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神 一、劫数

  
  「青松屯」是在天下第一险山峻岭——「巫豳山」的山脚下,最大的村落。
  说是最大,其实真正落户在村庄里的,掐指算算不过两、三百口人家。
  但别小看青松屯,这儿最热闹的一条老街,日出到日暮、年初到年尾,一向是挤满熙来攘往的旅人,繁华的程度不下于金银淹脚目的临海大城。每到吃饭时间,茶馆、酒肆都是一位难求,生意好得不得了。
  一名高头大马、仪表堂堂的红发汉子,左等右等等不到饭馆空出位来,又饿又渴,满腹火气都快炸开来了。这时,他发现对街的大榕树下,有个摆摊卖凉茶的,决定先解解渴,便走了过去。
  「老爹,给我来碗凉茶。」
  「好,凉茶一碗,马上来。」快手快脚地,老翁从装着大冰块的箱子中,舀出一大勺黑漆漆的沁凉茶汤,倒入碗中。「大爷请用。」
  「谢谢。」
  汉子咕噜噜地灌下这一大口以药草熬煮的甘甜茶汤,喊了声「爽快」,擦擦额上的汗水,搭讪道:「我以为青松屯是个小地方,没想到人会这么多,连找个吃饭的地方也难!」
  「哈哈,爷儿想必是打自远地来的吧!」老翁笑了笑。「青松屯自古就是衔接丁、元两州,南来北往的必经要道。倘若你是贩夫走卒,要把货物运往南方,得打这儿过;倘若你是微服出游的皇亲国戚,想回北方,照样得打这儿过。除非您是神仙,可以飞过这高耸入云的巫豳山,否则只要是靠腿走路的寻常人、骑着没翅膀的寻常马,要上京、下江就非经青松屯不可,又怎会不热闹呢?」
  汉子的确不是这一带的人,他的家乡离此地有十万八千里远。但被老翁这么一指教,彷佛暗暗被对方嘲为土包子,汉子心头隐约有些不快。
  他速速喝干了这碗茶,从腰间掏出一枚铜钱,丢给老翁。「零头不用找了。」掉头便走。
  老翁从后头追上,叫住了他。「等等啊,大爷!」
  「我不是说零头不必了吗?」
  老翁摇摇首,把铜钱递还给他说:「不好意思,大爷。您给我的铜钱不是咱们天朝的铜钱吶。」
  这下可糗了。汉子尴尬得红了红脸,急忙再取出钱囊,掏开来一看……谁晓得偏就这么凑巧,手边的天朝铜钱竟全用尽了,剩下一些银元与大额银票。
  他也不啰唆,眉头皱都不皱地,直接掏了一枚银元塞给老翁,口中还是那句话。「不必找了。」
  「使不得、使不得,我一碗茶也才十文钱,怎好意思收大爷您这十两银元呢!大爷要是手头不便,那就下回打青松屯经过时,再给老朽也行。」
  老翁的推却,反倒令红发汉子拧起了眉、沈下了声。
  「喂,老头,你不收下这银元,是不是在瞧不起人呀?你以为番外来的人都穷酸得给不起这银元吗?」
  天上掉下来的欲加之罪,令老翁错愕地连连摇手摆头。「不、不、不,老朽怎敢,老朽半点那个意思都没有,我也不知道您是番人……」
  「没那个意思就给我收下!」揪住老翁的领子,红发汉子咄咄逼人的怒吼,引来周遭众人好奇的目光。
  蓦地,一阵呵呵的笑声,冷不防地自红发汉子背后发出。
  自己居然毫无察觉有人接近!想到万一对方有意对自己不利的话,自己早吃了一记暗箭,汉子不由得心惊肉跳,颤了一颤。
  「兄台,有话好说,对老人家动什么手脚呢?」
  这人敢挺身而出替这老翁说项,想必是有三头六臂吧?红发汉子好奇地回头一窥这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好事者。但一反红发汉子的预料,对方既没有三头与六臂,连身高也不及自己的肩膀,只不过是个肤色黝黑、没长几块肉的干瘪小子。
  什么呀!这副弱不禁风的鸟样、凭这样的「汗草」,也学人玩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把戏?也不一旁惦惦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存心找死吗?
  「你是哪根葱,竟管起我木儿大爷的闲事!」
  不仅没退,黑肤小子再一咧嘴,走上前。
  「爷儿,阿草伯是个穷卖茶的,全靠每天挑这茶担子赚几文钱养家。要是不小心给折伤了骨,没办法再挑担子,一家几口人可全要饿肚子。这次对您的冒犯,就请您大人大量,高抬贵手地放了他,别计较吧。」
  他正想回「我若不放,你又拿我怎样?」,黑肤小子的右手不知何时已搭上了他的左腕,笑容未变地说:「喏,我代阿草伯跟你道声谢了……」
  小伙子的「了」都还没说完,一股似要碎骨断筋的强劲力道,从轻握住他手腕的五指上灌过来,红发汉子整张脸刷地一白。
  痛——痛死人了!!
  不要说是与对方较量了,仅是这一掐,他便知道两人之间的力气有云泥之差,自己根本不是这看似平凡的黑小个儿的对手。常听人说中土人才济济,有许多深藏不露的高手,没想到今儿个竟让他碰上了一个。
  痛到快失禁,冷汗也潸潸落下。忍了一会儿,他沮丧地一咬牙,羞辱地放弃挣扎。「我放、我放开……就是了。」
  「哈哈,感谢兄台接纳善言,日后必有善报。」
  黑肤小子大力地拍拍他的背,并吆喝道:「大伙儿,快来、快来,有免钱的凉茶可以喝了!这位番人大爷先前用十两银元买下了阿草伯今日所有的凉茶水,招待大家喝免钱的哟,大家要好好谢谢爷儿的慷慨啊!」
  顿时间街头爆出了欢呼声,人潮迅速聚拢,争先恐后地抢着喝免钱凉茶,红发汉子也被一堆不认识的「乡亲」热情包围住,因为人人都把他奉为「出手大方阔绰的外地大爷」,争相攀交、推销。费了好大一番功夫,红发汉子才狼狈地挤出重重人墙。
  「哟,番邦来的大爷,谢谢你招待的凉茶!」
  一手捧着茶碗,闪出一口洁亮白牙的黑肤小子,一副「杀人放火的不是我」的无辜模样,坐在大树下,扬起一手与他打招呼。
  满腹怒火早已被先前的沮丧浇熄,红发汉子懊恼地瞥瞥他。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身手这么了得?」
  「我?我谁也不是呀。不过是区区一个小猎户,专在巫豳山上打猎维生。对了,我今日猎得一头花鹿,你要不要买个几斤肉回去?保证肉鲜味美,晒一晒做成肉干带在路上,不但可解饥,万一在山上遇到恶狼,还可把它丢出去当成诱饵解一解围。卖价不多不少,就十两银元,你说如何?」
  「不必了!」没好气地顶回去,其实红发汉子心头另有一层忧虑。
  如果中土随便一名猎户都有此等的身手,想必天朝京城中更是高手云集……他一个人可有能力突破高手层层戒备下的京城,直闯大内把「她」带走?
  「什么小猎户?!」
  卖凉茶的老翁听了直摇头,插口说:「十郎大爷太谦虚了,他可是巫豳山上一等一的猎手、大英雄。他只身与巫豳山的头号恶霸独眼大黑熊,单打独斗了三天三夜,讲起这为民除害的事迹,青松屯内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哈哈哈,阿草伯您说得太夸张了。那只是我遇上黑熊时,脚慢跑不掉,才不得不和牠缠斗,要是跑得掉,我何必冒生命危险自找苦吃?幸亏最后是一阵雷击落石把熊砸死了,不然死的人铁定是我。」
  「嗳,十郎大爷就爱开玩笑,一般人遇上黑熊,能撑到半个时辰已是奇迹,您还僵持了三天呢!像您这样不居功的英雄,才是真英雄。」
  「阿草伯,您什么时候不卖凉茶改卖起甜汤了?我喝不惯这一味,还是您的青草茶好喝。」黑肤少年淡笑地要老翁别再把「英雄」两字挂嘴上了。
  一方面,晓得了对方并非一介寻常的山野猎户,多少让红发汉子释怀了些。
  老翁应少年要求,换了个话题。
  「这次老朽不周到,让红发爷儿您这么生气,还惊动了十郎大爷,老朽深感过意不去。不如这样吧,等会儿请两位到寒舍一坐,我让内人摆一桌酒菜向两位谢罪,还望两位赏我这个脸,务必接受我的招待。」
  「噢,阿草大婶的手艺比镇上任何一间客栈都好!我可以跟你打包票,兄台,你非吃看看不可!!」黑肤小子粗鲁直率地以手背抹抹嘴,垂着口涎笑说。
  可惜红发汉子原本饥肠辘辘的肚子早已气饱了,于是以「赶路」为由婉谢了老翁的邀请。
  「呃,爷儿,恕老朽冒昧,敢问您说要赶路,莫非您是打算现在出发,越过巫豳山吗?」
  汉子一颔首,老翁紧接着追问。「您一个人吗?没有其它同伴吗?」
  「是啊。」他顺口答完后,看到老翁与黑小子两人的表情瞬间凝重起来。「怎么,我一人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踌躇地拧了拧手。「老朽接下来这番话,可不是在恐吓爷儿。实不相瞒,近一、两年来,不少夜宿巫豳山的独身旅人离奇地死在路途上,他们被发现时,浑身上下无一处外伤痕迹,但全身骨头却是断的断、折的折,状甚凄惨、恐怖。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人的暴毙,至今连官府的人都说不清。」
  浑身骨头断裂?听来的确很令人毛骨悚然。
  「如果那些人是从高处落下,尚可理解,问题是陈尸地点的四周并无悬崖,也无滑落的痕迹。是什么人、或什么动物,不但有那么大的力气能折断人全身的骨骼,还能不在死者身上留下伤痕、掌印?因为太诡异了,还有人穿凿附会地说是巫豳山的鬼神在作祟呢。
  「总之,此事早已搞得附近几个村子人心惶惶。现在大伙儿越山时,必定觅同伴而行,像您这样逼不得已的独身旅人,也多半在晌午前就出发了。若骑快马的话,一日应可越过山头到元州的幛纱村,无须夜宿山中……」
  老翁抬头看看天色,好意地说:「我看今日时辰已过,劝您还是别勉强入山,何不在镇上多住一晚,等明儿个再出发?」
  红发汉子依然提起了行囊,道:「多谢您劝告,但我有急务在身,不想为了这点乡野怪事就耽误行程。」
  老翁以为不可地摇摇头。「爷儿,这件急事有紧急到值得您赌上一条命吗?您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这事儿比我的生命还要紧。」
  红发汉子不听劝地离开了。
  「唉,年轻人啊,有什么事会比命更要紧?命没了,一切也没了啊!」老翁在他身后不停喟叹。
  黝黑的年轻猎户上前拍了拍老翁的肩膀。
  「阿草伯,能说的、能劝的,你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也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我看他方头大耳的招福脸,不像会短命的样子,你就别替他操心了。」
  老翁默默地点点头,握着手中的十两银元,朝天拜了拜。希望老天看在这位出手慷慨、性子急的番人大爷,对他这老翁做了件大好事的份上,能够保佑他平平安安地越过巫豳山。
  一旁黑肤青年已经开始替老翁收拾凉茶担子,嚷嚷着道:「我们快回你家吧,阿草伯,我要饿死了啦。」
  「失礼失礼,老朽这就来了。」
  老翁心想着家中的黄脸婆若看到这十两银元,不知会有多惊喜。今天真是个风和日丽、开心幸福的好日子。
  ***
  「阿草伯、阿草婶,谢谢你们的招待啦。」
  饱食了顿迟来的午餐,再陪老爹喝了几巡薄酒,黝黑的双颊浮着酣红健康色泽的飒爽青年,告辞这对朴实和善的夫妻时,已是日照西斜的时辰。
  「哪里,老朽不知寒舍里连点象样的好料都没有,还夸口要煮大餐招待您,真丢脸。结果还是煮了您带来的鹿肉,才弄出点东西上桌,让爷儿见笑了。」
  「不、不、不,我搬来到青松屯之后,已经好久没吃过象样的料理了,要不是拜阿草伯的慷慨,我哪吃得到这么美味的一锅肉汤。阿草婶的手艺还让我想起我娘亲,教人感动到想哭呢!」
  「若十郎大人不嫌弃,以后可以常常来,老身无论何时都很欢迎你的。」
  「阿草婶人真好!我可是很厚脸皮的,以后天天上门吃白饭,让妳赶我不走,看妳怎么办!」黑肤青年咯咯笑道。
  「老身欢迎都来不及了,我明儿起每天都会帮您准备好碗筷。」
  青年笑了笑,挥挥手与两人道别。
  「真是个好孩子……模样生得俊,和善又尊重老者,打猎的本事又是一流的。嫁给他的姑娘应该可以过着不愁吃穿的生活,可惜咱们家的女儿全嫁人了,咱们没这福分收他当女婿。」
  「不要作白日梦了,像他这么有本事的猎户,不会久居于青松屯这小地方,早晚会往更大的地方去发展的。就算咱们女儿没嫁出去,也是高攀不起这门亲事啊。」
  老翁捻了捻白须,凝望着远去的青年身影,预言着。
  「我这双眼睛不会看错的,苟十郎非池中物,他日必有一番大作为。」
  浑然不知后头的老夫妻正大力恭维他的青年,踏着微醺的醉意,步履有些蹒跚地走在回家的路途上。
  轻风徐吹,山歌慢哼,苟十郎混在傍晚的人潮中,心情好得不得了。大啖过数个月以来最有「家」的味道的一餐,那愉快全写在脸上。
  话说,他有多久没见到家人了?一年、两年……糟糕,居然算不清了。由此可见,自己真的太久没回家一趟了,怪不得会这么想念家乡味儿。
  不知道爹、娘和排行在自己上头的九个兄姊们,可都安好?
  十郎的老家是在离青松屯约百来里的南方小农村中,光是要返家一趟,骑马也得耗上十天半个月,并不是那么容易能回乡省亲。而报平安与近况的书信,也是半年、一年才捎上一封。
  但,出外打拚的人,哪个不是这样?
  反正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十郎相信家人们在老家过的日子,十之八九也没啥改变。
  苟家代代是连自家田地都买不起的穷佃农,村子里的人常说,苟氏夫妇能够拉拔大十个孩子,而没让半个孩子饿死,是奇迹中的奇迹。不过这也是他们「早也做、晚也做,从日出忙到日落,无一刻休息」的辛劳所换来的。
  也许是从小看爹娘们挥汗如雨地辛苦耕种,却还是穷得快被鬼捉走的模样长大,让十郎对务农没什么兴趣。既然无意帮忙家里种田、一辈子务农维生,自然没道理留在家中吃白饭。
  因此他十三岁就不顾爹娘的忧心,不听兄长们的劝阻,款了款包袱,便只身离家出外闯天下了。
  他还记得自己的头一份工是在有钱人家里打打杂,虽然对方供吃供住,但不被当人看的感觉,让他不到一年就走人了。之后又辗转做了好几份工,学了很多谋生技巧,他在绎站学会了如何照顾马儿、在镖行学会了点拳脚功夫,并在皮货商那儿学到了如何制皮等等。
  谋生本领学得快、有张讨喜的长相,加上擅长与人相处的个性,十郎无论待在哪里都过得如鱼得水——起码表面看来如此。
  可是,往往在他得心应手、习得了窍门之后,他又会心生困惑——自己离家为的是过这种生活吗?他苦苦追求的,是待在这个地方,把这儿当成家,然后像这样一成不变地过日子?一旦这种念头在心里头萌芽,每天他脑海中都会听到……
  我真的属于这里吗?
  不对、不对,我不想这样子过一辈子。
  我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我并不属于这个地方。我不知道我属于哪里,但「那里」绝对不是这里!
  通常「求去」的念头一出现,它便一日日地在心中膨胀,过不了多久,他只好辞去那份活儿,前往下一个乡镇,并且期望着,这次他能找到一个令自己再也不想搬离开的村子、有份能让他甘愿做一辈子的差事,但他无可救药的流浪癖总是一再发作。
  半年多前,又一次历经「卷铺盖走路」的挣扎后,这次十郎来到青松屯。
  起初他仅是打算路经此地,前往繁华、天下第一富庶的丁州。谁晓得,竟在巫豳山上遇到一头足有两人迭在一块儿那么高的凶猛黑熊,当下他以为自己小命休矣,但是经过了三天三夜的你追我逃生死斗,他不但侥幸没死,还阴错阳差地在雷公槌的一劈助力下,神奇地解决了那头凶恶的黑熊。他还记得自己使出吃奶的力气,拖着笨重的熊下山时,那轰动整个青松屯的场景。
  原来这头在巫豳山上出没的黑熊,是令乡民们头痛多年的凶神恶煞。每到秋末冬初的季节,这头熊为了补充过冬前的食粮,经常在山中杀气腾腾地觅食。一遇上了人类,便把对方视为侵犯地盘的外敌,毫不留情地攻击,这些年来不知造成多少死伤。
  想当然耳,成功「猎」杀这头熊的十郎,一夜之间成了青松屯这一带人人崇拜的猎熊大英雄。
  村长发给他赏金,还赠与他一栋村里的房子,当作是「为民除害」的褒奖。
  但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他当然明白村长送房子给他,主要是想借用他打猎的本领,继续冒险卖命为青松屯除害。
  不过被利用也无所谓,他生平第一次有机会「拥有」一样东西,一栋属于他的「房子」,一个他的「家」,代表他不再需要浪迹天涯了,这里就是他的家!
  十郎高兴得立刻接受了村长的好意,决心在青松屯住下。
  即使事后发现那栋房子是间摇摇欲坠、风一吹就快垮掉的简陋茅草搭的房子,在十郎眼中它还是自己最宝贵的「家」。
  况且,当一名「猎户」比想象中更来得适合他。
  靠着这五、六年来四处学来的本领,他可以自己整修屋子、设陷阱捕猎,再到市集上贩卖,一切自给自足,填饱自己的肚皮没问题。而且没有了处处得听令于人的拘束感,可以成天随心所欲地过日子,自由自在地徜徉于山野丛林间。
  这才是我想要过的日子……
  当他在山中为了追逐猎物而奔驰时,脑中经常会晃过这样的念头,自己是天生的猎人,这是最合乎他天性的生活方式。
  可是,为什么他的心里还是有种美中不足的感觉?好像这样子的生活,依然缺少了什么?那个「什么」究竟是什么?
  曾经十郎以为自己缺少的是一名红粉知己,好一阵子都在红粉堆中打转。但是尽管和姑娘家们在一起时,鱼水之欢能让他短暂忘却那股失落感,却始终填补不了他胸口的「空洞」。
  这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
  彷佛自己的三魂七魄中,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是不是失落的那部分在呼唤着他的灵魂,所以他才会克制不住自我放逐的念头,流浪过一城又一城、一乡又一乡?
  十郎想得发愣的时候,面前所见的一切突然间笼罩上一层红纱。
  「呵呵,抱歉啦,小哥。人家的手绢儿掉了下去,你能不能送上来给我啊?」
  就着被薄纱罩面的模样,十郎仰起头,瞧了瞧这娇滴滴声音的主人,而从艳旗高挂的厢楼勾栏间,也正巧探出了一张扑着香粉、描着黛眉的脸蛋。
  十郎认出了女子,笑着回道:「金芝姐儿,您的闺房里想必堆满了手绢儿吧?怎么成天在掉手绢,简直像是天女散花一样。」
  风骚的美娘子扬了扬手绢儿,格格笑说:「哟,我道是谁呢!今儿个又是被你捡到了呀,十郎。姐儿想死你了,你还不快上来,给姐儿我捧个人场,是你的话,我分文不取也没关系。」
  人不风流枉少年,十郎暂且抛下烦恼,取下红纱手绢儿,放在唇边一香,邪恶但不下流地说:「金芝姐儿这么慷慨,我怎能辜负妳的好意呢?我马上上楼让姊姊疼,等我。」
  一旁的鸨娘听见了,立刻抗议地说:「金芝儿,妳不要乱作主张啊!」
  十郎识趣地掏出钱袋。「孟嬷嬷,这些是金芝姐儿帮我省下的茶资,我就借花献佛,请妳把它全分给其它姊妹们吃红吧。」
  见到那锭碎银,臭着张脸的鸨娘才转怒为笑。「我是跟十郎爷儿您开玩笑的,金芝儿和您的交情,我孟嬷嬷怎会不知道呢?您请上楼吧,我这就叫人把酒菜送过去。」
  「有劳嬷嬷了。」
  他人一进入这满是浓浓胭脂味儿的空间,莺莺燕燕们一拥而上,左一声「十郎哥好久不见」、右一句「十郎大人我一直在等你呢」,无不争着要拉他到自己的包厢中一坐。能这么「受」欢迎,大概没有男人会不高兴的吧?十郎苦笑,要是这些姊姊妹妹们别用尖尖的指甲,戳他、掐他、拧他的话,他会更高兴的。
  「好了,妳们这些小浪蹄,全给我闪开!也不想想是谁把十郎招进来的,他今天已经被我包下了,妳们谁也不许跟我抢。」连在上房中等待十郎上楼的金芝儿,都不禁要赶着下来捍卫自己的「独占权」了。
  不过她的话反倒引起更强烈的抗议,眼看一场争端要起,十郎只好以最大的笑容,轮流地左搂右抱着每位姑娘,在颊上一香地哄道:「这样好不好,我发誓,我今儿个一整夜都不走,不捧完每位姐儿的场子我不回去,所以不要担心,先让我去拜访金芝姐儿。」
  好不容易终于安抚完全场子的姑娘,十郎才走到嘟着嘴、一脸不悦的金芝儿面前,执起她的柔荑亲了一下。
  「好姐儿,给十郎一个甜笑嘛,别气了。」
  「哼,谁像你这没心肝儿的,对谁都笑、对谁都好!人家不理你了。」金芝儿作势一推。
  十郎笑了笑。「好吧,金芝姐儿今夜不想理我,我走便是了……」
  「你敢!」好不容易摆脱那个难伺候的脑满肠肥、挟着金银财富就作威作福的乡官,来了个年轻俊俏、温柔体己的小哥。没把十郎的青春精力吸光之前,她岂会轻易放他走。「走,跟我上楼去,让姊姊我好好地疼你一疼。」
  两人才踏上楼梯,便听见楼上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嚎叫,以及巨大的断裂声响,紧接着就有人摔下了楼,尖叫声此起彼落,场面hexie成一团。
  十郎想也不想地把金芝儿护在身后,要她赶紧去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那你呢?」
  上面持续传出了混杂着尖叫声与某种兽类嘶吼的噪音。十郎左右看了下,顺手扳下一根断裂的木头扶手充当木棍。
  「我去瞧瞧是怎么回事。」有人喊救命,他无法置之不理。
  「不要去,危险啊!」
  他没把吓得一脸花白的金芝儿劝告听进耳中,三步并两步地往上爬,循着噪音来到那间不停发出尖叫声,门户洞开的厢房。
  十郎握着木棍冲进去——冻住。
  屋内一片狼籍。
  原本是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凭栏而座的窗台,破了一个大洞,到处都是飞散断裂的碎木屑,油灯掉在地上,桌椅也是翻的翻、倒的倒,酒菜洒了一地。
  可是这些都不重要,十郎根本无暇去注意这一切,他的眼中此刻只有一样庞然大物占据着,在离他不到十步的距离远,「牠」就站在那儿——
  被倒地油灯所点燃的火势,所照耀出来的雪白兽王。
  荧荧火焰下,浓烟中浮现出牠猛狞、凛冽的美丽姿态,彷佛不属于这世界的生物。
  魔魅的金色双瞳冷冷地瞪视着十郎。
  虎。白色的虎。足足有普通老虎的两倍大的白虎,就在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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