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你爹要再婚了?」
「嗯。」
「敢问对象是哪位?」
「汪婷菲。」
「汪婷菲,嗯,名字好熟,等等,不就是……」
杜以茜沉重的点头,「是她。」
也不能怪以茜这样不开心,因为她的母亲去年九月才病逝,因为那个汪婷菲是为了帮助她考雅思而特别聘来的家教,以茜已经卡在七分快两年了,每次她都很有把握,但成绩出来总不是那麽一回事,她找不出问题,由於分数始终上不去,所以登报找了这位家教,留英博士,说得一口典雅且流利的英语,才三十多岁,长得很漂亮。
而以茜也确确实实在她的教导下,顺利的突破了八分的关卡。
「我爸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在跟我玩愚人节的骗人游戏,但想了一下,不对,我爸耶,他从来不玩这个的,所以我大笑几声之後就知道,事情不好笑了。」
「天啊……」张云霭完全可以理解为什麽以茜这几天情绪如此低落,换作是她,也很难接受。
老爸要娶家教。
丧偶不到一年的老爸要娶才认识几个月的家教。
丧偶不到一年近六十岁的老爸要娶才认识几个月三十出头的家教。
这实在……
她看得出来好友心情闷,刚好学校附近新开了一间下午茶店,广告单上的蛋糕看起来美味可口,所以趁着空堂拉了她一起过来,想让喜欢甜食的她开心一下,没想到她用叉子戳着蛋糕,低着声音说,爸爸要再婚了。
「你之前都没感觉到一些什麽吗?」
「最可怕的就是这个,她在我家进进出出快六个月,我居然都没发现。」
到底该说是大人们很小心,还是她太粗心—以茜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麽蛛丝马迹。
汪婷菲跟父亲的相处总是生疏而礼貌,「汪小姐你好」,「杜先生您好」,从来没有那种「现在太晚了,我送汪小姐回家」,或者「这是厂商送的珠宝,我用不着,汪小姐不嫌弃的话请收下」,「周六要参加一个外商晚宴,但公司的翻译临时请假,能否请汪小姐一同前往」这一类的事情。
两人见到总是点头,如此而已。
她有想过将来的後母是什麽样的人,想来想去,也就是陈秘书那种,每次见到她,就直夸她长得多漂亮,有这样的女儿真好命,或者邓经理那种,一直暗示她,如果需要人陪,随时可以找她,无论如何,汪婷菲都不在她的想像之列。
汪婷菲一直很内敛。
她始终记得自己是一个家教,因此从不过问她的私事,也不会拚命要跟她交朋友,或者想要假聊天来让她说出心里话,跟那些抢破头想当杜家女主人的人完全不同……
这就是江湖中的扮猪吃老虎吧。
以茜想到上星期的对话还是感到不可思议。
吃完晚饭,父亲说有事情想跟她谈一谈,她还以为要谈学校申请的事情,都已经四月初了,但是她迟迟下不了决心是要去英国,还是去美国,没想到父亲却在书房丢给她一颗炸弹。
要再婚了,对象是汪婷菲,预计在月底宴客。
「那你怎麽回答?」
「我还能说什麽,她都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云霭闻言,忍不住噗的一声,喷了一桌子柳橙汁。
「爸爸还不到六十岁,我当然希望他有个伴在身边,一起吃早餐,一起分享生活中的感动,但真的太快了。」
她跟父亲说,不反对再婚,可是希望等九月过後,她不希望母亲走不到一年,这个家就有了女主人,没想到得到的答案是不能等,父亲尴尬的回答,因为准新娘怀孕了,再等两个月肚子凸出来,会找不到好看的婚纱。
事已至此,她也没什麽好挣扎了。
她知道,家里很快会重新装潢,重新布置。
那些符合母亲爱好以及品味的东西会被放入储藏室,取而代之的是汪婷菲的爱好与品味。
家具与地毯会全数换新。
也许,连那些家庭合照都会被拿下来……
两个月後,同一家店,听完以茜的话,云霭忍不住又惊呼起来,「什麽?你决定搬出来了?」
「嗯。」
「原因是?」
「汪婷菲。」
「欧买尬。」云霭睁大眼睛,杜伯父才新婚一个月,女儿就要搬出来,该不会……她无法控制的八点档起来,「她逼你搬出来?她跑去跟你爸乱告状说你欺负她?还是她的家人跑去威胁你?」
「都不是啦。」虽然说,她跟後母之间有点尴尬,但後母又不是黑社会,没那麽可怕。
「那你干麽搬?」云霭是在亲戚家中流浪长大的孩子,凭着过人一等的短路神经才快乐成人,她一直很羡慕别人有爸妈的疼爱与照顾,在她的想法里,能跟自己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所以不懂以茜为什麽要搬出来,再者,听以茜的语气,汪婷菲也没对她怎样,最後,杜家奢华宛若宫殿,住得舒舒服服不是很好吗?
以茜没有食慾的戳着蛋糕,「家里有种奇怪气氛。」
半年多来,她一直喊她汪老师,但在知道她即将成为自己的後母後,却不知道该怎麽喊她。
父亲一直跟她说,喊阿姨就好,但她就是没办法,於是两人就变成用点头当招呼。
而且有一次,她在客厅打游戏,汪婷菲突然来了,警卫、家务助理们都没人通知她这位小姐说有访客—那个瞬间,她第一次感觉到,眼睛看不见的变化。
汪婷菲显然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家,怔了一下才笑说:「你在呀。」
她想,这是我家啊。
即便你即将跟父亲结婚,这还是我的家,不管你生几个小孩,我的身分都是杜家的小姐,我当然可以在这。
汪婷菲很快的惊觉自己失言,连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因为我记得你星期三下午有课。」
刚好这时候手机响了,她就顺势拿起手机,中断了这段对话。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随着婚期接近,家里每天每天都有不一样,许多的「一家三口」痕迹逐渐被抹去,取而代之的是「杜光宗与汪婷菲的家」的氛围,新的女主人开始大刀阔斧的把家改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因为留学英国的关系,汪婷菲喜欢的东西都偏向欧式设计,而且带着一些中古时期的王室风格,张扬而华丽,与母亲喜欢的内敛东方很不一样。
地毯,窗帘,沙发,摆设艺术品,餐桌,甚至是连餐具,她都以极快的速度换上她订做的。
汪婷菲喜欢新鲜花卉,檀香盘的位置改放琉璃花瓶,更换着不同颜色与香气的夏日花卉,玫瑰,百合,姜花,父亲很高兴的说,觉得家里的气氛活泼多了。
这一切都让她不知道该怎麽面对。
她想念母亲的藤编,也想念那些充满禅风的山水画。
屋里是如此,庭院也逃不了被改造的命运。
父亲把母亲亲手种的几棵树移走了,因为汪婷菲不喜欢窗户被遮住,她喜欢房间有阳光,於是那棵每到夏天就结实累累的果树,被从房子的左侧移到了後门,代替的是盛放中的红色扶桑。
她第一次想搬出来,是因为听到父亲说,预备把地下室的泳池填起来,改成网球场,因为新婚妻子喜欢打网球,等生产完毕,她会用到它。
可是,那个泳池是她跟母亲最爱的地方。
她们母女俩都喜欢游泳,固定一三五的早上会一起游泳,淋完浴,一起吃早餐,那对她们来说,是千金不换的美丽时光。
她到现在都还记得,母亲怎麽样拉着她的手,教她打水,教她换气,教她怎麽样学会游泳。
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要改成网球场……
因为大小很刚好,因为汪婷菲以後会需要。
她跟父亲说,她想留着那个游泳池,父亲没有马上答应她,只说再看看。
诸如此类的事情一再发生。
「虽然我一直告诉自己要长大,要懂得体谅,可是,我越来越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每天每天家里都会变得不一样,她上星期还把我的脚踏车丢掉了,说那一台太旧了,所以换了一台新的给我。」以茜用低八度的声音说,「你知道当我看着那台印有我英文名字的脚踏车时,心里的感想是什麽吗?」
云霭瞪大眼睛—那台脚踏车,那台传说中的脚踏车!
脚踏车的主人,是以茜的高中班长。
据女主角回忆,那个班长很班长,热心,正直,勇气过人又值得信赖,全班都喜欢他,好像只要有他在,班上气氛就很好,高三上学期时,班长家要移民,大家还替他开了欢送会。
由於没有打算再回台湾,班长把一些无法带走,丢掉又可惜的CD跟书籍送给班上一些同学,以茜在单子上看到一套绝版的歌剧黑胶,那是她遍寻不着的,於是就开口跟他要了,因为他也没有住得很远,在某一天下午,他骑着脚踏车给以茜送过来,没想到要离开时下起大雨,以茜直接请家里的司机送他回去,那台脚踏车就这样放在杜家车库。
本来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等夏天到来,所有关於升学的事情都告一段落的时候,大家约出去玩,班长的好朋友告诉她,其实,班长一直喜欢她。
不是从高一开始,而是国二。
班长一直跟她在同一间补习班上英文。
好朋友说,班长知道她的心思在课业上,他自愿当班长,做事那麽热心,是因为如果当班长的话,就可以自然而然接近她,不会带给她压力。
那套黑胶唱片并不是他无法带走的,而是他知道她在找,所以想送给她。
以茜回家想了又想,总觉得头有点晕,有点感动,也有点难过,是他真的太不动声色,还是她真的很粗心?国二到高三上学期,很长的一段时间,她居然被一个很好的人喜欢了这样久,於是那脚踏车就变成一个奇特的存在。
她知道那台脚踏车大概终其一生就是放在杜家的仓库,她不会去骑它,但是,她也不准别人丢掉它。
家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没想到她的霹雳後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它丢了,等从回收场找回来的时候,已经被压成一团废铁。
「你知道吗,她说特别帮我挑了白色的,很适合我,问我喜不喜欢……我都快出草了,居然还问我喜不喜欢。」
云霭同情的看着她,「後来呢?」
「她的肚子都已经有点凸出来了,我能说什麽?但那帮助我下了决心,那天晚上,我爸来我房间,要跟我道歉,说汪婷菲不是有意的,他已经告诉她,以後别动我的东西—那个瞬间,我终於愿意面对一件事情,那就是,我爸真的再婚了,跟新成员比较,我觉得自己像外人,而一旦有这种想法,感觉就越来越明显,我与那个家一天比一天更格格不入。」
云霭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了。
她比谁都了解那种「格格不入」以及「外人」的感受,即便人家都对她很和气,但是言语上的亲近不代表心理上的亲近,她就是无法忍受那种诡异的气氛,才会在高中选择住宿,进入大学後开始半工半读,在外独居。
「奇怪的是,一旦下定决心之後,反而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现在可以用另一个角度来看家中的变化,想着再没多久我就大学毕业,差不多该学习自己生活,况且,我独立的话,他们也可以过一下两人世界,宝宝年底就要生了,接下来的二十年他们都不可能再有这种机会—虽然我短时间内恐怕还无法喊她一声阿姨,可是我知道,因为她的关系,爸爸开心了很多,那样就好了。」
云霭闻言,一脸崇拜,「以茜,你好了不起喔。」
以茜笑了笑,「我妈把我教得很好吧?」
「嗯。」云霭用力点头,「你什麽时候要搬出来?」
「不是搬出来,是独立。」以茜强调。
「那有什麽不一样?」
「因为我打算自己找工作,自己付房租,自食其力,所以才叫独立。」
「我该说你勇猛吗?现在工作不好找耶,就算你不计较薪水,但有时候还是会遇到坏人,你看我之刖的老板,前一天明明都还在营业卖面包,发薪水当天却突然把铁门拉下来,我做了一个月又零五天的白工,一些面粉跟糖粉厂商都被跳票,还好我有存钱的习惯,不然怎麽办。」
好险她运气不错,很快的在一个星期内又找到工作,一样是面包店。
店长以前是饭店甜品部的主厨,听说也得了不少奖,带了一个二厨出来自己开业。
虽然招牌写着「小赛纳面包」,其实也有兼做下午茶,只是人家卖蛋糕跟英式饼乾,它卖吐司以及各种由吐司变化而成的面包。
她是在门口看到徵人纸条才进去的,当时店长没空,学徒让她随便看看,新店开张的关系,因此每样都有试吃,学徒很热情的招待她试吃。
苹果吐司,皇冠吐司,洛神花吐司……花样之繁复,连在面包店工作了四年多的她都傻眼。
洛神花不是拿来泡茶的吗?也能做吐司?
带着害怕的心情放进嘴巴里,却发现味道好得很。
学徒得意的说:「好吃吧,洛神花不是买现成的酱,那些花就种在我们自己的院子里。」
云霭想,欧买尬,那墨鱼吐司的墨鱼……
「这个用的不是色素跟香料,是真正的墨鱼粉,很贵的。」
还好不是在屋顶养墨鱼……
然後店长出来了,她忍不住哇喔了一下。
坏人脸啊坏人脸,虽然很帅,但给人一种随时会抽出西瓜刀砍人的感觉,而且不知道为什麽,她总觉得白色厨师服下面的手臂,一定是左刺青龙,右刺白虎,传说中的「整套」。
店长姓苏,他问她几岁,平常运不运动?服务业是体力活,不耐操的他不要,在知道她有四年工作经验後,店长点点头,但在知道她只能做打工性质,店长又皱起了眉头,是听说她再一个月就毕业,可以转任全职,才答应录用的。
待遇比她之前待的那间面包店还要好一点,额外福利是,吃饭时间到了可以跟店长一起叫外卖,店长会买单。
「以茜,你要不要来我们店里工作啊?」
「你们还缺人吗?」不是才新开幕而已。
「缺,超缺的,我们店长虽然长得像流氓,做的东西却真的很好吃,买过的都会变成回头客,我刚去的时候还算悠闲,但现在感觉到一天比一天忙,我跟小七,就是那个学徒啦,我们每天忙得像陀螺一样,已经没办法休假了,徵人的纸条都贴半个月了,你来试试看,如果成功我们就可以一起工作了耶。」云霭兴奋了一下,突然又熄火,「不过不保证录取,我们店长做事不讲求经历,他凭的是直觉。」
「直觉……」多可怕的两个字啊。
「对啊,我後来问为什麽录取我,他说因为我在等待时间里吃了很多吐司,我还一直以为是『四年面包店工作经验』打动他,没想到理由居然是我吃东西很豪迈。」
「看到有人欣赏自己的作品总是会高兴,你如果只吃了一样就停手,他才要哭吧。」
「哎,我们店长也这麽说耶,他说,他录取我是觉得我在面包这一块算识货。」
以茜噗的一声笑出来。
云霭也笑,「他很自恋吧。」
「有点。」
「有次一个女生来应徵,挺活泼的,也有经验,他却不要,因为他说他讨厌三八。」
讨厌三八?「好抽象的四个字。」
以茜并不是那种娇横的千金小姐,但是她实在也很怕没有理由的挑剔。
她记得二年级时有一份报告的结果就是这样,她花了很多心思,也对成果很满意,但教授只给了七十,她问教授哪里做不好,资料不足?方向错误?归纳得不完整?都不是,教授指不出缺点,但就是不喜欢。
「所以我才说他都靠『直觉』。」云霭特别强调这两个字。
「听起来很龟毛啊。」
「他比龟毛所能形容得厉害多了,他的人生好像在挑战完美主义的极限一样,厂商送来的橄榄油,他看一眼,觉得颜色不满意就退了耶,不是退回台北,是退回西班牙捏,我就说好歹化验一下成分,也让厂商死得瞑目,他说不用,颜色不对,一定是混了劣质橄榄,他就是这种人,油的颜色有标准,蛋的大小有标准,就连烤焙纸都指定要用日本进口的,我们其实一直有新进的人,不过都因为受不了那一堆规矩所以做不到三天就走了。」
「那你还叫我去。」
「我会这样说是因为我在那里过得不错,他规矩虽然多,可是也没那样难相处,其实我觉得你们应该合得来。」
几天後一个下午,以茜来到了传说中的小赛纳面包。
表面上好像是拗不过好朋友的「来嘛来嘛」攻势,但以茜心里也是想来的—含着钻石汤匙出生,即便自己的个性不张扬也不爱炫耀,但是被宠爱着长大总是事实,二十三年的人生中过着顺风顺水,一呼百诺的公主生活,她怕自己把自食其力想得太简单,她怕自己其实很娇贵,如果有朋友能跟自己一起,情况应该会好很多。
深吸一口气,以茜按开了自动门。
迎面而来的,除了凉爽的空气,还有空气中的甜香。
麦子的香味混着水果的香味,以及咖啡香,说不出的好闻。
店内不大,有十张桌子,只剩下两张空桌,其余都坐着三三两两的女客,一边撕面包一边跟朋友聊天,神情都是愉悦的,她才刚刚进来,就已经听见几次笑声。
咖啡机正在运作,那些放置着各种品项的面包架已经空了一半。
抹茶红豆吐司,这个她喜欢,黑糖肉桂,光看形状就可爱,香橙泡芙,皮咬起来一定很脆,火腿吐司,她最爱的咸点心之一,啊,传说中的洛神花吐司,颜色看起来好雅致,偏白的面包中有着丝线般的红色,嗷,还有墨鱼吐司……
圆的,环状,花卷状,砖状,长条形,圆条形,每个面包形状都不同,颜色也不同,可见做的人下了多少功夫。
夏日的午後太阳,让整个面包架都镶上了金光。
吐司的味道好香好香。
正入迷的时候,後面有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传来,「需要什麽吗?」
以茜回过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厨师服的男人,身材很高,很修长……两人四目相对,她睁大眼睛,是他。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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