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民又来email了。前几次邮件都只有几行小字,不外是谈谈他的学习,介绍住的地方,让我不用担心等等,老爸去世那次例外。而这次的邮件他却大发议论,不仅谈到德国人国民素质高,社会治安好,还提到了他们的饮食习惯。让我吃惊的是,他非常怀念北京的贵州小饭馆。这是他第一次从国外给我写了一封可以称之为信的邮件。不过这封信从头到尾无不让人觉得这不过是一次同事间的心得交流,最让人别扭的是信尾拥抱你那三个字,在整封信里那样突兀。我真有些纳闷了,我们俩现在到底算什么关系?恋人?密友?前未婚妻还是普通朋友?
老孤也一直没有约我单独见面,短信却每天发来。明明是我欠着他的情,他却让我觉得是他欠着我的,这样反倒弄得我坐立不安了。我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小丫头,好像别人对你好都是应该的事情。忍了几天坐不住,终于主动打电话给他说要请他吃饭。老孤马上就答应了。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处心积虑。本想把鸽子一同找来,又怕她在场有些话不好说,只能心怀鬼胎地瞒着她。请老孤当然不能去贵州小饭馆,我定了“沸腾渔乡”的小隔间,并早早来到那里等候。
我发现老孤在众人面前话特别多,特别有表现欲,可当他跟我单独见面的时候,立刻判若两人什么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那张愁眉苦脸的脸。他只要了一瓶啤酒,像淑女喝饮料一样文雅,偶尔看我一眼,立刻又将视线移开,怕被烫着似的羞涩。大部分时间是我在饶舌,他像个专业聆听者一样称职,更像长辈那样沉默是金。
谢过老孤之后我们之间一度无话可说。因为怕冷场,我拼命拿自己小时候跟童志的一些糗事来嘲笑。后来,老孤突然说你跟这个青梅竹马挺合适的嘛。我马上摇头,不可能不可能,我们只是哥们。老孤笑笑没再往下继续。这顿饭很快就结束了。他去洗手间的功夫我让服务员买单,谁知服务员走过来说,刚才那位先生已经把账结了。
我早料到老孤会跟我争着会账,却没想到他先下手为强。这次从G城回来,老妈又塞给我三千块钱。因此,口袋里暂时还硬。今天我是诚心请老孤吃饭,可他这样做让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心里一旦有愧,人就矮了一截。走出“沸腾渔乡”的时候,刚想跟他在外面分手,他却说要送我回去,,弄得我都不好意思拒绝。
老孤的驾座是一辆半旧切诺基,意外车上比较干净。开车之后又是一阵沉默,然后我没话找话,说什么往年天气没这么热,大概快要下雨了之类。说实话我心里有点紧张。鸽子又回保定去了,今晚家里没人。按说老孤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今天又抢着付账,在礼貌上我应该回请他上家里坐一会儿,喝点咖啡什么的。可我顾虑的是,万一真上去了,他要不走了怎么办?现在我还在实习阶段,不想随便得罪他。嗨,也不是这个原因,我并不是什么贞洁烈女,虽然把上床这件事看得比较认真。我是说经历了跟方立民的梦想幻灭,已经没什么禁忌可以束缚我了。只是,我不希望对手是老孤,他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知怎么突然想起跟方立民的第一次约会。
那是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我们在学校大讲堂听庞教授的讲座。课上到一半,突然有人从后面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欧阳恬,请出来一下。我不知道谁要找我,正好困得头重脚轻,想出去透透空气,就趁机溜了出门。
方立民看样子已经等了好一会儿工夫,他一看见我就红了脸,尴尬地朝我笑了一下。那时候我们已经眉来眼去了一段时间。我忙问他有什么事。他嗫嚅半天才鼓起勇气问我愿不愿跟他一起出去。我跟着脸红了起来。这之前我们还从没单独见过面呢,每次都是参加集体活动,比如去爬山,去野营,去海边。他是个内向型男孩儿,我能理解他那种爱在心头口难开的窘迫。
那天他穿一件白衬衣,外面是灯芯绒外套,一条牛仔裤,显得特别干净利落。我坐在他的身后,不敢抱住他的腰,只是紧紧抓住椅座,心里特别紧张。骑了半天他才想起来问我去哪儿,我说我来北京还不到两年,什么地方都不认识。你是老北京,听你的吧。不过,天安门已经去过了。故宫和长城也都去过了。他说行,交给我吧。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
也不知骑了多久,我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大院子里。方立民带我走进一间大屋,进去一看吓了一跳,满屋子都是花篮和花圈。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摆在正中,那是一张慈祥的面孔,男性,六十岁左右。站在前面的亲属一色黑衣,其他来宾们也都身着素服,神情悲怆。
话筒前有个中年人在念悼词。
我们悄悄站在最后一排不敢作声。
那天我穿了一条牛仔裙,上身是一件浅粉的吊带小背心,外面穿了一件白底带鲜花的小外套。我发现自己的装束跟这里的气氛极为不吻,急忙把外套脱了下来,没想到旁边马上有人用惊愕的目光瞪着我,我意识到吊带背心在这种场合更加不合时宜,吓得赶紧又把外套穿上了。
真没想到方立民会带我来参加追悼会。这人也不知道是他家的什么亲戚。我心里有些不安,悄悄拽了他一下,喂,你干吗不早说呀?
他小声问,说什么?
我低头说,来这儿啊。你早说我就换一身衣裳来。
方立民又小声说,没事的。
谁说没事?满屋子人都看我呢。我又忍不住小声问,他是你家的什么人呀?
方立民说,不知道。
我当时就傻了,什么,你不知道?
方立民的声音更低了,嗯,我不认识他?
啊!我失声叫了起来。
顿时所有人都朝我看来,那情形我就像一个大庭广众之下被警察当场擒获的小偷,狼狈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我暗暗抓住方立民的胳膊,把心中的愤怒尽数发泄在自己的指甲盖上。
从追悼会出来,方立民突然说,我要去残疾人基金会报到去。
怎么了?
他立马伸出胳膊,你看。
一大片乌青的指甲印出现在他胳膊上,有的地方都紫了。
见他胳膊伤痕累累真有点过意不去,但我又怎好向他道歉,尴尬之下,便把他的后背当成了鼓面,使劲擂打起来,谁让你骗我来这儿的,谁让你骗我……
谁骗你了。方立民急忙躲闪。
我们在公墓里你追我赶。跑着跑着,我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一歪就倒了下去。方立民急忙上前搀扶,我被一把拽了起来,刚想趁机再捶他几拳,他却就势搂住了我。开始我还嘻笑挣扎,突然发现他身体的某种变化。当时只觉得全身的热血都往脑瓜顶上涌去,身子就僵在那里,心脏狂跳不止,简直都要跳到心口外面来了。
方立民比我还要紧张,抱着我就像抱着一块化石,能感到他全身都在哆嗦。
我们就那样傻傻地站着,两只眼睛大眼望着小眼。突然,两张嘴同时凑到了一起,结果因为紧张和缺乏经验,他的牙撞痛了我的牙,我的牙也撞痛了他的牙还把他的嘴唇都撞肿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与接吻。
后来我说他,哪有第一次约会就带人参加追悼会的,还谁都不认识谁。方立民说确实没人第一次约会带女朋友去参加追悼会,这就叫与众不同。
那时候我还以为方立民胆大包天,接下来就该去参加陌生人的婚礼了。没想到几个月过去,我都到了大三,他也工作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是我先沉不住气,悄悄侦察好地点,便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把方立民约了出来。
我们来到酒楼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门口竖着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某某某某新婚志喜。婚礼应该十一点开始,据说那一刻是吉时。我是故意掐着这个点来的,这样容易混进去。果然,我们来到二楼的时候,婚礼早就开始了。门口坐着一个负责登记的小姐,她正跟手机里聊得媚眼如丝忘乎所以,连问都没问就让我们在签名薄上签名。
签名之后,我们堂而皇之地走进宴会大厅。主持人正吐沫星子横飞在小舞台上耍宝。一对儿身穿婚纱的新人站在灯光下接受众人蹂躏,人群中不时传来一阵开怀大笑。我四处一看,不远有两个空位,赶紧拉着方立民过去。
两个位子上都放满了东西,一边一个不挨在一起。方立民边走边说,咱们这样空手来合适吗?我说那有什么不合适的。走到桌边,已经坐下的客人们赶紧帮我们腾开椅子。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好心为我们换了座位,让我们坐到一起。坐下之后,他小声问我,你们是女方家的还是男方家的?
我没想到有人会问这些,心虚地看了方立民一眼,含糊其词说,哦,是同事。那什么,新娘子可真漂亮啊。那是,中年人促狭地说,脸上抹了半斤粉呢。我赶紧捂住嘴以免笑出声来。
方立民的脸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他小声对我说,你跟我出来一下。说完起身离开了座位。
我心虚地跟到外面,方立民一把将我揪到了楼下。他质问似的望着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我还以为是你们家的什么亲戚结婚呢,闹了半天你,你这不明目张胆到人家的婚宴上来蹭吃蹭喝吗?
我不服气,那怎么了,我这不是跟你学的吗?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方立民大为吃惊。
怎么没有?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带我去一个追悼会,你敢不承认?
那不同,那件事跟你现在的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有什么区别呀,一个是葬礼,一个婚礼,一字之差。
方立民一下被我说愣了,呆呆地看着我突然大笑了起来,笑得直不起腰。他一把搂住我说,是不是最近学校食堂伙食不好,你想改善一下呀?你要真想吃,咱自己出去吃。实在不行我带你回家去,我妈做的饭可好吃了。
真的?你真想我带去你们家?我的心扑腾直跳。
当然,我爸妈要是看见我带回家一个这么可爱的儿媳妇,一定得乐疯了。
谁是你们家儿媳妇呀。我故意转过脸去。
你不愿意吗?他也故意盯着我,你真不愿意?
其实那时候我们的关系还在接吻阶段。
车就停在我们楼下。
我没有立刻下车,却望着老孤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本来今天应该我请你……
老孤马上打断我的话说,今天就算了。因为你刚工作嘛。这些我都记着呢,等你领到工资再请我吧。
我忙说,那就一言为定了。我走了啊。说完开门下车。
老孤也跟了下来说,我送你上去吧。他的话里不知怎么有着一股不容驳斥的威力,令我无法抗拒。到了这时候,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带他回家。
上电梯我更紧张了,心里闪过各种念头,甚至想一回家就躲进卫生间去给鸽子打电话,让她几分钟后再打过来,说她今晚回来之类。好容易到了十二层,我双腿发飘往外迈去,万里长征一样走到门口,慢慢在包里摸钥匙。
努力克制着自己把门打开,我故作天真地做了个手势,请进。
老孤跟在我后面走了进来,我手忙脚乱从鞋架上给他找了双拖鞋。
心里扑腾直跳,比即将绑赴刑场还要紧张。天气本来就热,脑门和后脊梁的冷汗直往外冒,赶紧去开空调。
老孤小声问了一句,你……住在哪里?
我心里更慌了,朝自己的房门指了一下,急忙走去厨房。进去就发现毫无目的,紧跟着又走了出来,招呼他坐下,赶忙去冰箱给他拿饮料。
倒可乐的时候,老孤突然悄声来到我背后,我一回头,他正好将我拥在怀里。他抱得那样紧,好像手一松我就会消失。
该来的总要来,逃是逃不掉的。我的心狂跳不止,一百个不情愿。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孤在我耳边悄声说,你休息吧,我该走了。他愁眉苦脸将我放开,又盯着我看了二秒钟,毅然转身朝门口走去。
望着他消失在门外,我忽然觉得一阵腿软,同时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铺天盖地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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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子不爱飞 往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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