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维埕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
「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屍还魂了——」
「才不是借屍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埕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埕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
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埕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埕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埕,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
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
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
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
「在看什么?」吃完第三碗,抬头向老板叫了第四碗后,侧过脸问着已经看着他的脸发呆很久的赵子昀问。
「在看幻灭……」她喃喃道。
「幻灭?」沈维埕语气微扬,抽过一张面纸,缓缓擦着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经过客运站时,我注意到下一班开去台北的时间是三点半,等我们吃饱走过去,你正好可以赶上。」
「谢谢你的体贴,可是我并没有打算马上回台北。」
「你留下来没有意义。」赵子昀很直接地道。「刚才我在医院已经很明白地跟你说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疑迟地抬眼望着正在爸面的老板,将关键词含糊带过,「而且我们分手了,现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还是我的学妹。亲眼见过你两次无预期的昏倒,我没有办法毫无负担地回台北去。无论如何,我总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维埕愿意,他就能轻易用简单的言语去打动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简直足以秒杀一切企图与他唱反调的反对意见。
赵子昀一瞬间也是被他的话给感动到的,但也就那么一瞬罢了。决定要走铁石心肠路线的她,断然不许自己有任何软弱。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一副坚实的臂膀,也对她敞开温暖的怀抱,像是可以为她承担起人世间一切的风雨,将她护得完好;可这,却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她的未来,没有谁能帮忙分担,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坚强、自己走下去……所以——
「你对我没有义务。而且,你帮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帮不上你。可是,你怎么确定我真的完全帮不上你的忙?」
「你无法证明你帮得上,不是吗?」
「至少,我帮你保管了这镯子十年,没把它给丢了,不是吗?」他确实只是普通人,可并不会因此而妄自菲薄。他相信自己总有能做到的事,这不是源于莫名其妙的自我膨胀,而是有所凭恃。
「对。这一点你确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很谢谢你。」
「你感谢人的方式就是过河拆桥?」
「沈学长!」赵子昀不喜欢他带着讽刺的语气。「不管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过河拆桥,总之,我希望你能恪守分手情侣该有的分寸。就算你好奇我身上发生的事好了,也要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吧?你就不怕被沾惹上了什么不好的事,害得你霉运缠身、诸事不顺吗?正常人遇上这种事,不是应该躲远点吗!」
沈维理接过面店老板递过来的面,朝他点点头,并定定看着,直看到那老板讪讪一笑,很有眼色地走到店里面去收拾桌子,不杵在他们面前碍眼,没敢再好奇地旁听情侣吵架了。
「我不可能不管你。事实上,我已经管了你十年了。」
「那又不是我,你明知道!」每次只要一想起那个小偷,赵子昀就压不下满心的火气,更痛恨被眼前这个男人视作同一人。
「我知道不是你。可是你得为我想一下,我暂时做不到真的不管你。你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我推得远远的,但若要我一下子把你当陌生人看,却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会留下来几天。」
「你……你就这么闲吗?!」这个人只是想看热闹吧!赵子昀心中充满了负面的想法,拒绝被打动。
确实也没有什么好打动她的。沈维埕愈表现得有情义,赵子昀就愈生气!这男人挂念的是与那个小偷十年的情分,所以才会在现在放不下她,那情分不是她的,他担心的人也不是她,搞不好还幻想着那个小偷能回来呢。
思及此,心中更加意难平,觉得委屈万状。
这个她曾经崇拜过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她最恨的那个小偷的恋人!
「我现在确实很闲。可能你不是太清楚,我目前正失业中。」吃了两口面线,沈维埕毫不尴尬地把自己的现况说出来。
「那你不是更应该回去努力找下一个工作吗?」
「这不急。」转眼间,沈维理又吃完一碗面线。终于填饱了肚子,看着她面前还剩三分之一的面道:「快吃吧,你不是也很饿了吗?怎么连一碗都没吃完?」
「……我不吃了。」肚子当然还是饿着的,却没有胃口了。
在过去十年里,她的灵魂过得昏昏沉沉浑浑噩噩,失去任何感觉,没有任何需求,就只是漫无止境的空虚感淹没她全部。如今有了实质的身体,有了一切生理需求,会饿会冷会痛,但却不会迫切想要抒解那种种渴望。有时痛着饿着,就给忘了,麻木地放任那些需求叫嚣,并不想要给予满足。
「那等会看到什么想吃的,就买一些回去吃吧。」沈维埕请老板过来结帐,并不勉强她。
赵子昀看了他一眼,不太想理会他。
只要对他冷淡,就能让他早点走吧?
她不喜欢他的关心,不喜欢他的体贴,不喜欢在看到他时,想着他是那个小偷的男朋友;而因为那个小偷是用着她的身体去与他谈恋爱,所以这具身体里有关于那十年相处的种种记忆……
那一大片的记忆,却是她死死捣住,不愿开启的。
那不是属于她的记忆,那是别人的爱情。披着她的皮囊,仗着她的救命之恩,成功获得了这个男人的爱情,并胡作非为地害她扛了一大笔钱债。只要沈维埕一出现,看到他,就会引发她对那个人的无尽怒火,无法平静下来。
所以,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出一个方法,让沈维理永远离开她,再也不要出现了。
「走吧。」沈维理结完帐,注意了下左右来车。这间面店开在菜市场入口,旁边就是大马路,若是一个不慎,很容易出意外,于是扶着她一只手,将她护在内侧,就要带她穿越到另一头的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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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之禁止穿越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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