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干,就在酒店休息。说实话,也够累的。这次来的只我一个人,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跑厂家,看货色,与经理谈论生意问题,不停的十天,像疲劳轰炸似的,真要倒下来了。
晚上,厂家的老板请我吃饭,请到酒家去——“来来来,陆先生,你第一次来台北,观光观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贵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错,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岁年纪,美丽得很,温顺得很,听话得很,差点儿没跪下来敬酒,酒来酒去,据说几万台币就完蛋了,这笔账将来可不能算在公司货品头上。
我不喜欢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欢的,他们以为花点钞票,弄几个女孩子来陪着,呼么喝六,显尽威风,那班女孩子却想:“这些瘟生,不过低声下气,给个笑脸,他们的钞票就到咱们口袋来了,这真天下第一营生。”
不过我不愿做瘟生,也不想把别人当瘟生,去过一次,不是味道,从此婉拒,几个老板都觉得“陆先生”难伺候,到了台北也不找几个临时女朋友,这男人有毛病。
我不是不好色。
天下哪有不好色的人。
女人喜欢好看的男孩,漂亮的珠宝,美丽的衣服,也都是好色。
何况我。
只是我好色范围略窄一点,他们是“人尽可色”。
厂里有几位年纪轻轻的女秘书,对我很有好感,和蔼可亲,台北的女孩子都很温柔,轻轻的,糯糯的,像她们惯吃的蓬莱米,然后,笑,半掩着嘴,轻轻的,带着畏羞的笑,半古典半时髦,她们都好看,雪白的皮肤,合格的身裁,态度也过得去,都有种洋娃娃的感觉。
香港的女孩子是太妖冶干瘦浓妆了。
星加坡的都黑,且粗,黑得连五官都瞧不清楚,也就失去了兴趣。
这几位女秘书问我:“陆先生结了婚了?”
我说,“是,三年了。”
“有孩子了?”
“一男一女。”
“叫什么名字啦?”
“男的叫思,女的叫恩。”
“很好的名字,听说陆先生在英国念的书?”
她们当真不厌其详。
我是无所谓,摆什么鬼架子,人家与我说话,也是给我面子,一大叠一大叠的文件,不读完脱不了身,闲谈几句,也有好处。不过后来这几个女孩着实被她们上司严责了几句。
当时我答:“是,在英国伦敦念了好几年。”
“念纺织工程吗?现在与纺织打交道。”
我笑了。不不不,我念的是“高能物理”,与纺织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只是祖上连父亲三代都开着纱厂,最近想到台北来投资,想到的自然是我,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派我来调查调查,而我呢,居然也干得头头是道,真是好笑。
我有什么好处?,
我唯一的好处是懂得投胎,我老子有钱,不是那种有几个钱的人,而是真有钱。他的钱也不是苦赚来的,他运气也好,祖父也有钱,咱们家没暴发味道。我父亲从来不花三十多万港币去捧一个歌女,三十万买一对花瓶倒是常有的事,他也集邮,集的是中国古邮票,一大本子。
我是个顶普通的独生子,十八岁时开费拉里地通那。香港那些子的趣味低级,一部E型已经叫她们如痴如醉,那里懂什么通那,我着实清静了一辈子。
后来,后来就溜到英国去了,读书倒用功,自然,十年前生活程度那么低,我一个月的零用是两百镑,暑假到处跑。唉,那些日子。我有什么好处,不过是老子有钱,于是乎我这一生简直活得像丝像缎像花。
据说来了台北,不找女朋友,没地方可去。
我借了一部车,开到阳明山,阳明山是美丽的,一个人踱了很久,忽然寂寞起来。
我来得不是时候,应该春天来,冰凉的,又舒服,现在炎暑,灰尘大,怎么透得过气来,只好回酒店淋浴休息,老了,我想。玩都玩不动了。
妻来了电话,我照例与孩子说几句话,一岁的孩子居然也会叫“爸爸”了,我很开心。
声音里有倦意,妻听得出。
秦安慰我,“台北是好地方,该去的地方你都得去,他们那些做生意的人懂什么?争玩女人,我介绍你去故宫博物馆,包你走进去就出不来。”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没玩女人?”
“得了,家明,你那德性,那种女人,你看得上眼?我还不明白你的?你要挑好的,挑到更好的,就扔了我,找那个更好的去了,我就担心那么一天。家明,人家都说你是不玩的男人,我知道你是骄傲……不提了,早点睡,办完事回来。”
知夫莫若妻。
我住在圆山,第一流的酒店。
每天晚上在酒店吃饭,西菜也做得好,布置十分堂皇,却又不俗,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弹钢琴,是那首不了情。我天天坐在那里吃饭,她天天弹不了情。
台北的夜色甚静,我老想着第二天该办的事。
弹钢琴人女人走过来问我:“一个人?”
“妻子在香港。”我说。
她笑笑,走开了。
妻子最近很像一个主妇,除了手上那颗三克拉的梨型完美钻,叫人受不了,那是妈妈给的,与我无关。她什么都改了,连剑击会都不去了,单单不肯脱那只钻戒,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我闷。
在家也闷,但到底有一大堆说话的人,不管你爱不爱听,他们总是絮絮的说着。
到了第十二天,生意谈得差不多了。
我看到了她。
她穿一件芝士布米色淡绿的衬衫,一条扎染黑底带绿的长裙,瘦瘦的,那胸部却长得好,显得腰更细。看,我早说了,我是个好色的男人,她的脸有点特殊的憔悴与静默,仿佛是与生俱来的,美丽的一张脸,毫无做作化妆的脸,只有一抹深红的唇膏,配着白皮肤,黑头发,有一种悲怆的味道。
中国女人的脸缺乏表情,顶多挂个甜甜的笑,笑久了,她们腻了,看的人也腻了,难得有一张特殊的脸。
她的脸不该在台北出现。
她一个人坐在我隔壁桌子吃饭,吃得考究,吃完签一个字,正眼也不瞧我,就走了。
饭厅里只有我与她几桌人。
据说我是个算得上漂亮的男人,她却不看我,算了。
又过一日。
侍役与她低声说话,侍役走後,领班来了,领班与她细声说话,她铁青着脸,诉说了几句。我略略的听到几个字:“……我管他是刘什么人,他来到了我的地方,我就管他,他再闹,给我轰出去,叫派出所!”
我心想,好厉害的女人,谁得罪了她?好大的口气。
等众人都走了,我跟侍者说:“请那位小姐过来坐一下。”
侍者变色,偷偷看了她一眼,“先生……”
我塞去一张百圆台币。
“先生以为她是谁?”侍者不敢要钱,尴尬的笑。
“唱歌的?”我问。
“先生,她是咱们的副总经理啊。”
我一呆,马上收回钞票,随机应变,“那么我过去,请你代我说一声。”
侍者还是为难,大概这女的脾气不佳。我只好考虑—会儿。是的,她好看,她动人,她年轻,她显然只能干,副总经理——别像我就好了——酒店是她老子开的。
我终於走了过去。
她抬头看看我,寒星般的眼光,低领子黑色的衣服,胸前坠一颗钻石,闪闪生光,手上没有戒指。
“我希望可以坐下。”
“请坐。”她大方的说。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如此短,如此直,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副总经理。
“不满意什么地方?”她礼貌的问,声调是职业性的。
“一切很好,谢谢。”
“听说陆光生住了十五天?”她问。
难得,她日理万机,客人的细节还记得。
我点点头。
“有没有出去走走?”她问。
“没地方可走。”
“有去故宫博物馆?”
“没有机会。”
她微笑,一个客观的微笑。
那个女人又在弹“不了情”。我忽然问她:“你可愿跟我跳个舞?”
她略想了想,站起来,“我多年没跳舞了。”
做了副总经理,谁敢找她跳舞?
她是一个好舞伴,轻盈美妙。她的英语有伦敦口音,我诧异问:“不是美国留学?”她反问:“美国有什么好?每个人挤到美国去,读书除非念理科,否则总得挑个有文化的地方。”我说:“我也是伦敦来的。”
就此陆陆续续的谈了起来。
她没说到她业务问题,我也没说到我业务问题,只是闲谈着。
忽然我问:“你常常与客人攀谈。”
“看什么客人,圆山一千多房间,现在旺季要开始了,哪里谈得了那么多?”
她唱了很多酒,毫无醉意,白兰地是最好的“小香槟”区产品XO,第一流。
然后我们礼貌的道别,那女人也停止了弹“不了情”。
她是很不错的,那气质一流,只有我开头才会把她当歌女办,居然叫侍者请她过来坐一坐,由此可知女人长得好,也不是美事。
我深深的懊悔着,怕这待者把香港的观光客都当呆大了。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去吃早餐,在梯间看到了她。她一件白色棉纱T恤,一条破牛仔裤——副总经理?我向她打招呼。
她笑了。“早。”停了一停:“这么早?”
“上一家厂去,最後一家了,做了报告,拿回家参考才决定投资哪一家。”我答:“你呢?上班?”
“我休假,兜一圈就走。”她答。
“昨天那讨厌的,姓刘的人,赶走了?”我笑问。
“走了。”她也笑。
早上看来,她还像个孩子。头发益发黑,眼睛益发亮!憔悴只隐在嘴角里。
我很大方的说:“你休假,我下午没事,你说故宫博物馆好,我想去一趟,邀你同行,你有空,就说好,没空,千万别客气。”
她更大方,“两点钟好不好?我在这里大厅等你。”
“好!”我高兴之极。
我们昨天都喝了点酒,难得今天都没事人似的,如此清醒。
最後这家厂太马虎了,父亲不喜欢,我礼貌的走了一周,就回来了,买了几份报纸。到了两点,依时下楼,她在大堂查帐薄,见到我,就走过来。
她换了衣服,是件丝旗袍,宽柔的,流荡的,一件带自来旧颜色的旗袍,上面有一只只的蝴蝶,只只若飞又飞不起来的样子。这样的人,也一定有她的故事吧,然而我们陌路相逢,哪有时间互诉过去。
她的旗袍低及膝下,穿双绣花鞋,时光彷佛倒退了五十年,在那几秒钟里,我爱上了她。
我柔声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陆先生,我叫玫瑰。”
“谢谢你陪我,你必是博物院常客,去也去累了。”
“哪里会累。你要怎么去?叫街车?叫酒店的车?还是坐我的车?”她问。
“你的车,”我想都不想,“然后我请你吃晚饭。”
她微微一笑。
她开的是雪铁龙GX。这车子是怎么被她运进来的?付了若干税?我看她的侧面,旗袍的绸料薄,胸前闪着她那颗钻石的光。隐隐的,就如她本人。
车子廿五分钟就到了,她开得快,开得稳,车子庞大而灵活,我们下了车,买票。
她说:“什么都别看,咱们先看宋瓷。”
我说我不懂宋瓷,唐瓷,任河瓷。
她问:“看铜器?甲骨文?”
我说我也不懂。
她气了,问我:“你懂什么?”
我咧齿笑,我说:“法国印象派。”
“你是洋人,我们瞧清明上河图去,若那个也不懂,挑个高楼,跳下来算了,也别活了。”
其实我略懂一点,跟她走了几步,就令她转怒为喜了。
这是个好地方,除了卢浮官,我走遍博物馆,也就这一座了。然而法国人的东西,哪来得本国的亲切。这么多人“外国月亮”!我还是故宫月明。我是不进步的人。
我们瞪着郎世宁的孔雀图有十五分钟之久。我喃喃的说:“明天再来。”
她咧嘴笑,“说起这郎世宁,我闹了个笑话。第一次来,那时很小,什么都不懂,看了这画,就大声说:“咦,这幅有透视,是跟洋人学的。”旁边有位老先生冷冷的说:“他根本是洋人。”你说多尴尬。”
我故意问:“他是洋人吗?”
“是呀,意大利人呀——”後来知道我作弄她,不晌了,气了很久。“你怎么会不懂?”
这人。
千变万化的,夜间看是一个样子,白天看是一个样子,黄昏如何?黄昏如何?
出来的时候,正是黄昏。
她说:“我的钱,都是自己赚的,我爱享受,赚多少用多少。我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
黄昏,我们坐在植物公园。
左边是睡莲,浮在水面,粉红,深深浅浅的粉红。右边是荷,亭亭玉立,田田有姿,随风微微扬着,数不尽的,一望无际的。
多少来台北的男人到过这里?
她的旗袍有些儿绉了,人也有点疲倦了。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我自己根本想来。”她说。
“肚子饿了?”我问。
“你呢?”
“吃得下整间圆山。”
她笑,“让我换件衣服。”
好。我们开车回酒店,原来她也住酒店,方便工作。
我并没有换西装,还是普通的衣服。
她穿得真得体,一套丝的长袍加外衣。
她喜欢丝。
拉门小厮见我与经理同行,殷勤得要命。
“为什么选台北上作?”我问。
“这里人朴实可爱,我参欢台北,这世界我哪里没去过?非洲也去了,在摩洛哥耽了三个礼拜!还是台北好,是住人的地方,巴黎东京耽久了会疯的。”
我问:“你没有结婚吧?”
“连男朋友都没有。”她带个嘲弄的笑。
我为什么问?我自己是个有妻有子的人。
我们在一家小馆子吃小菜吃面,吃得很饱很满意,随后便在街上散步。
夜后的台北倒是很阴凉,街上黯黯的,合情人散步,治安又好,老实说,我觉得这里像世外桃源,虽说台湾的女孩子土土的,如此不是也碰到一个出色的?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妻子是出色的名门闺秀。
妻是无懈可击的,故此我一直做着好丈夫。我不是好男人!只是没机会做坏男人。
如今我碰见了这个女人,受的是洋人的教育,却在台北这样的一个地方做事,中西合璧得这样美丽巧致,我不知道她是否一个可碰的女人,然而我不想碰她,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必找她?
我深深的叹着气。
她怎么想呢?
我在房间收拾文件,公干完了,但如果我要多留几天,决不会有人阻挡我。我渴望可和玫瑰再跳一次舞,再逛一次植物公园。然而却在饭店碰到了一大班香港生意人。
他们去舞厅,我不要去,硬拖了去,一直想溜,不准溜,只好吃闷酒,他们找个小姐缠住我,而那个女孩子倒也楚楚动人。他们说:“小陆不知道什么意思仿佛独自清高,出污泥而不染。见鬼,大家在香港有生意的时候就称兄道弟了,你给我们坐着!”
我出去打电话找玫瑰,他们说她下班了。
我说:“接到她房去,只说我姓陆,她会听的。”
接线生犹豫了一刻,还是接通了。
“玫瑰?玫瑰?”我焦急的问。
“陆先生,很晚了,什么事?”
我傻里傻气的说:“没什么,听听你的声音,听到你声音很开心。今天又没见到你。”
她不晌,大概是在微笑。
“你在干什么?”我问。
“对账,一大叠账簿。”
“你难道是不结交男朋友的了?”我忽然问。
“你不是我男朋友?”她也忽然花巧了一句。
我说:“此刻你男朋友正在舞厅,闷了个半死。”
“别的男人说这话,我不相信,你说这话,我倒相信。”
我奇道:“你倒跟我妻子一般相信我。”
“你结了婚的人,就不该到处走了。”她说。
“你知道我是结了婚的,是不是?”
“登记册上!护照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会不知道!”
“啊,这样危险人物,你还跟我出去?这可不是疯了?”我笑。
“你还是在舞厅多多享受吧,我那些帐不赶出来,就糟糕了。”
“是,玫瑰,多谢陪我这无聊的人说话。”
“别客气。”
我们挂了电话。
那班香港男人瞪着我。好笑,我也是香港男人呢,我到桌子旁又喝了点酒,身边的小姐默默的微笑。她也有她的故事吧,误堕风尘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只除了我,我的缺点是老子太有钱了,简直创造不出故事来,所以尽可能缠着玫瑰,以便年老的时候,可以有一段往事,可以回味的。
喝完了酒我要走。
他们硬要我送身边的小姐回家,我想不答应的话,简直没完没了,索性答应了。她的家住在什么巷什么弄,不是好地方,倒是十二分清静,日式的矮房,我送她到门口,她捏着手皮包,有点不好意思!我可是真把她送回去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廿块美金,打开她的手袋,放了进去,我说:“你不收,就是生气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你没道理白陪我。”
她忽然咪咪的笑了,“陆太太真是位幸福的太太。”她说。
我也笑,坐原来的车子回酒店。陆太太之有资格做太太,是因为她明白我。
回到饭店,我去敲副总经理的房门。
玫瑰来开门,身上一件丝的和服,七彩斑斓,几千几万种花样,松松的,以一条腰带扎在腰上。见到我,她没有诧异,读过书的女人是不同的。
我没有招呼她,我静静的坐在她的椅子上。
她看着我,不说什么,坐在地上。
我看看她很久很久,她的五官,她的头发,她的身裁,她的姿态,很久很久。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后来看得够了,把她的模样刻进心里去了,觉得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就站起来,回自己的房间。
奇怪,躺在床上,居然心安理得,一点难受也没有,就痛痛快快的睡看了,像个孩子似的。
第二天起来,我整理好所有的行李,回香港。电话订了班机,我叫待役来拿行李。
玫瑰却在楼下大堂等我,丝衬衫,白裤子,指挥侍者把我的行李搬上她的车子!看样子,她打算亲自送我到机场了。这个人,这个不可多得的人。
我上了她的车,在车子里她一句话也没说,脸上的表情是隐约的,看不清楚的,我默默的叹口气。
到了机场,她把我送进闸口,她把一切都照顾得如此完美,多么能干的女人,从头到尾!她没说过一句话。
到最後,我轻轻的移过她的肩膀!我轻轻的抱住了她。
她让我抱着她一会儿,然後我们松开了。
她的身体柔软,一如我们跳舞的那一夜。
我发觉她在微笑,一个憔悴而完美的微笑,她的憔悴全回来了,如我第一次见她,她在饭厅独自吃饭一般。
我没有说再见。
我打了个长途电话给妻,我简单的说:“飞机最多两小时就到。”
然后她走了。
以后我来台北,总还可以见到她吧?有这么一个开始,谁会晓得以後的事呢?然而我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想我是不会再来找她了。
(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苦这样。)
在飞机上我闭着眼睛睡觉,空中小姐说我的公事包漂亮,是啊,纯鳄鱼皮的薄夹子,七百六十多镑,伦敦邦街买的。
到了机场,只有司机来接,老王是看着我长大的。
我皱眉头,“太太呢?”
“太太说热,不出来了!”他笑嘻嘻的,“我来也一样啦,少爷。”
我不响,坐上车子。
老王笑问:“少爷有没有艳遇?”
我不出声。
“少爷出门,连牛肉干也不带一包来给我们下人,少爷最规矩,说公干,就公干,其他什么都不理,少奶奶什么都不必操心。”
老王唠唠叨叨,唠唠叨叨。
她叫玫瑰,
她叫玫瑰。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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