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非花了一个多小时准备午餐。该煮烂的炖在锅子上,该现弄的一字排开在料理台,等沛霓跟东篱来,很快就可以开饭。
当初知道周姿娴帮他订的是附设厨房的商务房,还觉得有点浪费空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派上用场,久没下厨,刚开始只觉得有点生疏,所幸忙了一小阵子后,慢慢想起步骤。
他跟沛霓在一起的日子,谁有空谁就负责做饭,他刚开始难免手忙脚乱,但经过三年多的练习,已经学做不少料理,两人从小到大都吃大锅菜,因此有了厨房有了时间之后,都颇热衷研究精致美食,久而久之,都练就了一手厨艺。
这是第一次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吃。
虽然跟过去想象的家庭晚餐不同,无论如何,总是一个好的开始。
朱克非很期待,还有一点点紧张。
无论大人还是小孩,第一印象都很重要,他对小东篱有着与生俱来的爱,以及很多的愧疚,如果小东篱对他的印象好,可以加快熟悉的脚步——他错过的太多了,他希望能尽快的将时间衔接上,跟小东篱当一对父子,跟沛霓当一对夫妻,三个人,一个家。
十二点十分,沛霓来简讯说,快到了。
二十分,在等电梯。
二十二分,门铃响起。
朱克非打开门,不意外的只看见程沛霓——小东篱缩在她后面,显然对这个约会有点抗拒。
她笑了笑,拉着孩子的手臂,“出来跟人打招呼。”“不要。”
“东篱,妈咪跟你在家说的话都忘记了?”
“我不要啦。”
小男子汉还是抗拒得很。
程沛霓脸上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他就是这样。”小家伙虽然才六岁,但也许是太多人在孩子面前都不遮拦,他听到的几乎都是未财而来,有些虽然真心喜欢妈咪,但也会不喜欢她有个孩子,八字没一撇就先问结婚后,孩子能不能就放在齐恩淑那里,两人有空再回去看看。
程东篱是个很早熟的小孩,他完全知道这些叔叔打什么主意。他们不想让自己跟妈咪住,所以他讨厌这些人,非常讨厌。
包括妈咪一直跟他保证‘绝对会喜欢你’的这个人。
小男子汉才不想见他,可是,不敌妈咪的扭耳攻势,只好来了。
外婆常跟他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希望是这样吧,等一下他吃晚饭就朝着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时,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妈咪扭了耳朵,所以他这次不能再那样做。
小东篱想,如果这个饭店的讨厌鬼要跟妈咪说悄悄话,那自己就要一直看着他——之前在露台时有个叔叔教他的。
那个叔叔长得很不错,他挺喜欢他,希望他教的这招有用。
“程宝贝,没听见妈咪的话?出来叫人呀。”小男子汉心不甘情不愿的从妈妈身后出来,鞠躬,“你好,我叫程东篱,今年六岁。”
前面那个高高的人影蹲下了,“你好,我叫朱克非。”小朋友一抬头,突然觉得眼前的人有点面熟,想了想,小短手往前一指,“是你啊。”那个在露台的叔叔。
“是我。”
朱克非对他笑了,双眼看着他。
虽然只有六岁,但他已经感觉的出来,眼前这个叔叔跟以前追求妈咪的人完全不一样,那些人从不正眼看自己,但是他会。
小东篱在心中给他第一张好孩子才有的苹果贴纸。
“我可以叫你东篱吗?”
“嗯,好吧。”
“东篱肚子饿了吧,我煮了你喜欢吃的东西。”朱克非很自然的牵起他的手,“你一定会喜欢。”
小东篱生平第一次被个男人这样牵着手,感觉除了奇怪,更多的是新鲜——这个人的手真大。
即使妈咪跟外婆都拿他当宝贝,但他还是对父亲有所向往。
幼稚园上下学,很多小朋友都是爸妈轮流接接送送,每次看到别人一把扑在爸爸身上,撒娇,要抱抱,他嘴巴上虽然说不稀罕,但心里是羡慕的。
进入房间后,小东篱看到角落一个大大黄黄的东西,忍不住眼睛一亮,“哇”的一声,一下子松开男人的手往前冲去。
程沛霓跟上两步,“程宝贝!”
她的儿子对在床铺上弹跳这件事情,一直有着相当程度的兴趣,他可以在家弹跳,但她希望他在外面不要这样。
朱克非笑着拉住她,“没关系。”
穿过了三公尺的小走到,眼前的一切让程沛霓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饭店摆设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
她惊讶的看着朱克非,“什么时候弄得?”
“早上。”
“你……”
他点点托,“我。”
程沛霓觉得自己又被感动了一次,“全部?”
“全部。”
这个房间她来过一次,是丽宝的高级商务房,三十几楼高的阳台外面就是淡水河,据说有瑞典设计师亲自打造,简约,利落,坪数宽阔,但完全没有不必要的装饰,方方正正的格局,非常适合商办人士。
但此刻,这个房间被装饰城梦幻小屋。
那些冷硬的东西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粉色系,从桌布,沙发,到窗帘,都用了小朋友最爱的粉色,天花板上海飘着一整片的彩色气球。
角落的健身器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海绵南瓜屋。
小东篱早已经冲到里面,开心得对她直招手,“妈咪,快点,快点。”禁不住儿子叫唤,程沛霓走了过去,也跟着钻入。
南瓜屋有一个露营帐篷那样大,母子俩都躺在里面也不会挤。
小东篱开心极了,好大的南瓜啊……
“妈咪,我要睡这里。”
躺着的地方跟床铺一样柔软,南瓜墙壁软软绵绵的,摸起来超级舒服,小男子汉一下就为这个橘黄色的物体神魂颠倒了,完全忘记刚进来时,内心只想着吃晚饭就吵着要回家这件事情。
程沛霓看儿子在里面翻过来翻过去,高兴得直蹬脚,忍不住笑了,“等下出去要谢谢叔叔哦。”
“好……”
小东篱在心中给了他第二张苹果贴纸。
南瓜屋外,传来朱克非的声音,“你陪他玩一下,我再煎个牛排,一会就能开饭。
aaaaa
给沛霓的是海龙王汤以及西班牙海鲜饭,帮儿子准备的是南瓜盅,他爱吃的肉则全部切成小块放在白色磁盘中——小东篱还不太会使用筷子,因此全部都是汤匙叉子就能吃的东西。
桌子不大,三人可以靠近吃。
自然,小东篱看到自己面前的是一颗完整的南瓜,整个龙心大悦到不行,内心那一百个作对方式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小汤匙一拿,开始挖炖饭吃。
儿子从小有自己带到大,程沛霓感觉得出来儿子心情极好。
他开心,她就开心。
她看着朱克非,他对她笑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吃完饭,一起看了一片卡通后,又玩了叠叠乐,下午三点多时,小东篱从背包中拿出自己的毛巾被,爬进南瓜屋,午睡。
朱克非煮了咖啡,正想招呼程沛霓,却见她对着桌子出神。
他走到她身边,“在看什么这么专心?”
“这个。”她拿起他原本放在写字台上的手机,“很特别。”手机上系着小花图案的木质缀饰——那原本是她送他的钥匙圈,到纽约后他请人改成手机吊饰,多年已成习惯,也从来没人提起。
没想到……
“木质的全立体雕太困难,所以很少见,你在哪里买的?”朱克非笑了,“一个朋友送的。”
程沛霓注意到他回答时,表情浮现出想念与温柔,“前女友?”他点点头。
木质小花颜色深黑,甚至有些地方裂开,看得出年代久远,她想起他跟自己说,这辈子目前为止只谈过一次恋爱——十九岁那年相遇,二十三岁时女孩离开,然后就一直一个人,直到遇见她。
看到他对前女友的东西这样珍视,内心虽然有点冒酸,但转念一想,至少这人的感情长远且真诚。
女孩已经走了,现在在他身边的人,是她,将来会跟着他一起走下去的人,也是她。
她不需要,也不应该吃这个醋。
三十岁的他们都有过去,他接受她带着小东篱,她接受他有记忆的人生,只看将来。
程沛霓将手机还给他,“看你这个表情,该不会是定情物吧。”
“不是,我们刚认识不久后她送我的,当时只是普通朋友,道早说好,根本还没交往。”
“可是她已经喜欢你了呢。”
虽然多年前沛霓曾跟他坦白,第一眼就喜欢他,但他还是诧异现在的沛霓会这样讲,“你怎么知道?”
“你知道吗?这串雕的是桃花,花语是‘我对你深深爱慕’。”朱克非怔住了——沛霓的小名就是小桃,她将桃花送给自己,表达我对你深深爱慕。
他从来不知道,从来就不知道。
原来那是桃花,原来,那有表达情意的意思,原来,在他鼓起勇气的时候,沛霓早给他这样大的暗示。
有些辛酸,但又有些甜蜜。
“看样子你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很棒的秘密。”
惊讶过度,朱克非的嗓子有点干涩,“我现在只庆幸当时鼓起勇气采取了行动,不然现在知道这件事情,一定会让我惊讶又内疚。”
程沛霓不喜欢他那种有点自责又感慨万千的样子,因此佯作生气的戳了下他,“你可以惊讶与内疚,但是不要太惊讶与内疚,因为你现在的女朋友是我,在我面前这样,你就不怕我吃醋吗?”
“你吃醋了吗?”吃自己的醋?
“有一点。”
“一点?”
“一点点。”
看她坦然承认,朱克非一方面觉得好笑,一方面又有一点温暖——他与这个沛霓认识的时间尚短,她对自己还有一些些保留,即使只是一秒间的犹豫,他也看得出来,他们短时间还无法像以前那样老夫老妻,她想维持某些形象,她希望能展现自己成熟的一面,诸如此类。
现在她愿意承认自己在吃醋,对两人的关系是一种进步。
这是好事。
将来,她累的时候可以不用卸妆,不高兴的时候可以摔他枕头,他也不介意她翻看手机,至于吃醋,当然是她的权利。
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两个人,她自然可以因为他心中有前女友而不高兴,朱克非想,等以后她恢复记忆,他绝对要拿这个来取笑她。
自己吃自己的醋。
亲了亲她的额头,“我爱你。”
程沛霓没想到他会突然这样,呆了一下,就那个瞬间,朱克非又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她是我非常重要的人,但是我要你知道,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在任何人面前,我都可以说我爱你。”
表情认真,语气真诚。
她看他心情不似刚才那样低落,稍稍放了心——比起前女友,她反而还比较介意他明显受到影响的情绪。
“如果有前生今世,我们上辈子应该是夫妻吧。”“一定是的。”
“其实你亲我额头时,我都会觉得很高兴。”“我了解。”
她就喜欢人家亲她额头,只是这件事情没有猜得到,但朱克非好像会读心术似的,永远知道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用一种很舒服得方式接近她。
“你还知道什么?”
“我知道其实你不喜欢做生意,我知道比起办公室,你比较想当温室农夫,我知道你喜欢自然,喜欢简单。”
“你还真的会读心术啊。”
对于他百分之百的命中,她已经习惯了,笑,“你还知道什么?”
“我还知道你很着迷开心农场。”
“你怎么会知道?”程沛霓大叫——那时她的秘密啊,只有能进出私人办公室的人才知道……不对,他也进出过她的办公室。
仿佛为了回答她似的,他点了点头,“我看到了。”呃……
“我也有玩,不过我的是英文版。”
咦?同,同好吗?
“顺便跟你说一声,上星期在中文版家你的那个纽约人士我。”嗷……难怪,一天到晚送桃花给她,她还想说这个新朋友怎么这么好,每次都送可以增加魅力的植物……
至于他是怎么找到她的也不用奇怪的了,既然知道她在玩,名字搜寻一下,拼音搜寻一下,自然就会出现,就算名字一样也不用担心,因为她有挂照片,大脸就在上面,总不可能会认错。
“你当时怎么会开始玩的?”
“我以前就有农夫梦,不过你也知道我的情况,在三十六岁之前我不会离开贺氏,当然也就没有时间跟经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所以就当电子农夫,在屏幕上中樱桃,养鸡养猪,聊胜于无。”
“我也是。”
又一个相同的兴趣,“真想在山上有一栋房子,一片地,自己种温室植物,然后网路行销,这样就可以有很多时间跟家人相处。”
朱克非笑了。“家人”,好可爱的两个字。
这个女人还不知道他就是她的家人,但是不要紧,失而复得,他很感谢上天,“沛霓,嫁给我好不好?”
程沛霓呆住——虽然喜欢他,也觉得他是真命天子,但没想到他会这样快跟自己求婚。
“你刚刚……”
“跟你求婚。”
“你是说……”
“我们结婚吧。”
“你不觉得……”
“完全不觉得。”
朱克非说:“人生苦短,世事难料,以前我觉得人生很长,所以把一切的计划都放在以后,可是一个意外,我最重要的人离开了,当时我真的很后悔,为什么没有把握当下……好不容易遇到你,我不想再浪费任何时间,我要跟你结婚,三个人一起生活。”
她润润唇,还没回答,门铃响了。
aaaaa
经过长途的飞行,贺亚韶现在正在丽宝饭店,按着朱克非的门铃。
那天他挂了她的电话后,她再打电话过去,就已经不通了,她留了语音,传了简讯,都没回音,她想了想,决定亲自来一趟。
这么多年来,他无视她的一切,也不跟任何女人来往,没想到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喜欢上别人……她无法接受这种事情。
她要看看齐恩淑的女儿长什么样子,跟她面对面说清楚。
来的太匆忙,知道落地,她才想起不知道朱克非下榻的饭店。
他拒接她的来电,大了几次给周姿娴,收讯极差,完全无法通话,台北上百家饭店,她根本不知道朱克非下榻的在哪,想问,也不知道订房用的是中文名字,罗马拼音,还是英文名字。
想起机票跟饭店都是公司卡刷的,因此她立刻打电话回纽约找会计,要她问发卡银行支付到了哪里。
那个在贺氏服务三十几年的会计跟她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有事情请在上班日的早上九点再打电话到办公室。”
贺亚韶气极,威胁开出对方依然不愿意。
“我从事的并不是二十四小时都得接电话的工作,如果你因为我不愿在下班时间帮你处理私事儿开除我,我会请律师寄信给你。”
五十几岁的会计说,然后挂了她的电话。
随便找了一间饭店入住后,要了电话簿,想从五星级饭店开始打,没想到第一家就碰钉子,对方委婉表示,不方便透露住宿客人资料,贺亚韶随便编了个因为有急件信函要送,但收件信封沾水模糊的理由,希望对方配合,但是饭店却表示,若收件地址无法辨识,您可以根据电脑记录找出寄件者,确定收件地址,如果确定是本饭店,我们很乐于代收。
公主气得摔电话,但又无计可施,等等等,等到中午过后,周姿娴总算下山了,问清楚饭店名字与房号,梳洗过后,叫了车直接奔到丽宝。
理由她都想好了——因为他暂时不打算回去,爷爷又太紧张那份合约,所以让她自己来取。
没想到房里除了他,居然还有另一个女人,待看清楚面孔后,贺亚韶忍不住惊叫出声,“是你!”
虽然是很久前的事,但是她认得出来,是程沛霓。
贺亚韶完全说不出话来,内心的冲击远远大过于愤怒。她不是早死了吗?怎么会……
不对,应该只是长得很像的人。
周姿娴说了,朱克非在追求的是齐氏生技实验室的千金,这女人姓齐,她不是程沛霓,只是……只是长得很像而已……对,只是长得像罢了。
程沛霓早就不在了,不用自己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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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床夫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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