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头发有点乱,脸颊是粉红的,发梢结着一条桃花色丝巾,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个洋娃娃似的,我的心软下来。
她圆圆的眼睛弯了弯:“我以为你睡了。”
“没有,一直等你。”我说。
等了这么心焦的一天,被她三言两语,就打消掉了。
“我打过电话来,可借你没在家,我想算了,反正已经在路上了,同学的哥哥送我回来的。”
“车子很漂亮。”我说,带点打听的意味。
“是的,”婉儿说,“他们家开餐馆。”
我问:“你自己的车子呢?”
婉儿抬起头来,眼睛雪亮,沉下了脸,“你怎么老问我问题?我不喜欢人家查我。”
她的外国脾气拿出来了。
我说:“你想想我是你的什么人!”
“什么人?”她仰起了头。
我震住了,她真是不给我面子。在那一刻里,我才发觉自己的愚蠢。我没有给自己留余地,我自视太高了,以致摔得这么重。说真的,我是什么人?
“家明,回去睡觉吧。”她说,“我们明天再谈。”
我想说话,但是喉咙塞住了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下令逐我出她的房间,我只好回头就走。
到了自己房间,我越想越不是味道。是的,我算什么呢?来到外国,先住在她家里,这算是入赘?一个男人,讲究的还是志气。现在再讲究,也还是笑柄了。我立时三刻的整理起行李来,我故意把箱子弄得碰碰砰砰的,婉儿就在隔壁,自然听得见,但是她偏偏不理不睬。
行李收拾好了,我独自在床沿坐了一下。
觉得不能再稚气了,像个孩子撒娇似的,还等人来挽回,走就走吧,有什么可留恋的?婉儿如果找我,还不容易?这城里能有多少中国人?
婉儿是个女孩子,如果她认为没有吃亏,拿得起,放得下,我有什么关系?也太婆婆妈妈了。我打了电话叫街车。
我拿起行李。书很多,一时不知道搬到哪里去。我想到了几个同学的名字。我把两箱书抬到楼下,看看时间,已经是清晨了。
清晨在初夏,也还是凉的。我并没有悲伤,我只是疲倦。一切也还都像一个梦。婉儿甚至没有探出头来看我一眼。我是个男人,我必须要在这种情形下离开,如果她要找我,她可以来找我——我希望她会来找我。
车子驶到一个同学的家。
我把书堆在他房里,人在地板上胡乱睡了几个钟头。他不出声,这种时间,带了东西走了出来,还有什么事?猜也可以猜得到。
第二天我出去找到一间小房间,付了租,就住了下来。
那间小房间设备简陋,地板走人会响,老鼠进进出出,比起婉儿家的那层洋房,也不用提了,这是我离家后第一次吃苦,心里很不是味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失恋了。
婉儿并没有来找我。
她倒是没有与那个餐厅老板的儿子在一起,但是有各式各样的男朋友,也不愁寂寞。我很难过。就是这样吗?我与其他那些男人,一点分别也没有?应该有点不一样,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们的关系不同。
我是静默下来了,连家里的信也不写。
几个朋友劝我;“算了,张婉儿与她两个表姐是出名的女阿飞,你还不明白?婉儿迟出道,也就更加青出于蓝,你没来我们就看着她的,哪里像个读书的女孩子?半夜还在赌馆楼上的小餐馆吃夜宵。”
也不见得这样,婉儿有婉儿的好处,只是我没有本事留得住她的心。她是个喜新厌旧的孩子,得到了的东西就不值什么,把人像玩具似的看待。
她从得到我的那一天开始,就厌倦了我,那是毫无道理的一种厌倦,只是婉儿这种性格的人,是不讲道理的。
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也没有人可以阻止她的。有时候是别人吃亏,有时候是她自己吃亏,很难说。
然而我与她就这样完了。
父母辗转听到了这个消息,只劝解我以学业为重。
我就这样,半天吊着。没有婉儿的日子,过得极其慢。第二个学期好像永远不会开始了。
我在等回去。
我开始写信给小令。一封又一封。写好了,放进信封里,写上了地址,贴好邮票,但是寄不出去,也许她已经搬了家,也许她看到我的信就撕掉了。
不会,不会的,她看到我的信只会哭,不会撕掉的,因为这样,我也就更不能寄这些信。我不能卑鄙到这种程度,弃了她去追更好的,等到被人抛弃,又回转去找她。我还是个人吗?
我始终没有寄出那些信,但是我还是写着,一抽屉都是,它们成了我的日记,我喜怒哀乐的记录。
婉儿考试不及格,搬了个地方住,换了一间小大学,读些无关紧要的科目。这都是朋友说的。朋友们说得很多,他们都很为我不值。
我并不是争意气的人,什么叫值不值呢?至于婉儿,她如果嫁了我,不过一辈子做个职员的太太。是,我是博士,然而在大学里,饭堂一坐下,谁不是博士?女孩子没有多少年是好的,她选择了她愿意走的路,也不算错了。
究竟这个年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很难下定义。女人要嫁人,什么时候嫁不得?趁着年轻活动活动,也是应该,错只在我,一开头就想把她占为己有,吓坏了她。
在我心目中,她依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女孩子。
她这种玩法,宗旨也就是为了玩,不为其他,她既不哄人又不骗人,更不眼泪鼻涕,也不讲究什么好处,和谐便在一起,不好就分开,干脆得很。我很想念她。那一段舒舒服服的放肆日子,是不能再来的了。
然而即使是婉儿,也还是要老的,到时又怎么样呢?
婉儿会说:“呀,可是我年轻时候美过。”我不是一个适合她的人。愤怒过后,我觉得我配她不起。
我配不起我两个女朋友,我负了一个,又追不上另一个。
但是我用功,默默的读着书。
硕士班四十个人,我考了第一。
开学生会的时候,我意外的见到了婉儿。
她与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男孩子是外国人,一头金光灿烂的长鬈发,垂在肩间,一张脸秀气惊人,像宝底昔里笔下人物。婉儿黑发,乌亮夺人的童花头,两人坐在一起便是一幅风景画。
啊?我想,她原应与这样的人在一起,可以享受—天便享受一天,怎么可以跟我这种人动成家立室庸俗的念头?我又不能欣赏她,事事对她皱眉。
她看见了我,向我走了过来。
她穿着一件白麻布绣花长衣裳。她走过来。
她走过来,我看着她。
她看着我,眼睛里都是爱念想念,非常柔和的一种惆怅,我忽然觉得婉儿长大了,而且她始终一贯的爱我。不过对我这种人,也只好用不瞅不睬的方法来解决,对我仁慈点,我便纠缠不清。
我明白她的感情。
她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她弃我并不是为了更好的,因为她根本没有追求更好的。她也不晓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她不过顺心而为,碰到了什么是什么,又不爱管束。
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她母亲曾多次暗示过我,我竟不明白。
现在我是知道了。
她轻轻的说:“家明,我不过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点点头。她不是那个回家度假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她。她不是那个说“小王子”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当她的父母、背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的。她也想满足我,满足家庭,究竟没有做到。
我点点头,我说:“我明白。”
她又走回她男朋友的身边去。
我并不了解她。一向我把她解释为一时的水性杨花,终于还是要回头来求我的,但是……她是不会回来了。
我喝了很多酒。
我跟同学说:“考完了还不松一松,怎么办,真想生肺病不成?”
喝得很名正言顺的样子,然而谁都明白我的酒是为了什么才灌下去的。过了一会儿婉儿就来了。我背着她,竟然没有勇气抬起头来。
再醉我也不敢说话。叫我说什么?指着她说:“你!我是放弃了小令来追随你的,如今你却这样!”这成了写言情小说了,我没有这个胆子。
我知道我是再见不到她了,猛然一回头,才看到她衣裳一角。藉着酒意我的眼泪如水一样的流了下来,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可能是为了寂寞,为了委屈,为了不懂事,为了永恒,所以做了很多蠢事——但什么是永恒的呢?
同学们都来劝:“……太不像话了,这样的女孩子……”
“不……你们不明白的。”我说。
我是由同学送回家的。
我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样子:一顶草帽,都是绢花,棕色的皮肤。她的父母希望借我的力量把她往回头的路上拉,结果她像蝴蝶似的飞走了。
时间对我来说,没有过去,我一脑子的小令,而小令还是穿着花旗袍,坐在那间夜总会里陪中年人吃夜宵。她是一个舞女,而婉儿,婉儿是一帽子绢花,叫我“家明哥哥”的女孩子。
我无法接受人会变这个事实,因为我自己是始终不变的,我也不希望其他的人变。我想我是个悲剧。天下竟有我这样不切实际的人,我总是妄想时间会留住,不要过去,着我。
回了家,我埋头痛哭。然后醉了,倒在床上便睡。我忘了脱衣裳,忘了盖被子,第二天中午才醒的。
醒来之后比平时更加落寞。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早上是无法逃避的一个开始,喝醉也没有用。
我不觉得寂寞,寂寞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找一个说话的人。我嘴是苦的,心也是苦的。我穿好干净的衣服,一个人走了出去。散散步吧。
天气很好,阳光使我头痛,我稍稍睁开眼睛来,漫无目的向前走去,一步又一步。
忽然之间我想回去了。回去看每一个人。趁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回去一下呢?要回来还是可以回来的。
我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我对面有一对情侣,相拥着吻了又吻,吻了又吻,真正的目中无人,这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是的,真正的世界里不过只容得下两个人,何必要理会别人说什么?婉儿得到了她的快乐,但是在别人嘴里,她是一个很不堪的女孩子。不堪又有什么关系?她在享受。这些日子来,我无异给人一个循规蹈矩的印象,但是我得到了什么?
我叹了一口气。正夏天呢,池塘里的鸭子游来游去,那对情侣还是紧紧的妞在一起,麻花似的。
我应该回去了吧。
我起身,回家,取出了证件,去订了机票,办了出入口证。我在银行还存有一点钱。
电报上怎么说呢?飞机票是两星期之后的,写信也还来得及,信上又该说些什么?我就说想念父母吧。这也是个理由。只有在极孤独的时候,我才想念父母,回去看他们,是天经地义,堂而皇之的理由。
但是小令呢?香港是一个人小得惊人的地方,所有有可能相遇的人,都往同一个地方挤,如果万一我见到了他,我该说些什么?我还能够开得了口吗?
我害怕看到她,这种时候,见到她是不适宜的。等我的感情伤痕恢复过来了,才好见她。要不回去了,就索性躲在家中,一步也不出门,躲完了一段日子,再回来读书。不过从长远说我还是要回家的,将来找到了工作,难道还是躲着,躲一辈子。
这年头谁没有几段过去?就是我一个人把过去看得特别重,经年累月的挂着,故意跟自己过不去。
我在航空公司付了定洋。
把屋子里的东西又放到同学那里去。申请了宿舍,申请了读博士,申请了奖学金。
在一般人的眼睛里,我做事,真是十分有条理,一丝不乱的。
实际上呢,我也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事。我只是胡涂。婉儿是好的,小令也是好的。我两个都错过了,或者我还能找到更好的,但是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不相信我终于要回去了,于是连夜做着梦。
小曲总是瘦削的,锁着眉毛,默默的看着我,一声不响。醒来了以后,我想,我终会见得到她的,我要回去了。但是她是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呢?或者她已经胖了很多,满脸笑容也说不定。
两年了。
她会见我吗?
她的性情弱,或者她会见我也说不定,但是我见了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我没有勇气再见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夜里就做梦了。
我的日子是寂寞的。
父母来信,汇来了飞机票钱,但是我过得很省,不必动用这笔饯,我存进银行去了。他们说很想见我,本来是要叫我回去的,如今我主动回家,自然更好云云,母亲说有很多话要跟我讲。
是的,这两年来我的家信是千篇一律的无聊,永远避免谈起婉儿,他们大概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可怜的父母亲,见了他们索性把事情说明白了也好。他们大概会说:“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默默的把行李收拾好,放在同学家,告诉他们我要回去了。他们表示诧异,我的确决定得很突然,我不怪他们。有一个同学要开车送我去火车站,我婉拒了。
我临走之前到百货公司去买礼物。我买了一只金十字架给母亲,一只金钥匙圈给父亲。金子在英国很贵,而且手工也不好,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买的。至少金子有保存价值。
然后大清早我就乘火车到飞机场去,带着一个小箱子。
我拿出飞机票,把行李过磅,上飞机坐好,缚妥安全带,要了一杯黑咖啡。
我胸口很闷,有种想呕吐的感觉,今天起来得太早了,又不想吃东西,所以才这样。神经倒不紧张,上飞机到下机场还有廿多个小时,到了印度方紧张未迟。
我有点疲倦,我靠在椅背上。我是第一个上飞机的人。
我甚至忘了买一本杂志在飞机上看。
这廿几个钟头怎么过呢?我闭着眼睛想。
一个女孩子上机了,她走到我的身边坐下,看了我一眼,有点高兴。她朝我笑笑,把化妆箱放好。她十分年轻,只有十六七岁。在这里读中学吧?我想。
她一直向我笑。
我礼貌地问她:“要坐近窗口的位置?”
她笑:“不。只是我每次上飞机,都坐在老头子老太太身边,三年来回家七次,总是没有例外,这次意想不到,你很年轻,而且是中国人。”
“人生是充满意外的。”我说。
她笑了,牙齿雪白。我茫然的想。这个女孩子,或是其他的女孩子,如果我约会她们,她们总会答应吧?然而我已经见过两个极端好的,她们显得普通而乏味。
廿二个钟头,我倒情愿与老太太老先生坐。
不出我所料,我身边的女孩子一直说话,我听进去一句没有听进去一句。
我回想到两年前,我丢下小令与婉儿在飞机上的情形。有时候我真不相信时间已经过去了,我不明白事实的残酷,我总希望回头一看,身边还是婉儿。
如果我知道与婉儿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我会把自己表现得可爱潇洒一点,以后也可以给她留一个好印象,但我怎么知道呢?我以为是一辈子的事了,所以一直紧张噜苏不肯放松她。
我黯然想:这些日子,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我?有时候两个女孩子的形象糅合在一起,我也弄不大清楚,到底我想念的是谁。我是幸运的,至少我认识了两个这么上等的女孩子,两种不同的典型。
我吃了飞机上的食物,再要了一杯咖啡,始终没有睡意。旁边那个小女孩却睡得十五打十六,到底年纪轻,没有什么心事。
其实我也没有心事,不过是两个女孩子叫我丢不开。如今大家都长大了两年,应该淡了才是,也许她们对我都淡了,不过我没有。
飞机终于到了印度,我居然还不紧张。这些年来受的刺激太厉害了,什么都处之泰然。爸爸妈妈,我相信我还应付得了,这两个半月假期我要好好的享受。
在孟买停了一个小时,我身边的女孩子醒了,叽叽呱呱又说个不停。她毕业了,回家度假,就像两年半前的婉儿,中学毕业了,回家度假,碰见我这样的一个人,在沙滩上讲她小王子的故事。
那个故事可能她已经讲过几百遍了,我不过是其中一个听众。
她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她的浪漫没有目的,只是她的性格如此,就是为浪漫而浪漫,所以才显得单纯可爱,我始终不恼她。
时间过得这么快。
这么快。
空中小姐开始哗啦哗啦的广播我们要在香港降落了。
我疲倦得说不出话来。
降落时间是上午十点半,天气很好,一定很热。
我旁边的女孩子写了字条给我,我一看,是名字电话地址,英国的,香港的,这就很坦白了。我笑笑,放在口袋里。她也笑了。
别看她小,有资格做情场老手了。
我拿起我的外套,准备下飞机。上飞机是为了下飞机,没有其他原因,这次又安全到达,上上大吉,我想,失了事摔死了也不能找谁算账。
我拿到我的行李,一走出去便看到妈妈,她的眼泪是立时三刻涌出来的。“家明!”她叫我。我叹了一口气,回来得没错,她的确是想念我。
“妈!”我奔过去。
抱住我的却是爸爸。
爸爸的手强壮而有力。
我只是反反复复地叫着:“妈妈,爸爸!”
爸爸说:“很好很好,居然考第一,不容易呢!”
从这个口气,我听出爸爸并不太关心我与婉儿的事,反正只要我功课好,已经足够光宗耀祖了,这使我松了一口气。这便是做男孩子便宜的地方:恋爱吹了不用愁,反正有更好的会跟着来。
父亲换了一部新车,极漂亮的雪铁龙,由此可知道他生意很好,儿子功课好对他来说是锦上添花。一路上妈妈握紧了我的手,父亲开车,行李堆在前座。
妈妈说:“这些日子来,也不常写信,又不要钱,真不知道你怎么样了,幸亏功课这么好,但是人瘦了好多。人家到外国读书,都胖了回来,你怎么瘦了?”
我只是微笑着,父亲问道:“这次有什么打算?”
我说:“已经申请了读博士,没有问题的,暑假完了还是回去,再两年回来,就不走了。”
爸爸说:“很好很好,一鼓作气。”
他的脸上喜气洋洋,我心里一阵酸。做父母的对子女要求这么低,一点点事情就开心成这样。
妈妈说:“这两个半月里你哪里都不要去,好好的在家养着,务求白白胖胖的回去。家明呀,这两年来我没有一日不想你,吃到你喜欢吃的菜,我忍不住流眼泪。”
父亲说:“你讲这些干什么呢?没的叫家明难过。”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他问:“外面的日子怎么样?”
我想到了冬天,我想到了日日夜夜的温习,我想到了那种算便士不敢花钱的谨慎,我想到了薯条炸鱼,我想到了对小令的思念,不得意时的醉酒。父亲车子里的冷气是这么阴凉,母亲殷殷的目光,车外的交通嘈杂热浪,那些都远了。
父亲再问:“外面的日子怎么样?”
我想了一想,说:“很好。”
这答复使父亲非常满意。到了家,我连忙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推开房门,一切一切还是一样,连从前的笔记簿子都放在原来的位置上。我笑了,心里却说不出是什么味道。
婉儿坐过在床沿上,就是这张床,她那像猫一样的眼睛,草帽上的绢花,我默默的想,这一切都永远不再有了。
我推开了窗门,真热,才七月初就这么热,但那无处不在的热却给我一种回到了家的感觉,我可以坐在露台上不做任何事情,坐一整天,让这种热压迫着。
母亲拿了冻食进来,我一看,是杏仁豆腐,我就哭了。
妈妈也忍不住,我们就拥着哭了半天,父亲在一旁摇头。
老佣人比谁都高兴,一直筹算晚上该弄什么菜肴。
母亲说:“家明,你休息吧。”她替我关了窗子。
那窗外的景色是全世界没有的,一层层的房子依山筑下去,火艳艳的影树,花开满了一树。今年的花比去年好,只是明年花更好,与谁一起看?这是一首词,我总是记不得原来的字,但是它把时间解释得这么好。
我听着冷气机的马达声,躺在两年没有躺过的床上,母亲在我床头插了满满的一瓶子的姜花,那种特有的香不住的传过来,我又哭了。
因为实在疲倦的缘故,也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听见爸爸说:“让他多睡一回。”
妈妈说:“多睡了晚上反而睡不着,叫他起来吃饭。”
我洗了一个脸,提高声音说:“我醒了。”
我们吃了一顿饭,那菜之好,也不必详加形容,我添了一碗饭又一碗,吃得人仰马翻,妈妈直笑。
父亲在打电话:“是……回来了。人瘦了。便饭?好好,我问问他,这孩子孤僻得很,不爱这套。是的,一个钱也不花家里的,真不知道怎么过的。奖学金吧……哈哈哈,福气好?哪里哪里?好的,周末,明天决定……”
妈妈说:“都是你爸爸的朋友,家明,好歹要去一次的,你不嫌烦吧?”她小心翼翼地看住我。
我很奇怪,怎么拿了一个衔头回来,连父母都对我客气起来了?
我说:“当然不,妈妈。我喜欢去的,我一定放大了胃口吃,非胖了不走,多多益善!”
他们都笑了。
第二天父亲陪我去做西装,买衬衫,在我身上大花特花。我把礼物给他们,其实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刮回来好几倍不止。
三天之后,我整个人就光鲜起来,开着父亲的车子到处走,完全是一派阔少爷的样子。
该见的人见过了。这样子吃吃睡睡的日子,过惯了可不得了,他们又把我捧得高,几乎不想再回去念书。
我想看小令。
找出了小令的旧电话旧地址,我始终打不定主意。
一个晚上,母亲终于轻描淡写的提到了婉儿。
我说:“不要怪她,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反正她以后找到了很多男朋友。”
妈妈说:“真看不出,我以为她是一个好女孩子。”
我说:“她的确是—个好的女孩,所以她才坦自的表示不再喜欢我了,放我一条生路,我多余的时间没法打发,只好日读夜,还考了第一。如果她坏一点,把我吊着,留在身边十年八年的,多个跟班,有什么不好?”
母亲不以为然的看了我一眼。
“过了一会儿,她说:“张伯母来过几次,哭得不得了,说对你不起,是婉儿没有福气。我们也替她难过。老实说,这年头男孩子还怕找不到老婆?只是婉儿这样子,将来怎么办?父母又跟不了她一辈子,据说转了两间大学,还是读不上去,现在几乎成了嬉皮士了。”
我想婉儿根本不想将来的,她是蝴蝶一样的人,母亲不会明白,何必替她担心?她是这样的自得其乐。
母亲说道:“搬了出来也她,这次回去定要住宿舍,有暖气近学校,再回家就帮你父亲做生意。”
我笑:“妈妈,我念的又不是商科,我不会做生意。”
妈妈眉毛一抬:“谁管呢?博士就是博士。”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吓了一跳,我从来不知道博士有这么大的权力魅力,我只知道在学校食堂坐下,漫山遍野都是博士,好像做人最起码的条件是读一个博士,所以我也只好随俗。
于是我唯唯诺诺。
母亲的话锋一转,说:“婉儿那里算了,不要再去想她,也不值得想,女朋友还怕找不到?不用心急。李先生两个女儿很可爱,伍伯伯的女儿是学音乐的,娴淑得很……”
我没听进去。
我说:“妈妈,”我停一停,“我想见一见小令。”
“小令?”母亲愕然地问。
“是呀。你还记得她吗?”
母亲怔怔的看着我的脸,像在我脸上寻找一样东西似的。
她问:“你始终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我反问。
“我们都瞒着你,怕你不舒服。”她说,“没想到真的瞒过去了,现在说给你听也不怕了。”
“什么事?”我一阵紧张,“小令怎么了?”
“她嫁了人。”
我跌坐在沙发里,倒是平静下来:“嫁了人了?”
“是。”
“几时的事?”我问。
“家明,你真不知道?就在你走之前一个月,她嫁人了,她母亲还送帖子来,示威似的,我与你父亲都决定不告诉你,赶紧把你送了出去。老实说,当时我们心里庆幸得很,但还是怀疑你已经知道了,不然你怎么会听话的去念书?原来你真不知道呀?我们倒白担这个心了。”
我呆着。
我走之前一个月结的婚?嗳呀,这是她负了我了,还是我负她?还是两个人都厌倦了?可笑的是我在这两年内,还一直以大情人自居,满以为在家还有一个痴心的女孩子在等我,哭哭啼啼地盼我回去,原来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原来她早在我走前一个月就结婚了。
嫁的是谁?为什么这么突然?日子过得幸福吗?我怔怔的想,怎么事前一点也不说,最后一次见面,她不是还叫我等三个月?我当然没有等她,但是她也没有等我。这么说来,我两年内白白的思念她,白白的以为我辜负她了,白白的内疚了这些日子。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妈妈说:“这种事过去两年多了,还想来干什么?”
是不用再想了,但我觉得这世界是这么滑稽。
一个人难道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了吗?
事实原来是这样子的。小令结婚了,她看出我这个人靠不住,所以才去嫁别人的?这倒是明智之举。两年了,原来她早嫁了人,我还以为她在等我呢。这年头谁还是这样的大傻瓜?我怅然的想。人就是这样自私,自己变了心,却巴不得对方还死心塌地的不变。
妈妈见我不响,连忙说:“你快快别想她了,连婉儿也不想,还想她呢。”
我点点头。妈妈再捧出点心给我吃,那点心已经变了味道。我随意的吃了一点,坐在露台上。夕阳好比火一样,在山上沉下去。我呆着。
我回来,要抓牢过去的梦,然而那梦是虚幻的。
我什么也没有了。
我忽然的拿起小令的电话打过去,接通了,却说没有这样的人。她们当然已经搬家了。我想到她妹妹小曲,我又打去找小曲,电话接通了,我一手的汗。
“喂?”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这是小曲吗?我忘记她的声音了,听上去也就跟一般女孩子的声音差不多。
“哪一位?找谁?”她的声音不耐烦了。
“我是……家明。”我哑着喉咙说。
“家明?家明?”她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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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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