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人间 第一章

  滴嗒,滴嗒,滴嗒,滴滴滴……不大不小的雨点敲落在玻璃窗上,在冰凉的坚硬上滑落。天是灰色的,在这多雨的城市,我几乎快要遗忘太阳长什么样子。我最讨厌下雨天,因为它总是让人没理由的郁闷。像我那短命的父母,就死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叮咚!」门铃像催命般响了起来。
  我挪了挪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进沙发里。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门外的不速之客显然比我有耐心多了,认定了屋子里一定有人,毫不放松地残害着我的耳朵。  
  为了我可怜的门铃不再被魔爪蹂躏,无奈的看了眼桌上显示着八十通未听留言的手机,终于磨磨蹭蹭地走向大门。  
  「你的坏习惯真该改一改,不要一到阴天就装死好不好?」比我高一厘米的男子,推开我挡住门的身体,大大咧咧的把自己摔进沙发中。脖子和手上带的铁链,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  
  「唉!」他夸张的叹口气,拿起桌上的手机大摇其头,「我这么悦耳的声音你竟然一个都不听,真是浪费啊?」  
  我懒得理他,整个人趴在地上。  
  「喂,今晚有好料哦!我朋友乐团的首场演出,绝对惊动万教、轰动武林,捧个场吧?」他用脚踩了踩我。  
  甄言是个摇滚乐的狂爱者,所以他接触的朋友都是些打扮的奇形怪状,类似流氓的人。通常他们走在街上,五米之内是不会有人敢随便靠近的。  
  我是他众多朋友中唯一的「异类」,没有夸张的染发,没有挂金属的饰物,更没有在任何地方穿环。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格格不入。然而他却很喜欢黏着我,试图把我拉入他的生活中。  
  我腾的坐起,快速抽走他刚想点燃的烟,「我对那种吵的要死的音乐没兴趣。不要在我家抽烟!」  
  他无趣的对我摇摇手,「这次一定和之前那些感觉不同啦!是我死党的团耶,还记得以前跟你讲过的,那个叫简宁振的人吗?」  
  「谁会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学宇,你真冷漠。」他不以为然的把我从地上强拉起来「我不管你有没有兴趣,总之今天你一定要去。」  
  「喂,放开啦!你这是绑架!那种要人命的音乐会让我想死的!」  
  他突然回头对我微笑,「我保证从今晚开始,你会爱上它的。」  
  ◇
  从来不知道,原来摇滚乐会有如此之多的死忠者。  
  我被甄言强硬的拉来了闹市的一间酒吧。刚刚暗下来的天色,酒吧还没开始营业。细细的毫毛小雨并不能阻挡门口密密麻麻等候进店的客人。  
  我皱起眉,这是我从不会接触的地方。  
  「厉害吧?这些人可都是冲着『SADNESE』来的。虽然这是他们第一次在酒吧驻唱,不过之前在学校时可拥有不少歌迷哦!」甄言拉着我从后门直接走进酒吧,通过长长的走廊和厨房,他把我带到员工休息室。  
  弥漫的烟雾让我作呕,密封的小房间内挤了四个大男人。亮皮的紧身衣,五颜六色的头发和身上各处的穿环。我的眉皱的更紧。  
  「甄言,你来啦!后面那个是谁啊?」唯一一个理着光头的男子说道,他脖子上的纹身让我一阵头皮发麻。  
  「我的好朋友。」甄言始终拉着我的手腕,怕我掉头就走。「咦?宁振呢?」  
  「还没到,昨晚一定又在不知道哪个尤物的床上醉生梦死吧。」说话的是留着及腰长发的Eric。  
  我知道他,因为他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人。  
  虽然出席次数少到一双手都数的出来,但因为长了一张迷人的鸟脸,又弹了一手极棒的电子琴,以至于成为学校女生疯狂追逐的对象,每次上学势必造成轰动,连我这种懒得管别人死活的人,都知道有他这一号人物的存在。  
  他的话让其他几个人发出闷笑。  
  「学弟,真看不出来你也喜欢摇滚乐。」Eric笑着对我说,可在我的眼里,他的笑容参加了几分不易察觉的讽刺。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在学校里我是一个怪胎,几乎没有朋友,也懒得与别人交谈,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独行侠,清高自闭的传言也接踵而来。不过他这样的人也知道我的存在,实在有点让人意外。我把头转向甄言,「我要回去了。」  
  「别啊,来都来了,听完再走嘛。」  
  我忍无可忍的板起脸,「我说我要走了!」  
  这时我身后的门突然被拉开,一个戴着漆黑墨镜的中年人探头进来,「客人已经坐满了,你们,赶快上台!」  
  众人一起皱起眉头,「老板,我们主唱还没到。」  
  那个看起来极像黑社会大哥的老板,双臂抱在胸前,「我管那么多,总之你们现在就上去,随便弹几首也要把客人给我稳住!」他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扭过身开着刚才那几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个个垂头丧气。  
  「真是的,宁振在搞什么鬼!」Eric烦躁的挠了把他那头乌黑亮丽的长发。  
  「TEN,怎么办?」其他两人问着一旁沉默不语的光头。  
  他弯身拿起桌上的两把琴递给他们,「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忽然间,一种恶劣的心理浮现出来,我突然很想看他们出丑的糗样。推了推甄言的肩膀「走吧,出去看看。」  
  他显然有些惊讶,「你要听他们唱歌?」  
  我拉出一抹讽刺的笑容,「没有主唱的乐团怎么唱歌?」  
  ◇  
  不算大的小酒吧里挤满了人,不是普通的吵闹。  
  甄言似乎和那个老板很熟,拉着我艰难的穿过人山人海,一屁股坐到了老板那一桌。「喂,不是盖的吧?SADNESE魅力不可小观哦!」他对老板说道。  
  老板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用下巴比了比走上台的四人,「搞砸了今晚,他们就没有明天了。」  
  很显然的,台下的客人对少了一个人质疑起来。轰的一声像开了锅,比刚刚叫的更凶。  
  「简宁振哪去啦?我们是来听他唱歌的耶!」  
  「靠,没有主唱上台,你们还表演个屁啊?」  
  「叫主唱上台啊!」  
  台上的几人显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毕竟是没经历过风雨的菜鸟乐团。  
  我斜眼看了看捂起耳朵的甄言,有点幸灾乐祸。  
  「不想听的人,现在可以滚出去。」始终戴着墨镜的老板突然站了起来,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让原本吵杂的酒吧整个安静下来。  
  刚刚起哄的几个人,都低下了头不再出声。  
  老板很酷地指了指光头TEN,「你们开始。」  
  像被重新施于信心,四个人笑开颜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在室内响起。台下观众也一改刚刚的不爽,口哨、尖叫声四起。  
  这种转变是我始料未及的,抱着看好戏的雀悦心理,如同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我转过头看了看甄言身旁的墨镜老板,更肯定这家伙是黑社会。  
  看了看随着音乐摇摆起来,而无暇顾及我的甄言,我有些气愤地站起来打算离开。  
  突然一个男子从我身边经过,匆忙之间狠狠把我撞回椅子上。我怒气冲冲的转过头,却看见他长腿一跨蹬上舞台,只留下他身上擦的古龙水,淡淡的环绕在鼻息间。  
  他的出现使观众的尖叫声更高出几倍,台上几人如被灌入了力量振奋了起来,就连我旁边的甄言都吹起口哨来,「宁振!加油!」  
  我索性靠进椅子里打量起这个迟到大王。半长的金发随意散在颊边,饱满的额头,锐利却勾人的眼睛和红润的嘴。他很白,配上黑色的皮衣增添了一股神秘感。  
  不可否认的,他的外表非常迷人,够酷够炫,很适合走摇滚路线。  
  「很抱歉各位。」简宁振低沉略微沙哑的男音在空中响起:「我迟到了。」  
  他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酒吧内的尖叫分贝拔高冲天。接着响起的摇滚乐把所有人带入一种疯狂的境界。  
  我没有离开,就那么坐在那里。没有随着疯狂喊叫,亦没有被他们的歌或是音乐吸引的如痴如醉。说真的,他们唱的什么、弹的什么我都不懂,也提不起一点兴趣。  
  甄言比刚刚还兴奋,甚至拉起我的手像其他人一样晃动起来。  
  我只觉得丢人。甩开他的手,腾的站了起来,冲他喊道:「我回去了。」  
  「别走啊,结束一起回去!」甄言急忙站起来拉住我。  
  「不想听,和其他吵死人的乐团有什么不一样?」我瞪着他。  
  话音刚落,震耳的音乐突然停了下来。灯光调暗,Eric柔和的电子琴声悠扬奏起。整个酒吧内又回复寂静。每个人都侧儿聆听。  
  简宁振幽雅的声音随着电子琴轻轻唱起——  
  让我抱紧你,爱不需要太多理由。  
  当你哭泣伤心的时候,我希望在旁守候。  
  那些不快乐的过往让它随风逐流,  
  当一起已成往事我们黯然回首,  
  那些爱过笑过的片断会深刻在心头;  
  让我抱紧你,爱有时也会天长地久。  
  最后一个字从他口中吐出后,另外三人的鼓声、吉他和贝斯猛然奏入,为表演带来最终的高潮。  
  所有的人,无一不被他征服。  
  我像被雷劈中,动弹不得。  
  那低沉优美的歌声,在我脑海中挥散不去……  
  ◇  
  「铃!」期盼已久的下课钟声终于响起,我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  
  开始入冬了,寒风吹得骨头都快散了架。即使身上穿了厚重的大衣,仍是难抵风寒。  
  平日的我一定是往家里冲,可是到了今天,再大的风雪都不能阻挡我前去「暗天使」酒吧的决心。自从上个星期在那里听了SADNESE的首场演出后,我和所有人一样不能自己,彻底的被征服。之后每天晚自习后,都一定要去听听他们的音乐。  
  然而让我更感兴趣的,还是简宁振这个人。  
  托甄言的福,一周来我和SADNESE的几个团员打的滚瓜烂熟。在多方面的接触后,更被简宁振深深吸引。  
  室外的寒冷并没有让酒吧的生意减少,自从有SADNESE驻唱后,这里几乎每晚爆满。因为晚自习的关系,每次我来到时已经到了他们演唱的尾声。紧盯着台上的人唱完最后一曲走下台后,我也穿过人群挤到吧台前。?  
  「学宇,你来啦。」正在调酒的TEN热情的招呼着我。  
  他是SADNESE的鼓手,同时也是团长。虽然有一副非善类的外表,再加上脖后的蝎子纹身让他看起来更不像好人,但其实他是最有亲和力的一个。  
  我喜欢和他聊天,像和哥哥讲话一样,让人可以敞开心胸,倾尽所有。  
  Eric递过来一杯深红色的酒,「尝尝看这个,TEN的新发明。」  
  宁振身旁的人正好离开,我见机坐了上去。  
  他用右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白稚的脸上留下阴影。相处这个星期以来,我仍然没琢磨透他这个人。有时他会呱噪到让人恨不得把他的嘴封上,有时候却又静的一声不吭。  
  我喝了口手里的酒,继续抬头偷看他。  
  突然间,他睁开了戴着灰色隐形眼镜的眸子,直直看着我。我慌乱的整个坐直,尴尬的举起酒杯到他面前,「你……要不要喝?」  
  他不置可否的接过酒杯,在我刚刚喝过的地方轻吮了一口,「嗯,不错。」  
  「TEN,这东西叫什么?」他转过头大声问。  
  TEN习惯性地摸摸自己的光头,「就叫Angel's  Tear吧。」  
  「好名字。」宁振淡淡地道,又把杯子还给我。「今晚有什么活动?」  
  「这里太吵了,不如找个安静的地方喝到天亮吧!」说话的是有着火红短发的贝斯手阿超,他是团里最小的成员,只有十七岁。  
  「直接说你想来我家不就得了!」吉他手KC捶了阿超一拳,耳朵上整排的耳环随着动作发出响声。  
  KC和TEN合租了一套房子,是他们的聚集地加练习室,我有幸也被带进去几次。  
  我挨近桌子拿起酒杯,小心翼翼地在刚刚简宁振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  
  「好啦,就这么决定了,还是回家喝酒的好。」Eric拨拨头发,他的一举一动都非常优雅,有时候我会想,他没有做女人真是可惜。  
  TEN好笑的打了他肚子一下,「拜托,那是我家好不好!」  
  「不要这样说嘛,谁不知道我早就是你的人了?」Eric故意嗲声嗲气起来,逗的大家哈哈大笑。  
  「走啦,别闹了。」宁振站起来,突然趴到我旁边,「你来吗?」  
  我吓了一跳,感觉脸红了起来,「来……可以吗?」  
  他微笑着拍拍我的头,「当然可以,走吧!」  
  我也露出笑容,欢天喜地的跟在他身后。  
  ◇  
  每人一瓶啤酒,围在桌前玩着纸牌。  
  宁振是我认为在他们之中最聪明的人,可是他却连最简单的游戏都不会玩,所以只好像我一样坐在一旁瞎起哄。  
  我紧挨着他,看着他英俊的侧脸,缓慢的喝着手中的冰啤酒,一切都是那么享受。  
  「哈哈哈!又赢了!」KC得意的大笑,他是今晚的最大赢家。  
  其他几人唉声叹气,「去,有没有搞错!你出千吧?」  
  「喂喂,愿赌服输好不好!」  
  「啊呀,酒喝完了。」TEN晃了下手中的空瓶子,「宁振,你去买啦!」  
  「为什么是我?」  
  几个人异口同声回道:「不玩的人去买酒!」  
  宁振无奈的站起,「好啦好啦,每次都欺负我不会玩。」  
  我急忙抓过外套,「我陪你去吧!」  
  ◇  
  后半夜是最冷的时候,我被强风吹的东倒西歪。宁振哈哈笑着走在我前面,「来来来,哥哥给你挡风哦!」  
  我踢了他屁股一脚,却主动挨近他身后,伸出双手抓住他的衣服。  
  他比我足足高了一个头,宽厚的肩膀正好为我挡住所有风寒。我会心一笑,手握的更紧。  
  「喝太多酒好像不太好哦?」他突然停了下来。我疑惑的抬头看他。  
  「要不要去喝杯咖啡?」他指着马路对面的咖啡屋。  
  我笑了起来,大力的点点头,宁振二话不说拉起我的手冲过马路。  
  也许因为太冷的关系,咖啡屋里只有两、三桌客人。我们选了角落的位置坐下,从这里刚好可以把无边的海和满天星斗收进眼底。  
  室内弥漫着淡淡的咖啡香味和轻柔的钢琴声。我深吸了口气,有些陶醉起来。  
  「呵呵……」宁振在我对面发出轻笑。  
  「笑什么?」我困惑。  
  「笑你有时候真像小孩子。」  
  我瞪他一眼,「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  
  他又是呵呵笑着点了点头,看向窗外没再讲话。  
  我趁机仔细打量着他,大多时候我都是看他的侧脸,因为很少有机会像这样面对着面观察他。心底莫名的涌起一股暖流,如果让我倾尽此生所有,只求这样痴痴的看着他,我也甘愿。这么说也许有点夸张,但爱上一个人,往往只需一分钟的时间。  
  「宁振,跟我说说你们组团的历史好吗?」
  他转过头来,拿起桌上香浓的黑咖啡喝了一小口。「组团啊……我是最后一个加入的。他们四个从很久以前就是一起玩的朋友,高中时代的主唱是个女的,后来因为转学而被迫离开。TEN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对主唱的要求尤其严格。  
  「所以在那段时间里,他们过了很长一段没有主唱的日子。」  
  宁振轻轻拽着一根垂在额前的头发,「是甄言介绍我过去的。TEN他们听了我的歌声后惊为天人,然后就跟着他们混了。」  
  我笑了起来,他从来不掩饰对自己声音的自信。
  简宁振所拥有的不只是出色的歌喉,更包括他与生俱来的才华。SADNESE的歌曲中,几乎有一大半是他谱的曲,然后再自己填入歌词。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人材如果仅埋没于酒吧间,实在是太可惜了。  
  「以后的目标?」我万分期待的趴在桌子上,我知道他的答案不会让我失望。  
  他在银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叼在嘴唇上,幽雅地拿起打火机点燃。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近乎透明的白烟飘在空中,有种朦胧的美。  
  他把烟夹在修长的手指中轻轻一弹,「带领SADNESE走向唱片界,然后走向国际。」  
  我高兴的欢呼一声,「哈哈……我就知道我们心有灵犀!」  
  他又抽了一口烟,笑而不语。  
  也许是酒精现在才在我体内产生作用,我突然想知道关于这个男人的全部。  
  「宁振,你的家人呢?」  
  「在美国。」  
  「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呢?」  
  「合不来。他们讨厌我玩音乐,一心想让我继承家业。」  
  「家里有其他兄弟姐妹吗?」  
  「我是独生子。」  
  「你喜欢什么颜色?」  
  「黑色。」  
  「那……你有女朋友吗?」  
  他送往唇边的香烟停留在半空中,灰色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突然爆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爽的皱眉,「笑什么啊?」  
  「学宇,哈哈……」他低头又笑了一阵,「你有双重人格啊?」  
  「什么意思?」  
  「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死瞪着我,一脸的不屑。现在却在这里调查户口,我实在难把这两个当作同一个人。」
  「你在台上看到我了?」  
  「想当看不到都难!」他夸张的做了个鬼脸,「所有人都跟着我们的音乐摆动,只有你一个板着脸,一点表情都没有。还坐在第一排,我怎么可能看不到?」  
  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当初吵着闹着说不喜欢,却在听了他一首抒情歌后,像其他人一样开始迷恋。  
  他好心的没再继续那个话题。「学宇,明天开始跟着我鬼混吧。想了解一个人,不是只听人说就可以的。」  
  我惊讶的看着他又开始吞云吐雾,原来那双藏在有色镜片后的眼睛,也可以轻易的透视人心。  
  ◇  
  心中莫大的喜悦,在父母飞机失事后好久不曾浮现了。  
  自从那晚后,我每天放学后都跟着SADNESE到处跑。不管他们是在「基地」练习还是到酒吧表演,除了我不会唱歌也不会任何乐器演奏,自己俨然成为他们的其中一员。  
  「学宇。」  
  我停住正在开锁的手,惊讶地往声音出现的地方看去,走廊上一处管灯坏掉了,黑暗处慢慢走出一个人,懒散地靠在墙上,用着明显刚睡醒的嗓音说:「好慢啊,等你很久了。」  
  我掉回头继续开门,「你自己家里有床不睡跑来睡楼梯?进来吧。」  
  随手把书包丢在地上,我绕进厨房拿了两包泡面煮了起来。  
  当我端着两个大碗走出来时,仍然看到甄言躺在沙发上发呆。  
  「吃。」我轻轻踢了他垂下来的腿一脚,坐进他对面。  
  「几点了?」他低头吃着面,模糊不清的问。  
  「有钟在上面,你不会自己看。」我瞪了他一眼,但还是抬头看了下时间「三点十五分。这么晚了!」  
  「你也知道晚啊。」他还是没有抬头,碗里的面已经被他爬光,端着碗小心的喝着热汤。  
  我不爽的摔下筷子,「你干嘛?」
  「你最近整天跟他们混在一起?」  
  「知道你还问!」我口气越来越冲。没办法,我最讨厌别人在我肚子饿的时候,问长问短。  
  「学宇,你不是那种会喜欢摇滚乐的人。」  
  我受不了地翻翻白眼,「拜托,当初是你把我拉去,还说我一定会喜欢他们的。怎么?现在你说的成真了,我是喜欢了,你又在不爽什么?」  
  「你学校寄了信给我,说你最近的成绩直线下降。功课也有好多没交。」  
  我沉默了。  
  甄言点燃一根烟,这次我没敢拦他。退去平时嘻笑面皮的他是很恐怖的。  
  他虽然有着一张骗尽所有人的娃娃脸,和只有青春期少年才喜欢的穿着打扮。但实际上他已经是个二十五岁的老男人了。而且是我的法定监护人,我最小的叔叔。  
  四年前,我的父母在度假回来的时候遇到暴风雨,明明已经在机场上空的飞机,失控坠落。当时只有十五岁的我,被家族里的亲属踢来踢去,没有人愿意领养。而刚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小叔叔,却好心的收留了我。  
  现在想想,应该是因为好玩吧……  
  「你头脑一直很好。」他很难得的以一个长辈的身份跟我讲话,「也许你觉得那些东西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处,但我们约定过,大学一定要读完。记得吗?」  
  我垂下眼点点头,「我会按时交作业的。」  
  「那就好。」他点燃第二根烟,「学宇,离简宁振远点。」
  我愣住,「什么意思?」  
  他哈哈大笑,笑意却没传进眼里。「甄学宇,我还不了解你吗?你的A书A片藏在哪里我都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还看不透?」  
  我拿起筷子,低头扒着碗里逐渐冷却的面,不想让他看到我微热的脸。
  「他不适合你。」他断言,「我和他在美国时就认识了。他那时候跷课、打架样样都来,混过帮派,卖过毒品。除了杀人放火几乎所有坏事都做尽,后来是因为迷上音乐,才放弃那里的生活回来的。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适合你!」  
  我不满起来,「那些都是过去,哪个人没有过去!」  
  甄言忽然坐到我这边的沙发上,把我抱进怀里。「学宇,有太多事你不懂。宁振这个人太危险,他过得太放荡,总有一天会让你遍体磷伤!」  
  我安心的躺在他怀里,自嘲道:「我已经被磨的刀枪不入了。」  
  「宁振是双性恋,有良好的家世,出色的外貌和少见的才华。所以他的身边总是有无数的男男女女围绕着,他几乎每晚都在不同的人的床上度过。你何必再进去掺一脚?」  
  「甄言,我太寂寞了。」我转过身抱住他的脖子,「这些年来我一个人过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任何东西都再也提不起兴趣。我好想找一个喜欢的人,和他谈心事,做饭给他吃。可是这个人我现在才遇到,别让我放弃好吗?你知道我是不会放弃的。」  
  四年前,当他在律师事务所签下监护人的名字时,我虽然仍是面无表情,但实际上心中暖流不断涌过。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因为他一直住在美国的关系。  
  之后,我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心情与他分享。又由于年龄相差不多,与其说我们是叔侄,到不如说更像兄弟。  
  他长长叹了口气,松开我起身,又点起烟。「你这别扭的脾气,真不知道像谁。」  
  是的,我的父母都是非常随和的人。他们相亲相爱,到死也是在一起。也许死也料不到,自己的儿子会变成这种令人头疼的个性,更何况还是个同性恋。  
  他起身走向门口,「总之,我是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  
  我看着黑色的大门开了又关,一动也没有动。  
  我最讨厌看着有人从那扇门后消失,像离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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