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复文第一眼就很喜欢这栋公寓,不是因为这栋公寓装修得特别漂亮,也不是因为房子特别便宜的关系。
这栋公寓,让他想起了不能再回去的家,那个充满欢笑回忆与爱情的家。
黎复文联络到屋主,得知屋主将要移民,便说服屋主将房子卖给他,他出的价钱是这房子市价的两倍,屋主原本没什么意愿要卖,一听到他提出的价钱,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从看到房子到买下房子,总共不到两天的时间,房子登记到他名下后,黎复文没有多加考虑就将随身行李搬了进去——在外地旅行的这几年,他已经习惯让自己简简单单生活,行李不多的好处是随时都可以上路,至于去哪里,通常是他闭上眼睛在世界地图上随便一指就算数,就算不幸指到海洋,他也会租艘船在那片海域漂上一段时间。
哪里都好,就是不要回到有黎轩的地方。
会回来,不是因为他游泳得太久想家了,而是大哥黎腾找到他,并且要他回到岗位上做他的黎轩,组织缺少他这样干净俐落的杀手,大哥希望他回去再次执掌暗杀部门。
黎轩呐……他告诉黎腾,他现在叫黎复文,暂时不想跟组织有任何关系。
黎腾的回应是几声冷笑,他说不怕黎轩跑掉,只要他身上还流着黎家的血,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必须代替黎轩活下去,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黎复文……?复文不是那个死警察的名字吗?怎么,他不是都已经化成灰了你还想他?真搞不懂,才不过两年的时间,你不只给了他身体,连心都给他了?」黎腾一脸不以为然,这小弟显然还是没有认命,看不透自己的处境。
「我高兴叫什么名字是我的事,这一点你管不着我。」黎复文的口气淡淡的,却有一种冷漠的气质,现在他不是在黎家,没有必要当唯唯喏喏的黎轩。
「喔?他都死两年了,你还把名字改成他的,这不是欲盖弥彰是什么?不要忘了,你生是黎家人、死是黎家鬼,你的身体与心都必须属于我……还是你忘记了?」黎腾在他耳边吹着气,这小弟的身体够弹性,全身上下没一丝赘肉,他睡过的男女中没有一个品质像他那么好,说起来,他已经有四年没碰过他了,还真有点想念那味道。
「大哥。」黎复文的身体轻微颤抖,黎腾的举动让他感到不舒服,他知道黎腾想干什么,不过他现在并不想。
「这里不是黎家,我可以拒绝你。」一个巧妙的转身,让他的身体离开黎腾的掌握范围内,这里是他新买的房子,他不想在搬进来第一天就弄脏这栋房子。
「你的身体这么长时间没有男人的碰触……行吗?」面对明显的拒绝,黎腾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这小他十几岁的小弟向来怕他,现在好不容易培养出一点反抗之心,玩起来会更刺激。
「你别忘了,这世界上除了男人这种生物外,还有一种叫做女人的生物,必要时我会花钱解决需求。」黎复文打开大门,这房子虽然落座在新店市郊,但是南来北往的人车依然不少,他相信黎腾没有当众表演的嗜好,再者,他也有送客之意了。
「你能碰女人吗?哼,我会等着你回来找我的,弟弟。」
黎腾给了他半年的时间逍遥,半年后,他若是不能做回黎轩,那么黎家就再也不承认他,组织也不会留一个没有向心力的杀手。
简单来说,世界上再也不需要这个人了,除非他重回黎腾怀抱。
住在新店的生活简单而惬意,一开始黎复文做出来的菜简直就像一团黑炭,后来终于能烧出一桌味道不错的菜,对烹饪愈研究愈有心得。
这种生活总是让他想起与简复文同居时的情景,那时负责所有家事的是简复文,他虽有心想帮忙,却总是弄得一团乱,搞得情人不得不建立生活守则,在家里头不准他动这动那,免得哪一天把家里给炸了。
那两年中,简复文照顾着他的一切,无怨无悔,甚至让他产生了幸福的错觉……或许,那并不是一种错觉,只是自己一开始接近他的动机太不单纯,这种动机注定了他没有得到幸福的资格。
简复文是重案组警员,屡建奇功,若不是黑道在警局还有些势力,他早就升到大队长将全市的黑道扫地出门了。
这样的人对道上兄弟来说无疑是眼中钉肉中刺,多少人想杀他都不果,最后大哥想到了他,送他进警校念书,一毕业就安排他到重案组里当简复文的同事。
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成为简复文的朋友,又花了两年的时间成为他的情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宁可相信他真是一个警察,他与复文是真心相爱,他们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可惜,他无法抹杀黎家那宛如附骨之蛆的掌控,他也摆脱不了黎轩这个名字。
而现在,再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了,他必须学会照顾自己,不想吃外食就得自己做饭,黎复文在生活中得到了一个理论的证实,任何人只要少了原本的庇护,再困难的事也学得会,比如下厨,比如遗忘。
简复文这个名字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他几乎是着魔地,想用复文这个名字活下去……他也想狠狠记着这个名字,不管它是否消失。
锋利的菜刀不小心划到了手指,多年未见血的他居然对血产生了一种惧怕的心理,他用清水洗清伤口,把染了血的肉放回冰箱,他必须做点事来让自己分心。
总是这样的,这几年,他一旦静下来,两年前的种种都会像跑马灯一样侵袭着他的神智,任他怎么抵抗也无用,所以他不断出走,到世界各地不是为了散心更不是为了增广见闻,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不想让自己的脑中再次浮现那人的身影。
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黎复文不断告诉自己,死了的人,再如何追忆也无用。
他抬起眼睛看向墙上的时钟,晚上九点了,他刚搬来这里没多久,家里还缺少一些日用品,他该去附近的大卖场买些东西回来,把这个房子布置一下。
古人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真是一点也没错。
黎复文不过是出去买些日用品,就碰到一场倾盆大雨,这种雨在台北原是不算什么的,台北的地型让这个城市不是笼罩在热气中就是在大雨中,所以碰到下雨他一点也不意外,他意外的是,自己居然会大发慈悲捡了一个醉汉回家,依他当警察时的经验,这种人送警局会好一些,而且他敏感地察觉到,这人的生活背景应该不寻常……
简单来说,他在那人的身上闻到同类的味道,而那味道,居然让他一时着了魔,将人扛回他新店郊区的住处。
醉汉醒来后告诉了他一个名字,简伯宇,这就是他的名字。
这个醉汉很啰嗦,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啰嗦的人,啰嗦到让他忍不住甩了他一巴掌,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他以前很少失控的。
而这个男人的啰嗦,却让他失控了,黎复文拧了拧眉,他发现自己难得的好心可能给自己带来一个大麻烦,本想把人丢出去,又觉得大费周张把人带回来又丢出去好像是很蠢的行为。
那个啰嗦的醉汉拉着他说了一个很长的故事,主角之一就是眼前的醉汉,虽然他觉得听人家隐私不好,可是那醉汉死命拽住他,让他连逃也没得逃,最后只得乖乖听他说完故事。
隔天早上,醉汉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要求他把房子租给他,虽然黎复文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听力不太好,不过从没有一次像这样怀疑过自己的听力。
「你说……你想跟我租房子?」黎复文试着跟他讲道理,不过对这种死皮赖脸的人似乎没多大用处……
「是呀。」笑眯眯说出这一句话后,简伯宇又说出一大堆黎复文非收留他不可的理由,虽然那些理由怎么听怎么不太对劲,可是黎复文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居然就这样答应把人留下来。
就这样,他的单身生活中硬生生闯进一个陌生人,虽然造成了他莫大的不方便,可是也减少了他失神想起往事的机会。
黎复文忍不住想,也许寂寞才是让他回想起前的最大因素吧?
若要说简伯宇住进来后对黎复文生活的最大改变是什么,那毫无疑问就是饮食起居。
简伯宇这人很挑嘴,但自从他吃了黎复文煮的东西后,除非必要,否则他绝不吃外食,工作风流之余全都留在家里巴着黎复文讨食物吃,看起来就像一只永远喂不饱的小狗。
除此之外,另外一件让黎复文头痛的事情是,简伯宇很喜欢喝酒跟到外头鬼混,然后一喝醉就会拉着他说一晚的故事,搞得他睡眠不足挺着一双黑眼圈。
可叹的是,他鼓不起勇气赶他走。
其实在简伯宇进入公寓的第二天,黎复文便已去证实过他说的故事是真是假,结果相当意外,整个故事都是真的,掏句话说,简伯宇这个人跟黑道人物住了将近十年,跟黑道的大哥级人物相恋(或许是单恋)然后又伤心出走,这么一个有趣的人物,是他前所未见的。
他的出身在一般人眼中看来或许很肮脏,可是他本身看起来又相当纯洁……呃……如果不去计较他三不五时喝醉酒及玩一夜情的话,这个人的本性单纯如一张白纸。
就好像二十几年前的自己,一张白纸,还没让人染上色彩,只是这个简伯宇正在等待爱人为他上色,而他,已被有心人染上许许多多的颜色,那多样化的颜色有时候让他产生一种错觉,那些颜色都是别人,没一个是他的。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喂,小黎,发什么呆呢?没见过做菜做到一半能发呆的男人耶,你这是在勾引我吗?啧,我虽然不忌口,可是对窝边草没兴趣。」简伯宇难得赋闲在家,此刻正翘着二郎腿坐在饭厅等主人喂饱他。
黎复文回神,看到自己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青菜,流理台里面水正放着流,他这样发呆多久了?他怎么都不知道?
「还不都是你害的?昨晚又喝醉回来吵我一夜,害得我睡不好,现在好了,连做饭都想睡觉,我看今天你还是吃外食好了,免得我煮出来的东西毒死你……喂,那菜还是生的呀!你再饿也不必生啃吧?」看着简伯宇把桌上尚未料理的食材拿起来就啃,黎复文整个人傻掉。就算喜欢吃生菜沙拉,也该把菜洗一洗再入口吧?
「耶,我这是表示支持,我这么爱吃你煮的菜,要是你不煮给我吃,那我岂不是很可怜……先说好,我今天可没打算出门觅食,也没打算出门荒唐,只想吃你煮的饭,或许再来杯饭后酒也不一定。」唔,在家吃饭后再与小黎小饮几杯,啊,想起来就觉得舒坦。
「又喝?拜托,你在外面喝我管不着,别把酒精给我带回家,要是你敢在家里喝到烂醉,我绝对会把你给丢出去!」啧,他又不是保姆,为什么要三不五时替人照顾这样麻烦的爱人呢?
「别这么说嘛,我敢说你一定没尝过好酒才会这样说,要是你喝过我推荐的好酒绝对不会再这样说,男人嘛,哪个没喝过酒的?听我说,偶尔喝个两杯不会伤身,只会让你的睡眠品质更好,不如这样好了,今天换我下厨,你去喝个几杯,晚上睡个好觉,如何?你不是说这几天都睡不好吗?」
黎复文忍不住吸口气,是谁害他睡眠不足的?他以前在不知名海域漂流时过得比这阵子好呢!
「就算你的那些酒变成仙丹妙药我也不会感兴趣,说了这么多,还不是想吃饭?乖乖等吧,我一会儿就好了,还有,不准喝酒,一滴都不准。」他很少动气说话,但是这个麻烦来了以后他一天至少动一次气,至少说十句重话,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他大概不出几个月就会被气死了。
看来他有必要找一个房客来分担这个大麻烦。
「我想再找个房客来住,反正空房间多的是,你觉得如何?」重新拾起菜刀,黎复文认真问着,多个房客,以后简伯宇要是发酒疯也多个人照料,其实,他比较想把人丢着睡大头觉去。
「咦?你嫌我不够吵,想找个人来吵个够啊?」
简伯宇啃完生菜,抹了抹嘴,开了冰箱取出一罐冰开水来喝,小黎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婆妈,连冰箱里头都只有水与牛奶,他不喜欢喝牛奶,只好喝开水了。
「吵?我不相信有人能够吵得过你,我是想只有我们两个大男人住太冷清了,再找一个人比较热闹,以后你出去鬼混时我也有个伴,还是你担心有新房客来了会跟你抢饭吃?」黎复文开始下锅热炒,锅里发出吵杂的声音盖住他有些心虚的话。
要不是他怕吵,死也不会再找一个新房客。唉,要是当初没收留这个大麻烦,他又何必这么苦恼呢?
「喔?我才不怕有人跟我抢饭吃呢!我是怕新房客来会受不住我的魅力,整天跟我卿卿我我,到时候你铁定会气死。」抱持着爱人不在家,今夜不回家守则的简伯宇,凡是能入他眼的弟弟他都吃干抹净以弥补之前受过的情伤。
「说到这个,你这样乱来,真的不怕到时候跟你的情人翻脸吗?」情人之间最忌不忠,这家伙老是跟别人乱来,要是到最后又跟情人和好,那他该拿什么脸去见人家?这笨蛋难道都不会替自己留后路吗?
正在喝水的简伯宇听到这句话险些呛到,他拍着胸口顺气,死命瞪着方才喷出来的水渍,啧,这家伙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我跟他根本就没有未来,又怎么会翻脸?」连要结婚也不跟他说一声,这代表他心里根本没有他的存在,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学那些贞节烈男死守住贞操不放?更何况他出去玩一夜情时用的都是前面,后面还是他专属的呀……呸呸呸!他在想什么呀?
「有时候事情的真相并不是像你所想的那样,也许你该去找他谈谈,免得因为一些可笑的误会而让你们后悔。」说起来这家伙脸皮也是薄到不行,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离家出走,连个解释机会也不给人家,一个劲地认为自己是被人家抛弃的可怜虫,在他看来,那位黑道情人八成是有什么苦衷吧?电视连续剧不都是这么演的?
「才不呢!如果这件事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什么一开始不找我说明清楚?这么鬼鬼祟祟的,分明是想把我瞒在鼓里,我又何必回去自取其辱?」更重要的是,如果他真的回去挑明了,而叶非给他的回答却是最不堪的那一个该怎么办?跳河吗?光想到就觉得羞愤难当。哼!他要让叶非知道他也不是非他不可!
「这……」这么说也对,不过他总觉得这两个笨蛋只是在增加周围人的麻烦,而他很不巧地捡了这个麻烦回来。
「可是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难道你真要在这里枯等下去?」要是那个叫叶非的笨蛋一辈子不来带走这酒鬼,那他岂不是要遭殃一辈子?
不成不成,他得赶紧找个房客来分担这种压力才行。
「嗯……我……唉不管啦,反正如果他不来找我我就在这里不走,反正小黎你一定会挺我到底的……」
听到这句话,黎复文刚炒好的菜险些翻倒在地,所幸简伯宇眼明手快地将盘子从半空中抢救回来……真看不出来这酒鬼有这么好的身手。
「小心点,摔坏了晚餐那我的胃要怎么办?」简伯宇嘻嘻笑着,将救回来的盘子放到餐桌上,捞出筷子全然不顾形象地吃了起来。
「喂,才第一道菜呢,你真想从头吃到尾?」黎复文插着腰,看着满满的菜逐渐消失,然后见底,最后,他摇摇头。
「你呀,真不知道是那个叶非从没让你吃饱还是怎样,怎么看都像是个快饿死的酒鬼……」能吃是不打紧,可是他这大厨手脚不够快可是会抢不到饭吃的。
「你不懂,我这是给你面子,虽然说你煮的东西真的挺好吃的……小黎,这盘见底了,再来几盘吧。」简伯宇像是飓风过境一般,把盘里的食物扫得一干二净后端给黎大厨师,眨着大眼睛祈求地看着他……
就像小狗一样,黎复文终于有些了解,原来那位叶非同志是爱狗人士。
*
「帮我想想看红榜单怎么写。」一大早黎复文不知打哪里买来一大堆红纸丢在简伯宇面前。
「啊?红榜单?这是什么?能吃吗?」简伯宇张大着眼,不知道这么一大叠纸是干什么用的。
吃?难不成这个姓简的猪生活里除了性就只有吃?
「……你要吃就吃吧,不过可得给我留一张,我要征室友用的。」黎复文从红纸里头挑了一张出来,拿出麦克笔开始在上头涂涂写写。
「征室友?原来你不是开玩笑呀?」简伯宇从一堆红纸中抬头,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惨了,真的有人要进来跟他抢饭吃了,他连忙挨近御用大厨身边,谄媚地笑。
「小黎啊,你对我最好了对不对?所以就算你要煮饭给新房客吃,也要记得留最大一份给我喔,反正我们两个交情比较好……喂,等等,记得留一行空白给我写呀!」简伯宇抢过黎复文写好的出租启事,加油添醋地写了一堆限制。
黎复文看着简伯宇的字,跟着一字一句念着。
「限男同性恋者?无诚者勿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怪条件?他提出来的条件了不起只有单身跟不要在公寓内乱搞关系而已,简伯宇开出这种条件不怕吓死新房客吗?更甚者……根本没人会来看房子吧?
「谁叫你这样写的?这样根本不会有人来看房子!」黎复文忍不住抗议,这家伙是来搞破坏的啊?
「反正我们都是同类人,同一个屋檐下都住了两个同性恋了,第三个要是来一个正常男人那不是很奇怪吗?所以我说第三个室友最好也是同类,不然大家相处起来会很不自然,喂小黎你那是什么脸啊,我说的是实话呀!」简伯宇将写好的红纸条风干贴上双面胶。
「……」黎复文傻眼了,从没见过这么喜欢自作主张又爱说一些怪道理的男人,那个叶非一定很可怜,忍受这个男人这么久了都还没发疯真是精神可嘉,可是……谁来送走这个瘟神啊!
「你在发什么呆啊?你不是要征新室友?只写一张是不够的,要不要我帮你多写几张?我是不介意帮你写啦,我也不是故意想批评你的字,那个字虽然漂亮可是不够霸气一点都不像男人,你看看我写的字,多好看哪,这才像男人的字好吗……你再发呆下去我就当你是在邀请我品尝你的红唇啰,来……啊你这是什么态度?干嘛摆出这种嫌恶的表情?你是嫌我不够英俊还是怎么样?你给我回来!」
怒吼声震耳欲聋,黎复文却当作蚊子在叫,现在他只庆幸前任屋主把屋子的隔音做得不错,要是让邻居知道这里住了这么丢脸的人,那他这半年间就别想清静了。
房门一关,隔绝了空气中的吵杂,嗯,清静多了。以往从没过过这么热闹的日子,现在多了一位喜欢胡说八道的室友,还真是……
他好想念,以前那种安安静静的两人世界。
好想念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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