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镜狂想曲(下) 后记 千秋修平我爱你

  我想每个人都听过「灰姑娘」吧?故事本身也许已经是老掉牙了,但是每当我发现自己不管到哪里是状况外,天天蠢事做不完,不断担心害怕的时候,我真的曾经祈求能有个类似神仙教母的角色来守护我。也许是某个特别有爱心的老师,或是精通人情世故的朋友,总之希望他们能随时陪在我身边支持我,指点我。这自然是太夸张的奢求。
  得不到就自己造一个,这就是写小说方便的地方。
  看过名著「炎之蜃气楼」的读者,应该都知道上杉第三号大将安田长秀又名千秋修平,是个非常类似保姆的角色。虽然为人机智,嘴巴坏又爱捉弄人,当两个主角高耶和直江的感情纠纷搞得满城风雨的时候,总是得靠他来当和事佬、做心理咨询、收烂摊,甚至还变成出气筒,总之是悲情到令人心痛。正因如此,我对他的爱远胜过两个没事就虐待自己情人的主角。这就是本篇主角命名的由来,这名字感觉就是用来照顾人的啊。
  「鬼镜」在网路上连载的时候,有读者反应这篇明明是灵异,却又写得很现实。
  我想是因为我希望能把实际生活中的困境搬到小说中来解决,「写出有可能会实现的故事」就成了重要的功课。如果内容完全脱离现实,例如千秋直接附身到志恒身上痛整他一顿,或者让他也变成同性恋,这种小说写起来也许很爽,但也会让我更清楚地意识到现实的艰难而更加沮丧。所以我的设定就是:千秋身为幽灵,可以不受社会规范束缚放手一搏,但是手法不管再夸张再离谱,绝对不能超过人类能力所及的范围。
  看来我真的没什么浪漫细胞啊,唉唉。
  昨天去参加一个文艺营,老师耳提面命:「写小说就写小说,绝对不要说教讲道理,不然小说就会被秒杀。」我心中大叫不妙:娘啊,鬼镜整篇都是千秋教训小翎,那不就等着被瞬杀吗?不要啊啊啊啊啊……〈泪奔〉
  如果真要辩解的话,我只能说虽然说教场面很多,但我不是想教化世人,只是在发泄心中的不爽。基本上我写小说最基本的原动力就是「不爽」,几乎每一本小说都在吐槽,所以脑充血的危险性很大。〈汗〉
  我最不爽的,就是那句在书中出现几百遍的「不能当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总觉得好像退而求其次,呒鱼虾也好的感觉,难道「朋友」是这么廉价的东西吗?友谊贵在真诚,在还没有死心,仍然对对方有期待的状况下,怎么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别的不说,「做朋友」这三字本来就很奇怪。朋友不是应该彼此投缘,自然而然被牵引在一起吗?有办法「做」出来吗?对我而言,那种明明没有什么交集,硬做出来的朋友顶多只是一年寄一次贺年卡而已,感情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另外就是「你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是他的性别?」我知道这句话曾经感动过许多纯情的读者,包括我在内。可惜我现在没那么纯情了。说到超越性别的爱情,我自问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答正代表我的心声。不管千秋对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会回应千秋的爱。并不是他存心要伤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样的,志恒也做不到。〈应该不会有人相信他真的变成同志吧?〉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
  千秋对佳沅的爱也许很真挚,但是他身为成年人、身为老师、身为主动付出爱的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应该要负责节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味耽溺下去,把责任和烦恼推给一个刚上国中的孩子。就像莲对娜娜说的:「你老是独自期待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让自己得不到幸福,这样不是很空虚吗?」所以我对千秋的判决就是死,因为活着的他已经没有救了。
  曾经有人问我是不是很讨厌千秋,所以这样虐他。我当然不讨厌千秋,也不讨厌小翎,但是小说主角并不是拿来疼的。我必须让千秋和小翎做出许多我不喜欢的事,并且藉着修理他们两个化解我的怒气,这是写小说的最深层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读者反应,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几时开始相爱的。看到这话作者实在很想切腹谢罪,写爱情小说却让读者看不出主角在相爱,真是大失职啊!〈泣〉如果要再拗一次的话,我想小翎真正喜欢上千秋的契机是在叶太太出现的时候,那时他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欲望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暧昧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再恳求一次:请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连载的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看网上各位大人的推文,大家都超有创意,常常让我笑到肚痛。这么一本充满怨念的小说,却为我带来这么多的笑声,实在让我觉得非常幸福,在此再次谢谢大家。
  其实本篇最重要的主题是「成长」,我常扪心自问:写完这篇小说,我自己到底有没有成长呢?只好等时间来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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