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个季节 第五章

  相逢
  你可曾心系于驿动的风,
  留驻于飘流的云,
  引我走向光明,
  也引我走向黑暗,
  在日夜交会时徘徊,
  在爱恨之间更难分。
  这是平静的一个学年,没有什麽特殊的人或事。桑琳过了二十五岁生日,迈入教书的第三年,她已渐渐进入情况,更会掌控学生,感情的流露,也拿捏得较有分寸,陈校长仍避免给她男生班带。
  唯一令她手忙脚乱的是母亲的健康。
  罗凤秀历经几次生死关头,心脏极为衰弱,自己又爱担心,动不动就往医院跑,身为女儿的桑琳,只有在後面跟著忙。
  除此之外,母亲还强迫她相亲,深怕自已两腿一伸时,却还没给她办完婚姻大事,人生责任未了,难以向黄泉下的老爷交代。
  於是,为求让母亲安心,桑琳勉强的去看了几次。
  第一个对象是任职於公家机关,身材不高,却很壮硕,一见面就以她娇小为题,大谈养生之道,言语乏味得令桑琳想打瞌睡,度秒如度年。
  第二个长得算斯文俊秀,学历也好,规矩的白衬衫和西装裤,颈部还露出一截卫生衣,每个周末陪妈妈上教堂,大桑琳两岁,却像个小弟弟似的,两人没有一句话对得上。
  第三个算成熟世故,也对桑琳表现出很大的兴趣,但出去吃饭时,总当她的面记帐,十足小气的举止。
  後来的第四、第五、第六……桑琳都腻了、烦了,连好坏都不想评论,对他们的印象也就更是一片空白了。
  她是曾经药吃得太重了,而那贴药,就是林世骏!
  所有的男人和他一比,没有他聪明出众、没有他敏锐感性、没有他狂野的热情,最重要的是,没有他那纯纯不顾一切後果的痴迷。
  她不是叫他别活在梦幻里吗?怎麽将他唤醒後,自己反而跌入那不切实际的感觉中呢?
  唉!真是所谓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不仅对人,对回忆及情话也都是一样,浓烈之後,平淡就等於死水,搅不出一点涟漪。
  四月,又是清明时节雨纷纷之际,去年此时,她收到林世骏的第一封情书!展开他们「二十四个季节」的所有争执与辩论。
  就在她沉溺此莫名的思绪时,大街小巷已流行起一首歌,并且传到校园之中,几乎人人都会唱上那麽几句。
  还是一个女学生提醒她说:「老师,这好像是你的名字喔!」
  原来那首歌的歌名就叫「Sunny」,学生们还好玩的刻意把歌词抄给她。
  Sunny,Sunny你可曾心系於驿动的风,留驻於飘流的云引我走向光明,也引我走向黑暗在日夜交会时徘徊,在爱恨之间更难分你说,不要和我谈生死相许我默默地服从,忘了自己因为那是你的命令你说,不要和我谈左右相随我静静地隐去,忘了自己因为那是你的愿望但你说,不许爱我、思念我我却无法遵从,忘不了的自己因为那是我的生命与呼吸Sunny,sunny除非我死亡,除非是我换了心否则仍要爱你,爱你千千万万年那是我最初的,也是最後的爱情诺言
  桑琳念完每个字後,心渐渐寒起来,甚至忍不住要打冷颤。这世上唯一会私下喊她Sunny的只有林世骏,而这歌词的内容,明明就是他们曾经苦恼过的种种。
  真是林世骏的创作吗?
  她迫不及待地跑去买了「Sunny」的CD,那封面是淡淡的蓝色,有个帽子低垂的女孩隐隐浮现;「Sunny」的字样是深深的靛紫,而拿著吉他的主唱者竟是杜明峰!
  桑琳晓得杜明峰闯荡歌坛已经两、三年,靠著身为唱片界大佬的父亲,先是作曲,再唱歌,即使只是一张长得并不俊俏,甚至是有些滑稽的睑,也慢慢创出一片天。
  「我靠的是独特的创意!」杜明峰曾这样说。
  这一年,他不常来找她,她也不觉得奇怪,学生都是如此,有了新生活,哪有空回头看呢?
  桑琳再看看里面的简介,「Sunny」的作词及作曲者都是阿骏。阿骏?不又是个与林世骏有关的名字吗?
  她彷佛走著走著,又遇见阴魂不散的人。不会吧?林世骏不是去了美国吗?
  一旦注意到这首歌,就像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能听见似的,偶尔有些顽皮的男学生会隔著大楼的中庭齐声喊她Sunny,不过,他们不知晓内情,只知唱者杜明峰曾是学校里的怪人,仅是怀著一种逗趣的心态罢了!
  她非常想去质问杜明峰,但又怕揭开谜底,会再度扰乱她的生活。结果,她还未行动时,杜明峰就先打电话来,语气极开心的说:「老师,你还喜欢我们的『Sunny』吗?这是我第一张大卖的唱片,我老爸乐死了,说什麽虎父哪有犬子,这还得感谢你给我们的灵感呢!」
  「你们?你们是不是包括林世骏?」桑琳直接问。
  他的舌头打了个结,顿了一下才说:「呃……本来是没打算告诉老师的。去年九月初,林世骏不顾家人的反对跑回台湾念书,他家的房子卖掉了,他临时没住处,就找到我这里来,我们就这样挤了快九个月了。」
  她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忍不住说:「他怎麽还是轻重不分呢?你竟然还让他发表这种歌,你也真是糊涂!」
  「老师,你先不要误会!」他赶紧解释,「这首歌是阿骏,就是林世骏啦!他去年写的,那时候他很痛苦……失恋嘛!但老师也知道,我了解他的心情,用爱心和耐心开导,今年他就变了,整个人变得开朗积极,还交了女朋友……」
  「他有女朋友了?」桑琳应该感到喜悦的,但不知为何,内心却又有种酸酸沉沉,形容不出的感觉。
  「才多哩!他们学校的校园美女,还有我们歌坛的青春玉女,全都对他大送秋波。」杜明峰兴奋的说:「像这张CD是我主唱,但去打歌时,歌迷喊的却是『阿骏』,他已经变成阳光王子,我则成了阳光跟班,真教人吐血!现在,我老爸已怂恿他下次自己出来唱了。」
  桑琳见他离题太远了,忙打岔说:「既然如此,为什么还用这首歌?早就该丢掉了!」
  「就是好了,才没有忌讳!当作我们对惨绿少年时代的一种告别。」杜明峰不懂桑琳的心情,继续说:「我和阿骏可研究了很久呢!研究如何让歌词浅显易懂。他那小子真让人嫉妒,长得潇洒,会念书,又有才华,我的CD有一大半都是他的作品,首首都令人惊艳,不只『Sunny』而已。自从打了那一架後,从没想到我们会成论好朋友,他不是我所想的狂人,我也不是他以为的疯子……」
  他讲得口沫横飞,忽然发现桑琳都不吭声,不禁间:「呃……老师,你没有生气吧?」
  「没有。」桑琳勉强回答。
  「其实写『Sunny』也是对老师的怀念,我们都会永远爱你,我说的是师生之爱啦!真的,我找女朋友还是以你为标准呢!等你老了,我们会义不容辞的养你,这也是永远不变的啦!」
  桑琳终於笑了出来,她那么快就变成了「怀念」的对象吗?她也不过是未满二十六岁的年轻女孩而已啊!
  「恭喜你们了,学生有成就,我当然高兴,学校里的老师和学弟、学妹们也都以你们为荣呢!哪天回学校来办个演唱会吧?」她说。
  「没问题!不过,今天是为了另一件事找老师。我们终於有钱,可以请老师吃顿大餐了,虽然不是搭飞机到香港、东京吃名家宴,但凯悦、来来还请得起啦!」
  「林世骏也来吗?」她直觉的问。
  「当然,还是他提议的呢!只是被老师骂怕了,不敢自己对你说。」杜明峰回答。
  其实,桑琳也真的很想看看他,几乎一年不见,他变了多少?如果能和他维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也算是一种幸福,但隐约中,她心里似乎又有种奇异的失落感。
  林世骏对他的女朋友!是否也如此狂爱痴恋,像要倾尽生命般,令人无法呼吸地付出呢?
  ☆     ☆     
  聚餐那一日,桑琳在衣橱前站了很久,常常,衣服会泄漏一个女人真正的心情。
  像今天,她以老师的身分,应该穿得端庄些,最好掩盖住属於女性美丽年华的妩媚风情,但是,曾经当过偶像,就不是那麽简单的了。
  偶像是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她不愿仅仅一年後,林世骏就後悔的想:她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女子,当初迷恋她还更是幼稚愚蠢,瞎了眼睛!
  难怪美人迟暮最可悲,很多电影明星老了,都尽量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怕的就是辛苦塑造的形象破灭。
  而偶像也很无辜,人们把梦想投注在她或他身上,替他们披上层层光华,但当偶像不再是偶像时,所受到的谩骂及讪笑,又是最恶毒不堪的。
  桑琳在摇摆不定的情绪中,换了一件淡粉红色有百合浮映的洋装,掩藏住青春,却又不失秀丽,应该构不上「诱惑」或「残害」的字眼吧?
  另外,她找了吕云作陪,表面上,这两个男生也该谢谢她,但其实是桑琳想要有个定心丸,有吕云在,就像多了一道安全门。
  吕云这一年来又胖了几公斤,下巴多了一层肉,一条浅紫的窄裙,让小腹突出得异常明显。但她毫不在乎,依然大剌刺地笑著,不怕才三十岁就要被人叫「欧巴桑」。
  桑琳真羡慕她,不是偶像真好,活得多理所当然、自由自在呀!
  吕实也很讶异林世骏在台湾,不禁担心地问:「你确定他好了吗?」
  吕云一向忙著照顾老公和两个孩子,不太注意流行歌曲,更没联想到Sunny所含的意义,否则会更紧张。
  桑琳回答说:「杜明峰说他没事了,应该不会有错。」
  他们约好的饭店,有香港名厨坐镇,里面布置得富丽堂皇。侍者领著她们进去,远远的,桑琳就看到了林世骏。
  他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头发留长偏分,一小撮覆额,人壮实了些,尤其脸部多了刚硬的线条,原有穿黄卡其制服及背著书包的青涩模样已褪尽不见。
  眼前的他,浅蓝的休闲衫和黑色西裤,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器宇出众的年轻男人。他看著桑琳,眼中有著温柔,但那是一种面对师长的喜意,不再是从前的热切及唐突。
  吕云极兴奋的说:「恭喜你们呀!学业、事业皆有成;也该恭喜我有你们这样优秀的学生,沾了不少光呢!」
  因为全心都放在林世骏的身上,桑琳忽略了在一旁的杜明峰,还有他身後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女孩。
  「她叫高小玫,是我的女朋友,也是我的上司。」杜明峰笑著介绍。
  「公司助理就公司助理,干嘛说得那麽好听。」高小玫反驳他,脸却甜甜的、有礼的向吕云和桑琳问好,并说:「哇!你们当老师的都长得那麽年轻漂亮吗?」
  「只有她,不包括我啦!」吕云幽默地指指桑琳。
  「反正都比你们大。」因为和林世骏站得那麽近,桑琳有些紧张,他们以前见面或说话,很少是平和的。
  「一点都看不出来耶!毕业後,我们长大了,老师倒像是变小了。」林世骏淡淡地说。
  这是什麽意思?桑琳正想问他,就见有个长发飘逸、模样漂亮的女孩走过来,她穿著吊肩的粉缎衣裙,露出修长的腿,比桑琳几乎高出一个头,站在林世骏身旁,十足是个相配的金童玉女。
  「这是我的女朋友,她叫华稚蕾。」林世骏说。
  「弄错了吧?我知名度比你高,应该说你是我的男朋友。」华稚蕾娇嗔地道。
  「你是华稚蕾?难怪我觉得你很面熟!」吕云大叫著,「我女儿好迷你呀!她今年才六岁,就会唱整首你的歌。嘿!待会儿我们照张相,再请你签名,可以吗?」
  「你看吧!」华稚蕾得意地瞟了林世骏一眼。
  他没有理她,迳自拿著菜单问桑琳,「你想吃什麽,尽量点。」
  桑琳试著给他一个笑容,但没有笑到心底,因为,华稚蕾的出现又让她乱了方寸。是呀!他交了女朋友,而且是才貌双全的女孩,她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但她的内心怎麽会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彷佛属於她的什麽东西被人家由手中夺走了。
  她难道会像个任性的孩子,自己不要的,也不许别人要吗?
  等上菜时,桑琳轻轻的撞了撞吕云的手肘,吕云才想起此行的任务,问林世骏说:「我们都以为你去了美国,怎麽又偷偷跑回来了,也不知会一声呢?」
  「人生地不熟的,总感觉很不习惯。」林世骏微笑著说:「我去那儿的大学看过,对什么都很陌生,彷佛IQ一下子降低了很多。於是想,何必呢?在台湾我是头,到那儿却成了尾巴,人没有必要活得那么窝囊,对不对?」
  「可是大家不都是想出国吗?你偏偏唱反调,我还计画著哪天要去纽约游学呢!」华稚蕾用手把玩著长发说。
  「一心寻找自由的人,或许喜欢到异国流浪,但我是寻找归乡的人,心灵所在的地方才是最重要的。」林世骏看著自己的手说。
  桑琳的心怦地跳了一下,想说什麽,但那头的杜明峰却叫了出来,并手忙脚忙的拿出小册子,「又是个好句子!林世骏,你简直出口成章,我已经有下个专辑的主题了!『自由与归乡』,如何?」
  「嘿!改个比较酷的名字,给我用,我可是阿骏名单上的下一个喔!」华稚蕾抢著说。
  「不!这是我的!好歌难找呀!你叫阿骏再另外帮你想题目。」杜明峰毫不退让的说。
  「『自由与归乡』就只适合阿骏自己,你们两个的气质都不对!」高小玫插嘴道。
  林世骏面无表情,彷佛不干他的事。桑琳极力想稳固老师的立场,开口问:「你们这样又唱歌、又作曲的,一面还要读书,怎么忙得过来呢?」
  「我反正是在混学位,被『当』惯了,功课倒成了副业。」杜明峰耸耸肩说。
  「老师别担心。」林世骏笑笑说:「我还是以课业为主,不会有愧於我第一的纪录。闲时作曲写歌是为了好玩,同时也可以赚钱。」
  「他这小子的野心很大,说三十岁以前要列入百万富豪的行列,而且是美金的喔!」杜明峰很八卦的说。
  「难怪你已经做起维修电脑的生意,你要那麽多钱做什麽?」高小玫问。
  「我想用十年做完二十年的事。」林世骏淡淡的回答。
  此时,菜陆续上来,话题亦被中断。桑琳对那未完的句子感到很疑惑,但也只能任由它像断了线的风筝,自生自灭。
  大家忙著下筷子,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但桑琳有点食不知味,偶像也不能狼吞虎咽,对不对?她看斜对面的林世骏也没有吃多少,彷佛食欲不佳。
  记得去年在医院时,他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或点心,他可是大口大口的吃,就像一般成长中的男孩一样。但一年後,他似乎变化很大,人变得成熟稳重,不时流露出一股老气横秋的模样。
  「阿骏,帮我剥虾子壳。」华稚蕾撒娇地说:「我要做宣传,手要保养,万一刮到就难看了。」
  林世骏本想拒绝,但想一想,还是接了过来。
  「对了!我和阿骏都有女朋友了,那余老师呢?我们什麽时候可以喝喜酒呀?」杜明峰吃块海参说。
  「快了!快了!」吕云热心地抢著回答,「最近就有个牙医在追她,相貌英挺又多金,我们都很看好哩!」
  牙医?早就被她三振出局了,但桑琳任由吕云去说,有人追,也算保住自己的面子。
  那一头,林世骏捏碎虾壳,硬刺弄疼了食指尖,他不觉用嘴吸吮一下,想减轻那痛苦。
  「看,叫你剥虾,你倒自己吃了!」华稚蕾抱怨地道。
  林世骏愣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太心不在焉了!」华稚蕾又拿一只虾给他。
  小风波过去,杜明峰又继续方才的话题,「我早讲过,余老师结婚,新房布署由我负责,像墙壁粉刷、窗帘、大型油画啦!我都想好了。喂!阿骏,你不是也要参一卡吗?」
  「啵!」一只虾又去了壳,林世骏下意识的放入嘴巴,无法回答杜明峰的问题,咬得两颊好痛。
  「你又吃掉我的虾子啦!」华稚蕾生气地说。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自己剥。」林世骏似乎有些不悦的说。
  吕云憋不住,差点爆笑出来,後来多亏桑琳的镇静,转而聊聊学校老师及毕业的同学,才顺利吃完这一顿饭。
  饭後,桑琳婉拒他们开车相送,自己和吕云搭计程车回家。
  在路上,吕云说:「杜明峰都没变,仍是那拙拙的古锥样,但林世骏几乎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也不会说,就是锋芒尽敛,不再那麽坦率了,大概是因为你的事吧!」
  「他不是都好了吗?」桑琳试著说。
  「我不敢讲好或没好,至少他愿意结交合与他年龄层相同的女孩子了。只是要他像十八岁时那麽热情奔放,恐怕不容易了。不过,这些改变也不是不好,瞧他不是显得更有魅力了吗?至少华稚蕾吃这一套。」
  桑琳不再言语,望著窗外不断倒退的景物,想起那一去就不回头的时光;偏偏人会记忆,累积了许多无用的伤感。
  除了年龄外,华稚蕾并不适合他,因为她根本引不出他最至情的一面,那燃著最亮丽火花的心灵,曾照耀过桑琳的眼。
  「Sunny」是对惨绿岁月的告别,今天这一顿大餐,说是谢师,但真正的用意其实是对她余桑琳的珍重再见吗?
  ☆     ☆     ☆
  林世骏在公寓内四处走动,把已经放整齐的电脑零件再重新排放一次;墙角的画总是大小不一,再放里面一点;乐谱架,怎麽老觉得不够乾净呢?哦!花,那束百合、玫瑰和满天星插得不够漂亮……
  这是他们住处的第一束花……呃!这其实也是屋内第一次那麽窗明几净,因为桑琳要来!
  炎炎夏日,冷气常常断电,他又打开电风扇抱著往四方吹,尽可能的想让空气显得清凉流通。唉!再怎么样,也不是一座美丽的皇宫呀!
  自从去年桑琳狠心的拒绝他後,一大段的不闻不问,算是受伤後自我的休养生自心。
  这期间,他被迫到美国去,曾与家人发生严重的冲突,後来偷溜回台湾,还遭到经济制裁,连住的房子都被卖掉了,但这仍阻止不了他倔强的心。
  林家最後终於放弃了,老爸还半调侃地说:「你以为你是日本武士呀!目中一剑,八方不动?都怪你爷爷念太多宫本武藏给你听了,什么一半执於爱,一半憎於恶的,才会造成你这种怪个性!」
  今年一考完期末考,吴荷丽又打电话来催他到洛杉机去。
  「我不回去,忙著赚钱!」林世骏这么说。
  「要赚钱,到你老爸的公司正好,我们的股票要上市了。」吴荷丽说。
  「不!我要靠自己。」他说。
  「你……唉!我不想说了!」她无奈地抱怨,「好好的少爷不当,老是挑最难的路走,像是我们哪里欠了你似的!」
  「妈,我要白手起家,你不是该高兴我有理想、有抱负吗?」他稍稍婉转的说。
  没错,他必须要拥有自己的财富,才能名正言顺的养活自己爱的人。
  他虽然才要升大二,但凭著自修,他已拿到电脑技师执照,手中握有不少顾客,而且业务蒸蒸日上。
  另外,他还作词、作曲,有一度,他曾考虑灌唱片当歌手,钱可以如流水般的赚。但这一行,起得快,落得也快,他要的是长远,所以宁可居於幕後,生活也能维持单纯低调。
  学业、事业双管齐下,让他日以继夜的忙碌。有时杜明峰都忍不住说:「你急什么急呀?来日方长,你现在才二十岁,就忙成这样,小心早早长出白发,未老先衰。」
  「那样最好,我还怕自己不够老,人家喜欢黑发,我是巴不得有白头发呢!」他半开玩笑地回答。
  他是一直很努力的在「追赶」桑琳,以他目前的收入,月薪常常超过教书的她,但问题是,当他双手奉上,她会不会又将他冷冷的打回呢?
  她曾有的狠绝今他记忆犹新,但也带给他许多思索的空间。以前他是太过年轻无知了,正如桑琳所说的,不会保护自己,当感情泛滥溃流,便处处成灾。
  他设法改变与反省,也曾和别的女孩子交往,当然是同龄或比他小的,但每每和她们聊天,在洋溢的青春中,总有种令他觉得乏味的肤浅,那时,他就会更想念一举一动都牵动他心的桑琳,那是深得他意的温柔婉约啊!
  说他偏好年长成熟的女性也不对,因为那些三十多岁的女子里,他也只喜欢桑琳,其馀的不曾多看一眼,所以,他很确定自己「正常」,就是爱一个人,很纯粹的,年龄从不在考虑之中。
  写完[Sunny」这首歌,抑郁之心不得抒展,因此很想要见她。
  在饭店重逢,她几乎没变,只是少了「老师」的身分当盔甲,彷佛又纤柔许多。而她清脆如铃的声音,那眼里一惯少女的稚气,都不曾因时空而散逸,仍是他最初的神魂,於是,他决定不要放弃!
  只是这一回,他不能再横冲直撞的,必须学著迂回和伪装。由学生当情人,太过惊世骇俗,那麽就先做朋友,再来是情人,就比较能教人接受了吧?
  泛滥的河流,若能疏导,相信亦可流向她的心田。
  当他请杜明峰去邀请桑琳时,起先是招来了满脸的大问号。
  「你又在打什麽鬼主意?」杜明峰怀疑的问,「我们已经讲好不再随便去招惹余老师了,不是吗?」
  「我不招惹,也自有分寸,我的女朋友太多,还轮不到她。」林世骏故意不耐烦地说:「但她聪明,能给我灵感,你也想要新歌、新曲,对不对?那就请她来试听吧!」
  差不多磨了几次後,杜明峰终於摸摸脑袋,也不反对了。
  林世骏又把那瓶花换个角度,显得整个人有些笨手笨脚的。
  门锁窸窸窣窣的响起,他以为走进来的应该是自己想见的人,不料却是两个年轻女孩,他的脸立刻垮下来。
  一个是原就约好的高小玫!另一个则是不速之客王姿怡,据说她老爸是唱片公司的股东,暑假跑来见习,看能不能作作歌星梦,结果东西没学,倒迷上了林世骏,一天到晚缠著他。
  「你怎麽来了?」林世骏皱著眉说。
  王姿怡一身标准的新世代美少女打扮,参差不齐又染黄的头发,露肚脐的短衣、短裙,能显出青春气息的化妆,将她的眼睛弄得又圆又大。
  「爱听你的歌呀!能在未上市之前先知道林世骏要写什么歌,那多酷呀!我们同学保证会羡慕到不行!」王姿怡一边说,一边像风般窜到他的电脑前又摸又碰的,差点把他整理半天的东西全又弄乱了。
  林世骏正要骂她,杜明峰就走了进来,後面跟著他朝思暮想的桑琳。
  桑琳今天穿得极为简单,米色短衣和牛仔裤,头发扎成一个马尾,是林世骏最喜欢,但却很少看到的模样。此时的她,如同清纯的小女孩,可以让他牵著手走天涯。
  王姿怡则死瞪著这个新来的女人,她看起来好老气呀!她挨在林世骏的身边,一脸戒备的神情。
  「我帮你请来余老师了,可高兴了吧?」杜明峰得意的说。
  老师?原来是老师啊!难怪那麽老气,王姿怡这才放松下来。
  「你们的音乐都比我行,我不知道自己来要做什么?」桑琳浅笑说,尽量装得很自然。
  「当我们的谬思女神啊!」林世骏以低沉的声音说:「你曾是我和杜明峰创造的灵感,你忘了吗?」
  「开玩笑的吧?我是个凡人,不是女神,哪能给你们什么灵感呢?」桑琳不太自在的说:「真正的灵感在你们心底,我来欣赏倒是真的。」
  林世骏不和她争辩,迳自开始弄音乐。好奇怪呀!以前那个侃侃而谈的他到哪里去了?近几次见面,他总是沉默寡言,让桑琳想自在都不行。
  但无法否认的,她非常高兴能看到他,那感觉很特别,不像是曾经教过的学生,而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真是太好笑了,她是孤儿,又能和谁血浓於水呢?
  这两个男生合租的公寓,似乎比几年前桑琳来参观时又大了许多,那时是杜明峰第一次离家出走的时候。
  仔细一看,原来连隔壁的房间一起打通了,而且做了一些贴墙橱柜和工作桌,看来,林世骏很会过日子,总能把自己弄得井井有条。
  她还记得吕云曾说过,「林世骏在十二岁时,他老师说他的组织力和成熟度已是高中程度,现在他高中,倒比一些大学生还老成,这样被环境逼著提早独立及成长,是幸,还是不幸?」
  而一旁的孙慧芬还调侃说:「他那麽急著长大干嘛?人生还那麽长,慢慢来嘛!难不成要像一些早夭的天才,早『去』又早『回』吗?」
  那时的林世骏和她还没有任何瓜葛,这些话在她听来只觉有趣,但如今想来,一个原本需要被照顾的人,却得照顾衰老濒死的爷爷,後来又竟想「照顾」她,心就不禁隐隐地作痛起来。
  林世骏的作词、作曲,以灵感开始,再以电脑结束。从小学过钢琴,又精通吉他,他不断试著修改音乐程式。
  桑琳也弹过几年钢琴,有些基本概念;而杜明峰有国乐南胡的训练,师生三人谈得不亦乐乎。
  林世骏甚至「秀」他玩票做的交响乐曲,叫「梦中」,很短,却包括弦乐、鼓乐及吹奏乐,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旋律极为优美迷蒙。
  桑琳再一次被感动了!要找出一个既是数理资优,又音乐、文学感生俱全,加上懂事自立的男孩,真很难呢!
  而他竟以自己的方式「爱」过她,又被她狠狠的伤害过!
  他们讨论得太过入神,旁边的王姿怡不甘寂寞,不时插嘴提些怪怪的意见,见林世骏还能包容,她就更表现出一副霸占的姿态。
  这年轻女孩又是谁?是杯世骏的新女朋友吗?
  黄昏时分!夕阳艳艳地斜照进屋内。王姿怡建议去吃日本料理,再到Pub跳舞。
  桑琳自觉那不是属於她的天地,便说:「天色晚了,我也该走了。」
  林世骏立刻站起来说:「我送你。」
  「不必了。」桑琳忙推拒。
  「只是一段小路而已。」他几乎是恳求地说。
  到了楼下,他站住,桑琳面对他,他说:「能不能一起喝杯咖啡呢?我有话想跟你谈谈。」
  她很意外,心中颇为犹豫,还没开口拒绝,就被他带到隔巷子的一家餐厅中,有餐点兼卖咖啡。
  当侍者过来时,林世骏说:「还不知道你喜欢什麽口味的咖啡?我对你的事知道得太少了。」
  「对咖啡我不在意,对茶比较挑。」桑琳注意他一直坚持不用「老师」两个字。
  最後,他点了两杯「维也纳」。
  「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谈呢?」她主动问,试著驱散两人之间暧昧不明的气氛。
  他平稳住心跳说:「能不能做朋友……我是说!平等的朋友,不是上对下师生的……比如说,我可以叫你『桑琳』吗?」
  她在刹那间不知该如何回应,可以或不可以,各有麻烦,所以,她只能开玩笑的回答,「你不都拿『Sunny』做歌了吗?而且在国外,叫老师的名字也是很平常的事。」
  意思是,可以喊名字,当朋友,但师生界线仍在。
  咖啡来了,入口香醇暖热,桑琳稍稍放松地说:「我记得上次看到你的女朋友是华稚蕾,怎麽这回又换人了?」
  林世骏本想否认,但想想,此乃消除她戒心的方法之一,於是说:「你不是叫我要学著保护自己吗?我现在已经不会随便付出感情,想多多比较,华稚蕾出国宣传,我就找王姿怡!她们各有不同的味道,就和咖啡一样。」
  她瞪大眼睛说:「你这样不是有点玩世不恭吗?」
  「会吗?」他一脸无辜地耸耸肩,「我对女孩子不是很了解,也分不清哪种方式好。你也知道,我曾有过的经验很惨烈,所以很需要你的意见。」
  「我的意见?」她猛吞一口咖啡,望著他说:「也许我该说抱歉,去年对你是太绝了些,让我觉得自己做老师形象失败,辅导也失策。」
  「不!完全是我不对!」他急忙说:「虽然去年暑假找不到你是我最痛苦的时刻,但我明白你是为了我好。」
  桑琳的脑海中顿时浮现「残害民族幼苗」六个字,心情一阵低沉,轻声说:「其实也是为我自己。你应该很清楚,我不如你想像的完美,也有自私、狠心、冷酷、口出恶言的时候,缺点永远比优点多,那时大概也吓到你了吧?」
  「不!相反的,你发那顿脾气後,让你更像个人,而非高高在上的偶像。」他顿一下说:「让人更想亲近……呃!我说的是以朋友的形式。」
  华灯初上,窗外灯影绰绰,桑琳看著表说:「不是有人在等你吃饭吗?」
  「随他们,他们若等不到我,自己会先去吃。」他小心地问:「你有约会吗?」
  「没有。」她回答。
  「上一次,吕云老师说你有男朋友,还是个牙医?」他问出心中沉潜许久的疑问。
  「早就没有来往了,我妈老爱逼著我相亲。」她苦笑著说。
  前一句话令他雀跃,後一句又令他的心沉入谷底。这时!桑琳预备付帐说:「我得回家了,我母亲还等著我吃饭呢!」
  「我来出,钱我有……」他急急的说。
  「你还是学生,省著点用吧!」她微笑著。
  「那我送你回家。」他跟在後面,不容她拒绝的说。
  来到公寓前,他匆匆地到楼上拿下两顶安全帽,一个交给她。
  桑琳扣上安全帽!坐在他身後,想起去年的一月在医院的那个凄冷夜晚,就读高中的他,试著伸出援手帮忙。
  而林世骏则想,他为她买的安全帽终於在一年半以後戴到她美丽的秀发上。
  车子急驶中,风迎面而来,带著暑热。
  两旁的人不断後退,而至面目模糊,形成一道道不相干的风景。唯有他俩,在真实之中,只是与别人速度不同,成了一个向前奔驰的小世界。
  他兴奋极了,觉得自己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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