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 第一章

  梦里村,绮情街44巷。
  对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许,这条街里住的人都极其诡异吧!
  一开始,听说巷子里54号的房子闹鬼。
  再来,是妖魅作怪,还曾有道士来设坛作法。
  到后来,陆续有地气属阴、冲神犯煞的言论传出,住在这条街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心神错乱,于是居民陆陆续续迁出,平日也没人敢靠近,整条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长了许多年蜘蛛丝之后的某一日,突然来了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一一与屋主接洽,买下44巷里的每一间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与观望的态度,想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女生哪来的胆子,有勇气住进传说中的鬼巷,猜测她何时会吓得逃之夭夭。
  但是,将近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她不仅财力惊人,连勇气也十分惊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陆陆续续将房子承租出去,或许是物以类聚,能够与鬼巷、迷魅俏房东相安无事的承租房客,也不会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类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尔还会不定期「拣」几只迷途羔羊回来,日复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离奇诡,却不再是空碱,且逐渐有「开枝散叶」的倾向……
  「马的!给我回来——」
  自从对面搬来那个怪人画家后,这样的怒吼声,临江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个人是在他住进来之后的半年,随后搬进绮情街的。
  那时他在大卖场工作,这个人偶尔会来买包烟、补充一些泡面之类的日常用品,彼此算是有一点熟。然后有一天多聊了几句,知道对方在找房子,他很顺口地问他要不要搬到44巷来。
  他记得旎旎还有一间空屋没租出去,如果要的话他可以回去卢旎旎。
  在别人眼里,他们44巷的人好像都会被当成异类,以奇怪的眼光看待,虽然他不晓得为什么,他觉得绮情街的每个人都很好、很友善啊,为什么大家好像都不敢住进来……
  没想到这个人一口答应,而他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怎么说呢?是一种同类的直觉吧,觉得这个人就是适合绮情街,他们一定可以处得很融洽。
  后来旎旎也答应了,他们正式成为邻居。
  类似的吼叫听多了,有一次,他好奇问他在叫什么?
  对方丢了一张图稿过来,教堂、水池、广场,构图是很赞,可是——
  「你还没画完啊!」
  「完了。」
  「可是——」纸上明明就有一大片空白。
  「飞走了。」
  「咦?」
  「鸽子。」他懒懒地补上一句。「飞走了。」
  所以他是说,这张图空白的地方是要画鸽子,但是画完,鸽子飞走了?
  听起来很扯,就像上个月中元普渡,邻居小孩偷吃拜拜的饼干后赖给好兄弟是差不多的等级。
  临江左看右看,「喔」了声,将图还给他。「那再画一次好了。」
  小时候被当成没做作业扯谎,出社会后被总编当成拖稿时蒙混打屁的借口,寇君谦早就习惯了,第一次有人一脸认真地将他非常不认真的说词照单全收,他反而愣住了。
  「你相信?」
  「相信啊!」他又没有在开玩笑,为什么不相信?
  这是哪里来的怪胎……
  寇君谦哑口无言地瞪了临江片刻,大笑出声,抡拳朝他胸膛一击。「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生平头一回遇到这种连谎话都不会说的傻大个儿,不将他列为保育动物好好看管,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喔……咳咳,好啊。」虽然临江不太懂,交朋友为什么要用打仇人的手劲……他好粗鲁……
  今天下班回来,看到那个粗鲁男又在狂踹二楼栏杆,临江很同情地仰头看向阳台上那个满眼血丝、不修边幅的男人。
  他每次一赶起画稿就没日没夜、废寝忘食,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画图,但是临江觉得,他还是很热爱他的工作,只是沮丧而已。
  他可以理解那种心情,任谁在劳心劳力之后,发现自己呕心沥血的得意作品转眼间不留痕迹,连滴墨痕都没有,就是毕加索也会怨恨地诅咒绘画这回事吧?
  看他胡子也没刮、头发乱得像鸟巢,咸菜干都没他的衣服绉……好可怜,为了赶那张图稿,不知又几天没好好吃饭了。
  这就是单身汉的悲哀吧,家中从里到外,能吃的食物除了泡面还是泡面,不像他,每天都有香喷喷的美食,被宁夜喂得饱饱的。
  朋友在受苦受难,他顿时为自己的好命感到良心不安,于是扬声问:「我家晚上吃牛肉饭,你要不要来一碗?」
  前一刻还在抓狂的男人,下一刻突然停止动作,急巴巴地点头,完全忘了前一秒钟的愤怒,只差没搭配吸口水的声音。
  他家婆娘煮的东西很好吃!
  「那晚一点我端过去。」
  酒足饭饱了,寇君谦窝进工作室,认命地打起精神来干活,否则明天交不出来,总编会杀了他。
  「那……你慢慢画,我先回去了。」心知他今晚又得熬夜了,临江没再打扰他,收拾好空碗盘,离开前还细心替他锁好门。
  果然,隔天早上他出门替宁夜买早餐时,只见对面的阳台打开,一副只剩半口气的男人气息奄奄地爬出工作室。
  「早安。我要去买早餐,需要替你买一份吗?」
  「等我一下。」寇君谦迅速换了件衣服下楼来,五指顺势扒梳了几下声称那叫「乱中有序」的鸟窝头。「走吧。」
  临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帮你买回来就好了啊。」寇君谦一点都不像会跟他客气的人,一夜没睡,还那么有精神地出来觅食?
  「因为——算了,讲了你也不懂。」寇君谦挥挥手。
  「喔。」点点头,临江完全没有被看轻的恼怒,乖乖地不再追问。
  人类心思好复杂,他确实不太懂。
  寇君谦斜瞥他一眼,暗叹一口气。
  这愣头愣脑的家伙,究竟是怎么追到朱宁夜那种正到翻的的大美人?
  这个疑问已经成为绮情街年度十大疑云排行榜之一,实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这点他可以举例说明——
  就在上个月,一同出来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声问:「我问你,女孩子要怎么追?」
  虽然觉得问临江这种问题有点蠢,不过他能把到朱宁夜,应该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那个大美人,美则美矣,看起来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别提让大美人对他死心塌地,宠他宠得跟什么似的,光是这一点临江就值得被大大赞许一番。
  「追?」彷佛首度听到外星球语言,临江双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鲜花、礼物、接送、请吃饭那一类的啊,不然你是怎么把朱宁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着她,然后她就答应带我回家了。这样算吗?」
  「……」这样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还真找不到确切话语来形容了。
  「原来……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双方说好就行了吗?他记得古代也只要请媒人去提亲,女方想要的话点头就可以了,原来之前还有一个叫做「追求」的程序,惨了,他好像忘记追求宁夜了……
  发问的极度无言,被问的皱眉沈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颈当中。
  有鉴于前,实在不能怪寇君谦老是用「你不懂」来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东馒头?」
  「又吃馒头?」不挑食的临江小有难色。
  那家小店是一个外省伯伯开的,虽然他的馒头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弹性,再搭配一杯豆浆就可以吃得很饱,想吃丰富一点可以再夹烧肉和荷包蛋,宁夜也很喜欢,可是他们明明昨天才吃过,前天也吃那个、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经济实惠、营养又好吃,还是会想换口味啊……他怎么也想不懂,为什么寇君谦那么坚持要吃……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早餐回家,而她爷爷好像就是喜欢这一摊的刈包配豆浆……
  看看寇君谦违反常态的怪异举止,再联想到先前他突然问那么奇怪的问题……这一刻,临江好似隐约有些懂了。
  买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馒头,而是想找机会和叶老师说话。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追求」?寇君谦在追求叶老师?!
  和寇君谦合作过的人都知道,此人有个怪癖,叫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超讨厌画有生命的动物。
  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爱。
  非到万不得已时,他画,但不是巧妙避开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极浅。那只是极细微的部分,若不认真细瞧,很难发现瞳仁未点。
  他没有告诉临江,要避免追着自己的画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画龙,点睛。
  自从知道这句成语后,总算为他惨淡的人生找出一线生机。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屁股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牠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牠自己乱跑,我要给牠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征询他的意见。「可以放了牠吗?」
  「呃…… 喔,好。」第一次,没有被人用鄙视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么也无法思考地任她接过手中的博美狗,然后在她绽开的那抹美丽笑靥下彻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风一样温暖,他第一眼就被那双秋水翦瞳给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心花朵朵开,铁汉猛男化为绕指柔。
  这种相遇的开头明明就蠢毙了,可是他还是不可免俗地给她一见钟情了。
  那日之后,他时时借机到这里绕,明明家里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时的公车到这里的卖场买包烟。
  几次借故攀谈,他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
  再后来,听临江说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虑地搬过来,管它什么极阴极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里去了?
  他那时满脑子只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就算捞不到月,每天就近赏月他也甘愿了啦!
  愈想愈是满腔爱意沸腾,满脑子只有她温声细语、巧笑嫣然的姿态,他当下热血地提起笔,一笔一划勾勒出记忆中佳人的模样。
  画完了,左看右瞧,他对线条简单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满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绘他梦中情人的美丽于万一。
  搬出画具,再一点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齿……
  最后,他将完成的画作移到卧房,一张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带着傻笑心满意足地欣赏。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脑袋有些许昏沈,寇君谦打了个呵欠,爬上床铺,目光依旧无法自画中美人身上移开,直到眼皮愈来愈沈,他缓缓跌入梦乡……
  「Shit!」
  寇君谦不确定是什么将他由深沈睡眠中唤醒。
  初醒时的意识仍有些许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灯透进窗口,初步判断应该是晚餐时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厨房的方向传来一个异样声响,他听得不是很分明,接着乒乒乓乓的物体落地声随之响起。
  有贼?!
  不会吧?
  据说这里是方圆十里当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门没探听的笨贼来44巷闯过空门,最后是一脸青笋笋、屁滚尿流逃出去,并且卧病在床十来天,之后一提到绮情街就浑身抖得说不出话来,因此有点脑袋的「资深前辈」都会教育后进们,宁可去偷警局都不要进到44巷来。
  那——现在又是哪一尾不长眼的笨贼?
  他循声探查而去,在靠近后阳台的地方,发现一团被掩没在衣服堆中蠕动的不明物体。
  怎么会有人闯空门闯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贼——那果然很笨。
  「喔,Shit!」
  这一声细嫩嗓音的诅咒,证实他早先听到的不是幻觉。
  是女孩?
  而且还是声音很好听的女孩?!
  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张口结舌地看着那个在成堆衣服中缠斗的女孩挣扎坐起,再将陷在洗衣篮里的右脚拔出来,头上还顶着他穿了两天……(嗯,还是三天?)的汗衫,一头黑溜溜的长发披散,整个人看起来有够狼狈。
  不过,这完全不是他惊讶的原因。
  「叶、叶小姐?!」他错愕到发不出声音来。
  一见钟情的暗恋对象就在眼前,而且还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头小鹿多撞了好几下,可是……他怎么不知道他们几时有好到可以夜半来访的交情了?
  尽管脑中一瞬间曾闪过一堆古装戏里才子佳人、夜半幽会的戏码,「西厢记」、「相如文君寅夜幽会」……之类的,所有绮丽遐想也全在下一刻尽数幻灭。
  「混帐,你到底几天没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谦来不及反应,忿忿的咒骂声持续冒出。「你是在里头藏了几条咸鱼?味道有够难闻!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齐一点吗?几大篮的衣服堵住阳台门口,摔死人你赔我啊!」
  「对、对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这是他家、他的地盘耶!他衣服要几天洗、要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高也是他的事,她凶个屁?客人没事又不会绕到后阳台来,会从后阳台进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种手笨脚笨的蠢偷儿摔死也是活该!
  而且——对,这个就是重点了,他的梦中情人气质绝佳,说起话来只会让人如沐春风,这种龇牙咧嘴的泼妇形象实在太不像叶容华了!再说……
  寇君谦瞇起眼,将她由头打量到脚,再由脚打量回去……是了,这就是重点中的重点,这身衣服实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着乘火箭筒的速度冲回卧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画作空空如也,只余白纸一张。
  喔,Shit!他就知道!他泄气地瘫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谦,你实在是蠢到放银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诫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这回更了不起,搞出个人来了!这下可不是飞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应他的懊恼,又踢到锅碗瓢盆的女孩,骂出与他一模一样的词汇。
  不会吧?连绘者的个性也会一并copy吗?
  「喔!」又是一串精采绝伦的咒骂,某「人」绊着风扇的电线仆街了。
  很好,现在他确定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全是出自个人因素,他可没那么白痴。
  「一号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垒,漂亮得分——」他还有兴致在一旁说风凉话,模拟体育主播的实况报导。
  女孩仰头,怒目相视。「寇君谦,你这没良心的家伙,活该追不到女孩子,一辈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生活习惯差透了,早上起床从不折棉被,老是从同一个洞钻进去又钻出来、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内裤老是正面穿过换反面,所以为了省洗衣服的麻烦常常在自家屋内当遛鸟侠……」
  寇君谦张口、闭口连续了几次,说不出话来,下意识往后退,抓住棉被挡在身前。「妳妳妳……闯进别人家里有什么企图啊?」还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帐!男人也是有贞操观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贞烈模样。接下来是不是要咬着棉被,在晕黄灯光下轻泣了?拜托她胃口没这么好好吗?
  「谁闯进你家?我本来就在这里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严格来说,她还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爱的答案,他居然从搬来的第一天就和一只鬼同居,从头到脚被看光光了还不自觉……
  看着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处,连个影子都没有……
  唉……
  他暗自叹一口气。
  就说他讨厌画图嘛,什么鸟事都会遇到,这下连鬼都招来了,是要怎么收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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