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木炭的事顺便就谈到这里。再说有一天,我正在那里砍柴,忽然发现,在一片浓密的矮丛林后面,好像有一个深坑。我怀着好奇心想进去看看。我费力地走进洞口,发现里面相当大。我在里面站直了还绰绰有余,甚至还能再站一个人。可是说实在的,我一进去就赶快逃出来,因为我朝地穴深处一看,只见里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忽然看见有两只发亮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还是人的眼睛,在洞口射进去的微弱光线的反射下,那对眼睛像两颗星星闪闪发光。
尽管这样,过了一会儿,我又恢复了镇静,连声骂自己是个大傻瓜。我对自己说,谁要是怕魔鬼,谁就不配孤身一人在岛上住二十年了。而且,我敢相信,在这洞里,没有其他东西会比我自己更令人可怕的了。于是,我又鼓起勇气,点燃了一个火把,重新钻进洞去。可是,我刚走出三步,又像第一次那样吓得半死。因为我忽然听到一声很响的叹息声,就像一个人在痛苦中发出的叹息。接着是一阵断断续续的声音,好像是半吞半吐的说话声,然后紧跟着又是一声深深的叹息声。我马上后退,吓出了一身冷汗。要是我当时戴帽子的话,一定会吓得毛发倒竖,把帽子也挤掉。可是,我还是尽量鼓起勇气。而且,我想上帝和上帝的神力是无所不在的,他一定会保护我。这样一想,也稍稍受到了鼓舞。于是,我高举火把,向前走了两步。我借着火光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只大得吓人的公山羊,正在那里竭力喘气,快要死了。这山羊大概是在这个洞穴里找到了一个老死的地方。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出去;它也动了动,想站起来,可是已经爬不起来了。于是我想,就让他躺在那里吧。既然它把我吓了一大跳,只要它一息尚存,也一定会把胆敢闯进来的野人吓跑。
这时,我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开始察看周围的情况。我发现洞不太大,周围不过十二英尺,但这完全是一个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圆,不成什么形状,没有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我又发现,在洞的尽头,还有一个更深的地方,但很低,只能俯下身子爬进去。至于这洞通向何处,我当然不得而知。当时我手头没有蜡烛,只好暂时不进去,但我决定第二天带上蜡烛和火绒盒进去。那火绒盒我是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成的。另外,我还得带一盘火种。
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去了。我现在已经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蜡烛。我钻进那低矮的小洞时,不得不俯下身子,这我前面已提过了。我在地上爬了约十来码。说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大胆的冒险举动,因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远,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钻过这段通道后,洞顶豁然开朗,洞高差不多有数十英尺。我环顾周围上下,只见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顶上,在我两支蜡烛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万道霞光,灿烂耀目;这情景是我上岛以来第一次看到的。至于那岩石中是钻石,是宝石,还是金子,我当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这类珍宝。
虽然在洞里没有光线,但这却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最美丽的洞穴。地上干燥平坦,表面是一层细碎的沙石,所以不会有令人厌恶的毒蛇爬虫。洞顶和四壁也十分干燥。这个洞穴唯一的缺点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因为进出困难,才使它成为一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而这也正是我千方百计寻求的庇护所。所以,这个缺点于我来说反而成了一个优点。我对自己的发现真是欣喜万分,决定立刻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东西搬到洞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枪支,包括两支鸟枪和三支短枪。因为我一共有三支鸟枪和八支短枪,在城堡里留下五支短枪架在外墙洞里像大炮一样,作战中需要时也可随时拿下来使用。
在这次转移军火时,我也顺便打开了我从海上捞起来的那桶受潮的火药。结果发现,火药四周进了三四寸水,结成了一层坚固的硬壳,可里面部分却完好无损,仿佛壳里的果仁保存得很好。我从桶里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药,这真是一个可喜的收获。不用说,我把全部火药都搬了过去。从此以后,我在城堡里最多只放三磅火药,唯恐发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弹的铅也全部搬了过去。
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成了一个古代的巨人,据说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里,没有人能攻击他们。我自己想,只要我呆在洞里,即使有五百个野人来追踪我,也不会找到我;就是给他们发现了,也不敢向我进攻。
我发现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边死去了。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省事些。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闻到死羊的臭气。
我现在在岛上已经住了二十三年了,对这个地方以及对自己在岛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应了。如果我不担心野人袭击的话,我宁愿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无疾而终。同时,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娱乐,使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过,教会了鹦鹉说话。现在,它说得又熟练又清楚,实在令人高兴。这只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鹦鹉至今还活在岛上呢,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孙"哩!但愿没有一个英国人会这样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要真的给他听到了,他肯定认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欢喜,是个可爱的伴侣,跟我不下十六年,后来终于老死了。至于我的那些猫,前面也已说过,由于繁殖太多,我不得不开枪打死了几只,免得它们把我的东西通通吃光。后来,我从船上带下来的两只老猫都死了,我又不断地驱逐那些小猫,不给它们吃东西,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去,变成了野猫。只有两三只我喜欢的小猫被我留在家里驯养起来。可是每当它们生出小猫时,我就把小猫投在水里淹死。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员。另外我身边还养了两三只小山羊,教会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此外,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会叫"鲁滨孙",可都比不上第一只说得那么好;当然,我在它们身上花的功夫也没有第一只那么多。我还养了几只海鸟,究竟是什么鸟,我也不知道。我在海边把它们抓住后,剪去了翅膀养起来。现在,我城堡围墙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树桩,已长成浓密的丛林。那些鸟就栖息在矮丛中,并生出了小鸟,非常有趣。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只要不担心受野人的袭击,我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确实感到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与我的愿望相反。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得出这样一个正确的结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竭力想躲避的坏事,却往往是我们获得拯救的途径;我们一旦遭到这种恶运,往往会吓得半死,可是,正由于我们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脱痛苦。在我一生离奇的生活中,可以举出许多这一类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岛最后几年的生活情况更能证明这一点。
前面我已说过,这是我在荒岛上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了。当时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后。当然,这儿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对我来说,这是收获庄稼的特殊季节。我必须经常出门到田里去。一天清晨,天还未大亮,我就出门了。忽然,只见小岛尽头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儿离我大约有两英里远。这使我惊恐万分。那儿我也发现过野人到过的痕迹。但使我更苦恼的是,火光不是在岛的另一边,而是在我这一边。
看到这个情景,我着实吃惊不校我立即停住脚步,留在小树林里,不敢再往外走,唯恐受到野人的突然袭击。可是,我心里怎么也无法平静了,我怕那些野人万一在岛上走来走去,发现我的庄稼,看到有些已收割了,有些还没有收割,或者发现我其他的一些设施,他们马上会断定岛上有人;那时,他们不把我搜出来是决不会罢休的。在这危险关头,我立即跑回城堡,收起梯子,并把围墙外的一切东西尽量弄成荒芜自然的样子。
然后,我在城堡内做好防御野人袭击的准备。我把手枪和所有的炮全都装好弹药;所谓炮,就是那些架在外墙上的短枪,样子像炮,我就这么叫叫罢了。作好了这些准备,我决心抵抗到最后一口气。同时,我也没有忘记把自己托付给神的保护,挚诚地祈求上帝把我从野蛮人的手里拯救出来。在这种心情和状态下,我大约等了两小时,就又急不可耐地想知道外面的情况,因为我没有探子派出去为我打听消息。
我又在家里坐了一会,琢磨着该怎样应付当前的情况。最后,我实在坐不住了,因为我迫切需要知道外面的情况。于是,我便把梯子搭在山岩旁边。前面我曾提到过,山岩边有一片坡坎,我登上那片坡坎,再把梯子抽上来放在坡坎上,然后登上山顶。我平卧在山顶上,取出我特意带在身边的望远镜,向那一带地方望去。我立即发现,那儿大约有十来个赤身裸体的野人,围着一小堆火坐着。他们生火显然不是为了取暖,因为天气很热,根本用不着取暖。我想,他们一定是带来了战俘在烧烤人肉,至于那些战俘带上岛时是活是死,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有两只独木舟,已经拉到岸上。那时正好退潮,他们大概要等潮水回来后再走。看到这一情景,我内心慌乱极了;尤其是发现他们到了小岛的这一边,离我住所那么近,很难想象我是多么惊慌失措啊!但我后来注意到,他们一定得趁着潮水上岛。这一发现使我稍稍安心了一点。只要他们不在岸上,我在涨潮期间外出是绝对安全的。知道这一点,我以后就可以外出安安心心地收获我的庄稼了。
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当潮水开始西流时,他们就上船划桨离去了。在离开前,他们还跳了一个多小时的舞。从我的望远镜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手舞足蹈的样子。我还可以看到他们都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可是是男是女,怎么仔细看也分辩不出来。
一见他们上船离开了,我就拿了两支枪背在肩上,两支手枪挂在腰带上,又取了一把没鞘的大刀悬在腰间,尽快向靠海的那座小山上跑去,正是在那儿我第一次发现野人的踪迹。我费了两个多钟头才到达那里,因为我全副武装,负担太重,怎么也走不快。我一上小山就看到,除了我刚才看到的两只独木舟外,还有另外三只在那儿。再往远处看去,只见他们在海面上会合后往大陆方向驶去了。
对我来说,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景象。尤其是我走到岸边,看到他们所干的惨绝人寰的残杀所遗留下来的痕迹,更令人可怕!那血迹,那人骨,那一块块人肉!可以想象,那些残忍的家伙一边吞食,一边寻欢作乐。见此情景,我义愤填膺。
这不禁使我重新考虑:下次再碰到他们过来干此罪恶勾当,非把他们宰尽杀绝不可,不管他们是什么部落,也不管他们来多少人。
但我发现,他们显然并不经常到岛上来,我第二次碰到他们在那里登岸,是一年零三个月之后的事。这就是说,一年多时间中,我从未再见到过他们,也没有见过他们的脚印或其他任何上岛的痕迹。看来,在雨季,他们肯定是不会出门的,至少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然而,在这一年多中,我却时刻担心遭到他们的袭击,所以日子过得很不舒畅。由此,我悟出一个道理:等待大难临头比遭难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无法逃避这种灾难而不得不坐等其降临,更是无法摆脱这种担惊受怕的恐惧。
这段时间里,我只是一心想杀这些野人。大部分时间我不干别的,只是苦思冥想杀人的计划。我设想种种计谋,下次再看到他们时该怎样向他们进攻,尤其是要提防他们像上次那样,分成两股前来。但我完全没有考虑到,即使我把他们一股通通杀光,比如说,杀掉十个或十二个,到第二天,或第二个星期,或第二个月,我还得再杀掉他们另一股。这样一股一股杀下去,永无止境,我自己最后岂不也成了杀人凶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许更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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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第六章---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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