出房门,却没注意到腿上的肿瘤结,一个踉跄眼见就要往后摔倒。
  她可怜的后脑勺,又要遭殃……幸好,从小到大一路训练下来,那个部位已长得特别坚固。
  眼看她即将落地的身子,煜棠心里一紧,扔下手扙,几个小跑步,伸手去接。
  被安全网罩住,预期的疼痛没有光临,玺郡站直身子,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然后抓抓头发往外走去。
  看着玺郡的背影,他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面对面……他多年的不幸,在她身上找到安慰,戴了好几年的冷漠面具也因她而龟裂,在他还没打算用真面目面对她的时候,她已经直直闯进他心底深处。
  *****
  为了赶着和他共进早餐,玺郡一起床只用了五分钟做好所有预备动作,便冲下楼。
  「小细菌,早安!」他啜饮着咖啡,优雅地向她一点头。
  哦……帅毙……舔舔嘴唇,她担心一个不小心会流下「猪哥涎」。
  「早安!」她迅速坐上他身边的位置。
  「妳今天看起来很漂亮。」她很少把头发放下来,要不是把它们胡乱扎个马尾,就是用根筷子把它们固定在脑勺后方,在她身上,长头发是累赘。
  「我?」她瞄了瞄自己,然后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你说这种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谄媚、二是讽剌,你说我该往哪个方向作假设?」
  「妳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没自信。」
  「站在你这种宇宙无敌、举世无双的大帅哥面前要想找到自信,恐怕比要在台湾找到北极熊还难。信不信?要是我们两个站在我那群可爱的小美眉面前,她们铁定会马上变节,投向你的怀抱。」
  「妳很受女孩子欢迎?」
  「算吧!尤其上了圣凯瑟琳学院后,喜欢我的女生多如过江鲫。」
  「没刻意去交几个男朋友?」他问。
  「谁告诉你我没男朋友了?我当然有,像小李、阿饼、乖乖、阿炮……好多个耶!每次要去劝募,我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们。」
  「他们是……」她的话让他的心酸了一下。
  「我高中同学,当诉你一个秘密,我是他们的监护人哦!」她得意洋洋地咬下一大口土司夹蛋。
  「监护人?他们未满十八岁?」她当高中同学的监护人?他发现在她面前,他的思想很容易陷入一片混乱。
  「不是啦!他们的女朋友常会打电话问我,他们有没有在外面搞七捻三。」
  「问妳这种话,要叫妳怎么回答?」他怀疑。
  「我们是哥儿们,当然会分享心事,你没听过张清芳唱的──后来我才明白有些话你只对朋友说,你们叫它作淡水河边的MAN'STALK……」
  她居然和一群大男人玩起MAN'STALK!他摇摇头无奈地看着盘中蛋。
  「郁棠,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结婚了。」他盯住她的眼睛说。
  「噢……我的心在滴血,我没希望了……怎么会……好男人怎么全都死会了……」她说得似真似假,然后夸张地笑问:「我这么说,有没有让你觉得虚荣一点点?」
  「何止一点点,是好大一点。」他笑着附和。
  莫名地叹口气,玺郡推开前面的餐盘,翻搅着杯中乳白。
  「怎么了?」他细心问。
  「没什么,你快吃掉早餐陪我出去走走好吗?」习惯性地瘪瘪嘴,讨厌他给的答案。
  「我……行动不方便。」这是第二回合吗?她又企图改变他多年习惯。
  「你这样关着不出门,早晚会和我那个神主牌老公一样,变成钟楼怪人。」嘟起嘴,心想,人家老婆都不管了,哪轮得到她这个「门外女」来多管闲事?
  「可是……」
  「算了,随便你,我自己出去!」从不闹小女儿脾气的童玺郡,倏地站起身,推开椅子径自往外走去。
  两个彪形大汉堵在她面前,不让她离开。
  「她瞪瞪东边的再瞄瞄西边的,扔了句:「告诉我那神主牌老公,就说我要去爬墙当红杏啦!」
  在她背后的煜棠使了眼色,他们立刻向旁撤退一步,让玺郡走出去。
  煜棠喝下杯中最后一口咖啡,呆望着半开敞的两扇门。
  这丫头是老天派来颠覆他生活的吗?
  *****
  坐上园中秋千,她摇啊摆啊,荡得老高!累积几天的怒气在这时候全数爆发。
  莫名其妙结婚了,她认了!谁叫她鸡婆多管闲事;莫名其妙嫁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公,她也认了,反正她本就没对他抱太大希望。
  可是……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好喜欢的男生,偏偏人家却已经结了婚……要她认了……太委屈……风在耳边吹拂,扬起她一缕长发。黑黑的发丝掩不住她满心满腹不满,虽说这个不满没道理,虽说她知道自己是个已婚妇女、也知道对方就算是上好的「猪肝骨」,也轮不到她这只「夭狗」来啃,可是她就是忍不住生气、忍不住委屈、忍不住想哭的感觉……这是不是那种「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惆怅?或是种千辛万苦攀上世界第一高峰,却又发现对面那座山更高的无奈?
  摇着荡着,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不介意裙子飞上天,不介意发丝乱舞纷飞……她只想这么荡荡摆摆,荡去无聊的落寞。
  「走走吧!」煜棠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她停下秋千,转过头,深吸口气,把酸酸的鼻液吸回腹腔。
  「你怎么出来了?」她讶异。
  「美女邀约,我怎么好意思拒绝。」他走近,递给她一枝花。
  「你刚刚已经『拒绝』了!」她提醒他的健忘。
  「所以啊!换我向妳邀约,肯不肯陪我在园子里走走?」
  「考虑当中……」她垂下头,思索半晌,然后勾住他的手往前走。
  「刚刚妳在想什么?」他轻问。
  「我在想我会不会对你妻子造成威胁?」
  她的问话勾引出他的笑意,他笑着摇头,遏迎不住。
  「你的笑很侮辱人哦!」她停下脚步,站定望他。
  「我没别的意思。」他忙否认。
  「她……我是说你的妻子,很漂亮吗?」
  「在我眼里,是的。」他说得笃定。
  「你很爱她?」玺郡一问,马上后悔,以前她常说身边那些小女生恶心,老把爱啊不爱的挂在嘴边,这会儿,她不也一样。
  「我很喜欢她,相当相当喜欢。」
  「为什么呢?」
  「因为她会让我忘记很多很多的不愉快,她会让我觉得人生处处有希望,她让我肯定自己、肯定一切,而且,她常常满足我的虚荣心。」他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膀。
  她身体微微一震,这感觉和那些哥儿们勾肩搭背时不一样。
  「看来你对她有很多很多喜欢。」她闷闷不乐。
  「是啊!」他又顺手折下一枝玫瑰给她。
  「你这种人真要不得,为了自己的心情就随意攀折花木,要知道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个体被摘下来也会痛得『哀哀叫』。」
  「我以为妳喜欢玫瑰花。」他想起她要求用上万朵玫瑰花布置起的礼堂。
  「我是喜欢啊!但它留在枝头我一样喜欢,不用非得把它捏在手中,才能证明我喜欢它。」就像她也好喜欢、好喜欢眼前这个大帅哥,可不一定要把他占为己用啊!这个想法弥补了她心中缺憾。
  「好,下次我会注意。」
  「对了,那天我摔跤,你来救我时,我发现你不用手杖也能走得很快,为什么你还要随身带着这根龙头杖,想学太上老君啊?」
  「我不喜欢跛脚的感觉。」他实说。
  「错!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认定自己没了那根黑鸦鸦的东西,就再也走不动。」
  「妳是心理医生?说话那么笃定。」他顺开她被风吹散的长发。
  「别一脸不屑,我虽然没合格的医生执照,可依我助人多年的经验得知,当人需要依赖某种东西才能获得安心,那么他的问题绝不是出在身体,而是克服不来心理恐惧。」
  「我的腿还需要复健,一周两次。」他用医生的诊断来证明他的心理正常。
  「我要是那个复健师,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你的手杖丢掉。」
  「固执!」
  「真的,记得有回我阿炮去老人院当义工,里面有一个老人哭哭啼啼,吵得室友脾气好大,谁都没办法让她安静下来。」
  「她是生病了,还是不想住进老人院?」
  「没有人知道,我问了她好久,要不是空瓶不小心从她手中滑下来,我也不可能问出答案。」
  原来,她有一瓶维他命吃光了,那是儿子买给她的,她认定没有那瓶『神药』,她很快就会死掉。到最后,我们请她儿子再送一瓶相同的维他命,她才停了哭嚎。
  其实院里的医生说她的身体很好,不过她只要一天不吃儿子买给她的药,就会痛得全身蜷缩,哀嚎不止──你的手杖和她的维他命丸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看不出我们哪里相同。首先我和那位老阿嬷的年龄至少差了好几轮;第二,维他命是消耗品,手杖是实用物;第三,我要手杖不用别人买,我可以自给自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独立自主的男人,独立到不需要仰赖外来物来支持我的尊严。」
  「哼!沙文!」别过头,这种男人要说服他可难得很,她暂时放弃。「你的脸和脚是怎么弄伤的?」
  「一场大火。」
  「其实你的脸可以去植皮,恢复原状应该不难。」
  「不,我要留着它叫自己记取教训,别再重蹈覆辙。」他说过,再不相信情爱、不相信女人,连唯一的亲人……他也没打算放过……只不过对她……不,她不算在内,她一直是特殊的。
  「没创意,学人家勾践卧薪尝胆,不怕画虎不成反类犬。怕忘记教训不会把教训存在计算机里,一天叫出来三次,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去膜拜,干嘛把记号留在脸上,作怪!」她不以为然地吐吐舌头。
  「我会考虑妳的建议。」首次,他动了整型念头。
  她用她的方式,一点一滴慢慢、慢慢地改变煜棠,却不自知。
  抬高头,他望向蔚蓝天空。
  他愿意为她改变吗?就算不愿意,他已经为她改变了……命运让他们的未来一吋吋缠绕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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