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普罗旺斯 第09章 请品味“新教皇城堡”

  普罗旺斯的八月天正适合舒展手脚,寻找一个荫凉处。放慢脚步,同时尽量缩短旅行行程。
  蜥蜴显然最懂得其中奥秘,当然我也应该有某种程度的体认。
  接近9点30分时,气温已达华氏八十度,当我跨进汽车,马上感觉自己像只即将下油锅的鸡仔。
  我查地图,想找条路,好远离拥塞的旅游路线,以及那些已热昏头的卡车司机。
  一滴汗珠从我的鼻头坠下时,正巧到达我的目的地——新教皇城堡(Chateauneuf-Pape),一个生产好酒的小镇。
  一月的冬天,我在两位朋友的订婚晚宴上遇到一位叫米奇的男士。第一瓶酒送上来,大家提议干杯,但我即注意到,当大伙正尽情于歌唱言欢之际,米奇却独自在执行着非常个人化的仪式。
  他凝视酒杯,将酒杯慢慢举起,然后把它放在手掌上,缓缓地旋转三四次。酒杯举至与眼同高,他专心看着酒杯里流动的轨迹。
  美酒慢慢沿酒杯内侧流下;他用敏感且扩张的鼻子靠近酒杯,像是对它来个彻底总检查。
  深深地用鼻子吸气,最后一次转动酒杯,之后慢慢地喝了一口酒,但仅是浅尝轻现很显然酒必须经过多次的测试,才准将其送入喉咙。
  米奇把酒含在口中漱了几秒钟,他紧闭双唇且让一点空气进入嘴里,同时发出漱口的怪声。两眼直视天空,反复的收缩,伸张腮帮子,以使酒能在舌头与日齿间自由的来回流动。
  显然他非常满意此酒在口腔内的考验结果,终于把酒吞下去。他注意到我在旁观这个表演,同时露齿而笑,“不错,不错”。
  他再来一次,但此回的程序较不精细,且只以上扬的眉毛来对酒杯致敬。
  “此酒是有年头的酒,1985年的。”
  如同我在晚餐时的发现,米奇是个地道的生意人,职业水准的品酒家,他买进葡萄并制造贩卖香醇的美酒,尤其熟悉来自南部的酒,从天芳玫瑰酒(Tavelrose)——他说此酒是路易十四的最爱,到金黄色、味道重且易使人昏醉的吉恭达酒(Gigondas),无所不知。
  在他所有的收藏品中,他的最爱且是他最渴望品味的一种酒就是新教皇城堡酒。
  谈起此酒,他仿佛在谈论一位美女,他的双手在空中爱抚,唇上轻吻着指尖,畅言一堆与身体、花束及力量有关的话题。
  他说,酒精浓度超过15%的新教皇城堡酒是无人不知的。尤其是近几年来,波尔多葡萄酒(Bordeaux)愈来愈淡,而勃良第葡萄酒(Burgundy)的价钱却只有日本人买得起,新教皇城堡酒是唯一便宜又够力的酒,我一定得亲自到他的酒窖走一趟才能体会,他将安排我品尝一番。
         ※        ※         ※
  在普罗旺斯,从计划安排一个集合地点到确定行程需耗时个把月,甚至好几年。基于此,我并不期待会很快获得米奇的邀请。
  冬去春来,春去夏至,然后,夏天过去了,此刻悄悄来到。八月正是把玩美酒最伤神的一个月份,米奇这时候来电话了。
  “明天早上11点整,”他说“在新教皇城镇的酒窖等你,共进早餐。”
  我依照他的交代准备一切,且预先喝上一汤匙橄榄油——当地美食专家的建议。目的是在胃上镀一保护层,借以缓冲各式新出灶却力道十足的美酒的不断挑战。
  行驶在弯曲且灼热的乡村道路上,我告诉自己,无论在何种情境下,都不可吞入太多的酒,我一定要遵照老手的做法:酒入口,漱个口就吐掉。
  新教皇城镇已进入视线,热气难熬,时间将近11点。这里简直是个为酒而存在的城镇,到处充满了诱惑!
  久经日晒已见剥落的告示板上,刚上漆的广告招牌、大酒瓶、手写的看板或墙壁上的标语,钉在墙上或是葡萄园内的支柱与门前车道的柱石,处处可见“欢迎品尝!品尝!”
  我缓缓驶过用以阻绝外在世界与北萨克酒窖(Caves Bessac)间的高耸石墙通道,在阴凉处停下车。
  下得车来,我感觉太阳就在我头顶上,像个充满热气的松紧帽罩住我整个头,眼前出现一座长形建筑物,上面布满许多小洞,外观上除了两扇门外,别无他物。
  一群人在门口排排站,手握专用酒杯,酒杯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酒窖凉爽宜人,而米奇给我的酒更有一股沁心冷意。
  那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大杯子,是一个有脚的大水晶杯,圆鼓鼓的杯肚,上端缩口,有如金鱼缸般。米奇说这种杯子可容下1/4瓶的酒。
  看过里面闪闪发光的排场,我的双眼开始朦胧起来。我相信这个酒窖一定很大,25000瓶酒静静地藏在阴冷的角落。
  事实上,根本看不到任何酒瓶,只见一条布满酒桶的道路——难以计数的酒桶倚靠在与腰同高的平台上,酒桶堆高度大概离地12至15英尺,每个酒桶上用粉笔标示着成份。
  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机会见这么多酒。隆阿丘酒(Cotes一du一Rhone—Vinages)、丽雷卡酒(Lirac)、维克拉斯酒(Vacqueyras)、圣约瑟酒(Saint —Joseph)、海米塔奇酒(Crozes一Hermitage)、天芳酒、吉恭达酒——每种都有几千公升,依制造年份摆放。
  “好,”米奇说:“你不可以枉走一圈,空手而回。”
  “你要喝哪种酒?”
  太多的选择摆在眼前,我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不知米奇会不会指引我在眼花潦乱的酒桶中找到正确的选择?
  我可以看别人在他们的金鱼酒杯里面装了些什么东西,也许我该依样画葫芦。
  米奇点头表示同意,他说:
  “这样最好,因为我们只有两个钟头的时间。”
  他不愿意把我们的时间浪费在新酿成的酒上,而忽略尚有无数的好酒等着我们去品尝。我庆幸已先喝过橄揽油,任何称得上宝藏的酒是不可吐出口的。但如果在这两小时内,所有的酒都吞下,我可一定会如那些酒桶般乖乖摆平。
  所以我问是否允许将酒吐出来。
  米奇挥动酒杯指着隆河岸大道入口的标语,“如果要吐出,请便,但是……”
  显然地,他认为一个人拒绝享受美酒下肚的感觉及拒绝喝下算是一种艺术作品的酒时,是极其悲惨的。
  一位肥肉横生的酒窖老板赫然出现,他身穿暗蓝色棉夹克,带着一个形似巨大点眼药器的容器——三英尺长玻璃管,一端有个拳头般大的塑胶球。
  他用喷嘴瞄准我的酒杯,挤了点酒到我的杯里,嘴里念念有辞,“1986年的海米塔奇酒,有花的香味,味道不酸,没有甜味……”
  我先来个整套的动作:用鼻子闻闻酒味,让酒在口中循环几圈后把酒整个地吞入我的肚子里去。
  棒极了,米奇所言不差,把这些美酒倒进排水沟糟蹋,的确是大不敬。
  稍稍放松心情后,我看看身旁有些人把他们不想喝的酒倾倒在桌旁上的大酒瓶内;而后,大酒瓶内装的酒会倒入含有酵母菌的缸中,如此可以酿造极品的醋。
  我们在酒桶排列而成的道路上缓慢前进。酒窖老板在每一站都会登上他随身携带的梯子,到达顶端的酒桶,打开酒桶塞,插入他那饥渴的喷嘴,然后好似身负重型武器般谨慎地走下梯子——当品尝活动继续时,他老兄还真越来越像全身武装的超级巡警般,只是行动慢了些。
  最初几站的品尝局限就白酒、玫瑰红酒及轻淡的红酒。
  我们走入地窖后头,那儿的酒色变得深暗而味道也渐转浓厚了。每尝一口,总是禁不住要感谢上帝赐予如此香醇的人间美味。
  具有紫罗兰、覆盆子果及桑椹香味的海米塔奇,属于烈酒。隆河丘酒和葛兰德酒(Grande Cuvee)皆是细工酿造且精纯的酒。
  我对这些迷人的酒和它们的形容美辞印象深刻——果肉肥硕、兽性野狂、雄壮威武、高雅世家、挑拨神迷、强劲有力……。
  注意,酒窖老板居然没有重覆使用相同的形容词。我真怀疑他老兄天生具有语言修辞能力,亦或是他每晚都抱着字典共眠。
  我们终于走到米奇的最爱——1981年的新教皇城堡酒窖。虽然它尚需好几年才能成为陈年美酒,但已可称得上好酒了。
  深葡萄酒色,闻起来有香料和松露的味道,温暖及柔和,展现出它是酒中名品——更别论它那接近15%的酒精含量。
  我认为米奇的头都快栽进酒杯里了!看到一个人如此欣赏佳作,实在令人雀跃欢欣。
  他不情愿地放下酒杯,看看手表,“我们该离开了,打点酒下饭!”
  他走进前方的办公室,出来时手提一箱酒,装满一打酒。另一同事跟在他后面也带来了一打酒。我们一伙人准备痛快地吃一顿午餐,猜猜看几人不醉?
  我们离开酒窖,在太阳的雄威下显得畏缩,我要求自己只一点一点的啜饮,万万不可大口豪饮。
  尽管如此,一走进车内头颅即不停地悸动刺痛,发出警告。在闻酒味前,我一定得先喝点水。
  米奇重打我的背。
  “品酒最容易感到口渴,”他说:“别担心,我们有足够的酒任你喝。”
  老天啊!
  米奇挑选的餐厅大概有半小时车程,即在卡维隆乡间,是乡居的小旅馆,有米奇号称最道地的普罗旺斯食品,可说是非常隐密难觅,我得好好跟紧米奇的车。
  说总是比做容易。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统计资料可以支持我的论点,但是由视察结果与个人惊心动魄的经验里,我知道一个空着肚子的法国驾驶人,开车速度是已饱肚的法国驾驶人的两倍;而饱肚的法国驾驶人,头脑显然已较清楚,速度往往已经超出正常许多。
  当然米奇也不例外,前一分钟他尚在此,下一分钟他已在尘雾弥漫的地平线上。
  他把香美的果汁放在排档上,一个大转弯,冲上正在剪修的草坪上,要不就突然穿越满布羊肠小径的午酣城镇。
  到达餐厅前,所有想要喝水的念头已然消失,我想再来点酒。村庄和。饭厅凉爽嘈杂,在角落放一架被顾客忽略的大电视,声音含混不清,发出巨大音量。
  大部分的客人都是男性,他们长期在太阳照射下显得黝黑,穿着外出工作的旧衬衫和没有光泽的背心,平坦的头发下露出因戴帽子而出现的白皙额头。
  一只长相平凡的狗儿在一个角落抖索身子,鼻子紧盯着从厨房散发出来的香味。
  此时,我想我快饿死了。
  有人介绍我们认识餐厅的老板安德鲁。他的肤色褐黑,身材圆滚,极像我们品尝过的那些酒桶;捧在他手上的花闻起来有大蒜味儿、高卢牌香烟烟味及茴香酒的味;穿着宽松的衬衫、短裤,脚上趿着一双橡皮拖鞋,尚有一嘴夺人眼目的窈毛儿,声音宏亮,盖过房子里的嘈杂声。
  “嘿,米奇!这是什么东西?桔子汁?可口可乐?”
  他开启装酒的木箱,把手伸进裤背口袋去拿开瓶器。
  “亲爱的!请给我一桶冰块。”
  他的妻子,活力健康面带微笑,从厨房出来,带着一个托盘放在桌上:两个冰桶,几盘上面撒有胡椒的香肠,一盘鲜艳的萝卜,及一个深碗装的鲤鱼橄榄酱(橄揽油加上被称为普罗旺斯奶油的东西就是鲤鱼酱)。
  安德鲁拨酒瓶塞的动作,纯熟得简直像他自己就是个开瓶器。他把酒塞拨开,一个个闻一闻,然后排成两排放在桌子中央。
  米奇解释有些酒是他在地窖中没有时间品尝的,大部分是没有多久年份的隆河丘酒,有半打是年份较早的吉恭达酒。
  对于法国的午餐,有些东西是我这小小意志力所无法抵抗的。
  我可以安静地坐下,将心情调整至适当的状态,立志只吃一点、喝一点,但是在餐厅三小时之后,那些酒仍然诱惑着我。我不认为是一种贪婪,而是由一屋子里头品味的人所营造的气氛使然。他们边说边吃边唱,谈论的不是运动、政治或财经,而是餐盘与酒杯里的东西。
  香肠被拿来彼此比较,菜单遭到空前讨论,吃过的食物一再被提起,甚至还互相研究即将上桌的食物。
  一切红尘俗务已抛至九霄云外,此时此刻,吃饭天下第一优先,满足声浪充塞四周。
  酒真是不可抗拒!
  我们轻松沉醉地进行午餐,犹如运动家必预做柔软运动。开胃第一道菜是一个顶部被切开的萝卜,内装差不多一匙的奶油及一层粗盐;接下来是一片上面撒满胡椒的香肠;还有用昨天面包烤成的、上面涂有闪闪发亮的鲤鱼橄榄面包片,冰镇的红酒及白酒。
  米奇斜在桌子旁,“不准吐掉!”他再三强调。
  捧着红酒杯跑来奔去的老板,端上他的第一道菜。一只边缘几乎已烧成黑色的锅被放在桌子上;一把老旧的厨房用刀插人面团中;一个转身,手上已拿着一个装有醋渍小黄瓜的高长玻璃罐儿和一盘洋葱酱。
  “孩子们,祝用餐愉快。”
  米奇分发年份较浅的红酒,酒似乎会变颜色,锅子沿着桌子传送,好让大伙儿可以拿争取。
  安德鲁走下牌局,两次装满他的酒杯,“还好吧?你喜欢吗?”
  我告诉他我爱死他的洋葱酱,他劝我肚子一定要留点空间以准备品尝下一道菜肴。
  他用力吮吸指头,高兴地说这是一道佳肴:无头云雀(aloueties),是他亲爱的老婆莫妮卡特别为我们烹制的。
  纵使这道菜有个可怕的名字,滋味却教人咋舌。这道菜是由薄片牛肉卷着腌猪肉片,上面佐以切碎的大蒜和香菜,泡在橄揽油与白酒的高汤中,下面垫着蕃茄片,外表用干净的麻线捆绑。
  它一点都不像云雀——倒像肥胖的香肠,但普罗旺斯那些富创意的厨子一定认为云雀比卷牛肉这个名字更能引人入胜,所以这名字就这样流传下来。
  安德鲁说那是他那天早晨才打下来的云雀。他是那种说笑话一定要加上肢体语言的人,他的手臂张扬过来,差点把我撞进一个装有剩菜的大桶子里。
  这个无头的云雀还是热呼呼的,上面加有大蒜,米奇决定来杯较烈的酒。吉恭达酒中选。
  我问米奇下午他是否打算工作,他充满怀疑的眼光望着我。
  “我正在工作,”他说:“我正在卖酒,再来一杯。”
  凉拌沙拉上场,然后是一篮子起司,油滋滋的新鲜羊起司,一些温和的康塔尔(Cantel)干酪,和一些来自奥弗涅省(Auvergne)的奶油。
  这些东西给才上座的安德鲁一些启示去开另一个玩笑。
  有一位住在奥弗涅省的小男孩。人家问他较喜欢爹地还是妈咪,小孩子思索一会儿说:“我最喜欢培根肉”
  安德鲁大笑一番。我则松了一口气,怕又被他推一把。
  几球的果汁雪泥上桌,一个整个看起来井然有序的苹果馅饼也登场。
  我断然拒绝。
  安德鲁见我摇头,用刀将桌子弄得碰碰响。
  “你一定要吃,你需要体力,我们马上有一场保龄球大战!”
  喝完咖啡,他领着我们到外头,欣赏他放养在餐厅围栏内的羊群。
  它们群集在荫凉处,我好生羡慕:它们不需被迫在大太阳底下打保龄球,那简直就像一道激光当头罩顶。
  没有用的。
  我的眼睛痒起来,肠胃得好好休息,平静地消化东西。
  找了一个借口,躺在树荫下,僵旗息鼓,假寐休养。
  安德鲁约莫在六七点时叫醒我,询问是否要留下吃晚饭。
  他准备有羊脚掌,而且运气不错,还有剩下的两三瓶吉恭达酒。经过几番挣扎,我终于逃脱开车返家。
  老婆已在游泳池畔度过感性的一天,她看我像个压扁的幽灵飘回家来,问我是否玩得愉快。
  “希望他们准备了东西给你吃。”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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