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爱的饥渴
回到学校里,已经是深秋天气了,但我却怀起春来。对于“春”的幻想,我本来很模糊,只记得在十五岁那年的春天,庙里有菩萨开光,我跟着云姑姑去看开光戏,台上做的刚巧是“龙凤配”,乃刘备娶孙夫人的故事,不知怎的,我当时对刘备却一些也不注意,注意的倒是粉面朱唇,白缎盔甲,背上插着许多绣花三角旗的赵云。他的眉毛又粗又黑,斜挂在额上,宛如两把乌金宝刀。这真是够英雄的,我想,有他护送在孙夫人车后,便显得刘备完全是一个没用的脓包了。当时我就希望自己是孙夫人,而刘备最好给东吴追兵擒去杀了,好让赵云保护着我双双逃走。
从此我便“爱”上了“赵云”,白天黑夜都做着梦。闲下来时候,我只把一部《三国演义》反来复去的看,从赵云出现起,到他的将星殒落止,我都一字一句一段一章的细读下去,生怕把他的生平有些微遗漏的地方。后来看的遍数多了,我便知道某某几页有他的名字,而某某几页没有,当然前者更加值得一读再读的。而且我的读书眼光又自不肯与人苟同,人家读赵云教事总是注意他长板玻救阿斗等事,而我却是注意他后来与黄忠等分取四郡,险些儿给赵范逼牢招亲一节。他不爱赵范的寡嫂,真使我暗暗快意不置。不过,他后来终于也娶了亲哪,否则,儿子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他的老婆是谁,演义上没有说起,则其美不如二乔貂蝉,其才又不及黄承彦之女是可知的了,这颇使我在快快之徐,似乎还觉得欣慰一些。
于是我到了有所思时期了,我的理想中英雄是粉面朱唇,白缎盔甲,背上还插着许多绣花旗的。但这种人物在眼前究竟有没有呢?当然没有。因此我只好不得已而求其次了,自己暗暗在腹中寻思:堂兄弟是说不上那种事情去的,表兄弟虽不少,但因为厮混熟了,也就看不出他们的伟大来。至于其他,我读书的地方是女中,根本就没接触男性的机会。甚至于仅有的几个男教员辈,也是老者后半两丑者后半。而且凭着他们这般老五,校长先生还不放心,要在距教员宿舍三五文远处,高高竖起块“学生止步”的木牌来呢。
自己没有机会找英雄,母亲便只好代我作主找了来,那就是崇贤。在我十六岁那年的春天,我们订了婚,订婚后便由人介绍通信,但却始终未曾见面。同一毫不相识的男孩子通信,这滋味,可真有些甜丝丝的。最初他称呼我WC女士,后来写着怀青两字,再后来是青,青妹,我的青儿;至于我对他呢,也是礼尚往来,由CY先生而至于崇贤,贤,贤哥,只没有冠上我的,因为我心头实在跳动得利害,再也没有勇气写,更加没有勇气写好后寄出去给他瞧了。
也许有人会奇怪,我为什么这样倾心于一个毫不相识的未婚夫,而且这样兴奋地同他遇着信吧?可是我自己对于这个却一些也不希奇,因为每当我写信给他的时候,便有一个粉面朱唇,白级盔甲,背上插着许多绣花三角旗的人儿在我眼前幌来幌去,我的心给他摇动得利害了,便想呕出些字来,稍微可以宽舒一下。本来我是预定每当接到他的来信后第三才写回信的,因为这样比较矜持,回得太早了,怕他要笑我心急,瞧不起我。可是事实上我是一接到信便觉得自盔甲英雄的影子在幌动起来了,心里颠倒难受,只想呕,呕出三四张信纸的字才会舒服一些。一若要呕得痛快,恐怕七八张信纸还写不完呢,但是我不敢多写,这也是矜持。写好之后又不敢即寄,塞在枕头套里,在没人瞧见时偷偷抽出来读着,恨不得即刻寄出去才好。等到第二天傍晚,我终于忍不住了,把它悄悄丢人邮政信箱里,一面心里却又唯愿部差慢些来把它收去,帮忙我则个,替我完成这件困苦的矜持的工作吧。
及至他在信上称我为“亲爱的青妹”时,已经是暑假,我在S女中初中毕业了。由于他提议,经我母亲同意,我便转学到F中学的高中部去。F中学是男女同学的,他初中就在这里读,现在则与我一同进了高中,不过他编在甲组,我编在乙组罢了。学校里的风声可传得真快,当我的姓名还没有在新生录取单上揭晓时,人家都已经知道我们俩的关系了。以后只要在走廊或操场上一相遇,便会惹得众人拍手哄笑起来。那时我仍!日不认识他,不过察言观色,只要众人一笑,便见近处有一个颀长的影子窜逃开去了,我知道那便是他,当然不敢细看。事后自己想想,一瞥中似乎还记得些模糊印象,他穿的是白衬衫白西装裤子,面孔却是看不清楚。
虽然在同一学校里,我们还是没有见面交谈的机会,大家仍旧通着信。我把写好的信丢在校门口邮政信箱里,由邮差带往邮局盖过章,再寄回本校,由他到门房里去拿了出来。这样通信又通了一年,直到他的毕业离校为止。只不过我在写信的时候再不见那个白盔甲,插三角旗的英雄影子了,代替它的,却是他穿着白衬衫白西装裤子的颀长的身躯。
他是我的英雄呀,我暗暗想,心中觉得快乐而且幸福。本来,在男女同学的学校里,粥少僧多,女生总是不乏被追求机会的,于是我便为他而拒绝了一切非英雄的追求。“一院芳菲今有主,崔郎从此莫留诗。”这是我所做的咏桃花诗中的佳句。被国文教师密密地圈过,在自己心中也便牢牢的记着。他是我的英雄呀,我的!我的!我的!
但是,那个银色衣裳的少妇瑞仙呢?
“一院芳菲…”我再也念不下去,心里只觉得难过。自己的命运不是正像桃花瓣儿,片片给摧残了,散落在地上,还是没有主儿来收拾吗?什么幻想都消失了!白盔甲,背后插着绣花三角旗的英雄对我已经不发生兴趣,至于那个穿白衬衫,白西装裤子的人呢?他也是别人的,别人的呀!
我觉得心头空虚,空虚得利害,只想马上抓住一件东西,把它撕碎了拼命咬,咬……
C大的女生宿舍共有四所楼房,以东南西北为名,我住在南楼,窗子正对着大门。大门进来,便是会客室了,每晚饭后,我凭窗眺望,只见一个个西装革履的翩翩少年从宿舍大门进来,走进会客室,一会儿门房进来喊了:“某小姐,有客!”于是那个叫做某小姐的应了一声,赶紧扑粉,换衣服,许久许久之后,才打从我窗下姗姗走过,翩然跨进会客室去了。我们的一室中连我共有五个女生,她们四个都是吃了晚饭会客去的,九点钟后便只剩我一个人,睡在自己的床上,看见电灯雪亮的,照着其余四张空床,心里多难过呀!
于是我怀春了,不管窗外的落叶怎样索索掉下来,我的心只会向上飘——到软绵绵的桃色云霄。而且,从前我对于爱的观念还是模糊的,不知该怎样爱,爱了又怎样,现在可都明白了。我需要一个青年的,漂亮的,多情的男人,夜夜偎着我并头睡在床上,不必多谈,彼此都能心心相印,灵魂与灵魂,肉体与肉体,永远融合,拥抱在一起。
但是,事实上,我却独睡在寂寞的宿舍里,对面,脚后,头边都横着一张张的空床。好容易,等到我胰脏入睡了,床缝里几只臭虫便爬出来,爬上枕头,偷吻着我的头颈与耳朵。
我的……呢?
于是我又暗暗在腹中寻思了,法学院男生,是穿得顶讲究的,西装毕挺,神气活现,只是我嫌他们有些俗。而音乐系,美术系的男生呢?又头发太长,神情太懒,服装也太奇特而不整齐了,也未免利眼。其他教育系男生带寒酸,中国文学系男生带冬烘气,体育系的又吃不消,若说外表看得人眼,还是与我读同系的——西洋文学系的男同学吧。他们的服装相当整洁,却又穿得相当自然;态度潇洒,却不像浮滑;礼貌周到而不迁;体格强壮而不粗蛮如牛;这是项合适的了。还有一点最使我快意的是:他们对我都是非常尊敬,而且客气,这在他们也许是普通ladyfirst道理,而我因为在爱的饥渴之中,却误以为他们对我可真有些意思。
我是个满肚子新理论,而行动却始终受着旧思想支配的人。就以恋爱观念来说吧,想想是应该绝对自由,做起来总觉得有些那个。一女不事二夫的念头,像鬼影般,总在我心头时时掠过,虽然自己是坚持无鬼论者,但孤灯绿影,就无论怎么解释也难免汗毛悚然。
在我想你的时候,
你来了
——却不是我所真需要的。
于是我把一封封英文长信都退了回去,法文诗啦之类也撕掉,我的心中时时有着孤灯绿影之感。而且,我还有一种奇怪脾气,就是喜欢求爱而不喜欢被求,不幸我是女人,习惯使我矜持着,毕生不敢启齿向人求,同时又不能绝对避免被求的麻烦,这可真使人闷煞恼煞呀。
栖霞山的红叶,飞满地上,终于成了泥土养料的一部分;后湖的水也冻了,荷叶断梗都模在岸畔,没有游艇载着多情的人儿来凭吊,我的心里依!日在怀春,但是天气是寒冷了,身上总不能软绵绵,软烘烘地,没奈何,只得借图书馆里的炉火,来温暖我执笔抄摘记准备大考的僵手。
图书馆里人并不多,天气虽寒冷,他们也许可以到电影院,跳舞场里去取暖。坐在我对面的常常是这个人,黑皮鞋,灰呢袍子,戴着一副白达近视眼镜,态度和蔼却又相当庄重似的。后来见的次数多了,大家似笑非笑,用以代替招呼。他看的是厚厚洋装书,还有几何画,似乎是关于工程方面的书籍。
有一次我走出图书馆时,他也出来了。照例似笑非笑的算作招呼,他突然问:“你到哪儿去?”
“宿舍里。”我低低回答。
“你是那一系同学?”他又问,态度很自然。
“西洋文学系。”我说了,不知怎的,反而有些局促样子。
“贵姓?”
“苏。
于是似笑非笑的算是道声再会,大家便分开了。回到宿舍里,我竟忘却寒冷,打开后窗面北而立,让北风狂吼着冲面而来,但我毫无畏惧地迎受着它的袭击,袭击猛烈时,我的眼睛已经被抄弹射中了,还抵死不肯闭,闪闪射出快乐的光辉来:北面有一所簇新高大的洋房,那正是工程馆呀!
人家都吃过晚饭了,我还站立着。那时候如我肯关上后窗,回头一看,宿舍的大门口就已经热闹着,一个个披着厚重的冬大衣,把头绪在大衣皮领里的少爷们都冲进会客室里去了。一会儿门房也缩着头,但没有大衣,头却缩不进棉袍的领里,只得用两手捧着,在路上一面走一面喊:“某小姐,有客!”喊过一声,便不管某小姐听见不听见,径自捧着脸儿向后转,回到门房里屁股没坐定,却又不得不愁眉苦脸的被逼出来,喊另一个小姐了。我想,做门房的只要不在冬天里患着重伤风才怪。想犹未毕,果然听见楼下有一个沙喉咙带着鼻音,像正患着重伤风似的茶房在喊了:“苏小姐,有客!”
他竟没有在半途上喊一声就算,怪!
更可怪的,是他在喊过一声之后,还打着喷嚏上楼来了,手里擎着一张名片。我一跳跳到他的面前,劈手就把名片抢过来瞧,洁白而坚挺的纸头上清清楚楚的印着三个长仿宋体大字:“应其民。
于是我急得在房中团团转:出去呢?不出去呢?换衣服呢?还是不换?
门房可是怪到极点,这时还不回去,只捧住脸孔,露出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朝我瞧。我觉得自己倏地就脸热起来,赶紧也用双手捧住面孔,逃进门房似的跑出寝室,却又逃避寒冷似的跑进会客室里,他,那个穿黑皮鞋,灰呢袍子,戴着白金边近视眼镜的人就在众人中间站了起来,似笑非笑地招呼我:
“苏小姐…”
“不敢。是应…谊先生吧!”我说话声音很急促,两手放下来,脸上表情则大概也是似笑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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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 第四章 爱的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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