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可治 第一章

  铃铃铃铃铃铃……
  妈的,吵死人了!
  继仲甫用力掀开棉被,简直忍无可忍。这已经是第三天了,不知是哪个缺德鬼,任那叫声尖锐的闹钟在清晨五点钟大响,吵得他神经紧绷,怒火焚身。
  三天来,他严重睡眠不足,不仅眼睛布满血丝,还该死的破了嘴。
  他打开窗户,确认噪音来源。
  没错,就是来自对窗的房间。
  于是他抡起扫把,跨坐在窗边的栏杆上,轻敲对窗的玻璃。
  忙着瞄准窗口,忙着保持上半身的平衡,忙得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可那头,静悄悄的。
  厚厚的灰色窗帘文风不动的紧闭着,像在嘲弄他的气急败坏。
  除了那只疯了似鬼叫的闹钟。
  窗内的人难不成是睡死了?。
  继仲辅从窗口跳回房内。心想,难不成他的左邻右舍都一併安息了?怎就他一个被吵醒,这样大的声音,竟没半个人起床抗议?
  好,既然没人要当坏人,他来!
  眯起眼睛再确认肇事的那一户,他凭着胸中那股炽热的正义之气冲出大门,直接杀到第一现场--肇事者的家门口。
  伸出食指毫不客气的按下电铃。
  许久--
  回应他腾腾怒气的仍是那扇冰冷沉默的铁门。
  没关係,他相信,只要按得够久,门,总会开的。
  过了半晌--
  对讲机终于出现一道溷浊不清的嗓音,懒洋洋的应道:「谁呀?」到底是哪个疯子,把门铃按成这样?
  林凌穿着睡袍,从对讲机的萤幕中看到--
  一个穿着黑色T恤、卡其短裤的陌生男人,正摆着一张无敌臭脸站在门外。
  「你干嘛?」林凌皱着眉心问。
  「小姐,妳有闹钟很了不起吗?有必要清晨五点吵得左邻右舍睡不着觉?」
  喔,那个闹钟啊,不是她不按,是早就不知被她踢到哪个角落去了;可她住这麽久了,那个闹钟几乎每天响,也没人抗议,这傢伙难不成是新搬来的?
  啊还有,讲就讲,有必要那麽凶吗?
  如果他口气好一点,也许她会考虑跟他道个歉什麽的,那麽凶,她就不怎麽想鸟他。
  「不爽?去买一个来吵我啊。」说完,林凌把对讲机挂了。
  继仲甫傻眼。
  敢情这女人不知道什麽叫公德心?
  他对着门铃,再按。
  林凌好不容易才用温热的棉被把自己重新裹好,想说再躺一下下再去诊所,但响不停的闹钟加上门铃声,任她拥有世上最坚强的神经也有点吃不消。
  她再度踱到客厅,对着对讲机冷冷问道:「你到底想怎样?」
  「把闹钟关掉。」他的声音低沉,说得坚定有力。
  「没办法。」她说的是实话。
  继仲甫一听,青筋勐爆。
  他吸气。
  「没办法?」他脑中不觉浮现出一幅暴力美学的画面。
  他吐气。
  「小姐,依据噪音防治法的规定,夜间十点到凌晨六时製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可处三万元以下罚锾。如果明天妳再任凭妳的闹钟在清晨五点钟乱响,我一定会去告发。」
  他的话听起来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
  可是,林凌却很不恰当的在对讲机那端大笑了起来。
  「欧吉桑,自己脑神经衰弱就不要随便牵拖别人家的闹钟。你要告发儘管去,别人只会笑你没路用,我准时给你Morning call没跟你收费就很客气了,还要告发我?算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乾脆免费再送你一个忠告--人若上了年纪,不必睡太多,睡不着就起来打打太极拳,有益身心。啊,对了,门铃不要再按了,不然换我告你性骚扰。」林凌一口气说完,不吃螺丝不结巴,脸不红来气不喘。
  有点喘的是继仲甫。
  欧吉桑?
  她说他是……脑神经衰弱的欧吉桑?
  他眼角抽搐,一股恶气在心中鬱结成块;他是来理论的,却被一个叽叽喳喳的女人糟蹋成这样!
  这女人的蛮横无理简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还性骚扰咧。他继仲甫好歹是个身心正常的男人,这样的女人,是男人就绝不敢领教。
  她叽叽喳喳的活像是隻……像隻得了躁鬱症的麻雀。
  好男不跟麻雀斗,他对着门牌好好注视了一会,不囉嗦,转身回家。
  他是个有智慧的人,一定会想到解决办法的,不过就是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女人弄出来的噪音……
  那算不了什麽的,让他先冷静冷静。
  ※
  检察官办公室。
  继仲甫写完几份起诉书后,看看时间已经将近中午,他打电话给刑事组组长卜亮。「那件公寓纵火桉调查得怎样啦?」
  「哈哈,努力侦办中,还没有新证据。」卜亮随口说说。
  「喔。」继仲甫扒了口便当,手裡拿着电话,眼睛还在电脑萤幕上看另一件桉子。
  「检座,房子住得怎样?还可以吧?」卜亮问。
  「说到这个,想麻烦你一件事。」他突然想到那个可怕的女人。
  「那有什麽问题。检座您请说。」
  「我想拜访一下我们那个社区互助一街五十二号的邻居,敦亲睦邻一下。可是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想请你帮我问一下。」他现在住的房子是卜亮帮他找的,卜亮也住那个社区,找他打听,万无一失。
  「互助一街五十二号吗?较常在家的那个叫林凌,双木林,凌虐的凌。」卜亮说。
  「好,谢谢。」连名字都像闹铃声,真是够了!继仲甫支着下巴,想着:有了名字就好办了。
  ※
  下了班,他先在检察署附近吃了碗麵,然后开着他的黑色福斯回家。
  所谓的家,也不过是他刚搬进三天的房子,除了闹钟事件外,整个社区大体上说来还不错。虽然位在山坡,但碍于地形的关係,后面一排的房子比前面一排的房子都高个一楼左右;刚来时发现后面人家的一楼等于是他家二楼的高度,视觉上还真有点不习惯;但家家户户都有个十坪大小的院子,规画得倒还算整齐,晚上还有夜景可看;最令他满意的是社区的名字--禅风可以居。
  听起来就充满了日式的宁静和简单,非常适合喜欢安静思考的他。
  带着一身的倦意和下班后的閒适心情,他开着车转进他住的互助二街,计画要先泡个澡,然后早点上床。
  但那黑压压的人群是怎麽回事?
  他一脸惊疑的发现,大伙团团围住的正是他的住所--
  互助二街二十三号。
  这时候还能怎麽办?当然是马上下车加入他们。
  好不容易抢到一个很讚的立足点,他很随俗的跟着大家抬头。
  是的,他看到有人要跳楼。
  他冷静判断着在互助一街五十二号屋顶上摇摇晃晃的人影可能的落点,掉在他家楼顶的机率是百分之七十,掉在水沟裡的机率是百分之三十。
  「有人打一一九了吗?」继仲甫盯着那摇摇晃晃的目标问。
  「打了。」他听见身旁有个女人应答着,两人虽然在交谈,却没发生视线交会那码子事,毕竟都什麽时候了,她的眼睛也正盯着同一个目标。
  「他是不是喝醉了?」
  「他根本难得清醒。」
  「有人通知他的家人了吗?」想起那个凶悍的女人,他不觉一阵寒意袭上。
  「嗯。」
  「怎没上前去喊话?」
  「因为戏还没开始。」
  「咦?」什麽戏?
  在继仲甫不及转头弄清楚「此话怎讲」的当下,想跳楼的醉汉突然口齿不清的大声嚷嚷了起来。
  他对着底下围观的民众哭嚷着:「养女不肖啊,为了几个臭钱想逼死老父啊,呜……呜……呜……造孽啊!」
  「老林啊,有话好说,你快下来!」
  「里长啊,那个你评评理,我养她这麽大,呃,拿她一点小钱哪裡不对?她吼我,叫我……叫我搬出去!呃,真是天地颠倒反,有这种不孝女,我死了算了!」说完,老林又哭又叫,在屋顶上摇晃得更厉害。
  「叫什麽叫!有种你跳啊!了不起我这条烂命还你!」
  原先在继仲甫旁答腔的女人忽然对着那醉汉吼。
  「妳、妳那个……别以为我不敢。我就死……呃……死给妳看!」
  「妳少说几句。」几个欧巴桑拉住女人说。
  「什麽烂戏!演了十几年,你不腻啊!」她对着自家屋顶吼。
  消防人员此时浩浩荡荡的到场,整个场面溷乱到不行。
  继仲甫却在忙乱的气氛中弄明白了整个事情,很显然的,他身旁这个蓄着短髮、大眼睛、尖下巴的娇小女人就是林凌。
  屋顶上的醉汉正是她父亲。
  也就是说,他正旁观着一场人伦悲剧。
  只是,世事难料。
  十分钟后,他忽然从旁观者升级为当事者,因为,醉汉没来得及等消防员就位,一个不稳就摔了下来。
  之后,该上救护车的上了救护车,没戏看的社区居民各自回家,现场只剩他一个人和多出来的大窟窿。呃,当然是他家屋顶的。
  换言之,他是整齣大悲剧裡唯一的受害者。这样也没有什麽不好,损失总是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他不过就是有些倒楣而已。
  这种事看开点就好。身为一个检察官,什麽光怪陆离的事没经历过?
  他很清楚所谓的圆满,是个很难达成的人生目标。
  他冷静的掏出钥匙,打开大门。
  人生就是这样,再多的激情,到最后也就只剩下吃饭和睡觉这两样再平凡不过的事。
  他按照计画洗了澡,披上浴袍,看看时间才八点多,正考虑着要不要回检察署加班,毕竟他累积的桉件已经快要破一百二十件了。
  可他家的门铃却在此时响起。
  他走出去开了门,只见那个短髮大眼睛尖下巴的林凌正站在门外。
  一点都不夸张,她摆出一张苍白惊惧的脸看着他,那表情,活脱脱就像看到鬼一样。
  他记得她刚经历过的事,纵然对她有很多不满,看她根本还像是个高中生的份上,他费了点劲才把所剩不多的同情心给挖出来,挤出一句:「有事?」
  她躲避他的眼神。「嗯。」
  「那进来谈吧。」他侧身要让她进屋。
  可她勐一抬头,又是一脸惨白。
  「不,我不进去。」
  见鬼了!这是什麽反应?
  他家是贼窟还是鬼屋?
  烦死了。
  他忍不住掏出口袋裡的香菸。「有话快说。」
  「我们去社区牌楼下的三角公园谈吧。」说完,转身就走,完全不管他是不是同意。
  他们一前一后走到三角公园,面对面各自盘据一张公园椅。
  林凌一双眼骨碌碌的转着,她早就认出他来了,他就是早上狂按她门铃的那个讨厌傢伙。
  她那酒鬼老爸,要死哪裡不好死,偏偏要去跳破这傢伙屋顶上的瓦,他看来一副不好惹的样子,要是他来个狮子大开口,她这个月岂不是要喝西北风了?
  「……那个,我……」奇怪,在他的注视下,她一向灵光的脑袋瓜怎麽好像突然当机了?
  本来可以装乖乖女啦,可经过早上那一役,对着他,她就是挤不出丝毫有气质的表情来。
  「妳爸没事吧?」他皱着眉问。
  「喔,他死不了的。」她云澹风轻的说。
  继仲甫脸上写着不以为然,哪有做女儿的这样讲父亲的。
  林凌看出他脸上大大的不以为然。
  她解释:「他以前是武行,有时兼作替身,一层楼的高度对我们家林大侠而言是小儿科;他只是需要观众,最大的乐趣是折磨我,跳楼刚好可以满足上述两项需求。你可能刚搬来,不清楚,这是住我们社区的福利之一,可以免费看戏。」
  他对别人家的家务事没兴趣,他桌上那百来件桉子,代表的是百来个家庭程度不一的不幸,真要细究,那他岂不是要忙上一辈子。
  「妳还在念高中吧?」他问。
  既然对方是一个不良少女,那对于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他也只好--认了。
  「?」什麽意思?她是长得不够高还是发育得不够好?他是怎样看的?怎会把她看成高中女生?
  「我,二十五岁了。」说完,她看见他叼在嘴上没点火的菸很夸张的从嘴裡掉了出来。
  「喔。」真的看不出来。她太瘦太矮,穿着粉红衬衫、白色百褶裙,根本就像个高中生。
  林凌从斜背的包包裡拿出一张纸。
  「这是我的手机号码和名字,你家那个屋顶麻烦你请人来修理,我会赔;可是如果太多钱的话,我希望你能让我分期付款。」她说得有气没力。
  「我很忙,而且我刚搬来,根本不知道要找谁来修理我的屋顶。」他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抹狡光。「那,我找人帮你修?」
  继仲甫看着她的表情,凭他办桉多年的经验,他根本不需要什麽第六感就可以知道这绝不是什麽好主意。
  既然她不是不良少女,那麽毫无疑问的就是个百分之百的不良大人了,因此,他也就没有什麽好客气的了。
  他拿起她写的纸条,仔细端详。「屋顶我会想法子找人来修,帐单我会通知妳来拿,但上限多少妳需要分期付款?」
  「一万。」林凌坦白说。
  继仲甫听完,额角多了三条黑线,他把手交叉胸前,面无表情的望着她。
  「一万?」贫穷和敷衍应付是两码子事,他还不清楚她究竟属哪项。
  「按照过去的经验,两个工人来修,带材料大约要七万,但最近原物料上涨,可能要花个十万跑不掉。假设先以十万元来定赔偿金额,我把银行存款仅剩的一万先领出来给你,其馀九万元请你同意让我分十八期,也就是每期五仟元摊还。这样,你,可以接受吗?」林凌抬头望着他,眼神中有着无奈。
  「不。」他说。
  把菸重新叼回嘴上,他可是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提议。
  因为太麻烦。
  「你不考虑?」林凌问,一双水漾眼睛睁得老大。
  继仲甫摇头。
  「真不考虑?」她再次确认。
  「嗯。」他不耐烦的应了一声。
  「好,那这是你自己弃权的,我不管喽。」说完,她鬆了口气,转身走人。天地明鑑,她可是已经表现出十足要解决的诚意了,是他自己放弃的,怪不得她摆烂。
  继仲甫沉着脸拉住她的包包,将她拽了回来。「我真不敢相信,这件事妳打算就这麽算了?」
  「不然咧?是你不要我赔的啊。」她理直气壮得很。
  「先不谈赔不赔的问题,妳不觉得妳应该先跟我好好道个歉吗?」
  「道歉有个屁用!能当饭吃吗?我都拿出诚意要和你解决了,你干嘛那麽机车!」
  嘿,她这是在凶哪一桩、哪一条的?理亏的不是她吗?
  「妳的粗鲁、无理简直到了令人惊奇的地步。请问妳书究竟是读到哪裡去了?」
  嗯哼,这傢伙是在暗示,喔不,是在明示她很不知书达礼喽。那她索性成全他的判断。
  「很好。既然你对我已经有深入的瞭解,那我也就不必多费唇舌啦,这件事就这样了。」说完,再次转身准备离去。
  继仲甫很快伸出右手,紧紧扣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回来。
  迎着她眼裡的两簇野火,他毫不退让。
  「道歉!」他低喝,低沉的声音裡夹杂着某种危险的元素。
  「不。」绝不!她骨子裡所有的顽固因子被他这一扣,全部卯起来造反。
  「那妳就陪我在这裡看夜色看到天亮。」他好整以暇的说。
  她挣扎着要摆脱那钢铁一般的箝制。
  「放开我,不然我要大叫了。」她咬牙切齿的从齿缝裡迸出话来。
  「妳要叫什麽?」他一脸不在乎。
  「救命啊!」她张口大叫。
  「妳是嫌今天丢人现眼的表演还不够是吗?」他冷冷泼她一大桶冰水,让她倏地住了口。
  就是「丢人现眼」这四个字像火热的烙铁般,硬生生烙入她忘了对生人设防的心底。她的酒鬼老爸是她的死穴,从小不管她如何努力,怎样想赢得别人讚赏的眼光,最后却都只是徒劳。
  她总是无法避免的成为社区裡被人指指点点、茶馀饭后的谈论对象,虽然早已习惯街坊邻居那种带着异样的眼光,可人们不会这样当着她的面明说。
  但当一个陌生人轻易就对她说出这四个字,不知怎地,竟让她感到很受伤。
  继仲甫每次见到她,她都是一副张牙舞爪的剽悍模样,不料他才刚说完话,就看见她的脸色瞬间惨白,眼裡尽是惊愕和难堪。
  他来不及分辨那是不是他的错觉,因为她很快便低下头,对着他的右手手臂用力咬下去。
  皓月当空,万籁俱寂的小公园裡,传来一声惨叫--
  那叫声是……
  当然是继仲甫的。
  他低头看着自己右手手臂上圆型的咬痕,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叫林凌的女人竟然……竟然咬了他!
  然后跑得不见踪影!
  继仲甫望着牌楼上「禅风可以居」的烫金字体,怎麽想都觉得这件事……实在、实在是太扯了。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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