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子非穿了一身黑。
他穿着LEVIS的黑色仔裤,黑色的高腰军靴,黑色的G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黑色的眼睛,黑色的眉毛,黑沉沉的表情。
他死死盯着我手中的那本杂志,恨不得把我的手看断了,然后把那杂志抢为己有。
因为他问报刊厅老板,老板说我手中的杂志是最后一本了。
看他那副要吃人的表情,我耸耸肩,把杂志递到他面前:“如果你很急着要,就给你吧。”
他依然用恶狠狠地眼神瞪着我。
我也瞪他,真是不识好歹的小孩:“你要不要?不要我拿走了。”
于是我付钱给老板,老板接过钱笑眯眯地他说:“这一期杂志特别好卖,你要是着急啊,就到前面的书屋看看,也许还会剩下一两本。”
买了杂志,也就不关我的事,于是我转身就走。
走到我的车子奥迪A6的面前时,我发现自己身边还跟着一个人,就像个黑色的影子。
我诧异地回过头,问他:“还有什么事吗?”
他依然瞪着我手中的杂志,咬着嘴巴半天才说:“虽然我很讨厌别人这么不重视他,随便就可以转给别人,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把这本杂志给我。”
我看着他,在九月灿灿的阳光下,他的眉目如画,比杂志封面的家伙清秀多了,如果不是他已经开口说话,我甚至可以怀疑他是个女孩子,他说的话有些拗口,不过我可以体会到他对这本杂志的疯狂热爱之情。
于是我把杂志递过去,他犹豫了一下接过了杂志,把杂志放进了肩背的NIKE包里,才露出一嘴洁白的小牙,笑着说:“不好意思,我没有一分钱了,这本杂志就算送我的好吧?”
我盯着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站在灿灿的阳光下,顶着一头灿灿的金色头发,眉清目秀笑颜如花,竟然没有一点点的窘涩与拘谨。
杂志已经被他装进了包里,难道我还要硬抢过来吗?
这个死小子!
我在心里拼命地诅咒,却还是露出绅士十足地微笑:“OK,就送你吧。”
“你真是个好人。”他依然笑着,眼睛明亮,琥珀色的眼瞳,和发色颇为搭配,在黑色服饰的包裹中,他就像一个闪闪明亮的发光体。
我在心里叹口气,真不错,终于有人夸我是个好人了,所以我也笑了:“再见。”
“再——哎,能不能再麻烦您件事儿?”就在我打开车门,坐进去之后,他又趴在了窗口问道。
我看看手表,距离下午的会议还有半个小时,而从这里到公司需要二十五分钟,并且是在没有任何红灯的情况下。
“什么事?”
“我没有钱了,也没有家可回……”他的声音小下去。
这关我什么事?
我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心里地火慢腾腾地上来:“你可以去找警察叔叔,他们会帮助你的,小朋友。”
“不要!”他立即大声说,“警察叔叔会把我遣送回家。”
“哦?”我挑了挑眉,“那不正好吗?可以回家。”
“可是我不想回家啊。”他很认真地说,“你看起来挺有钱的,能不能收留我几天?我可以给你打工的,不收工钱。”
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我准备拉上车门,不再理他,要走了。
他却不要命地死死抓住拉手,虽然动作很猛,表情却依然甜甜地冲着我笑:“你是个好人吧。”
我抚额叹息,这年头好人果然做不得!
我再次打量他,身材高挑,快到一百八十公分了吧,脸蛋也不错,很青春,也就十九二十郎当岁,于是我点点头,让他坐进来:“好吧,你先跟我去公司,我马上就有个会议要召开了。”
他喜笑颜开地进来,‘砰’一声把车门关死,然后看着我说:“你真的是个好人。”
SHIT!
我暗中捏紧了方向盘。
我启动车子,他就安静地坐在一旁,好象几十年的老交情了一样,然后慢条斯理地从包里取出那本杂志,盯着封面看了足足五分钟。
遇到了第三个红灯,前面车子排成了长龙,我看着手表,郁闷万分。
他拿着封面到我面前:“好不好看?”
我说:“不就是一个男人吗?”
“男人和男人可不一样!”他忽然瞪着我说,“你不会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吧?”
“谁啊?”看他激动的表情煞是逗笑,我就成心装傻。
“贝克汉姆!他就是David Beckham啊!天啊!”他抚额哀叹,“居然还有不认识他的人,真是见鬼了。”
我看我才是见鬼了呢,遇到这样一个该死的小子!
要是一个女人对着这个英格兰玫瑰发花痴也就罢了,偏偏一个大半不小的男人对着他发呆,我摇了摇头,好象在哪里偶尔瞧过一个讯息,说Beckham上了同性恋杂志的封面,果真是男女通杀的主儿,哎——莫不成这小子?!
“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死小子立即用很无辜的眼神还我以颜色。
“叫什么?”
“哎?”
“我问你叫什么?总不成你上了我的车,我还对你一无所知吧?”
“子非,纳兰子非。”他瞥了我一眼,好象我很危险。
我吹了声口哨,真美丽动听到令人痴迷的名字,子非,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居然真的还有人姓纳兰。”我说,又刻意地看了他一眼,很俊秀的脸蛋,符合历史上那位才华横溢的纳兰容若公子给人的印象。
“那是。”他可能认为我少见多怪,继续专心致志地看他的杂志。
红灯终于变成了绿灯,可前面那排长龙的车子慢得像蜗牛,等我终于开到路口的时候,灯又变成了红的,我哀叹着闭上眼,看来我今天要打破自己的记录了——出席会议从未迟到的记录。
纳兰子非——算了,这名字虽然很美,叫起来却麻烦,我还是就叫他子非好了——子非一直在专心地看杂志,似乎觉得一本足球杂志上面的文字都美丽得胜过大街上招摇而过的美女们。
他的侧脸看起来接近完美,明净的额头,细密的眉毛,长长的睫毛,挺俏的鼻子,还有很不错的嘴型,我习惯性地打量了一会,脑海里竟不由浮现出木村拓哉拍口红广告的画面,广告部正在为一款新上市的香水找不到合适的模特而苦恼,也许……
他突然转过头来,目光直直地盯着我问:“你是Gay吗?”
“嗯?”我被问个猝不及防,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直觉眼前一黑,这个死小子,以为我对他有意思不成?
我冷冷一笑:“我可不像你。”
“什么意思?”他也反唇相讥。
“对着一个球星发痴。”我摇摇头,“你是吗?”
“当然。”
我诧异于他的坦然,转过头看他,觉得那张俊秀的面庞如今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嚣张。
我耸耸肩:“又一个误入歧途的羔羊。”
“错了,我可不是误入,这对我来说才是正道。”他继续盯着杂志上的球星发痴。
“这就是你不想回家的原因吗?怕面对爸爸妈妈?”我问他。
他哼了一声,继尔又以非常真诚的目光看着我问:“你是吗?”
我也非常诚恳地回答:“不是。”
他看了我好大会,应该不亚于他盯着贝克汉姆的时间,然后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那就不要做Gay,那是一件痛苦的事。”
我哦了一声,觉得这个死小子有些可爱了。
可是他紧接着说的话却立刻打破了我刚刚对他的率直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好感:“不过如果你是Gay,我也不会喜欢你。”
我锁着眉头问他:“为什么?”
他也以同样不悦的目光回视着我:“你不觉得你太老了?先生。”
SHIT!
我刚刚三十岁,我如花似锦前途无量我正处在一个男人最精华的岁月,他居然说我老了?!
后面的汽车呜哇啊地乱叫一通,我抬起头才猛然发现绿灯已经亮了,只好发动引擎,他又继续低头看那本该死的杂志——都是这本杂志,害我如此不高兴!
“过了路口请你下车。”虽然我不是个小气量的人,可是对着这样一个死小子,我无法控制自己本来就不太好的脾气。
他抬起头来,把贝克汉姆装酷的头像贴在自己脸边,对我再次丢过来一个妩媚的笑:“你舍得让我和亲爱的大卫在炎热的街头流离失所么?我知道,你真的是个好人。”
说起炎热,我倒又发现了另外一件怪事:这死小子全身武装,穿得足以抵抗寒冬的样子!
现在才是九月,虽然和七八月份的酷热难当已不可同日而语,可站在日头底下,还是会有被晒得头晕眼花之感,穿件长袖衬衫稍微活动还是会汗意涔涔。
可是这个死小子一身黑,LEVIS的黑色仔裤,黑色的高腰军靴,黑色的G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
我上下瞥了一眼,怀疑他是个‘套中人’:“既然知道热,你这身打扮怎么回事?”
“帅不帅?”子非笑眼眯眯地问。
“不是帅,是很怪。”我保持着平素的沉着,反正这个世界上怪事多了,再多一两件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不合时令,不合时宜的人。”
他轻轻哼了一声:“反正我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怪人。”
“你不热吗?”我还是有些奇怪。
“你车里的空调很舒服。”他惬意地闭上眼睛,又大大地伸个懒腰,“好舒服啊……真想睡一觉。”
“到了,下车。”我把车子放在地下停车场,然后示意他下车。
“哗——你的公司很高档哦!”他跟在我后面,不停地打量着眼前高耸入云的豪华大厦。
我微微一笑:“它不是我的,我的写字楼只占他们的六十分之一。”
他哦了一声:“可惜,如果你拥有这栋大厦,我都考虑要不要卖身了。”
我死死盯住他,他冲我扮个鬼脸。
公司的写字间在二十八层,不太高也不太矮。
“我现在要去开会,你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别惹事。”我把他摁在会客室,又嘱咐手下好生看住他,天知道他又会玩什么花样。
“我等你。”在其他人的面前,他笑得格外腼腆,像个知书达礼的乖宝宝,还不停地向为他端茶上来的小姐道谢。
我想起了什么,把他的包拿过来,抽出那本杂志:“我用一下,开完会还你。”
他一脸的紧张:“一定要还哦!”
“你还信不过我?”我暗自咬牙,搞错,这本杂志本就是我买的,怎么成了我向他借?!
他又笑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 ※ ※ ※
我有个不大不小的公司,下面分两个主要的部门:杂志社以及广告公司。
我的起步之初,是在文化圈子里混,在一家报社从小编辑混到副社长,对于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平步青云的最佳注解,可是我不满足,所以就自己独立出去,办了属于自己的杂志社。
在杂志社成功运营三年之后,我把广告部独立出去,扩大成了广告公司,到今天为止,广告公司刚刚正式成立半年,还没有什么丰厚的利润回报,但是有杂志的稳固销量与广告单支撑着,我们有信心做得越来越好。
公司副总兼总经理的乐颜建议我再多办一本杂志,因为我们的其他杂志走的都是国际化的时尚路线,他的目标就是办一本国内最时尚的足球刊物。
在众多体育行业里,最终选择足球是因为它是目前世界上的第一大运动,拥有众多的拥戴着,很多人还在足彩上下了血本。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大热天里,专门去买体育杂志的原因。
熟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会遇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小子。
今天的会议就是最终敲板,商讨到底要不要办这样一本杂志的。
按照我们一贯的会议模式,快速而简捷,但是每个人都要发言,而且要言之有物,无论你支持或不支持,都请说出基于市场考量的理由。
乐颜是最狂热的球迷,所以他发言的时候有些激动,看着他,我竟然想起那个为贝克汉姆发花痴的小子。两人同样充满了激情,或许乐颜只是针对足球这项运动,而子非是为了球场上的帅哥们。
激情啊……
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我远去,比天空与海之间的距离还远。
乐颜是我大学的同学,后来去做了记者,并且做得不错,获得了国内记者行业的最高奖项,成立公司之初,我拉他过来,只是请他喝了一次酒,他就爽快地答应了,我喜欢他快刀斩乱麻的性子,以及看问题一针见血的毒辣,两人的合作一向很有默契。
鉴于国内已有了相当多的足球杂志,这次的会议开得时间比较长,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最后,由我来拍板:做!
至于如何做,走什么样的路线,需要什么样的资料,需要样的人才,就属于下一步协商的任务了,于是会议到此结束。
散会的时候,我叫住了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展鹏。
“什么事?”
展鹏是乐颜做记者时认识的,原本在一家颇大的广告公司做小兵,但是乐颜认定他大有可为,便把他高薪拽了过来,就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我还算满意的。
“不是有个香水广告的企化书还没能落实吗?给你推荐个模特。”我是个商人,当然要物尽其用,纳兰子非那小子,以为凭他几个微笑就能降服得我?
“哦?”展鹏双眼一亮,“人在哪里?有他的资料吗?”
“不用资料,你过来跟我去见见人。”
“好。”
我推门走进会客室,静悄悄的,子非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原本神采飞扬的小子变成了沉寂的物体,脸蛋上隐隐透着疲惫与苍白。
展鹏看了一会,说:“会不会太年轻了?那款香水针对的消费族是成功人士。”
我笑笑:“成功人士最遗憾的是什么?”
展鹏托了托斯斯文文的眼镜,耸耸肩。
我伸手戳了一下他的眼角:“最遗憾的不就是这点鱼尾纹吗?宝马香车,金屋美女什么都有了,惟独没了青春,对待年龄,男人和女人一样介怀的,不是吗?”
展鹏笑着说:“拓,有时候我经常会想敲开你的脑袋看看,到底如何组合的,好象什么时候都在思考问题,而且很犀利。”
“还不是被乐颜那小子熏陶的。”我叹口气,“他整天在我耳边叫:你老了!你老了!”
“啊?”展鹏扑哧一声乐起来,“这倒真符合他一贯的腔调,他整天强调一个人的外表多么重要,要把我们广告部的职员都变成性感部队,说只有这样我们招揽广告才更具有说服力与震撼力。”
我摇摇头,上前揪了揪子非额头散落的头发:“起来,你该报答我了。”
子非慢悠悠地睁开双眼,看了我一会,忽然想起来什么,问:“我的大卫呢?还我!”
我拿着杂志晃了晃:“你说会给我打工的,对不对?这是我收留你的条件。”
他翻翻白眼:“是。”
“现在你就要去做工了。”
“你这个黑心的剥削鬼!”他站起来,臭着一张脸,脾气很大的样子,“我刚刚来,还没休息好呢。”
“现在是白天,晚上再休息。”看起来他是个被家庭娇生惯养起来的孩子,完全不懂得世事艰辛,“这是我们广告公司的经理展鹏,他会安排你去试镜,你最好一试成功,否则别想赖在我这里,这里可不是难民收容所。”
展鹏完全不了解状况,两眼的雾水,却还是伸出了手给他:“你好。”
“你好,我叫纳兰子非。”子非非常客气地接过他的手,“请多多照顾。”
展鹏笑道:“彼此彼此。请跟我来吧。”
子非跟着展鹏出去,到门口时还送我一个恶毒的眼神,随后说:“帮我好好保管大卫啊。”
臭小子!
我也打算回自己的办公室了,在门口遇到走过来找我的乐颜。
“拓,那孩子怎么在我们这里?”他看着子非的背影问。
“你认识他?”我看着他惊讶的表情问。
他更吃惊地看着我:“难道你不认识他?”
“刚认识的。”
乐颜走近我,他很少这么小心翼翼:“他就是新任主管文化教育的副市长的公子啊。”
“啊?”这回我是结结实实地吃惊了,“真的?”
“他是不是姓纳兰?”
我点点头。
“那准错不了。”乐颜叹一口气,“整个中国,姓纳兰的也没几个,何况我看过他的照片,错不了的。”
乐颜有着非常惊人的记忆力,举个例子来说,在他还是记者的时候,他去采访别人,往往不用做任何记录,笔录或者语音记录,事后他会凭着记忆把采访的对话一字不差地写出来。
这是非常神奇的能力,在这方面我一向很佩服他。
“他来做什么的?”乐颜问。
“来讨饭的。”
“嘎?”
我笑起来——副市长的公子——真是充满了诱惑,我开始真正感激自己的一时好心了,这世界上好心还是有好报的,不是吗?
在我的办公室里,我向乐颜解释了与子非的认识经过,讲了子非如何奇怪——惟独没说他是Gay的事。
乐颜听得一脸惊讶,摸着下巴沉思了半晌,忽然笑着一拍桌子:“真是天助我也!”
我抿着嘴笑:“又抓住大鳄了吧?”
乐颜有着及耳的碎长发,打理得非常漂亮——总体上来说,他是精致无比的男人——他把头发撩到耳后,冲我神秘一笑:“那就要看这个子非的状况如何了,他的状况越糟糕,对我们的利用价值越大。”
我把转椅向后一滑,翘起二郎腿好整以暇地问:“你又打算如何利用他了?”
“第一条,解决专刊号的问题。”他拿着笔在桌子上敲来敲去,“现在申请一个刊号难于上青天,更别说我们这种在文化圈子里非主流的杂志社了。”
他叹了口气,望着窗外的蓝天,若有所思地说:“或许,子非可以帮助我们。这样吧,你再跟他聊聊,问问他为何流落街头的啊?总该有个缘由吧?难道是叛逆少年的离家出走?看他的样子应该还是个学生,现在学校都开学了,他怎么回事?”
我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要知道你想要的结果,还是你去调查比较快捷一些。”
乐颜瞪我:“我就知道,唉!命苦啊!”
我忍不住笑起来,正要再贫嘴几句,秘书匆匆地敲门:“严总,展经理让你马上去广告部那边。”
虽然广告部已经独立成了公司,但还是隶属于总公司,所以我们习惯仍叫它广告部。
对了,忘了介绍,我叫严拓,男,三十岁,事业刚刚有些基础,家庭却已经支离破碎。
我问:“什么事?”
“展经理说纳兰先生出了点状况。”
“哦!我马上去。”
我叹口气,果然吧,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如果纳兰子非真是块有价值的宝石,他就肯定会给我惹点麻烦。
乐颜跟上来:“我和你一起去看看。”
在偌大的摄影室,我看到倒在地上碎裂的摄影机,以及抱着肩膀缩在墙角脸色苍白的纳兰子非。
展鹏见我过来,急忙迎过来,把我堵在门口,然后小声地说:“这孩子精神好象有些毛病。”
我吃了一惊,乐颜也瞪大了眼睛,然后干脆把我和展鹏拉到走廊里来说话:“怎么了?”
“我把他带到这边来,并没有一直看他们如何拍摄,反正有小高在嘛。”小高是广告公司的头号摄影师,功底非常扎实,风格也很唯美,“刚才小高告诉我说,一开始子非还好好的,听他们的话摆造型,挺有天分的,可是过了一会不知怎么他就恼了,说不拍了,小高上前劝阻,结果他就冲动地踢倒了摄影机还把它踩碎。”
“小高说了什么刺激他的话吗?”我问。
“他说没什么啊,就是按照平常地拍摄进行的。你也知道小高并不是个多话的人。”展鹏困扰地说。
我看了看乐颜:“这下好了吧?真中了你说的话,他的状况看起来真的很糟糕。”
乐颜推开门朝里面望了望,看着墙角里的子非说:“算了,再进去看看,也许没你们说的那么严重。小孩子嘛,到了一个陌生地方,防备心总还是有的。”
于是我们走过去,走到墙角,我向他伸出手去,他看了我几秒钟,才慢腾腾地把手伸给我,然后说:“我的大卫呢?”
“在我办公室里,那子非,你告诉我,为什么不想拍照片了?”也许是展鹏的话给我造成了心理暗示,我说话的语气竟然变成了哄小孩一样的。
子非皱着眉头看了看倒在地上那架机器:“无聊。”
乐颜的嘴角一扬:“无聊?”
子非瞪了他一眼,也是非常凶狠的那种:“他们根本就是业余,摆来摆去,当我花瓶一样。”
乐颜用手指戳了戳展鹏:“看看吧,人家说你们不够专业了。”
展鹏讪讪地笑了笑,然后问子非:“你会摄影?”
子非歪着头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展鹏向我和乐颜无奈地苦笑。
子非接着说:“可是我会被拍照啊,随便照照也会比你们这些好。”
他的目光扫描过工作室里悬挂的那些琳琅满目的帅哥美女的广告宣传照。
乐颜的眼睛一亮:“哦?你的意思是说你自己会选择造型与状态?那我们现在就来拍两张如何?”
子非笑眯眯地看着他:“我饿了。”
我看着乐颜差点要晕过去的表情,肚子差点闷笑破,还说利用他,见识到他的厉害了吧?
乐颜不愧是乐颜,他随即点点头:“想吃点什么?出去吃,还是叫外卖?”
“我想吃星巴克的甜点。”他依然笑得甜蜜蜜。
吃星巴克的东西,当然去店里比较好,重在氛围。
乐颜看看我,我点点头:“带他去吧。”
子非去紧抓住我的手:“不,我要和你一起去。”
他的手很纤秀,相比之下,力道就有些大得吓人,捏得我手发疼,我说:“不行,我还要工作。”
“让他们帮你做。”他的下巴抬了抬,示意着乐颜与展鹏。
乐颜冲我眨眨眼:“我该自我检讨一下了,居然第一次败给了你。”
乐颜这家伙有些自恋狂的倾向,所有和我们合作的客户,在选择玩伴的时候都会选择他,而不是我,可能我总是不苟言笑的表情有些拒人于千里之外。
展鹏说:“你先别走,摄影机怎么办?小高快哭了,几万块的家伙呢。”
我拍拍他的肩:“记在公司损耗的帐上,没关系。”
乐颜看着子非的脸庞,然后对展鹏说:“就凭这张脸,不能把损失的这点钱赚回来,我就不叫乐颜。”
子非忽然说:“你的脸也很漂亮,就是笑得太多了,眼角纹多了些,可惜。”
乐颜再次哑口无言,这下连展鹏都跟着放声大笑,平素都是我和展鹏被乐颜整得无话可说,这下可好,有人帮我报了冤仇,大快人心啊!
我大笑着带领子非走出来,子非还是紧拉着我的手,慢悠悠地说:“乐颜真好,我有些喜欢他。”
“嘎?”我诧异地回过头来。
阳光洒在他的脸上,留下虚幻的灿灿光影:“我喜欢爱笑的人。那会让我的心情很好,好象人家快乐,我也就快乐了。看着你板着脸,我也跟着想生气。”
乐颜啊乐颜,看来还是你赢了。
再次看一眼子非,我突然不知所以地叹口气,这个孩子,怎么就莫名其妙影响了我们三个人——我、乐颜和展鹏——三个公司的负责人哩。
在Starbucks消费,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是冲着那种氛围去的:一个人喝咖啡,叫做孤独;两个人喝咖啡,叫做情调;三个人以上喝咖啡,叫做优雅。
咖啡馆内部用的是暗红与橘黄色系,服务生从来不会前簇后拥,你有绝对的自由选择自己最中意的口味,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会被冷落,屋子的一角排满了各种器皿和工具供你DIY,充分显示了店家的周到与细心。
子非要了一份焦糖咖啡和芒果芝士蛋糕,我要了份摩卡咖啡。
他吃的津津有味,嘴角上都是蛋糕碎沫,看他对食物的专注胜过任何一个热恋中情人的眼神,喜悦的,甜美的表情。
“吃那么多甜食不腻吗?”我问。
“怎么会?”他好象很吃惊地看着我,“吃甜食会让人的心情很好,觉得生活也很甜蜜,我心情不好的就会拼命吃甜食。”
“你经常吃甜食吗?”
“是的。”
那也就是说,你的心情常常不好了?
看着他清秀的面容,忽然心里有一点点疼痛,奇怪的感觉。
我赶紧喝咖啡,想让那些微苦涩的味道驱散心中的涟漪。
带着子非回到公司的时候,已近黄昏,展鹏、小高都还在等待,乐颜因为公司晚上有应酬就提前回家了——他有个美丽的老婆,以及一个精灵一样的女儿,美满的婚姻吧。
把室内的重重帷幕都拉起来,子非让夕阳的光照全部射进来,然后自己站到窗子前,丢了围巾和外套,把腰带解开,裤子的拉练亦拉到了一半,露出里面黑色的内裤边缘,然后把套头衫向上拉起,遮住了眼睛以下的面容,只剩下一双清冷的眼睛,套头衫的下面什么也没有,露出他青春的腰腹,以及肌肤上隐隐约约的斑痕,带着几许色情淫糜的气息。
作为成年人,我当然知道那斑痕意味着什么,心里不知怎么联想起他和男人在一起翻腾的场景,有些恶心。
站起夕阳光照里的子非,美丽得不像话,眼神却桀骜不逊。
很性感。
小高几乎是颤抖着按下了键,连声喊:“Very good!Verr Good!”
展鹏若有所思地我说:“也许你捡了个宝。”
我沉默不语。
附注:贝克汉姆
说起David Beckham,最先想起的是他的性感——不是漂亮,不是美丽,是性感。想起著名的‘莫西干头’,想起古怪的‘胭脂鱼’,以及许多许多很性感很撩人的姿势。
然后会想起他和辣妹维多利亚的爱情与婚姻,那是被大多数人传唱的金童玉女的结合,以及他们的爱巢,那著名的‘贝金汉宫’。
最后才会想起他的黄金右脚。在绿荫场上,在右边路,他的惊艳一脚,以及无数美妙的任意球也打动了那些怀疑他水准的准球迷。
他不仅仅是花瓶男人,在球场上他洒下和其他球员一样多,或者更多的汗水,只不过,他更喜欢面对镜头而已,只不过他遇到一个张扬跋扈的老婆而已。
现在的David或许更出名了,可是,他对于我来说,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英俊少年。我心目中的David永远停留在98年——那个英俊少年,稚气青涩的面孔,光芒夺目的金发,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最后一分钟的战斗,还有那一脚60米外的远射,惊才绝艳。
那一年,法国世界杯,蓝天白云,绿草如茵,美丽记忆死去的同时化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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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自着迷 第一章 像贝克汉姆一样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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