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现在为止,内森长达一年的帮助她恢复健康、变得丰满起来的计划看来已经奏效;至少苏菲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已经开始有点解放,尽量将那对美丽的带有浅色斑点的乳房露出一半,尽显一个女人的风韵。我颇为欣赏地看了它们一眼。我想这一切都归功于了不起的美国营养,把我从对她那比例非常协调的美妙臀部的渴望中稍微有些转移。现在我知道,她之所以盛装打扮,穿上如此性感的衣服,是因为这是内森非同寻常的一个夜晚。他将在今晚向我和苏菲披露一个有关他的工作的好消息。苏菲说,用内森的话来讲,那是“一枚炸弹”。
“什么意思?”我问。
“他的工作,”她答道,“他的研究。他说今晚要告诉我们他的发现。他们终于有了突破。”
“太好了。”我说,有点激动起来,“你是说他一直在从事的十分神秘的研究?他终于有眉目了,是吗?”
“那正是他的话,斯汀戈!”她的眼睛闪闪发亮,“他今晚就告诉我们。”
“上帝,太棒了。”我说,突然心里掠过一丝轻微但很明显的颤栗。
我对内森的工作一窍不通,尽管他曾对我详细(但总的来说是令人费解)解释过他的研究工作的性质(酶,离子交换,具渗透性的膜等等,还有可怜的兔子胚胎),但他从未透露过——我也从未启齿询问过——有关这复杂、深奥、具有挑战性的生物工程的研究目的。从苏菲的话里还可了解到,他也一直让苏菲蒙在鼓里,对他的事业一无所知。我最初推测——即使对我这样一个科盲来说也不至于太离谱(就在那时,我开始后悔把大学时光都耗费在华而不实的东西上。那时我完全沉浸在诗歌之中,对政治不屑一顾,对粗俗肮脏的世界嗤之以鼻,每日只对《坎尼翁评论》、新文艺评论和离奇的艾略特先生顶礼膜拜)——他在试管里创造生命。也许内森正在发现一种人类战胜目前那些可恶疾病的新方法,最美妙、最奇特的方法。我甚至想象内森正在试管中制造超人的微小胚胎,只有一英寸高,方下巴,胸前纹有“S”字样,而《生活》杂志正准备把它刊登在彩色封面上。但这只是瞎猜,其实我什么也不懂。苏菲突然带来的消息使我像触电似的浑身一震。我想知道得更多一些。
“他在我今早上班时打来电话,”她解释说,“在布莱克斯托克诊所,说他想和我共进午餐,给我说点事儿。他的声音很激动。我无法想象是什么事儿。电话是从他的实验室里打来的,这很不寻常。你明白吗,斯汀戈?因为我们从没一起吃过午饭。我们上班的地点相隔太远。再说,内森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再在一起吃午饭未免有点太……太过分了[1]。可是他今早打来电话,声音很兴奋。他坚持要这样,于是我们到了一家意大利餐馆,就在拉法叶广场旁边,那儿是我们去年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噢,内森简直兴奋坏了!我还以为他发烧了。我们吃饭时,他开始告诉我发生的事。听着,斯汀戈,他说今天早上他和他的小组——就是研究小组,终于取得了最后的突破,对此他们期待已久。他说他们已到了最后揭秘的边缘。哦,内森高兴得饭都吃不下了!你该明白,斯汀戈,就在内森对我说这一切时,我记起来一年前正是在这张桌子旁,他对我讲起他的工作,他说他正在从事一些神秘的工作,到底是什么他不能对外说,即使对我也是如此。但我记得一点——我记得他告诉我说,如果研究成功,它将成为医学界的一大进步。这是他的原话。他说,他不是一个人在做,还有其他人的努力。但他对自己的贡献十分自豪。后来他又说,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他说它将赢得诺贝尔奖!”
她停了下来,我看见她自己也兴奋得满面红光。“上帝,苏菲,”我说,“这太奇妙了。你以为那是什么?难道他没给你一点暗示吗?”
“没有。他说一定要等到今天晚上,他不能在午饭时告诉我。他说他们已取得重大突破,但离最后的成功还有一步之遥。像普费泽这样的制药公司保密制度相当严格。这就是内森有时候神秘兮兮的原因。我理解他。”
“你以为几个小时会有什么区别吗?”我说,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是没什么区别。可是他说有。好了,斯汀戈,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了。这不是很不可思议、很令人敬畏吗?”她紧紧握住我的手,直抓得我的手指都有些发麻了。
苏菲小声地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的时候,我想到了癌症。我已真正兴奋与骄傲起来,渴望与苏菲共享她的那份幸福。是治癌良方,我一直这样想着;那令人难以置信的女巫的儿子,一个科学天才,一个我有幸称他为朋友的人发现了治癌良方。我向招待打手势再要点啤酒。他妈的治癌良方!
但就在这时,有那么一瞬间,苏菲的情绪似乎出现了一丝很微妙的变化。兴奋、得意的情绪一下子溜掉了,一种忧虑悄悄溜进她的声音里,就像在信后附上的一句阴郁不快的话,整封信的兴奋只是铺垫,一切只是为了最后那句冷冰冰的附言(“又及:我要离婚”)。“后来,我们离开餐馆,”她继续说道,“因为他说在回去工作之前,要给我买点东西以庆祝他的发现,买点今晚我们聚会时穿的衣服,要时髦、性感的,所以我们去了一家精品店。我们以前也去过那儿。他给我买了这个胸罩和衬衣,还有鞋、帽、手袋。你喜欢这个胸罩吗?”
“美极了。”我说,这是发自内心的赞叹。
“是很……迷人。不过,斯汀戈,问题是这样的,当他付了钱,我们正准备离开时,我发现内森有点不对劲儿。我以前也见过他这样,不常出现,但总把我吓得半死。他说他突然头痛得厉害,就在脑后,这儿。同时,他脸色苍白,开始出汗。我以为是情绪太激动的原因,于是我让他回家去,回耶塔的房间躺一会儿,下午就别去上班了,可他说不行,他必须回普费泽,还有好多事要做。于是他向店老板要了三颗阿司匹林。他平静下来,不再那么兴奋,甚至还有些忧郁。后来,他平静地与我吻别,说他今晚一定来见我,就在这儿——和你一起。他想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郎第饭店吃一顿丰盛的海鲜以示庆贺,庆贺他即将获得的1947年诺贝尔奖。” 我不得不告诉她不行。因为父亲的来访,我不能参加他们今晚的庆功宴会。想到这里我觉得遗憾之极;多么令人失望啊!我真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任何人都急切地想要知道的惊人消息,我却不能在它被宣布时亲耳听到。“真是太遗憾了,苏菲。”我说,“只是我必须去接我父亲。不过,也许在我走之前,内森至少可以告诉我他的发现是什么。等我父亲走了以后,我们再在那个晚上庆贺一番。”
她好像并没听我说,而是轻轻地自顾自地说着什么,似乎有一种不祥的先兆。“我只希望他不会出什么事。有时他太兴奋太激动时,便会头痛难忍,汗水会把衣服浸透,像淋了雨似的,然后兴奋便荡然无存。哦,斯汀戈,不是每次都这样。但有时这会使他变得非常非常奇怪!他兴奋[1]异常,飘飘欲仙,像一架飞机向上飞呀飞呀,一直飞到空气稀薄的平流层,然后再也飞不动了,只能掉下来。我是说完全掉下来。斯汀戈!唉,我希望他一切都好。”
“听我说,苏菲,他会好的。”我向她保证说,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任何一个有内森这种经历的人都会有些不同寻常的举动。”虽然我没有她那种深深的忧虑,但我承认,她的话令我产生了一种不祥之感。但尽管如此,我仍把它们统统抛在脑后。我只盼着内森带来胜利的消息,给我们讲一讲已让我着急半天的秘密。
自动电唱机开始转动,酒吧陆陆续续挤满每晚的常客——大部分是中年男子,大腹便便,即使在仲夏也脸色灰白。他们就住在公园后面的那片犹太人聚集地,米色的砖砌房屋在那儿一排一排地延伸开来。现在他们酒瘾大发,直奔酒吧而来。很少有女性敢贸然独自到这儿来。邻桌都是常客,面带倦意,臃肿肥胖——但现在,在这个特别的夜晚,两个满脸堆笑的修女在苏菲和我面前弯下身子,把一个圣餐杯摇得叮当直响,嘴里嘟嘟囔囔地,以圣•约翰的名义向我们要求施舍。她们的英语十分生硬,看上去像意大利人,长得丑陋不堪——尤其是其中一个丑陋至极,嘴角处长着一个大得吓人的粉瘤,形状、大小与大学生俱乐部里的蟑螂差不多,头发像玉米须一样散乱地挂在脸上。我把目光移开,从口袋里摸出两枚银币给了她;但是苏菲却对着叮当作响的杯子说:“没有!”口气十分坚决。两个修女不约而同地往后一缩,急忙离开了。我回过头来惊讶地看着她。
“这两个修女运气真糟,”她郁郁地说,停了一下又加了一句,“我讨厌她们!她们不是很难看吗?”
“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可爱的天主教姑娘呢。”我开玩笑地说。
“我曾经是的,”她回答说,“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管怎么说,即使我还信仰宗教,但我还是恨她们。又蠢又笨的处女!面目如此可憎!”她浑身一激灵,摇了摇头:“太可怕了!哦,我多么恨那愚蠢的宗教!”
“苏菲,这就奇怪了。”我打断她,“记得几个星期前,你曾对我说你的童年是如此虔诚,讲过你的信仰,一切一切。为什么又……?”
她又一次摇摇头,把纤细的手指放在我的手背上。“求求你别说了,斯汀戈,那两个修女让我觉得恶心。她们又臭又邋遢,那么醒目……”她有些困惑,不知该怎么说。
“你是想说刺眼吧。”我说。
“对,刺眼。她们的上帝一定是魔鬼,斯汀戈。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上帝存在的话。一个魔鬼!”她停了一下,“我不想说宗教。我恨它!那是文盲[1]和低能儿的崇拜物。”她瞟了一眼手表,说:“都过了七点了。”她的声音有些着急。“哦,但愿内森一切都好。”
“别担心,他不会有事的。”我又一次安慰她说,“苏菲,那项研究工作,或者说是攻关,不管是什么吧,肯定给了内森太大的压力。那种紧张必然使得他的行为有些怪异,反复无常——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不必为他担心。如果我遇上什么难题也会头疼的,尤其是这种能获得惊人收获的事儿。”我说,还想再加上几句。我拍拍她的手,说:“不管怎样,现在放心好了。他再过几分钟就要来了,我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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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选择 第45节 丰满起来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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