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开眼笑 第一章

  又失败了。
  封妍把自己重重地抛在床上,双脚一踢,两只拖鞋高高地飞起再落到地上。
  她今年三十——其实是实岁二十八,虚岁二十九,但老妈说九不好,直接跳三十。
  封妍躲在棉被里开始算自己是第几次联谊失败,十一、十二?还是十三?为什么她的男人运就是这么糟?
  “该死的林子文,我们才认识一星期,你求个屁婚?”林子文是她的“前”男友,联谊认识的,很体贴的一个男人。
  他们交往七天,她觉得似乎可以维持下去,便告诉他,自己的免疫系统有些毛病,随着年纪增长,身体可能出现更大的问题。
  她本是想这就像做生意,说一是一,绝不唬咔,买回家若不满意,也允许退货。谁知他居然开口求婚,发誓照顾她一辈子。
  她呆住了,没有想太多,直接丢出好人卡,跟他谢谢再联络。
  回家的一路上,脑袋里闹烘烘的,直到躺在床上,理智才渐渐回笼。
  “我是想告诉你,我有病,所以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以免拖累旁人、祸延子孙,你想到哪里去了?”
  她用力捶两下床,不过瘾,连枕头也拿起来打,发泄了半小时,累得倒在床上喘气。
  “我很寂寞,我想交男朋友,我要恋爱,可我不要结婚啊啊啊啊……”
  终于,她没力气再发火,怔怔地躺在床上。为什么会这样?想找一个不结婚的男朋友,很难吗?
  妹妹封芸十八岁的时候,有一阵子突然特别口渴,每天灌三、四千CC的水也解不了口干舌燥的问题,初始以为是肝火旺盛,但吃一堆黄连、绿豆黄的也没用,持续了半年,终于检查出来,她患的是干燥症,一种免疫系统的毛病,而后又变成红斑性狼疮,差点死掉。
  那时,封芸有一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他来医院探望过一次之后,就消失了。
  封芸不停地打电话给他,但他换了手机、换了家里的电话,连MSN和信箱都换了,摆明了避不见面。
  封芸哭了三天,哭到又进了加护病房。
  又过一个月,男人拎着水果来医院看她,他说他很害怕,本来好好一个人,怎么突然就不一样了?他接受不了,才会躲起来。
  封妍看他通红的眼、瘦了一圈的脸庞,也知道他这一个月过得很糟。
  男人说,他想了很久,真的放不下这段感情,便上网查资料,也问了医生,了解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病,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面对以后的变化,希望封芸再给他一次机会。
  那一晚,封妍躺在看护床上一夜未眠。这样的真情挚爱,值得全世界歌颂。
  于是封芸出院后,他们订婚了,又过四年,妹妹大学毕业,他们结为夫妻。
  因为男人是独子,很喜欢也很想要小孩,封芸更努力保养身体,医生也说,只要控制得好,生产绝不是问题。
  但,人定胜天是屁话。他们已经使尽全力拚命了,可封芸总是在医生宣布没问题、可以怀孕后,快乐地有喜,却又迅速地恶化、流产。
  从此,日子在怀孕、流产、住院、怀孕、流产之间反复不停。
  爱情变成一种诅咒,家庭成了暴风雨的源头,生活再没有一刻安宁。
  短短三年,她看着妹妹从幸福的新娘变得奄奄一息,而那个男人,他与封妍同年,却早生华发,眼角布满纹路,每一道都是岁月的磨难。
  后来,封芸生下豆豆便过世了,男人带着女儿回家。又过半年,他把豆豆送回来,因为他要再婚了,而新妻子不想当后母。他跪在爸妈面前,哭着说抱歉。
  封妍看着他憔悴的身影,她能理解,这男人太累了,他需要休息,而每天骂他不懂事、娶个赔钱货进门的父母,和只会哇哇啼哭的婴儿都无法给他安慰。他需要一双更稳靠的臂膀,让他喘口气。
  显然,他找到了一个够坚强的女人做他的依靠。只是,他想休息,就不能要女儿,他也是挣扎了很久,才作了这个心痛的决定。
  封妍说服父母把豆豆接回来抚养。男人向她道谢,她没接受,不是气他,只是怕见到他布满红丝的眼睛和灰了的发。
  原来爱情要坚持下去,是一件如此辛苦的事,她真正地体会了,也打心底畏怯起来。
  她没有再谈恋爱,照顾父母、抚养豆豆和工作占据了她的生活。
  直到一年后的某天,她居然也开始感到口干舌燥。她吓得半死,难道她得了跟妹妹一样的病吗?她不知道,也不敢去看医生,她害怕面对现实。
  龟缩了半个月,症状越来越严重了,她才不得不瞒着父母到医院检查。
  结果……真的是干燥症。但医生说,她的症状比妹妹轻多了,要她不必担心,以后只要好好照顾身体,不一定会恶化。
  但她很茫然,姊妹都是一样的病,这是什么?遗传吗?但医生说,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免疫系统的疾病会遗传。
  但事实是,她和妹妹患了相同的病。
  她不敢告诉爸妈,怕他们担心,从医院领回来的药也藏在柜子里,偷偷地服用,没人发现她的异样,日子彷佛又回到平静中——除了她的心。
  单身近两年,她突然好想有个人陪伴,她想把心里的压力向某个值得信赖的人倾诉,但她不要结婚,也不生孩子,她不要走上跟妹妹一样的那条路。
  “我可以撑过来的,我一定可以撑过去……”她反复告诉自己,但心潮依然起伏,气极了,又闷在被窝里。
  “上帝啊、佛祖啊,给我一个不结婚的超级大帅哥吧!”
  她想想,不对,自己长得平凡,配个超级大帅哥太浪费了。请给她一个普通帅哥就好。
  “三清道尊在上,给我一个帅哥吧……这样说好像也不太对,应该换成……”想半天,没结论,算啦!发了半天疯也累了,去洗澡睡觉吧!
  封妍下床找拖鞋,拿起一只后,对着另一只发呆。两只拖鞋,一正一反,如果以掷筊来看,这叫圣筊吧?
  “这是说……我刚才许的愿获得认可了……”她又开始乱想。“可是我脱鞋是在许愿之前啊?”她看着鞋,然后重新穿上,许愿,再踢一次。
  啪啪,拖鞋落地。
  “圣筊耶!”她脸上绽出笑,把鞋捡回来,又踢一次,结果——
  “还是圣筊……”运气太好,她反而傻了。
  半晌,她默默拿出睡衣,洗澡去。她一边洗,一边想着妹妹、林子文、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豆豆,就是不去想圣筊的事,偏偏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叫——圣筊、圣筊、圣筊……
  “吵死了!”她洗完澡,上床躺半天,那个声音还是不停地叫,真是够了。
  翻来覆去了三个小时,脑子依然紊乱,一点睡意也没有。
  熬到凌晨三点半,封妍含泪爬起来,吞了半颗安眠药,躺回床上,等着药效带她入梦乡。
  迷迷糊糊的时候,她脑中思绪仍然持续转动,工作、家庭、健康……各式各样的问题压在心头,没有一刻稍歇。
  好累,哪里能有一处宁静的地方休息?
  她好需要一双有力的臂膀,在这时能稍微支撑自己一下。
  但她已经不敢再去掷筊,只怕真出现一个超优质男人,她却连累了他。
  “我需要依靠,但我不要连累谁……我不结婚……那我可以付出什么得到对方的陪伴?这样的斤斤计较……不是爱吧?可我想爱啊……不然给我一个契约情人……不行,那得花好多钱,我付不起……到底要不要再去联谊?去?不去……老天爷,我想不出来……如果祢答应了,那……让我梦见一个帅哥……其实帅不帅都无所谓,只要他能陪着我,又愿意不结婚……”
  她胡思乱想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入睡。
  封妍从床上弹起来。
  太可怕、太可怕了——她真的作梦了,梦见一个帅哥……的名字。
  她是个武侠小说迷,最钟情“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李寻欢和楚留香是她生命里唯二的偶像。
  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让她整晚看着楚留香的名字像跑马灯一样在脑中闪不停啊!
  现在是怎样?三个圣筊加一个怪梦,是说她要梦想成真了?
  她摇摇头,吃药睡觉又胡思乱想,果然没有好结果。她叹口气去漱洗,进洗手间又发现月事来了。
  “呜……讨厌的事都凑在一起……”
  她含泪下楼,发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老爸留了张字条在桌上,说和老妈带豆豆去进香,中午不回来吃饭。
  不用煮饭,赚到了。她拎了包包、又翻出两本漫画,先出门去剪头发,然后到“三皇三家”吃饭。
  她时间掌握得挺准,进餐厅的时候是十一点半,客人不会太多,多得是空位让她挑。
  拿起点餐单,她毫不犹豫地选了奥勒冈起司猪排,饮料是皇家布丁奶茶,这两样都是她的最爱,每个月都要来吃一次。
  点完餐、刷了卡,她回到座位上,快乐地看漫画。
  不多时,奶茶送来,她用力吸一口又甜又香的饮品,继续陶醉于作者构筑的浪漫故事里。
  主餐送来,她挟一块猪排送入嘴里,一如既往的香、鲜、嫩。起司烤得微焦,更凸显猪排的美味。
  美食、好看的漫画、优美的音乐……啊,这样的生活,就是一种享受。
  她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一个月让她这样放松一天,她就觉得开心了。
  她开心地吃,吃得浑然忘我,吃得快乐无比、吃得……
  “小姐、小姐……”
  “嗯?”封妍抬头,只见服务生一脸尴尬。“叫我吗?”
  服务生额头冒汗。他都在这里站了三分钟,不叫她叫谁?但顾客至上,他不能得罪客人。
  “小姐,不知道方不方便并桌?”
  封妍这才发现餐厅客满了,一位难求,而她一个人占了张四人大桌。
  她的视线从服务生移到他身后那高大的男人身上,彷佛被一道雷打中。
  韩老大?!天啊,那是她从小到大最崇拜的人!
  封妍和韩维森是同一个眷村的邻居,他长她六岁,小时候的她最爱跟在他屁股后面,因为他不像其它的大朋友,会把小朋友赶走。
  他当然也不爱小麻烦,爬不上树、下不了水,只会碍手碍脚,他有时会故意躲着,不让她跟,但每回她一哭,他又出现了,笑她哭得一张嘴可以塞进一颗鸡蛋,好丑,然后,他又牵着她去玩。
  他是眷村每个小朋友心目中的英雄,因为其它的大朋友欺负人时,他都会站出来,跟对方打得昏天暗地。
  他们这些孩子在学校从没被欺负过。大家都知道,韩老大罩的人,谁敢碰,那就是找死。
  韩维森是眷村唯一被所有人认可的老大。他重义气、有担当又勇敢,封妍一直觉得,自己会沈迷于武侠小说,是因为韩维森的大侠形象太鲜明了。
  但她一想事情,就会想得浑然忘我,服务生和韩维森在旁边等了一会儿,见她没反应,以为她拒绝了。
  “我下次再来吧!”韩维森对服务生说。
  “韩老大……”服务生也是眷村小孩,但他比封妍小了很多,他有记忆的时候,封妍早就搬家了,所以他们并不认识,只有韩维森,这个永远的老大被众人熟记着。
  封妍立刻回过神,手忙脚乱地收拾桌面,顺便把放在另一张椅子上的包包和漫画拎到背后放好。
  “请坐。”她还狗腿地帮他拉椅子。可以巴结韩老大的机会,她绝不会放过。
  服务生和韩维森都被她突然的转变吓了一跳,但韩维森是个有风度的男人,女性帮他拉椅子,怎么能拒绝?他拱手道谢,坐了下来。
  拱手耶!封妍觉得他真像古代的大侠,错生在现代社会。他是如此地特别,却一点也不突兀,只是无比抢眼。
  趁韩维森点菜的时候,她偷偷地看着他。韩维森十岁时,父亲过世,所以他国中毕业没有继续就读高中,而是到台北半工半读了。
  那时的他在鞋厂打工,非常认真,念完夜校后又考二专,毕业后,当完兵,就带着多年积蓄到大陆发展,如今已是一间鞋厂的老板。
  他的致富之路是邻居们闲暇时最喜欢聊的话题之一,但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打从她十九岁之后——
  那一年他结婚,她弄得一身狼狈,糗得半死,真是人间最大的悲剧。
  韩维森勾好菜单,正准备去柜台结帐,封妍突然递给他一张卡。
  “五折卡,点饮料半价。”她说。
  他愣了下,不知道这个一开始表现得很冷漠的女人,怎么突然变热情了?但他一向不擅长拒绝别人的好意,便点头道谢。
  可那张卡也没用上,因为服务生直接帮他买单了。
  韩维森很不好意思,便说:“有空出来唱歌。”服务生乐得差点当场跳舞。
  封妍还在偷看他,一脸羡慕。她也想跟他去唱歌,但是……她五音不全,还是算了。
  服务生看见她的举动,偷偷对韩维森说:“老大,你魅力真强,看,那又是一个被你电晕的。”
  她立刻低下头假装专心吃饭,不忘偷摸一下脸,她真的一脸花痴样吗?
  天地良心啊!她对老大一向只有崇拜,不敢肖想的。
  “那个服务生一定有近视眼,说不定还有散光和老花……”她碎碎念,却不敢再看韩维森了。
  韩维森回到这桌坐好,同时把五折卡还给她。
  “谢谢。”他说。
  “不客气、不客气……”她一紧张,就会犯错。“反正也用不到……耶,不是,我是说,应该的……出门靠朋友嘛。”
  韩维森笑了起来。封妍尴尬得想钻地洞。
  但韩维森的笑声却勾起她旧日的回忆。老大的笑容比春风更温柔,他眉目间的光采,连满天星辰都比不上,那种致命的吸引力让她心思蠢动。
  好想看他,又不好意思,妈的,都是那个服务生的错!她又惯常地乱牵拖了。
  没多久,韩维森的餐点送来,她听到规律的进食声响,他很专心在吃饭吧?这时的老大应该不会注意到她的“觊觎”……
  她绝不否认自己贪恋美色,谁教韩维森那么秀色可餐?
  她偷偷地以眼角看他,但他警觉性太高,居然发现了,她吓一跳,匆忙转移视线。
  过了五分钟,她发觉他警戒心降低,又忍不住偷看……
  可恶,又被发现了!她再躲。如此三、五回,她觉得眼睛好酸,脸好像快抽筋了。这是老天爷在告诉她,非礼勿视吗?
  她暗骂自己:色大胆小被狗咬。
  唉,归根究柢还是那一句——她孬种。老老实实跟他打声招呼:嗨,老大,好久不见,我是封妍,你还记得我吗?多简单省事,偏偏……
  唉,她含着泪,喝光最后一口布丁奶茶,并对他匆匆一颔首,转身逃了出去。
  韩维森真是纳闷了。他脸上长花了,还是一脸凶相?那位小姐看他的眼神为什么如此古怪?还有……他的目光落到那本被遗落的漫画上。
  “小姐!”他捡起漫画追出去。“妳的东西——”但他只看到她骑着摩托车离开的背影。
  也太粗心了。他看着漫画,《西洋骨董洋菓子店》?有点奇怪的书名,但这不是他关心的重点,现在是……书怎么办?
  韩维森把书拿到柜台,交给服务生。
  “老大不用担心,那个小姐平均一个月会来一次,到时候还给她就好了。”服务生说。
  “那就麻烦你了。”
  “不会啦!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掉东西,我们都习惯了。”
  原来那位小姐很迷糊?
  服务生继续八卦。“她每次都一个人,带着一、两本书,固定吃奥勒冈起司猪排或白酒蛤蜊面……她应该没什么朋友,所以独来独往……嗯,个性太阴森……”
  韩维森想到同样单身的自己,他也很阴森吗?每一个独来独往、刻意孤立自己的人,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吧?
  服务生说了很多,韩维森听得想笑。餐厅里每天进进出出那么多人,服务生何以将那位小姐看得如此仔细?
  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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