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人泪娃儿 第六章

  墨儿的天真引来好人缘,府里上上下婢仆都宠极这个憨直单纯的小女生,她没有大小姐架子,得了好东西便要四处找人分享,人人都拿她当自家妹妹疼惜。
  这一早,她又捧起满满一篮的栀子花四处分送。
  搬进新宅时,她发现有棵栀子花树,便要求书阌让她住进这个院落,在她殷勤照料下,最近花苞结了满树,日日璀璨地张扬盛丽。
  她细心折下,选了几朵完整的供在老爷夫人灵前,剩余的便四处分送,让香香甜甜的气息染满了翰林府邸。
  “你又起早?”方走进少爷居室,就见他赤裸着上身在庭园里练拳。
  “嗯,我给你送花香来啰。”捧上几朵洁白,她把香甜送到他鼻息间。
  握住她白皙的小手,深深闻过。很舒服的味道,像她身上的气息,让人想要咬上几口。
  见他不语,她以为他没闻到花香。
  “我晓得,是你身上的汗水味太臭,盖过花香,你才会闻不到味儿。少爷,我帮你烧水,洗洗澡好不?”
  “那不是你的工作,我要洗澡自会有人端水,况且你又忘记,我是你大哥以后不要再喊我少爷。”
  她老忘记自己的身份是大小姐。拍拍她的笨脑袋,他恋上这种亲人间的亲昵。
  “知道,可是……少爷,我要做什么?我每天都好无聊,端张椅子坐在院里,看大家走来走去忙成一团,就我闲人一个,好废哦!”
  又喊他少爷?摇头低笑,要这丫头的习惯改变太难,他不计较了,反正他待她如妹就成。
  “废?我不懂。”
  他对人的冷漠总在她面前自动融化,因为她是盆炉火,热络的态度常在不经意间温暖人们的心胸。
  “就是废物嘛,不能用的东西不就叫废物吗?我觉得我已经不能用了。”
  “不,你很好用的,比方你现在就在逗我开心,不是?”
  他贪看她的笑,一笑起,栀子花般的香甜四溢,可惜自入京后她笑容变少,至少比在老家时少上很多。
  “你在开心?我没看见你笑啊!”踮起脚尖,她在他脸上寻找快乐。
  “那是因为爱笑的墨儿变得不爱笑,所以我误会,原来开心不需要用微笑来表达。”第一次,他哄了女孩子,有点怪,却不觉得难受。
  “开心当然要笑出来,别人才知道你开心啊!我不笑是因为我不开心嘛!我们又不一样,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你不开心?和我入京不是你一心想要的,怎么真来了却又不开心?”
  她的不开心已经很久,自从那夜深谈,自从知道自己当不了他的媳妇儿,自从知道他心里有个温柔的师妹存在,无论如何她都开心不起来。唯一能给她安慰的就只剩下——他在她身边。
  墨儿嘟起嘴。
  他一定不知道她真正想要的不是和他入京,而是要他喜欢她,要他当她夫婿,可是这些话她不能说、不能提,一讲就要触犯三章约法,他要生气、要马上送走她的。
  “说说,为什么不开心?”他又问。
  愁眉不展不适合墨儿,她该无虑无忧,该笑口常开。
  摇头。说谎太困难,可是……不能说啊!一说他就会找两个人送她回石头村。
  “是不是太无聊?往后我在书房工作时,你可以到里面来找书看。”他猜测。
  “不会打扰你吗?”仰脸,她笑了,带了栀子花香甜的笑。
  “你会在旁边唱歌闹我吗?”他难得玩笑。
  “不会,我会乖乖不闹。”“乖乖”是她努力的目标。
  “是啰!你乖乖的,还怕吵到我?”握住她的手,他领她走入自己的房子内。
  在许多年前,在他们同寝同居的那段日子里,他们早没了男女之防,她习惯他、他对她自然,男女授受不亲那句词儿在他们中间反倒成了矫情。
  “洗洗脸吧!”她拧来毛巾,递到他面前。
  顺手接过,他走到钢镜前面,她则绕到柜子边挑选衣裳。
  “听说前阵子李大人发帖子,邀你过府餐叙,为什么不去?”他问。自那次李大人到家里来,见到墨儿后,常在不经意间谈到墨儿,可见他对她颇具好感。
  “我又不认识李大人,为什么要去他家?”歪歪头,她弄不清楚对方意图。
  “他来过我们家里,怎会说不相识?”
  “有吗?”又歪过头,她对这个李大人一点印象也无。
  书阌莞尔,每次她认真想事儿时,都会歪歪头,好像事情太沉重,重得她的脑袋瓜支撑不起。
  “有啊!你忘记他了?他长相斯文俊朗,一派潇洒风流,所有女人都对他印象深刻,你不觉得吗?”他刻意试探起她的“印象”,至于用心为何,他自己没有注意。
  “记不起来了,反正他的潇洒风流又不关我的事,我干嘛印象深刻。”低头为他系好衣带,她把那位李大人送出脑海。
  好一句不关她的事,书阌笑开,她真懂得逗弄他的好心情,虽然他并不明白,这句话和他的好心情有啥关系。
  低头,看见她的小脑袋在他胸前晃,直觉地,有股冲动想拥她入怀,抬起手,她的“非分念头”袭上他的心间。
  不好!千万别让暖昧表情带给她错误想像,他喜欢她纯粹是因为……因为……他拿她当亲妹妹疼惜,像她这种女孩子,走到哪都会惹人心怜,不是吗?
  放下手,大大的掌心在她肩膀带出一片温暖,他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借口。
  “有空出去走走,别老闷在家里。”
  那是关心,很浓的那种关心,墨儿听出来了,她知道他将自己当成亲人。
  “我想啊!可是没人陪我,我担心会迷路。”她忘记自己曾对他信誓言旦旦,保证起自己的认路本领。
  “有没有想去哪里逛逛?”
  退后两步,她从锦囊中倒出大姐给的断玉和一块葫芦形圆石,锦囊是他给的,在很多年前。
  锦囊已经褪色老旧,她舍不得换新,只因为那是他亲手相赠。“我想去把大姐给我的玉镯镶成链子戴起来。”
  看见躺在她掌心的石头,猛地想起自己锦袋中也有块瓜形石,多年来,他的锦织袋子一样没更换过,因为那是娘亲手绣成,虽然他没用锦袋装银子,却也没让它离过身,至于为什么没将那块不值钱的石头丢掉,大概是……疏懒吧!
  “好啊!我带你去。”牵起她的手往外,书阌没让她多置一词。
  墨儿紧紧跟住他,望住他疾走的脚步,微笑在心中悄悄攀升。
  喜欢他,偷偷的,不教他知;爱他,偷偷的,不教他知;想当他媳妇,也是偷偷的,不教他知。高兴,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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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上人很多,卖香花的、卖饰品的、耍把戏的,还有迎神赛会的队伍,来来往往的人潮差点儿挤散他们,墨儿的身形太小,书阌不得不将她收纳在自己怀中,免得几个推挤,她就让人潮吞噬。
  墨儿看不到他眼里的谨慎,两个乌溜大眼直直瞧着人群,逮着机会就想往摊子前站定。这里的人很多,样样事物在她眼里都是新鲜。
  “糖葫芦呢!好多好多哦!上面满满插了一大把耶!”墨儿在他怀里踮起脚尖,手直指前方,放喉咙大喊。
  低头,见她眼睛露出光芒,他无奈一笑,揽紧她腰际,钻进人潮里。
  好不容易,他们终于置身在如意堂楼上,从窗边往下眺望,长长的迎神队伍在脚边缓缓前进。
  “好热闹哦!我从来没看见过那么多人同时在一条街上走路,哇……真壮观!”散发披在额间,她的眼睛闪闪发亮,标准的乡下姑娘进城。
  拂去盖在脸庞的头发,她的额头冒出细碎汗珠,墨儿毫不在意,自顾自舔着手中的糖葫芦。
  “原来糖葫芦就是这种滋味啊……跟我想像的不太一样。”
  想过几百次,念过几百次,每回上街买菜都想买一串来解解馋,可是,他答应少爷要当个好仆人,好仆人是不能贪嘴的,于是忍住馋意,只敢偷偷在心里想像,这会儿真尝上;没想像中的好滋味。
  仔细体会,很多事情留着想像会比真正落实还好。
  比方糖葫芦是一例,比方……比方真当上他的媳妇,一定没想像当他媳妇有意思。
  他们目前这样很好哇,他待她好,她也被容许待他好,这种“好”让她很快乐!何必非要成亲呢?能愉快守着彼此就够了。
  她再次说服自己。
  酒菜上来,鱼翅、银耳、广肚、鱼唇,一道道收拾得精致清楚,斟上茶水,书阌为她布上筷子。“肚子饿不饿?逛了一下午了。”
  “你才会饿吧!我吃了一路糖,心里嘴里都是甜滋味。”
  “那就吃些咸的,别把肠胃弄坏。”
  取走她手上的糖葫芦,他夹起一筷子鲜鱼送到她碗中。
  “谢谢你请我吃饭,等你生日时,我也做一桌子菜请你吃。”受人点滴,爹爹说过,不能忘恩、要倾全能回报。
  “好啊!我期待。”看她清瘦的脸颊渐增丰腴,养她让他很有成就。
  “你也吃,别光看我。”回夹一筷子菜到他碗里,盈盈的甜蜜笑容染出他的好心情。
  眼光转过,他看见赫连喧烨自楼梯走上来。“我看见朋友,先过去和他打声招呼。”
  书阌走到他身边,一声赫连将军打开两人的话匣。
  赫连喧烨是当今皇上最倚重的镇远将军,近日皇帝赐婚,将端康王府的明珠格格许给他,这阵子府里府外都为大婚的事情忙碌。赫连喧烨识得书阌,知道他才华卓越,文才武功都是上上之选,官拜丞相是迟早的事情。
  环顾四周,已经没有空桌椅。“要不要一起坐?”书阌相邀。
  赫连喧烨从不主动和人打交道,但他欣赏书阌不趋炎附势的为官风格,欣赏他锋芒深藏、淡漠平和的态度。
  偶尔,他会让他想起青儿,如果青儿脱去柔弱外衣、身为男儿,大概就是他这副模样。
  “景大人好兴致,也来观赏今年的迎神赛会。”他没推辞,随着书阌走向桌边,墨儿起身万福,三人坐定。
  “舍妹爱热闹,今日带她出门走走逛逛,免得她老闷在府里。”书阌说。
  “很可爱的妹妹,羡慕你。”
  “你好,我叫墨儿,你呢?”不懂得羞涩,水灵灵的大眼睛直冲着喧烨瞧,她原就扮不来大家闺秀。
  默儿?墨儿?他记得青儿也有个叫墨儿的小妹,不过她既是景书阌的妹子,自然和青儿不会有关连。
  “我叫赫连喧烨,府邸离你家不远,有时间你可以过府来玩。”她来,能逗逗青儿开心也是好的。
  “你们家好玩吗?下次有时间,我一定去。”她喜欢这个大将军,无缘由地。“对了,我们家的栀子花开好多,一走进门闻到香喷喷的花香,精神就会好得不得了,你想不想来来?”她的天真活泼让人喜欢。
  “最近赫连将军恐怕会很忙碌,他要准备大婚事情。”书阌说。
  “你要娶新娘子了?她漂不漂亮?温不温柔?她很聪明能干?你很喜欢她吗?”墨儿连珠炮弹问个没完。
  想起为自己复活的“玉歆”,温暖在胸中窜过,微微一哂,他点头回答:“不管她温不温柔、漂不漂亮,就算她不聪明不能干我也要娶她,因为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喜欢。”
  “真好,喜欢一个人就能和他成亲……好幸福……不过没关系,喜欢一个人就算不能和他成亲,只要能留在他身边也会很快乐,真的哦,我没骗你。”她说的认真,诚挚的脸孔有着不容怀疑。
  她的话听在喧烨耳里自然是莫名,但书阌心下雪亮,他知道墨儿在为他们的三章约法努力,她不僭越、不妄想,甚至企图改变自己的幻想,努力让自己打从心底成为他真真正正的“妹子”。
  “你有喜欢的人?告诉我,我让你大哥替你做主。”喧烨笑说,豆寇少女总有满脑子想像。
  “不用,现在这样就很好。”她摆手,摆开他的好意。
  “是吗?若不成为夫妻,将来终有一日男婚女嫁,各分东西,你不可能一直留在他身边,幻想你自认为的幸福。”喧烨的话提起她的心惊。
  “是这样吗?”她转头望向书阑,可怜兮兮的表情让人怜惜。
  “小孩子别胡思乱想,乖乖吃你的菜。你想怎么留,谁都不会管你。”他一口气否决喧烨口中的“各分东西”,并痛恨起那个“有朝一日”。
  这句话是保证也是承诺,墨儿眉飞色舞地对着喧烨说:“你弄错了,将来就算他成亲,我还是要一直一直守在他身边,我们不会各分东西,不会道再见,我是他的贵人,我承诺要保他一世平泰安康。”
  书阌笑开,这丫头还是坚持遵从娘的话,硬要“保”他一生。虽然无稽,但他乐意听她这样子说,至少,这代表了他们不会分离。
  “不说这个,墨儿,你不是最喜欢讲故事,说个故事给赫连将军听,好吗?”换过话题,他的口气俨然是个极度宠溺妹妹的兄长。
  “好哇!既然赫连将军要成亲,我就来说个跟成亲有关的故事——齐国里有个人,女儿已到适婚年龄,同时有两个青年上门求亲,东家青年貌丑但富裕,西家青年虽贫却长相俊秀,齐国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说:‘女儿,你不好意思明讲,不如露出手臂表示意见,想嫁东家青年露左手,想嫁西家青年露右手,我就晓得你的意思。’这时,女儿同时露出两手,齐国人觉得奇怪便问她为什么,女儿回答:‘我想在东家吃饭西家住。’”
  故事说完,喧烨和书阌同时捧腹大笑。
  “好个贪心的齐国女子,墨儿,如果是你,你会露出哪只手臂?”喧烨问。
  “我不知道。”墨儿摇头,诚实说。
  “你也觉得难以抉择是不是?才与财,放手哪边都很困难。”暄烨嘲笑她。
  “不是的,我说不知道是因为我不晓得我喜欢的是哪一个,只要是我专心喜欢的人,不管他贫或丑,我都要嫁。”她说得理直气壮,仿佛这是她不容更改的意志。
  她拐弯又来向他表达自己的“喜欢”?书阌皱起眉,凝视红了脖子和喧烨争执的墨儿,继而松开眉头,不会的,她没有这等心机,她只是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说出口。喜欢……她的喜欢是爱吗?
  书阌不出声,闷闷地听他们二人争论,一时间,什么想法都进不了他的心。
  支起下巴,墨儿偷眼看他,少爷真的长得很帅很俊逸呢!难怪那堆富人王爷想把女儿嫁给他,难怪那个美丽聪明的小师妹也想嫁他,想嫁他的人排了好长好长队伍,她被挤到很远的地方,看不到他了。
  幸好,她很早就搞懂,论资格家世她排不上名,论聪慧贤淑她争不到头榜,与其排在没有希望的队伍后面,倒不如一声“我不想嫁了”,就能脱队走到他面前,把他看得清楚。
  书阌停笔、折起书信,才发现墨儿呆呆望他好半晌,微微一哂,他走到她面前,挥挥手,将她模糊的神志拉回来。
  “你在想什么?”
  “我……”一时间她也整理不来头脑里乱纷纷的思绪。“你信写好了?”
  “写好了,要坏要到园子里走走。”他建议。
  “好哇!”放下手中书本,她弹跳起身,拉起他的手往外走。“你刚刚写信给谁?”
  “给我师父,算算日子也快一年,师父至今尚未回家,约莫还在师妹府里做客,我修书一封,问问师妹家的困难解决没有。”那年他托请师父为他向师妹家提亲,不知事情发展如何。
  “好多年不见,不知道伍爷爷身体是不是还硬朗?”
  “师父是习武人,精神气色定比你这个小丫头要好。”
  “你老爱说我是小丫头,其实我已经不小,十七岁,很多人都当娘了呢!”
  “你也想当娘吗?”他笑着揉乱她的长辫子。
  “想啊!想生多个小子、丫头,我们可以一起爬树、一起玩陀螺,谁念书不认真,我就可以拿起棍子敲桌面,叩叩叩,好威风呢!”
  “长不大的娘带领一群没长大的孩子,家里不就闹成一片,天下大乱。”
  “我喜欢热闹,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聊天,笑声不断,不会冷冷清清连个说话人儿都没有。”
  热闹……没错,他也喜欢热闹,然而家居乡间,家里只有他一个男孩子,从小他就必须早熟懂事,照料起家里,他是个直接从幼年跳入成人的小大人,在他印象中,他没有好好玩过一场孩童间的游戏,就是后来上山,有了师兄弟,他也老成得不懂得加入。
  揽住她的肩头,他问:“告诉我,你小时候最常玩什么游戏?”
  “捡石头吧!我会用大大小小的石头排成鸭子,我常捡石头捡得家里到处都是,三姐唠叨我好几次,可是我总改不过来,离家时候我只挑了两个小的带在身上,记不记得我把其中一个送给你,你的还在吗?”
  “我的……不见了。”他说谎,又是那层忧心她非分之想的顾虑。
  “哦……”明显地,脸上春风消逝,垂下头,噘起嘴,明知道它不值钱,心里还是压上沉甸甸不舍。
  “说说看,为什么对石头情有独钟。”
  “我觉得石头有感情,有没有听过望夫石的故事,一个不怕风雨、日夜守候等待的妻子,是上天成全了她的心意,点她成石,让她坚持起自己的爱情。娘说,她是最忠贞的女子。”
  “望夫处,将悠悠;化为石,不回头;山头日日风复雨,行人归来石应语。这首诗我读过。”书阌说。
  “西游记里也说,石头集日月精华孕育出石猴,所以,我认为石头不是全然无知。”
  “你的想法很特殊,被人们踩在脚下的石头,要是知道世间有你这等怜惜人,一定会心存感激。”
  “有人都说顽石点头,其实石头虽坚硬却不顽固,你瞧,涓涓细流能在石头上穿出洞天,水是何其柔软的东西,要不是凭着感动二字,哪能穿石。”
  “你认为石头有心?”
  “石头不单单有心还有情,石头将玉怀在身体中维护,待识得的人挖掘出,琢磨雕饰,为人们咏情诉意。”
  “你是石头的知心人。”
  “你看,我的石头还在。”
  她低头取出自己袋中的小瓜石送到他眼前,看到它,他想起若干年前,墨儿用孔融让梨故事说服他留下大颗石头的模样,她是个很爱说故事的小人儿。
  握住石头,想送给他,却又担心他将它遗弃,他已经遗失自己一份心意,仅存的这份还能再往外送?不!留着吧!他不珍惜她的情意,她要自己留下呵护珍藏。
  停下脚步,他俯首拾起一颗白色圆石,不大却圆润皙白,照映起阳光,还能看见闪闪亮光。
  “这颗给你。”书阌把石头交到墨儿手中。
  收下他的礼,她迟疑半刻,皱眉,歪过头努力思量,吐口气,下定决心。
  “这颗石头再送给你,你不能又把它弄丢。”交出囊中瓜形石,她郑重叮嘱。
  这回她拿自己的心交换他的情,不管他要不要把她放在心上,她都要他留在身边带着挂着,随时随地记得她对他有情。
  “好1”他答应得爽快,收进锦囊中,叩地,两块石头重新聚首。
  墨儿笑了,不单单是因着他的爽快,也为了他的笑容,照映着阳光闪闪发亮的微笑,就像她握在手中的石头,闪动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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