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是民享社区的年底大扫除。
不强制参加,但民享社区居民向来有团结力,出席率高达七成,大家在公共区域边聊边扫,气氛融洽,俨然是同乐大会。
角落,传来声声惊呼。
“乐小姐!不要碰啊!”
“乐小姐,你不怕脏吗?!”
身边众人的叫唤,抵挡不了乐品妮的决心,她眯眼看着矮墙死角边的老鼠尸体,刚刚大家用水冲了、用扫把扫了就是弄不出来,她挽起袖子,戴上大手套,就这样弯下身,探出手——
众人尖叫,频频阻止。
这个乐小姐竟然敢徒手抓死老鼠!虽然隔着手套,但光想也觉得恶心啊!乐小姐人长得漂亮,干干净净的,怎么敢碰死老鼠?
乐品妮才不管他们,速战速决的伸手一抓,一碰到那软绵绵的物体 ,还是有股作呕感,但只迟疑了一秒,她便将死老鼠抓了出来,丢入旁边垃圾袋。
大家哑口无言,乐品妮像凯旋归来的战士一样,走过自动让路的人群,提着大垃圾袋,走路很有气势,展现她名模身段,让大家看得一愣一愣的。
提个垃圾袋,也能这么美啊?乐小姐了不起啊。
全程举动,包含抓老鼠的果决,全落入陶泽森眼里。他才刚到,就看见大家已经开始打扫,其中,乐品妮太显眼,他一眼就看见她了。
今天她束起马尾,穿全套紫色运动服,看起来很有精神,脸上戴着大口罩,露出眼睛炯炯有神,他看见她毫不迟疑的抓老鼠尸体,也看见更早时她一个人提着三大包垃圾,力气不小呢!
他就想,这女孩真讨人喜欢。
美丽大方,个性随和,不怕弄脏自己,不像一些女生怕蟑螂怕到尖叫,他喜欢她表露的冷静坚强,好像天塌下来也不怕的气度。
“陶先生!”乐品妮不知道何时走了过来。
他对她浅浅一笑,然后戴上口罩。
那笑容很短暂,但乐品妮看见了,她觉得受到鼓舞,前几天晚上被他撞见跟洪哥的争吵后,她的心情一直很乱。
想着他原来在生她气,又想着他叹气无奈的叫她别哭,还有他二话不说脱下外套给她的温柔……她竟然——
越想,就越喜欢他。
因为他生气不理她,反而让她更深刻明白自己对他的在乎,更确定了这感情。
“前几天真不好意思,对你发这么多牢骚。”她拿着扫把在他旁边扫落叶,一下又一下的,发出沙沙声响。
陶泽森看了她一眼,也拿起扫把慢慢扫,淡淡问:“那你想过了吗?以后想做什么?”
她手中扫把停顿一下,似是有点讶异他话问得这样直,摇了摇头。“想过,却没想到。”
他扬眉。
“太多想做的,我想开宠物店,又想开花店,还想过咖啡馆……后来想想,我兴趣还真多,什么都想试试,这算好事吧?总比什么也不想做来得好。”她浅浅笑了一下。
他低笑。“多尝试看看是好的。”
她听了,笑容更大了,他这句话很鼓励她喔,本来还有点彷徨不安的,被他这样一讲,就觉得果然多去试试无所谓,年轻嘛。
“后来洪哥有帮我把电影推掉了,他表面上虽气,还是疼我的吧?我觉得他至少尊重我的看法,我很高兴。”她主动聊起后来的状况,又道:“我好期待未来喔!”
她笑得很开心,即使被口罩遮住大半的脸,他依然能清楚看见她眼底明亮的笑意,除了笑意,还有满满的期望,暖暖地晕开来。
他不禁也笑得更开了。
“那时候不管你开什么店,都要找我……”话,止住。因为太过直白的亲昵邀约,就这么从他口中脱逃开来,他抿了抿唇,忽然觉得口干 ,看见她脸色有点红,但好像……笑得更开心了?
为什么她笑得更开心了?因为他说的话吗?陶泽森有些不解的凝视她。
乐品妮好开心啊!他这么说好像他们有未来,好像他们的交情不一般,这种对一般人来说很交际的邀约,但从陶先生口中说出就是不一样 !
那个陶先生欸!
总是冷淡以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陶先生,竟然叫她以后还要找他?!
点了点头,她满口应允。“一定!我一定会找你的!”
冬阳下,乐品妮灿笑如花,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人们在旁边吵闹,气氛热络,他们这一角,却好像时间凝结住了。
她笑着,他微愣着,风吹过他们的发,为他们营造一个氛围,将他们关在其中,空气在流动,抚着他们同样悸动的心。
她心悸,他也心悸,眼中只看见彼此,扫把一下下刮着地面的声音,是搔着他们胸口的慌,慌什么呢?
乐品妮慌她坠入这段爱情更深了,陶先生的眼睛,陶先生的表情,陶先生的声音,都让她有种想要紧紧拥抱的冲动,她从没这样过,有种渴望,却又有种矛盾的臣服感,她觉得自己被征服了,死心塌地的。
但陶先生从没出手征服过她,她的全身细胞就往他身上靠拢了,乖乖束起双手被征服。
陶泽森也慌着,他恋爱过,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他对乐品妮太在乎了,她像温暖的光影,一次次用笑容映在他心版上,渐渐晒下痕迹,当他发现那痕迹后,就难以擦去了。
在她面前,他总是不像自己,从没这样关心人,却给了她过多的关心……尝过他牛肉烩饭的人有多少?除了夏树,就属她了。
拿起畚箕,他侧身,轻轻将叶子扫进去,忽地,传来她的声音。
她主动邀请他。“等一下有没有空?我们一起去吃中饭好不好?”
低着头扫叶子的他,不禁勾起唇,极轻的一笑。
“好啊。”
这是一家很特别的餐厅。
难得一见的大溪地餐馆,装潢摆饰也充满南洋风味,深色漂流木、金黄色却略微昏暗的灯光、焦黄的干草、土著的著色面具……这里人声鼎沸,生意极佳,即便是身处水泥丛林,仍旧让人有股错觉,仿佛吹来海风,染咸了鼻间。
原木餐桌旁,乐品妮伸手抚过桌上有大有小的木痕,微笑掀唇道:“好有味道的木头喔……”
对面,陶泽森不动声色的也瞄了餐桌一眼,这里的木桌看起来很有年纪,不是欧式涂上保护漆的木餐桌,而是以漂流木制作,每张的形状都独特,都是经历不同旅程的老木头。
跟前女友来过几次,她也喜欢这边的菜肴,却一次也没提过这里的摆设,更别说注意到老板对木桌的用心了。
但乐品妮注意到了,她从一进来就频频赞叹各样摆设,说左边墙面上挂的面具很惊悚,又说头上的吊灯有种漂流中的海船上唯一的灯光的味道,她用的形容词极长,但他听懂了,并且深有同感。
他觉得这餐厅是条船,灯影随海浪摇晃,眼前的她很不真实,尤其当温暖的光线归映她美丽五官时,他都次次在心中讶异,现在他们相约出来吃饭的事实。
“陶先生……”她执起叉子,眯着眼睛。“这个好好吃!”
他笑了笑。“我点的当然好吃。”他可是美食家欸!
这家餐厅在他的推荐名单很久了,老实说,他的标准极高,能竖起拇指的餐厅没有几家,这家是其中之一,看见她吃得高兴,他不禁得意起来。
他也执起叉子,用起自己的主餐,对面的乐品妮偷觑他用餐方式,感到惊奇。
他吃东西极慢,一口送入嘴里,细细咀嚼许久,有时候会微偏着头,好像在做检验一样。
“吃这么慢是因为工作习惯吗?”她忍不住问。
陶泽森愣住了,胡乱吞下嘴里的食物,想起前女友曾经抱怨跟他出来吃东西太慢,说他吃饭比女生还慢,浪费时间。
他呆了几秒,凝视她不解的眼神,在其中没有见到任何不快,于是有点放心的解释。“因为我得检视这家餐厅味道有没有变,所以即使是去已经去过的餐厅,我也会细细品味,如果察觉有改变,会立即更新资讯。”
她频频点头,有感而发。“有次我看了某个网路部落客形容某家肉包,说汁多味美,料丰实在,然后我就赶快去买,买回来后好失望,因为肉包跟网路上的照片不一样,后来很多网友反应说没有那么好吃,那部落客才说因为老板换过了……”她可爱的嘟了嘟嘴。“虽然部落客并没有更新情报的责任啦,但我还是觉得如果可以事先知道老板换过了,我就不会那么失望了。”
他点点头。“这是对我的读者负责,对一家店,我不会只给一次机会,就算第一次吃就觉得难吃,我还是愿意去第二次甚至第三次,一旦有改善我就会更新情报。”
乐品妮的眼睛闪着赞许。
噢,她真喜欢他这种态度,冷淡却又对工作充满热情的感觉,他曾说过不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但既然不在乎那些,就该有偷懒的理由,但他没有,仍然很认真的为工作负责,他表现出来的态度,令她想起自己……
其实她面对演戏向来得过且过的,努力克服演戏,却从没努力去磨练演技,她总觉得自己没天分,久而久之也有种交差了事的感觉,因为心里明白,会选角选到她,基本上就对她的演技没有期待,他们要的只是她的知名度与外表造型而已……
说到底,是个花瓶。
她放下餐具,招来待者,在他讶异的目光下,点了一杯水果酒。
“才下午就喝酒?”他眉头挑得老高,很是讶异。
她浅浅笑,没回话,只是撑着下颚,定定注视着他,很快待者送来了酒,置于桌上,夺走他们的目光。
椭圆高脚杯里,盛满橙色液体,闪着美丽光芒,乐品妮举起酒杯,望着酒液轻轻摇晃,像忽明忽灭的灯光,映着她眼瞳。
她轻啜一口,舌尖马上充满酸味,接着是淡苦的酒气,最后才是温软的甜味,滑入喉中,她眨眨眼睛,说不出来是好喝还是不好喝,其实她不常喝酒,今天是突然心血来潮,只因为……
眼前的男人,教她联想起自己的偷懒,有瞬间她觉得他好强大,他太正直了,她觉得自己很贼,没有做到对那些热爱她的粉丝负责,从来没有去琢磨演技,总觉得自己没天分,而导演似乎对她要求也不高,于是得过且过了。
现在,接触到他耿直的眼色,听着他对读者负责的论调,让那些被她刻意扫落在角落的心虚,忽然扬起尘嚣。
于是她有点逃避的点了酒喝,然后啊,酒量只有一咪咪的她,很快的眼色朦胧了,还不时漾着傻乎乎的笑。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用完餐后出了餐厅,冬日的骄阳盈盈洒落身上,乐品妮始终挂着笑容,走路轻快,午阳在她身上镀下美丽金光。
她边走边唱歌呢,陶泽森走在她后面一步的距离,听见她轻轻的歌声从前方传过来,他不禁笑了,她唱——
“喔喔喔~~你是我的花朵,我要拥有你……”
陶泽森笑得开怀,心情超好。她才是花朵,美丽的圣诞红,耀眼却令他心疼的圣诞红,他也想拥有她……
这念头,令他着实一愣。
他停下脚步,愕然望着前方的美丽背影,她的马尾随着跳跃步伐轻巧地扬起,光看背影,就能想象她脸上此刻可爱的笑容,定是笑眯了眼睛,唇角勾起大弧度,令万物失色。
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女人,他也躲不了了,此刻恍恍惚惚却清晰的明白,他对她……不只是特别,从身体里汹涌而来的情感,才是他对她特别的症结所在。
再不想承认,也得承认,他爱上这个女人了,煎熬那么多次,终于在这个午后面对真实情感,可能当她在阳台拿出他最爱的巧克力时,那心有灵犀的所见略同,就让他着了她的魔。
他缓缓加快脚步,走到她身前,视线毫不掩饰的直直盯着她看。
看着她微扬着下巴,大声唱歌,她转过脸来,笑眯眯的还在唱:“你是我的花朵~”
她醉了,他对她微笑,她因此恍惚了,看着他大大的笑容,他这么一笑,看起来好温柔……
忽地,传来惊叫。
“那是乐品妮吗?!”
“好像是欸!她旁边的男人是谁?”
乐品妮一愣,听见有人认出她来,那些路人对她指指点点,刚刚在餐厅也有人认出她来,但似乎因为在用餐的关系,大家很厚道的没来打扰她,但现在的路人就不一样了,她们拔高声音惊叫,甚至还拿出手机拍她。
她有点呆住了,还在思考要不要叫她们别拍,忽地右手被握住,还来不及反应,一股力量就将她往前拖。
她边跑边看着属于陶泽森的大手,握裹住她的手。
暖洋洋的热力从他的大掌传来,耳边路人的惊呼越来越远,她眨眨眼睛,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光影在他们交牵的手上跳动,她乖巧地由他牵着奔跑,有些勉强的跟上他步伐,周围街景呼啸而过,恍若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乐品妮感动得一塌糊涂,觉得自己像女主角,被英雄救起,奔驰在场景里。
她格格笑了,陶泽森听见她的笑声,正巧转进社区所在的小巷,在那夜发现的黄梅下,他停下奔跑。
犹在喘息,他正欲转身查看身后还有没有那些粉丝,忽地手中属于乐品妮的手,猛然传来一股力量,将他往下扯。
没来得及反应,矮下身体的瞬间,他几乎只看见她眼里带着笑意的眸光,匆匆一眼后,鼻间一阵芳香,唇上传来热力。
陶泽森睁大眼睛。
乐品妮吻他。
黄梅枝下,芬芳香味充盈鼻间,不是花香,是他的这株圣诞红,身上温暖的皂香,被一个亲吻带来,揉着震击心房的热情,令他无从反应。
下一秒,她推开他,笑了笑,脸颊在冬阳下红得似要中暑了,陶泽森移不开视线,呆愣地看着她美丽的脸庞。
她吻他?!
这是怎么回事?
他只觉得心脏跳得好快,就像要跳出胸膛了,他觉得要控制不住自己了,一个浅吻,让他还想要第二个、第三个,不只是轻浅的吻,想要缠绵的反复亲吻她,将她揉入身体里。
她的眼神充满浓浓情感,唇角始终笑着,软软的语调清晰的传来。
“陶先生……”
她语尾拉长,吊起他的胃口,他目光炯炯地凝视她,等待她说出接下来的话,偷偷期待着,她会说出什么……
乐品妮的笑容,几乎能酿出蜜来了,一阵风吹来,她开了口,那句话随着风吹入他耳里。
她说:“我好喜欢你……”
她不等他回应,就迳自走了,被留下的他,心里惊涛骇浪。
喜欢?
陶泽森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个下午惊觉爱上这个女人后,被她偷吻,又听见她说喜欢他……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像一场紧凑的戏,让他不只是无从反应,更有种没办法掌握状况的感觉。
甚至怀疑自己像被乐品妮玩弄于鼓掌之间的人,她说的喜欢,是哪种喜欢?她给予的亲吻,又是含着什么想法的亲吻?
君明明答案显而易见,他却怀疑了……
羊懊恼。
耳还有后悔。
卯但又好像,没那么后悔。
制如果没有那杯酒,如果他没有主动牵她奔跑的举动,或许她不会这样大胆与主动,或许她也就不会懊悔的躲在家里……
作“哞哞,怎么办?我亲了陶先生……”乐品妮抓着亲爱的小兔子,将它抱高高,看哞哞无辜的呆呆回视她,不住询问:“我好喜欢他,那时候他的手好暖,将我的手握得好热,我就想着,好想跟他在一起,好想拥有他的所有,怎么办?哞哞,我陷得好深。”
她叹气,放开哞哞,躺入软软大床里,双手捣住脸,想到昨天状况,不禁连耳根子都红了。
还记得他错愕的表情,那双总是镇定的眼睛,也闪着惊讶光芒。
他好讶异的看着她,看得都呆了,她仗着微醺感,对他大告白,看见他的眼睛睁得更大了,眼色弥漫疑惑。
是那股疑惑,教她忽然惊觉自己做了什么事,于是害怕的跑开,觉得身后他的眼睛正灼灼地烫着她的背。
回到家后,心慌意乱的她却因为醉意,沾枕便睡了,一睡睡到隔天清晨,清醒后的懊恼排山倒海而来,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久,又想起那个吻,害羞得不得了。
刹那的贴近,传来他身上的阳刚气味,直到现在都好像还贴在皮肤上,她觉得胸口的悸动从没有消减过,但却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吻了陶先生,他会不会生气?会不会觉得她莫名其妙?会不会讨厌她?
想到这儿,不禁心一颤。
她下了床,冲进浴室冲澡,出来时换了套衣服,然后在化妆台前坐下,拿起梳子梳了梳头发。
美丽的大眼睛盯着镜中素颜的自己,然后忽然对自己点了个头,眼神里满是决心。
她站起来,姿态万千的甩了甩头发,弯腰抱起哞哞,笔直走了出去。
乐品妮走在长廊上,穿着拖鞋,一脸素净,仅将发梳了顺,穿着紫色长版针织衫,着黑色紧身长裤,走路的姿势却专业有风,用她最擅长的台步,朝陶泽森的家走去。
按下电铃,她深吸口气,重重吐气,又吸气,再吐气,好紧张,但不能表现出来……
另一头,整夜没睡的陶泽森听见电铃声,随便披了件外套,走去开门。
门开了,先映入眼底的是——
一只兔子。
一只毛茸茸的米色兔子。
乌黑闪亮的眼睛,无辜的凝视他,然后,兔子开口说话了……
“陶先生,对不起,我的主人昨天太冲动了,但请你相信,她真的是太喜欢你了,才会偷吻你,如果可以,你可不可以跟她在一起?”
兔子的嗓音,很熟悉喔。
软绵绵的、本质清亮的嗓音,他听过好多次,下意识早就记起,还记得这把嗓音在电视上结巴讲着台词的时候,也记得这把嗓音昨天才说我好喜欢你……
陶泽森被逗笑了。
而且是大笑。
他愉悦的扬起一手靠在门上,斜看眼前这只小兔子,还有——双手将兔子端高高的兔子主人。
乐品妮着迷地看着他的笑容,脸热心颤。爱情真奇妙啊,让她的心情一下高一下低,刚刚还烦恼得想找个地洞钻起来,现在看见他的笑容,就觉得什么都忘了,眼前这男人像是上天给她的天敌,他笑了,她就觉得自己什么也拒绝不了了。
“那你的主人自己怎么不说?没诚意。”陶泽森笑嘻嘻地。
啊,跟她开玩笑呢。她从兔子身后露脸,一双眼睛灿着羞怯,她微笑眨眨眼睛,看起来有点无辜,一人一兔,都有点傻乎乎。
她开口反驳,笑道:“我有来啦。”
“噢。”他耸耸肩。
“那你的答案呢?”她急切地问,见他看起来毫不紧张,难过道:“我知道,你好像不喜欢我,所以才看起来这么轻松,如果你也喜欢我,就不会这样了……”
她带着伤心的语气,他全听见了。
陶泽森很坏心的只想笑啊,她太可爱了,昨天还这样大胆主动亲吻他,今天就这么悲观哀切的发言,要不是她向来不懂得掩饰真心,美丽眼睛里的爱意现在看起来太明显,他还会觉得她可能在耍他呢。
“你真会猜。”
乐品妮听了,更难过了。“真被我猜中了?你难道对我一点点意思都没有?”
“你觉得呢?”
她语气急切。“我觉得?这是你心里的想法,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哪知道,我只能猜啊!”
他气定神闲道:“你也知道你只是猜,那为什么那么难过?”
“因为被我猜中了啊!”
“我有说吗?”
“什么?”
“我有说,你猜中了吗?”
她愣住,摇摇头。“好像……没有?”
他牵唇笑了。“我也记得我好像没有说过。”
她张唇,表情讶异,随即激动的上前一步,一手抱紧哞哞,一手紧张的拉住他胸口的衣服,仰首凝望那双莫测高深的眼睛。“所以我没猜中?”
他但笑不语。
拔高的愉快嗓音,从乐品妮的喉间逸出,她望着他的笑容,胸口里填满快乐,他明明什么也没说,她却好像因为他的笑容得到了某种令她雀跃的答案。
她呆呆地看着跟刚刚不一样的他,不再说话了,很怕再问下去,答案又会有改变。她有一点点感觉到他的好心情,故意吊她胃口,她感觉自己被他玩弄于手掌心,但却甘之如饴。
一点也不急的陶泽森,仍然笑着低首凝视她。
昨天想了一夜,从怀疑乐品妮口中的喜欢其实是一种大众爱,猜想她的亲吻是作风洋派,还担忧起两人关系会变尴尬,当他爱上这个女人,就再也没办法用平常心看她,尤其是他们之间还有过一次亲吻。
但当今天早上她来按了门铃,一见到她后,这想法被推翻了。
她抓了只小兔子当她的代言人,这举动好可爱,他觉得太好笑,尤其是她那双无辜的眼睛,就跟她怀中那只小兔子一样,惹他怜惜。
于是那一瞬间,他再不能忍耐。
就算她是来道歉说请他别当一回事,他都没办法装作若无其事,甚至偷偷决定,就算她想撇清,他也会逼迫她面对,探清她对他的想法与感觉。
但,她说她喜欢他。
这个第二次从她口中听见的喜欢,终于让他确认,这个喜欢就是爱……她还说,想要跟他在一起。
她主动表露心意,让陶泽森的心稳如秤锤。
于是他故意逗她,看她因此难过伤心,转而开心期待,染在她眉梢的紧张,满足他身为男人的自信心。
乐品妮等太久了,他始终一句话也不说,仅是保持沉默盯着她,她总算忍不住的主动开口:“所以你的意思……”
话,被截断。
陶泽森用一个深吻,回答了乐品妮。
是骤然而来的深吻,一手扯住她的肩膀,就这样狠狠地吻了下去。
温软的嘴唇,一如昨夜的触感,瞬间降临的清香,令他忍耐不住,含住柔润的舌,吮进她的芬芳,感觉微醺却又分外清醒。
他眸光暗下,丝毫没想到,原来一个吻可以让他感觉被灌溉,过去他的人生冷硬阳刚,一个人、一台电脑、几盒巧克力,与吃不完的工作,但这个女人踏入他生命,注入奇迹。
她总是笑得甜蜜蜜,什么事也打不倒她似地,活力满溢,她一出现,自动散发光芒,闪耀他单调的眼睛。
握紧她纤细的肩膀,他缠吻她所有甜美,感觉她身子僵硬,还有从她身上传来的热气,然后……她回吻他。
急切却带着笨拙的,她主动轻轻地回吻他,她怀中的兔子被夹在他们中间,暖洋洋的烫上他们的胸腹,于是他们全身都暖了,分不清是因为兔子的体温还是这个吻的热力,只觉得身体热烘烘,心也暖洋洋。
他终于松开她的唇,额抵着她额头,唇自信的勾起笑容。
他嗓音微哑。“我的意思你还不明白吗?”
她脸红着。“好像明白了。”
“好像?”他不满意这回答,抓住她,再一次深吻。
吻后,他又问:“明白没?”
她总算明白了,频频点头,快要招架不住。
他是扮猪吃老虎型的喔,她还以为他冷漠,没想到接吻起来这么热情,还有今早从头到尾都挂在脸上的笑容,让她快要怀疑这男人不是那个她认识的陶先生。
“你确定?”他逗她。
“确定确定。”她笑了,牵起他的大手,低头看着他手中的掌纹,掩饰太过惊人的艳红的脸。
“我觉得你不确定。”他很故意的丢下这句,伸手抬起她下巴,再吻。
直到乐品妮觉得自己都要喘不气后,他才放过她,看着她又举高她的小兔
子,一人一兔好无辜道:“求求你饶过我的主人吧,她很清纯的啊……”
陶泽森再次哈哈大笑了。
前女友走后,以为自己很习惯孤独,没想到他这块背光的地,也需要阳光。有时候他会有种什么都不爽的感觉,现在,觉得心被喂饱了,这个城市,他竟然有兴趣起来。
是因为乐品妮的关系。
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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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来邻不寂寞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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