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宫有医手 第二十四章

  事情都按照弯弯早就研拟好的计划,按部就班进行着,她有信心,可以在短时间内控制住疫情,只要成阳县防堵成功,就可以以此为范例,往其它州县施行。
  夜里,弯弯在衙门临时搭腾出的屋子里听着简报。
  十五组医女原本计划分三日,走过成阳县每一处,但公主进成阳县为百姓治病的消息传出,各地百姓蜂拥而至。
  不知道打哪里来的传言,竟说公主是天上神仙,只要摸到公主的手,就能不药而愈,所以各地百姓聚集到城里,只为等着见公主一面。
  实话说,对于传染病,这种聚集并非好事,但对宣扬防疫事宜却是大大地省了事,本该三日完成的工作,在短短一天之内就达成,多余的人手,弯弯让她们再分五组,到各地施放粥药。
  听完简报,弯弯揉揉发酸的脖颈和肩膀,走到屋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她们是辰时进成阳县的,每个人领两个馒头就分别办事去,弯弯的馒头不晓得丢到哪儿了,一看见病人,临时医馆还没整理好,她蹲在地上就开始替人治病,一整天下来,东奔西走,两条腿都快走废了。
  捶捶发酸的腿,她不顾形象,往衙门前的阶梯一坐,单手支着下巴,抬头望着天,一弯月牙儿斜斜地挂在天边,凉风吹拂,真是说不出的舒爽。
  中秋节快到了,本该是合家团圆的日子,经过这场瘟疫侵袭,团圆桌子上不知道会少了多少人,多教人伤心,希望这场传染病能够尽快控制下来,别再往外扩散了。
  就在她遐思之际,眼前突然横插进一只手,顺着皎白柔荑往上看,就见笑逐颜开的史湘晴,她手里拿着一片人参,她懒得伸手,直接嘴一张,把人参片含进嘴里。
  史湘晴腿脖子一弯,坐到她身边,头顺势往她肩膀靠。
  她在昨日脱队,与弯弯在半路会合,她也不客气,人一到就往弯弯的马车钻进去,只是两百辆马车,她怎知道哪一辆是弯弯的?还用说,皇帝疼公主,公主要出门受苦,自然会想尽办法弄辆最大最舒适的马车。
  最重要的是人家二皇子上道,明明看见她钻马车,就装着没看见,偏偏那个凌之蔚,不知道哪根神经没装好,居然手一伸一抓,揪住她的后领,把她从马车上拽下来,害她喘不过气,憋得一张小脸红得发紫,差点儿成了吊死鬼。
  她要真这么死了,奇冤无比!幸好二皇子出手,不然壮志未酬身先死,她要找谁诉苦去?
  「累惨了吧?」弯弯问。
  「嗯,好累,从没这么累过,两手两脚彷佛不是自己的了,不过……累得很有意思,看着病人沉寂的脸上兴起希望,那种感觉……真好。」她满足地吁了一口长气,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你现在总算可以明白,我干么好好的公主不当,偏要挑苦差事儿做了吧?」
  「何止挑苦差事儿,那年啊,你差点儿没被清门贵户的口水给淹死。」
  当年,府里骂公主骂得最凶的二姨娘,到最后还不是求到公主跟前,否则她的宝贝儿子恐怕早已经不在人间。
  只可惜,刚发病、在最佳黄金治疗期时,人家性子骄傲,御医看不好,宁可去找街头郎中,也不愿意求助公主,要不是御医放下重话,说三哥哥十日之内必死无疑,她还不肯让公主来帮三哥哥医病呢。
  公主看过三哥之后,温温地说:「能救,不过病情拖得太晚,怕是救活之后,脑子会有损伤,日后不能和常人一般。」
  一听见这话,二姨娘哀号大哭,痛骂公主见死不救,肯定是怨恨她私下说过公主坏话。她是哪根葱啊,弯弯是堂堂的大齐公主,岂会在乎一个小姨娘的碎嘴?她当真以为弯弯做了大夫,身分就比她这个姨娘矮几分?
  后来是娘坚持救的,三哥果然救活了,可脑子已经烧坏,现在就像个十岁孩子似的,童言童语,再也长不大。
  弯弯笑着回答,「身为人嘛,要做别人不做的事,就得承担被咒骂的风险,谁让你与众不同。」
  史湘晴高举右手。「我同意,所以寡妇再嫁要被骂,弃养恶毒父母要被骂,休弃渣夫要被骂,连女人不想出嫁也得被骂,他们不过是比别人勇敢一点,敢为自己争取幸福,就要被一群见不得人家好的懦夫懦妇合攻!」
  弯弯伸出大拇指,给她比了个赞,接着伸手揽住她的肩头,与她头碰头,两个好友一起仰望夜空。
  人人都说弯弯是天才,其实她并不是,她只是在前世学会这世要用的东西,说穿了,她就是个占尽便宜的家伙,但湘晴不一样,她天生聪慧,过目不忘,而且心胸宽广,能接纳新事物。
  湘晴能够明白她的逻辑、理解她的想法,两人心灵合拍,无话不说,如果不是确定自己不是蕾丝边,她真想约湘晴一起出柜。
  「只要坚持到底,就会成功,瞧!百姓的观念不是变了?」
  「那是因为你有好父皇、好母后、好皇兄……天底下女人,不是各个都像你这么幸运的,可以得到亲人的支持。」
  如果她不是公主,如果她没有这样的亲人,她恐怕只能和自己一样,偷偷摸摸习医,偷偷摸摸替人治病,如果想要光明正大行事,就得拿女孩子家最重要的名誉来抵。
  「没错,我有天底下最好的亲人。」弯弯得意非凡地扬起下巴,所以咩,她常说自己是穿越的胜利组,什么好康的全落在她头上,一流的爹娘、冠军兄弟,如果说婚姻少那么点顺利……也没关系,做人嘛,哪有处处占利的道理。
  「听说……」史湘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笑了,凑近她耳边悄声问:「听说凌之蔚是皇上替你挑的驸马爷?」
  弯弯也不害羞,点点头,大方回答,「应该是。」
  「你喜欢他?」
  她只是耸耸肩,没有出声。
  怎么说喜欢不喜欢?凌之蔚是多数女人都心生向往的男子,他的长相斯文风流,仪表堂堂,家世好、却不矜傲,性情平和、温善,说话幽默,一路上,他跟谁都处得很好,最难得的是他不靠家里的裙带关系,谋个一官半职,情愿下场参加科考,将自己的能力现于百官眼前,这种男人够上进,前途不可限量啊!
  「你呢?你觉得他怎样?」弯弯反问道。
  史湘晴学她举起大拇指。「一个字,好!不过……」
  「不过什么?」
  她考虑半天之后,认真回答,「不过我觉得,程将军更适合你。」
  哈!史湘晴还是第一个这样对她说的人。
  母后说:「放手吧!不爱你的男人,你为他做再多,他只会觉得累赘。」
  父皇说:「朕的女婿,可以无能无才,但眼里心里只能有朕的弯弯。」
  大皇兄说:「不是你不好,是曦骅心里已经有了别人。」
  所有人全知道程曦骅好,知道他有才华、有能力,知道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也都知道,放手,是她最好的选择,所以适合……这两个字从何说起?
  弯弯瞅她一眼,笑道:「你也道听涂说,胡乱凑对。」
  史湘晴用力摇头。「我才不是道听涂说,我会这么说,可是有根据的。」
  「喔?愿闻其详。」弯弯根本没认真想听,调笑的道。
  「每次你拿到程将军写给大皇子或二皇子的信,脸上的开心是真的。」她的根据不是别人嘴里的谣言,是亲眼目睹、亲耳细听,慢慢推出来的结论。
  她的话让弯弯不禁怔愣住,可过了一会儿,她马上在心里反骏,那才不是开心,而是骄傲,她每次读完了信,就会马上去翻兵书,从中找创意、想点子破敌,是为着眨低、揶揄程曦骅,她想让他知道,她也是个聪明慧颖、卓尔不凡的女人,半点不比他的师妹差。
  见她不语,史湘晴勾住她的手臂,微微收紧了力道,续道:「我娘常说,身为女子最苦的是不能顺心而行,如果有机会,就不要违逆自己的心意。
  「弯弯,我视你如同姊姊,并非因为你的身分高贵,可以带给我的家人好处或前途,而是因为你助我一臂之力,让我完成梦想,让我可以顺从自己的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同样的,我也希望你和我一样,事事顺心遂意。喜欢自己喜欢的男人,嫁给自己想要的男人,不要把终身大事当做责任义务,你值得得到幸福,不要像我,遗失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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