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死不如你去死
裴新民好像曾听人说起过,江湖是一池浊水,你是干干净净的来的,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干干净净的离开,裴新民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除了刚落地的婴儿,这世上没有人是干净的。
朴树生保证晚上一定会开船,裴新民信不过他,他在这个地方多呆一小时,就多一小时的危险。
裴新民总觉得他被一双眼睛注视着,那目光安静,冷酷,充满了不可理喻的讥哨,裴新民想起印地安人的毒蛇,他微微的打了个寒战。他并不相信张家男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或许有其他更深一些的缘故,他不能参透,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逃——
拼命的,竭尽了全力的逃——
裴新民不敢在街上乱逛,他太引人注目了,一个人相貌太出众大多数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他买了些酒,找了个角落坐下来,等到太阳落山,他就可以远远的离开这个地方了。
裴新民从没像现在这一刻渴切的盼望过,他所追求的东西,名利——地位——爱情——以及生存的可能性,他所走的过路,原来都不是过是错的——一场空——
他灌了两口酒,被凉透的身体稍微暖和了一点,大都市,光怪录离的人群,这一切,从始至终他都只是一个旁观者,从暗格子里爬出来的幽灵,终于还是成不了人形。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黑,而沉,像一个大的骗局,整个的笼罩下来,人声嘈杂,来来往往。电话一直没有打过来,裴新民下意识的往怀里摸了摸,手机是死的,没一点生气,身上的钱一多半都付给了朴树生,如果走不成的话——
裴新民把酒瓶子扔到旁边,咕麓麓一串脆响,视线里出现了一双脚,轻轻的踩住了它:“老大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到处扔垃圾吗?”
那人弯腰捡起空瓶子,扬手一抛,一条美妙的弧线,非常精准的落到了垃圾桶里。
裴新民闭上眼睛,那人蹲下来,饶有兴趣的打量着他:“怎么不说话,你这副颓废的样子实在太迷人了。”
他摸了摸他的脸,又想亲他,裴新民烦不胜烦:“你来干什么?”
“老大让我送你一程,他说你不了刀和会,在这地方呆着又太危险。”
裴新民眼光微微闪烁:“他这么说的?”
“是啊,无论如何,你救过他一命——大嫂的事,他也就不再计较了。”
裴新民看了他一会儿:“我给你机会,你跟我说实话。”
“老大确实是这么交代我的。”
裴新民不置可否:“那你打算怎么办?”
“你跟我来。”付三微笑,混血儿难得会有蓝眼睛,他却不知道得了谁的迹,长空碧海,一望无尽的蓝。
裴新民和张家男都不是纯正的亚洲人血统,说起来这一方土地,经过上百年的辗转沧桑,即使是在人身上也留下了烙印。
裴新民跟着付三上了码头,一艘船已经整装待发,夜里看不大清楚,只觉得迎面而来的海风,清爽里带着海腥气。付三吩咐人开船,他们站在甲板上,城市在视线中渐渐剥离,那种感觉很奇怪,有轻微的痛楚,伤感,以及快乐。
付三离他很近,伸手搂住了他的肩膀:“我说,你那天没冲我开枪,是不是多少对我有那么点意思?”
裴新民没说话,付三哈哈一笑:“这船上什么都有,也都是信得过的人,二十天后到西海岸口,那儿有我一个朋友,他会接应你。”
裴新民却在想,送到嘴边上的苹果,往往都是有毒的。
裴新民不是白雪公主,他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B】
然而付三蒙住了他的眼睛:“别这么看我——”
那要怎么看?
裴新民也想用温软的目光看这世界,他能够接触到的,每个人,每件事,都善良公正,各有所得,然而那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有你就没有我,与其我死,为什么不是你去死?反正都要死,早一步晚一步又有什么关系,你说对不对,付三?
“也许对,也许不对。”付三转过身,面向大海,“有时候我会想,人到底算个什么东西?”
“不算东西。”裴新民垂下了手里的枪。
“没错,你说的对,人本来就不是东西!”两个男人嘎嘎大笑,忽然间就没了声息。
静默。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
裴新民顿时冒出一层冷汗:“你等等——”
付三背对着他。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付三回头冲他一笑,露出一口雪亮的白牙。
“我们第一次见面——”
裴新民全身无力:“拜托你,不要说了,又不是高中小女生。”
“第一次见面你真是狼狈,叶开山看你不顺眼,背着麻叔偷偷整你。”
裴新民微微一怔。
“没错,我那时候就见过你。”付三记得他被按在泥水里,真是性感,没有哪个男人比他更适合——被凌虐。付三陪着林志豪来见麻叔,他身在暗,并不想出手,他发现自己在勃起,每到裴新民被逼到绝境,他就比他更亢奋。
付三摸了摸他的脸:“你知道,我爱你。”
他在微凉的晚风中,静静的对他说。
我爱你。
裴新民恍恍惚惚的,只觉得不真切,这世上谁会去爱谁?何况就算爱,又能怎么样呢?
还不一样的被逼出了刀和会?一样的被追杀?一样的,死无葬身之地。
付三亲了亲他的唇角:“我一直爱你,一直一直的,爱着你。”
爱到我几乎分辩不出,到底是不是在爱你。
裴新民用枪口顶住了他的下巴。
他的眼睛是悲哀的淡蓝色,东方人的面孔,灵魂没有归宿。
爱情是一个骗局,命运也是,躯壳也是,那么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不要开枪——”付三轻吻着枪口。
“你听我的话,离开这里,走的越远越好,不要再回来,接应你的那个朋友,手里有我的帐户,没剩几个钱,但也够你做些小本生意,我们这种人,能得善终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你要懂得知足。
裴新民想,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
付三用手指堵住枪口,仿佛是堵住了他的嘴,又仿佛是手淫,细细的抚摩着。
裴新民退后一步,这个人,他到底想干什么?
付三也退了一步,从始至终,他爱的人并不爱他,也从来信不过他。
这世上的事情真是好笑,像追着尾巴不住挣扎的狐狸,像一个罗罗圈,什么都是像,就是不像他自己。
付三很小的时候就听人说起过,一个顶尖的杀手是没有自己的,然而他却始终无法抹煞自己,因为他爱着另外一个人,而这个男人,现在正用枪口对准了他。
付三微微一笑,他忽然有一种冲动:“你开枪吧——”
“开枪啊!”他抓住他手里的枪,顶住自己的胸膛。
他可以听到搬机细微的喀喀声。
他能够分辨出最新出品的两种子弹的破空声,然而这在爱情中毫无用处,他唯一能够做到的就只有一件事。
他忽然间掏出了枪。
裴新民猛的扣下了搬机,与此同时,付三整个身子向后翻去,越过了围栏,身体在半空中,被迎面而来的子弹击中。
仿佛是午夜里的烟花。
轰然爆炸,气焰直冲甲板,把整艘船都震得失去了方向,在原地不停的周旋。
裴新民伏在甲板上,许久之后,听到卡啦一声轻响。
一枚戒指背叛了他的主人,轻轻滚落到裴新民面前。
他剧烈的颤抖着。
那个人他什么都知道,身体内的雷管,这预料中的一枪,却什么都不肯说。
裴新民摸索着,戒指以及——那微不可触的一点血肉。
忽然间有一点顿悟,爱。
他咬住了牙关,抽噎着,心痛如绞。
【B】 爱不爱,可伤人
裴新民把戒指套在手上,他要记得一个人。记忆是很微妙的东西,它总是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的揉搓,最终变成一片空白。所以裴新民用火一次次的灼烧,他知道,越是剧烈的疼痛,越能使人刻骨铭心。
3月26日,也就是农历的2月15,大吉,宜出行,宜动土。
林志豪选在这一天接受东南亚大豪财经杂志的采访。
记者是个漂亮的小姐,对林志豪早有耳闻。这个人是靠黑道起家的,警方一直密切留意他的动向,然而却抓不到把柄,这倒还在其次,最令人惊叹的是——他没有案底,不管是走私还是贩毒,这都和他没有关系,甚至连交通违章的记录都没有,他仿佛生来就是干净的。
苏玲南小姐发现他有一双温柔的眼睛,男人的眼睛用温柔两个字来形容似乎是有点奇怪,但他的确是温柔的,很轻易的就让人联想起初春的日光,那风,轻而软,静静的望着你,只那一眼,就让人的心都醉了。
苏玲南是花丛中的高手,阅人无数,这一类的男人,做爱人知情晓趣,做老公体贴入微,他轻易的不会出轨,出轨也不可能让你抓到任何把柄,他会把外面的事情打点的像烫过的衬衫一样的妥贴,更重要的是,他很有钱——更更重要的是——他刚刚死了老婆。
苏玲南把浓密的长发往身后一甩,她知道自己哪里长得最美,何况她本来就是个百里挑一的美人,但那个男人的眼光里波澜不兴。她有些气馁,干脆单刀直入:“林先生,冒昧的问您一个私人问题,您夫人过世已经半年多了,以您的身份,中匮乏人毕竟是件大事,难道就没有续弦的打算?”
林志豪神色微沉,静了一会儿才说:“我和我夫人是在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她很单纯,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子,除了她之外,我没有爱过这世上的任何一个女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我想也不会有。”
苏玲南微微动容:“您的意思——难道是说?”
“苏小姐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可能会更容易理解这种感情吧……”
“可是您还这么的年轻……”
“这不是什么问题,人心其实是很小的,只要还记着另外一个人,就不可能给其他任何人留下位置,即便是日子再长,也是一样的道理,您说是不是,苏小姐?”
“啊?”苏玲南猛的一惊:“啊,对。”
她暗暗叹了口气,如今这年头,居然还有人肯这么想,尤其还是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这怎么听都不像是真的。然而苏玲南在业界混了这么多年,因为貌美,哪个男人不想占她点便宜,而她主动的给了林志豪机会,竟也被他旁敲侧击的拒绝了,不由得苏玲南不多看他两眼。
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毛病,越得不到东西,往往越是最好的。
林志豪看了看表:“差不多到时间了,苏小姐也饿了吧,让他们上菜好不好?“
苏玲南嫣然一笑:“让林先生亲自下海陪酒,我还真算得上幸运。”
林志豪淡淡说道:“苏小姐太客气了,辛苦了一上午,吃个便饭也是应该的。”
说是便饭,准备的却十分丰盛。
服务生在包间里穿梭来往。
苏玲南给林志豪斟上了一杯。像他这种男人,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对什么人,都会平等以待,绝不肯失礼。
她媚眼如丝的钩着他。
林志豪却按住了杯口:“对不起,苏小姐,我不会喝酒。”
苏玲南又是一楞:“林先生,您太不给面子了。”
“是真不会喝。”他声音低沉,那么的诚恳,不由得你不心悦诚服。
苏玲南轻哼,从服务生手里接过红酒:“换这个可以吧。”
她觉得服务生的手指很冷,冷的超乎常情,但也许是被红酒冰过的缘故,她没有过多的留意。
服务生走出包间。
转到墙角处,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
骗过一个跟你朝夕相处五年多的人,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不知道他有没有露出马脚。
进包间之前都要搜身,所以他没有藏枪的机会。
只有等着靠近林志豪,怎么才能靠近他。
只要能靠近他。
服务生对着墙上的镜子整了整领结,面里的人看起来有点陌生,那是他花大价钱,从化装高手那里换来的一张脸,但身段改不了,好在饭店的制服都大同小异,他深吸了一口气,每次面对林志豪,他都觉得心悸,颤抖。
他想他还是在爱着他。
爱着他,并不妨碍他处心积虑的干掉他。
事实上,从某种角度来说,爱情和利益完全是可以分开的。
例如爱人并不代表不杀人。
杀人也并不意味着不再爱。这两者之间不像楚河汉界,它们是和平的,共处的,在同一个空间里,可以滋长出五彩斑斓的剧毒的花。
裴新民对着镜子想起了林志豪,他是如此,那么他呢?数学里有个词叫做同理可证,是不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派上用场。
裴新民微笑了一下转身刚想走,忽然背后伸出一只手,以他的身手,竟只挣扎了两下,就被那人捂住了嘴,连拖带拽,丢进了厕所的隔挡间里。他刚有所举动,那人在他腰间狠狠一撞,揪着他头发按在了墙上:“见鬼,看看这是谁啊——”那人啧啧惊叹:“我是在做梦吧。”
裴新民低声说:“你放开我。”
那人笑起来,拍了拍他的脸颊:“多可爱的小宝贝啊。”
他一把将他摔在马桶盖上,按着他,裤子被褪下去,没有任何润滑,股间被插入了两个手指,裴新民呻吟了一声,很疼,太疼了,最重要的是,这根本不是做这种事的时候。
男人的性器在他两腿间摩擦,轻易的可以感觉到熟悉的形装,他发现他竟然亢奋起来,在厕所里,这么屈辱的姿势,对方插入的时候,那火热的触感,然后是疼痛,剧烈的,他惨叫,男人按着他的肩膀,他几乎昏过去。
外面传来脚步声,忽然间背后一凉,似乎有人推开了门,喋喋怪笑了几声:“对不住,张老大,您玩您的。”
张家男怒斥:“滚你妈蛋!”
裴新民感觉他弯下腰来,贴在他背上,插入的更深,身体密合的像一个身体,他轻微的颤抖着。
“我跟你说过什么?”
是不是我说过的每一句话,你都能当做耳边风?
他在他体内射出,猛的抽出身。
裴新民全身一颤。
张家男拖着他到洗手台旁,放满了水,按着他的头猛扎下去。
裴新民开始只是窒息。
水大量的呛进来。
他猛烈的咳嗽,以为自己即将死去。
这时他被拎出了水底,面对着镜子,狼狈的咳成一团,血气翻涌,那种感觉,就像是要把心肝肚肺全咳出来。
张家男强迫他抬起下巴:“你看看你自己!”
裴新民闭上眼睛。
连张家男都瞒不过,又怎么可能骗过林志豪?
“脑子进水了。”张家男松开手,他沿着洗手台,慢慢的跪趴在地上。
必须要杀了他。
没有别的选择。
张家男蹲在了面前,饶有兴味的笑了笑:“杀人?”
奇怪,为什么我倒觉得你是来送死的?
裴新民揪住他的衣领:“你要帮我。”
“我帮了你多少次?”
一个人要往死路上走,别人总是挡不住。
裴新民无言以对。
“快滚吧——”张家男站起身,不轻不重的踢了他一脚。
“我走不了。”裴新民微一抬眼帘。
他黝黑的眼睛里泛着透青色。
狂热的,灼烧。
仿佛一个信徒,执意要飞蛾扑火。
“有意思——”张家男搓了搓手,他喜欢有意思的东西。
包括他所不能理解的人在内。
他打量着裴新民,忽然笑了:“总不会是为了付三吧——”他拢着他湿淋淋的头发,“我发现你还真是可爱。”
不是的,裴新民想,跟付三没有什么关系。
但张家男要这样认为也无防,对他有好处的事,他一向都不会否认。
“想报仇?”
没什么仇可报。
付三跟他非新非故,即便是爱,也不过是爱。
裴新民抱住了张家男的手,他的手好凉。
林志豪的手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凉?
让付三饮下微型雷管,唯恐他下不了手,什么都瞒不过林志豪,他要他死,早晚是一死,我死不如他去死!裴新民眼皮微窄。
我的的确确是来杀人的。
不管杀了谁。
我还是他。
那都是一个人,一条命!
张家男反手摸了摸他的脸:“重回同城会的话,要付出很惨重的代价。”
多多少少是有那点心疼的。
“你说我是不是有点喜欢你呢?”
裴新民老老实实的说:“我不知道。”
张家男笑了:“我也不知道。”
【C】 你看那花儿开在了掌心里
裴新民没有办法向张家男解释他和林志豪之间的关系,那种感觉就像是刀锋上的花,虽然怎么想都觉得艳丽无匹,但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盛开的。
张家男向肖乐平张开了手,表示他对目前的状况也一样的无话可说。
“这小子又回来了,你们看着办吧。”
“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肖乐平挑着眉毛,他没有看裴新民一眼,这家伙是块垃圾,而他们的老大从小就有捡垃圾的嗜好。
“没什么意思。”张家男咧开了嘴,从牙缝里发出奇怪的声音,“林志豪一定要往死里弄的东西,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狗,我都觉得好的不得了。”
他好像对自己的爱好也很头痛:“你说吧,人这个东西,是不是都有这么点逆反心理呢?”
肖乐平呆呆的看着他:“老大——”
“啊?”
“我要没记错的话,你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好像早该过青春期了对不对?”
张家男哈哈一笑:“说的对说的对——”
“还有小林子的命,要怎么跟会里交代,兄弟们就这么不值钱?”肖乐平深吸了口气,“老大,我跟你这么多年了,今天我就跟你这么说吧,有他在,就没有我肖乐平!”
裴新民微微一笑,林志豪的人满酒店的搜索他,他是被张家男用大衣裹回来的,他的眼晴里光彩闪烁,仿佛怒海暗夜里的灯塔。
肖乐平这时候才看了他一眼,却觉得他跟以前好像不大一样了,但要让他细说,却又说不出来,肖乐平若有所思,这个人一定是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经历了些什么,他变得更妖纵,更不可测。
裴新民从怀里摸出枪:“肖副会长,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告诉你,这世上没有哪个人是必不可少的。”
他把枪在手里掂了两下:“不是我看不起你,刚才那一分钟,我至少有三次杀你的机会,但我不会这么做,为什么呢?”他微笑着看了看张家男,“如果我杀了你,他一定不会放过我,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杀了我——”
肖乐平怒极反笑:“你觉得你的份量,能跟我一较高低?”
“不能——”裴新民回答的很干脆,“绝对不能——但我不能保证,他会一点都不记得——”
他用眉稍眼角微睇着肖乐平。
人心是很奇怪的东西。
张家男微笑着坐山观虎斗。
他发现裴新民比他想像中的更可爱。
可能是太可爱了,所以林志豪容不下他。
是不是他不能容忍一个男人比他更可爱呢?张家男不无恶意的揣摩着。
肖乐平的手在抖,这些年的生活太优越了,他不敢压这一宝!
张家男轻嘘,到底是做妾的料子。
裴新民拿起枪,他的枪法百发百中。早在四年前肖乐平就有所耳闻,江湖中传言,裴新民要杀一个人,绝对用不着第二枪。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被林志豪逼得生不得,死不得,藏不得,匿不得。
不人不鬼。
肖乐平记起林志豪的脸,那是一张很平淡的脸,你说不出它有什么毛病,但要找不到太突出的优点,事实上,大多数人看过之后转眼就会忘记。唯一可以让人指摘的,就是他眼角处有一颗痣,很小的一颗痣,麻衣五相上曾有记载,泪痣,误终生。肖乐平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我重新站到这里,就会拿出我的诚意。”裴新民忽然扣下了扳机。
子弹穿透了他的掌心。
透过明晃晃的洞,可以看见肖乐平的脸,像飞出去的子弹一样的铁青。
他大笑,似乎觉得这场面很有意思。
你知道不知道被子弹穿透的感觉,空气在身体里流动,那不是痛,而是凉。
彻骨的冰凉。
裴新民蜷起手,却发现自己攥住了一汪血。
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林志豪,还不到二十岁。他阅人无数,却从来没看到过那么温暖的一双眼睛。
他向他伸出手,他说你起来,人是不能跪着说话的。既然开口,那就一定要站得稳,挺的直。
但在此后的五年里,他为他下过无数次跪,杀过无数的人,他的手上染满了鲜血,他为了爱他,把所能够拿出来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把自己放在祭坛上,任人宰割。
但现在他要他去死!
裴新民不明白,为什么爱一个人,竟会这么的不容易。
不容易。
不求生,但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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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法则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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