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归来 第一章 盗墓夜惊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那个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错的,上了那个男子大当的两人在错误的车站下了车,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来错了地方。
  不过幸好那名男子说的地名倒是对的,这里确实有个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两人还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
  “那个村子闹鬼啦!好好的山不去养牛养羊,埋的全是死人,什么‘汾岭’——根本就是‘坟’岭!啧!好邪门的地方哩!”
  这句会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发毛的话,却让赵郑二人如获至宝,两人知道:找对地方了。
  不过接下来,两人还是没能顺利进行挖宝的计画;那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员警介入调查,等到风声平息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而这个时候,那个地方因为凶杀案发生的湖,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观光圣地。
  “那个男人身上的玉佩应该是清朝的古物。玉佩这种装饰品盛行在明清两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块玉佩属于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点。
  “不过难得那男人身上的玉佩雕功好,玉质也好,虽然当时无缘细看,不过那玉佩确实是大家之物,而且那种玉材确实是这汾岭附近的特产,如果没有错的话……”推了推鼻梁上方的金边眼镜,郑宝仁眯著一双细细的狐狸眼打量著前方,笑了。
  “这附近有‘大户’。”
  现在在两人面前的,就是那男子口中汾岭的村子,隔著浓浓的雾气,依稀可见雾水之后庞大的山形,按照传闻,那便是这村子百年来扎坟的所在。远远看去,那山就像一座天然的大坟。
  “我们到了,下车吧。”
  从车子上下来,付了司机车款,两人背著稍嫌笨重的行李下了车。
  ***
  “这座湖便是当时出事故的湖呢,听说这个村子里从很多年前开始,便将死去的村民尸体抛入湖水之中,还要分尸呢!”
  “天!好……恶心!那么说的话,这湖下面岂不都是死人骨头?”
  “没错,而且当时还有震惊全国的罕见颅骨出水呢!”
  “啊?”
  “就是那个有两张脸的人头啊!很有名啊!”
  “你说那个啊!天!好恶心啊。”
  和他们同往的有几名年轻人,看上去像是来这里做猎奇之旅的,也只有这些人会对这种地方感兴趣。这座湖美则美矣,可是一旦和死亡联系起来,这种美丽就笼罩了一层恐怖色彩。
  所以来这里的,多半是那些喜欢刺激的年轻人,郑宝仁和赵金魁混在里面,显得有一点点突兀。
  假装是普通的观光客,浑浑噩噩的和一帮年轻人东瞅西看四处拍照留念,暗地里悄悄做好记号。两人打算今晚就活动,目标当然不是那座湖;那座已经被警方清理一空的湖只剩下空壳,而且就算有陪葬品也只是普通的东西。
  他们的目标是湖后面的那座山。
  “按照中国传统的风水学,那座山确实是块宝地,我查过,汾岭这一带在清朝前期成了王家封地,和那年轻人的玉佩年代相符,而这一带近几年确实偶而有人能捡到一些破旧的古董碎片……”
  郑宝仁一边说著一边打量著前方的地形,他们正在前往后山的路上。
  “没错,今天咱们住的那户农家,喂猫喝水用的木碗也是古物,你看!”
  后面的赵金魁点著头,从兜里摸出一个小碗。翻过碗口看著碗底,仔细敲了敲,郑宝仁笑了,“不错,你这家伙眼力也越发好,这碗极有可能是个宝!虽然这活做的一般,不过木头可是宝贝,能用得起这种贡品级材料的木匠,怕是只有那皇帝爷,有名的木匠皇帝……想起来了么?”
  “明熹宗朱由校?”这下子,拿到这只木碗的赵金魁也激动了。
  “嗯,那熹宗皇帝作不来,作木匠倒是个好把式,下臣拍皇帝马屁不夸皇帝政绩好、争赞皇帝木匠手艺强,那时候人人以得到熹宗亲手所制品为美事,那皇帝一得意,往往赏赐下臣的东西也改成了自己做的木工艺品。
  “为了区分,那皇帝一向会在自己做的东西上留个记号,喏!就是这里这道细痕,这木碗如果是真物,可是要比金饭碗还贵哟!”
  郑宝仁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末了将木碗还到仍在激动状态的赵金魁手里。
  “我们回去再详细鉴定这只木碗,不过你这个发现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如果这木碗确实为熹宗所做……搞不好这里除了清代的古董,还能挖到明代的!”
  这个意想不到的希望让两人心情更加振奋,只是这种兴奋之中,郑宝仁心里隐隐一丝不安,四下看了看,他问向身后的男人:“老赵……今天出来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吧?”
  “当然没有,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乡下人睡得早,他们八点就倒下了,那群年轻人则是喝酒喝得全趴下,咱俩走的时候我扔了根骨头给看门的老狗,那家伙叫都没叫一声。”
  “我总觉得有点担心……”
  “啧!你哪回不说你担心?你们这些读书人啊就是胆子小……放心,不会被发现啦!”
  “……”郑宝仁压了压不断跳动的眼皮,再度往四周看了看。
  刚才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间他感到一种强烈的被注视感,原本以为只是一时的错觉,可是那种被监控的感觉却是生生粘在了身上,如影随形。
  忽然!郑宝仁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余光中闪了一闪,人影!
  郑宝仁匆忙刹住了脚步,身后的赵金魁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怎么了?”赵金魁不解的问。
  “你……你看我指的方向,是不是有人?”指著自己左边的一个角落,郑宝仁沉声问。
  赵金魁认真地顺著同伴的指引看了看,半晌摇头,“一个人没有,我戴的可是红外线夜视镜!”
  郑宝仁犹豫的点了点头。
  看著他还不放心的仔细打量那个方向的样子,赵金魁笑著开口,“安心吧,我们买的可是进口货,不会骗人的,那个方向别说活人了,就是兔子也没有一只,当然……死人就不敢保证了,哈哈!
  “我们做的这生意不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死人知么?做了十来年,你不要告诉我你今天忽然怕了,死人算什么?死都死了,怕他做啥?”
  郑宝仁点著头,后颈同伴看不到的地方,冷汗慢慢顺著脖子滑下来。
  他觉得自己确实看到了东西的。可是赵金魁的夜视镜也确实不会说谎,那么……
  “死人……么?哈……哈……”低低的笑了几声,推推下滑的眼镜,郑宝仁继续带头向前走。没错,这座山到了晚上的话,恐怕除了他们两个人以外……都是死人。
  这里是死人的领域。
  亡者安眠之地。
  “我们再小声一点吧。”又推了推眼镜,不著痕迹的擦去颈中的冷汗,郑宝仁重新迈步。
  于是一路上两人再无交谈,直到走入了后山之中——郑宝仁最终确定埋宝的地方。
  ***
  这里不是观光地,连村人都很少过来。
  “据说大部分村里人只有死的时候,才来这里。”啧了一声,赵金魁看著四周的环境。
  这里比起刚才经过的地方温暖许多,泥土松软,有一片土地看起来还很新,应该是新坟,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挖掘的价值。
  “这里……很暖和呢。”赵金魁松了松领口,然后皱了皱眉头,“你果然从来都是对的,绝对是这里,一股死人味。”
  这个村子特异的习惯非常多,比如埋葬地点,又比如扎坟不隆起——完全没有坟包,这里随著地势高低起伏,完全看不出哪里有埋尸体的痕迹。
  “妈的……真邪门的村子。”搓著手,赵金魁从包里拿出一根三十厘米长的金属棒,甩了几甩,藏于金属棒内部的部分借著惯性甩出,成了一根两米多长、有著尖锐头部的刺刀一样的东西。
  拿著那根金属棒,赵金魁将其刺入地下,借助双手感受泥土以下的感觉;和他不同的,郑宝仁则是先用一支消防栓一样的东西,在地面薄薄喷了一层药水,然后拿了一个笔记型电脑大小的仪器,用延伸出来的探头测量。
  看著郑宝仁一脸严肃的样子,赵金魁于是拎著自己的老伙计往相反方向——后山的更深处走去。
  越往里越昏黑,一开始手里的金属棒还能感受到刺到木板的感觉,再往里……感觉自己好像刺入了一个什么东西,赵金魁推下了金属棒上一个不起眼的按钮。
  他手里这根金属棒可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推下按钮的话,会从头部侧面伸出另一个钩子,将按钮固定,这样便将刺中的东西包了起来,如果不是很大的话就可以拎起来。
  虽然郑宝仁一直反对他这么做,说是会破坏文物,不过他还是会偷偷这么做,坏了就坏了,有的时候可是能借由钩到的东西,找出更好的东西哩!
  赵金魁拉了拉钩中的东西,提不起来,于是稍微用力,还是提不起来,鼻孔里哼了几声,一个用力,感到金属棒另一端的东西忽然一个松动,这时稍微一提,金属棒便破土而出。
  赵金魁将头顶的探照灯打开,打量起金属棒顶端被自己刺中钩上来的东西——
  “我的妈呀!”看清手里钩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瞬间,这个一向胆大的汉子也不由向后跳了几步,手中的金属棒一个不小心刺在了自己的左手上,一时间赵金魁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吼叫。
  想到自己的所在、所干的事情,赵金魁慌忙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左手被刺的好深,好疼!不过受伤已是家常便饭的男人,仗著自己皮粗肉厚没有在意,拔出金属棒的瞬间彷佛连同刚才的恐惧也拔除了,男人心平气和的看向刺头顶端自己弄上来的东西——
  那是一根手指,干枯的手指。指头根部戴了一只看不清材质的戒指,说来也怪,那手指明明干枯,可是戒指却仍然牢牢的扣在上面。
  “妈的……真晦气……”赵金魁原本只是叨念著自己的倒楣,不过……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有了个想法。
  赵金魁急忙拿起对讲机呼唤自己的同伴——为了方便联系和防止大声呼唤,两人每次行动都用对讲机联系,“宝仁你过来,我刺著个东西,你过来看一下。”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还有……你以后别叫那么大声!”
  对讲机对面郑宝仁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冷静,看样子他听到自己刚才的“猪叫”了。心里想著,赵金魁倒也没在意。
  男人受伤的左手淌出了血,顺著他手中的金属棒慢慢下滑,缓缓滴在了那半截手指上……
  ***
  郑宝仁被远处一声吼叫吓得差点把手中的机器扔出去,好不容易稳住双手,回过头看著发声的方向,嘴里骂了一句。
  “那个莽人!”多半是发生了什么事情,郑宝仁决定过去看看。
  其实他心里有点害怕,第一次有点害怕。
  他事先喷的药水是一种化学药剂,新埋的尸体外面有棺材倒也无所谓,如果是陈年老尸,外面的棺材木可不会像那木匠皇帝那样,用那么高级、千年不腐的木材。
  一般的棺木多半会腐蚀,然后尸体发酵腐败产生的物质,会和这种药水起反应产生一种特殊味道的气体,人的鼻子无法嗅出的味道,利用自己手中的高度感应器则可以轻易测得。
  赵金魁用土办法,他用的是高科技,两人合作倒是互相弥补、天衣无缝。
  之所以会害怕也是因为手里这个东西,往常的话测很久才会有反应,可是今天……机器却一直有显示。这个地方究竟有多少尸体?多少腐尸?
  一想到自己脚下踩著的这片土地下尽是骸骨,连经验老道的郑宝仁心里都有点害怕。此外他没有再提起的就是——
  那种被注视的感觉。
  半路上就感到的视线,如今还是能感到。在这种到处都是死人的地方,感受到的视线……
  郑宝仁拿起工具向赵金魁的方位走去。
  ***
  原来,不知不觉两人已经相距这么远,听声音还以为很近。
  “奇怪了……”
  看了看身后的山体,不知不觉两人已经离开山那么久了么?那座山的背后竟然这么大!而更荒谬的是,这么大的空间居然全做了坟场。
  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郑宝仁摔倒在地,眼镜就这样从鼻梁上摔了下去,心里暗道糟糕,慌张的在地上摸索,谁知却摸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眯著眼睛向自己摸到的东西看去,还没看清楚,一种刺鼻的腐臭便冲鼻而来!
  “天啊……”只看出一个轮廓,郑宝仁脸色瞬间苍白,胃液随即上涌。
  吐了好久,彷佛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光,吐到胃部隐隐发疼,郑宝仁才敢重新打量自己周围的一切。
  他的左眼有六百度的近视,右眼则是平光。按住自己的左眼,用健康的右眼看清周围的一切之后,郑宝仁惊呆了。
  “天!这是怎么回事?太……”
  太惊人了!太不可思议了!太……
  恶心。
  郑宝仁这才发现,他现在所在的这块地面,居然摊著几具尸体!
  不是新鲜的尸体,像是放了很久,裸露在空气中的尸体就这样腐败,有一具已经变成了白骨,孤单的摊在他前方不远的地方,而从右方草丛中,他可以看到一只疑似人腿的东西。
  至于他脚下……
  “呕!”
  完全被分尸!
  他脚下躺著的只是尸体的躯干部分,爬满白色蛆虫的尸块正发出阵阵恶臭,黑色已经风干的肉干中间,绽著暗黄的脂肪,那即使干枯、但仍然皮开肉绽的尸块上的大洞,就像咧开的大嘴,从里面冒出死亡的口臭。
  谋杀?弃尸?脑中飞快的闪过几种可能,郑宝仁再也顾不得捡眼镜,拎起脚下的仪器拔腿就跑,他可以看到前方朝他走来的赵金魁,正要呼喊,忽然脚下一软——
  沼泽?这种地方怎么会有沼泽!
  “老赵!救我!”几乎是落下的瞬间,郑宝仁惶恐的向同伴求救,及时看到这一幕的赵金魁飞快的跑来。
  “这……”冲得太猛险些自己也落入沼泽,看著眼前的情景,赵金魁傻眼了!
  眼前千真万确是一片沼泽,这种地方会出现沼泽,是谁也想不到的,而且还是一块不算小的沼泽。
  郑宝仁下滑的速度太快,眼看没了影子,赵金魁慌张之下忽然看到自己手中的棒子,咬咬牙,拔下刺尖上面钩著的手指头,将它扔进口袋里,接著忙将金属棒向沼泽内捅了进去——
  感觉自己触到什么的瞬间,赵金魁慌张用力将那东西钩上,柔著劲将那东西挑了出来。看到自己挑出的果然是个人,赵金魁顾不得脏污,急忙想去查看郑宝仁的死活,却——
  “我的妈呀!”杀猪似的吼叫又是一声,被自己摸到的东西吓了一跳,赵金魁差点一脚踩空落入沼泽……
  他挑出来的哪里是郑宝仁!根本是一具尸体!
  “我的老娘啊——”身子筛糠似的抖著,想到自己刚才惊鸿一瞥看到的玩意儿,想到那黑糊糊摸起来黏滑的触觉……赵金魁感到自己的腿一阵一阵的发软。
  不过毕竟是挖了十来年墓的男人,想到还在沼泽里面的郑宝仁,心想自己可不能就这么把他扔下。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止住哆嗦,咬著牙,赵金魁硬是重整旗鼓,重新将金属棒伸入沼泽。
  前后他又捞出来两个“人”,都是死人,没有郑宝仁。
  赵金魁的心越发凉了,在感觉自己又钩到什么的时刻,这名向来胆大包天的汉子几乎想要拔腿逃走。
  再钩上来一个死人怎么办?娘啊!这个沼泽里怎么这么多死人?
  可是自己再不加油的话,郑宝仁也会在这里面成为一个死人。
  咬著牙,赵金魁用力一挑,听到挑起来的人一声咳嗽,赵金魁心里终于一松:这回捞上来的是郑宝仁。
  郑宝仁咳嗽著,撑著胳膊慢慢爬起来,视线对上面前不知何时也膝盖一软、跪到地上的赵金魁的时候,两人眼中没有劫后余生的兴奋,有的只有恐惧。
  “妈的!这个地方……真邪门。”好不容易才能出声的赵金魁,一开口只来了句这个。
  郑宝仁愕然,显然,他是同意的。
  刚才心中太过著急没有察觉,劫难之后赵金魁才发现由于自己刚才的用力,手上的伤口迸开,血水流了一胳膊,啐了一口,赵金魁从包里拿出必备的绷带,自己包扎起来。
  郑宝仁则是撑著还在虚软的腿,犹豫的走到了赵金魁在自己之前捞上来的那些“人”身边。
  “是泥炭鞣尸。”郑宝仁小心的观察完那几具尸体后,忽然开口。
  “啥?”包裹完毕的赵金魁随即来到同伴身边。
  “听说某些沼泽里面能发现这样的尸体,你看,这几个人的头发和皮肤都变成了暗红色,还这么软……应该是泥炭鞣尸,那是一种尸体现象……”
  郑宝仁对尸体研究并不多,会知道这个也是很久以前课堂上老师偶然提起的,平时盗墓挖到这种尸体的机会也并不多,真正见到这种传说中的尸体,今天还是第一回。
  而且第一回就同时见到三具。
  其中一具上面有明显的施暴痕迹,看到那人脖子上明显痕迹的时候,郑宝仁心中忽然一寒。
  “你怎么了?不就是死人么?怕啥?”赵金魁说的轻巧,但是始终不肯低下头仔细打量。
  “我觉得……我们可能碰到麻烦了。”低著头,郑宝仁忽然开口。
  他的声音很低,赵金魁听在耳中,好不容易下去的鸡皮疙瘩又麻麻爬了出来。
  “你是说……有……”鬼?毕竟是乡下出身,看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赵金魁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阿飘(注:指鬼魂)。
  “我……觉得这个地方是真的不对头,这个人是被谋杀的,很显然是被杀死后扔到这里的。”指著那具尸体,郑宝仁正色道。
  “那边……还有几具这样的尸体,这么多的尸体出现在一个地方……太不寻常了,我觉得我们盗墓也就算了,别被什么帮派的给盯上。今天要不然……我们撤吧?”
  “……你说的永远是对的,不过……我刚才在一个地方发现一个东西,你去看完那个我们再走?”心里虽然害怕,可是赵金魁还是有点不死心空手而归。
  看著同伴,郑宝仁虽然不愿意,可是终究没有耐得住可能会有宝藏的诱惑。
  赵金魁掏出了刚才被自己扔进口袋的手指,用力将戒指拔下来递给郑宝仁,赵金魁不经意的略过正要扔掉手指,忽然,他诧异的叫了一声。
  “怎么了?”郑宝仁不解。
  “这个手指……”抿著嘴唇,赵金魁犹豫著,“我觉得这根手指……似乎……”
  比自己刚才看到的丰润一点了。
  犹豫著,赵金魁最终没将自己脑中那个荒谬的念头说出口。
  微弱的灯光下,自己掌心内的手指看起来……比自己初见的时候淡了一点,彷佛经过浸泡的萝卜干吸了水分之后那样,微微的膨胀丰润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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