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正传 第十章 柳晴花明·绝处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早上却十点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里静悄悄的,拉开冰箱,连牛奶都没了。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纱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或在想心事?
  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作为一只螳螂,就算能不饿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许多人都“耻为天下第二名手”,不为冤仇,也无宿怨,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人,为了证明我最强,我就要跟你斗,把你解决,从此确认我是“东方不败”。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虫肢,每个进来的昆虫,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她还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证明了自己是“东方不败,只是这“不败”,又如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胖得被后去的欧洲人一一杀死,杀得绝种。多少原始民族,原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当文明人跟他们接触,他们就大量死亡,只因为接触到过去从来不会面对的疾病。如此说来,生物的进化应该感谢竞争;更露骨地说——应该感谢“杀”与“被杀”。
  派蒂是杀手,是天生的杀手。你看,她独自在罐子里,虽然一个礼拜没吃东西,依然转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凡猎杀型的动物,都擅长挨饿,因为素食到处都有,荤食却要靠运气。猎杀的动物在饥饿时非但不会“韬光养晦”,反而更为凶暴。胃囊空了,头脑更为清醒;身体瘦了,速度更能加快。也正因此,它们捕杀的力量会变得更强。
  人也是猎杀的动物。要跟人谈生意,千万别在他饥饿的时候。吃饱了什么都好谈,饿肚子最容易冒火。同样的道理,也不要认为那些不如意的人比较温驯,他们能咬的时候更敢咬,他们吃的时候能不吐骨头。所以孔子会说“小人穷斯滥矣”。西方更有一句名言——“谨防那些一无所有的人。”
  现在的派蒂真是一无所有了,她的肚子已经缩得小小的,真难想像当年,“一次杀七个”时的伟岸豪情。但显然她是更警戒了。昨天下午我把她放在桌子上,当我太太从容厅远远走过去的时候,她居然盯着看,还曲着双钳,作成一副要攻击的样子。敢情她饿得想吃我老婆?真是“癫虾膜想吃天鹅肉”。
  想到“天鹅肉”,我心一跳。对!虽然找不到外面的虫,但喂她吃一点猪肉、牛肉总可以吧!
  正好老婆买汉堡回来,我就一边吃汉堡,一边分了些牛肉给派蒂吃。
  怕被她钳到,我特别拿了一支牙签,插着一小块牛肉放在她面前。
  不知是不是嗅到了味道,她虽然作出攻击的样子,却没有行动。我猜她是不爱“文的”,爱“武的”。谁都知道螳螂不吃死的东西,否则现在罐底还有那么多虫尸,她早可以捡起来吃。
  螳螂就像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在落难之际,也不向人乞食,甚至你施舍它,都要作出向它“上贡”的样子,使它有“尊荣感”,它才会接受,这也好比“打政治球”,你即使要让对方,也得装作接不到的样子,否则非但得不到友谊,还会伤到对方的自尊。
  于是我收回牙签,重新调整姿势,左摇右晃地向派蒂逼近,看她举起武器要攻击了,又突然闪开,摆前摆后地作成飞翔躲避的样子。她果然精神大振,站稳脚步,跟着我牙签上的牛肉,摆动她的上身。出手了!天哪!真快,我的牙签空了,牛肉已经到了派蒂的手里。
  但是她夹着肉,还没放进嘴,就又一松手,扔了。
  是由于味道不对?还是因为一到她手里,那牛肉没了我的操纵,派蒂觉得是死的,就不感兴趣了?怪不得她要吃虫,昆虫有个本领,就是可以头身都被咬掉,只剩一小块躯体连着一条腿,那腿都还会挣扎。
  为什么有些动物只挑活的、会动的吃呢?
  我想起“两个朋友和狗熊”(afriendinneedisafriendindeed!)的寓言故事。逃不掉的人躺在地上装死。狗熊看看,以为死了,就迳自走开。我以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由螳螂的习性看,如果我是小虫,遇到螳螂。或有一天我去外星球,遇到一个特大的螳螂,我岂非只要不动,就能逃过一劫吗?
  也怪不得许多虫会装死,尤其是甲虫类,常常你一碰它,它就直直地掉在地上,而且仰面躺着,一动也不动,等你不注意,突然六肢乱摆,一翻身,飞了!
  美国小孩在玩耍时常说“扮只负鼠(playanopossum)”,意思是“装死”。据说那“负鼠”一碰到人抓它,就会装死。我相信无论甲虫或负鼠,它们都不是存心装,而是与生俱来地会昏倒。这“昏倒”使它们世世代代度过许多劫难,也渐渐发展为本能。许多人(尤其是女人)遇到大的打击,会昏倒,或许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吧!想想,“痛不欲生”和“不省人事”,当然后者对身心的伤害较少。
  我决定改变方法。
  第一,我去冰箱拿了一块小小的生牛肉,因为生肉较接近昆虫肉。而且生肉比较有劲,不像汉堡牛肉,一碰就碎。
  第二,我扔掉牙签,换成镊子。因为镊子夹得紧,而且当派蒂抓住的时候,我还可以不放手,跟她搏斗,免得她失去了兴趣。
  看吧!她果然兴趣大增,开始忽前忽后地跟我战斗起来。我还故意用肉去撞她,把她撞到地上。她一跃而起,接着冲过来,又跟我的镊子打成一团。
  她一定心想,天哪!遇到平生最大的敌手,她也一定会非常兴奋,哪个英雄不会为“棋逢敌手”而高兴呢?如果天天跟庸才交手,不但会觉得没意思,只怕久了,自己也会变成庸才。
  在和派蒂交手中,我才了解她的力气有多大。过去听说蚂蚁力量大,能搬运比它身体大十几倍的东西。但我想,螳螂的力气更大,大到我居然得费一点力气,才能把她拉到嘴边的生牛肉、硬扯回来。
  也怪不得“螳臂当车”,螳螂是因为力量超强,而有了超过其他昆虫的自信。当然它也可能是超笨,见木不见林、见轮不见车,甚至只见眼前的一小块轮子,而见不到整个车轮。如同现在,派蒂敢跟我斗,因为只看见会动的镊子和肉,却忘了我这个人。
  我又想到了狗。我猜螳螂的个性说不定也像狗。
  狗对人吠,不是因为它强大,而是因为它怯懦,(可以手摸地,免得它以为你要捡石头打它。)轻轻对它说话,它八成就会摇尾巴了。
  提到“蹲下来”,大概养狗的人都会发现,狗很喜欢看人蹲。因为人蹲下来,变矮了,就成了与它平起平坐,在它眼里,也变成了一条狗。
  “狗眼看人低”。最起码,它们希望看你“低”。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狗其实自以为跟人是一样的。它们是“狗眼自视高”。它一方面有一种自卑,又一方面有自大,是“自卑的自大”。
  以前在报上常看到在某温泉区,有“狗与女人”的表演。那种狗被抓之后,多半被拉到空旷处,被一枪正法。大家都说这种狗经过训练,或喂了“春药”。其实我看,狗本来就会对人有邪念。当我少年时,亲眼见到邻居家四、五岁的小女孩蹲在地上玩,她家的狗居然从后面攀上她,露出一副丑态。你说,它如果不自以为与人同类,可能如此做吗?
  派蒂显然也如此。我发现与其说她是天生“嗜杀”,不如说她是天生的没有安全感,当你在她前面飞来飞去,给了她威胁,她要杀你。相反地,当你不动,让她安心,她也就不会动。
  “主动的杀”、“不安的攻击”与“怯懦的防卫”,常常是一件事。如同“杀是为了吃”与“杀是为了免得被对方杀”,是一体两面的事。
  当我小时候,常听家里的长辈骂人“蔫土匪”。有一天我问我老娘,那是什么意思。她举了个例子说:“在土匪当中,杀人最狠的常不是看来最壮的,而是那种有点像大姑娘,很害羞,不太说话的男人。平常在土匪窝里总拿这种人开玩笑,但是到出去抢劫的时候,最杀人不眨眼的,反而常是这种人,这种看来像‘蔫花’的土匪,就叫‘蔫土匪’。”
  我开始怀疑“杀虫不眨眼”的派蒂,正是“蔫土匪”。她不是因为强,而是因为弱。在内心深处的自卑与怯懦,以及怕被人瞧不起的一种特殊心态,使她受不得一点气、留不得人在她身边。她唯恐别人半夜取她性命,于是先下手为强,杀尽能与她为敌的一切对手。包括她的朋友、她的亲人……
  派蒂今天吃饱了,而且吃的是牛肉。我相信她是有史以来,第一只吃到牛肉的螳螂。
  “螳螂想吃牛肉”,不再是梦想。在我手上,能成为理想,而且可以实现。跟对了主子,哪只螳螂吃不到牛肉?哪只癫蛤蟆又不能吃到天鹅肉呢?
  肉靶
  十一月五日
  女儿放学了,带回一本螳螂书,说是老师去图书馆借来给她的。
  “老师怎么知道你养螳螂?”我问。
  小丫头一翻白眼:“老师当然知道,全班都知道我的宠物叫派蒂,我过生日的时候还要把派蒂带去给大家看。”
  我心想,“你过生日是明年一月底了,到时候派蒂早死翘翘了。”但怕小丫头伤心,没敢对她说。
  女儿学校有个惯例,就是平常不准带自己的宠物到学校,只有生日那天,宠物可以带去班上一起庆祝。
  宠物在小孩心里,有时候比父母还大。道理很简单,每个孩子都有天生的父性、母性,宠物是他们的小孩,一个人爱自己小孩本来就会比爱父母为多。所以学校老师不但尊重学生家长,还要尊重宠物,无论学生过生日带来的是晰蝎还是蟒蛇,老师都要为那宠物一一介绍,十足当个“贵宾”来对待。
  据说宠物还有个好处,就是当小孩“赖家”,不愿上学的时候,老师可以和家长一起骗小孩,说“你的宠物想看看你的学校”。小孩子总是瞪大眼睛,信以为真。自己不读书还可以,宠物要读书,拼命也得送去学校啊!于是高高兴兴带着宠物去上学。
  只是我想,如果孩子天天说宠物要去上学,怎么办?这不是又违背了他们平日不准带宠物的规定了吗?
  小丫头扔下书包就坐在沙发上看螳螂的书,书名是《祈祷螳螂》(PrayingMantis)》大概螳螂的种类很多,对于平常看到的这种会把两个前肢屈起来,像是祈祷的螳螂,洋人就管它叫“祈祷螳螂”。
  多有意思啊!明明那祈祷的手势,是为了准备猎杀;那祈祷用的手,正是杀的利器;又明明是只阴狠毒辣的虫子,却称它为“祈祷螳螂”,不是太讽刺了吗?
  不过想想,哪一只祈祷的手,不是杀生的手呢?就算真不杀生,也可能拿起刀枪打一场“圣战”。每一场大屠杀的战争,在自己的眼里都可以是“圣战”,最起码那是冒生命危险,来保护自己家小和理念的一场战争。
  心里有“圣”,外面有“战”,就是“圣战”。两军对峙,各自磨刀霍霍,各自慷慨誓师,各自祈祷自己的神祗,保佑自己成功,以彰显神的公义。
  只是,那两边祈祷的可能是同样的神。
  还是《老子》说得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老子的观念里,“仁”不像儒家想的那么重要,甚至可以说那“仁”反而是“不仁”。既然“仁”,就“爱”;既然“爱”,就会“偏私”。对于整个宇宙而言,偏私是不好的,反而不如让万物按照它们的自然去成长、云杀戮、去物化。
  所以从老子的观点,违反自然的一切作为都是不对的。只是进一步想,人既然活在自然之中,违反自然这件事,不也是一种自然吗?你可以破坏水土、乱垦乱伐,然后河川变短,一雨成灾,把你毁灭。你也可以破坏臭氧层,然后温室效应、冰川融解、土地缩小、庄稼荒芜,把你摧毁,或使你反省、改正。到头来,宇宙还是宇宙。只是盈虚消长而已,根本没什么大的变化。
  前些日子《纽约时报》报导,美国中西部的“橡树平原”严重退化,造成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态改变。你知道最后归咎给谁吗?归咎于人们太努力防火了。由于没有天然的火灭作“定期清理”,使生态系统被外来的物种霸占,使原来当地的自然景观整个改变了。
  这不也证明了人们“强加的力量”,也就是人们的“仁”,反而对大自然,成为了不仁吗?
  总之,你保护了可爱的“海獭”,就保护不了稀有的“鲍鱼”,因为海獭平均一天要吃七只鲍鱼。你保护了麋鹿,就保护不了草原,麋鹿吃光了草,到了冬天,还是一群群饿死。
  都市里的鸽子,是“和平”与“仁爱”的象征,但是连梵蒂冈都发现不能再让鸽子这样繁殖下去,而采取了“节育”的手段。乡村里的大雁,是过境的候鸟,但是美国最近竟也有地方不得不有计划地射杀,还把雁肉拿去济助穷人。
  你说什么叫“仁”,什么叫“不仁”?什么叫“战争”,什么又叫“和平”呢?
  天杀万物,天也养万物;万物杀万物,万物也养万物。如此说来,这螳螂作祈祷状,且在你虔诚礼拜的时候,出手抓你、出言骗你、为你“开眼”,要你“供养”;然后将你吞下,不也是一种仁吗?
  “把书借我看好不好?”我对女儿说:“那么深的英文,你又看不懂。”
  “我看得懂。”她居然继续举着看,还转来转去,不让我从旁边偷看。
  大概这就是年轻,像一扇门,对外开着,随时都可以冲出去海阔天空地跑一圈。每次我拿起英文书,都觉得好重,除了书重,心情更重。觉得人老了,还流落番邦,读番文、教番人。每次看到电脑,也害怕,觉得冷冷硬硬,像是独目巨人。儿子却说他上了网络,好像面对一整个世界。
  美国小孩不晓得是不是都这样开始自己读书、读自己的书,管他懂不懂,只要能认ABC,就抱着猜;猜到了,便十分兴奋。结果愈猜愈多,自然就通了。
  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欣然忘食。”不也是一样的道理吗?曾几何时,我们的教育变得那么僵化,背人名、背年代、背条约、背文法,愈背愈伤心,好像背了两百年祖先的血债和冤屈。好像发现一部中国近代史,竟是一部中国西化史。
  女儿的老师知道她养螳螂也是有原因的。
  虽然才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老师居然规定每天到校第一件事,就是写日记。
  你想想,那么小的娃娃,能拼出几个字?写出什么屁文章?可是老师照样津津有味地看、津津有味地改。
  她改,不是改拼错的字和用错的文法,而是加上一些“呼应、叫好”的句子,譬如我女儿写“昨天我把两只虫放进螳螂笼,一只跳、一只爬。”
  老师就写“那真是个精采的昆虫秀。”
  又当我儿写“昨天我给我的螳螂两只小虫,它抓住一只,又试着抓另一只,被那只跑掉了。她又抓到,于是一手一只,它得到两只。”
  老师不但不讲“贪心”,还说“那你螳螂有了一个大餐。”
  这使我想起我小学三年级时,写了平生第一个剧本,钉成一本书的样子,十分得意地拿给老师看,老师看了第一行,就说:“你写你坐火车去阳明山?”
  “对!”我笑着答。
  “对个屁!阳明山根本没火车。”
  我正想自己小时候,女儿突然大叫起来:
  “爹地!我们为什么不喂派蒂吃蟋蟀?”
  “我们喂了啊!前几天那两只黑黑的、会唧唧叫的,就是蟋蟀呀!”
  “那我们为什么不再喂?”
  “抓不到啊!”我说:“天冷了,没有蟋蟀了。”
  “有!”女儿指着书大叫:“书上说有。”
  “不可能!”我借机会把她手上的书抢过来:“我看看。”
  书上一大堆照片,全是螳螂,大概作者也是养了只螳螂,并从头到尾细细观察它的生活,我翻到女儿看的那一页。印一只大螳螂,正抓在一只小蟋蟀。旁边写着——“如果你找不到虫喂它,可以去宠物店买蟋蟀,那是螳螂最爱吃的。”
  “对呀!”我也叫了起来,为什么没想到呢?宠物店里的一些鸟啊、蛇啊,都要吃虫,它们一定有。
  我是一个常去宠物店的人,尤其以前养亚玛逊鹦鹉的时候,更是常去为鸟买食物、维他命和玩具。这次养了派蒂,居然一次也没去,是因为我认为螳螂不是正规的宠物,不可能找到什么与螳螂有关的东西。
  一边笑自己迂,一边拜托老婆开车,送我去宠物店,小丫头也兴奋地同行。
  宠物店离家不过五分钟,落地玻璃窗上总是贴着减价的条子。譬如一只小鹦鹉九毛九分钱。
  这不是笑死人了吗?便宜到可以买一大堆来“炸小鸟”吃了。其实这是一种“设局”,先让你贪便宜,买到两只小鸟,再要你买笼子、买食盒、水盒、谷物、维他命、鱼骨粉。整个搞下来,五十块美金也不止。更可怕的,是当你养上一阵,愈养愈爱,于是为鸟买玩具、为它换大笼子,渐渐变成店里的常客,不知不觉奉献更多钱。
  我推开门,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柜台前发怔,看到我,耸耸肩,说:“一屋子宠物,就是没人。”接着不断叫“哈罗!哈罗!有人在吗?”
  里面立刻传来好几声“哈罗!哈罗!有人在吗?”不是人,是大鹦鹉装的。接着发出一长串哈哈大笑的声音,跟我们的笑声混在一起。
  想必每次它这么说,顾客都会笑,所以它学会说完“哈罗!哈罗!有人在吗?”就笑。
  也许大鹦鹉有传话的作用,才学完我们的说话,就冲出个年轻人。先收了那高大男人的钱,又问我要什么。
  “你有没有……有没有OO”大概有些紧张不好意思,我一下子居然忘了蟋蟀的英文名字。
  “Cricketo”女儿接上了话。
  “哦,要几只?”
  “几只?”我又怔了。到底买几只呢?“一只多少钱?”
  “五分钱!”
  “二十只吧!”
  “吃得了那么多吗?”他居然歪着头问我:“喂谁吃?”
  “螳螂!”
  “哇!”他怪叫了一声,说:“五只就成了,活不长的。”
  “活不长?”
  “对不起!你别误会,我是说蟋蟀活不长,三、五天就死了!”
  我心想,奇怪!我那只母蛐蛐为什么活那么多天呢?不过立刻改口:“好!五只。”
  他往后走,我好奇,跟了进去,女儿也像尾巴一样,跟着我。
  路很窄,两边全是笼子,有兔子、大竺鼠、大蛇、晰蝎、变色龙、热带鱼、白老鼠、野鼠和各种小鸟。
  他一直走,走到后面放珍贵鸟的玻璃屋,蹲在地上,打开一个箱子,里面全是浅褐色的蟋蟀。
  他抓了五只,放迸长长的塑胶袋里,还往袋子里吹了口气,再用像皮筋,把袋口绑紧。交给我说:“两毛五。”
  我一路走回柜台,一边不断掏钱,发现口袋里只有皮夹子中的一百块。如果我交给他一百元,只买两毛五分的蟋蟀,未免太不像话了吧!只怕他还会以为我是用百元“伪钞”换“真钞”呢。
  赶紧把蟋蟀交给女儿,跑出门,找停在路边等的老婆要两毛五。她也没有,交给我一张二十块的。
  又走回店里,东看看、西看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好买。女儿眼尖,居然看到两个粉红色的塑胶盒子,外面贴着印了乌龟和鱼的图片:“我要那个!我要那个!给派蒂住。”
  盒子有圆有方,做得很讲究,上面有门,还有透气的小孔,四边则是透明的塑胶。我想那盒子用处不少,就两个都买了,并当场把袋子里的蟋蟀倒进圆盒子。
  回家的路上,女儿抱着塑胶盒,对着里面的蟋蟀说:“五只新宠物!”
  “马上就要被旧宠物吃了。”我说。
  “YUMMY!好吃!”小丫头作吃东西的样子,好像她变成了派蒂,开始吃蟋蟀大餐。女人香
  十一月七日
  “哇!螳螂还活着啊!”儿子从学校回来,进门看见派蒂,就叫了起来:“而且住进这么漂亮的盒子里。”他把派蒂的新家举起来看:“噢!日本制。哪里买的?”
  “宠物店买的。”我说。
  “这么讲究,怪不得活得长,大概有一百岁了吧!”
  他大概是想到以前我给他养的那只螳螂,住在鞋盒里,只活过暑假,就死了。所以对妹妹的这个宠物,受到如此礼遇,有一点吃味。
  “我也不晓得应该算几岁,应该很老了。”我说:“住得好,光线好,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吃得好。”
  以前他养螳螂的时候,也就像他妹妹的年岁,每天放学,我带着他,手里拿着筷子,在人行道上到处找大蚂蚁,引得好多邻居奇怪,还以为中国人有这样“野餐的方法”。
  “她吃什么?”儿子伸手进去逗派蒂,被狠狠钳了一下,叫了起来:“好凶!”
  她当然凶,她吃各种蜂,现在没蜂了,就去宠物店买蟋蟀。”我给他看装蟋蟀的瓶子。
  “其实我那只螳螂是吃坏东西,死掉的。”儿子歪了头:“你不记得吗?我们喂它吃了一只蝉,它吃完,身体变成咖啡色,就死了。搞不好,是撑死的。”
  “其实以这种螳螂的身材,根本没有资格吃大蝉,要不是在小盒子里,我们抓来给它吃,我也不认为它有力量抓得住蝉。‘螳螂捕蝉’只是作比喻,根本不实际。”我说:“所以我也不喂派蒂吃蝉。”
  儿子到楼上他自己的房间去了。不久,又碰咚碰咚地冲下来。
  他才进书房,就带来一股怪味道。
  “搽了什么香水?”我骂他,他知道我对很多香味敏感。
  “没有搽香水,是它!”指了指他自己的手,手上拿了一个胶条,放在我前面。不再是香,成为臭,原来胶条上黏了一只奇怪的虫子,是那虫子发出怪怪的味道。
  “怎么办?怎么办?”他摇着手上的虫子:“要不要喂派蒂吃?”
  我指了指桌上的镊子,叫他自己处理。
  他坐在地毯上,用镊子夹虫,一边夹,一边大叫:“臭死了。”
  连在厨房里的岳母,都好奇地走来问是什么怪味道。
  “临时的,还是臭的?”我问她。
  “说不上来。”
  虫子才丢下去,派蒂就一个箭步,上去抓住吃了。我捂着鼻子过去看,觉得这虫有点像“天牛”,但触须短,身上又没有斑点。跟天牛一样,它也有个小小的头。上半身是黄褐色的,翅膀是黑色,而且很奇怪地在背上形成一个“X”的图案。
  儿子守在派蒂旁边,忍着臭味,看她吃。对于在这个萧条的季节,能抓到一只虫,又是在他屋里抓的,似乎有点得意。
  孩子难得对家奉献,有时候,做了一点事,他自己都会兴奋,包括抓虫子这件事在内。
  他上楼了,没多久,又跑下来,又抓了一只同样的,也又喂派蒂吃了下去。
  再上楼,没多久,再抓了一只下来。
  我开始操心:“你好好查查,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太久不在,什么地方漏了水、出了毛病?怎么一屋子都是这种怪虫?”
  他没回楼上查看。倒去翻书柜,找出Time一Life出版的《病虫害(PestsandDiseases)》,查了半天,大叫一声:“有了!是‘南瓜虫(SquashBug)’,冬天喜欢藏在配叶,或躲进屋里。会发出臭味。我都是在窗缝里抓到,它们一定是要躲进来过冬。”
  我稍稍放下心。告诉他,后抓到的虫,就放在塑胶袋里,不要一次都喂给派蒂,简直臭死了。
  想想!接连吃了两只,派蒂每次咬开那“南瓜虫”的肚子,里面就流出绿绿臭臭的水,整个屋子都臭了。
  晚上,有朋友来。一进门,就仰着脸吸气,问:“什么味道,好香!”
  “香?”我一怔。
  “是啊!是不是刚剪完草?是草香。”
  我笑了起来,带他看那虫,打开塑胶袋,他跳着逃出书房。
  半夜,我睡不着,起来喝牛奶。找开卧室门,迎面扑来一阵清香,真像春天刚剪完草的味道。
  使我想起麝香,中药行里的麝香,臭得令人欲呕。还有我吃过的一种来自东印度,叫做“Valerian”的草药,臭得像是多年不挖的阴沟水,即使把那药瓶紧紧盖住,并放在抽屉的深处,都有臭味透出来,使我最后不得不把它扔掉。
  我后来查书,说Valerian是阿拉伯、西亚洲和欧洲人常用的一种“香料”。
  于是我想,这“南瓜虫”是吃足了我院子里的花草,把花草的香味浓缩,成为它那绿绿的体液。
  这小小的臭虫,其实是个香虫,连我的派蒂吃了,都散发出一种特有的“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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