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注意到那个女孩,没有其它原因,就是因为她很美丽。她的眼睛又圆又亮,睫毛既长且翘,可以清楚发现那样的效果并不是出自彩妆产品,而是天生丽质。
不光他,许多人也注意到这位美女,只不过她冷冷的表情写了生人勿近,不愿被拒绝的男人,自动闪一边。
费亦樊从海里上来,抱着冲浪板,看一眼手上的防水腕表,发现那女孩坐在沙滩上已经超过两个小时。
她很白,白得不像热爱阳光的女孩,但不爱阳光的女生竟呆呆地坐在沙滩上看海,一动不动。
她肯定没擦防晒油,因为手臂已被太阳吻出红色痕迹。她的头发绑得很整齐,薄薄的刘海被风一吹,露出光洁的额头。
他忍不住再次赞美她的容貌,她是那种美到会让男人一见钟情的女生,圆圆的眼睛、翘翘的鼻子、红艳的嘴唇、白皙无瑕的脸庞,让人想一看再看。
她不高,但应该有一百六十公分,身材匀称,细细的手臂圈着双膝,手腕戴着一条串着琉璃珠的绳炼,应该是在垦丁大街上买的,身上穿着红红绿绿的鲜色长版T,下面是一件白色的七分裤,七分裤让她的双腿看起来更加修长,脚上则套着白线编织的凉鞋,青春、姣美。
“Mic,我们要回饭店了,你要不要一起?”同事过来拍拍他的肩。
他露出迷人的酒窝,笑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待会儿就走。”
两个女同事走过来,笑盈盈地说:“晚上一起去看钢管秀?”
他耸耸肩,不置可否。
“那……手机联络?”
“好,手机联络。”他同意。
同事们朝他挥挥手,加入另一群人,离开南湾。
他叫Mic,二十三岁的大男生,是中英混血儿,家住在英国。
严格来讲,他不是那种帅到会让女生尖叫的男人,但他有种独特韵味,一种带着浪漫情愫的味道。他的眼珠子是蓝色的,说话的时候眼尾会微微往上翘,旁人常常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蓝眼睛吸引。
有很多同事对他说:“你的眼睛有魔力,会让我不由自主想靠近。”
他总是莞尔回答,“幸好,迷住你的是我的蓝眼睛,不是蓝胡子,不然你就要为自己的生命担忧了。”
他是个幽默风趣的男人,和多数人对英国人的刻板印象有出入,也许和他骨子里那点中国血统有关系吧。
Mic很高,至少有一八五,身材超棒,手臂上有二头肌,肚子上那六块肌肉也可以拿出来当展示品。他从小就练健身,练出好看的肌肉纹理,而现在,他穿着黑色背心,强壮的手臂让女人垂涎三尺。
上司在录用他时,曾经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你从哈佛毕业后,为什么不回英国工作?”
他似真似假的回答,“因为我有一个巫婆母亲,只要我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就会被严密监控,但我是个热爱自由的男性,无法忍受动弹不得的窘境。”
对,他会使用成语,他的中文功力来自于控制欲很强的母亲,因为她,让他培养出良好的中文能力。由此可证,父母亲的控制欲也不见得全然不好。
也有人这样问他,“你的学历这么好,为什么不去找一份优渥的好工作,宁愿窝在我们的补习班里教英文?”
这时,他会揉揉鼻子说:“我得先拿别人家的小孩做试验,确定自己没有强烈的控制欲,才敢结婚生小孩。”
不管他的话是真是假,总之他就是出现在台湾、在北部、在一个连锁补习班里。
他勤奋又认真,上的课是其它老师的两三倍,是家长心目中的名师……也许,这和他师奶杀手的名号多少有点关系。
他不喜欢被拒绝,但女孩美丽的脸庞促使了他勇往直前,走到女孩身边,不经同意就坐下来,不经同意就开口。
“妳是画家还是摄影师?”
她侧过头,淡淡说:“我不是,但我希望自己是尼罗河女儿。”
只要投身尼罗河,便会走入一个全新的世界,而曼菲士呵……一个爱她的男人在沙漠那端,呼唤着她的名字。
他的问题怪,她的回答更怪,不过怪异是现代男女的共通特性,这没什么,真的,他还曾在高雄捷运站里看见几个男大学生在那里演“痞子英雄”。
“我以为只有画家还是摄影师才会对大海观察入微,原来尼罗河女儿也会。”
他显然没看过这部日本漫画,不晓得她口里的女生被许多优秀男人深爱着,而她,希望有个真心爱自己的男人出现在身旁。
所以她耸肩,没回答。
他进一步解释。“妳已经看了两个小时的大海。”
缓缓摇头,她开口,“你弄错了,我不是看了两个小时的大海,而是在思考,如果在大海里泡两个小时才被救上岸,会不会肿得面目全非?”
“会。”他回答得笃定。
“你怎么知道?”难不成他有经验?
“我见过掉进海里淹死的人。”他回答得诚恳认真。
“所以真的很肿?”她的眉头拉近。
“我碰到的那个死人比较倒霉。”
“怎么说?”她扬起眉,一上一下的眉让人看得心雀跃。
“他被水淹过以后,还被大鱼当成食物,所以他的左半边身体浮肿溃烂,但右半边坑坑巴巴,因此除了肿,还面目全非。”他兴致勃勃地解释。
“哦。”她鼓起嘴巴,慢慢点头。
“妳想跳海自杀吗?”
他很想把她被海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用发夹固定起来,那么美丽的女生,不应该让刘海挡去半张秀丽的脸庞。
“对。”
“为什么?”
“因为跳楼或烧炭自杀,会让房地产降价,而我的房东吝啬又阴险,要是惹他生气的话,他一定会趁人不注意,跑去把坟墓挖开,把我拖到马路上鞭尸,以儆效尤。”她说话表情很丰富,当然,更丰富的是她那两道上上下下动不停的眉。
而他是个没良心的男人,听见一个女人为自杀做的考虑,不但没有出现同情心,还前俯后仰地笑得很大声。
她觑他一眼,不介意地撇撇嘴。反正这是个冷漠的社会,他没赞助她一瓶安眠药,已经够有良心。
笑完他才问:“妳为什么想自杀?”
“和我交往五年的男生抛弃我。”
她和“那个男生”从国中就认识,他信誓旦旦地说过一百次将来要娶她,没想到才高中毕业,誓言转眼成屁。
因为如此,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想提,只想用“那个男生”带过。
“你们之间出现第三者?”这是时代问题,谁都避免不了,每段爱情的结束都是源自于有更好的恋人出现。
“对。”
“那就没办法了,谁教对方条件比妳优。”别以为封建时代男女之间才看条件,二十一世纪的男女,更是把身家条件摆在最前线。
“错,那个女的比我老、比我丑、比我胖、比我矮、脾气比我更暴躁。”她一口气举出对方五大缺点。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要选择那个女的,放弃和他交往五年的漂亮女生?”
这是他第一次夸她,本以为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因为不能对萍水相逢有过多期待,但……他估计错误。
“那个男人有‘深度’,他不看女人肤浅的表相外貌。”
“有深度的男人不好吗?”现在这种男人少了,多数男人都是视觉型野兽,他也是,否则现在不会坐在她身边。
“他看的是女人口袋的‘深度’,那个女的,存款比我多、身家比我厚。”
他再次笑开。他以为自己是幽默达人,没想到她连自杀这么严肃的事,都能讲得让身旁的人弯腰大笑。
“怎么办呢?妳本来已经不够‘深度’,跳下去之后,连肤浅的表面都没了,不是很亏?”
“是很亏,但士可杀不可辱。”她说得决然,彷佛化身成即将上战场,雄赳赳气昂昂的铁甲武士。
“换句话说,跳进海里,妳才觉得不被侮辱?”
如果原来她还没觉得被侮辱到,他这句话,就真真正正、完完全全让她感觉被严重侮辱了。
她转过头怒瞪他,他却只注意到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水水的,像泡在蜜汁里的龙眼籽。
直到察觉她的怒气益发高涨,他才摊摊手让步,“对不起,我说错话,给个建议吧,要怎样妳才会放弃跳海的念头?”
她别开眼,拉直眉毛,刻意使他难堪,谁教他先侮辱她。
“建议吗?好啊,你娶我,我就不跳海。”
说完,她等着他的反应,打算在他吓到眼珠子快掉下来时,挂起轻蔑表情,嘲笑说:没那个本事,就别装好人。
但他的眼睛直径没加大,蓝蓝的眼睛还是维持一贯荣辱不惊的平和模样。
“为什么希望我娶妳?”
他淡然的态度让她的“预计话语”缩回喉咙里,只好换上另外一句,“因为我要气死他。”
“为什么嫁给我会气死他?妳怀孕了,想把他的儿子挂在我名下?”
她轻哼一声,“他要是敢碰我还抛弃我,我根本不会坐在这里考虑怎么自杀。”
“妳会怎样?”
“我会直接拿刀子冲到那个女人家里,把他砍成七、八十块,方便熬汤。”她恨恨道。
这回,他放肆大笑了,笑得乐不可支,好像她带给他的笑料足以登上金氏纪录。
他笑得她发火,捏紧小拳头,正准备对准他带着性感胡碴的下巴挥——
可下一秒,他竟然说:“好,我娶妳。”
这下子把眼睛直径加大的人不是他,而是她。捏紧的拳头松开,拉成直线的眉毛弯回来,她傻傻地发问:“为……为什么?”
“因为妳要气死前男友,而我……我打算气死我妈。”
站在白色小屋前,她歪了歪头,那个角度刚好靠在他的肩膀。
原来台北还可以找到这种房子哦,不是大楼、不是公寓、不是透天豪宅,这种房子应该盖在南部乡下吧?
不是说台北寸土寸金、房价年年飙涨吗?不是说人人都被锁在小小的公寓里,把心锁窄了吗?他不会是邓不利多的传人吧?魔杖一指,就在两间屋子中间硬是用魔法变出一块空地,盖了一间小小的浪漫屋子?
屋子只有两层楼,地坪五十左右,建筑物占地约二十坪,剩下的土地全拿来种花。一整畦的孤挺花在阳光下挺立,一棵不知名的大树在屋子左方遮蔽出一块浓荫。
她仰头看看新任丈夫,眉头皱得很紧。“你很有钱吗?”
“不算有钱吧,但生活还过得去。”他顿了顿后回答。
“你每个月薪水有多少?”她扳动手指头,开始计算一个小家庭的基本开销,在计算时眉头忽上忽下,跳个不停。
“三、四万跑不掉。”
才三、四万啊,加上她的,了不起六、七万块,这样的薪资在台北只能确保两个人不饿死,他们这种穷光蛋夫妻不能生小孩,因为付不起保母费,并且损失不起任何一份薪水。
“所以这个房子是租的?”
“不对,是买的。”说完,他自信一笑。
“还在付房贷喽?”三四万块怎么付得起房贷?早晚房子会被银行拍卖。她的眉头锁得更紧。
“对,还在付房贷。”他兴致盎然地看着她的眉毛,不但喜欢她那双灵活的大眼睛,更喜欢她那对活泼眉毛。
“所以要继续付上……两辈子?”眉毛往下掉、眼角往下掉,连肩膀都敌不过房贷压力和地心引力的双重摧残。
好可怜哦,刚结婚就成了房贷族,从此饭吃五分饱、衣穿三分暖,要省吃俭用才能在几十年后,让这栋房子不受银行的恐吓威胁。
“没那么严重,再两年七个月就还完了。”
只要再两年七个月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所以他是中了乐透,才能一次缴一大笔头期款?她的眉毛缓和下来,弯弯地弯出两条细柳。
“那你有全民健保吗?”
“我是合法劳工,当然有。”只不过是全民健保,他却说得好像他拥有国际精算师证照,屌到让人很想摔盘子。
她点头,继续追问。
没办法,谁让她对新老公的认识除了长得很帅、是混血儿之外,一无所知?“除了健保,你有其它保险吗?”
“妳打算这样一路问下去?”他阻止她的问题。
“不可以吗?结婚是很现实的。”
没错,从垦丁回来之后,他们就去办理结婚登记,在户政事务所里,彼此才晓得对方的名字——他的中文名字叫做费亦樊,而她的名字叫做李若薇,他二十三岁,而她十九,刚刚成年不久。
其实他也有问题想问她,比方除了抛弃她的前男友之外,她有没有别的亲人?结婚这种事,是不是该先跟家人报备?他也想问需不需要赚钱供她付学费,或者她有在打工赚钱……
但他认为,刚结婚不应该问太现实的问题,否则十对男女会有九对半想要走回户政事务所办离婚。他无心创下“台湾结婚时数最短的夫妻”这类纪录,所以闭上嘴巴,搭捷运去她的租屋处,把她不多的行李搬回来。
没想到,他不想创造的纪录,身边的小妻子却很有缔造的欲望。
“妳的现实问题会把新婚的浪漫情绪扫进太平洋里。”
她认真思考他的话。
有道理,往后日子已经够难过了,要是在结婚第一天就把为数稀少的浪漫丢掉,等八十岁时再回想,她会搞不清楚没事干么要结婚,毕竟光是为了气死某些人而结婚……实在不是好借口。
“好吧,我不问了,你来问。”她妥协。
经验丰富的人士说,成功的婚姻必须建立在妥协上面,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不至于婚姻破裂。
所以……她闭上圆圆的右眼,眉毛一眼高、一眼低,转身面向他。
他不懂她的怪表情,但还是开口问:“妳喜欢我家吗?”
“非常非常喜欢。”如果房贷全部缴清,她的喜欢会以倍数方式天天成长。
“妳后悔和我结婚吗?”
“不后悔,如果你明天肯和我去前男友工作的冰店吃冰的话。”她狡黠道。
“妳前男友是卖冰的?”
“不,他的现任女友开冰店。”重点是人家没有房贷压力,而且存款簿里的金额多到可以让前男友蒙上眼睛,对她的肥胖和粗鄙视而不见。
“妳要去炫耀妳的新老公?”
“对,所以……你有昂贵的西装吗?”
“只有一套。”
“一套就够了。穿上它,我会告诉他们,你是英国的贵族,在英国有两座大庄园,你念哈佛毕业,身价有几百亿英磅。”
她骄傲地翘翘嘴巴,他的脸上则出现两分尴尬,好像有乌鸦嘎嘎嘎的从他额际飞过去。
这个女孩……该不会会通灵……
她望向他,了然的拍拍他的肩膀。“不必用那种怪模怪样的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很穷,但是我知道就够了,让别人误认无所谓。”
误认和说谎……两者间的距离大约是,北极到南极。
“说吧,还有什么问题想问我?”
他想半天后,礼貌问:“我们要去哪里度蜜月?”
突地,她那只为妥协而闭上的右眼猛然张开。妥协,拜拜!
她拉起行李箱往屋里走,头也不回地说:“等你的薪水升到五、六万一个月的时候,也许我们可以考虑到淡水度蜜月。”
她从他手里抽过钥匙,打开房门、走进屋里。
他愣在原地,看着她毫不犹豫的背影,半晌,靠在篱笆上大笑不只,又是那种前俯后仰的捧腹笑法。
他最痛恨现实势利的女人,却偏偏娶了个爱算钱的……呵呵,老天爷一定在惩罚他不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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