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隽握著厨房冰箱门把,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冰箱门面,不意外地看见磁铁下摆著一张小额纸钞。他心想,他可能没有牛乳可喝了。拉开冰箱门,果不其然,昨天还在冰箱内的牛乳纸盒已消失无踪。
他知道自己家里多了位住客已一段时日,但他们两人却未曾见过面。或许是因为他们作息时间不同,也或许是他们都忙进忙出的甚少在家中停留,以至於双方根本碰不著面。
改拿起一瓶半满的果汁,林隽发现瓶下有几个铜板。他笑了,明白那是被喝掉半瓶 果汁的费用。
林隽的母亲是位稍具名气的服装设计师,经常往来各国去观摩最新一季服装发表会;父亲原是二流大学的教授,最近却也很幸运地受聘任教於欧洲一所相当有名的大学。他的父母亲情感和睦,只是近年来夫妇俩聚首的地点多在国外。
所以当父母亲辗转告知他,近期内有位旧识的子弟会来暂居家中,他并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自己也不常在家,有人长驻是件好事——若是长时间没有开伙,家中确实会显得冷冷清清,像没有人住,感觉上几乎是房子在哀伤。
他的房间位於家中三楼西侧,而客房在二楼东侧,若非同时在一楼客厅或厨房出现,他和那位不曾谋面的住客事实上是可以过著不相往来的生活。
只不过,彼位住客似乎从不到商店买东西,日常食物、用品都是取用於林隽、或定时帮佣陈婶购回的部分。冰箱内的食物短少了,必定会在食品置放原处留下约莫等值的纸钞或钱币;洗衣间的洗衣粉盒下或是烘衣机上,也会摆有小额费用……等等诸如此类的使用付费行为。
每回林隽绕著房子走一遭,感觉就像是一趟收集钱币的寻宝之旅。
从厨房餐桌上的竹篮里拿起半袋面包,篮底果然有零钱,他笑著将铜板拿起,随手投进橱柜里的一只玻璃瓶,他看了一眼透明瓶身,嗯,已经半满了。
※※※
「涓涓,你还好吧?」
「我?」江涓涓咬住吸管缩起双颊,用力地吸了一口纸杯里的可乐。「我很好呀。」她将行动电话由右耳移至左耳。
「真的?那房子住起来还舒服吗?屋主的孩子……好相处吗?」话机里传来的声音显得忧心忡仲,更带著一丝迟疑。
「再真也不过了,」江涓涓坐在速食店的高脚椅上,面对著玻璃墙,图的就是可以一眼望见室外的喧嚣。「房子很大、很漂亮,住起来很舒服,我和屋宅的小孩作息搭不上,所以根本就碰不到面……妈,你别担心,我真的很好。」她说话时的语气有些心不在焉。
「涓涓,你到外边住些日子也是好,等——」
江涓涓明白母亲一时没说完的话内容是什么,「妈,我知道,过阵子没事了,我就会回家的。」妈妈什么都好,就是爱瞎操心。
邻居正大肆铺张地办著喜事,可能还会热闹上好些时日。妈妈建议她到亲戚家借宿一段时间,她拒绝了,因为熟知她情绪低落原因的亲友们见到她时,一定会露出同情或是讥笑的表情。而同情与讥笑都不是她所想要的,她只想要安静地、孤独地、带点悲剧气氛地躲到一个阴暗处去舔舐自己的伤口。
唉!她不过是曾恋慕著自小一同长大的邻家男孩,而那男孩长大成人了,要结婚办喜事了,而新娘……不是她罢了。
所有见过木启华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人,比任何男人都来得普通——普通的身材、普通的相貌、普通的头脑、普通的学识、普通的职业,一切都是那么地普通。
可是,对江涓涓来说,木启华是温柔的、善良的、聪明的、可靠的、了解她的、体贴她的、支持她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她童年时期,他是位和善的邻家兄长;在她情窦初开时,他是她心中偶像的投射。她一直以为,他是将她摆在心头上的——他的确是,但事实证明,他只是以看待一位邻家妹妹的眼光来看待她。
她将他的温柔太过理所当然地自以为是爱情,所以从来没有认真询问过他的情感动向。小时候,他指导她课业,陪伴她打发寒暑假的休闲时光,及至成年,他耐心地听她抱怨工作、人际关系等等的不如意心事。
或许是被呵护惯了,以致她从未费神去多想,以为他会对她那么好就是因为爱。
直到木妈妈送来他的订婚喜饼,才将她多年的梦想敲碎,也敲醒她的一相情愿。
是了,她一直以为两家长辈是明白她的,结果她错了,原来所有人都只当她是小女孩在说天真的笑语;她一直以为那个最近常出入木家的大姊姊只是他同学的妹妹,结果她也错了,原来不只是她想的那样。
可笑的是,她还常私底下对木启华抱怨,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打扰他们的约会?如今才知,她才是那个打扰别人约会的人呢。
或许,她是明白的,不过却一味地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相信……
她想,承认自己错了竟然那么地不容易,又是那么地难堪——尤其她在木启华订婚宴上,当著所有亲友面前失控地掀桌子大吼大叫。唉!拾回理智的那一秒,她真是想立即死掉!
※※※
林隽家境富裕,身体健康,是名对各类运动均有涉猎的健将,他相貌俊挺,而且智商比寻常人略高,学业顺遂,成年後便与亲戚同党共组公司。这样一个男子自然是令众佳人芳心倾倒的理想对象。他对事业有野心,时常连日工作十六小时以上不以为苦,累了,便在公司内拉出沙发床小睡,醒了再继续未完的工作。他不得罪任何人,却也不愿为任何人所羁绊。
「隽哥,你最近下班後的约会挺频繁的喔,是不是因为姨妈、姨丈人不在国内,没人跟你罗唆终身大事,所以你就放心大胆的四处招蜂引蝶了?」既是表妹亦是同事的温晓阳站在林隽办公室门边,侧著头,看他将外套勾在肩上提起公事包,一副要离开公司的模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招蜂引蝶了?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大老板堂哥度蜜月去,抛下我成天在公司里累得像条狗。我白天去拜访业主,晚上和你一同参加晚会,就算家里真养了狗也没空遛,哈!还招蜂引蝶?」林隽的口吻里不无抱怨。就算他外表看来像花花公子,不代表他就必须彻底实行花花公子的行径。
「原来这就是K公司业务部周经理嫌隽哥太忙,迟迟不肯签约的原因?」温晓阳太了解林隽愿意与商界名媛交友的主要目的。
她浏览了他的办公室一眼,知道他有一个特质,就是非常爱乾净,总是把自己的工作区域维持得一尘不染,地板上有任何一点小残屑他都会捡起来。好像环境不乾净,他就会很困扰似的。
「前几天的晚餐约会迟到十分钟,周大小姐就说我没诚意,签约动作也就停顿下来,」林隽一想起那张尚未到手的合约就扼腕。「啧!真不晓得她那张经理椅子是如何坐上的?」他是全身散发男性魅力,但并不使用低级手段洽谈公事,对於对方公私不分的行迳感到厌恶。
「隽哥,桓哥不时交代要你缓一缓脚步,别接太多订单,也别将咱们公司的业务扩展太快,免得员工们赶公事累得不成人形,工厂的出货品质受到业界质疑……还说若有必要,要我尽一切可能逼你休假。」温桓、温晓阳、林隽是亲戚也是朋友,更是事业合作伙伴。
温晓阳赞成温桓的意见,所以也对林隽的激进行为投反对票。
林隽略为沉默之後才作回答,「放心,我有分寸。」他接著又说:「不过,要我休假就暂时免了,等老温销假回公司上班再说。」
温晓阳看著林隽的脸,突然想起个常窜过她心中的念头,「隽哥,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但老忘了提……」
「什么问题?」林隽扬高一道眉,猜测著温晓阳会问他些什么?
「将来有一天,你会不会为了事业,而去娶个有背景或对公司有帮助、但你不爱的女人?」温晓阳总觉得依林隽的个性,实在是不无可能。
「少奋斗十年论?」林隽失笑。
「嗯,或者可说是锦上添花论。」温晓阳的好奇心仍未获得满足。
「或许会,或许不会,」林隽露出他那招牌的万人迷笑容,「会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有帮夫能力的女人我不讨厌:不会的原因,是那样做的话,我的人生未免就太无趣了。」他认为自己对於情感的态度是从简单的生理需求出发,乃至於建立负责任的关系,一路上充满了挑战。
当他还是个男孩时,那是一段艰辛的路程;而当下对於仍踽踽独行、游荡在寂寞与满足之间的自己,探索之路仍漫无尽头。
「隽哥,你这样算是有回答我?」温晓阳不满意,「你在敷衍我对你的关心。」
「呵,亲爱的表妹,我的确是在敷衍你。」他还没有做好坦然的心理准备。
※※※
他淡褐色的皮肤光滑无毛,薄薄的眼皮在黯淡的灯光下看来有点发青。他还没有脱离青春期之前那个柔弱的阶段,这个时候的男孩子有著丰润的嘴唇,生得很漂亮,唱起歌来比女孩子还甜美——男童音色细柔高亢、转音圆润,音高却不含杂质,不带性别色彩,所以百分之百纯净,难怪特别适合演唱宗教作品。
江涓涓望著邻座那个漂亮男孩,差点儿就要看痴了。
「涓涓,你在流口水……」阮姿韵提醒地说著。
江涓涓回神,「啊,真的吗?」她伸手抹抹唇边,「真的哪,我还真的在流口水耶!」美丽的景象总教人不能自已。
「你口味变啦?不再眷恋你那老实型男人木哥哥,而想改对国家幼苗伸出魔爪了?」阮姿韵挤眉弄眼的警告著她,「小心喔,那不只是触犯国法,而且还天理不容的哟!」
「不要提起——」木哥哥!想起来,江涓涓又是一阵心痛。她又偷瞥了一眼邻桌与父母进餐的漂亮男孩,啊,真是赏心悦目!
她从小就喜欢看来乾净清爽的男孩——木启华小时候就是这种类型。
直到有一天,当她发现这位邻家哥哥脸上冒出胡髭、手脚长出体毛,她才惊觉男生变成男人看起来好恶心!
可是因为他是木启华,所以她拚命地告诉自己,那是不同的,为了她的木哥哥,她必须学著适应,她也必须什么都是可以忍受的。
阮姿韵没有停嘴的趋势,她说:「我从来就记不得你那木哥哥的长相,他是长得不丑,可是也说不上好看。如果他长得很丑或是好看,也许我对他的印象会更深刻一点。所以,我应该说他长得很平凡……我几百年前就告诉过你,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那块『木』?就算不要草非要木,那好歹也先逛过几座森林,再下定论嘛——」她就是爱踩江涓涓的痛脚。
「就说别提了,你还拚命讲?」江涓涓眉头皱得像是打了十几个死结一样。「我现在有家归不得,也几近六亲不认的不和任何亲友联络,独独只接受你这位千金大小姐的『应召』,你还这样欺负我?!」答应赴阮姿韵的午餐邀约,她真是自找苦吃!
「涓涓,你何苦落得这般寄人篱下的下场?而且连屋主是谁都不认识,你不担心有安全上的问题吗?」阮姿韵婚後与公婆叔姑同住,家里实在已无多余空间可暂时收留江涓涓。
江涓涓愁眉苦脸地解释著:「屋子女主人是我妈妈年轻时的朋友,虽然不常联络、也很久没联络,但前阵子她们偶遇了,感情仍在,也还是很谈得来,之後便断续有音讯往来……我知道让妈妈为了我去拜托人家让我借宿很不孝,可是我一来没法住在家里看邻居办喜事,二来又实在不想一个人住饭店……唉……」她为自己的懦弱叹了气。
阮姿韵的数落依旧继续,「你逃得过一时,逃不了一世。不趁早面对现实,难不成真躲躲藏藏一辈子?还是就永远不回家?永远不和亲朋好友见面?」
「喂,我失恋耶!暂时从知道我失恋的人面前蒸发也犯天条吗?」江涓涓认为自己 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我需要疗伤止痛。」她认为失恋的人是有权利小小地任性一下的。
「失恋很伟大?」阮姿韵才不给她面子,「你是怕被人取笑,觉得丢脸,那才是主要原因吧?」
江涓涓不得不承认,「有一小部分是啦……」她懊恼极了。从小父疼母爱,又有木启华亲兄长般的对待,她虽不骄纵,但自尊心却强。
「况且你只是单恋,连表白都没有过,哪来的失恋之说?」阮姿韵的语调有几分嗤鼻意味。
「哎哟!」江涓涓受不了了,抱著头鸵鸟似地趴在桌上。「我不被人爱已经很可怜了,你还非要讲得那么明白?」不过,她更想找来针线把阮姿韵的嘴巴给缝起来。她就是怕面对亲朋好友时,个个都像阮姿韵一样直截了当地揭她疮疤,所以才会选择把自己隐形起来。
阮姿韵话说得云淡风清,可是态度满是讥讽,「比较丢脸的,不过是你在人家的订婚宴上翻桌子、歇斯底里鬼叫两声,然後让所有人以为你精神不正常而已嘛。」
「那还而已?」江涓涓的音调接近哀号,「我都快要去跳河了,那还而已?」她窘得想用额头猛撞桌面。
「涓涓,你少幼稚了好不好?事情哪有那么严重?」对於江涓涓的孩子气,阮姿韵感到好气又好笑。
「你都不知道木哥哥那时候看我的眼神有多奇怪、有多令我伤心。」江涓涓抬起小脸,眼眶红红的,「他一直都说我是乖巧又温柔的女孩……」自己素有的完美形象在心仪对象面前破灭,简直让她想痛哭失声。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阮姿韵翻翻白眼,一脸不以为然,「大大方方地道声恭喜,把场面撑得漂亮,维持住风范不是很好?偏要藉酒装疯跑去胡闹?」
「我第一次失恋,心里难受,所以那天才会喝酒的嘛!」江涓涓为自己失当的行为作解释,「我哪知道我会发酒疯?」
惨的是,她酒疯是发了,却也将大闹订婚宴的过程刻钢板似的全刻在脑里,忘都忘不掉自己曾有过的丑态。她那时真的醉了吗?她不甚确定。或许就如同阮姿韵所说的,她只是藉酒装疯……
「失恋这种事习惯就好,」阮姿韵侃侃地说,「别说我不帮你,晚上我们公司受邀的联商晚会你来参加,多挑几个帅哥、多谈几次恋爱、再多失几次恋,包你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外加神奇无比的九九神功。」
「我不要!」九九神功?莫名其妙!江涓涓不知道她现下是该哭还是该笑?
「由不得你不要。」阮姿韵淡淡地说。
「不管,我不要!」
「好,那你下一批画稿也别交了,因为我一定拒收。」阮姿韵是学生文具制造公司设计部主任,而江涓涓是她们公司约聘的插图绘者。所以她不仅仅只是江涓涓的好友,也掌握著江涓涓的生计。
「挟公事要胁我?」江涓涓叫了起来,「阮姿韵,你有毛病!」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让她说不出要把画稿交给其他公司的气话。
她已经好久不曾向父母亲伸手要零用钱了,已成年的她更不想再增加父母的负担——何况她现下处境、心境这般凄惨,还厚著脸皮当伸手牌,岂不是更彰显她的一败涂地?唉!怪只怪自己从前不懂事,赚多少、花多少,不懂得要规画储蓄,否则包袱一拎,假度假充电之名行暂躲到国外之实,不也挺好?
阮姿韵抬高下巴,伸起一手反掌掩嘴呵呵直笑,「你可以试试看我到底有多变态。」模样很具漫画人物的喜感。
「阮姿韵,我恨你!」江涓涓咬牙切齿。
「喔呵呵——我的荣幸。」
※※※
江涓涓回到借住的宅子时已是傍晚。
房子大得找不到任何人——也或许是因为根本没什么人在,光江涓涓住的部分就包括一个小小的起居间、浴室及卧室,卧室的落地长窗还通向阳台,自成一处小天地。
她望了一眼起居室她用来充当工作枱的桌面,上面摆著一组当初匆匆离家时携来的简单画具。猛然直觉不足,便在心中提醒自己,别忘了请妈妈帮她到家中工作间收拾些工具寄来。原本她是不让家人进她工作间的,但在目前不愿返家的特殊状态下,也不得不妥协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呢?」江涓涓喃喃地自问,「不,应该是说我什么时候才有勇气面对木哥哥和邻居们呢?」她还没有找到答案。
从小到大,亲戚的兄弟姊妹中,她排不上最笨的那个;同学、朋友中,相貌、学历她也都不逊色。
追求她的人不是没有,但她就是死心眼地把心里那个席位保留给木启华。她甚至也曾参加过同侪邀约的各种联谊活动。刚开始觉得十分新奇,市区餐馆聚会、郊区自备点心野餐,不过後来次数多了,感觉也不过如此,男男女女,你打量我、我衡量你,在心中为对方的容貌、学历或其他基本资料打分数,然後订定单独邀约的计画……久了,她就感到厌烦,索性不再参加那类聚会。
她一直觉得,她是朵有主的花,所以便不可再接受其他人的情感。孰料那只是她的觉得、她的以为……
难怪前些时候,木哥哥总有意无意地想替她介绍男朋友,她还认为他只是说笑,或是说反话。呵呵,现在想起来,多好笑呀!
「可恶的姿韵!」她边走进卧室,嘴里边嘟囔,「明知道我逃难一样的离家,根本来不及多带衣服,竟还小器不肯借我,就只知道要逼我去参加什么鬼晚会……」
他就算是戴了只卡通表,也都比别人好看;他就算是穿了件破布袋,也一定比大明星帅:他就算是……她向来都要自己这么看待木哥哥的。
「旧衬衫、卡其裤和懒人鞋,能钓到哪种好货色?」她打开空荡荡的衣柜,瞥了一眼摇摇晃晃的衣架,「算了,就当是去大吃一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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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面包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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