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王子 第十一章

  怎么会喜欢一个音痴哩?理性来说,这应该不可能,她把喜欢的对象条件订得很严苛,至少要和她一样爱听摇滚乐,或者像她三哥那样清秀有才;奇怪的是,当真的遇到了,她一点也不介意对方是不是音痴。
  何昭颖忽然垂下双眸,唇角扬起,若有似无,浅浅笑了。
  「怎样?」他放下叉子,浓眉微挑,觑着她问:「笑什么?」
  「没事。」清丽双眸瞟掠他,目光温柔梭巡他的冷峻五官,抽了一张面纸给他,指了指嘴角。「沾到东西了。」
  「喔。」以面纸抹掉嘴角番茄酱的红渍,扬眼询问她:「还有吗?」
  「没有了。」摇摇头。
  黄昏,他们本来要骑车去山上看夜景,然而天气瞬间阴霾,乌云密布,眼看快下大雨,两人决定趁天气变差前赶快回家,从东海骑到市区至少要四十分钟。冷旭民飙得超快,但刚过朝马交流道,豆大雨点渐渐打落。
  随后,雨愈下愈大,有一度,冷旭民想停下来躲雨,或是去路边便利商店买雨衣;然而,何昭颖纤细双手将他愈搂愈紧,脸庞贴紧他肩背,细语呢喃:「不要停。」呼吸里温暖清新的气息骚动他,撩拨二十岁年少的心。
  冷旭民很想回头看她,却不能回头,只能单手手掌紧握她手,将她拉近,让她搂抱得更紧密,感觉她胸前整个贴在他背上,狂风呼号,黄昏的阵雨像暴君、像疯子一般狂乱打在他们身上,摩托车飞快的速度让他们以为双脚脱离地表,可以飞翔、可以漂浮,尽管只是暂时的错觉。
  最后,摩托车停在公寓巷口内,他们脱掉沉重安全帽,她浑身湿漉漉,敏捷跳下摩托车。在红色铁铸斑驳的大门前,冷旭民忽从肩后勾住她,她回眸,黑眼珠水汪汪,晶莹剔透,盈满开心笑意,眸底却蕴含一丝不确定。
  冷旭民深沉多了,黑眸有如深潭,纗刻五官陷入某种思绪,分外认真,他专注看她的神情让她害羞,想转开脸,他却主动靠近,深深吻了她。
  冷旭民将手伸进黑湿长发,扶着她冰凉的颈后,让她仰起脸,动作不是那么熟练,饥渴吻住她粉嫩双唇。
  她星眸半掩,手指揪着他颈后衣领,双手攀住他的脖子,轻启双唇,青涩略焦躁回应,牙齿像小兽般咬他下唇。
  她腻在他怀中,热情浮躁,好像有点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好。于是,他把纤细的她轻轻压在门上,胸口紧贴着她,温暖舌尖试探喂入她唇内。
  她欲拒还迎,两人随即如嬉戏般舔舐纠缠,那感觉陌生、新奇又美好,她有些被他吻得喘不过气,可是又不愿放开他。
  他胸腔涨满了对她说不出的喜爱,有别于以往的不在乎,他有些迷恋她散发出的美好气息;他莫名好奇,奇妙饥渴,想夺走她每个呼吸。
  狂肆的吻如同另一阵雨,充满疯狂、浮躁、无法满足的热望。
  她发出轻声喘息,他粗渴呼吸着,啃咬她的唇、下颚,然后吻她颈侧细腻的肌肤,来来回回吸吮;她有些招架不住,闭上眼睛,微微晕眩,心迷蒙,如同街上被雨幕罩住的风景。
  只剩一丝警醒,她手指忽紧揪着他胸口湿透的T恤,唇轻咬他耳垂,在他耳畔间呢喃:「你什么意思呀,明明说过讨厌我的,现在呢,怎么这样?」
  他在她潮湿T恤上缘啃咬她白晰的锁骨,留下浅浅樱粉的印痕。「没有喜欢的话,何必费力否认?」黑眸深黝发亮,抬起脸凝视她。
  高三时对何昭颖发脾气,是因为她明知自己容易受异性吸引,却故意把他弟当工具人他不喜欢冷旭得对她着迷,自己无端受她影响,情绪起伏过大,搞得好像非得喜欢她不可。
  「什么?」困惑不解,她双瞳迷蒙看着他,他左边唇角牵扯一下,很酷地笑了。
  「对,我喜欢你,早在我弟喜欢你之前,我就喜欢你了。怎样,不行吗?」
  「我没说不行呀。」何昭颖笑了,双眸温柔,静静望着他。
  「你呢?」
  「嗯。」笑意漫入她眼眸,在眸底浮荡着,很含蓄轻点一下头。
  两人相视对看,许久没有移开视线,直到有人撑伞渐渐走近,正准备进入这栋公寓,紧粘不放的他们才忽然弹开,若无其事,并肩靠在一旁水泥墙上。
  大雨肆虐,从屋檐狂放落下,何昭颖靠在冷旭民肩上,他握紧她的小手不放。好奇妙的感觉,他怎觉得很喜欢她、她很可爱?而且,心花怒放,不断想笑?
  后来,那人进屋,落雨的巷弄只剩他们,两人将头徐缓靠近,碰触对方,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恋爱第一年,只能用甜蜜蜜、甜腻腻来形容。
  由于何昭颖在台北上大学,住女生宿舍;冷旭民则在桃园念警大,住学生宿舍,平常非假日难得见上一面,全靠Skype视讯或手机联络,两人情话绵绵,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放假,冷旭民常搭车去台北,两人在学校附近约会,但他在台北没地方过夜,总是当天来回。
  两人大约两周回台中一次,何昭颖很少回何家豪宅,反而常借住冷家公寓。至于小米浆,它顺利排出弹珠,在兽医诊所多住了两天,痊愈之后,何昭颖就暂时把它寄养在二哥在北部的住处。
  大一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何昭颖几乎都住在冷家,这才把狗狗接回台中。
  由于警大只有大一升大二那年有暑假,升大三的夏天,冷旭民已开始去台中市区地方派出所实习,虽每天住家里,但平日生活相当忙碌充实。
  何昭颖只好去学开车,又去报名调酒班学调酒,一心想到有摇滚乐乐团表演的酒吧打工。
  由于两人正处热恋,见面情话绵绵、如胶似漆,冷母发现两人恋爱,大感意外。误以为何昭颖喜欢的是她小儿子冷旭得,两人高中时一起养狗,常常聚在一起,随后又上了同一所大学。
  搞半天,才弄清楚何昭颖喜欢的是她二儿子冷旭民。
  冷母觉得很奇妙,她的二儿子老是吸引家境好、成绩优异的女生。可能冷旭民是女生的天菜,长相无敌帅,笑起来坏坏,个性耿直偏酷,对女生有奇妙的保护欲,所以女生很容易喜欢他。
  夏季炎热早晨,冷旭民去派出所实习,冷母和何昭颖一起吃早餐,不久,聊起冷旭民。
  「你爸妈知道你和他谈恋爱吗?」在吐司上涂抹果酱,没抬眼,冷母淡淡问起。
  「不知道,我没跟他们讲。」何昭颖穿了白色短背心、牛仔短裤,轻松悠闲在厨房煮了一壶美式咖啡;这咖啡机还是她买的,咖啡煮好,立刻倒了两杯,拉张椅子坐下来。
  「如果知道,他们会反对,对吗?」冷母咬起吐司,翘着修长的脚,喝起何昭颖刚倒好的咖啡。
  「可能吧。」何昭颖耸肩,无奈浅笑一下,轻瞄冷母,提醒说:「你不会打电话给他们吧?」
  「我哪那么无聊。」美艳冷母嗤笑,咬着吐司,轻轻摇头。「不是我要多嘴,他国中就谈过恋爱,女生爸爸还是学校校长呢。唉,结果发现他女儿谈恋爱,竟然反应过度,把她送去新加坡念寄宿学校。真是的,谈个恋爱有什么?你说是不是?希望你爸妈发现时,不会那么夸张。」
  这件事从没听冷旭民提过,何昭颖楞了一下,脸面忽僵冷,垂脸嘟着嘴,拿抹刀涂果酱到吐司上。不知在想什么,隔了一会儿,认真问:
  「他国中真的谈过恋爱?」对冷母一席话,完全放错重点。
  「嗯。」冷母笑了笑。「他没告诉你?」
  「提都没提过。」望了一眼桌上早餐,忽然胃口全失,垂脸沉默,喝了一口咖啡。
  「女生对他念念不忘,后来还一直越洋写信给他,好几年没中断,整整一大迭。」冷母伸懒腰,顺势低头逗狗完,后又补了一句:「小心你父母反对,也把你送出国。」
  「不会的。」她会很小心,绝对不会让他们发现。
  手指沿着马克杯杯缘不停画圈,何昭颖早餐没吃几口,暗自若有所思;冷母吃完就回自己房间,何昭颖收拾餐桌,将用过杯盘放进水槽清洗后,随即走到冷旭民的卧房。
  该换衣服去学开车了,她却走到书柜前翻找东西。冷旭民经常打扫房间,东西整齐,排列井然有序;她打开书柜的门,很快就在最下层抽屉发现一迭信件。
  全是粉色或花色的信笺,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很整齐,最近一封邮戳就在今年五月,这封一样是越洋信件,信封上写了在芝加哥大学设计系,女生叫任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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