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庭主妇。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学念英国文学。十八岁入学,廿二岁毕业,同年冬天下嫁世杰,至今十二年。
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儿子八岁。
或者我应该说,我并不是廉价屋村那种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扫,我不洗熨。
世杰是一个工程师,大我六年,他事业不至于成功得可以买劳斯莱斯,不过我们也有三辆车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辆平治,当然你听说过平治厂至为震惊,当他们发觉香港原来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场)、小黑豹开篷跑车,与一部本田。
我什么都不用做,事实上我竟不知道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当然,我生了两个儿子,怀孕各花掉十个月。就是那么多。
我不参加崇德会,我不学插花,我也没有开时装店。
我说过了,我什么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将。
我的儿子们功课好得要命,补习老师每星期只来两次,他们有他们的主见,懂得跟我说:「妈妈,我想去买条腰间打褶的长裤,现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开始觉得无聊与寂寞。
如果我说我不快乐,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说我快乐,我又在撒谎。
是的我仿佛什么都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于、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我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我内心知道,在银狐与梨形钻石之间,在儿子的笑声与丈夫的体贴之间,缺少的是那种灿烂,那一道火花,剎那间的虹彩。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蓝鸟,是不是奢望?
世杰说:「你越来越沉默了,你知道吗?」
「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贫血,因此疲劳困顿一点,请老爷原谅我没廿四小时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杰说:「说话别这个样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从没发过光与热,十二年来我没有与第二个男人喝过一杯茶,跳过一次舞。
我不是想无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开性派对。我只是憧憬年轻的情侣们在浅水湾T恤短裤,火辣辣的太阳与激情,他们青春的面孔上凝着汗珠与爱情,影树顶的红花与他们的心。
我从来未曾有过这些。
与世杰做爱像刷牙。一种习惯,一种天职——每个妻子都如此做,每个妻子都应该做。
当然,刷牙也有好处:口气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会因刷牙而兴奋吧?
因此我变得消瘦而憔悴。因为我没有前瞻,我也没有回忆,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于世杰,我知道他的事,有时他回来,衬衫上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种人不风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里,总有一两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窃窃私语:「……看王世杰,是,那个,黑色西装,银灰色领带的建筑师。」女孩子还如见了蜜糖一般的趋前去。
世杰是谈笑风生的男人,漂亮、洒脱、幽默。
如果女孩子称赞他:「王先生,你的领带太配合衬衫。」
他会说:「我的内裤更配我的肤色。」
当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为这种笑话我已听过一千次一万次以上,我厌倦得要死。
好了,这是我的生活。
我推开儿子的功课,又合上。我的那份阳光呢?我也需要阳光。
然后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种非常健康非常可爱非常活泼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弯弯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来脸颊出现两个酒涡,浓眉衬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种吃史各脱鳘鱼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车服务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诉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买一辆摩根。」
他的笑使我晕头转向。我呆视着他——「你……」
「我不是车行的人。」他笑说:「我也是来找他们修车的。」
「呵,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后一步。
「这不是你的错,「他耸耸鼻子,皱皱眉头,拨拨耳朵,「块头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确长得像个机器匠。」
「不见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释。」他说:「我原谅你。」
我是这样认识班的。他是云南人,会讲国语,知道「周瑜打黄盖」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缤纷,没有一点点灰色。
他会对我说:「不不,我没有你想象中的年龄,我已经虚度了廿六个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么了?」我笑问。
他调皮的挤挤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没有虚度。」
我老觉得他并没有比我的儿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飨可以吃三碟子,永远在说在笑在动。
他拾到我漏在车行里的皮夹子,给我送了回来。我请他吃茶谢他。
他说:「皮夹子里有好多现款,真欣羡你这种人,可以把大量的现钞搁在皮夹里,然后漫不经心的把它丢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闪光的笑。
我说:「连我儿子都说我魂不守舍。」
「是吗?」他说:「我不觉得。」
在我们能够挽救之前,我们已经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带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问。我没正式跳舞已经不晓得多久,多数是跟世杰到那种大型舞会,穿著新款晚礼服摆个姿势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后回家睡觉,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们到最流行的小型夜总会去跳最新的舞步,热闹三四小时,然后在码头旁散步,我不会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认识班。
班会笑说:「你腕上戴的是金劳力士?啐啐啐,太花费,」又是一连串的可爱小动作,「你不怕坏人抢?治安这么坏,一半是你这种人——」
他有一个好职业,他在理工学院任助教,开一部小小的福士,横冲直撞。
与他在一起跟世杰完全不同。世杰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还是中年,太多的经验与刻意,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会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了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晒黑皮肤,冬天穿欧洲带回来的皮夹克,手上的戒指永远配他的腕表,卡片上印着历年得到的荣誉……一切一切都是经营做作的,这是王世杰。
或许班到了世杰他那个年龄,班也如此,班也许一辈子也到不了世杰的地位,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的丈夫是世杰,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饭,班的将来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我只知道与班在一起很快乐,而这种快乐是世杰不能也未曾给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阳光下笑出我的皱纹,因为我已经有一个世人公认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
班陪我去看武侠片与画展,陪我说一整个下午的「花生漫画」——
「嘿!」我会指出,「那个戴眼镜,一直叫薄荷柏蒂为『先生』的女孩子叫『玛西』,那个与莎莉去露营的叫『爱多拉』,两个不同的角色,你别搞混了。」
班会笑,眼睛里全是不服气,但是嘴巴却静默了。
他的话多。
我常教训他:「班,嘴巴有时候也要用来吃吃东西,不然你不会长高。」
呵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书房,用晨褛紧紧的裹着自己,我会跟自己说话:你想怎么样﹖你究竟想怎么样?
走出王世杰的家,不不,不可能,这种傻事只有小说中的女主角才会做,我活在现实的世界里。
班可以给我什么?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我又不能单单活在他美丽的笑容里。
但是这样子继续下去,世杰迟早会看出端倪。世杰已经问过一次:「那个男孩子是谁?笑容那么好。」
我答:「陶瓷班里的同学。」
世杰诧异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陶瓷?」
「我什么时候在做什么,你几时知道过?」我反问。
「好,又是我说错了,对不起了太太,对不起。」
我们的对话因此停止。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的说话,根本没有话题。叫世杰看「花生漫昼」?简直说笑话,他当然也阅读:时代周刊、读老文摘、一份英文报、一份中文报,就那么多。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并不十全十美,否则世杰身上不会带着别人的香水回来。只是女人做那种事就十恶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后居然思起淫欲来,真是千刀万剐。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只脚踏在火中。
这是报复世杰?不不,这不是。一切后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过想得到一点点的阳光、而班那里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里还穿短袖子衬衫。整个人似在新鲜牌牛奶缸里捞出来似的稚气天真。
而世杰,他穿著「维孔那」羊毛衫,跟我说:「圣诞新年假期我们带孩子到佛罗烈达的迪斯尼乐园去。」
「我不去。」我说。
「为什么不去﹖」
「我独自在香港轧姘头。」
「轧姘头?」世杰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问。
「你?你连与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杰说。
「别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岁的人了,你不会变这些花样,要变早就变了。」世杰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临老变?」我抬起头。
「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他说:「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带孩子们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数只花瓶。」世杰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气。我已经三十四岁,但镜子里淡妆的三十四岁尚年轻,尚可以与男朋友在浅水湾散步。
我与班到浅水湾酒店,坐在他们著名的吊扇下,喝柠檬茶。
我说:「你看这吊扇,像「『卡萨白兰卡』。」
班凝视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还有你这么多幻想。」
「这不是赞美吧?」我有点惭愧。
「我不是损你,但一个人过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后,逸乐之余,很少想东想西。」
我仰仰头,无可奈何的笑。
我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从未曾遇见你这样的男孩子。」心中牵动地惋惜。
「现在遇见有什么不好?」他诧异的问。
我坦然的答:「现在我老了。」
「你老?」他轻轻扯扯我的头发,「我尚没有看见白头发——让我们这么说:你不再年轻,但你也还没老。」
「我没有前胆。」我的牢骚终于开始。
「但是我们都没有前胆,」他跟我说:「我们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们要快乐。」他又老规矩皱皱鼻子。
「如何快乐﹖」我问。
「自得其乐,苦中作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乐在其中,及时行乐……」
「这个贫嘴的!」我终于笑。
「看,你终于笑了。」他说:「我喜欢看你笑,你的笑容盖过你手上钻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岁,尚没有钻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说。
「这便是你的烦恼。」班又凝视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个现实的世界,你不能拥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吗?他想说什么,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经远比一般人为多,」班轻轻的说:「想想你所拥有的,别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寻蓝鸟吧?」他问我。
「不。」我看着远处的沙滩。浪碧碧蓝地一个个打上来,卷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国语片﹖」班问:「要不要脱掉鞋子走走沙滩?」他笑得一脸太阳。
我摇摇头。我已经满足,看着他是多么高兴——至少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耻的,有人健康可爱。
我用手掩住脸,深深叹一口气。
「假期到什么地方去?」他问我,「有什么大型舞会?」
「你又知道了。」我说:「哪儿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们在佛罗烈达。」 我说:「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说:「佛罗烈达很美,你真应该放宽点,别老钻牛角尖,为什么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转过头来。「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饭吗?」
「当然。」他天真的摊开手。
我笑一笑。我们两个人去烛光法国餐厅吃晚饭。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撑着头,心头很踏实,难怪自古那么多女人偷情,原来有这样的乐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个罪恶的女人。)
班喝着啤酒,他的酒涡深深地现在脸颊上。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经说过:「我留长发的时候,比花拉科茜好看。」这个人的一张嘴。
世杰说话也厉害,但是世杰的笑话只说与旁的女人听,他的正式妻子没份儿。
「有钱的太大都像你这样吧?」班微笑。「叹寂寞,其实你可以出来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来供众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没有女同事。」
「嗳嗳,话不能这么说,你侮辱女性,我反对。」
「算了吧,我自己难道不是女人?一个女人便是一个女人,总会得流露女人的本性,总会得多多少少利用她们原始的本钱,我难道说错了?才不会。」我说:「我丈夫不让我工作,他不喜欢我拋头露面。」
「我早说过,你是个幸运的太太。」他耸耸肩。
「我觉得一切太太都不应出外工作。」
「是是,」他搂着我肩膀:「一切女人都应该被抚养着,被珍惜着,女人们都该早早结婚,找到最佳的归宿,像你这样,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换保障,结婚。
是,然后在十年之后,再出来找男朋友。
今夜我仿佛已经决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会意了,这么聪明的男孩子在这方面怎么会得笨呢,他轻轻的问我:「你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严肃的,具有诚意。
我又点点头,我并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还是我的家?」他轻声问。
我在考虑。在我的家未免放肆点,但是半夜里穿衣服走的将会是他,我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谁知道那是个什么鬼地方。一个人成年之后,永远是自爱——爱自己。
「你很慎重。」他吻我的手。
「我们到酒店去。」我说。事后两个人穿衣服一起走,但是有点脏相。
他犹疑。「我从来没到酒店开房间。」
我说:「我也没有。」
「到我家来,」他说:「你该看看我的家。」.
「说叫『舍下』。」
「你该来看看『舍下』」他笑道:「很暖和别担心、你不会被待慢。」
「那张床很多女孩子躺过吧,」我笑说:「我当然没想过你会为我买一张新床。别介意。」
「别介意?当然我不会介意,女人都有妒忌狂。最好是每个男人一见她就中魔成为她一生的奴隶,她爱不爱他倒不是问题。」他笑。「是不是?」
「是。」当然是。
我们终于到了他的家,那是个很不错的小公寓,两间房间两个客厅,居然还看得见海港景色,收拾得也很整齐,只是没有个人特色。
他解释:「我只是回来睡觉。」
我笑,坐下来,很有点紧张。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说:「我们其实不一定要做那件事,真的,我们聊聊天也可以。」
我握住他的手。「谢谢你,班。」
「如果我可以帮助你恢复信心,如果我可以使你快乐,尽可能范围内,我一定会做到。」
他可以做得到。但是我呢?从此之后,我这个人不再完全属于王世杰….世杰知道了又会如何?
我真正的在想,他知道又如何?也没有怎么样!不错,他是赚钱的那个,但是我即使回了娘家,父亲恐怕会把我供养得更好。饭票不是理由,不过我与世杰是有感情的,不足以山盟海誓,但足够白头偕老。「你在想什么?」班把我拥在怀内。
「想我的丈夫。」
「女人总是在最荒谬的时间想最荒谬的事。」他喃喃的说,缓缓地吻我的耳朵。
我觉得我无耻:耳朵上戴的是世杰送的钻石耳环,人只有在无耻的时候才最满足最快活——占了便宜,成功地做了一次骗子,诸如此类……
我们坐在他那张小小的床上。
我说:「什么事总有第一次,过了第一次一切会成为习惯。」这话是为说服我自己而讲的。
「是吗。但是我却希望你永远觉得是第一次。凡事成为习惯之后实在太糟糕。」
我明白,我与世杰……
班的身体强壮而有力,他很年轻,比他的年龄小很多很多。剎那间我像回到极幼的小女孩时期,身上永远穿粉红色裙子,白袜子。糖与香料。我紧紧拥抱着班,我并没有流下眼泪,一切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妙,蓝鸟并没有出现,我只觉得一点点高兴。
高兴在十二年之后,我还能够吸引到年轻的男人。,这证明很多:证明我还是一个女人,尚被需要的女人。
班问我:「有没有失望?」他还是那么可爱。
我微笑。
他送我回家。
在家淋完浴,我发觉掉了一只耳环在班家中。
那是只一卡拉的方钻耳环,而且具纪念价值,我必须要把它取回。我不知道班的电话,不过记得他住的路名与门牌。我披上大衣马上出门,心中很懊恼,这简直是蛇足。如果不立刻去,又怕他的佣人会拾走。
我不会原谅自己。我把车子开得飞快,到了班家,胡乱停好车子,上楼按铃。
屋内有灯光,而且我走了才不够一小时,我相信他人在。门铃按完又按,他终于来开门。
「你——」他很惊异。
室内有音乐声。我马上明白了。
我低声说:「一只耳环,快去找一找。」我给他着左耳,「同样的一只,我在门外等你。」
「谢谢你。」他也低声说。掩上门,进去了。
里面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谁啊﹖」
「呵——收报费的,欠了他好几个月,所以趁夜来追数,我到睡房去拿给他,三分钟。」
我靠在门口,所有的话听在耳内,我不是不觉得好笑的。真是的,亏他想得出来:收报费。他家里订此些什么混帐报纸。
同时我也觉得辛酸。女人。女人喜欢什么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他轮班女人中的一名,他当然有女朋友——许多许多。(蓝鸟!)
过没多久他又来开门,把耳环放在我手中,我摊开手一看,不错是它,真是不幸中大幸。
他用手作挥汗状,「嘘!」他说。
「谢谢。」我说:「再见。」
他摆摆手。
我忍不住笑着回敬他一句:「龙体保重。」
他作其要揍我状,然后关上门。
我走到楼下,已经筋疲力尽。我把耳环戴上,开车再度回家,心情完全不一样,几乎忽然老了十年。
并不值得。我不懂得玩,我太投入,不够洒脱。
一切都并不值得。
事后那几天,班有打电话来,但是佣人替我回掉了,我对班完全失去胃口,一切不过是我幼稚的幻觉,一切一切,我不过是一个贪婪与愚蠢的女人。
世杰带着孩子们渡假回来,我开着平治去接他们,儿子缠着我又叫又跳,头上戴着迪斯尼乐园买回来的米奇老鼠帽子。
世杰说:「你的气色好多了,我真有点怀疑你有情人调剂精神。」
我握着他的手,笑一笑。
我开车把他们送到家,行李马上摊满一屋子,世杰往床上一倒,呼呼地睡。大儿子猛抓着电话向他的小朋友报导旅行过程。小儿子在厨房找冰淇淋。幸亏女佣人大前天已经回来上工了。
我踢世杰。「喂,你把你那臭鞋脱掉好不好?床罩是新的!」
他跃起把我拉在床上,咆吼一声,「当心!我是一个性饥渴的丈夫。」
我笑说:「救命救命!非礼!」
他做一个狰狞的样子,「不会有人听见的!」
小儿子脸上糊满冰淇淋,站在房门口说:「我听见了。」
我们大笑。
我发觉我其实是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
世杰问:「你好吗?」
我答:「很好,谢谢。」我把头埋在他胸膛里。
世杰,我收回一切对你不公平的抱怨。
于是我们又开始正常家庭生活。
隔了很久很久,我又见到班。
还是世杰先看到他的。世杰说:「那个男孩子,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
我说:「你的记性倒是很好!」
「又错了。记性不好是错,记性太好又是错,做丈夫在这个年头真是难。」
我隔一会儿才转过头去,是班。班与他的女友。
那个女孩子艳丽得惊人,穿得很暴露,天气还凉,她已经绷着小小的T恤,眉毛跟班一般浓,眼神与班一般的具挑逗性。
世杰也说:「美丽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
班也看见我们,很大方的走过来,我们四人互相介绍。
班看着我一会儿,我微笑。奇怪,我并没有脸红,我问他:「好吗?」
「好,你呢?许久不见。」他拨拨耳朵。
我又微笑,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这可爱的大男孩子。
我说:「带儿子们来游泳。你们刚要走吗?不客气了。」
「再见。」班说:「有机会再见。」
他带着他那耀眼的女友走开。
世杰说:「这男孩子仿佛对你有点意思。」
「呵﹖」我反问:「我﹖你难道没瞧见他的女伴﹖我已是老太婆了,能把他养下来。」
「别那么说好不好?」世杰笑,:「那我岂不是成了老头子?」
儿子们自泳池上来的时候我才想起,咦,世杰吃醋了。他刚才那话儿当中,多少带点酸味。由此可知,我还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厅家俱。
我微笑。我是一个贪婪、无耻,而且幸福的女人。我很为自己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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