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说的是 第八章

  京里的街道错综复杂,光进出的大城门就有六座,这条东大街,用条石铺筑了整条街,市井骈集,随处可见二、三层的小楼,或是整排的青砖大瓦房,商铺林立,饭馆、茶馆、绸缎铺、玉器古董店、杂货铺、米粮栈、工艺品……样样不缺。
  又因着位于城东,是通往东城门的主要道路,看得芮柚紫眼花撩乱,真不愧是魏子口中京城最繁华的街道。
  因为忙着大开眼界,带路的事情她就全权交给机灵的魏子,转了几个大大小小的街,虽然魏子已经尽量护着不让路人碰撞到她,但京城是什么地方,除了车多,人也多,肢体碰触再小心还是难免,也因为这样,过了片刻,她才迟钝的发现自己腰际的荷包不见了!
  「魏子,那个穿葛衣的小子偷了我的荷包!」芮柚紫一发现自己的粗心大意,张口就嚷嚷,哪还管什么优不优雅,撒开脚丫子就往前追。
  她的荷包,她的银子!
  芮柚紫以前就少有耗费体力的活动,今天逛过的地方太多,脚力有点不济,加上那偷儿狡猾,净往人多的地方钻,她累得够呛不说,眼看快把人追丢了,一怒之下,脱下脚上的高底粉底靴子就往那贼的后脑杓扔去!
  去你的,当老娘好欺负吗?!我就不信你还能往哪里跑!
  读书的时候,她曾是掷铅球好手,直到她高中毕业,那十五点六零米的纪录还无人可破。
  也的确,她那只皂靴是准准的扔中了某个倒霉鬼的脸,在那英俊到天怒人怨的脸上印下到此一游的脚尺寸,只不过,那人不是她瞄准的目标。
  任雍容五指抓着往他脸上招呼的臭靴子,一只爪子像捞小鸡似的拎住狂追猛跑的芮柚紫的领子,怒火中烧。
  「你居然敢用靴子打我的脸,是谁给你的胆子?」即便怒气冲天,任雍容却面无表情,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那往上挑的凤眼,眼底寒光涌现,像是即将要出鞘的刀锋,吓得人腿软。
  「你这混帐,抓我做什么,偷儿跑了……你没有正义感,你见义勇为错对象,你这笨蛋、大笨蛋,你抓错人了!」芮柚紫被硬生生的往后扯,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待缓过气就破口大骂。
  荷包,她的荷包,她可是把全部的碎银和铜钱都带上了,那是她全部的现金家当,要是弄丢……那她还要不要活啊!
  「你这是在骂我?」事态显然太过出乎任雍容的想像,他薄唇微张,脸庞的乖戾被茫然取代,出现了一丝罕见的、近乎傻气的怔忡。
  芮柚紫劈头盖脸的一阵好骂,气也消了一半,这才发现,娘咧,她昂头看见任雍容那额际正中央的朱砂痣,和那张女人见了他也要觉得羞愧的俊脸,她是走哪门子的狗屎运?
  京城这么大,她竟好死不死遇上这个活阎王!人要倒起霉来,喝口水会呛着,人要倒霉透顶,在路上也会碰上唯恐避之不及的冤家。
  如果可以,她想爆粗口,尽己所能的将会的脏话都骂上一遍,喷得他满口满脸。
  不过,她已经不是那个脑袋破黑洞的旧原主,她骂人不带脏字的在肚子里腹诽过任雍容的祖宗八代,然后开始烦恼自己这模样会不会被认出来?
  她很不幸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即便他们当夫妻的时间实在不长,见面的机会五根指头就能数完。
  圆房那一夜,他一脸被逼赶鸭子上架的死表情,正眼别说没瞧过她一下,更可恶的是粗暴的夺走了她的初夜,把人吃干抹净后,完全没理会身心受创的她,拍拍屁股就走了。
  她可以百分之两百的确定这位凤郡王别说对她有印象,就连她长得是圆是扁,大概都不清楚。
  他破坏了女孩子对初夜美好的想像,后来她安慰自己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自己难道还跟个畜生计较?
  新婚夜如同被用过即丢的草纸,那种记忆,老实说就算安慰自己被狗咬,她也恨不得把那只狗的弟弟给剁了。
  也许就因为这口气吞不下、咽不了,心高气傲的原主就这样病了,病了不打紧,那位一丈之内的丈夫却连一次面也没来露过,再骄傲的女生也禁不起这种摧折,抑郁到一病不起,却让一命呜呼穿越过来的她取而代之。
  只是占用了人家身体的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病癒后不过出门散心,一不小心又碍了任雍容的眼,以为她装病,怂恿收买下人在他耳边放话,本来就不喜这莫名其妙掺和到他的生活里的女子,见她一副好端端,头发也没少一根的样子,心里更是有气,这一气,便将她远远地扔到思过院去,眼不见为净。
  这对任雍容来说不过是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可对穿越过来已经取代旧原主的芮柚紫来说,可以不用看见这个渣夫,可以脱离那些满耳都是奉承话,每句话都有好几层意思,说句话得想半天的侍妾,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她以为若非必要,起码可以用「年」这时间来算计,不必再见到任雍容的脸了。
  但是,可恨的但是,如今他那张脸就近在自己咫尺,清楚得连他脸上的毛细孔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男人吗?身长玉立,发顶带着黑玉冠,其余乌发如瀑布般垂在腰间,身穿白软罗绣貔貅银纹长袍,碧玉带,腰系一条长可及地的金蝉天青牡丹花样的月白丝绦,衣履华贵,貌美如花,朝阳从他背后照过来,仿佛能够看到他脸上细细的绒茸毛,原来他脸上还带着少年的轮廊。
  这贵族的基因就是好,结婚的对象千挑百选,生下来的孩子男的俊、女的美,就算到现代,这定律也是千百年不变。
  芮柚紫想起来,这位名动京城的魔头今年也才刚满十八岁,他还这么年轻,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荣华富贵,他都捋在手里,说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
  「这是误会,天大的误会,我的荷包被偷了,我要扔的人也不是公子您……」横竖遇上他就没好事,旧仇新恨涌上心头,可是现下这局面,他脸上那鞋印明显到想当作没看到都不行,这人一心虚,又刻意压低了嗓子,冒出来的声音就不一样了。
  「误会?!这是什么?」任雍容指着自己的脸,「铁证如山,敢惹我,绝不饶你!」
  他从小到大,一向自我感觉良好,别说没有人敢对他不敬,他的袍角别说没有人敢随便去碰,就算多看他一眼也没人生有那个胆,至于那些少数不开眼的,坟头的青草都比人还高了。
  「我这不是在跟你解释吗?我的荷包被偷了,我要扔鞋子的人是那个偷儿,谁叫你莫名其妙从天上掉下来,砸到你,不是我的错!」芮柚紫把姿态摆得很低,怕他耳朵不好使,一字一句字字清晰的解说。
  只不过她料错情况,任雍容是什么人,他站在街道中央,五尺范围内,没有生人敢靠近,五尺以外围成圈的,莫不竖起耳朵,怕漏听了什么……
  【第四章 夫妻相见不相嫌】
  芮柚紫的话一字不漏的全进了围观群众的耳里。
  这是找死啊!竟敢指摘凤郡王的不是,胆子肥了也不是这样的,这不知道哪来的小矮子,这下怕是死无全屍了。
  「我莫名其妙掉下来?被你的臭鞋砸到是本郡王自找的?」他阴恻恻的反问,声音凉丝丝的钻进人的骨子里,稍微亲近的人都知道这是他要发怒的前兆。
  这天,是九皇子贞静王善鄯的生日,他和谢左相的嫡次孙谢语,雒邑王朝大商谈岳之子谈观,齐聚在老魁号酒楼二楼雅间飮酒听曲,顺便替贞静王祝寿。
  这九皇子因为得圣上宠爱,在京城赐了府邸,都十九高龄了,却一直住在京城没有就藩,每天过着富贵闲人的生活。
  除了谈观,这几人从小一起长大,常常一起结伴踢蹴鞠、打马球、狩猎、骑射、赛马,比亲兄弟还热络。
  楼下大堂的小歌女把南方吴侬软语的小调唱得乐声缥缈,荡气回肠,宽大的舞台上,一群舞姬长袖飘飘,翩翩起舞,酒酣耳热,锦瑟妙音,任雍容却听得昏昏欲睡,手端着酒盏,眼睛不时往街上瞄去。
  正心不在焉的啜着极品玉粮液,心不在焉的瞧着窗外,瞄啊瞄的,让他瞄出了个苗头。只听见街道上一个少年喧譁的喊着,「有小偷!有小偷!抓小偷啊!」却不见什么人理会。
  平常的任雍容是绝不会插手这种芝麻闲事的,不过这歌舞实在让他无聊到昏昏欲睡,与其在这里无聊致死,不如下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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