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花火节 第二章

  破裂的友谊就像是打破了的茶杯。
  道歉无助于弥补裂痕,特别是对于一个很会记仇的人来说。
  ——出自某个亲身经历的知名不具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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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他离开后的第一个夏日满月。
  「娃娃,官梓言来信了!」
  美美与小月气喘吁吁地追在走得飞快的方心语身后,一边拿着刚从邮差手里接到的信,一边呼喊着。
  奇怪,娃娃怎么都不停下来呢?再追。
  「娃娃,你有没有听见啊?他来信了耶!」
  这一喊,非但没让娃娃停住,反而还走得更快。到底是怎么了嘛!
  美美与小月对看了一眼,不明白这是怎一回事。
  梓言的离开固然很令人伤心,但最想念他的,不就是眼前这一位明明脚也没有比别人长,但此刻却走得飞也似的家伙吗?
  还是她今天刚好耳背?真搞不懂。
  官梓言离开小镇到今天,正好满一个月。
  在今天以前,镇上没有人收到他的任何讯息。(就算有,也没听说。)她们都没想到,他的第一封信,不是寄给娃娃,而是寄给她们两个。
  看了信件内容之后,两人立刻决定将这封信转交给娃娃。
  美美与小月相视一眼,决定一鼓作气奔上去,一前一后包抄住她的去路。
  「娃娃,你是怎么了?你不想看信吗?」
  一靠近她,才发觉娃娃的肩膀好僵,连双手都握成了拳,仿佛正在抵抗巨大的诱惑。
  「娃娃?」小月伸手碰触她——
  「不、要。」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吐出了简单的两个字。
  美美见状况不对,也凑上前来。「怎么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娃娃猛一甩头,脸色看起来很不对劲。
  「你今天怪怪的呢。算了,来,看信吧,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他的情况才对。」小月将手中的信塞进娃娃手里,没想到却遭到拒绝。
  「我不要。」终于又找回声音,能说话了。她吞了吞口水,信件如烫手山芋般被丢弃在地上。
  一阵风吹来,便将信给吹走了。美美惊呼一声,连忙追信去。
  小月则是错愕地看着好友。「方心语,你在做什么?」
  声音里有着压抑的悲愤。娃娃眼里没有泪水,两只眼睛却红通通的。
  「我说我不要、我才不要看那种人的信,听到了没?我不看、不看、永远都不看!」当他选择以那样的方式离开她后,他们之间,就已经切了八段再八段了。
  从此她方心语没有一个叫做官梓言的朋友。
  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的情谊可言了。做下这样的决定很令人痛苦,但毕竟是他先背叛的啊……
  终究,眼泪还是忍不住地掉了下来。立刻被她双手抹去。
  不能哭。她告诉自己,绝不能哭。
  从他毫无留恋地选择离开的那一刻起;从她一个人在小夏岭山上,从星星升起等到天明;从她日复一日,等了又等,相信他会回来,却始终等不到人开始,她就决定再也不让自己因为太过想念一个人而哭泣。不然就真的太没骨气了。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过去了,他似乎真的不打算回来。
  转眼间,竟是一个月了。她已经接受他真的离开的事实,也为此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离开。
  她不止一次自问:十年的友情对他来说究竟算什么?
  她曾经以为,那意味着「永远」。
  她以为他们会有无数个十年可以计数。
  然而事实证明,对他来说,那十年只是一条绑住他的绳索。他怎么敢称她为他的「牵绊」!
  好,他要独立,他要飞,她随便他去。只是别想要她再扮演那条拉住风筝的线。他们之间走到这一步来,算是彻底断了……
  眼见好友的眼泪像断线珍珠般掉下,美美与小月同时都受到了大大的震撼。
  娃娃从来没这么伤心过的。
  她哭得就好条是跳进绝望的深渊再爬起来的模样,脸上了无生气。
  美美看着手中刚刚追回的信,突然觉得好沉重。
  该拿这信怎么办?
  该拿娃娃怎么办?
  看这情形,她是不可能接收这封托朋友亲手转交的信函了。
  正当踌躇之际,小月走上前来,拿走那封信,趁娃娃哭到双眼模糊没空注意时,将信当场撕掉。
  撕。撕。撕。
  再撕。
  继续撕。
  三人一同看着被撕到无法辨识原貌的信封碎片,在一阵突来夏风的吹拂下,卷上了遥远的天际。
  那天,太阳非常地暖,哭泣的心却凉飕飕地。
  非要造个语词来形容的话,这就是所谓「青春的忧愁」吗?话说回来,一定得加上这么一句旁白吗?呀,忧愁的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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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
  对葛美美来说,这是个与往常一样宁静的午后。
  就是那种天很蓝,外头太阳大得快要热死人,但室内冷气很凉快,日子很悠哉的那种下午。
  自从误打误撞地买下这间店面,开了一家饮料店后,她便开始当起闲闲没事干的老板娘,过着吃不饱却也饿不死的生活,镇日以打苍蝇、抹桌子和预测下一刻会是谁推开她小店玻璃门为乐。
  真是凄凉。她想。
  想二十年前,当她还是「日光小学之花」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就这么因在一家小小的、生意普通的店铺里,干起这种非人哉的「特种营生」。
  「听你在乱盖。」杜小月——本名杜筱月,却因为嫌本字笔划太多,又很容易被念错,因此很有主见地自动易名的「太阳报」特派文字兼摄影记者——一边喝着冰冰的红茶加珍珠,一边俯首振笔疾书,并且不时抬头答腔个一句、两句。
  同样是二十年前,杜小月压根儿没想到,她会因为一篇小学校运会的随笔报导,被镇上唯一一家横行小镇八卦界的周报社社长视为未来接班人,最后终于答应入社,成为太阳报社里唯一支薪的特派记者。
  「啥?」葛美美挑起一双秀致的细眉,口气危险地问:「你说我在乱盖?」
  振笔疾书的手停顿了下,又阳了一口茶。「我是这么说的吗?」拧起可以夹死苍蝇的一对浓眉,仔细回想。「啊,我想到了。或许『狗屎』这两个字会更贴切呢。」手中的笔继续下笔如飞。
  「狗屎?杜小月!」葛美美摆手擦腰,作势要抢走小月面前的杯子。茶不给喝了。
  杜小月再度停下手中的笔,抢回还剩下大半杯的红茶。「又怎么了?谁惹你气得要抢我的茶?」
  美美气得脸红。「你刚说我狗屎!」
  杜小月一脸困惑。「你刚说了什么?我又说了什么?」
  「喂!」美美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搞了半天,你根本没仔细听嘛!」害她浪费那么多口水。
  小月举手投降。「Sorry,麻烦你再说一遍吧。」
  美美赌气转身。「不说了。」
  「喂,葛大老板!」
  「啥咪?杜大记者!」
  两个女人眼瞪眼的,好半晌,终于有人让步。
  「好吧,我刚刚是在说——」
  「好吧,麻烦你重新说——」
  同时让步的两人为这十足默契不禁相视一笑。
  毕竟是相识二十年的朋友了,早早已经摸熟彼此的习性。
  两人决定一起开口:
  「你先说。」
  「我先说。」
  果然默契百分百。两人又笑出声。
  美美开口道:「我刚是告诉你说,听说春花奶奶家的房间租出去了。」
  小月瞪大眼睛。「租出去了?真的假的?」
  美美用力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今天早上我去杂货店批茶叶时,听春花奶奶亲口说的。」
  「那……这是说,春花奶奶终于要去加拿大看她孙子了?」
  年届七十的老奶奶是镇上杂货店的精神象征,但她家族里的人大多在大城市打拚,近几年更陆陆续绩移民到加拿大去,就只剩下奶奶一人留在台湾。
  虽然春花奶奶的儿孙一直催她搬到加拿大去,但她始终舍不下这间与小镇历史同样悠久的杂货店。
  镇上的日常所需大多依赖春花奶奶的杂货——更正,那是说,过去的情况。自从由本镇镇长家族集团经营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商店进驻小镇之后,小镇居民的生活就出现了一点改变。这改变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有了便利商店,确实是为居民带来很多方便。但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在小镇步调缓慢的生活里,却又显得突兀而诡异——尽管业绩是蒸蒸日上,暂时是不可能倒店了。
  美美摇头。「不知道。杂货店只是出租楼上的空房间,不是卖掉。不过,这样一来,也算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帮奶奶看家的人了,奶奶不是一直念着要去加拿大看她刚出生的孙子吗?」
  「可是前几天不是才听说,镇东边的陈家想把土地都卖了吗?奶奶会不会最后也决定把杂货店给卖了?」
  「不会吧?先前奶奶一直不肯卖掉杂货店,没道理现在突然会卖掉。」
  「但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些传言出现在镇上也有一段时间了。」
  小月回想着过去半年来,小镇谣传的一些有关炒地皮、收购、改建……等等的风声。社长老编一直要她去查一查这些消息的真假,也许她该先把手边的事缓一缓,先去查证这些消息的来源。
  美美瞪大眼睛。她也听说过那些传言。「我根本没办法想像小夏岭山被整理成高尔夫球场或盖上一座座大型的度假山庄。」
  「我也无法想像。」小月叹息道:「可是镇上经济状况越来越萧条,也是没办法的事实。」这点,从周报的发行量越来越少就可以略窥一二。再这样下去,可能要维持一家地方性的周刊社营运都有问题。
  镇上当然有全国性报纸的流通,但那种大型报纸,哪里能符合小镇居民爱看地方性流言的需求。要是太阳报真的不幸倒闭,小镇生活不仅会受到大大的震撼,恐怕连小镇向来引以为傲的流言传统都会因此消失吧。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呀。
  美美点头,环视自己的店铺。「店里的生意确实也越来越冷清。」
  夏天是饮品店的旺季,但入夏以来,店里的进帐却只够打平开销。个中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她煮茶的技术有问题,而是消费人口太少,供过于求。倘若连夏天都赚不了钱,迟早有一天,他们都可能被迫离开小镇,到外地谋生去。
  当初就是不愿意离开夏日镇,才没有在大学毕业后直接在外地工作。小镇上没有大学,因此要念大学的人,只有往外走;然而随着时代改变,往外走的人,往往,都不再回来。
  这几年来,夏日镇不断走向衰败,是明眼人都看得见的事实。
  周边大型城镇的兴起让小镇原本就不多的人口陆续外移。
  人口的外移,起初,并不明显;但渐渐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年轻人,乃至成双成倍地离开,且一离开就不再回来了。再这样下去,这座小镇迟早会消失在地图上,或被合并到邻近的大型市镇里。
  「所以我才说,这真是狗屎。」小月结论道。
  刚刚她之所以没注意听美美的八卦,主要是因为她正在撰写一篇关于小镇人口流失的追踪报导,而结论就是「狗屎」两字。别以为她只会写一些小镇居民赖以为精神食粮的八卦新闻,对于小镇未来的发展议题,她可也是同样的开心。
  美美坐在高高的椅子上,看着玻璃门外炎热的夏天,轻叹道:「好像被诅咒了一样。这一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小镇的衰微究竟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小月笔端下突然出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官梓言。
  没料到自己会写出这三个字,她吓了一跳,赶紧用橡皮擦搽去。但那烙在雪白纸面上的痕迹,却不是那么样容易抚平。
  或许这一切,真是从「这个人」的离去开始算起。而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尽管她也明白,这么说并不公平。但在很多人心里,这的确是一件足以作为小镇年度大事的历史事件。
  镇上的居民,大概很少有人不记得当年他离开时所发生的事吧。
  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小月问:「美美,你有打听到是谁租了春花奶奶杂货店楼上的房间吗?」心中突然有个诡异的想法,而且不希望被证实。
  「咦!我没有说吗?」美美转过身来,一脸忧色。「你不会相信的。起码我就不相信。」事情兜了半天,说到底,其实「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是谁?」小月心中一惊。
  「我不敢说。」
  笑话!美美这人没什么不敢说的,只除非是……「难道是他?」
  美美紧张地看着小月,再看看时钟,一张秀脸差点没皱成梅干菜。
  「别问我啦,我真的不敢说。」
  小月惊讶地瞪大眼。「果然是『他』喽?」
  美美一脸忧色地轻声道:「你想……这事……能瞒得住吗?」
  「瞒得住——才怪。」
  「你说你今早听到这消息的?」那么过去这阵子以来,谣传某人「将要」回来的消息,就不是假的喽?
  美美恍然大悟。「那么或许那家伙她……」
  「早就已经听到了。」小月自动接话。
  昏倒。早该习惯的,小镇里没有能永远藏得住的秘密。
  当吊挂在玻璃门上的风铃因门被用力推开而发出清脆的声响时,两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看向门边。
  「嘿,娃娃。」两人明知故问道:「发生了什么大事件?瞧你气呼呼的。」那股怒气所散发的热度,连坐在冷气房里吹风的她们都感受得到。
  只见一名头顶上戴着一顶显眼的浅米色牛仔帽的长辫子小姐气冲冲地一头撞进「美美茶饮」里,双眼大瞪地大声嚷叫道:
  「天啊!我该不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吧?!」
  美美默不作声地自冰箱里端出一杯消火的冰镇柠檬汁,备用。
  小月则赶紧收拾起桌面上散乱的纸张,以免辛苦工作的心血遭到池鱼之殃。
  长辫子小姐摘下头顶上的帽子,不自觉地扭绞起来。
  小镇真理之一:当事人永远是最晚知情的。
  此刻正在镇上悄悄发生的事,似乎就是这句名言的最佳印证。
  「那、那个家伙居然还有脸回来?!」长辫子小姐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说。
  美美与小月实在不敢承认早先已经听说的事。「什么人啊?你在说什么?」这时候,装作不知情比较安全。
  「该死!他怎么敢!」娃娃气得差点没掏枪对空射击。「那个人!」
  「谁?你说谁?」继续装傻比较安全。
  「就、就是『那个人』啊!」她难以置信地道:「我刚从春花奶奶那里巡逻回来,就听说她楼上的房间租出去了,而租的人竟然就是——」
  「那个人?」看着她咬牙切齿的模样,美美和小月开始对这情况感到好奇起来。已经这么多年了,难道娃娃对当年还是这么耿耿于怀吗?
  答案看来是肯定的。娃娃气得几乎没嚼碎牙齿。「就是那个人!」
  那个身边大夥儿都心照不宣的人。
  那个在十年前背信离去的人。
  那个一转过身就不再回头的人。
  度过了震惊的阶段,慢慢冷静下来后,小月开始观察起好友的脸色和举止。有别于美美一谈到这话题就想逃开,她倒是对娃娃此刻的反应很感兴趣。
  娃娃此刻的脸色可以说是发青的。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点口齿不清、牙龈打颤、双手紧握成拳,显然深深受到刺激;再加上那凶狠到可以杀死一头老虎的眼神,让小月忍不住想再细究。假如说出那三个字的话,眼前这小女子会不会像装了过多气体的气球般,就此爆炸?
  过去十年来,娃娃不许任何人在她面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
  只要稍微不小心提及,不是生气得要命,再不然就是好一阵子不肯搭理人。
  十年后的现在,如果,那个名字再度出现在她面前呢?
  身为记者,要有求证的精神。小月有点想试一试。
  「娃娃,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就是……」
  明白小月的意图,美美连忙伸长手想捣住小月的嘴。「别、别说出来——」
  但为时已晚。
  「官梓言?」小月脱口说出。
  轰地一声,脑袋里彷佛历经一阵巨大的核爆。娃娃呆立在地,思绪跟着被炸飞到十年前,忍不住跟着吐出一声:「那狗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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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什么讲粗话!」
  一记爆栗不轻不重地敲在她额头上,她皱起眉抬头看着比她高上一个头的少年,而后眼底笑意泛开。
  「练习啊。」
  「练习讲粗话?」少年瞪大眼睛,将一瓶冰镇的运动饮料递给她。
  少女接过冰饮,在球场边的空地席地坐了下来。看见排球场上的队友正奋勇杀敌,痛宰对手,杀球得分,又激动地跳起来鼓掌。
  「听说岚女的球队很会耍阴招,等一会儿可能有必要装狠,所以现在先练习一下,待会儿吵起架来才会有气势。」她乐不可支地说。
  「这么开心有机会骂人啊?」
  「那当然。我巴不得——」眼尖地瞄到对手一记凌厉的回击,球飞向边界。「小心!」她高声喊了声,看到队友迅速地飞身救起球后,才又继续刚才的话题道:「干得好!珍珍!」珍珍是排球队的队长,刚刚救起了那记边线球,让队友顺利再夺得一分,让少女兴奋地跳了起来。
  「喂,小心你的脚。」摇摇头,受不了地说:「都还没好,就想再扭伤一次啊。」这家伙,做事老不经大脑,才刚加入学校的女子排球队没多久(虽然还是个候补),意外就层出不穷,连连受伤。再这样下去,他不是会被她给烦死,就是担心死。
  真受不了。赶紧拉着她坐下来。
  尽管坐冷板凳又受伤,身为候补球员没办法出赛,少女还是关心比赛的结果,彷佛自己正与队友并肩在球场上和对手厮杀一般。
  很典型的,这就是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那么样地投入,就算只是三分钟热度,她也会在这三分钟内倾注自己全部的热情。
  比赛稍告一个段落,确定己方领先的状况下,她终于将心思转向身边的少年,笑着伸手戳了戳他微蹙的眉心,笑道:「官同学,你真像个老妈子呢,我家小妈都没你这样唠叨。」
  「方心语,你敢再说我像老妈子一次,我就要你好看。」说是这样说,却没有半点真实的威胁性在里头。
  「好好好,我知道你关心我,我只是忍不住想开个玩笑嘛。」每次看到他蹙起眉的样子,她都想伸手把那份郁结揉掉。真不明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让人忧愁的事!他却彷佛总与那些事分不开。
  「谁关心你啊,要不是你小妈要我关照你——」
  「你不开心我的话,那才真是见鬼了。」娃娃直接打断他任何否认的尝试。「我们认识对方也不是这一两年的事了,根本不需要这么见外,直接说你关心我会怎样?」
  「我不是见外。」他否认。
  「好,你不是见外,你只是故意想把距离拉远。」她不怎么高兴地说:「别以为我没发现,你最近真的变得很奇怪,老是在装陌生、拉大距离,好像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似的。」小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怎么长越大,举止就越别扭?
  梓言头稍微别开。「我们本来就只是普通——」
  「你敢说!十年的交情还能算是普通?」
  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打转,他改变话题道:「娃娃,我问你一件事。」
  「你问啊。」
  「可是你要保证你不生气我才说。」
  「什么事?你说啊。」
  没有得到保证,他不肯说。「你先答应——」
  「我答应。」她举手发誓。
  「好吧,那我就说了,其实我是想问——」
  「噢!Shit!犯规!六号越位犯规。」
  裁判已经吹哨,球场上瞬间陷入一片混乱。
  球场两旁加油与呐喊的声量盖过了官梓言未说完的话,当娃娃再度转过头来,将心思分一点回他身上时,他已经没有勇气再说一遍。
  「梓言,你刚说什么?」
  他摇摇头,定定地看着她,眼神突然有点忧伤地说:「娃娃,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当然记得。」她用力点头道:「我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的啊。」
  「你不会反悔?」
  「不会。」
  「即使我做了让你生气的事,也不会?」
  「也不会。」
  「那么要是有一天,如果我必须暂时离开你呢?」
  「怎么会呢?」她直接打断他的话说:「我们讨论过了的啊。未来我们要一起读同一所大学,你去当兵时,我就跟你通信讲电话,现在当兵役期才两年不到,就算你『暂时』离开,我也不会生气的。因为你并没有违反我们的约定啊,就算那时候你不在我身边,可是我的心与你同在嘛。」这样挂保证,就可以不用再担心了吧?
  久久,他看着她明亮真挚的眼睛,知道她说的话是真心真意,没有半点虚假。
  然而这种要永远在一起的话,为什么由她说来,会这么样的容易?
  这么容易的保证,真能有效一辈子吗?
  为什么他就是没有办法像她一样,对他们的永恒约定深具信心?
  他不敢告诉她,他刚刚接到一所美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与一笔高额的奖学金。这申请是半年前他背着所有人偷偷寄出的,只有帮他写推荐函的老师知道这件事。他英文底子不错,到国外念书应该没问题。原先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却通过了。
  假如不想接受那个血缘上与他有关、内心里却流着冰水的老人的资助,这将是一个虽然不是唯一离开这座小镇让自己独立的机会,却也是一个非常珍贵的机会。
  早在好几年前他就开始靠着打工存钱来支付自己的学费,未来也不会例外。他不想看着他人的脸色过生活。再者,他很清楚,那个人之所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不过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罢了。他不想依赖别人,更不想欠下那个人的人情债务。
  这种住在他人屋檐底下,想要早日挣脱束缚、得到自由的日子,娃娃是不会了解的吧?她有一个那么爱她的小妈。
  她怎么能够理解他想要独立、获得自由的急切?
  他早早就想要飞走,甚至只是提早一秒钟也好。
  然而他也承诺过,他永远不会离开她。
  她是他的牵挂,只是没想到,这份牵挂,曾几何时,开始变成了牵绊。
  她手里彷佛捉着一条无形的绳捆住了他。有时候想起他们两人在童年时候订下的约定,他总有那么一点不安,深怕辜负……怕无法信守到底……
  「梓言,你在想什么?为什么这样子看着我?」娃娃被他脸上那份奇异的表情所困惑。
  他愣了一下,从思绪中回到现实,轻声回问:「我是怎么样子看着你?」
  她细细打量他,忍不住蹙起眉说:「你刚看着我的样子,好像你虽然人在这边,但心思却己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一样。我不太会形容。那让我很不安。」
  沈默了好半晌,他才回应道;「如果我说你想太多了,会不会好一点?」
  「当然会。我相信你。」
  信任的问题再次浮上眼前,他也再次将之自迷惘的心中挥去。
  「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离校方给的入学日期还有一段时间,还是暂时先把那件事搁下来,再考虑考虑吧。
  「笨蛋。」她微笑地看着他,顺口回了一句:「傻瓜爱笨蛋。」
  爱。他心跳短暂地停顿了数秒,一如以往。每当她顺口无心地说出这个词汇时,他总有胸口一紧的感受,而后他笑自己想大多了。
  娃娃经常不吝啬说出这个字。
  她总说她爱她小妈。
  也常说她爱美美和小月;她们是她的「好姐妹」。
  她爱同学、爱老师,任何人她都爱,彷佛这世上没有一个能被她记恨一辈子的人。
  当然,她也说过爱他,爱他这个「好朋友」。
  娃娃是博爱的,她的爱可以无条件分给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爱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为什么他会觉得这么悲伤?从前他并不会这么地容易伤感,更不会细分他们之间的情感成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她说爱他,但他总觉得还是不够?
  曾几何时,他变得这么的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当他不快乐时,她会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现在。「你又在想什么啦?」
  他回握住她,贪恋她掌心的温度。刹那间,他觉得好冷,而唯一的温暖来自身边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认识已经十年了吧。」
  「是啊,好长一段时间喔。真难想像我们竟然已经认识对方这么久了,有时候我都还有一种好像昨天才刚刚遇见你的错觉哩。」她想着,思绪跟着飘回过往。
  认识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岁,还很小,他也差不多,七岁多一点而己。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战士,拯救落单被欺负的小男孩。
  他们从不是朋友,到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
  过程中,一起走过生与死。她陪伴他走出母亲离世的悲伤,他则拯救她远离死亡的阴影。七岁那年,他们发誓要永远不分开,成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那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但对她来说,所谓的「永远不分开」并不是像罗蜜欧或茱丽叶那样,是为了爱情的缘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见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而是另外一种难以言说的,彷佛天经地义的亘古诺言,他们生来就应该属于彼此。
  很难用实际存在于这世上的语言来形容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
  真要形容的话,那或许更接近于某种习惯吧。
  习惯一转过身就可以看见他。
  习惯沉思累了,想找个依靠时,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属于她的肩膀,随时为她准备的。
  习惯悄悄收藏起他偶尔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寂寞表情。
  习惯在为他感觉冰冷时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
  习惯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习惯让所有人知道,方心语和官梓言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长久。但她习惯于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来了,海水都干涸了,他们之间的友情仍会历久弥新。
  习惯了这样子的习惯,实在很难不继续下去。
  十年了呢。他们一起经历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涩岁月。
  很难,却绝非做不到。在小镇生活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对她来说,能一直与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远不分开,让这段友谊从他七岁、她六岁起,就不断地加温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开,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没有人像她这样的幸运吧?
  能有这样一个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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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狗娘养的。」二十七岁的方心语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张娃娃脸不相称的脏话。「我真他妈的后悔认识这个人。」
  二十八岁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觑一眼,还不及应话,又听见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说:「在离开整整十年后,他怎么还有胆子再回来?!」
  小月倒出杯里的冰块替方警官那只可怜的手冰敷,道:「也许是因为要累积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气的勇气起码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气的缩回手。「美美,你听,她这是什么话!」好像她方心语是只凶恶喷火龙似的。
  美美想了想,决定公允地回答:「实话吧,我想。」
  不等娃娃发作,美美又接着问了一个一直以来都想问、却又不敢问的问题。「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离开镇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骂:「因为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还崇洋媚外!」
  小月反驳:「我们都知道他是到国外去念书。可是以他当时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国内念大学,别忘了,他可是班上万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又崇洋媚外。」娃娃坚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会拿第一名,都是我让他的。」也别忘了她曾经是个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对她来说何难之有!所以说,都是她让他的。
  有够固执的。美美与小月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还是可以留在国内读大学的啊。只是正在气头上的娃娃大概不会承认这一点吧。
  小月发问:「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说的那样的话,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回来?」
  「因为他——」娃娃突然词穷。
  美美追问:「他怎么样?」
  「因为……」继续词穷当中。瞪了两个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干嘛这样看我?!」挥手跳足地说:「我怎么知道他干嘛要回来,该死!如果你们真那么好奇,干脆去问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纸笔,溜下座位。「好主意,我这个太阳报记者是该去问一问当事人的看法。」去工作总比坐在这里当炮灰来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么记得帮我预留一份下期的报纸。」一定会很畅销,为了避免到时候卖到缺货,先预约再说。
  呴,这是什么姐妹淘啊!
  娃娃差点没气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啊?」
  小月回头嘻笑道:「当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边。别忘了夏日镇另一句名言:『人们有知的权利』。」挥挥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时间无法反驳,只能气到可怜兮兮地转过身来,看着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负我啦。有没有清凉退火的冷饮?」
  一杯冰镇柠檬汁立刻快递到她面前。
  「后面还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热。」美美拿起冷气的遥控器,将温度调得更低。
  而外头,有关某人回来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阳光一样,越发炽热地散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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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当事人永远最晚知情」这句小镇名言的背后实况,当时其实是这样子发生的——
  第一现场当然是春花奶奶的杂货店。
  每天都会来杂货店买鸡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选鸡蛋的时候,眼尖地发现,经常贴在店门口像在贴好玩的租屋启事竟然「不见了」。
  「春花奶奶,你终于放弃啦?」那张启事贴在店里起码也有大半年了吧?这期间据说不乏有人问津,但来承租的人都不对春花奶奶的胃口,一一遭到回绝。被回绝的人包括:土地掮客、便利连锁商店的经理人、建筑商、观光客……等等。(这些消息当然都是「听来的」,因此可信度请自行判断。)
  「放弃啥?」春花奶奶正忙着挥舞鸡毛掸子,掸去店里角落的灰尘。
  「就那张出租启事啊。」
  秀秀阿姨一提起,在店里的几位婆婆妈妈都注意到了,纷纷探头来关切情况。
  「喔,那张隔壁阿明帮我写的启事啊?」春花奶奶戴着眼镜、和蔼可亲的脸庞突然闪过一丝兴味,眼睛一吊说:「你猜勒。」说完,又继续挥动手里的鸡毛掸,像要掸去老花眼镜下看不见的灰尘。
  「启事不见了,如果不是放弃,那就一定是租出去啦。」越聚越多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这个可能性而兴奋地叽叽喳喳起来,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路人甲身分。
  「是吗?真的租出去了?」秀秀阿姨不太相信地问。
  老花眼镜的镜片下再度闪过一抹精光。「呵,那就应该是租出去啦。」
  春花奶奶的记忆力时好时坏,她一承认,大夥儿立刻鼓噪起来,兴致盎然地猜测租屋者的身分。
  土地娟客、便利连锁商店的经理人、建筑商、观光客……等,都是被淘汰的人选。那么该不会是公务人员、殡仪馆、彩券行……甚至是监狱逃犯吧?
  正当大夥儿都猜不着时,不知何时围成一大圈的人群中,突然出现一个宏亮的笑声笑道:「当然是个本地人了。春花奶奶怎么会将房子租给外地来的奸商呢。」
  「呵,龙老师你来啦,你订的花肥今天早上刚送到,我正打算请人顺道帮你送去哩。」
  年过四十却仍然不显老的龙玉春老师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我这不就来了吗!春花奶奶,我待会儿自己带回去就行了,我骑脚踏车来的。」
  春花奶奶正要回话,但人群中已经小小骚动起来。
  是本地人啊?实在想不出有哪个本地人会来租这房间啊。若是本地人的话,在镇上大多有自己的房子,哪里需要另外在人家杂货店楼上租下一层空屋?可看龙老师说得这么笃定,春花奶奶又没否认,可见得是真有其事的了。
  「到底是哪个本地人啊?」秀秀阿姨非常惊讶这小镇里居然还有号称「八卦姨」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春花奶奶非常得意的说:「咦!秀秀,这镇上也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秀秀阿姨急于知道这最新的八卦,无暇计较这「无知」的羞耻。
  「春花奶奶你就快说吧,别卖关子了。」
  越聚越多的众人纷纷附和。「是啊,到底是哪个本地人租了杂货店二楼?龙老师你知道吗?」
  龙玉春老师摇头道:「我怎么会知道呢,还是请春花奶奶告诉大家吧。」
  春花奶奶清了清喉咙。「那,我就说喽。不过……」假意地咳了几声,环视着店内堆积如山的货品。「不过我房子既然租出去了,也就是说,我过阵子就要去加拿大看我那两个小孙子了,可店里这些货有些是今天早上才刚刚送来的呢,放太久可能会坏……」
  众人立刻会意,纷纷掏出买菜钱,你一样、我一样地疯狂消费起来。直到店内易腐的商品没多久就出清完毕,春花奶奶才满意地宣布:
  「实在很感谢各位乡亲的赞助,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事实上,说要租房子的那个人是透早打电话来的,还没签契约啦。但是他说他会先汇房租来,我一听是他,就答应把房子租给他啦。」
  听了半天,众人依然不解。「春花奶奶,你讲的那个『他』到底是谁啊?」
  「那个他喔……」春花奶奶突然健忘症发作。「咦!我没讲吗?」
  众人一致摇头,差点没给他昏倒。
  「就是『他』啊,你们也都认识的嘛,就是那个十年前害咱方小娃哭到泪干肠断的那个『他』嘛。」
  众人一致不敢置信地惊呼:「啥咪?!是『他』喔!」
  春花奶奶得意地掌握着第一手资料。「就是他,官家的小伙子要回来了。所以,我看我还是暂时不要去那个什么加拿大好了。」
  「为什么啊?」不是要去看孙子?大家刚还帮忙买了杂货耶。
  「等他回来,住进楼上以后,我就跷脚坐在楼下等看戏啊。」顺便收收门票钱,再小赚一笔。
  「啊,怎么这样子!」众人看着手中刚刚疯狂大采购的商品。「春花奶奶,可不可以退货?」这么多东西,吃不完呢。
  春花奶奶笑道:「歹势,本店是小本经营,货物既售,概不退货。补充一句,也不开发票。」
  众人绝倒。三秒后,才又纷纷复活,四处去宣传这件最新的新新闻——
  那个十年前离开夏日镇的官家小伙子,十年来没消没息,却在十年后的今天要回来了!这可能是十年来平静的小镇里最轰动的一件事了。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样,毕竟,这小镇确实是自当年他离开后,就一蹶不振到现在,好像没了半点活力似的,大家做起事来都显得没劲。
  或许是太久没听到当年那个小女孩无忧无虑的笑声;也或许是因为已经很久不曾看到,小夏岭山上,每年春天上山种花的两个年少身影——尽管那花始终不曾绽放;更或许是因为爱情远去之际也带走希望的缘故。
  夏日镇上有个凄美的传说。传说中,一百多年前,小镇上有一对年轻的恋人因故分离。男子临行前与女子在小夏岭山上共同植下一棵小小的橡树,指树为约,誓言在橡树长大之前,必会归来。然而当小树长成大树,红颜转为白发,男子终究没有回来。久候情人不归的女子,临终前许下心愿,愿成为守护橡树的神,留守树下直到情人回到身边,当诺言实现的那一天来临,绿色的山岭上会开满黄色的花。那就是爱情的见证。
  镇上的人们已经许久不曾想起过这个自曾祖母时代便口耳流传至今的传说。
  小夏岭山上不曾开过黄色的花,因此他们有些人早已忘记曾听母亲在哄孩子入睡前说过的这个故事。这镇上不是没有发生过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但人们已然忘记,曾经在百余年前,这里是一个见证爱情的梦想之地。
  想到这里,每个人心里都莫名一惊!不知道为何会在这时刻想起那样一则古老的传说。
  官家小伙子的回来,是否会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改变?
  这改变将会使小镇的现况更好还是更糟?
  且不管那么多,想必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件大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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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的现在时刻是:上午七点整。
  方心语还在家中吃早饭,比心语小妈晚十分钟出门。
  所以说,有些事情没办法跑第一的时候,也绝对不要是最后。
  特别是,事关己身的时候。
  七点十分,娃娃整装出门,沿路上跟她打招呼的人比往日要来得多上许多许多,那今她背脊一阵发凉。怪了,没有风啊,况且炎热的夏天就要到了。四月底一场大雨过后,连续好几天,气温直直飙高,预示夏季的来临。
  那么,背后这一阵发凉,是怎么一回事?
  「怎么搞的?」她纳闷地喃喃自语:「难道今天不宜出门?」将辫子甩到肩后,先上警局报到去。
  此时的她完全没料到,有关「某人」将要归来的消息,正在镇上的各个角落以离奇的速度传播开来。
  一个小时后,小镇上唯一的教堂,大门如往常般为镇民开启。
  气氛庄严却不会太过严肃的教堂前广场突然吵杂起来。
  正在排解居民纠纷的华牧师也忍不住走出来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一群在礼拜堂前叽叽喳喳的居民看到华牧师,便热心地道:
  「华牧师,你知道吗?那个官家的小伙子要回来了。」
  去邮局办完事情,正要回家而凑巧经过教堂的心语小妈瞪大了眼。
  「我没听错吧?官梓言要回来了?」那个伤了她宝贝娃娃的心的臭小子?
  「啊,是方太太。」偷偷暗恋美女小妈的国雄大叔立即热情招呼。「你听说了吗?」
  「刚刚听说了。」不晓得有没有听错?
  「刚刚住在东街的阿枝告诉我说,西街的秀秀今早买菜的时候听春花奶奶说……」
  想当然尔,心语小妈立即加入早己围聚成一圈的人群,交头接耳地讨论起十年来这平静小镇即将发生的最重大事件。
  真是该死,心语小妈简直不敢想像,要是她的娃娃听到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了。不过以小镇传播流言的速度,大概也很难轮到她这个做人家母亲的人,亲口告诉女儿这个消息吧。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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