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马香车 第一章 难分真假敌 勇赴生死约

  女人是祸水吗?答对了的有奖,而且奖品非常珍贵,尤其是对武林人物而言,更是无比的珍贵。这问题是由欲望香车的主人提出来的。
  由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问题,其所以特别引人注意的,倒是那欲望香车的主人。
  它的出现江湖,还是最近一年以来的事。
  那是一辆非常华丽,也非常宽敞的马车,其车厢之大,至少可容纳下十个人,由四匹骏马牵引着,车把式是一个身裁伟岸的斑发老者,而且是在北六省中大大有名的风云人物
  千里独行侠周桐。
  周桐是一个侠盗,由于他武功高强,性情怪僻,他自己从不服人,别人也不愿惹麻烦而跟他订交,因而不论黑白两道的江湖人物,都对他采取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形成了他独来独往的奇行,也获得一个千里独行侠的绰号。
  像这样一个从不服人的硬汉,居然会替人家当车把式,能说不是怪事吗?而更怪的是:
  那位欲望香车的主人,不但没人知道他姓名来历,甚至于他是男是女,也没人知道。
  一般人所见到的,只是周桐平常对待车厢中主人的应对之间,显得特别恭敬有礼而已。
  当然,对于欲望香车主人的来历,也曾有人私下问过周桐,但却问不出甚么名堂来,运气好的,只碰一个软钉子,运气坏一点的,却会受到一顿疾言厉色的申斥。
  一年以来,欲望香车的行踪没离开过北六省,而更多的时间是在河洛地区。
  没有人知道这位欲望香车的主人的目的何在,而这位香车主人,除了出这么一个“女人是祸水吗”的有奖征答题目之外,也从来不过问江湖中的任何恩怨,当然也没人自找麻烦地去惹他。
  至于他那个有奖征答的问题,一年以来,也从来没有人得过奖。
  这,倒并不是一年以来,没有人去应征,而是从来没有人答对过。
  说来,这也是一个谜。
  试想:任何一个问题,不外“是”与“否”的正反两面,要不然我给他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不一定”。
  江湖上好奇的人多的是,上述的三个答案,应该是都有人试过。
  但事实上,一年以来,竟然没任何人得过奖,足以证明上述的三个答案都不对。
  那么,那标准答案,究竟是怎样的呢?是不是香车主人故意摆乌龙,根本没有甚么珍贵的奖品,因而人家答对了,也故意不承认?由于那些应征解答的人,都直接跟周桐打交道,失望之下,上述的问题,当然也向周桐提出过。
  但周桐的解释,也合情合理,他说:不可怀疑他主人的诚意,答案是刻在香车内的车顶木板上,是不会更改的,只要应征的人,回答得意境近似,就算是合格了。
  由于这一年以来,从来没有人答对过,也由于经过一年的时间,一般人的好奇心逐渐减低,因而尽管那欲望香车仍然在河洛地区游荡着,已很少有人去谈论它了……※    ※
  ※这是战国着名的六大古都之一,从周公经营洛邑,一直到惰、唐,共达九百三十四年,堪称为历史最久的第一号古都洛阳。
  时间是数九寒天的一个阴沉的午后,约莫是未初光景。
  天气实在太冷,北风怒号,着肤如刺,天空中并已开始飞舞着疏落的雪花。
  像这样的天气,街头上的行人,自然是少之又少,但酒楼中的生意,却特别的兴隆,因此,尽管午餐时间已过,但位于夹马营旁,东大寺对面的太白酒楼中,却还有二十位以上的酒客,在浅酌低斟着哩!
  往酒楼买醉的,当然都是男人,他们的话题,也是一些风花雪月和江湖上的各种传说。
  所以,尽管这偌大的酒楼中只点缀着一二十位客人,未免显得单调了一点,却还并不冷场。
  就当这些人酒酣耳热,谈笑风生之间大门口那厚重的门帘一掀,一阵冷风,卷进一位中年文士来。
  此人身着一袭褪了色的青色长衫,束发不冠,胸前三绺长须飘拂,面相清瘦,五官安排得恰到好处,可以想见他年轻时,必然是一个对女人极具吸引力的美男子。
  不!即使以目前的情形来说,如果他好好地打扮一下,还是够得上称为美男子的。
  可惜的是,可能由于境况不佳,也可能是基于名士派不修边幅的原理,他,至少已有三天以上不曾梳洗和整饰仪容了。
  满面风尘,加上鬓际的星星白发,和双目中那隐含着无限忧郁的眼神,以及那一袭褪得几乎已成了灰白色的单薄青衫,越发衬托出他的寒酸,潦倒。
  不过,潦倒归潦倒,但他在这数九寒天之中,穿着一袭单衫,却并无一丝禁不住寒意的瑟缩神态。
  也许是由于他太过寒酸了,那位正围坐火炉旁取暖的堂倌,明明看到了他,却只是以一副爱理不理的神态,瞟了他一眼,才懒洋洋地站了起来,皮笑肉不笑的问道:“客官,要喝酒?”对于堂倌的势利眼,青衫文士一点也不在乎。
  他,慢条斯理地,抖了抖黏在身上的雪花,随手将手中的一口破书箱向就近的座位上一放,才向堂倌笑了笑道:“你们这儿卖甚么我就买甚么。”不等对方接腔,立即探怀取出一个十两重的银锭子,向堂倌面前一抛,道:“我一个人的份量,一切都要上等的,够了吗?”在这些场所,金钱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
  接过银锭子的堂倌,马上就换了一副咀脸,眉开眼笑地哈腰谄笑道:“够了,够了,太多啦……”“多的给我存在柜台上,以后我还要来吃的”。
  “是是……”“快去将吃的弄来,我还有话要问你。”“好的,小的马上就来。”不消多久,热腾腾的佳馐,香喷喷的美酒都送上来了。
  堂倌殷劝地替青衫文士斟上酒,一面谄笑道:“大爷,这是本店窖藏已五年的竹叶青,你且尝尝看……”“不用尝,我闻闻就知道你的话不假。”青衫文士淡淡一笑道:“请教高寿几何?”“不敢,小的虚度四十二春。”“说话蛮文雅的,你还念过书?”“……”堂倌不自然地笑了笑,没接腔。
  “请坐下来,我有话请教。”“大爷有话请尽管问,小的还是站着说的好。”青衫文士并没坚持,举杯浅浅地饮了一口,才徐徐地问道:“你是本地人吧?”“是的,小的是本地土生土长。”“那么,对于二十年前,本地一些比较有名气的人物,应该还记得?”堂倌连连点首道:“是的,只要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差不多都还记得。”青衫文士扭头注目问道:
  “东门外五里处有一个杜家庄……”那堂倌连忙截口接道:“大爷说的就是那曾经威震北六省的‘中州大侠’杜恒杜老英雄的社家庄?”“正是,正是。”“当然记得,当然记得,杜老英雄的公子杜少恒少侠大婚时,小的还在帮忙打杂哩!啊呀!那场面,可真是热闹极了。”青衫文士饮乾了杯中余酒,才接道:“当时,我也在场,那场面,的确是热闹极了,可是,现在,现在的社家庄,怎会变成一片荒芜,空无一人了呢?”“这个……”堂倌苦笑了一下道:“小的可没法回答。”“是不敢,还是不知道?”“小的是不知道。”“是不是遭了灭门惨祸?”“不是的,官府也去勘查过,没有发现一具尸体,也没发现甚么可疑之处。据说,好像举家迁走了似的。”“那是甚么时候的事?”那堂倌沉思了一下道:“总有一二十年了吧!”“也没有听到甚么传说?”堂倌道:“传说是有,但都是一些无稽之谈,比较合理的推测,应该是为了逃避甚么极厉害的仇家,才举家迁到一个很远,很秘密的地方去了。”“唔!有这可能。”青衫文士苦笑了一下道:“我是杜家的远亲,由于多年不通音讯,才千里迢迢地,由南方跑来探亲,想不到却扑了一个空”。
  探怀取出一小块碎银,向堂倌手中一塞,道:“这个拿去买酒喝吧!”那堂倌连连哈腰谄笑道:“多谢大爷!多谢大爷!大爷还有甚么要问的吗?”青衫文士苦笑了一下道:“暂时没有了,请便吧……”堂倌一走,青衫文士也就慢条理地,自斟自饮起来。
  也许他是有太多的心事,才借酒浇愁,因而酒到杯乾,不消多久,一壶上佳的竹叶青,已喝了个涓滴无存。
  他,扬了扬手中的空壶,打了一个酒呃,道:“伙计,再来一壶。”“是是……马上就送来。”堂倌偌连声恭着。
  “独乐乐不若与人同乐,先生,你同意这说法吗?”说话的也是位中年文士,不过,与目前这位青衫文士的寒酸相一比,这位后来的中年文士,可就阔气得不可以道里计了。
  撇开他手指上那价值不赀的巨型宝石戒指不论,光是他身上那一袭团花缎面,全新的白狐裘长袍,就够人刮目相看啦!
  此人本来坐在与青衫文士隔着两副座头的座位上,也是独自一人在自斟自饮的,此刻,他却端着酒杯,满脸含笑,站在青衫文士的对面。
  青衫文士头也不曾抬一下,只是轻轻一叹,说道:“酒入愁肠,化作伤心泪,有何乐趣可言?”狐袍文士笑道:“兄台既然觉得喝酒是一宗苦事,那又何必花钱找罪受呢?”青衫文士苦笑了一下道:“李后主说得好: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所以,我明知道借酒浇愁愁更愁,都还是乐此不疲……”堂倌送酒来了,狐袍文士自行在青衫文士对面生了下来,并吩咐堂倌将他座上的酒菜移将过来,还另外点了四个菜,然后才向青衫文士微笑问道:
  “阁下当不致讨厌我这位不速之客吧?”青衫文士这才向对方打量了一眼,淡淡地一笑道:
  “哪里哪里,客地无聊,能承不弃,共同驱此永昼,在下是求之不得啦!”“请教尊姓大名?”“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一身如寄,四海为家,我不请教你尊姓大名,你也毋须问我姓甚名谁,为了双方称呼方便,你可以叫我青衫客,我暂时称你为狐袍人,行吗?”“行行……青衫客,狐袍人这称呼倒是够洒脱的。”一举酒杯,含笑接道:“狐袍人先敬青衫客一杯。”“谢谢!”两人对饮了一杯之后,青衫文士才注目问道:“阁下不揣冒昧,移樽就教,当不致于没有目的吧?”狐袍人笑了笑,道:“兄台不愧是快人快语,来,我再敬一杯,然后谈我的目的,可好吗?”“好好……”青衫文士举杯一饮而尽,才含笑接道:“区区洗耳恭聆!”狐袍人一面斟酒,一面说道:“我是真菩萨面前不烧假香,我看得出来,朋友你是武林中人……”“何以见得?”“这个,兄台不必问,咱们彼此心照不宣就是。”“好,请说下去。”“过去,在下也是道上人……”“现在呢?”“十年前,已经金盆洗手,现在在本城经营一家利民当铺。”“当铺,可的确是利人而又利己的好生意。”
  青衫文士一举酒杯道:“大老板,我敬你一杯。”“不敢当,兄台还是依照咱们的君子协定,叫我狐袍人吧!”“是是……是我不对,自罚一杯。”“言重,言重,在下奉陪一杯。”
  两人对饮了一杯之后,狐袍人才神色一整道:“不瞒兄台说,我是听到你和堂倌的谈话之后,才自告奋勇移樽就教的。”青衫文士“啊”了一声道:“莫非阁下也认识那位杜老英雄?”“岂仅是认识而已,说起来,杜老英雄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哩!”话锋略为一顿,又轻叹一声道:“而且,在下之所以改邪归正,金盆洗手,也是受了杜老英雄的德威所感召。”
  “这可真是难能可贵。”“十年前,我到洛阳来,本就打算托杜老英雄的福荫,在这儿定居的,却没想到,杜老英雄早已举家神秘失踪了。”“这十年来,阁下没有离开过洛阳?”
  “没有。”“也曾打听过,仕老英雄举家失踪的原因吗?”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打听是打听过,只是,却打听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不过,就我最近这几年来的暗中观察所得,有一条线索倒是可以一试的。”青衫文士禁不住目光一亮,道:“那是一条怎样的线索呢?”
  他的话声未落,门外一声怪叫,寒风卷处,一个白发蓬飞的老婆子,已冲了进来。
  那老婆子满脸都是疤痕,右眼已眇,但一支左目却是神光奕奕,显然是一位内功极具火候的高手。
  她一进门,全听酒客,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惊呼,部份酒客并怯生生地,由后门溜了出去。
  那狐袍人却笑道:“这真是巧极了,说到曹操,曹操就到……”青衫文士目注那老婆子,口中却向狐袍人问道:“阁下说的线索,就是这位老人家?”狐袍人点点头道:“是的,那是一位疯婆子,咱们最好是当心一点。”青衫文士蹙眉接道:“看样子,不像是一个神智不清的人呀!”这当儿,那老婆子忽然向柜台上走了过去,向那掌柜的疾声问道:“嗨!掌柜的,你看到我儿子吗?”那掌柜的一脸诚惶诚恐,连声苦笑着:“老人家,没有看到啊!”“那么,你一定看到我孙子?”“也没有!”怪老婆突然转身过来,面对着大厅,独目中寒芒连闪,语声也突转凄厉:“你们自己说,谁是我的孙子,谁是我的儿子?”狐袍人向青衫文士低声说道:“朋友,如果她找向我们,请由我来应付……”他的话未说完,那怪老婆子已向他们的座位前走来,并厉声喝问道:“你们两个,为甚么不说话?”狐袍人含笑接道:“老人家,你要我说些甚么呢?”怪老婆子道:“告诉我,我的儿子,在哪儿?”狐袍人笑了笑,道:“哦!老人家的儿子刚刚走……”“向哪儿走的?”“出大门,向左拐。”“谢谢你……”怪老婆子进来的时候像一阵风,走的时候却比风更快,话声未落,人影已消失于大门之外。
  怪老婆子一走,那些还没走的酒客们,才如释重负似地,一齐长吁出声。
  青衫文士也长叹一声之后,才向狐袍人注目问道:“朋友,为何要骗一个疯子?”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只有这一个办法才能将她引走。”“否则呢?”“否则,给她缠上,非死必伤,那是有冤没处申的。”“当她找不到她的儿子时,不会再回来找你的麻烦?”“那不可能,她一出门,就忘记了,即使还记得再回来找我,我也不会在这儿呀!”略为停了一下,青衫文士才接着问道:“方才,老兄说的一丝线索,指的就是这个老婆子?”“是的。”“在下愿闻其详?”狐袍人沉思接道:“方才我已经说过,杜老英雄是我的救命恩人,杜家的神秘失踪,是武林中近二十年来的一大疑案,我虽然力量有限,但基于一种感恩图报的心情,总希望能竭尽所能,聊效棉薄。”青衫文士接道:“所以,这十年来,吾兄一定已在暗中下过不少功夫?”狐袍人点点头道:“是的,但最初几年,可毫无绩效可言,一直到这位疯老婆子出现之后,才算有了一点线索,可是,由于她神智不清,却又无从着手。”青衫文士注目问道:“阁下怎能断定,这位疯老婆子与社家的神秘失踪案有关呢?”狐袍人道:“起初,我不过是下意识地判断她可能与杜家有关,因而特别将她引到杜家的废宅上去……”“她有甚么反应?”反应很好,看情形,她对杜家庄的一切,似乎还有一点印象,但当我想向她问些甚么时,却又疯疯癫癫地,语无伦次了。”话锋略为一顿,才长叹一声,接道:“所以,我常常想,如果能有一位名医,将她的疯病治好,必然对杜家庄神秘失踪的疑案,大有助益。”“这构想很有价值,可是,茫茫人海,到哪儿去找一位能够着手成春的名医呢?”狐袍人苦笑一下,道:“这倒是实情,不瞒老兄说,我已经暗中替她请过好几位名医了。”“结果都是徒劳无功?”“唔……”青衫文士沉思着问道:“阁下,这位疯老婆子,出现洛阳是甚么时候的事?”“大概是两三年以前的事,确实日期,已记不清楚。”“她,落脚在甚么地方?”“居无定所……”“不可能吧!看她衣衫整洁,可不像是一个居无定所的人。”狐袍入微微一笑,说道:“兄台说得有理,但我说她居无定所,也完全景实情,不过,她之所以能衣衫整洁,却是因为有专人照应她的缘故……”说到这里,忽有所忆地,“哦”了一声道:“对了,说到那位照应她的人,也算是一条有力线索,不过,要想由这条线索上查一个所以然出来,也算是难上加难。”青衫文士苦笑道:“那位照应她的人,总不致于也是疯子吧?”“虽然不是疯子,却也好不了多少。”“此话怎讲?”狐袍人道:“那是一个又聋又哑的残废人,一问三不知,逼急了,给你一拳,可吃不了兜着走。”“那残废的武功也很高?”“不但武功高,人也长得得挺标致的,这两年来,洛阳附近一些不知死活的登徒子,为了想吃天鹅肉而糊里糊涂送掉老命的,可大有人在哩……”青衫文士“啊”了一声道:“想不到,那还是一个女的。”“唔……”
  “有多大年纪?”“最多不会超过二十岁,还是一个姑娘家哩!”“一个又丑又疯的老婆子,配上一个又聋又哑的美姑娘,这可的确是一宗颇富吸引力的新闻。”“不错,开头一段时间中,的确是很轰动,但时间一久,也像那欲望香车一样,慢慢的也就引不起人家的兴趣了。”“不过,对我个人而言,这两宗业已褪了色的新闻事件,还觉得很新鲜,也很具有吸引力。”“两件事情都具有吸引力?”“不错。”“总该有个轻重之分吧?”“那当然是那位疯婆子,更具份量。”“这,是否是由于方才在下所提供的消息原因呢?”“可以这么说。”狐袍人苦笑道:“老兄,徒具兴趣,无济于事,必须有办法使她能恢复神智才行。”
  青衫文士接道:“这个,在下倒有一半的把握,可以将那位疯婆子的病治好……”“啊!想不到阁下还是一位名医,真是失敬得很。”“阁下过奖了!其实,在下读书学剑,两无成就,对于医理,也不过走由于有兴趣,独自钻研,自信略具心得而已。”一顿话锋,又蹙眉接道:“不过,如何才能使那位疯老婆子就范,接受治疗,这可是一个难题。”狐袍人笑道:
  “不要紧,这问题包在我身上。”“阁下计将安出?”“可以由那个残废美姑娘身上着手,我已和她打过两次交道,已经勉强可以以手势交谈了。”不等对方接腔,又注目问道:“青衫客,阁下是否已找好了歇宿之处?”青衫人道:“没有啊!在下是刚刚入城,由于投亲不遇,才到这儿来借酒驱寒,顺便打听一下消息。”“那么,就住在隔壁的悦来客栈好了,悦来栈与这太白酒楼是一个老板,要住店,跟这儿的堂倌招呼一声就行。”“多谢指点!”
  “在下暂时告辞,晚间再见……”这位青衫文士,也许是由于有着太多的心事,自从他进入酒楼起,除了最初那下意识的目光,匆匆一扫之外,即未再去注意周围的事物。
  可是就在距离他三副座头的座位上,却有一双清澈的眸子,不时地在向他愉愉注视着。
  那是一位身穿紫色衫裙的妇人,与她同座的却是一位年约弱冠的少年人。
  不过,由于这二位是坐在大厅中最偏僻,也是光线最黯淡的一角,因而即使特别注意,也不容易看清他们的庐山真面目。
  当然,像青衫文士这么根本不注意别人的人,自然更不知道暗中有人注意他了。
  当他向堂倌招呼着,准备要一间清静的上房时,那暗中向他注意着的紫衣妇人和年轻人已悄然离去。
  不久,青衫文士也在堂倌的前导下,走向隔壁的悦来客栈。
  “爷,这是本店最好的一间上房,小的猜想你一定会满意的。”一进门,店小二就大献殷勤地谄笑着。
  “唔,马马虎虎。”青衫文士口中漫应着,游目四顾。
  忽然,他目光一亮,走向床头的墙壁前,并“啊”了一声道:“好一手佑军狂草!”接着,却曼声吟哦起来:廿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那是苏轼所作的“江城子”,但却只录了前半阕,而且将第一个字的“十”字改成“廿”字。
  这一字之易,似乎恰搔着青衫文士的痒处,使得他特加激赏,曼声吟哦间,那本来充满着忧郁的双目中已涌现出濛濛泪光。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难道说,这位青衫文士,竟然是一位别有怀抱的伤心人吗?店小二尚未发觉青衫文士的反常神态,只是轻轻一“咦”道:“这是谁写上去的?”青衫文士问道:“小二哥,以前你没有发现?”店小二道:“是的,早晨打扫房间时,我都不曾发现。”“昨夜住在这儿的是甚么人?”“那是一位年约六旬的老人家,一早就走了。”“隔壁还住有客人吗?”青衫文士抬手向左右隔壁一指。
  “右边房间现在还有空着,左边是堆放杂物的储藏室,不住客人的。”店小二苦笑了一下,接道:“小的将它擦拭掉。”“不!”青衫文士连忙接道:“人家写在这儿作纪念的,你就让它留下吧!”店小二退出之后,青衫文士关上房门,目注那半阕古词,怔怔地出起神来。
  半晌,他才低声喃喃自语道:“奇怪?墨迹犹新,显然没超过半个时辰,那是甚么人题的呢?……为甚么要将“十”牢易改为“廿”字?……难道说是为我而改的?也是为我而题的?并且事先知道我要住在这一个房间,……那是甚么人呢?”接着,又自我解嘲地苦笑道:“别疑神疑鬼的了,这显然是一种巧合,否则,至少这笔迹我应该有点印象才对。”尽管他自我宽慰着作了一番合理的解释,但他还是不甘心地,在房间内作了一次细密搜查,一直到他认为别无可疑之处后,才和衣躺了下去。
  人是躺下了,但脑子却并未休息,不过,他的脑子在想些甚么,就只有他自己明白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室内已经一片漆黑,店小二提着灯,欸门而入,后面还跟着那位狐袍人。
  狐袍人一见面就歉笑道:“青衫老兄,很抱歉,打搅你的清梦了。”青衫文士笑道:
  “事实上,我根本没有睡着!”接着,又注目问道:“老兄,怎么样?”狐袍人道:“人已经找着了,外面雪很大,我已经准备了马车,老兄是否须要先吃点东西?”“不用了,回头再吃吧……”说着,提起他那支旧书箱,相偕走了出房去。
  不错,雪很大,大街已有尺厚的积雪,鹅掌大的雪花,还在纷纷飞舞着。
  约莫顿饭工夫过后,马车戛然而止,狐袍人含笑说道:“到了。”相偕下车之后,青衫文士发现是在一幢极普通的三合院前,狐袍人当先带路,道:“老兄请跟我来……”进入右厢房中一间起居室中,一位双十年华的美艳少女,正以冷漠的眼神迎接他们。她,的确是够美的,不论身裁,面目,肤色,一切的一切,都长得那么恰到好处。可惜表情就是太冷,真算得上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
  狐袍人接连向她打了几个手势,青衫文士也约略地看得出来,那些手势都是在替他介绍着,表示也是前来替疯老婆子冶病的。
  那冷艳少女向青衫文士深深注视了少顷之后,才点点头,转身走向里面房间的门口。狐袍人压低语声,说道:“青衫客兄,我特别提醒你一声,因这丫头天生残废,喜怒无常,武功又奇高,你得随时当心她对你有不利的行动。”这当儿,那通往里间的房门已被冷艳少女打开,一股刺鼻血腥气也随之冲出。
  青衫文士与狐袍人同时脸色为之大变,狐袍人并疾声喝道:“兄台当心!”那冷艳少女仍然是一片冷漠,并向他们打了一个“请进去”的手势。
  事实上,房门一开的那一刹那间,青衫文士已看清楚了室内的一切,并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
  炕床上,那满脸疤痕的疯老婆子,己身首异地,横尸其间!
  那尸体的胸脯上,还平放着一块碧绿的玉佩,玉佩精工雕镂着“龙凤呈祥”四个隶书。
  青衫文士一把将玉佩抓在手中,略一端详之后,目射寒芒,向那冷艳少女厉声问道:“告诉我,是谁下的毒手?”那狐袍人抢先苦笑道:“老兄,这变化太意外了,我去客栈接你时,那老婆子还是好好的,可恨的是,这位姑娘又聋又哑,根本不能提供我们一点线索。”更出人意料的事情又出现了,那位又聋又哑的冷艳姑娘,居然冷笑一声道:“你娘才又聋又哑哩!”听话的两人,同时身躯一震,脸色大变之间,那冷艳姑娘却目注青衫文士,淡然一笑,说道:“告诉我,你,是不是杜家庄的少主社少恒?”“不错。”青衫文士冷然地点着头。
  那冷艳姑娘接问道:“这块玉佩,就是令堂随身所佩的饰品之一,是吗?”“唔……”
  杜少恒(青衫文士)点首漫应着。
  有着这片刻工夫的缓冲,他已将床上的那具尸体看清楚了,而心情也随之镇定下来。本来,他认为那疯老婆子就是他那失踪业已二十年的母亲。
  因为,就他在太白酒楼中所获的印象,那疯老婆子除了满脸疤痕,与瞎了一支眼睛,没法辨认之外,那身裁,那神态,甚至连嗓音中,也可以看出他母亲的影子来。
  同时,也是他乍见那疯老婆子身首异处时,显得那么激动的原因。
  但目前,他看清楚了,玉佩虽然的确是他母亲身边的饰品之一,但那身首异处的老婆子却不是他的母亲,甚至也不是他在太白酒楼中所见到过的那个疯婆子。
  那冷艳少女笑了笑,说道:“杜大侠,好一份沉着的功夫!将门虎子,果然是见面更胜于闻名。”“多承夸奖!”杜少恒低头审视手中的玉佩,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冷艳少女道:“杜大侠也不打算向我查问一些甚么的?”“我正要请教?”“奴家洗耳恭聆!”杜少恒猛一抬头,双目中冷芒电射地,凝注着那冷艳少女,沉声问道:“那位疯老婆子呢?”“老身在这儿,”语声来自外面房间中:“里面血腥气太重,大家都到外面来吧!”那冷艳少女也立即接口说道:“二位大侠请!”说着,她自己已当先退了出去。
  狐袍人向杜少恒苦笑了一下,两人相偕重回外面房间中。
  那疯老婆子居然含笑相迎:“二位大侠请坐。”那疯老婆子一点也不疯,装束依旧,但脸上的疤痕已完全消失,瞎了的左目,居然也恢复正常。
  哑吧少女会说话,那么,疯老婆子的一切正常,也就不足为奇了。
  杜少恒目光在对方两人脸上一扫,道:“你们预布圈套,经年累月的,为的就是要诱使我来上钩?”那冷艳少女连连点首,说道:“正是,正是。”那老婆子却含笑接口说道:
  “有人说,守株待免,是最笨的办法,但像对付杜大侠这种沉着功夫高人一等的对手,却也是最可靠的办法。”杜少恒注目问道:“你我之间,素昧生平,当然更谈不到任何恩怨,我想,二位此举,幕后必然另有主使的高人?”“不错。”“我可以先行请教吗?”那老婆子笑道:“不忙,不忙,杜大侠既然出面了,以后多的是时间呀!”杜少恒轻轻一叹,说道:
  “二十年的漫长岁月,我都挨过了,不错,急也不在一时,不过……”话锋略顿,注目问道:“我要先知道家慈的近况?”“杜大侠,你何以断定老身知道令堂的近况?”“光棍眼里揉不进沙子,废话说多了,对你我都没有好处,是吗?”“有道理,有道理,老身可以坦白告诉你,令堂还健在,而且活得好好的……”“只是,已经疯了?”“也没有疯。”“那你为何会装成一个疯婆子,去影射她老人家,诱使我上当的?”那老婆子微笑说道:“这叫作智者所见略同,敞上能想到以一个疯老婆子来诱你出面,而杜大侠你居然也想到令堂会发疯,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也足见令堂的确有发疯的理由。”杜少恒又是轻轻一叹,却没接腔。
  那老婆子笑问道:“杜大侠还有甚么要问的吗?”杜少恒苦笑了一下,道:“我须要知道的,你不会回答,还是不问也罢!”“也算是快人快语。”那老婆子含笑接道:“那么,杜大侠跟我走吧!”“跟你走?”“不错啊!跟我走。”“你怎能断定我会跟你走?”“难道杜大侠不想跟令堂、令正,和令公子团聚?”“这一着,可够高明!”杜少恒苦笑了一下之后,才一挫钢牙,道:“好,即使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决定跟你走一遭……”那一直冷眼旁观的狐袍人,忽然插口喝道:“不行,杜大侠怎能自投罗网。”杜少恒道:“人家处心积虑,要将我杜家一网打尽,我除了自投罗网之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杜大侠家学渊源,难道还怕这两个妇人女子,能将你困住?区区不才,也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盛意心领了,我是以赎罪者的心情,自投罗网,阁下局外人,何必强行出头哩!”“不!我曾经受过令尊的救命之恩,此行本是为了报恩而来,自然不然算局外人……”那老婆子截口冷笑道:“好,老身成全你,跟我们一起走吧!”狐袍人也冷笑道:“就凭你这句话!”那老婆子笑道:“你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扭头勒那冷艳少女沉喝一声:
  “丫头,给点颜色,让这狂徒瞧瞧!”“遵命……接招!”那冷艳少女话出招随,双掌齐出,快如迅雷奔雷地,攻出五招。
  那五招,可说是集快速,凌厉,奇诡之大成,而使得武林世家出身的社少恒,也为之目射异彩,脸现惊容。
  但那狐袍人所表现的,可更高明。
  他,不但容不迫地,见招拆招,化解了对方那快速,凌厉,奇诡之大成的攻势,而且乘机加以反击,并朗声大笑道:“小姑娘,你也接我两招试试!”真是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那狐袍人口中的“两招”才攻出半招,那老婆子已是脸色大变地,疾声喝道:“丫头快退!”“退不了啦……”狐袍人的朗笑声中,那冷艳少女已被他一掌震退三尺,恰好跌坐在一张竹椅上。
  这一掌,真是恰到好处,谁都可以看出来,那冷艳少女并未受伤,但穴道已被封闭。而且,狐袍人由出手反击,到制住那冷艳少女,全部过程,最多也只能算是用了一招。这情形,使身近在咫尺的老婆子,也来不及抢救,只好一面飞身进击,一面连连冷笑,说道:“想不到洛阳城中,还有如此高明的人物……”话声中,两人已飞快地交手了三招,居然显得斤两悉称地,难分轩轾。
  这当儿,外面不远,忽然有人以黑话招呼道:“风紧,扯乎……”那语声才出,杜少恒已循声扑出去,只听室内传来那狐袍人的冷笑,说道:“想走?给我躺下!……”“打!”
  一线白影,向着杜少恒,疾射而来。
  杜少恒艺高大胆大,疾伸右手食中二指,将那一线白影挟住,赫然是一个小纸团。
  他,微微一怔之下,立即将那纸团打开,就着地面积雪反映,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那是女用的眉笔,所草成的两行小字:目前情况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你要特别冷静。
  语气显然是友非敌,笔迹也有似曾相识之感。
  用的是眉笔,那一声“打”,也清脆悦耳,显然是一个女的。
  那是甚么人呢?他心口相问着。
  匆促间,他已忘去要追赶那以黑语招呼那老婆子开溜的人的事,而怔立当场。
  忽然,脑际灵光一闪!这笔迹,不是和客栈中题在床头墙壁上,那半阕“江城子”的笔迹一样吗?那么,此人显然是有所为而来?他,心念电转间,那狐袍人已满脸尴尬神色地,缓步而出,才使得他回过神来,注目问道:“阁下,那老婆子已被制服了?”那狐袍人苦笑道:“在下很惭愧,本来,我是想聊效棉薄,替杜大侠帮忙的,想不到事与愿违,却反而帮了倒忙。”“此话怎讲?”“那老婆子和那丫头,都被他们自己人杀以灭口了。”杜少恒禁不住身躯一震,切齿恨声说道:“好一批狠毒的贼子!”。
  狐袍人苦笑着接道:“方才,当杜大侠扑出追敌的瞬间,那老婆子已被我制倒,但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忽然有人从窗外以暗器偷袭,我一时失察,自己是闪开了,却没料到,他们的目的是杀人灭口……”“那两个都死了?”狐袍人说道:“是的,是一种极普通的碎毒钢针,但毒性剧烈,见血封喉,杜大侠,请进去瞧瞧……”杜少恒偕同狐袍人重返室内,只见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都已死亡。而且,就在这片刻之间,全身都已变成乌紫,足见其毒性之烈。
  杜少恒默然沉思着,没接腔。
  是的,目前情况,确如那位不曾见面的神秘妇人,所给他的纸团上所写:“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他必须冷静地思考一下才行了。
  姑且撇开他全家神秘失踪的的疑案,以及那暗中潜伏的敌人处心积虑地,诱使他出面的事情不说,光是这位狐袍人,其神秘色彩,就够浓厚的。
  试想:才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所显示的身手,都已够高明的了,如果是在二十年前,杜少恒自信在那两人中的任何一人手下,他都走不过百招,但那两人在狐袍人手下,却是一招半式的就被制倒了。
  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出身黑道,受过他父亲的救命之恩的人怎会有这么高明的身手?那么,这位狐袍人所说的话,又是否可靠呢?如果狐袍人的来历有问题,则方才当他因追敌而离开室内时,所发生的一切,也就不无可疑了……那狐袍人似是已看透了杜少恒的心事,因而含笑问道:“杜大侠是否认为我这个人有点神秘,因而对我所说的一切,也采取怀疑的态度?”杜少恒“唔”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那狐袍人自我解嘲地一笑道:“这也难怪,是我自己表现得太神秘,同时,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又阴差阳错的巧得那么出奇。”话锋略为一顿,又正容接道:“不过,请杜大侠相信我,我所说的,完全都是实情。”杜少恒轻一叹,道:“鬼域江湖步步险,有时候,亲眼目睹的事,也会暗中隐藏玄机的,所以,要相信一个人,真是谈何容易。”“不要紧。”那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俗语说得好:事久见人心,且让时间去证明我的诚意吧!”“但愿如此。”“现在,我该作一个自我介绍了,在下复姓司马,单名一个元字,一元复始的元。”
  “啊!原来是司马兄。”司马元道:“是进晚餐的时候了,在下蜗居,离此不远,杜大侠能否赏脸,往驾蜗居,共谋一醉?”杜少恒笑问道:“阁下口中的蜗居,也就是在利民当铺了?”“正是。”杜少恒道:“司马兄诚意相邀,在下自不能不识抬举……”※    ※
  ※地无分南北,时不论今古,所有当铺的大门口,都有一个血红的斗大的“当”字。
  那血红的颜色,任谁都不会认为,那是表示当铺老板以一颗赤诚的心接待穷人,否则,一般朝奉的面孔不会那么冷,而那仰之弥高,高不可攀的柜台,也不会作得那么高,使得光顾他们的衣食父母,一进门就有矮了半截的感觉。
  所以,说得夸张一点,那血红当字的红颜色,该是用穷人的鲜血涂上去的……利民当铺虽然只有短短十来年的历史,但在洛阳城中,却已后来居上地,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尤其是地处洛阳城中的闹区,左边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鸿翔绸缎庄,右边是一家规模宏伟的达记槽坊,更为衬托出它的不平凡气势。
  不过,不管它如何的气势不凡,那大门口的血红的斗大当字,那仰之弥高的柜台,那阴沉沉的气氛,却也一如普通当铺一样,未能免俗。
  当杜少恒,司马元二人相偕进入利民当铺的大门时,一个身裁高大的短装汉子,几乎是以前后脚之差,跟踪而入。
  说他身裁高大,似乎太笼统,也没一个标准,但如果说他毋须踮起脚尖,就能轻易而自然地看到柜台内的一切,则其身裁之高,也就有个概念了。
  此人年纪约在二十上下,浓眉大眼,肤色黝黑,加上他那一身黑色棉袄裤,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座铁塔似地。
  他,抖落身上的雪花,向柜台内瞄了一眼,拉开破锣似的嗓门,嚷道:“嗨!老板,当当。”坐在柜台边的老朝奉,抬手将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向额头上一抬,向那年轻人投过惊诧的一瞥之后,又将老花眼镜戴好,漫应道:“拿上来。”“拿甚么来呀?”“你不是要当吗?”“是啊……”“要你还不拿给我瞧瞧。”“要瞧?我就站在这儿,难道你没有长眼睛?”此人不但嗓门粗,火气也够大的。
  因此,本来已走向通往里间门口的社少恒,司马元二人,为此住步回身察看,老朝奉更是索性取下老花眼镜,注目讶问道:“小伙子,你这是甚么意思?”那年轻人道:“没甚么意思,我就是要把我自己当给你。”把自己当给当铺,这可真是未之前闻的大笑话。
  因此,不但老朝奉为之楞住,连杜少恒,司马元二人,也不禁蹙紧了眉峰。
  也仅仅是这片刻的沉寂,那年轻人都很不耐烦了,立即拉开粗嗓门,喝问道:“嗨!你怎么不说话?”老朝奉眼皮连连眨了几下,笑问道:“小伙子,你要我说甚么呀?”“我要将自己当给你!你要不要?”“这个……年轻人,能不能让我先问你几句话?”“你问吧!”年轻人答得很爽快。
  “你怎么会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里来?你要当多少钱?这些钱准备作甚么用场?”
  那年轻人苦笑道:“你一下子问出三个问题,教我怎么回答呢?”“你可以一个一个的回答。”“好,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略为停了一下,才接道:“我自己可不知道当铺是作甚么生意,也没有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来……”“那么,是别人指点你来的?”年轻人咧咀笑道:“你真聪明,一下子就猜着了。”“那位指点你前来的,是甚么人?”“是我义母。”“你自己的父母呢?”“不知道,据我义母说,我是她老人家在路边捡回来的!所以,她老人家一直叫我拾得儿。”“拾得儿?”老朝奉蹙眉问道:“那么,你连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是的,我只知道我叫拾得儿。”“你今年几岁?”“十八。”“你义母呢?”“已经走了,是和我姊姊一起走的。”“你还有姊姊?”“是的,那是我义母的亲生女儿,我义母说她没有钱,我的饭量又大,实在养不起我,而我也算长大了,可以自己谋生活了,所以,才叫我将自己当到当铺来,至于当多少钱,我义母他没有说过,也就由你看着办吧!好在我并不须要钱用,不管当多少钱,都请你给我保管,有机会时,给我娶个媳妇儿。……”年轻人一口气说到这,才注目问道:“你的问题,我都回答过了,现在,该你给我回答了吧?”他,外表憨直,但目光中却透着精明,谈吐之间,口齿清楚,而有条理,却也不脱幼稚的味儿。
  至于他所说的这些,究竟是真是假,可连这位阅历丰富的老朝奉,也没法分辨,一时之间,更不知要如何回答才好。
  是的,说来也难怪,当铺的生意,固然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当,似乎并无甚么限制,但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自己将自己当在当铺来,可实在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鲜事儿。
  身为老板的司马元,当然明白老朝奉的心境,因而立即回身走向那年轻人的身边,并边走边抢先说道:“由我来回答他”。
  那年轻人却向他注目,问道:“你是甚么人?”“我是这利民当铺的老板。”“那好极了,我义母说过,如果柜台的老先生不肯接受这笔生意,就直接去找老板。”司马元不禁一楞,道:“找老板干吗?”年轻人笑道:“找老板,这笔生意就一定可以作成。”“你义母是否也说过理由?”“说过的,我义母说,即使当铺老板也不接这笔生意,也必然另外有人会接的。”这可越说越玄了,试想:如果当铺的朝奉与老板都不接这笔生意,还有谁会必然要接受呢?司马元苦笑了一下,道:“你义母真的这么说过?”“骗你的是这个。”年轻人伸出五指作乌龟状,那神情,还有着五分的天真。
  “那么,你义母是否也告诉过你,如果我不接这笔生意,是甚么人一定会接受呢?”
  “是你的朋友。”“我的朋友?”“是的,是你的朋友,新交的朋友,姓杜,年轻的时候,叫……叫甚么玉……哦!我想起来了,叫……叫‘玉面修罗’杜少恒的。”司马元给震惊得几乎要跳了起来,脸上有着太多的惊讶,但一时之间却是接不上话来。倒是杜少恒本人,表现得很镇静,只是淡淡地一笑道:“原来是冲着我来的,俗语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以往,我种下的‘瓜’和‘豆’,都不算少,现在,也该是收获的时候了。”一顿话锋,目注司马元笑问道:“司马兄,这笔生意,你怎么说?”司马元正容说道:“杜大侠,我看,这事情,咱们得从长计议才行……”“不必了,司马兄给我一句话就行,这笔生意,你是接不接?”“这个……”“阁下不必为难了,由我接下吧!咱们就此一言为定。”那年轻人不禁欢呼道:“你……你就是那个甚么‘玉面修罗’?”“唔……”“你已经答应,要我当给你了?”“不错……”“那好极了,你喜欢种瓜种豆,这些,正是我拿手活儿。”他那仍然带着三分稚气的脸上,充满着一片兴奋的光彩,怎么也瞧不出来,他的话中会有甚么讽刺的味儿。
  杜少恒目光深注着,半晌之后,才含笑向司马元说道:“司马兄,这孩子,简真是一块浑金璞玉。”司马元点点头,道:“是的,他的资质和根骨,都太好了,只可惜……”他突然将已到咀边的话咽了下去。
  杜少恒道:“司马兄,只可惜甚么呢?”不等对方接腔,又立即加以补充道:“你我虽是萍水相逢,却是彼此一见如故,所以,不管有甚么话,都可直言无隐。”司马元不自然地一笑道:“其实,也没有甚么,我只觉得这孩子的来历,有点可疑。”杜少恒道:“那不要紧,来历不明,可以慢慢查出来的。”拾得儿插口接道:“我说的都是实情,你再查也查不出甚么名堂来的。”司马元目注杜少恒,道:“杜大侠,你已决定将这孩子留在身边?”杜少恒点首接道:“不错。”司马元道:“那么,我们一起到里面去谈吧!”他,一面当先带路,一面扭头招呼道:“小伙子,跟我们走。”拾得儿咧咀一笑道:“不用你招呼,我已经跟定这位杜大侠啦!”司马元道:“真难得,你居然会叫杜大侠。”拾得儿道:“我是跟你学的呀!我义母说过,一个人活到老,学到老,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噫!你这房子好大啊!”杜少恒笑问道:“以前,你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拾得儿苦笑了一下道:“是的,这还是第一次。”司马元道:“只要你喜欢,以后,你就住在这儿好了。”拾得兄道:“好是好,不过,我是跟定杜大侠的,只要杜大侠住在这儿,我当然也住在这儿。”杜少恒扭头说道:“拾得儿!有一点,我要纠正你,以后,别叫我杜大侠。”“那么,叫你甚么呢?”
  “叫我杜叔叔,或者杜伯伯都可以。”“那我就叫你杜伯伯好了,叫起来也顺口一点。”
  “这位,你就叫他司马伯伯。”“是!司马伯伯……”这房子可的确是不小,他们三个人边走边,已到第三进的一个跨院中,看情形后面似乎至少还有一进。不过,房子虽大,住的人不多,一路行来,一共才碰到四个人。
  而且,那四个人,都不像是司马元的家族,显然是当铺中的执事人员。
  进入跨院中后,司马元才谦笑道:“杜大侠,蜗居中,以这儿最为清静,就请暂时在这儿委屈一下吧!”说着,已当先进入左厢房中。
  外面虽然风雪交加,严寒刺骨,但一进入房间,却立即有温暖如春之感。
  原来室内除了炕床温度烧到恰到好处之外,还有一个烧着木炭的火盆,火盆上一支铜壶中正蒸气直冒,“嘶嘶”作响,一个年约十七八的青衣女侍,显得很大方地肃立相迎。
  杜少恒一面游目四顾,一面笑道:“一个一身如寄,四海为家的人,能够有这等场所,藉避风雪,已经算是莫大的享受啦!只是平空打扰司马兄,使我深感不安……”司马元连忙接道:“杜大侠这么一说,深感不安的,倒是在下我啦……”“此话怎讲?”“因为,我这条命,都是令尊所救……”“这些,不用谈……”“好!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二位请坐。”微顿话锋,扭头向一旁侍立的青衣侍女道:“巧儿,别发呆,快替贵宾沏茶。”
  “是……”分宾主坐下之后,杜少恒向那位自进入本宅以来,第一个见到的女人打量了一下,才向司马元笑问道:“司马兄,这位是──?”“侍女巧儿,这小院子就由她负责照料,以后杜大侠有甚么差遣,尽管吩咐她就是。”“多谢司马兄!”这位巧儿,虽然是侍女装束,脂粉不施,但却是丽质天生,算得上有七成以上的姿色。杜少恒话锋一顿之后,才向司马元歉笑道:“司马兄,在下虽然是冒昧造访,但既承不弃,在礼数上,我该先拜见嫂夫人才是。”司马元连忙接道:“不满杜大侠说,在下还是老光棍一个。”杜少恒一楞,道:“莫非司马兄练的是童子功?”“可以这么说。”司马元向巧儿说道:“巧儿,沏好茶后,走去吩咐厨房,将晚餐送到这儿来。”“婢子知道了。”巧儿娇应着,分别献上香茗之后,才悄然离去。
  杜少恒浅浅地饮了一口茶,才向拾得儿笑问道:“拾得儿,咱们之间这笔生意,虽然成交了,但条件还不曾谈过,你要当多少钱?”拾得儿一楞道:“这个……我义母可没说过。
  不过,我想只要够我娶一房媳妇儿就行,还是请杜伯伯看着办吧!”杜少恒点点头道:
  “好!我不会亏待你的,到时候,由我替你要一房媳妇好了。”“多谢杜伯伯!”司马元插口笑问道:“拾得儿,你义母姓甚名谁?”拾得儿苦笑道:“我一向就叫她娘,可不知道她老人姓甚名谁,也不曾向她老人家请问过。”“那么,她有多大年纪呢?”“也不知道,不过,看起来,还很年轻,很美。”“怎么样年轻法?”拾得儿禁不住眉飞色舞地接道:“当我们三个人在一起时,不认识我们的人,都以为她老人家,是我们姊弟的大姊哩!”司马元呵呵大笑道:“啊!那可的确是显得很年轻。”杜少恒注目问道:“你念过书?”“念过,不过不多,都是我义母教的。”“也练过武?”拾得儿道:“没有,我义母说,我天生蛮力,不练武也能一拳打死人,所以,她老人家不许我练武。”司马元口问道:“你义母的武功一定很高?”拾得兄道:“这个,我倒不清楚,但我看过她跟姊姊舞剑,真是好看极了,我心好想也学一学,但她老人家就是不许我学。”“他们经常舞剑?”“是的,只要是没人看到的地方,一有空就舞剑。”“你的蛮力大到甚么程度呢?”这个,我可说不出来,啊!有有,记得有一次,两头大水牛打架,打得头破血流,两个牧童急得只管哭却不敢接近……”
  杜少恒笑问道:“结果是你将两头大水牛拉开的?”拾得儿面有得色道:“是的,是我将两头大水牛硬行拉开了……”能够将两头恶斗中的大水牛硬行拉开,这一份蛮力,可的确是惊人的。
  说到这,晚餐送上来了,很丰盛,也很精美。
  拾得儿似乎第一次吃到这么丰盛而精美的美酒佳馐,乐得他眉飞色舞地大杯喝酒,大块吃肉,一席酒菜至少有三分之二进了他的肚子。
  不过,他的肚子虽大,酒量却能不好,席未终,已经酩酊大醉,只好由巧儿带着他先去隔壁安歇。
  当撤下残席,换上香茗时,司马元才正容注目地问道:“杜大侠,对于拾得儿的义母究竟是谁,你心中是否已有一个概念?”“没有啊!”“那你将一个来历不明,居心叵测的人留在身边,不是太危险了吗?”杜少恒苦笑道:“人家已经找上门来了,我除了接受挑战之外,还有甚么办法呢!”司马元轻轻一叹之间,杜少恒却忽然向他投过会心的一笑,并用手向屋顶上指了指。司马元双眉一扬,正待有所行动时,却被杜少恒以手势止住了。
  杜少恒仰首期声说道:“朋友,屋顶上风狂雪紧非待客之地,何不请到屋来谈谈。”屋顶上传来一声冷笑,冷声道:“不必了,杜少恒,你如果还算是一号之人物,就不要使居停主人受到池鱼之殃,咱们北邙山上去一决生死……”另一个苍劲语声接道:“错了,老弟台,不是叫他去北邙山决甚么生死,是叫他前去领死。”那阴冷语声笑道:“老大哥,话是不错,但‘玉面修罗’杜少恒是何许人,岂会束手领死,既然不会束手领死,则必然要经过一场生死恶斗,所以,我认为,我所说的一决生死,并没有错。”那苍劲语声呵呵大笑道:
  “老弟台,不但武功日益精进,这张咀皮子也是越来越犀利了哩!”那阴冷语声道:“老大哥过奖,老大哥过奖……”这两位不速之客的肆无忌惮的谈笑,将正在蒙头大睡的拾得儿吵醒,只听他拉开巨大嗓门,怨声喝道:“过江也好,过海也好,不许鸡猫子乱叫的……”杜少恒沉声喝道:“拾得儿不许多咀!”拾得儿的语声道:“他们吵得我不能睡觉嘛……”那阴冷语声冷笑一声,道:“不知死活的东西!”杜少恒扬声说道:“别跟孩子一般见识,朋友,你先报个万儿。”那阴冷语声道:“免了!像我这样的无名小卒,报出万儿来,你也未必知道。”杜少恒道:“那么,你不过是一个替人传信的狗腿子?”“杜少恒,你敢出口伤人!”“你要放明白一点,骂你一声狗腿子,已经够客气了,说!你们主子是谁……”也许是那语声阴冷的人,有忍耐不住之势,只听那苍劲语声低喝道:“老弟不可造次──杜少恒,你别多问,到了北邙山,自然会知道!”杜少恒冷哼一声道:“好!我正要瞧瞧,究竟是何方神圣,在暗中跟我作对?”那苍劲语声呵呵大笑道:“跟你作对,杜少恒,你太抬举你自己啦!”“少废话,说,甚么时间?”“今夜三更正。”“北邙山地区不小,说个范围。”“大汉灵帝的陵前,听清楚了吗?”“好!在下准时赴约……”“告辞!”“慢着!”一直不曾开口的司马元,忽然沉声接上腔。
  那苍劲语声纵声狂笑道:“司马当家的,你总算是金人开口了,我还以为你当了十年大老板后,变成缩头乌龟,不敢吭气了哩!”司马元脸色一变道:“你认识我?”“这不是你的光荣吗!”“我不要你替我脸上抹舍……”语声中,人已穿窗而出,杜少恒也跟踪而出,并含笑说道:“司马兄,有道是: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请放他一马吧!”司马元接口说道:
  “杜大侠,我有我的立场……”话声中,两人都抬首向屋顶上瞧去。
  此时,风雪正紧,地面和屋顶的积雪也愈来愈厚。
  在积雪反映之下,只见屋顶上,有若幽灵似地,站着两个夜行人。
  左边一个,年约五旬出头,身着黑色短装,浓眉大眼,右颊上有一道长达三寸的疤痕。
  右边一个,却是一位年约三旬左右,身着蓝色长衫的文士。
  紧接者,司马元目注那短装老者,冷笑一声道:“原来是你。”“不错,是我。”短装老者抬手抚着右颊上的疤痕,阴阴地一笑道:“这道疤痕,就是拜阁下所赐,你还记得吗?”这当儿,杜少恒向司马元悄声问道:“司马兄,你们曾经有过梁子?”司马元苦笑了一下道:“是的,那厮脸上的疤痕,是我给他所造成,但我却几乎断送了一条老命,如非是令尊恰巧路过,及时抢救,我就不会活到今天了。”杜少恒“哦”了一声,说道:“原来司马兄说的,先父对你有过救命之恩,是这么回事……”那短装老者咧口笑道:“司马元,历史会不会重演呢?当年,杜恒救了你一命,如今,杜恒的墓木已拱,却恰好有个杜恒的儿子在你身边……”“闭咀!”司马元截口怒一声,人已飞身上了屋顶,精目中寒芒一闪,沉声说道:“亮兵刃,你们两个一齐上吧!”短装老者仰首狂笑道:“司马兄,北风强劲,可别闪了舌头呀!”“呛”地一声,司马元已拔剑进击。
  他,拔剑出招,一气呵成,而且快速已极地,但见寒芒一闪,直射那短装老者的前门。
  真是说时迟,那时快,一声震耳金铁交鸣声中,司马元的闪电攻势已被对方缅刀架住,紧接者,双方以快制快地,狠拼了三招,居然是斤两悉称,难分轩轾。
  这情形,使得跟踪而上,在一旁掠阵的杜少恒,精目中为之异彩连闪。
  那短装老者一面精招送出地,加紧抢攻,一面笑道:“怪不得你狂,龟缩了多年之后,果然已非昔日的吴下阿蒙了?……”就在这紧张火爆的当儿,不远处忽然传出一长三短,四声尖锐的竹哨声。
  那短装老者话锋一转道:“司马元,暂时让你多活几天,老夫告辞!”话落,虚幌一招,长身而起,与那蓝衫文士双双像巨鹤冲宵似地,闪得一闪,即消失于沉沉夜色之中。
  沉寂了少顷之后,杜少恒才苦笑道:“司马兄,我真成一个不祥的人,才到这儿就给你带来了麻烦。”司马元正容说道:“杜大侠千万别这么说,事实上,这本来就是我自己的事。”杜少恒歉笑了一下,才神色一整道:“司马兄,请原谅我请教一个不应该问的问题,方才,据我观察,司马兄似乎是故意隐藏了实力?”司马元苦笑道:“我知道瞒不过杜大侠你的法眼。”杜少恒注目问道:“我想,司马兄此举,必然另有深意?”司马元不自然地苦笑道:“这一点,我不否认。”“面对宿仇,明明有力量杀他,却故意隐藏实力,放他一马这事情,可的确是罕闻罕见的。”“杜大侠问话,蛮具技巧啊!”杜少恒脸容一正,接道:
  “司马兄,只因你我一见如故,我才不揣冒昧,问出不该问的话来……”司马元连忙截口接道:“杜大侠言重了,本来,以我曾受令尊活命之恩,和你我一见如故的情份上,在杜大侠你面前,本不应保存甚么秘密,但此事实在有碍难之处,尚请多原谅。”不等对方接腔,又含笑接道:“不过,时机成熟时,这一秘密也就不成其为秘密的。”“那要等多久呢?”
  “我想不会太久的,”司马元苦笑道:“你瞧咱们站屋顶上乘风凉,所为何来……”杜少恒接道:“对了,我也该走啦!”“现在就去北邙山?”“是的……”由于室内的拾得儿鼾声如雷,显然是好梦方酣,因此,杜少恒话锋一转,道:“司马兄,请别告诉拾得儿,我是去北邙山了。”“好的……”“还有,不许你淌这浑水!”“这个,我自有主张,因为,由于方才的事实,我已不算局外人了。”杜少恒眉峰一蹙之间,司马元又立即道:“杜大侠请先走,我随后赶来。”杜少恒咀唇牵动了一下,但话到唇边,又咽了下去,向司马元苦笑了一下,抱拳一拱,长身飞射而去。
  北邙山南麓,集有汉,晋,唐,三朝的帝王陵墓。
  自汉代的光武,明帝而下,历代的达官贵人,大多葬灵骨于此,积而久之,形成邙上无卧牛之地,触目所及,全是坟墓。
  我国历代帝王对陵墓的修建,一向极为重视,其规模虽比不上埃及的金字塔却都是极尽奢侈宏伟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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