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野狼不啃干柴 第二章

站在兰斯洛眼前的男人们微微一笑,其中一个伸出了手。
  “朋友,”他低沉的声音悦耳的响起,“我们是同类──同样为世界所不容的同类。”
  ──出自兰斯洛系列二《东印度之光》
  外头行人匆匆走过,冷风毫不费劲地从气窗吹进破烂简陋的地下室中。
  张玮慈几乎可以从气窗──那是这间房间唯一的阳光来源──数出上面街道有多少行人走过。
  她躺在硬木板的床上,裹着不能使人温暖的棉被,长时间的哭泣使她眼角发疼,骨头也莫名的酸疼起来,但她对这一切却像是毫无所觉。
  是第几天了呢?从那个可怕的夜晚开始,她就没有停止过她的眼泪。
  只记得那晚她在电话亭昏倒,起来后却是在警察局,她还因为护照尚未补发下来,无法提出而被扣留,幸好天一亮,她打电话请台湾办事处帮她确定她的身份,那些警察同情她的遭遇,送她回到中国城。
  但是,张玮慈却没来由的感到难过。她在异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个和气的大胡子,就这样消失了。
  那天她醒了之后,警察告诉她那只狼在他们赶到的时候还坐在她身边,奇怪的是,昏迷的她毫发无伤。
  而那只巨大的狼一看到警察与捕狗队便飞也似的逃掉,现场他们只找到诺因的衣物,但是,一切平静,没有血迹,没有一点点人与兽的打斗挣扎的痕迹。
  诺因就像是平空消失了般,人间蒸发了。
  张玮慈一听,当场眼泪夺眶而出,抱着他的毛衣哭泣起来。她反问警察若不是被吃掉了,为何毛衣遗留在现场?
  但好心的警察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现在,她还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泪水,每每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她每天醒来就哭,哭完就睡,期间房东曾下来几次送点食物给她,但是她却一点食欲也没有。
  她就这么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气窗外匆匆而过的行人,无止境的哭泣着。
  说不上来为什么,她就是为了那个大胡子的死感到哀伤。
  虽然他只是一个认识了一天的朋友,但却也是个让她在陌生国度有了点快乐的朋友。
  “砰砰!”
  一阵敲门声唤回张玮慈的思绪,她挣扎的起身,虚弱的哑声问:“是谁?”
  “张小姐,你朋友找。”房东用中文说。
  她不解,怪了,她在纽约有什么朋友?
  唯一的那个,现在应该是在天国唱小夜曲吧!
  她打开门,目光先接触到一个厚实的胸膛,视线慢慢往上移动,看到有点熟悉的银灰色胡子,密密麻麻的,然后是一双灰色的眼睛,还有带着和气微笑的脸庞……
  “鬼呀!有鬼啊!”
  妈呀!当真是衰到白日见鬼了!站在房东身边的不就是应该去见上帝的──诺因吗?!张玮慈双脚一软,整个人吓得瘫坐在地。
  房东奇怪的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他们到底认不认识啊?!。
  诺因客气的对房东笑了笑,“不好意思,她可能误会了一些事,我可以单独跟她谈谈吗?”
  看样子她误会大了,有必要好好解释。
  送走了满肚子疑问的房东,诺因不顾张玮慈的抗议,一把横抱起瘫软的她,走进地下室。
  “老天,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
  他惊愕的环顾四周,这房间根本就是仓库!一张勉为其难称为床的烂木板,一个不时发出吱嘎声的暖气,低垂摇晃的灯泡,周遭堆着不知名的东西。
  “你……你……你不是……”
  张玮慈声音细弱的问道:“消失……了吗?”
  她想不出合理的解释,他人突然不见,只剩下衣服,他总不可能脱光衣服裸奔──那么他的消失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被狼吃掉了。
  “嗯,”诺因脑袋飞快运转,发挥他小说家的想像力,编出一个理由,“我躲到树上去了。”
  “那衣服……”有必要脱衣服吗?那时还下雪耶!
  “嗯咳,”他转过脸去,掩饰因心虚而涌上脸的红潮,“欺骗那只狼用的,让它以为我在下面。”
  张玮慈还想要再问些什么,他却转变了话题。
  “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我找了你好几天了。”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当时化身为狼、追在她身后是担心她一个独身女子的安全,怎么料到她吓得报警,害他那天晚上跟捕狗大队玩了一晚上的躲猫猫。
  第二天一早,他就开始找寻她,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对她就是有种莫名的在意。
  花了几天找遍了中国城,却都没有着落,最后,他只好找上警察,用一顿午餐,从一个比较粗心大意的警察口中套出她的住址。
  好不容易找到她,竟发现她简直像是虐待自己,住在这种破破烂烂的地下室,而且小小脸蛋瘦得凹陷下去,嘴唇也发青,小小身子抱在怀里却一点重量也没有。
  见她咬着下唇没有回答,诺因有点不高兴的说:“你是发了什么神经会想住这里?”
  “我才不是发神经!”她微弱的,细细声的抗议,“我……我根本没有钱,这里,还是好心的房东便宜租给我的。”
  要争胜好强的她坦承自己的窘困实在让她羞愧不已,倔强的她一向最讨厌欠人情,也不愿跟别人求助,只是如今的状况不得不叫她向现实低头。
  诺因瞪大眼看着怀中的小人儿,“你没钱?”
  张玮慈困难的点点头,缓慢的把自己从来到纽约下飞机后的遭遇一五一十的说出,他边听眉头皱得越紧,不时随着她的叙述摇头。
  听完她的遭遇,他同情的下了个评语,“你真倒楣。”
  “我从不否认。”她撇了撇嘴,“不过至少护照这几天总算补发下来了。”不过信用卡还在拖,这家银行的办事效率有够差。
  她不知道,此时那家银行在台湾发生挤兑危机,短时间内,她可能很难动用她户头里的钱。
  诺因关心的问:“那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她还没来得及回答,两人的对话就因房东的闯入而中断。房东是个古板的老太太,她看到两人间有如情人似的举止互动,顿时流露相当不赞同的表情。
  看来这外表清秀正经的女孩,其实也不过是个爱与外国人搞在一块的随便女孩!
  还有,这外国男人留了一把落腮胡,搞不好是个流浪汉,弄得不好说不定会对她的房子、财产动起歪脑筋……
  老太太马上起了反感,在纽约住久了,深知明哲保身的重要。
  她清了清喉咙,用一种带着口音的英文说道:“张小姐,既然你朋友来了,我想你也该搬出去了吧?”
  她跟张玮慈说话向来用中文,现在却用英文,是刻意说给诺因听的。
  “可是,我有付你房钱啊!”张玮慈挣扎的从诺因怀中离开,急急的道∶“不是说好可以让我住到月底吗?”
  “你那一点点钱!”房东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钱,“扣掉这几天的份,我全部退给你。”
  “我不是要钱啊!”她虚弱的靠着诺因,多天没有进食的她实在快没力气了,“这样你叫我住哪里?”这里环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至少可以遮风挡雨。
  房东决绝的摇头,一副别人死活与己无关的模样。
  诺因把一切看在眼里,越听越不高兴,这么个鸟地方,又不是什么金窝银窝的,有什么好留恋?他再度无视张玮慈的抗议,把她打横抱起来。
  “不住就不住,有什么了不起的!”看到房东那副嘴脸,真叫人满肚子火。
  “诺因?”张玮慈不知所措的看看他又看向房东。“你在说些什么?不住这里我能住哪里?”
  “来住我家啊!”他豪气干云的道:“反正我家很大,还有空房间。”
  不是这个问题啊!她悲惨的叹气,他们的思考逻辑好像是两个星球的人。“无功不受禄。”
  “啊?”什么意思?“听不懂。”
  “我、我……我,”解释起来太麻烦了,她只好简单的说:“总之,我跟你才认识不到一天,而且……”
  “你怕我是大野狼?”虽然他绝对是。“放心,大野狼也不啃干柴的。我家楼上的公寓还空着,考虑一下吧!不然,你还有地方能去吗?”
  张玮慈为之语塞,是啊!凭她身上的一点点钱,能住哪里?
  现实环境不允许她推却这适时伸出的友善之手,她考虑着,这样住到一个男人家里好吗?
  房东听了诺因的话,不屑的评论,“张小姐,我本以为你是个洁身自爱的好女孩呢!想不到也是跟着外国人胡混的货。”
  张玮慈扭头过去,为什么她先前没发觉这老太太的脸长得很像巫婆?一咬牙,她抓住诺因的衣服。
  “我跟你走。”
  诺因点点头,马上抱着她转头就走,离开阴暗湿冷的地下室。
  一接触到阳光,张玮慈觉得有些刺眼,好几天都没离开那阴暗的小房间,猛一下看到外面的世界,还真有种隔世为人的感觉。
  诺因动作轻柔地把她放置在自己车里的前座,并从后座拉了条毯子给她。看她一脸苍白,简直像是个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鬼。
  “先回我家去吧。”
  他发动车子,在呼呼的引擎声中转头跟娇小女子说话的同时,却发现她眉头紧蹙,五官扭曲成奇怪的表情。
  “怎么了?”
  “我……”
  太久没进食,也躺在那不舒适的硬木板上太久,现在张玮慈只觉得肚子饿又全身发痛。
  “我……我好饿。”
  话一说完,仿佛全身的力气都用尽,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虽然没昏倒,不过从她那恍惚的表情来看,简直近似弥留。
  诺因连忙踩下油门,车子飞驰而去。
  布雷克突然很庆幸自己今天没有去医院,因为他是公寓住户中第一个有幸看到诺因抱着个用毛毯包着的小小女孩上楼的人。
  “喂,诺因,她是谁?”
  看他动作轻缓的像是抱着个什么宝贝,布雷克实在想逗他一逗,他伸出手指,想去戳戳那毛毯里的小人儿,却被室友的狼爪一掌拍开。
  “别闹了,帮我去冰箱拿点牛奶来。”
  诺因把张玮慈放在沙发里,把多事的室友赶走后才蹲下身观察。看着她紧闭的双眼,长长睫毛紧紧阖着,在眼圈下方形成一道阴影。
  为什么他对她会这么关心?是对弱小动物的同情吗?
  好像也没这么简单,还是因为她倔强的神情?她可爱的表情?轻轻触动他心底某处的甜蜜微笑?
  “没有牛奶,”厨房里传来布雷克的高声叫唤,打断了他的沉思。“只有番茄跟番茄汁,还有你的啤酒。”
  该死的,他忘记前几天把牛奶都拿给住在楼下的伊曼了!
  诺因翻了翻白眼,对布雷克叫道:“好几天没吃东西的人适合吃什么?帮我弄一点出来。”
  “只有法蓝昨天煮的中国饭。”布雷克一直对昨日的晚餐很有意见。“那种加了水,稀稀的饭。”
  唔,那个味道还不错,而且出自于目前同住公寓里手艺最好的家伙,总比布雷克胡搞出来的东西好得多。
  “就那个吧。”
  不一会,就看到布雷克端着碗走出来,一边发表高见,“我一直觉得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不怎么好吃。”
  “那是你的味觉跟一般人不一样。”
  诺因接过碗,轻轻摇醒张玮慈,“哈啰,你先吃点东西吧。”
  她从模模糊糊的有闻到一股食物的香味,睁开眼,还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身边不再是墙壁剥落、灌满冷风的地下室,而是一间装潢十分简单大方的客厅,她则身处于温暖柔软的沙发当中。
  还有一双温和的灰色眼眸关心的看着她。
  “这里是……”
  “我家。”
  诺因一边说一边把碗端到她面前,试着喂她。她迟疑了一会,才张开嘴吞下。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好?”布雷克在一旁大发不平之鸣,“也没见过你以前对谁这么好过。”
  “人家是病人,”诺因把碗递给张玮慈,满意的看着她缓慢咀嚼吞咽。“你别闹了。”
  “大野狼转性,变成小红帽了。”布雷克调侃道。
  诺因的回答是狠狠瞪他一眼。
  张玮慈听到布雷克的话,抬起头看到一个身穿黑衣的帅气黑发男子,揶揄的表情还挂在脸上。
  “我不是小红帽。”她出声抗议,她一向最不喜欢别人看到她圆圆孩子气的脸蛋就把她当小孩。
  “但是他是大──喔!”
  野狼两个字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诺因一拳打在肚子上,还真是痛啊!布雷克倒在波斯地毯上滚来滚去。
  张玮慈被他夸张的举动逗笑,大胡子的朋友还真是有趣的人。
  她边吃边打量周遭,落地玻璃窗外就是中央公园,室内摆设充满一种单身男子的极简品味,不过不知是不是因为是单身汉住的地方,其实也满……脏乱的。
  除了她现在所处的沙发可以坐人,其余的椅子上都斜挂着衣服,有的还丢在地上,书报杂志杂乱的一堆堆四处放,电视跟音响上也放着奇怪的摆饰品,看得出来这间房子的主人生活过得非常……随性。
  发觉她环视的目光,诺因不好意思的呐呐开口,“最近我们的钟点女佣生病,一时之间找不到人手帮忙,所以家里有点乱。”
  “没关系。”她微笑,吃了东西之后力气就上来了,说话也不像方才那般奄奄一息。“有地方住就很好了……”她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脸色又黯淡下来。
  他干笑道:“单身汉的房间,就是这样脏乱……”他摸摸胡子,思索道∶“我们楼上还有好几间空屋,你就在这里住下好了,租金不贵,房东人也很好。”
  他顿了顿,笑得有些尴尬,“不过房间好像一样脏乱,你得委屈一下了。”
  “房东不是人……”布雷克在一旁小小声的嘟哝,不过她并没有听到。
  委屈?一点都不会。
  她双眼绽发“得救了”的光彩,“我会把它清理好,谢谢你,诺因。”
  他微笑,“别这么说。”
  张玮慈感激得觉得她一定要做些什么,好来还这和善的大胡子的人情。
  “你刚刚说你们的钟点女佣生病了,找不到人手吗?”
  “是啊。”她问这做什么?
  “我看这样好了。”她仰着头看着他,斜斜凤眼闪闪发亮,“住在楼上公寓的期间,我就充当你们的钟点女佣,帮你们打理,如何?”
  “啥?”诺因愣住。
  “好啊!”
  这声附和来自倒在地上的布雷克,他向来对诺因的生活习惯很有意见。
  诺因快速的用一团衣服塞住布雷克的嘴。
  “这样不好吧?”她身体还很虚弱啊!
  “可是你们需要人手,而我需要一点金钱与工作。两相权衡,这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吧?”
  她的倔脾气不允许她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自己却没有任何回馈。
  诺因一手紧紧抓住吸血鬼挣扎的手,摸着胡子想了想。
  “等你身体好一点吧。”
  他一边说一边把布雷克拖到门边,门一开一脚把布雷克踢了出去。
  “喂喂!你干么?”布雷克摸摸自己被踹痛的屁股,转身手指大胡子的鼻尖。“有异性没人性!”
  “别乱说,”诺因压低了声音,“她是我重要的客人。”
  最后扔下一句,“地下室应该可以住人了!”然后门毫不客气的当着布雷克的面“砰”地关上。
  地下室能住人才有鬼!布雷克摸摸鼻子,想着诺因与里头那个可爱的东方女孩。呼呼呵呵,想必她的确是满重要的哟!以前从没看过诺因这么温柔的样子。
  头条新闻哪!布雷克脚步轻快的往楼下走去,大嗓门开始嚷嚷。
  拜布雷克广播之赐,同住公寓的其他两人当晚就知道诺因家来了个“重要”的客人。一如往常,晚上众人全部聚集到诺因家来。
  法蓝端起一盘三明治,递给娇小的客人,“尝尝看,这是我自己做的。”
  张玮慈受宠若惊的接过,“谢谢。”
  眼前男子有着极之俊秀的的五官,与黑衣男子相比完全不逊色的容貌却有相反的气质,黑衣男子是那种很男性的英俊,而他则充满着邪媚的魅力,若是被他直勾勾盯着看,她真会心跳不止。
  另一个站得远远的男子一身白衣,发色是特殊的银白,在灯光下闪烁着宛如海浪激起的浪花一般的光泽,不过天蓝色的瞳孔却十分无神、没有焦距,像是个盲人。
  房子里的四个男人各有特色,但只有大胡子给她一种和善好亲近的感觉,其他人美则美矣,就是叫人难以接近。
  “诺因,你怎么还不帮我们介绍一下?”
  布雷克无视于一旁诺因乌嘛嘛的脸色,不怕死的捋狼须,“我还不知道这位小姐的名字耶!想必她一定很好奇我们的名字对不对?!”
  诺因没有任何时刻会比现在──就算他的冰箱充满可怕的番茄味──更讨厌这只吸血鬼。
  “她很累,你们让她休息好不好?”
  “哎呀,舍不得喽。”
  法蓝随之起哄,他们都知道四年前“那件事情”过去之后,诺因不再和任何女子交往。
  “想必她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是不是呀?”
  诺因此刻突然有个冲动,不知道狐狸精的毛皮保暖不保暖?真想测试一下。
  “她叫张玮慈,满意啦?!”随口敷衍两句,他便推着其他人往门外走,“滚滚滚,知道名字之后就快滚。”
  “她还不知道我们的名字呀!”法蓝挣脱狼人的掌控,走到张玮慈面前,“我是法蓝.迪威,你是台湾人吗?”
  “是啊。”她细看法蓝,漂亮的五官及发色隐约有东方人的影子。
  “我妈妈现在也住在台湾耶!”他一听,像孩子一样笑得更灿烂。
  布雷克趁此机会也赶紧插话,“哈啰,我是布雷克,是这家伙,”他比比诺因,“的同居人。”
  他的地下室装修中,所以暂居四楼。
  看到他的逗趣表情,她忍不住“噗”地一声笑开来。
  诺因原本担心她身体需要休息,但看她小小苹果脸有了笑意,又觉得有大家陪着她也是不错的好事。
  不过,她的下一句话当场让他的好心情飞到九霄云外。
  “你们应该是Gaycouple吧?”
  这四个人给她一种说不上来的奇特感,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所以她的小脑袋里想得到的理由只有这个。
  布雷克跟诺因两人几乎是同时,像触了电似的跳起来。
  “跟他?!”不约而同的大喊。
  “拜托,”布雷克首先发难,“要也不会跟他,大胡子几天没刮啦?”
  “呸呸,”诺因不甘示弱做了个呕吐的鬼脸,“你这个只喜欢番茄跟红酒的味觉白痴,就算我是同性恋,死也不会找你。”
  “那找我吧!”法蓝被冷落一旁,嘻皮笑脸的说:“诺因,我一向都觉得大胡子最有男人味了!”
  末了,还附送一记甜腻的叫人起鸡皮疙瘩的媚眼。
  诺因哭笑不得的看着他们,最后目光落在躲在一旁看好戏的始作俑者。
  “他们两个是不是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跟你保证,我绝对不是同性恋。”
  张玮慈饶富兴味的看着他们,突然听到这番保证,脑袋还真一下转不过来。“喔,呃,对不起,我看你们感情很好才会有这种感觉。”
  “没关系啦!”法蓝一手勾住诺因的肩,十分善良的帮他作做证,“他这家伙呀,有三、四年没近女色了,你没来之前,我们对他都有同样的怀疑哩!”
  “要你多嘴来着!”诺因反手一勾,狐狸精的手臂马上被拗成奇怪的角度,痛得法蓝哀哀叫。
  “好了,”一道淡淡轻轻的男中音从房间角落传来,“很晚了,我们真的得让小姐休息了。”
  张玮慈循声望去,才发觉说话的是一直站在一旁不出声的银发男子,只见他缓慢的走到她面前,双眼虽然没有焦距,但是行动却很俐落。
  “我是伊曼,”他对她笑了笑,这时她清楚的看见他那双天蓝色的眼珠毫无神采,果然如自己猜测般是个盲人。“我住在楼下,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诺因感激的看着他,呜呜呜,真想以一声狼嚎来表示自己的感谢,果然还是伊曼善解人意呀!
  “夜深啦,早点回家最好。去去,全部给我滚回去睡觉。”
  说完,他拿起楼上的钥匙,示意张玮慈跟上他的脚步。
  布雷克看着两人上楼的背影,疑惑的抓抓头,“诺因是不是忘记佩卓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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