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门附近大乱,一群村童早已惊散,几个村人畏缩地站在门内,惶然地向外注视。
两座小店的伙计,皆躲在店门内惊惶地注视着在挣命的行商。
走方郎中略一迟疑,最后转身不顾而行。
骡车在十余丈外停住了,窗帘掀开一角,有人在内从帘角向外窥伺。两个车夫在车座上站起,转身扭头好奇地旁观。
走方郎中在转头的刹那间,突发现身后站着脸色阴沉的秋华,骇然一震,情不自禁退后两步。
秋华双手叉腰,徐徐举步逼近两步。
走方郎中脸色渐变,急急地说:“不是我见死不救,但……但我只能治……治病,治伤非……非我所长。”
“在下并不打算找你治伤,虽则你老兄有的是灵丹妙药。”秋华冷冷地说。
“咦!你阁下的意思……”
“我找你。”
“找我?你……”
“你我心中明白。”
“阁下的话,我郎中听不懂。”
“你听不懂,但你老兄的用杖尾点穴的手法却很高明。”
走方郎中脸色一变,符钟杖换抓在手中了,说:“阁下的话……”
“在下的话已经说得够明白了,你老兄下手相当毒,即使这时解穴,一个时辰后还得吐血。”
走方郎中退了一步,秋华逼上又说:“你老兄如果不替那位杨大叔解穴,如果不给他一些化散淤血的药,那么,动手好了,在下给你一次公平一决的机会。老兄,你是解穴给药呢,抑或是突然动手出招呢?说吧!我等着你。”
“阁下……”走方郎中沉声叫。
“你老兄大概要动手,请。”秋华抢着说,左手已抓住剑鞘,剑把前移。
走方郎中紧吸住秋华的眼神,突然钟铃一响,杖尾便闪电似的出其不意点出。
剑虹一闪,秋华已用可怕的速度拔剑出鞘,“铮”一声脆响,符钟杖已被架出偏门,他已迫进了两步,杖已无法撤回变招反击了。
走方郎中飞退八尺,叫道:“且慢动手!我有话说。”
秋华如影附形跟到,仍然架住杖身,保持先前的优势,剑在任何时间皆可索取走方郎中的性命,冷笑道:“说吧,在下没聋。”
“在下是敖当家的弟兄。”走方郎中低声说。
“阁下与杨大叔有问旧仇宿怨?”秋华问,他对这位郎中暴露身份的事,并不以为奇。
“没有。”郎中坦然地答。
“那么,你老兄为何……”
“他恶意中伤当家的声誉,罪该万死。”
“我只问你他的话是不是真的。”
“这……”
“那他并非恶意中伤了。”
“但……”
“他一个小民百姓,无知村夫,根本不知敖当家的底细,更不知敖当家住在孔公寨。你们这些人就听不得老实话,只知一时快意任性而为。杀一个村夫,并不能表示你英雄,何必呢。留一分情面,日后好相见,老兄,劳驾替他解穴给药。”
秋华沉静地说完,收剑退在一旁。
走方郎中深深吸入一口气,走近讶然坐在那儿注视着他们的杨惠,出其不意一掌拍在杨惠的后腰上,在药箱中取出一包药散,笑道:“老乡,你有病,快吞下这包药丸,不然病入膏育便来不及了。药费奉送,不必谢我。”
说完,向秋华点头示意,挟着代表走方郎中的符钟杖,迳自走了。经过秋华身旁,突又低声说:“两个行商留不得,留则将有大祸。小心了,再见。”
秋华一怔,分明两个行商也是敖当家的人,怎么这位郎中三哥反而要他将行商置于死地?
他的目光落在杨惠身上,心中一震,忖道:“惭愧!走了眼啦!这位杨惠差点儿便骗过我的眼了,他竟然是个行家,真人不露相哩!”
杨惠将药包搁在长凳上,正向他饱含深意地咧嘴一笑,笑得蹊跷,笑得令他俊脸发赤。
他苦笑着走向被击倒的行商,将对方的身躯扶起,冷哼一声,蹲下问,“老兄,为何要偷在下的马呢?”
行商咬牙切齿忍受痛楚,吃力地说:“你……你的马……马包中藏……藏……了大批金银。”
“贵主人是谁?”
“在……在下不属任……任何人管辖。”
“你不想吐实?”
行商一声厉叫,猛地一掌击出。
秋华手上一紧,将行商扭翻,一掌落空。他将人挟在胁下,牵坐骑从容上马,向西急驰。
骡车正以不徐不疾的速度,车声隆隆向西赶。
行商被挟在胁下,哎唷唷鬼叫连天。秋华策马小驰,一面冷笑道:“你不招供不要紧,反正受苦的不是我,飞刀留在体内,马儿一颤,你便会拼老命鬼叫、挣扎,刀便愈来愈松动,那滋味真不好受。老兄,等你愿意招供时,别忘了先打声招呼,在下准备洗耳恭听。”
奔出半里地,行商委实受不了,厉叫道:“我招,我招!”
秋华策马驰入路旁的树林,跃下将行商放倒在树根下,自己先察看附近是否有人,方嘿嘿冷笑道:“老兄,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千万别来胡说八道那一套,我四海游神不是吹牛,你想在我这老江湖面前搪塞扯谎,有百害而无一利。”
行商痛得冷汗直流,已陷入半昏迷境地,叹声叫:“给……给我一刀。”
“说吧,老兄,阁下奉谁之命前来偷马的?”
“给……给我补……补一刀,你……你行行好。”行商虚脱地叫。
“说吧,不然便活不成了,为了一匹马送掉性命,你未免太瞧不起你自己了。”
“我……我招也是死,不招也……也是死,我……”
“你招,在下替你起刀裹伤,死不了。”
“你……你救不了我,白……白费劲,活着回去,谁……谁敢相信我……不曾招供?谁肯替……替我……”
话未完,突然向下一仆,狂叫着凶猛地挣扎翻滚,口中鲜血如泉。
秋华吃了一惊,按住行商察看,颓然放手道:“他己咬断了舌头,活不成了。主使这家伙的人,必定是个残忍阴险,御下极严的狠贼。”
他伸手拔出飞刀,行商浑身一震,挣扎渐止。
已无法替行商收尸善后,他飞跃上马,心说:“我失算了,该先问清那走方郎中的。”
走方郎中是向东走的,想追赶已来不及了。
另一位中箭的行商,是向西北荒野走的,他略一思索,向西北角荒野驰去。
西北角以东一带是麦地,以西是起伏不定的荒野,北面两里外树林密布,小丘陵起伏。
行商除非逃向北面的树林急赶,不然势难脱身视线外。
他策马飞驰,向北面的树林急赶。
距前面的树林还有半里地,已看到另一行商的身影,仆倒在树外,静静地象是死了一般。
他飞跃下马,走近先察看林中的动静,方戒备着伸手轻扣行商的脉门,片刻颓然放手道:“怪!箭伤手肘怎么会死?”
他顺手一掀,将尸体翻转。尸体肘上的箭已经被起出,并且加以包扎,可知并非因箭伤而丧命的。
最后,他在尸体的背部找出了致命处,肾穴门端端正正贯入一枚长仅四寸的枣核镖。显然,发镖人先隐伏在林外的草丛中,专等行商入林,突然从后面发镖,而且相距甚近,镖尾只露出半寸左右,一发即中。
“谁会追杀这家伙?唔!可能这两个该死的偷马贼,的确不是铁笔银钩的人。这么说来,铁笔银钩已经知道我的行踪,但又不想公然阻止要计算我的人出手。哼!我如果登门计算他,还得小心些,免得反而着了老贼的道儿,此行危机重重,吉凶难料哩!”他不住在心中盘算。
他不是个怕事的人,只怕旱天雷带着大批高手找他,其他的人他不在乎。加以近来参研西海怪客所遗下的拳剑绝学甚有心得,获益非浅,艺业日进,心中更是有恃无恐,便决定仍向敖老贼的头上来打主意。
他跃上马背,驰回官道。
远出里外后,尸体右侧不远处草丛中升起走方郎中的身影,向右侧举手一挥,不远处的茂草中又站起一名青衣大汉。
走方郎中招手将大汉召近,阴笑着说:“翻天鹞子的两个爪牙碍事,咱们不能不杀,你找些人来替他们收尸,切记小心谨慎,不可落在翻天鹞子的眼里。这位姓吴的小辈精明机警,十分棘手,我得早些赶回寨中禀告当家的,这里的事由你全权处理。”
秋华驰出官道,半里外果有一条向南岔出的小径,但不见卖货郎,便依言驰入岔道。两里外出现一座堡寨,纂门外立起一块大木牌,三个斗大的朱字入目:“王家堡。”
铁笔银钩吴俊已先一步到来向王家堡打招呼,因此他入堡借宿毫无困难,王堡主惟谨惟恭地将他安顿在客房中,早早安顿,只等四更天吴俊前来会合。
四更初,吴俊按时到达。两人两马启程西行,绕城南而过,快马加鞭驰向孔公寨。
到达孔公寨天刚破晓,由渡口的渡船送过西岸,踏入了孔公寨的土地,进入了虎穴龙潭。
渡口距寨堡还有两里余,前一里是乱石散布的干涸河床。吴俊一面徐徐小驰,一面说:
“老弟,除了咱们走着的大路以外,千万不可乱走。你瞧,四面皆可看到一些乱石沙砾地,别误认那都是坚实的地面,其实,下面全是数丈深的烂泥,那些沙石是用人工放上去的,人陷入其中,便会深隐泥淖,而且愈陷愈深,要脱身势比登天还难。”
“咦!那些乱石为何不向下沉呢?”秋华问。
“上面用网托住,所以不会下沉。”
“这是说,除了道路之外……”
“除了道路之外,全是陷人的死亡泥淖。”
秋华一面留心道路,一面笑道:“敖前辈一代枭雄,他不会敞开大路让人走的。”
吴俊呵呵一笑,说:“不错,道路上也安置了机关,那是些巨型的陷阱,派有专人控制启闭,如不奉命发动,外人是无法看出底细的。”
“哦!贵寨可说是危机四伏,处处凶险的秘窟了,外人休想越雷池半步嘛!”
“不错,要不然,敖当家岂会在此地建窟?”
谈说间,进入了一里长的丘陵区,树林散落,丘陵起伏不定,但所有的丘陵都不高,像是些土阜而已。南面数里外,便是山连天的斜谷山区,一片无尽的山,映着朝霞气象万千。
似乎附近人畜罕见,冷冷清清地,晓风微带凉意,四周一片死寂。
秋华的坐骑走的是右首,他留心察看附近的形势,准备为自己留撤走的后路,突觉右前方的小丘左侧,有一丛小树枝无风自动。
不容他转念多想,三点若有若无的寒星,已从小丘的右侧射出,相距约在六七丈外,寒星竟然早早射来,未免有点欺人太甚。
他故作不知,仍然策马小驰。驰进丈余,寒星到了面门,联珠似的射到,弦声却先一步到达。
“哎呀!”吴俊惊叫。
秋华目力超人,已看出射来的是银弹子,方向、劲道、所射部位,全在他的神目下无所遁形,伸手一抄,大胆地接收,“噗得得”三声轻响,三颗银弹全部被他的虎掌接住了,腕部仅感到有些小振动而已。
“呵呵!这是贵寨迎客之道么?”他向吴俊笑问。
吴俊急得脸上发赤,勒住坐骑大叫:“二小姐,请别胡闹好不?当家的责怪下来,小的可担待不起哪!”
他不叫倒好,叫声未落,三颗弹子又从原处射出,流星似的飞射而至,射向他的身躯。
吴俊大惊,慌不迭滚落雕鞍。
秋华淡淡一笑,从容下马。
右脚刚沾地,“噗”一声闷响,马臀挨了一弹,马儿受惊,嘶鸣着撒腿狂奔,几乎将他带倒。
他急退八尺,脚未落实,三颗弹子呼啸划空而至。
他向侧一闪,小丘左侧突然飞出一头绿色大鸟,展翼凌空飞扑而下,奇快绝伦。
不是乌,是一个绿衣女郎,被风张展如翼,轻功奇佳,凌空下搏,三丈余空间眨眼即至。
滚落马下的吴俊已经站稳,焦急地大叫道:“大小姐,使不得。”
叫声中,丘右的树丛中也冲出一个持弓的绿衣少女。
秋华可不管什么大小姐二小姐,拉开马步等候大小姐扑下。一声长笑,突然一马鞭抽出,入亦向侧一闪。
大小姐手脚齐到,“饥鹰搏兔”居高临下搏击,双手一封一吐,双脚也收缩作势踹出,弓鞋前的钢尖明晃晃耀目生花,如被踢中那还了得?
岂知秋华的身法诡异绝伦,先是纹风不动,直待大小姐的手脚发招。方一鞭抽出,而且是向左闪与常人习惯向右闪相反,鞭抽出人方闪动,而非先闪后发鞭。
大小姐一惊,左掌一抖,披风斜卷,“噗”一声马鞭被披风挡住,她的脚也同时落地。
糟了!秋华闪避的身势拿捏得恰到好处,她双足落实,秋华已经及时回扑。快!快得令人目眩,左手一勾便扣住了她的咽喉,锁住喉管向后带,左脚前顶,将她的腰臀向前顶出,她便无法用劲反击了。右手擒住她的右手向后上方扭转,她不但反抗无力,连叫也叫不出声音了。
二小姐到了,一声娇叱,用弓臂疾扫秋华的腰脊。
秋华一声长笑,大旋身转过身来。可怜的大小姐叫不出声音,成了秋华的防身盾,二小姐的弓臂来势甚快,眼看要扫中大小姐的胸下方。
秋华突然架着大小姐飞退八尺,扫来的弓险之又险地掠过大小姐的胸前,擦衣而过,间不容发避过一击。
“在下知道你无法收招,姑娘。”秋华笑着说。
二小姐粉颊发赤,丢掉弓娇叱道:“放下我姐姐,你我较量拳脚。”
秋华将大小姐推开,笑道:“大小姐,得罪,休怪。”
大小姐羞得抬不起头来,不住揉动着咽喉。
他开始向两位小姐打量,心说:“如果这两个妞儿是铁笔银钩敖老贼的女儿,敖老贼的相貌既不会怎么狞恶。有其女必有其父,敖贼必定生就一双锐利的鹰目。”
大小姐年约双十年华,胴体丰满,在绿劲装的衬托下,耸胸挺乳,细腰如蜂,臀部浑圆,决不像个黄花闺女。五官相当美好,可惜一双桃花眼隐藏着煞气,不是个柔顺的女人。
女人施脂粉,开了脸,便是已向黄花闺女时代告别了。大小姐薄施脂粉,开了脸,自然是有婆家的人。
二小姐身材刚发育,正是十五六岁情窦初开大好年华,比乃姐要美些,脂粉未施,但一双大眼仍然凌厉,令胆小的男人不敢领教。她双手叉腰,有点暴虎冯河的味道。绿劲装衬得她发育未全的身躯凹凸分明,虽没有乃姐那般撩人,但也相当惹火,另有一番风韵,给人有好一朵将开花蕾的感觉,更能令登徒子想入非非。
秋华堆下笑,向二小姐抱拳施礼,笑道:“二小姐,在下是客人,你三不管先给在下三弹子,你好意思?”
“本姑娘要教训你。”二小姐扳着脸叫,但一双水汪汪而凌厉的大眼,却不住向秋华打量,分明毫无恶意,而且幻泛着另一种令人心动的光彩。
秋华呵呵笑,摇头道:“使不得,何必呢?在下吴秋华,匪号称四海游神。姑娘贵姓芳名,能见告么?”
“我叫小娟,娟秀的娟。家父是本寨的主人。”二小姐答,语气温柔了许多。
“哦!原来是敖前辈的二千金,那位想必是大小姐了,芳名是……”
“家姐叫小琳,琳郎满目的琳,家姐丈叫智多星张全。你该怎样叫?”
“在下还是称大小姐好些,叫张嫂未免太俗。大小姐,刚才多有得罪,在下再次道歉。”秋华一面说,一面施礼。
大小姐一双桃花眼死盯着他,忘了喉间和手上的痛楚,粲然媚笑,说:“你的手脚捷逾电闪,怪不得在短短的两年中,便名震江湖,败在你手中,我只好甘拜下风。你此来有何贵干?”
“不瞒两位小姐说,在下是托庇而来的,听说终南木客带着两个师侄找我算账,只好前来投奔令尊托庇一二了。”
“你怕终南怪客。”
“岂只是怕?简直是怕得紧。”
“你们为何结仇的?”
“小事一件,在下打了他的两个师侄,但惹事的可不是我,在下只是自卫而已。”
“听说你曾揍了南五台双豪,我姐妹有点不信,所以前来相试。舍妹要和你较量拳脚,不许推辞。”
秋华心中暗笑,这位大小姐说话好硬,像在向仆从发令哩!对付这种骄横的女人,决不能低声下气的,不然她会将你看扁,看得一文不值。他将剑解下,丢给怔在一旁的吴俊,站在下首向二小姐颔首笑道:“恭敬不如从命,在下陪二小姐练练,务请手下留情。”
二小姐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地虚攻了五招,发现秋华用的全是封手,以为秋华碍于情面不敢放胆反击,使开始毫无顾忌地进攻,一声娇叱,左手拂开秋华的一记上盘手,斜身切入,右手来一招“二龙争珠”,贴身搏击,要逼秋华后退。
秋华果然抬左手封架,疾退三步。
她急步迫进,右腿疾飞。
秋华故意向右一闪,等她的左腿连环进攻。
果然料中,她右腿未落地,左腿迅疾地攻出,身形凌空。
秋华一声长笑,向右闪电似的再移半步,左手一抄,便抓住了她踢来擦身而过的大腿,右手反勾,夹胸一把挽住,人向下挫,将她横搁在自己的大腿上,笑道:“鸳鸯连环腿对付身法快的人是毫无用处的,二小姐。”
二小姐大腿被挟,胸部也被按住,背腰搁在秋华的膝盖上,仰面朝天被压住,这滋味真不好受,羞得粉脸酡红,用粉拳在秋华的胸前乱捶,叫道:“你好无礼,放我下来。”
大小姐掩口而笑,笑得花枝乱颤。
旁观的吴俊也笑,但不敢笑出声,成了个掩口葫芦。
秋华将二小姐扶起,笑道:“得罪得罪,休怪休怪。”
二小姐整理着鬓脚和衣襟,脸上像是喝多了酒,红得像是五月的石榴花,狠狠地瞪着吴俊,跺着小蛮靴叫:“吴俊,笑什么?不许笑,好没规矩。”
吴俊一面将剑递给秋华,一面忍着笑道:“是的,二小姐,小的不笑了。”
大小姐向吴俊挥手,说:“吴俊,你把吴爷的坐骑牵走,不需你替吴爷带路入寨了,你先走。”
“小的遵命。”吴俊应喏着去牵坐骑,牵着两匹马先走了。
秋华为了表示信任叫道:“宗兄,兄弟的鞍袋中,有黄金五百两,白银百余,小心别弄丢了。”
“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金银?”大小姐问。
“在西安府做案,发了一笔财。”
“你在西安做案,不怕华山老人找麻烦?”
“做了就溜,天涯海角一走,怕什么华山老人?”
“你要这许多金银有何用处?”
“好姑娘,你不是明知故问么?人生在世,哪一样少得了金银?”
“你成家了么?”大小姐追问,她自己的脸倒先红了。
“还没有成家的打算。”秋华信口答,含笑向她注视。
二小姐有点不悦,猛地上前不避嫌地挽起秋华的右手,说:“到家再说吧,家父在等着呢,请随我来。”
秋华不在乎,武林人与江湖朋友,对男女之防大方些。他拍拍二小姐挽着他的手,笑道:“二小姐令尊对终南木客……”
“放心啦!那老丑鬼在城里等着你,进了舍下,算是到了金城汤地,老丑鬼天胆也不敢前来撒野,何况他根本不知你已经到了家父这儿。”二小姐倚着他欣然地说。
不必估猜,他知道这位小姑娘对他极有好感,而且春心动矣!对他此行大为有利。
不仅此也,他身左的大小姐愈走愈靠近,暗香沁鼻,将并肩而行了。
“我敢打赌,走不了十步,她就要挨近身了。”他心想。
果然料中了,第九步刚落,大小姐已经偎在他身旁。大小姐比他矮一个头,酡红的粉颊快倚在他的肩膀上了,螓首微抬,媚笑着问:“你说,有了这许多金银,又有托庇的地方,你是不是愿意安定下来而不再四海流浪了呢?”
她这种神态十分动人,语气柔腻。他感到心中一荡,伸手轻抚她的肩背,柔声说:“大小姐,你不了解男人,尤其不了解我这种人,有了金银和托庇的地方,并不一定令人满足。
我有我的抱负,我有我的希望和憧憬……”
二小姐紧挽着他的臂,接口问:“你的抱负是什么?希望什么?又憧憬什么?”
“去问问令尊便知道了。”他信口答。
“什么?你……”二小姐变色大叫。
秋华一怔,停下脚步问:“二小姐,你怎么啦?”
二小姐脸一沉,大声说:“家父的抱负是培植家兄日后成为黑道霸王,以达成他此生求而不得的黑道霸主美梦。他希望多找几个美丽的女人在身边,让他多快活些,虽则目前已有了二十三个女人,他仍希望最好能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他憧憬庭院中堆有金山银山,有酒池肉林,婢仆成群,死后能成佛成仙。哼!想不到你也是这种人。”
秋华心中一动,心说:“看不出这小丫头心中倒有善恶之分,也许我这次不该来,人有善念,天必佑之,想不到敖老贼养了这个好女儿,虽则她仍有些儿任性。”
他呵呵一笑,说:“二小姐,我道歉。在下与令尊素昧平生,不知令尊的为人,以为令尊也像在下一般,游戏风尘无忧无虑地做自己希望做的事,不负大好头颅,因此要你问令尊。”
二小姐回嗔作喜,赧然羞笑道:“吴爷,我相信你不是像家父一样的人。江湖上有关你的所作及所为,家父略有风闻。你打了湖广的白道名宿金狮邓雄,烧了山西五台门人哼哈二将的宅院,大闹九华山拆了地藏庙的大殿,杀了山东绿林道的巨擘毛虎黄川……”
“咦!令尊的消息灵通得很哪!”
“这两天家父方向人打听出来的。”大小姐接口。
“谁?”
“天残丐郝真。”
“咦!这人我久闻其名,无缘识荆,他……”
“他说你杀了……”二小姐接口,却又突然忍住了。
“我杀了谁?”
“你先说说小白龙的事。”二小姐问。
秋华心中一震,从容地说:“我在宜禄镇勒索三大牧场,他刚好路过,只怪三大牧场主瞎了眼,竟然找上了他,自然而然地,我和他便联上了手,弄得一大笔金银,各走各路,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咱们在西安分手的。”
“那么,西海怪客是怎么死的?”二小姐追问。
秋华更是心惊,硬着头皮问:“咦!你怎么知道?”
“先别问我。”
“你不说我也不说。”
二小姐大概已被他迷住了,到底涉世不深,不够机警,说:“西海怪客正当盛年,不会在这时老死的,但却死在梁公祠后,岂不可怪?天残丐曾发现怪客的坟墓,墓碑是你和小白龙具名,虽则具名相当恭敬,但恐怕是掩人耳国的手段而已,是么?”
秋华心中暗懔,但他不能现于词色,心说:“要来的终须会来,盗走墓牌板的人,终于快现身了。”
“姑娘冰雪聪明,料对了,是在下干的,在下的名声不大好。”
“你能杀得了西海怪客?”
“明枪容易躲,暗箭实难防。”秋华含糊地说。
“小白龙也是凶手?”
“他不知道,只见到西海怪客的尸体,他还不知道是我下的毒手哩。”秋华将罪名一手包揽下来。
“哦,原来如此。”
“天残丐是怎么发现的?他人呢?”
“这个我倒不知道,他目下躲在城中。”二小姐毫无机心地答。
秋华有点不解,天残丐看到了牌板,必定曾经在宜禄镇逗留过,为何不在宜禄镇出面勒索,却追踪到此地,向敖老贼透露口风,用意何在?
“我想进城找天残丐谈谈。”他沉静地说。
“你千万不要去,他正在找你呢。”二小姐急急地说。
察言观色,秋华心中疑云大起,他已看出二小姐确是在关心他,难道敖老贼真对他这个江湖后辈垂青?终南木客和天残丐都在城里等他,难怪吴俊要他先到王家堡投宿,夜间绕城而过了。显然,敖老贼已得到有关他的行踪和不利于他的风声了,才作了这番妥善的安排。
“我想,不久便可分晓了。”他想。
谈说间,寨门在望,五六名大汉在门外等候,吴俊的身影早已消失。
他含笑抽回被二小姐挽着的手,避免门外守候的人误会。二小姐粲然一笑,不再缠他,柔声说:“你将是舍下的贵宾,有何困难,别忘了找我啊!”
“我会的,二小姐。”
“你能不能叫我小娟?”她羞赧地悄声问。
“这……这不是太无礼了么?”
“我叫你秋华,彼此拉平,如何?”
“等见过令尊之后再说,好不?”
“好。”她欣然地说。
大小姐似乎不想避嫌,仍然依偎在他身左,笑道:“论年岁,我比你恐怕要年长一两岁,我叫你秋华名正言顺,你如果叫我小琳,我也不反对。”
“在下怎敢?大小姐笑话了。”他笑着拒绝。
接近寨门,秋华探囊取出昨晚准备好的拜帖,向门外等候的六名大汉拱手施礼,笑道:
“诸位兄台万安,在下吴秋华,途经贵地,特地前来递帖拜望敖老前辈,尚请……”
话未完,二小姐一把夺过他的大红拜帖,笑道:“你怎么这般婆婆妈妈?我姐妹亲自迎客。你却一丝不苟地在这儿递拜帖,岂不是本末倒置了么?走啦!”
大汉们回礼,为首的人欠身笑道:“吴爷请便。当家的已吩咐下来,不必按常规相见,更请吴爷不必拘束,不可露出客人的可疑形迹。再就是入寨之后,尽可能少与其他弟兄接触,咱们只称吴爷为华兄弟,在人前吴爷是当家的派在外地的兄弟。”
“这……这是什么意思?”秋华讶然问。
二小姐笑道:“这六位是家父的亲信兄弟,你的身份来历,只有少数知道,其他的人是毫不知情的。”
“为什么?”
“为了避免你的仇家侦悉,因此家父已作了妥善的安排。”
“哦!倒得好好向令尊致谢了。”
在秋华说来,并不是吉兆。假使他按规矩投帖晋见,而主人能公然接待的话,那么,他的安全便可受到主人的保障,追踪的人,必须冲主人的份上,在他离开主人的势力范围之前,不至于贸然的动手生事。可是,主人秘密接见,或者藉故避不见面,便表示不愿出面公然庇护,主人也许是对追踪的人有所顾忌,或者不愿卷入纷争,也可能另有图谋。因此,他又增加了两分戒心,对敖老贼的意图莫测高深,暗自警惕。
门后左侧突然闪出一个穿青袍的瘦削中年人,五短身材,尖嘴薄唇,两腮无肉,显得有点猥琐,除了一双鼠眼透着阴险诡谲的光芒外,委实一无是处。
这人脸上泛着阴笑,踱出抱拳行礼,笑道:“兄弟张全,幸会幸会。此非说话之地,奉家岳所差,特地前来请者弟移玉秘室相见。”
张全,该是大小姐的夫婿智多星张全了。大小姐居然毫不在意,仍然偎在秋华身旁微笑。
秋华赶忙行礼,笑道:“原来是智多星张兄,久仰久仰。兄弟途经贵地,专诚具帖前来拜会敖老前辈聊表寸心,失礼之处务请包涵,尚请张兄提携一二。”
“家岳已久候多时,吴兄不必客套了,请随我来。”张全阴笑着说,上前把臂而行,将二小姐给挤开。
二小姐不客气,将他拨开撇着小嘴说:“好姐夫,你在前面领路好不好?你如果想和吴爷来暗较臂力,我看哪!你最好少献宝。”
“呵呵,我的好小姨,你多心了。”张全奸笑着说,并未被拨开,挽住了秋华的右臂,举步便走。
寨堡中似乎人不多,三三两两地在干活。众人离开直达正屋的大道,向左折入一条小径。
正屋是重帘华窗的两层高楼,画栋雕粱气象万千。两侧的偏厢也出奇地华丽,廊下朱栏碧廊极为醒目,花架盆景装饰得相当巧致,比西安的公侯第宅还神气得多。从碧廊直达正屋,足有半里地,笔直的砌砖大道旁,亭台散处,花木扶疏,池旁的假山,居然有点像是太湖石所造,气韵恢宏,极尽奢华。
小径通过曲折的花圃亭台,到了一座莲花池旁,智多星张全手臂一振,全力一崩,要将秋华震落莲池,计算得十分精确,他的靴尖已钩住了秋华的右脚,一钩一振,秋华岂能不倒?身旁的莲池相距仅两尺余,没设有栏干,出奇不意手脚齐发,秋华难逃落水之厄。
他却没料到秋华有过人之能,人倒下的瞬间,身躯已经挫低,反应奇快,左脚闪电似的反而夹住了他的靴侧,右脚上勾,喝声“领情!”左手五指已扣入池旁的花砖,用上了一指承千斤绝学,人横搁在水面上,并未堕下池中。
智多星却惊叫一声,向池中斜飞,“噗通”一声水响,水花飞溅,压沉了不少荷叶,向下疾沉。
秋华挺身站起,叫道:“糟!快叫人下水救他。”
二位小姐笑得打跌,毫不关心。
“放心啦!他的水性不坏,淹不死他的。”大小姐笑着说。
智多星浮上水面,拨开荷叶泅至岸边,狼狈地爬起,浑身水淋淋地,姜黄色的瘦脸已变成猪肝色。
二小姐开心地挽了秋华的手,向智多星笑着说:“姐夫,你这人真是无可救药,已经警告过你少献宝,你仍然不死心,真是自取其辱嘛!”
前面的小阁中,突然闪出三个穿青缎劲袋的人,两个年终半百,一个是三十左右的精壮大汉。
大汉生得豹头环眼,鹰目炯炯,留着八字胡,剽悍之气毕露。刚现身,便展开轻功提纵术一跃近三丈,仅两起落便到了秋华身前八尺。
“大哥,你……”二小姐惊叫,闪身抢出。
“小妹让开,我要试试他是否浪得虚名。”大汉叫,接着咧嘴一笑,又道:“放心啦!
我不会伤了他。”
秋华虽不曾打听铁笔银钩的家世,但已从两位姑娘口中,知道概略的情形,听双方的称呼,便知是敖老贼寄以厚望的儿子到了,赶忙行礼道:“兄合必定是少寨主敖兄了,小可吴秋华……”
大汉是铁笔银钩的长子敖忠,年已二十八岁,老贼对这位爱子寄望甚殷,请了八位身怀绝学的高手做教师,并亲自将自己的成名绝学倾囊相授,交由两位拜弟监督苦练,由于寄望过切,却又溺爱甚深,艺业未成不许成家,因此敖忠年将三十,仍未娶亲。
可是,铁笔银钩本人是贪财好色的人,家中目前拥有一妻三妾二十三名美人。敖忠耳濡目染,岂会守身如玉专心练功?少不了不时在外快活,也在附近找些女人疗饥,艺业进境极慢,即使有一千位的名师,也无法调教他成材。练武人一沾酒色,算是毁了一半了。
但经过二十余年陶冶,敖忠的根基总算不坏,因此艺业不至于太差,跻身于江湖一流高手而无愧色矣,却自以为艺业超尘拔俗,目无余子。
铁笔银钩对儿子相当失望,知子莫若父,他知道此生心血是白费了,希望成空,因此出外做案时,极少带敖忠前往,免得丢人现眼,至今尚未在江湖崭露头角,虎父犬儿默默无闻。
敖忠不等秋华将话说完,抢着说:“吴兄,少废话,不管胜负,咱们仍是朋友,印证一二无伤大雅,咱们印证拳脚,请啦!”
秋华不甘示弱,但暗中决定让对方一步,不要太露锋芒,以免暴露自己的真才实学,同时也可令敖老贼减少戒心,以便日后行事。
他将剑解下信手递给二小姐,行礼笑道:“恭敬不如从命,小可放肆了,少寨主请赐招,但望少寨主手下留情。”
“大哥,小心他的贴身搏击卫。”二小姐笑着叫。
自命行家的人,动手时不屑用近身搏击术,因它是摔交的一种,揉合了拳掌、擒拿、借力打力、摔交、角力等等功夫,行家一搭上手,精彩绝伦。但如果碰上半桶水,便成了村夫斗牛,令旁观的人看了冒火。因此,自命不凡的人,是不许可对方近身的,以免被缠住,脱不了身不打紧,被旁人瞧不起有损声誉那才丢人。
两位姑娘上过当,知道利害,胳膊向内弯,她们不希望乃兄也被秋华制住贻笑外人。
敖忠呵呵一笑,胆气一壮,以为用近身搏击术的人,必定是只有几斤蛮力,只配用无赖汉手脚蛮干的二流脚色,何所惧哉。大刺刺地立下门户,点手叫:“老弟,来来来,尽管上啦!”
秋华说声“有僭”,走偏门削出一掌。双方搭上手,游走一照面,蓦地同声大喝,奋起抢攻,霎时风吼雷鸣,掌劲拳风虎虎厉啸,你来我往互制机先,出招化招步步抢攻,三丈方圆内掌形如潮,拳影如山,势均力敌。
小阁上的阳台前,出现了寨主铁笔银钩的身影。他左首,是一个年约花甲的高大健壮老人,狮鼻海口,留着花白短须,脸色红润,一双虎目精光四射,穿绵缎褂袍,头戴平巾,像一个一方豪绅,甚有风度。右面那人也甚有气象,年约半百,有一双比常人长的大手,马脸长鼻,有一双不带感情令人莫测高深的山羊眼,旁人永难从他的眼中找出七情六欲来。
三人倚栏下望,谈笑自若,毫不为下面的激斗动心。
激斗三十余招,双方皆有点按捺不住。敖忠一声沉喝,揉身欺上,“小鬼拍门”劈面就是一掌,左手跟上来一记“袖里乾坤”,用阴手凶猛地拂出,几乎在同一瞬间上下齐到。
秋华向下一挫,扭身踏进,抬左肘斜撞,右手闪电似的扣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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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剑狂歌 第十四章 双娇呈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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