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没错,那家伙根本是外星人!一个从火星冒出来,彻头彻尾的外星人。
聪明的地球人不该跟他浪费唇舌!
她是疯了才会决定去上那个节目,如今证明她果然错得离谱,她跟他使用的频率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无法沟通!
「可恶!气死我了。」徐玉曼恨恨地摔杂志。
从昨晚下节目后,胸口一股闷气就开始慢慢累积,经过一个晚上的酝酿,有逐渐爆发的趋势。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发泄一下这恼人的郁闷?她瞪大一双电眼,扫过室内一圈。这屋子前天钟点女佣才刚刚清过,窗明几净,焕然一新,教她想借着砸东西来泄愤又舍不得,怕弄乱了这井然有序的一切。
不能摔东西,弹弹琴如何?明眸转到角落一架枫色钢琴。贝多芬的〈命运〉应该很适合她现在激动的心情。
但是,这两天为了赶一份稿子,坐在计算机桌前拚命打字,手臂到现在还很酸呢,弹琴会不会太虐待自己?
不不,徐玉曼摇摇头。犯不着为了那个男人跟自己的身体健康过不去。
不能摔东西,不想弹琴,既然如此,动动脚好了,再往那家伙脸上踩两脚应该花不了什么力气。
决定之后,她走向那本刚刚被她怒甩在地的杂志,居高临下瞪向封面上那穿着一身昂贵的亚曼尼西装、神态冷峭的男子。
他五官端正,浓密的黑发整整齐齐地往后梳,露出宽阔饱满的前额。两片薄俊的唇微扬,似笑非笑,挺直的鼻梁上虽然挂着副银边眼镜,但森冷锐利的眼神仍是透过镜片咄咄逼人。
多年不见,这男人变得既傲慢又冷酷,瞧他那自以为是的眼神,彷佛正挑衅着她。
可恶啊!
徐玉曼一咬牙,双脚几个蹬跃,朝封面上阴冷讨厌的男人踩了又踩。
想想,还是不过瘾,索性撕下封面,贴上挂在书房墙面的飞镖靶,开始练习射飞镖。
这飞镖靶是小夜送给她的礼物,本意是要她写作烦了累了的时候,拿来转移心情,顺道运动一下,如今她拿来泄愤正好。
连续射了几支飞镖,将封面薄薄的纸钉得乱七八糟,徐玉曼总算觉得胸口舒坦了些。她拍拍手,满意地躺回沙发上。
听说最近很流行钉草人,下次干脆请小夜买一个来好了。
她瞇起眼,在脑海里想象在草人身上写下「夏野」两个字,然后在他身上扎针作法的快感。
「一定很有趣。」她喃喃自语,对自己邪恶地笑,可这灿烂的笑容只撑了几秒钟。
没想到会再遇见他。她怅然地想。
虽然她知道台湾很小,也早料到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在某个地方重逢,却没想到会以那种方式。
在广播节目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真是最糟的重逢场面了。
她叹口气,弯身拾起杂志,翻到介绍他的那一页。
这本杂志以报导娱乐圈的八卦著名,她本来绝对没兴趣看的,只因为小夜告诉她,他们在最新的一期用夏野做封面人物,她才特别去买来瞧瞧。
一个律师,怎会莫名其妙成了八卦杂志的封面人物?她买来看后,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他去年承办了娱乐圈一件号称世纪离婚的案子,最近又接了一个商界少东的情妇带着私生子想认祖归宗的官司,由于这话题炒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他也跟着成为众所瞩目的人物。媒体记者好奇一追,才发现这律师本身也是八卦的好题材。
首先,他长得帅,俊酷有型,光是照片一摆上来就有足够吸引力。
其次,他本来是台湾一家知名法律事务所的律师,专门负责智慧财产权领域,却在三年前突然退出事务所,自行执业,还转任离婚律师。
然后,他本身也离过婚。三年前,他跟前任妻子离婚,不但协议支付她每年两百万的赡养费,还外送一栋位于淡水的豪宅。
该不会就是因为这次离婚被前妻狮子大开口,所以他一怒之下,才决定自己跳出来做离婚律师吧?
徐玉曼快速翻阅,对杂志上捕风捉影的报导内容没多大兴趣,倒是对记者提出他的一句座右铭印象深刻。
没有完美的结婚,只有完美的离婚。
这算什么?她瞪着这句白纸黑字,皱眉。
那男人什么时候堕落到要靠劝人离婚来吃饭了?在他心目中,婚姻到底算什么?只是完美离婚的前奏?
怪不得他会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的婚姻──
她紧紧抓住杂志,正胡思乱想间,电话铃声响起。
她伸过手,接起茶几上的电话。
「玉曼,是我,诗音。」耳畔传来柔柔的嗓音。
徐玉曼听了,精神一振。「是妳啊!好久不见,怎么突然打电话来?」
沈诗音原本是她的读者,在她还是个新人作家的时候,两人便开始书信往来。因为心意相通,许多观念不谋而合,一次共进午餐后,两人从此结为朋友,三不五时总会约出来见面聊天。
「妳有空吗?」沈诗音问。「我想约妳吃饭。」
「好啊。」她一口答应。「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可以吗?」
「可以啊。」她顿了顿。「不过妳晚上真的可以吗?」记得她们以前一起喝下午茶,时间一到诗音就赶着回家做饭。「妳不是说妳老公很挑,吃不惯外头的东西,一定要妳亲自下厨才行?」
「他今天出差,不在家。」
「原来如此,怪不得妳能偷得浮生半日闲了。我说呢,像妳这么乖的老婆,怎么会约我晚上吃饭呢?」徐玉曼取笑好友。
沈诗音当然听出她嘲谑的口气了,却没反驳,只是以她那一贯温柔好听的声嗓说道:「那我们晚上七点老地方见?」
「没问题。晚上见喽。」徐玉曼笑着挂上电话。
接到这通电话后,她感觉心情开朗不少,也许是因为沈诗音有一桩美满婚姻的关系吧?
说起沈诗音和她的老公,可是一对难得的模范夫妻。不说别的,哪对夫妻结婚五年,丈夫还会每天早上抱着妻子出房门,顺便在她脸颊印上一记早安吻,而妻子每天晚上会乖乖等丈夫下班回家,为他煮上一顿色香味俱全的饭菜?
徐玉曼常对朋友们开玩笑,就算全世界都嘲讽婚姻,至少她还能找到这么一对佳偶来促使自己相信爱情。
否则,被广大的读者奉为恋爱教祖,自己却不相信爱情,岂不可笑?
也就是说,妳传道,却不强迫妳那些教徒奉妳说的话为教条喽?
嘲讽的嗓音在徐玉曼脑海响起。她蓦地咬唇,忽然想起夏野曾将她的文章比喻为传道。
「可恶!」她低咒一声,打开笔记型计算机,手指在键盘上一阵敲打。
爱情是虚无缥缈的宗教信仰吗?
斗大的标题在屏幕上闪烁着,她瞪着,眼底慢慢燃起火苗,炯炯发亮。
应该有人教教那市侩的男人尊重女人,尊重爱情!
不错,我们周遭有太多负面例子。有太多男女,只因为一言不合就分手,有人只玩一夜情,有人脚踏两条船,有人像蝴蝶,流连游戏花丛。
有新婚夫妻,度蜜月时就闹离婚,结褵多年的夫妇,也可能一夕之间闹上法庭,为了争夺小孩监护权撕破脸。
这世上,真的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吗?情比金石坚,该不会是神话一句吧?
也许吧。
也许这世上所有携手共行的爱侣终归会步上离异之途,对彼此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也许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永恒,我们能把握的、能确信的,只有现在这一刻。
但即使如此,我还是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确存在。
它也许不一定永远,也不一定长久,但它正在发生的时候,仍然最美最好,难以磨灭──
「简直是笑话!」夏野冷嗤,随手一抛,一本读到一半的书惨跌在地。
还说不是传道。这样自欺欺人的论述跟传道有什么分别?
在他看来,相信爱情不会比相信上帝更实在。爱情与宗教,同样是这世上最虚无缥缈的东西,一种完全无法拿科学方法来验证的东西。
所有的文学作品,包括艺术和电影都免不了要探讨爱情,读者对爱情的痴迷根本就跟信徒对上帝的痴迷没两样。
那女人什么时候堕落到要靠欺骗读者来吃饭了?
要他读这种莫名其妙的作品,还不如去钻研圣经呢。
他瞇起眼,冷酷地瞪视地上那本书,胸口压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怒气。
这股怒气,从昨天上广播节目后便逐渐郁积,经过一天,不但没有稍稍缓和的迹象,反倒愈来愈教人透不过气。
像把火在闷烧。夏野懊恼地想,抓来助理整理好的档案,借着埋首工作来分散注意力。
可是没有用,任他怎么试图专心,那女人的倩影就是那么不识相地不停在他脑子里飘过。
这么多年不见,她好像一点也没变,除了穿着打扮比以前成熟有韵味,她的眼神还是跟当年一样。
神采奕奕,生气勃勃,为自己坚定的信念而战。
还是那么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啊!夏野叹气。说不定就连一些迷糊的小毛病也跟从前一样。
这女人,究竟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他摇头,实在无法静下心,索性从办公桌前站起身,从衣架上抓下西装外套穿上。
打开玻璃门,装潢高雅的办公室已经空无人影,助理跟秘书都下班了。
他掏出钥匙,正想锁门时,一只臂膀横伸过来,挡去他的动作。
他回头一瞧,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
「是你啊,醒亚。怎么要来也不先说一声?」
方醒亚不答,闷葫芦似的闭紧嘴,浓眉也整个聚拢,摆明心情不好。
夏野讶然。「怎么了?」
「我有话跟你说。」方醒亚语气阴沈。
「什么事?」夏野奇怪地注视他。
他这个大学时期的死党,性格虽然和他一般高傲,也很自信霸气,可待人处事却颇温和,斯斯文文的,笑脸迎人,难得见他摆起这么一张死人脸孔。
「我想……」方醒亚顿了顿,别过头,很难以启齿似的。「我想跟我老婆……离婚。」
夏野听了,先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要离婚?」
「嗯。」
「原来如此。」惊愕过后,夏野很快恢复冷静。
怪不得醒亚会是这副阴暗的表情呢,原来他一向美满的婚姻出现了问题。
他不该感到意外的,再怎么和乐融融的婚姻总有一天也会触礁,他看多了,不足为奇。
只是没想到连他的好朋友也有这么一天。
「是第三者吗?」夏野追问:「她外遇还是你外遇?」
「都不是。」方醒亚摇头。
「你们常吵架?」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老婆的脾气,她怎么可能跟我吵?」方醒亚涩涩苦笑。
这倒是,夏野承认。醒亚的老婆不但温柔漂亮,还曾被一群同学公认为最贤慧体贴的女人。
「既然如此,你干么要离婚?你们可是我们班最被看好的模范夫妻耶。」
「因为我……」方醒亚眸中闪过一丝痛楚。「腻了。」
「腻了?」夏野再度挑眉。很少听见有人以这样的理由决定离婚,就算真的觉得婚姻乏味,离异双方通常也会编个诸如个性不合之类的借口。
「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我拟一份离婚协议书。」方醒亚低声道。
「身为律师,我必须事先警告你,离婚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重大的决定,你应该好好考虑。」夏野公事化地说道。
「我已经……决定了。」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
方醒亚点头。
「那好,我一定帮你。」尽完律师义务,夏野爽快地答应好友的要求。「这样吧,我们一起吃晚饭,边吃边聊。」
他同情地拍拍方醒亚肩膀,嘴角却衔起淡淡讥诮。
模范夫妻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
应该有人教教那爱作梦的女人认清丑陋的现实!
主餐吃毕,服务生送上徐玉曼最爱的焦糖布丁时,她先是俯下身,细细地欣赏软软的黄色布丁上那层薄薄的、宛如金色皇冠的美丽焦糖,才拾起汤匙,舀了一小口送入嘴里,缓缓品尝。
「啊!真棒。这才是人间美味啊!」樱花般的粉唇逸出幸福的叹息。
这家餐厅是她和沈诗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当初只是随便选了一家餐厅,没想到试过他们的焦糖布丁后,绝妙的滋味令两人都惊为天人,欲罢不能,从此爱上了这道甜点,也习惯了在这家餐厅约见。
只因为一道焦糖布丁,这家餐厅成了她们口中的「老地方」。
「听说他们前阵子换了主厨,我还紧张了一下,没想到这道甜点味道还是不变,跟以前一样好吃。」徐玉曼一面吃,一面赞叹。
沈诗音却不说话,舀起一匙布丁,傻怔怔地看着。
见好友又开始发呆,徐玉曼悄悄叹息,只是这一回是因为无奈。
整个用餐期间,沈诗音一直不太对劲,比平常沉默许多,又老发愣。徐玉曼试探地问了几次,沈诗音总不回答,她也只好体贴地不再追问。
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许诗音是跟老公吵架吧?
徐玉曼如此猜测,却一点也不担心。夫妻之间偶尔意见不合很平常,她相信以诗音的聪慧,一定能顺利解决问题。
「诗音。」她拿汤匙轻敲玻璃水杯,试着敲回好友神智。「诗音?」
「嗄?」沈诗音总算回过神。
「吃吧。」她比了比沈诗音面前的点心盅。「人家说,心情不好时,吃点甜点会好过些,尤其是女人。」
「喔。」沈诗音点头,若有所思地吃了一口布丁。
「怎么样?味道还是很棒吧!」
「嗯。」沈诗音同意,又舀了一匙送入嘴里,然后,愣愣地把玩金色汤匙。「妳知道吗?我老公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最爱吃的甜点是焦糖布丁。」
「妳没在他面前吃过吗?」
「我曾经外带过几次回家,他好像都没什么兴趣,后来我亲自照着食谱做了一次,他也只是随便尝了几口。」
「男人嘛,通常不爱吃甜的。」徐玉曼微笑,拿汤匙轻轻刮过布丁上的焦糖。「他们根本不懂得欣赏甜点。」
「嗯。大概吧。」沈诗音漫然应道,出神数秒,忽地望向徐玉曼。「夏蓉,妳谈过几次恋爱?」
徐玉曼一愣。「怎么忽然问这种问题?」
「说说看,我很好奇。」
「这个嘛……」徐玉曼搁下汤匙,神情一整,认真地开始扳起手指头数数。
一根、两根……见她一只手数不够,又换了一只手,沈诗音不禁昨舌。
「不会吧?妳恋爱经历如此丰富?」
「当然啦,不然怎么配称『恋爱教祖』?」徐玉曼淘气地眨眨眼。
沈诗音惘然。「真佩服妳。」
「骗妳的啦!」徐玉曼俏皮一笑。「其实总共也不过三次而已,而且还包括了高中时代的纯纯之爱。」
「只有三次吗?可是我见妳好像经常跟人约会。」
「约会归约会,跟认真交往还有一段距离呢。通常男人都是跟我约会几次后,就被我三振出局了──大概人老了,愈来愈懒得跟磁场不合的人浪费时间。」徐玉曼耸耸肩,神态好潇洒。
沈诗音羡慕她那样的潇洒。
「就算只有三次,也够多了。」她叹息。「哪像我,这辈子就只谈过那么一次恋爱,然后就结婚了。」
「跟初恋的对象结婚很好啊。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像妳一样这么幸运的,第一次恋爱就找到了真命天子。」
「这样……算是幸运吗?」沈诗音喃喃自语。
不对劲,一定有问题。
徐玉曼凝望好友惆怅的表情,再也忍不住追间的冲动。
「是不是跟老公吵架了?诗音。」
沈诗音闻言,面色一白,半晌,摇了摇头。「我们没吵架。」
「真的没有吗?」徐玉曼关怀地看她。「没关系,有什么心事说出来,我帮妳分担──我们是好朋友不是吗?」
「我──」沈诗音颤着唇,欲言又止。
「慢慢说。」徐玉曼柔声鼓励她。
沈诗音点点头,深吸一口气,正想开口时,眼角却蓦地瞥见一道熟悉的人影。她一震,杏眸圆睁。
怎么回事?徐玉曼蹙眉,顺着她的视线转过去──
夏野!
她瞪着正随着带位的服务生往这个方向走来的男人,他穿着深色西装,戴着眼镜,头发整齐地往后梳,还是那副高傲的社会菁英模样。
她嫌恶地撇撇嘴。
真倒霉!怎么会在这儿遇上他?
正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夏野也看见她了,黑眸先是闪过一丝惊讶,接着剑眉冷冷一挑,嘴角似笑非笑。
老天!她真恨他这种嘲谑似的表情。
徐玉曼咬牙,双手悄悄藏入桌底下,绞成一团。
「……醒亚?」沈诗音颤抖的嗓音忽然扬起。「你今天不是出差吗?」
醒亚?徐玉曼一怔,眨眨眼,这才发现夏野身旁还站着另一个男人。同样也是一袭深色西装,身材笔挺,只是他端正的五官看起来不像夏野那么锐利,温和许多。
这男人──莫非就是沈诗音的丈夫?
「诗音,妳怎么会在这里?」被老婆当场戳破谎言,方醒亚似乎有些尴尬。
「我跟朋友吃饭。」沈诗音说,翦翦水眸仍定定看着他,彷佛在问他为何说谎?
方醒亚顿时狼狈,别过眼。「夏野,不好意思,我们改天再一起吃饭吧。」
「没问题,你随时Call我。」夏野了解地点头,拍拍他的肩。
「我在外头等妳。」朝妻子淡淡抛下一句后,方醒亚径自转身离去。
沈诗音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跟徐玉曼说声抱歉,匆匆追上去。
一对夫妻先后离去,留下一对男女大眼瞪小眼。
「你看什么?」徐玉曼首先开口,瞋他一眼。「不是来吃饭吗?快去找个位子坐好!」
「我在想,」夏野闲闲提议。「既然妳的朋友也放妳鸽子,我们不如结伴一起吃?」
「我已经吃完主餐了,只剩下甜点。」她冷冷道,意思很明白,她不需要有人陪着吃饭。
他却装不懂。「那正好,我吃饭的速度快,免得我吃完了还要等妳。」大剌剌地坐下来,伸手要菜单。
她愤然。「夏律师不觉得吃饭时,情绪很重要吗?」
他没理会她,迅速瞄了菜单一眼,便做决定点了一套A餐。「浓汤不要面包皮,色拉千万不要加紫苏,牛排三分熟,饭后甜点去掉,只要热咖啡,给我Espresso,差价我会补。」一连串吩咐完毕后,他才望向她。
「妳刚说什么?」
徐玉曼几乎气晕,狠狠地瞪他。「我说,吃饭时情绪很重要。跟讨厌的人一块吃饭,恐怕会消化不良。」
「夏蓉小姐是在为我担心吗?」黑眸闪过一丝嘲讽。「不劳费心,我自会调适。」
该调适的人是她吧?他竟然故意曲解她的话!
徐玉曼想杀人,但为了顾及在公众场合的形象,她只好选择以凌虐食物来代替。
只见她一匙一匙、愤恨似的挖布丁,不数秒,一块布丁碎片飞出玻璃盅,正巧落上夏野的领带。
对这天外飞来的碎布丁,夏野一点也不意外,抖了抖餐巾,好整以暇地拭去。
「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妳的餐桌礼仪还是没怎么进步。」他淡淡评论。
徐玉曼气得磨牙。
「我也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你一点也没进化,还是爱吃那种生冷带血的食物。」她讽刺。「没人告诉你,人老了就要注重养生之道吗?」
「我想那是因为认识我的人,都不觉得我老了吧?」夏野牵唇,像是微笑,眼底却毫无笑意。「不过我还是很感激徐小姐的建议,妳对我的关怀令我受宠若惊。」
她关怀他?关怀?!
徐玉曼差点没吐血。
「哪里。」她好不容易才逼自己强装冷静。「我只是觉得跟野蛮人进餐,会令我食欲不振而已。」
夏野眼角一抽。
看来她这句话总算惹恼他了。徐玉曼快意地想。
她猜想夏野会掷回更狠毒的话,不过她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挺起胸膛,做好迎战的准备,但服务生却恰好在此时送上浓汤和面包,缓和了紧绷的气氛。
他似乎觉得用餐比和她斗嘴重要,拿起汤匙,自顾自喝汤。
见他没有继续与她唇枪舌剑的打算,她也只好暂时不再张牙舞爪,默默吃点心。
一面吃,眼角一面还是不自觉瞥向他。
他用餐的习惯好像还是跟从前一样。比如他总是喝一口汤,配一口面包;吃色拉时,他会先吃完生菜,然后才一一清光其它东西。还有,他吃饭速度虽然快,动作却很斯文,嘴角只要一沾上碎屑,马上便会用餐巾拭去……
她心一扯,陡地收回眼光。
老天!她恨自己居然对这些小细节记忆如此深刻。
她深吸口气,为了转移注意力,另开话题。「你跟诗音的丈夫很熟吗?」
「诗音?」夏野闻言,先是疑惑地扬眉,接着方恍然。「喔,妳指醒亚啊。他是我大学同学。」
「方醒亚他今天不是要出差吗?」她好奇地间:「怎么会跟你在一起?」
他没立刻回答,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才慢条斯理地开口:「妳还猜不出来吗?」
「什么意思?」她不懂。
他冷冷微笑。「我是离婚律师,醒亚特地瞒着他老婆来找我,这还能代表什么?」
「你的意思是──」徐玉曼吃惊得瞪大眼。「方醒亚要离婚?」
「嗯哼。」
「不可能!」她毫不考虑地冲口而出。「诗音跟她老公很恩爱的。」
「再怎么恩爱的夫妻,也有拆伙的一天。」夏野神情冷漠。
他怎能如此冷漠?
徐玉曼几乎是憎恨地瞪他。「我不相信你。」
「随便妳。」他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我没兴致说服一个满脑子罗曼蒂克幻想的女人。」
这种麻烦的工作,还是交给别的男人来做吧。他讥诮地想。
徐玉曼紧抿唇,怀疑地打量他。他神态虽冷淡,却不像有意作弄她。
看来他说的是真话──
她胃部一沈,像被人狠狠揍一拳。「怎么可能?」她喃喃,怎么想都无法接受这可能性。那么恩爱的一对夫妻啊!「我想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误会?」夏野讽刺地挑眉。「妳没听说过吗?『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离』。照我看,是他们两个终于认清了彼此。」
他嘲讽的语气激怒了她,十指紧紧交握。「你觉得这很好玩吗?」
他讶异地看着她忽然苍白的脸色。
「你的好朋友婚姻即将破裂,你觉得这很有趣?」她颤声质问。「难道你一点也不为他难过?」
「何必难过?」他说得冷酷。「这是人生必经的过程。」
她不敢相信地瞪他。「你……你真冷血。怪不得你会离婚,原来你一直对婚姻抱持这种态度──」她一顿,眼眶莫名发酸,她连忙垂下眼。
他却已经眼尖地瞥见她微微发红的眸。
怎么回事?她哭了?
他惊愕,胸口莫名沈闷。
「妳怎么了?蓉蓉。」也许是焦恼乱了心,他竟唤起她的小名。「妳在哭吗?」
「我没有!」她急急否认。「我只是……为诗音感到难过。她真的很爱她老公──我不相信他们会离婚,他们不会的,他们是我所见过最幸福的一对夫妻。」她神色怅然,嗓音暗哑,极力说服自己。
看她如此懊恼的模样,夏野不知不觉失去食欲。他放下餐具,拿餐巾拭了拭嘴。
「这件事打碎了妳的幻想吗?」他低声问。
「嗄?」她傻看他,不明白他在问什么。
「妳在妳的作品里,说妳相信爱情。」他沙哑地解释,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是又怎样?」她防备地与他对视,刺猬一样竖起自我保护的盔甲。
「……妳现在还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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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说要不要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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