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只感觉到异常的寒冷,模糊的视线中是白茫茫的雪影,自己似乎是被半埋起来的,手指触摸到了雪底干硬的草根;
第二次醒过来的时候,身上盖的已不是冰凉的雪,几只伸展开来的翅膀毛茸茸地覆在半僵的躯体上,有融融的暖意沁入四肢百骸;
第三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人抬到了室内床上,虽然脖子僵硬不能转动,但从床顶精致的绣花床帐可以看出,这户人家还算富裕。
脚步声近,床帐轻轻动了动,视线里出现了一张三十来岁的妇人的面孔。
“小伙子,你醒了?有没有觉得哪儿不舒服?”
想摇头,脖子不听使唤,想回答,嗓子发不出声音。
“还是找大夫来吧。”妇人自言自语着离去。不到片刻,有人来给他把脉,然后嗡嗡嗡地在隔壁说话。觉得虚弱,再次迷离睡去,直到被人扶起来灌药。
“小伙子,你的命真大,居然有老鹰落下来给你暖身子,我在草原上住了这么些年,也没碰上象你这么有造化的。”妇人叨叨地说着,将他的身子重新放回床上。
“要不是王真人路过救了他回来,就算有老鹰暖身也活不了多久啊,你说是吧,秦妈?”一个新的声音脆生生地接话。努力转过头去,哦,是个大辫子小丫头。
“说的也对,”秦妈立表赞同,“小伙子,等你身子好了,可要记得王真人这个恩德哦。”
王……真人?听起来似乎是个道士,难道这里是道观?看起来不象啊。
有雪,说明是冬天,草原,说明在北方,真人,大概是个游方的道士,碰巧救了自己,送到这里来。
可是这里,是哪里呢?
“小伙子,你现在身子还虚呢,别乱动,好好养着吧,过两天王真人就来看你了。你放心,王真人的心善着呢,虽然救了你的命,也不会要你能力之外的回报,我想,可能让你在庄上做十来年长工就可以啦!”秦妈安慰道。
回报?十来年长工?这也叫善人?
果然,只过了两天,王真人就出现了。
金光闪闪的长袍,金光闪闪的大戒指,金光闪闪的腰带,金光闪闪的假牙……
如果他是道士,那道士这两个字就要反着写了。
“小伙子,你姓什么啊?”
“……”
“没有姓?那就跟我姓王吧!”
谁要跟他姓?随便杜撰一个吧,于是想起了那些舒展开的温暖翅膀。
“我姓鹰。”
“是英雄的英?”
“老鹰的鹰。”
“哦,名字呢?”
“……”
“没名字?那就用我的名字吧,叫鹰真人。”
原来真人是他的名字,不是对道士的尊称啊。
“鹰真人好象不太好念……算了,叫鹰鹰吧!”王真人咳了一声,“我说鹰鹰啊,你知道是我救了你的命吗?”
点头。
“你躺了好几天了,有没有想好怎么报答我啊?”
摇头。
“你这小伙子真是的,这么重要的问题,都不抓紧时间好好想想。”王真人抱怨了一句,上前捏了捏他的胳膊,“这么瘦弱,也干不了多重的活儿,干脆在七号马厩添草料吧。”
床上的少年人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请问要做多久?”
“你的命值多久呢?”
少年人再沉默了一会儿,“我急着要找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耽搁太久,请您帮我折算一下好吗?”
折算?王真人大概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人,用手摸摸下巴,很感兴趣地打量着对方。
“那这样吧,我的马场上有雇各种各样的工人,工种不一样,工钱自然也不一样,你随便找自己能做的事情做,什么时候挣够了七百两银子,什么时候就可以走。”
少年思考了一下,点点头。
“你可以再休息两天,从大后天开始我再收你食宿的费用。”王真人呵呵笑着转身,“谁让我是个大善人呢。”
两天后,鹰鹰出现在马场边。
“添草料,每个月三两银子,扣食宿二两,净得一两。洗马,每个月净得二两;种植牧草,每个月净得二两半;做牧马人,每个月净得四两;如果会给马接生,每个月加半两;给卖马的主顾们送货没有闪失,一趟也可净得四两,如果做满了两年场主欣赏,就可以升成管事的,有花红可拿,一年有一百两,如果是大管事的,负责买卖谈判,那挣的银子可就海了。你先做那种?”管家很耐心地解释着,据说他也算一个善人。
“添草料。”
“啊?你不是急着挣钱吗?”
“我以前没怎么接近过马。”鹰鹰淡淡说着,转身走了。
在宽阔空旷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单纯友好,从来没有排斥新来者的事情发生,所以尽管鹰鹰是一个沉默疏离的人,大家还是很快就把他当成自己人看待,热情认真地教他学习在牧场生活的各种知识。
半个月后,鹰鹰找到管家。
“我要做洗马的工作。”
“你以前不是没怎么接近过马吗?不会害怕它踢你?”
“每天给它们添草料,不怕了。”
再半个月后,鹰鹰又找到管家。
“我要做牧马人。”
“你不是还不会骑马吗?”
“已经学会了。”
“牧马人不是想当就当的,要测试控制马的技术。”
“那就测吧。”
再半个月后,已成为优秀牧马人的鹰鹰听说王真人最心爱的骏马“金元宝”要生产了,又找到管家。
“你要给金元宝接生?拜托,那可是场主最心爱的宝贝,全场上百个牧马好手,怎么轮也轮不到你这个新来乍到的接生啊!”管家骂了他一顿,但还是将他的这个要求转告给了王真人。
王真人居然同意了。
鹰鹰本是试试,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王真人答应的这么爽快,倒让他有些意外,不过看牧场上其他人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王真人好象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没逻辑的事情。
金元宝顺利生下一个健壮的小马驹,王真人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聚宝盆”。
鹰鹰皱皱眉头。
“你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王真人非常吃惊,“那你取一个来听听。”
“不会啊,”鹰鹰耸耸肩,“很好听。”
王真人裂开嘴乐,那颗金牙熠熠生辉。
到了下一个冬天的时候,鹰鹰已经成为整个牧场里最好的牧马人之一。由于王真人牧场是关外把第二名甩了老远的最大最好的牧场,所以鹰鹰自然也成为整个关外最好的牧马人之一。
可想而知,他的薪金也水涨船高。
虽然跟牧场上的人朝夕相处,已经熟悉得象家人一样,鹰鹰还是和刚来的时候一样不太爱主动说话,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大家非常喜欢的一个人,因为他不仅聪明勤快,还有一个让人很愉快的爱好。
鹰鹰很爱听人讲故事,特别是各地的奇闻异事。
每个人都有讲述的欲望,也很享受别人认真倾听自己讲述的感觉,牧场上的人由于生活单调,大家都很喜欢说话,每天叽哩呱啦的抢着讲,却很少有人真正用心地听别人在讲什么,这时候出现一个可以耐心地从头到尾听完的人,真的让人很满足。
没过多久,牧场及周边地带发生的所有值得一讲的事情鹰鹰都听过了,于是那些到关内或者更远地方运送马匹及买卖物品的牧马人开始为他到处搜集打听一些稀奇的故事,准备回来的时候讲给他听。
有些故事鹰鹰听听也就算了,但有些故事他听了以后,会详细打听地点、时间等等细节,然后用笔记录下来。
比如谁家的孩子本来是个哑巴,突然某一天被雷打了就会说话之类的故事,鹰鹰会很执拗地询问这孩子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今年多少岁等等,如果讲故事的人一时回答不上来,他就会很失望地叹气,再记录下来。
当鹰鹰的故事笔记越来越厚时,冬天已快要过去了。大年三十发了年终花红,鹰鹰领到了不小的一笔钱,使他的存银距离七百两大关已经不太遥远。
王真人开始觉得有些舍不得他走。不过身为大善人,克扣人家工钱这种事是不做的,所以在管家的脑力帮助下,王真人吩咐厨房每顿给鹰鹰加两个小灶菜,再给他换了个房间,然后顺理成章地将食宿费标准提到了每月三两半。
鹰鹰没有反对。因为他虽然已经算是一流的牧马人,但那主要是因为他对于牧马知识的快速学习和应用能力,以及成功治愈一场罕见马瘟的功绩,就身体而言,还差着最普通的牧马人好大一截子。
吃得好一点,住得舒适一点,对养身体很有好处。为了将来漫长的旅途,鹰鹰知道自己必须趁着在牧场的日子尽量养得健壮一点儿。
毕竟也不是到处都有王真人这样的大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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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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