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光阴 第3章 剿匪

  像是一种默契,花美男、常瑄知道宇文谨和阿煜的身份,宇文谨和阿煜也知道花美男和常瑄的身份,但谁都不挑破说明,于是我这个吴嘉仪当得顺理成章。
  
  药丸配好后,又延了两日才出发。常瑄原本力主多待几日再回京里,但我想着南国的事,为了我,宇文谨和阿煜已经耽搁太久,怎能继续久留?在我的坚持下,大队人马回转京城。
  
  我们一路同行,说说笑笑、相安无事,倒也没惹出什么大事端。
  
  眼见离京城只剩三五日路程,我开始感到心烦。
  
  宇文谨说了,回京后,要我与他同居同处,并以清沂公主的身份和他一起见皇帝。他说这话的时候,阿煜在场,他望了我一眼,爱莫能助。
  
  我明白,阿煜在这时候开口帮我,只会让宇文谨误会。宇文谨这个人喜怒无常、占有欲强,虽然对我有几分欣赏,但谁晓得把他惹火了,他会不会狗急跳墙,把所有的事翻出来讲?到时候,我有十条命都死不够。
  
  可不挑明终究不是办法,总不能回到京里再同他闹意见吧?我得尽快想办法说服宇文谨别带我回南国。
  
  然,办法想了、说词拟了,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和他单独谈,这让我很困扰。
  
  这日,队伍行经酲县。
  
  这是个不繁荣的地界,路上不见半个行人,田园里的庄稼像是没人管理似的,大地衰草萎靡,一派清冷萧瑟。照理说,现在是春耕时节,应是一片欣欣向荣,何况这里离京城不远,没道理会破落至此。
  
  常瑄领着我们朝县街走去,天将黑,今日非留在这里过夜不可。
  
  走进县里大街,也是一片破落清寂景象。
  
  路边,一个中年大叔蹲在酒肆旁,看不出来是客人还是老板,我向他走近,问:“大叔,您是这里的老板吗?”
  
  他无精打采地看了我一眼,有气无力回答:“是不是老板都无所谓,反正这店儿也撑不了几天。”
  
  “发生什么事?”
  
  “姑娘看不出来吗?这酲县里有钱、有能力的人都搬了,没银子没本事的就像我们,撑着、躲着,走一关、过一关。”
  
  “为什么搬走?这里的土地不肥沃、水源不好吗?”或者……暴政猛于虎?那我得写信给阿朔告状,让他派人前来处理。
  
  “姑娘有所不知,两年前,酲县搬来一窝子士匪,他们占住河的那一边做营生,把原本住在那里的几十户百姓全赶了,这帮子土匪通水性,造了十几艘船,每隔一月、半丹,就渡河往咱们县里抢。
  
  土匪们东西抢到手便驶船渡河而去,咱们没船、没士兵,他们又个个武功高强,连县太爷也招惹不起,除了眼睁睁看着他们来来去去,还有其他办法?”说着,他又叹口气。“我家婆子带小孩先回娘家去了,等在那瑞安生之后,我也要搬走。”
  
  “他们有什么背景?怎地县太爷也招惹不起,放任土匪为所欲为?”我忍不住飙高音调,满面恼恨。
  
  “县太爷能济什么事?你以为县太爷就不会被人抢?”
  
  “这事,我有耳闻,但朝廷不是已经换了新的县太爷来整治那帮子土匪?”花美男拍拍我的肩膀,要我稍安勿躁。
  
  “换?有啊,换了两个。第一个上任不到十天,喀嚓一声,就被那帮土匪砍了头,人头挂在城墙口;第二个县太爷带老婆赴任,才几天就被土匪抢去当山寨夫人,县太爷还被恐吓,要是再把他们的事往朝廷上报,就一刀一个,杀光他们全家十七口。”
  
  “可恶,这帮盗匪竟嚣张至此!”常瑄恶了口。
  
  “原来大周的官员都这般无济于事。”宇文谨讥讽道。
  
  “你有没有同情心啊?那是人命,不是笑话。”他踩到我的民主人权心,我手肘拐去,还他一记。
  
  “城里没有民兵吗?”花美男问。
  
  “民兵?”老板笑开,彷佛花美男问了什么天大笑话。“吃都吃不饱了,地方上哪来的银子养民兵?”
  
  “知道了。”花美男绷着脸,向常瑄微微颔首,默契十足的两个人便领着整支队伍往衙门方向走。
  
  这天晚上,我吃了回到古代后最简单的一餐,就是逃婚那几日,我也没这样虐待过自己的肠胃。听说,这还是县太爷想尽办法去张罗来的。幸好我们的军队有备粮,否则一餐两餐,肯定把这个穷酲县吃垮。
  
  饭后,六、七人聚在厅里,思索对策,想着如何把那帮子土匪一举擒服。
  
  我们与县太爷对坐,县太爷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枯瘦的身材、两道倒霉的八字眉。听说末到酲县之前,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大老爷,没想到,短短几个月,老婆被抢、家当被抢,全家人的性命还捏在那帮土匪手上。
  
  见他整个人萎靡不振,原本我有满肚子想责怪他的话,可真站到他面前时,却连半句都说不出口。
  
  “常瑄,你先带嘉仪回京里,我留下来处理。”花美男说。
  
  “为什么?”我出声抗议。看不起女人吗?知不知道,未来有多少女人当家啊!
  
  “妳的身体需要调养。”花美男给的理由三岁小儿都听得出敷衍。
  
  “我待在这里,多少可以帮一点忙!”
  
  “妳能帮什么?”花美男没好气道,他相手横胸,咀没说,脸上已写着──别闹了,大小姐。
  
  “别忘记,在大军尚未抵达前,关州是我守下的。”我骄傲地瞥了花美男一眼。
  
  “现在我们面对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我不认为大辽军队杀人时,会眨几下眼同情我这个弱势女性。”我捏住拳头向他抗议。
  
  “妳非同我作对不可?”
  
  “不,我不是同你作对,是要与你并肩作战。”说着,我抢过县太爷手里的地图,食指点点、圈圈,绞尽脑汁,想找出破敌方式。
  
  宇文谨抽走地图,和花美男站在同一阵营,认真道:“妳可不可以乖一点?这种事交给男人就行了,我们和常将军先回京里。”
  
  “小看女人会遭天谴。”我斜他一眼,不客气地把图抢了回来,用态度向他郑重宣示,这事儿我管定了。
  
  埋首,我喃喃自语道:“河道……眼前最困难的是土匪人数众多、精通水性、有船有粮、有武器,这里的百姓却什么都没有,这种战争,根本是一面压倒……”
  
  “没错,是一面倒,所以妳得和常瑄回京里搬救兵。”花美男添话,说来说去就是要我回京。
  
  我真理他才有鬼!低下头,我继续叨念我的,连宇文谨在我耳边说话,也一概听而不闻。
  
  “常瑄带的军队不过百来人,虽有兵器,却无河道作战的经验,且土匪们武功高强……以一敌一尚无把握,再加上对方人数比我们多,这是一场怎么打怎么输的战争……”
  
  “我在说什么,妳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宇文谨用力一吼,把我的魂给吼回来。
  
  “什么?”我一惊,转头看向声音发源处。
  
  这个喜怒无常的男人又发脾气了,EQ管理这么差,怎么治理好天下?
  
  “我说,妳的身子还没有调理好,不准去打仗。”他把话重复一遍,口气凶恶。
  
  “你哪只耳朵听见我要去打仗?拜托,我连刀子都举不高,我只是在想办法,做那种用脑袋的活儿,好吗?”我故意顶他。也好,让他趁早看清楚,我这种脾气根本不是住后宫的料,别想把我纳入他的嫔妃圈。
  
  “妳以为自己的脑袋是万灵丹,碰到什么事都能解决?”
  
  我挥挥手,咬了咬指甲,示意他别吵闹,两只眼睛继续盯着那张地图。“县太爷,酲县里没有船只吗?”
  
  “以前是有的,都是用来渡河的小舟子,但我上任之后,发现大部分的舟子都让那帮盗匪给破坏了。”
  
  “为什么没想过再造几艘船?”
  
  “姑娘,不是不造,妳有没有发现,酲县的木材都产在河的对岸,我们哪有办法同土匪抢?倘若要从别县购买船只或木材,别说材料工钱,就连运费咱们都付不起啊!就算真买了船,还得有人会使舵,酲县穷成这样,武器、民兵、训练,哪一样不需要花银子?”
  
  是啊,没人、没银子……打仗最需要的东西,这里都没有。
  
  这条横过酲县的河道,让百姓有了饮用水、解决民生必需,却也保护了土匪,隔出一道天然屏障。
  
  我凝重地望向花美田力。“三爷,你认为这是一个小问题吗?”
  
  “不,大周国土虽然辽阔,酲县看起来似乎小到微不足道,但假使那群盗匪不是一般的乌合之众,而是个有心组织……眼前,他们已经占地为王,接下来呢?”
  
  花美男和我想到同一处了。
  
  “没错,酲县早就被他们抢穷了,为什么他们不离开,反而选择继续在这里待下来?这里并没有更多的金银财宝可以掠夺,普通的土匪早就异地而居。”
  
  “除非,他们看中的是酲县的地形?”花美男的眉头皱起来。
  
  “不无可能,前有水、后有山,兼之人人都有一身好水性,进可攻、退可守,如果不引起朝廷注目,再过个几年,声势渐渐壮大……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吶。”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花美男的手指在地图上不停轻点。
  
  “禀三爷,太子殿下的信里曾提到,京城最近流行一个谣言。”常瑄道。
  
  “什么谣言?”
  
  “说西方有文曲星降世,他将带领百姓走向繁华盛世,还说太子殿下的命数根本无法登上龙位,皇帝立权朔王是逆天作为。这个谣言让皇上非常震怒,已经派出许多人追查这个传说打哪儿来的。”
  
  “酲县在京城的西方吗?”我转头问常瑄。
  
  常瑄郑重地朝我一点头。“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查出散播谣言的人是谁。”
  
  “这个事……不小呵……”
  
  “常瑄立刻回京里讨救兵。”啪地,常瑄推开椅子站起。
  
  “来不及了,我们这么多人一路进酲县,行动早掌握在对方手里。”花美男叹气,看来这一劫难过。
  
  “那怎么办?他们有数千之众,我们不过百余人,难道要坐以待毙?”宇文谨问。
  
  “不,我们要虚张声势、先声夺人。”我一出口,他们全体转头看我。
  
  “妳有什么妙计?说说看。”宇文谨问,又是满脸兴奋,他把我当成诸葛孔明了。
  
  “请县太爷连夜招集百姓,在上游处用万只泥袋将河水堵住,在下游布上装满锐勾的网子,待河水减缓后,将我们的一百多个士兵分成两组人马,一组二十人,一组八十人。二十人由常瑄领兵,在天亮前借上游泥袋潜入匪窝,伺机而动,剩下的八十人由三爷领队,待天亮,河水被泥袋堵住,才涉过河水直捣匪窝。”
  
  “有没有说错?八十人和千人匪徒对战,根本行不通!”一旁的县太爷出声,似乎已经看我不惯很久了。
  
  “谁说要对战了?”我反驳他,继续往下说:“八十人一上岸,只负责大声喧闹、丢火药制造混乱,当士匪追击而来,一交手,便佯装落败,且战且退,引匪人挥兵涉河。
  
  待我们的人快要渡河时,发一枚响箭为号,县太爷便让百姓扒开堵住的泥袋,积蓄半夜的河水一下冲刷而来,自会将已渡河的土匪冲至我们布下的渔网中,未渡河者失去指挥,定会乱成一团。
  
  而潜入匪窝的二十人,不要打仗,只负责点火,看见什么都烧,最好烧粮草、烧兽栏,烧掉所有他们可以吃的东西,最后,抢船渡河。
  
  所有的行动务必要快,我们不必大赢,目的是攻他们个措手不及,抢夺声势,让他们大伤元气。”
  
  “好计策。”宇文谨眼底闪着两簇火苗,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你,帮忙带三爷的信到京城交给阿朔,告知他我们这里的情形,他一收到信,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为什么我要帮这个忙?我充其量是个旁观者。”他痞痞地一摊手,以为这种话会激得我跳脚。
  
  可我没有,因为我有他的把柄可握。“你有没有听过人助自助?想要别人相助,你多少释点善意吧!魏钨两个可不是好惹的角色。”
  
  听完我的话,宇文谨看阿煜一眼,似乎嫌阿煜多咀告诉我那件事,而阿煜只耸耸肩。
  
  “好了,我们分头进行。”
  
  接下来,花美男让常瑄先到外面分派人手,然后借了县太爷的笔墨给阿朔写信,而反对我的县太爷也觉得此事可行,便兴匆匆地带人出去。
  
  事实上,我只能提供策略,真正的行动指挥根本碰不上边,那是需要经验的工作,我这种只能从书上做抄袭功夫的半调子,帮不了大忙。
  
  但不管怎样,有了决定,心底不再忐忑。这一晚,所有人都忙得人仰马翻,独独我睡得轻松自在。
  
  方过午时,捷报就传了回来,不管是二十人小组或八十人小组都大有斩获。
  
  花美男掳得匪人三百七十余名,常瑄烧掉十七座匪窝的粮仓和兽栏二十八处,更狠的是,花美男不知道从哪里调来一批懂水性的高手,将匪人窝里抢不走的船只凿洞、破坏殆尽。
  
  这下子,对方还真的是元气大伤。
  
  听花美男口气,他的确从掳来的人咀里套出一些消息,可我想再深入探问,他就不肯回答了,只淡淡说句:“女人不该干政。”
  
  见鬼了,没有我的干政,他们还在这里当无头苍蝇呢!
  
  五天后,镛晋和宇文谨领了三千名士兵到酲县。
  
  见到镛晋,我兴奋到不行,跳到他面前,狠狠在他胸口捶一拳,眼光朝着他上上下下瞄,笑道:“成了亲,果然不一样,看起来稳重多了。快快快,快告诉我,崔家千金长得怎样?”
  
  他瞪住我,似笑非笑。“比妳美十倍。”
  
  “那有什么难的!大周王朝美女无数,随便抓两把,都可以抓到比我漂亮的女人。我是要问,她待你好不好?有没有温顺体贴?有没有把你当成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我连声问。
  
  “妳这算关心?”他终于笑开,刻板的脸庞划出笑纹。
  
  “当然,我们是好朋友,不关心你关心谁?”
  
  “妳的好朋友还真多。”
  
  我故意扳动指头算,算了好一阵说:“不多不多,加上你,不到两千个。”
  
  “所以当妳的好朋友也没啥了不起,难怪可以一声不响走得彻底?”他恨恨地捏捏我的鼻子。
  
  我痛得摀起脸。他和宇文谨都很变态,喜欢把我的脸当黏土,难怪我的脸越长越大饼,这就是交友不慎的下场。
  
  “我哪里是一声不响走,走得可大摇大摆的呢!长长的车队,好不风光。”
  
  想起出嫁南国那日,耳里顿时响起碌碌的车马声,心还是会忍不住泛酸,那股无奈压在胸口,始终无法消散。
  
  “妳存心把我气死?”
  
  见他又要动手捏我,这回我动作比他快,拉住他的手,笑容可掬道:“阿晋,你不要被我气死好不好?如果我说话讨人厌,你一定要原谅我,因为……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凝视他的相眼,态度诚恳。那么久不见了呀!真的好想他。
  
  “知道了。”他憋下火气说。“妳的身体还好吗?”
  
  “全好了。”
  
  “是全好还是好一半?”他睨我。
  
  翻白眼,他的怀疑语气和花美男一模一样。人果然不能说谎,才说那么一次,就信用破产。
  
  “全好了。瞧,我变成勇猛的健康宝宝。”说着,我举起相臂装大力士。
  
  “最好是这样。”
  
  “好了好了,别讨论这个,我对你的王妃比较感兴趣,她是怎样的人?”
  
  “很乖、很听话,我叫她往东,她不敢往西,我叫她闭咀,她不敢张口呼吸。她做针线不会把自己的手指头缝进去,虽然不会跳竹竿舞,但古琴弹得很好;她虽然不会做思乐冰、不会用纸张搭桥,但她也乖得不会去惹恼父皇母后。够了吗?可以满足妳的好奇心?”
  
  “不够,我还想知道更多,不过今天先饶过你。阿晋,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的夫道?”
  
  他叹息,凝盼着我,好半晌才开口说:“记得,我娶了一个女子,就要爱她、宠她、尊重她、负担她一辈子幸福。放心,我会好好待她。”
  
  “那就对了,好好待她,她必还你千百倍恩爱,感情是日积月累一点一点堆积,只要你付出真心,必能得到她的真意。阿晋,我可以预见你们的幸福。”
  
  “真那么在乎我的幸福?”
  
  “当然,我们的友谊要持续一辈子。”
  
  他静静望着我。我知道有许多话,他想说却不能说,而能够拿出来撑场面的话,他并不想说。
  
  许久,他轻轻抚上我的发。“四哥要妳早一点回京,不要再耽搁了。”
  
  “好。”
  
  “妳作好心理准备,面对四哥的后宫?”
  
  所有人都认定阿朔会成王成帝,而偌大的后宫将是我不能不面对的问题,可,那是再多的准备也不够的麻烦事儿。
  
  “阿晋。”我唤他。
  
  “什么事?”
  
  “一定要比我更幸福哦!”
  
  他给我一个微笑,拍拍我的肩。“不要,我要妳比我幸福。”
  
  我冲着他笑,笑着看他转身、笑着看他的背影渐渐离去。
  
  他似乎真的变了许多,再不冲动莽撞,沉稳得像个大男人,只是……他咀角那抹真心笑意也变了,也许成长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
  
  我转身,撞上宇文谨的目光,四目相交,我明白这是不能不面对的难题。
  
  “妳的朋友还真不少。”他挖苦我。
  
  “是啊,我的人缘不坏。”
  
  “这不叫人缘,叫做不守妇道。”他口气凶狠,气恼我不理会他的刻薄。
  
  失笑,他提的刚好是我极力反对的东西。没办法,谁让我生于男女平权的世代里?“由此可见,我们的标准不同,勉强在一起,早晚会让你气得把我丢进牢狱。”
  
  “妳凭什么认定,周镛朔能容许妳和别的男人当一辈子朋友?”
  
  “我就是知道他能。”想起阿朔,我笑开怀。他信我,知道不同时代的女人得用不同时代的标准来接纳包容。
  
  “妳不知道男人有尊严、有骄傲自尊?”
  
  我向前几步,敛起笑意,问:“我们谈谈好吗?”
  
  “好,谈谈。”他瞪我半晌,深吸气,憋了好一下,才缓缓吐出来。
  
  我随他走进屋里,端了茶,和他面对面坐下。考虑半晌,才发觉打好的草稿派不上用场,我忍不住紧皱眉头、心中纷乱。
  
  “妳,并不想和我回南国。”他抢走发话权,开门见山。
  
  我抬眼,含住下唇,用力点头。
  
  “为什么?”
  
  “我要回阿朔身边。”这是我唯一的信念,即使这个信念让我感到危险。
  
  “妳真那么喜欢周镛朔?”我又点头,毫不迟疑。
  
  “有没有想过,如果让大周皇帝知道妳用移花接木计,把身边的婢女嫁到南国和亲,妳会没命?”他语出恐吓。
  
  “当然知道,而且我很怕死。”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跟我走?”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力气很大,弄痛了我。
  
  我没用力扯回,只是静静望着他。“我的心留在这里,如果跟你走,一样活不下去。”
  
  “有这么严重吗?不过是一个男人。”他气得一掌拍上桌面。
  
  “我也希望不要那么严重,可惜,它就是比我想象得严重。”
  
  他勾起我的下巴,定定望着我。“妳知不知道我很喜欢妳?”
  
  “知道,但你喜欢的是我脑袋里的东西。”而阿朔,喜欢的是我的心。
  
  “不,妳弄错了,我喜欢妳,不管是妳脑袋里面或外面的东西。我喜欢妳的脾气,喜欢妳的聪明,喜欢妳吃饭的样子,喜欢妳指挥人的样子……统统喜欢。”
  
  “我无法适应后宫生活,那种争权夺利的事会让我窒息。”我试着同他说理。
  
  “跟我走,我保证让妳自由自在过生活,妳不喜欢后宫,我们就像以前那样,一个庄园,一处相聚的地点,我发誓,在妳没有爱上我以前,我绝不勉强妳。”
  
  宇文谨真厉害,我想跟阿朔要求的东西没要到手,而他,我未开口!他就先一步替我着想。
  
  “你是个好人,但……不是我要的男人。”
  
  我的话让他着恼。“妳又没试过,怎么知道我不行?”
  
  “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苹洲。你不是我要的那艘舟船,我很清楚,也很想……想待在有阿朔的地方。”我满眼满心的真诚,不想骗他或者任何人。
  
  “妳到底明不明白,穆可楠为什么把妳的身份泄露给我?”
  
  “明白,她想你把我带走。”
  
  “她不是个简单的女人。”
  
  “如果我决定泅水,就不能害怕身子湿。”
  
  “妳留在这里会很辛苦。”
  
  “我懂,女人的战争不比男人的战争好打,但我比穆可楠幸运。”
  
  “为什么?因为周镛朔比较喜欢妳?等妳年老色衰,看妳还敢不敢这么自信?”他受不了地捏了捏我的脸颊。
  
  笨,如果阿朔看重的是美貌,章幼沂哪里入得了他的眼?
  
  “不,我比她幸运的是,累的时候,我还有你们这些朋友可以想、可以依赖、可以写写信、聊聊心,而且……”
  
  “怎样?”
  
  “如果我真的适应不良,我知道哪里有人可以投靠。”
  
  “妳就那么有把握,我乐意让妳投靠?”他口气软下,松开我的手。
  
  “你不肯吗?我脑袋里还有很多治国良计。”我指指自己的脑袋。
  
  “妳愿意贡献出来?”他失笑问。
  
  “当然,只要你肯当我一辈子的朋友。”
  
  “妳要多少男人当妳一辈子的朋友?”他在吃醋,很明显在吃阿晋的醋。
  
  “朋友,当然是越多越好。”说着,我唱起歌来:“朋友一生一世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
  
  于是,我的歌声又取悦了一个男人,他扯扯我的脸颊肉,说:“妳唱歌,不是普通难听。”
  
  “多谢夸奖。”说完,我继续引吭高歌,荼毒他的耳朵。
  
  “停,妳说话比唱歌好听,用说的就好。”他摀住我的咀。
  
  我笑着停下,问他:“怎样?当我的朋友好处多多哦,就连那个魏、钨,我都帮你想到好办法了。”
  
  “贵的假的?”听见我的话,兴奋跃上他脸庞,他倾身靠近我。
  
  “先问你,你要的只是三国维持和平状态?”
  
  “如果……不是呢?”
  
  “所以你想把魏、钨吃下来?”
  
  “很困难吗?”
  
  “你确定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治理好三个国家?”
  
  “我……有。”他想了想,郑重点头。他是个有自信、有野心的男人。
  
  “好吧,以目前看来,魏的国力比钨好,对不?”
  
  “对。”
  
  “我听阿煜大略提过魏钨的协议内容,如果他们合作一举攻下南国,钨国可得南国五座城池?”
  
  “对,而南国土地则归魏国所有。”
  
  “很好,你先派说客到钨国说服他们的国君,告诉他们,若魏钨两国合盟,南国势必保不住,且钨国攻打南国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那五座城池,为避免战争兴起,民不聊生,南国国君愿意将五座城池相手奉上。”
  
  “妳要我自动投降?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事!这是什么鬼主意门!?”他皱眉怒视我,一把推开椅子就要走,好像我是魏钨派来的间谍。
  
  “要生气,先等我把话说完,行不?”我回瞪他一眼,硬拉他坐下。
  
  “好,妳怎么说。”
  
  “说客必须告诉钨王,两军交战,兵凶战危,大军过后,荆棘遍地、百姓遭殃,必有荒年,南国国君从仁慈出发,不顾生灵涂炭,故有此举。
  
  且魏国本是虎狼之国,其目的绝非只消灭一个南国,灭南国之后,其势力必将更为强大,钨国自然是魏下一个要对付的目标,唇亡齿寒,大王不可不防。说客只要能说服钨与南国结盟、与魏断交,必能激得两国对立。”
  
  他冷酷的臭脸缓和了,点头,同意。“聪明。这样南国就可以争取时间,整顿国内兵力。”
  
  “这在其次,重点是,要派另一位说客去魏国造谣,说是钨国自愿与南国结交,并订下计划,共同进攻魏国。此旨在激怒魏君,待两军兵戎相见,南国必可坐收渔翁之利。”话说完,我挑了挑眉,得意望他。
  
  他久久不发一语,莞尔道:“妳这么聪明,我怎么舍得放开妳?”
  
  “有舍才有得,你不放,我就死定了,大周皇帝绝不饶过我,届时你又碰到问题,谁帮你?”我娇俏一笑,向他胸口捶去。
  
  “这么会说服人?派妳到钨国当说客,最适合。”
  
  “你不都说女子不能干政?”
  
  “如果是妳,我准许妳干政。”
  
  “我可不喜欢当地下皇帝。好了,先听我把话说完,你,还是得向大周借东西。”
  
  “若照妳所估,我只须坐收渔翁之利,干嘛再向大周借兵借粮?”
  
  “谁要你借那个了!你啊,要借一些农夫。在南国住的那段时间,我发觉南国的农务做得不好,比起大周差太远,同样一分田,南国只产百斤栗米,大周却可以产上两百五十斤,等于是两倍半的产值。你说,该不该商借大周的农业人才?”
  
  “大周凭什么答应我?”
  
  “南国和大周不是结盟国吗?”
  
  “那是和清沂公主联姻的状况下,现在……”他意有所指地瞄了我一眼。
  
  “现在,清沂公主还是在您宇文皇帝的后宫里乖乖待着。”我提醒他。“告诉你,大周的农务比南国好,但南国的锦织比大周好,你应该提出技术交换的方案,让两国百姓互蒙其利,未来,不管你是要打魏、打钨,都需要有足够的粮米和银子。”
  
  “我干嘛听妳的?”
  
  “你不就喜欢我的聪慧,我把好计策献给你了,还不听?除非你脑袋有问题。”
  
  我嘻皮笑脸看着他,他无奈地望着我,那个目光我认得,叫做妥协。我知道我说服他了,说服他当朋友、说服他放我一马。
  
  “妳在嘲笑我的脑袋?”
  
  “不对,我在巴结你,人与人之间要结善缘,才能得善果。”勾住他的手,我笑眼瞇瞇,可不想让他的妥协缩回去。“怎样,当朋友是不是很棒?”
  
  他想过老半天,又动手把我的脸颊肉往两边夹。“妳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我知道自己的模样肯定很猪头。
  
  “如果真的适应不良,在那么多的朋友里面,我要排第一顺位,妳必须第一个来投靠我。”
  
  “好啊!”我回答得飞快,那是因为我太确定,无论如何都不会让自己适应不良。这话我在心底对自己说。
  
  后来,我才知道,说大话是件要不得的事。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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